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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此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外地流入的男18─55岁,女18─49岁育龄人口,以及样本点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解流入人口的特点,此次典型调查是在流入人口集中的城镇进行的。10个样本点累计调查外地流入育龄人口357名,其中:男137人,女220人。1、流入来源:357名流入人口,264人为外省流入,占74%;市外省内流入9人,占3%;市内流动84人,占24%。
2、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共182人,其中:结扎54人,上环104人,药具3人,无措施21人。
3、年龄结构:流入育龄人口中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54岁,一般集中分布在20至35岁之间。调查数据表明,所有人都是在38岁之前开始他们的第一次外出流动,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全部育龄人口中,没有人在38岁以后才外出流动的。
4、文化层次:流入人口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其中:不识字或很少识字占5%,小学占20%,初中占60%,高中及以上只有15%。
5、流动特征:家庭型流动较多,与丈夫、子女一同外出的占60%;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了常住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
6、职业分布:湖北的主要是布料、服装、电器等个体老板;河南的主要是城郊或公路沿线的汽车配件个体经营老板;四川的主要是房地产企业老板和建筑工人,以及街边修补鞋的修理匠;汉中的主要是经营熟食的个体户。市内流动的主要是服务业和进入服务业的打工者。被调查育龄流动人口的职业基本上能够代表当地的特色经济行业。
1、流动人口中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较差。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于经济水平相对不高的地区。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比较落后,计划生育的政策思想不够牢固,多数人的生育意愿还比较强烈。一是流动人口持《婚育证明》率低。按照流出地分,样本点调查流入人口持证率本市63.3%,市外省内66.7%,省外85.6%。二是流动人口的节育措施落实率低。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161人,节育措施落实率88.5%,还有21人无任何措施,随时都有出现违法生育可能。三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教育率低。从流入人口得到过免费宣传教育资料的比例看是比较低的,平均为35%。从流入育龄人口参加当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看,参加过有关知识培训的为20%,从未参加过的为80%。
2、流入地对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流动人口为流入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当地社会给予流动人口的关注普遍不够。由于政策和待遇上的差异,流动人口的实际支出比当地居民更多。比如: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入学时要多交学费,在企业打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少,参加医疗保险的更少。在计划生育方面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各种奖励待遇难兑现,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规定免费,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个别人在做手术时交费。这种政策上的不平等阻碍了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不利于他们接受流入地的文化和思想观念,影响了流动人口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的转变,也给流入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困难。
3、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由于流动性大,居住分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到位。调查表明,流入地的《婚育证明》持证率,平均为79%,其中平利53.3%,岚皋70.1%,旬阳75%,白河75%,汉滨区75.6%等5个县区,还达不到平均水平,查验率普遍不高。还有21%的流入人口没有《婚育证明》,由于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间缺少信息交流,因此这些育龄人口的情况不明,也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采取的避孕措施主要还是“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使用药具的只有1.9%,她们对自己使用避孕方法的相关知识了解很少,因此,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也不足。实行统入地、流出地双重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管理原则后,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针对性措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但相对而言,对上门随访、宣传咨询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仍显不够。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182名已婚育龄妇女中,54人采取了绝育措施,128名需要接受定期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共需服务445人次,实际只服务300人次,三查率只有68%。
政每年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有人均指标要求的,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但是,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是按照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流动人口中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没有能按常住人口统计。随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每年以8─10%的速度在递增。从调查看10县区都没有落实专门的经费,使这项计划生育难中之难的工作成了无米之炊,只能仰仗常住人口管理从牙缝中挤出的残汤剩羹维持工作。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支出,有远高于常住人口,如去年镇坪一名四川流入妇女,违法怀孕第三胎,由于第二胎属剖腹产,所以第三胎引产难度大,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无条件毁胎引产,在县医院做手术一人就花费5000多元。经费不足不可避免导致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得不到起码的计划生育服务。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转变陈旧落后的观念和意识,是我们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现象,必须用改革和发展的眼光来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问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流入地的各级干部群众,要着重转变“流入群众是外乡人”的旧观念,更加关爱和尊重流动人口,要充分肯定他们为我市的发展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主动关心、服务和帮助流入群体,把外来人口视同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要引导外来人口视流入地为第二故乡,进一步转变旧的婚育观念,树立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自觉主动接受流入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可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我为第二故乡做贡献”等活动,转变思想观念,为现住地做出更多贡献。还要坚决摒弃“管、卡、压”旧管理体制,树立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新观念。
2、大力普及计生知识。以宣传教育为主是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的第一条。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同样要特别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大力倡导和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转变人们旧的落后的观念。流动人口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又大多来自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思想观念相对要落后一些。
因此,转变落后的生育观念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要向流入人口广泛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五规”,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享受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的权利,如违反计划生育必须要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等等。引导广大流动人口依法规范生育行为。要营造良好的生殖健康氛围,引导广大流入育龄妇女关注身体健康、关注生命质量,激发他们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水平。
3、广泛开展计生互助服务。汉滨区在西##复路和北京流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吸纳流动人口中具有互助精神和热心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为会员,组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定期开展各类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活动,这是计划生育的一种很好服务方式,在同类人当中具有特殊的效果。流动人口由于同样身居异乡,因而具有共同的心理特点。这些因素使得某些问题在流动人口间更能产生共鸣,可以将有关生殖健康的知识更容易宣传到每一位流入人口,而且可以将流入人口遇到的各种困难及时反馈上来。这种协会更适合于流入人群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树立生殖健康新理念。
近年来,协会在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并在转变旧婚育观念,提高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计生协会充分发挥了流动人口在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也深受流动人口和基层计生干部的欢迎。
4、强化政府行为进行动态管理。从表面上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力,这只是表象。实质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方面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单纯地强调各部门的协作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是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是旧的管理体系与新的服务体系并行中必然要发生的现象。必须构建新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
因此,加强政府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党委政府不但要有领导小组及分管的领导,而且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进行管理和协调指挥,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实现动态管理。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把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重新整合配置。比如: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计生和卫生部门的联手等等。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的使用,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5、加大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经费,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要建设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服务的问题。要配齐配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有专职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居民小区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信息员。二要落实专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
事实上,流动人口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做出了贡献的,流入地政府也应该拿出这部分钱来为流动人口服务好。要改变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计算方法,把流动人口问题总量也要考虑进计算基数。要重视和保证街道、社区、居委会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宣传员、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和补贴,稳定工作队伍。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xx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xx年在20xx年的基础上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评估等,主要任务有:开展数据汇总整理、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发布人口普查数据公报、资料编印、普查课题研究等工作。按照工作需要,我局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20xx年初申请预算资金81.43万元,全年预算数81.43万元,支出81.4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对于全面掌握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订科学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按照人口普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市多次召开资料分析、数据研讨、资料开发培训会议等,及时认真做好普查数据汇总、公告发布、课题研究和数据资料开发应用,积极撰写相关信息、分析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20xx年阜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普查经费项目全过程开展评价,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人口普查专项普查经费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下阶段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我局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调查收集资料法、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实施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级评价标准、指标说明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由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阜阳市市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操作规程》,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资料为基础,初步分析,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多个方面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归纳问题,分析原因,初步形成评价结论,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综合评价看,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按照普查进度安排,我市多次召开资料分析、数据研讨、资料开发培训会议等,及时认真做好数据验收、资料汇总、评估,及时发布了普查公告,做出数据解读,并就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撰写了多篇普查专题报告,且普查整体工作优质高效,普查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总成本预算内,严格按照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了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综合评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7.2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项满分30分,得分28分,得分率93.3%。
项目立项包含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绩效目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8分。资金投入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市统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发〔20xx〕9号)的部署和要求,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绩效目标指标,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但在绩效目标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方面有待提高,绩效指标有待细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该项满分20分,得分19.5分,得分率97.5%。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9.5分。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跟踪监控。20xx年,该项目实际下达资金81.43万元,实际全年支出81.43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40分,得分39.8分,得分率99.5%。
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9.8分。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通过对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举办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数据质量抽查次数、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的数量,两员入户登记率、业务培训考试通过率、学员参训率、数据质量验收通过率,完成数据上报的及时性、非报表工作按计划开展并完成督察反馈的及时性、撰写信息、专报的实效性、经费支出的及时性,成本控制金额、经费支出标准等具体指标的测评,该项目各项工作均高质量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满分10分,包含实施效益和满意度,每项分值5分,分别得分4.9分和5分,总得分9.9分,得分率99%。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受教育情况、就业情况、婚姻生育情况、健康情况和住房情况等多项指标,通过对人口情况的如实把握和分析,能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服务,为我市人口政策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xx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获得市委市政府、省人普办的肯定。在普查工作中,阜阳市统计局荣获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刘飞作为安徽省先进集体代表赴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议并领奖。
在资金使用方面,做到专款专用,在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节俭节约,充分发挥了项目经费的效益。在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规定执行,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及时开展各项支出活动,做到收支总体符合要求,支出项目清楚规范,科目划分清晰准确,报销手续真实完备。
1.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时对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抽查的次数和范围等具体量化指标设定存在一定困难。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根据工作安排进度有序开展,对数据的分析、解读需要根据上级反馈情况进行,因此对培训和数据质量抽查的需求等较难准确预估,导致对项目个别经济科目明细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
2.普查项目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前期执行进度比较缓慢的不平衡情况,整体执行进度的统筹性还不强。原因是,前期上级未对普查数据进行反馈,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如业务培训、数据分析等工作四五月份才开展,因此前期普查支出进度缓慢。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保证必要的经费是开展工作的最基本条件。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一般是在上一年度,因为难以对具体所需经费情况作出详细判断,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上级部门能多给予一些指导性意见,加大财政支持,并按时拨付到位,以确保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2.加强项目管理跟踪。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建立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完善政策、促进管理,促使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一)项目概况。
国务院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黄政〔20xx〕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从20xx年3月起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先后完成了普查小区划分、两员选聘、普查小区地图绘制、部门信息收集、普查物资准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短表录入、长表录入、数据比对复查、行职业编码等工作。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年度目标: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县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全部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并将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项目实施的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歙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歙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xx)67号)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了分析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歙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绩效评级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项。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要求。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设定明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项。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一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截止12月底共拨付资金104.65万元,执行率52.32%。
2、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两项。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项。
1、产出数量。
2、产出质量。
项目质量达标率:通过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乡镇业务骨干到现场入户指导、各普查区交叉学习,以强带弱等多种方式对“两员”进行培训,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通过数据比对复查等工作,使普查数据达标率达到100%。
3、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及时性:根据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相关普查数据上报、审核等工作。
4、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节约率: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1、强化认识,重视绩效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财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经费需等到项目阶段性结束后才能够支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阶段性任务,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此项目总长73.45公里,路面宽度3.5米,共82个项目,此项目已全部验收完工,财政安排资金数为1773.324万元,已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街道。此项目已部完工。20xx年财政预算金额为1773.324万元,20xx年财政下达指标数为1773.324万元,全部指标到位。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通过对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全部投入,方便了当地居民的出行,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1773.33万元,指标全部到位。20xx年年初财政预算1773.33万元,指标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和街道。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本单位《桂阳县交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桂阳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桂交党组字【20xx】20号),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1、全面完成了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项目完成后实施地交通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畅通。
2、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尤其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从经济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极大地改善当地公路的交通状况和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从社会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交通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原来路面已砂路为主,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不便会车且常出现事故,实施砂路硬化后,将存在危险的道路进行重修;解除、降低交通事故,该工程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统计,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督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合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补助资金执行率。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公路建设任务多、里程长、分布广,由于严控金融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造成地方融资渠道紧缩,地方财政资金缺口巨大。由于当前省市对农村公路的补助资金标准较低,造成县配套标准过高,县级财政举步维艰、难以为继,项目推进十分困难。
(2)部分下达的计划难以实施。
(3)部分项目自然条件恶劣。我县农村公路自然条件恶劣,坡陡、弯急、路窄是常态,建设成本增加,施工安全隐患大,路面施工难度较高,也影响了施工建设的进度。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一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二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3.学校从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学生不超45人,达到了有关要求。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5.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尽可能多的配足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教师执教。相关设施设备达到有关要求。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在全学年的.大多数时间实行“四二”制作息安排,以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充分的社团活动时间。推行“一踢两跳”运动,蓬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和体艺“2+1”测试活动,开好运动会,组织第三届跳长绳比赛,抓好田径队训练。
7.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学习时间,我校制定了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表。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加强每周的值周值日巡查,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8.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9.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鼓励各班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教导处对学生的作业量每学期进行抽查并在网上晒出来,每到期中对学生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负担过重情况。
10.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定菜单下的用书。我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我校每学期开展1次征求家长及不同层次学生意见活动,对于相关意见及时汇总,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或全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三
[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二〇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程。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
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
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
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三、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
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一)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
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xx〕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xx〕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五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六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七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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