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交通事故频发,改善交通安全环境成为了当下一个重要的议题。为了加强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国家现行的交通法律制度趋于规范化。导考政策法规的实施,意味着驾车人需要对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掌握和遵守。下面将探讨导考政策法规对驾车人的影响及心得体会。
第二段:导考政策法规的意义
导考政策法规的实施,不仅让驾车人了解并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也让驾车人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对于突破道路交通事故高位平台非常有帮助,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三段:导考政策法规对驾车人的帮助
导考政策法规的实施对驾车人是一种很好的督促方式,它可以帮助驾车人更好的概念到应该做出的行为,并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导考政策法规还可以帮助驾车人更加频繁和系统地进行学习,提高驾车人的法制意识和行驶技能。
第四段:导考政策法规的执行和改进意见
导考政策法规执行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团队建设,并且加大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通过系统科普和讲解,让驾车人更加了解法律、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最终让更多人意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还需要为驾驶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试,并且对考试结果进行严格的监管,减少舞弊等不良情况,确保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导考政策法规的出台与实施,对于提高驾车人对于国家交通法律的规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减少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未来,我们需要加大对于导考政策法规的支持与宣传,提供更好的学习资源和培训福利,打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二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局机关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陆续学习了《专卖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省局李局长讲话、上级通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制度、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不断认真的学习、仔细的领会,我在法律法规的掌握上、在上级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现将我本人的学习体会作以大家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结算全过程监督中所涉及的法规制度都要掌握和运用。可以说,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是审计人员判断的唯一标尺,是开展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本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挑战也会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在熟练掌握审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做到行业制度了然于胸和融会贯通,并与工作实践、经验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发展。
二、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遵守贯穿于工作的每一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深入推进,我们烟草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因此我们每一个烟草人都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做任何工作或处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要将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依法、守法。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统一,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行业制度和党的方针路线指导我们的工作和行动,将遵守法律制度贯穿于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是他们从内心并未真正树立起法律观念,对法律存在侥幸心里,被私利和贪念冲昏了头脑,而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比如上个月发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业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且20xx年醉驾已入刑,也正值行业上下严查作风纪律期间,如此顶风违纪,是他们不知法不了解工作纪律吗?不是,是他们始终未严格树立起法律观念、纪律观念,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给自己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心怀敬畏,令行禁止,做一个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这不但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保证审计质量,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三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学为基础,教育法学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学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段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15部相关来完善我国教育法规。
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
在以前我对高等学校的地位一无所知通过学习我知道了,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
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我校主要从事的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
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有了这样的清醒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不断传授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升自我、夯实基础。同时兼备教师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无愧于心。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自人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具体体现在:
(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社会的发展变革日新月异,政策法规亦随之不断出台和修订。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熟悉政策法规已然成为了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这一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一场关于熟悉政策法规的学习活动,并深感收获良多。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熟悉政策法规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有着重要的价值,并产生了一些体会。
首先,熟悉政策法规有助于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政策法规作为一种法律文本,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和熟悉政策法规,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在哪里,如何行使,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应该承担的义务。例如,学习劳动法可以使我们了解到自己在工作中的权益和义务,如工资要求、工作时间、休假等,从而避免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合法权益被忽视。
其次,熟悉政策法规有助于正确维权和解决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权益相关的问题和纠纷。当我们熟悉政策法规时,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文本来准确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并采取合适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购买商品时,我们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寻求合理的赔偿。同时,熟悉政策法规也有助于我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和方式来处理纠纷,避免陷入误解和争端的泥潭。
再次,熟悉政策法规有助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现代社会,我们面临各种风险和威胁,如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通过学习和熟悉政策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如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防范诈骗等。同时,熟悉政策法规还能提醒我们在特定场合下的注意事项,以避免自己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保护自己的利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而熟悉政策法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到这一点。
最后,熟悉政策法规有助于促进社会的良好秩序。如果每个人都了解政策法规并自觉遵守,社会将会更加和谐有序。了解和遵守政策法规不仅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对社会的负责。通过学习和熟悉政策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从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此外,熟悉政策法规也有助于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通过积极行动和参与,每个人都可以为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做出贡献。
总之,熟悉政策法规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助于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正确维权和解决纠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的良好秩序。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熟悉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好的未来。只有在每个人均能熟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法治社会,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六
作为一名农学专业的学生,农业政策法规课程对我来说无疑是必修的一门课。在这门课上,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我们国家针对农业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并从中受益良多。以下是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段:政策法规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
农业是象征着国家的粮仓,是经济和国家发展的基础之一。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在农村的作用是落实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政策法规作为指导农村土地使用、农民权益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生产条件,提高他们的收入以及保障他们的权益,对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只有一个完善的、具有效性的法律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农业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
第二段:政策法规对农民的保护
政策法规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农村中乱填乱倒垃圾,而且对此处罚应该推行。这一法规旨在减少生活垃圾对农业土地的污染与破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起到维护的作用。此外,相关的法规还规定了农村土地的使用,农民的土地承包,土地收益分配与转移等重要方面的制度。这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新环境,为他们享有在经济上的公平与正义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段:政策法规的推动与改善农业生产
政策法规的推动与改善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民承认与接受。针对农业中的问题,政府对广大的农民制定了多项法规和政策,这些法规涉及各个层面,如耕地资源分配、生产经营权等问题。这种沟通、协同是有益的,可以帮助农村社区中的每个人理解与接受新的政策法规,并帮助其收获至稻穗。在学习中,我体验到了这一点:在现实生产中,政策和法规的效果与质量有高有低,这需要各级政府的努力,也必须遵循切实的理念和程序。
第四段:政策法规的标准化
政策法规的标准化是确保其有效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餐饮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毒与卫生适当。通过中国计量协会,可以推进全国统一制定消毒标准,使消毒工作不再任意之余,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助力农村社区经济的繁荣发展。
第五段:政策法规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
政策法规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意义深远。农业现代化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农业现代化关涉整个国家的经济稳定、资源保护以及国民生计的长久发展。政策法规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也鼓励农民创新技术,积极探索新的农业经营方式,这从仅仅因受保护的土地、后续的产出和成本来看,都会提高农村社区经济和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总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表明,在农业政策法规学习过程中,我们必须熟悉各种法规和政策,更要认真掌握他们的适用和效应。掌握农业政策法规,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调整和完善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完成现代化农业多样性、繁荣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社区的良性建设与发展。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七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其作用是举足轻重的,高校教师作为人才的培养者,又肩负着人才强国的重任。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分别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高校学校教师法律制度、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七个方面探讨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对于每一位高校教师都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第一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高等学校的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阐述了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角色的多重性,即高等学校所具有的多重身份问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多重性决定了高等学校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因而各自具有相应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从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及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救济进行了论述。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高校学生是指在高等学校中和各级高等教育机构中接受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并取得一定学历的人。学生是教育活动中最广泛、最活跃的主体。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学校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学生的身份复杂、学生年龄增长、当代高校学生出现如下特点:一是学生家庭结构复杂化;也就是高校学生来至不同阶层的家庭,不同家庭背景赋予了学生不同的价值观。二是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大学校园这样一个简单与复杂、纯真与成熟并存的环境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在人生的转型阶段,他们渴望社会、渴望实践、渴望成长,却脱不了学生的稚嫩和单纯;他们急欲表现自尊、自立、自主,却往往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由于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三是大学生的特殊地位来说,当代大学生处在信息、知识、潮流的最前沿,对国家政治、社会利益导向极其敏感,怀着一腔热血和献身国家、献身社会的雄心壮志,准备凭青春和精力在社会建设事业中大展身手,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的知识分子,其地位和权益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保障。
首先,明确了学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学生享受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获得奖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及组织和参加学生全体权6项教育权利,据此,学生拥有了实体制权利;其次,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管理和教学均以“学生”为中心,高校明确规定学生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则等,在这种环境下,高校是权力的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服从学校管理师学生的义务。第三,高校与学生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大学生的身份逐步转变为自主人员,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相应地从管制与被管制演变为相对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责明确、依法究责。
第四章从学业证书与学位制度进行重点论述,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参加学习并完成规定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书面凭证。简单地说,学业证书就是受教育者按规定完成相应学业而获得的凭证。它表明受教育者完成了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
学业证书制度是保证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乃至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中国的农业形势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政府对农业政策的宣传和推广也越来越重视。作为一名学习农业政策法规的学生,我深刻地认识到农业政策与农村发展息息相关,不仅有利于我个人的学习和未来的就业发展,更是关系到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长远战略。在学习中,我体会到了很多,今天我想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学习了解农业政策法规的重要性
在学习农业政策法规课程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农业政策的重要性。政府对农业政策的宣传和推广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中国农业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同时也了解到国家政策的调整和改善对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学习农业政策法规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和知识,为我们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二、感受到农村现状
在学习农业政策法规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农村的现状。近年来,农民工等大批人口外出谋生,导致乡村的老年人口居多,年轻人留守乡村的比例不高;农业机械化和肥料方面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健康的增产方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我们作为学生,应了解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为未来能够为农民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了解农民利益和福利保障
在学习农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我逐渐了解到农民的利益和福利保障措施,例如农业保险、农民工退休金、农村医疗等等。国家的这些政策措施不仅保障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也关乎着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对于第一次接触农业政策的我们而言,这是一次很有价值的学习体验。
四、意识到发展绿色农业的重要性
随着二十一世纪的来到,全球对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全社会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和农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农业政策法规的课程中,也多次讲到了发展绿色、有机、低碳的农业。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通过可持续的农业发展方式,才能推动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增强农业的生态效益。
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学习农业政策法规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载体,更是引导我们关注农村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下一步,我会积极参加农业实践课程,深入到实际的地方,了解当地的农民和农业发展现状,同时亲自体验农业种植、农民工作等生产过程,从而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农业相关的知识和业务技巧。
总之,学习农业政策法规的课程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到了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通过这门课程,我了解到政府的农业政策逐渐趋于稳健和谨慎,越来越重视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福利保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对于我个人而言,学习农业政策法规不仅仅是一次学习过程,更是实现自己发展的一个途径。同时也让我深刻认识到,要立足本职工作,为农民群众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九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的引路人。可以说,教师是除家长外,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最大的人。特别是高校学生,远离父母家人,在学校视老师为最亲近、最信任、最崇敬的人,所以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而良好的师德师风,则是一个学校的立身之本。
师德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教师经常与学生在一起,教师对工作的态度,对学生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甚至其举止等等,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所以,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人表率。如上课时要衣冠整洁,精神饱满,不可将个人丝毫的不良情绪表现在课堂上。更不可在课堂上发牢骚,抱怨学校或贬损其他老师。否则,不仅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影响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正人先正己,育人比教书更重要,知识的缺乏可以后天弥补,但一个人的道德观、世界观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改变。所以,教师的责任绝不是仅仅是讲几节课。
师德也是认真对待工作的前提,没有良好的师德,就不会有对事业的责任心,就不可能对工作兢兢业业。只有视教书育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视学生为自己的子女,才能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
我在改学生作业时,对每份作业对认真批改,即使是两百多人的大班。这样虽然辛苦些,但可以准确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可以了解整体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教学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再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见老师如此认真,自然也会认真学习,而不会随意糊弄,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时刻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企业的口号是“向8小时要效益”,而我们的一节课才40分钟,对学生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所以我授课的原则是“向40分钟要效果”,尽力使课堂学习效果最大化。当然,这就需要在课前认真备课,特别是对于专业课程,还要在课外多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教师就是要传道、解惑,对学生和同事在学术上不能有丝毫地保留。对于自己编写的教案、收集的资料等,都会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学生和同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也会赢得学生的尊重。同时别人的进步也是促进自己不断努力学习的动力,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所说“教育是一个逐步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
树立良好的师风需要每个老师的努力,都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师德。希望能借评估的东风,“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使自己的德能更上一层,使我们的学校办得更好。
《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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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
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而政策法规是改革的重要手段,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改革与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将围绕改革与政策法规的角度展开,分享我对于这一主题的心得体会。
首先,改革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不断变化,人们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只有进行改革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必然伴随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变革。无论是经济领域、教育领域还是社会管理领域,都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推动社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其次,政策法规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是有规范要求的,这些规范要求就是通过政策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定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例如,交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还有劳动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都起到了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再次,改革与政策法规需要科学决策和顺应时代潮流。改革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调整需要依靠科学决策,不能凭空想象或主观臆断。只有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做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要的决策。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补充政策法规,以顺应时代潮流,保持改革的活力和韧性。
再者,改革和政策法规需要良好的执行力和监督机制。政策法规的制定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只有政策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才能真正起到作用。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执行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在进行改革和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要考虑执行的可行性和有针对性,避免一纸空文,确保改革的落地和政策的实施。
最后,改革与政策法规需要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改革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不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广泛听取各方的声音,充分代表人民的利益,才能制定出更加全面公正的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协作,才能确保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因此,改革和政策法规需要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形成人人共同参与和共同分享的改革氛围。
总之,改革与政策法规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科学决策、良好执行和广泛参与,才能实现改革与政策法规的目标。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改革的进程中,并遵守相应的政策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一
政策法规是国家管理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政策法规处作为一个负责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机构,一直以来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我有幸能在政策法规处工作多年,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深感受到了政策法规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现将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首先,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不仅要掌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还需要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全面的知识储备,就难以做好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解读工作。因此,我始终坚持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通过参加培训、阅读相关书籍和报告,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其次,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需要广泛调研和了解民意。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民意和实际情况。而民意的获取和了解,就需要我们走近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在工作中,我经常走进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样的方式,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社会民意和真实需求,尽可能地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三,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需要跨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政策制定和实施不是单一机构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合作和配合。而政策法规处作为一个协调机构,就需要具备很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常和其他部门的同事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和矛盾。通过这样的工作方式,我能够更好地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四,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需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和舆情。现今社会发展迅速,信息传播快速,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在不断变化。政策法规处的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密切关注当前热点话题,及时了解舆情态势。在工作中,我经常关注新闻、信息和社交媒体,了解社会动态和民意变化。通过这样的方式,我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形势和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最后,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需要勇于探索和创新。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的过程。政策法规处作为政府重要的智库和参谋机构,需要勇于尝试新的工作方法和制度机制,不断推陈出新。在工作中,我时常针对实际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通过这样的工作方式,我能够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参考。
总之,政策法规处的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但也是一项充满成就感和意义的工作。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感受到了政策法规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二
改革与政策法规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对改革与政策法规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其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再次,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最后,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改革与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和制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
首先,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正因为改革的存在,社会才能不断地取得新的成就和进步。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改革,还是个人层面的改革,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加速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例如,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我们的国家从一个相对封闭、贫困的国家迅速崛起为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之一。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改革的过程中,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改革实施的保障。政策法规需要基于科学的知识和数据,并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上形成共识。此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公正和合理性,以避免可能的不公和偏颇。只有建立在科学和公正的基础上的政策法规,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改革的落地和社会的进步。
再次,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广泛的参与和合作,而良好的沟通交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政府需要与民众保持沟通和联系,听取民意和建议,从而制定出更贴近民心的政策法规;企事业单位需要与政府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动改革的落实和政策法规的执行。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加强互相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合力。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交流,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的落地。
最后,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改革与政策法规只有在执行和监督的过程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其效果和有效性。“条条大路通罗马”,政策法规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执行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法规落地实施。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到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中,发挥监督作用,促使政策法规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通过对改革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建立在科学、公正的基础上,良好的沟通交流是推动改革和政策法规落地的重要途径,而改革与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强化,以确保其效果和有效性。只有不断深化对改革与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和制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三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四
年,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将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依法治教,积极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突出政策法规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南通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以责任为导向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实效,坚决制止侵犯学生、教师、学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市民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建立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以贯彻落实教师法为重点统一组织开展1-2次教育执法检查。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贯彻实施《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为抓手,针对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重要环节,严把法律审核关,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展1-2件规范性文件试评估工作。
3.提高机关学法活动实效。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机关读书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重点学习和宣传的《行政许可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4.完善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开展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打造“阳光校园”,提高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确定2―3所市直学校开展章程修订审定工作试点。
5.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确认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左右。
6.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途径。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把建立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职业学校理事会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抓手,理顺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畅通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校务管理的渠道,形成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相制衡的机制,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举办依法治校校长培训班,提高校长依法决策、依法办学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以项目为抓手的法制教育制度建设
7.精心安排法制教育项目。按“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课程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制教育课堂教育主渠道以及学科教学渗透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发行、使用《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月和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好少年、优秀法制教育活动项目评比表彰。
8.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普法社团活动,通过法制诗歌、漫画、小品等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9.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评估。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干部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试。
四、加强以开放为特点的科学决策制度建设
10.重视决策咨询。召开第一届南通市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完善教育决策的程序与机制,推动教育政策尤其是重大教育政策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教育发展模式、管理方式、服务领域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对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主要成效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下一阶段政策建议。
11.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各项教育政策的解读与说明工作,帮助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准确理解入学、招生、考试、收费等政策。按照教育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教育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政策的接受度。
12.开展重点调研。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开展重大教育政策调研与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教育改革创新经验。重点围绕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构建“学有优教”体系、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策略等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以满意为目标的行政服务制度建设
13.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创新优质服务方式,加强行权运行、在线咨询、“教信通”、公益助学、校企对接等“五合一”教育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巩固提升“四零”服务品牌,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窗口。整合“教育为民服务中心”和“南通教育网”咨询投诉功能,进一步丰富“教信通”内容和功能。组织开展“让社会了解教育、让教育服务社会”系列公益活动。
1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调整行权网内办件事项人员信息、办件时限,完成提速增效要求,确保行政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15.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处作为局法律顾问和参谋的积极作用,为局领导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广大学校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权利救济,指导解决有关涉教、涉校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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