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实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9 09:23:08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9 09:23:08     小编:紫衣梦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和风险,以预防和应对问题的出现。每个方案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计划。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息组:

组长:

组员: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马上报告林场调度室由调度通知应急小组。由信息组组长马上向林业局报告并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应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人数。

急救组:

组长:

组员:

接到事故应急报告后,马上出动备用救应急救援车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备用车辆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但有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马上出发林场卫生所常备医疗急救用品,每个队、段、组设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工队主要队员担任由林场安全组织领导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的应对事故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使林场的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零。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二

我很荣幸的成为一名光荣志愿者“通过“春节”值班,这样我一个锻炼机会,在小海镇人民政府我学到了在工作中许多不足的经验,通过此次值班,让我全方面地理解到了知识,而且树立了更高的职业道德目标,不仅仅开阔了眼界,还使我对以后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明白。同时,也会注意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扩展知识储备,真正实现了“充电”的目的。在春节期间,我依然感触,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给我带来帮忙。以下是我春节期间的'心得体会。

通过我在春节期间所做的事情,我深受到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员来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办公室的所有工作。要对人、说话要轻言慢语,并且要及时接收信件函件电话等工作。做好涉及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因此我们每一天应对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在处理事情的同时我们要做到不把情绪带到工作中,懂的分析,学会尊重他人,做到一视同仁,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恰当得体的语言和他们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到达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让我认识到原来人与人之间沟通有这么多技巧,只有充分的了解这些技巧,并把这些技巧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我们才能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联,更好的工作。

在此期间,政府个性安排各部门、交流分享了本年工作的总结与技巧,如何开展明年的本职工作,同时让我见识广阔,也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到20xx年工作的思路,更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期望自身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激励自己,不断的提升、突破自己春节值班工作总结春节值班工作总结。也期望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的比别人更出色,勇敢的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今后我会好好发奋的,为了明天的收获我会好好准备,我坚信机会是属于有准备的人的!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四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与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与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与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与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领导小组:

组长:赵xx。

电话:xxxxxx。

副组长:徐xx。

电话:xxxxxx。

成员:吴xx、杨xx、杨x、刘xx。

急救:120。

匪警:110。

火警:119。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五

春运自1月24日开始,于3月3日结束,历时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xx街道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春运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交管所,负责处理春运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德华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在街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春运组织、协调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宣传部。

2、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春运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

3、协调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春运应急信息,引导旅客理性出行;

(二)城管办。

负责做好汽车客运场站及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协助执法队开展乱摆卖整治工作。

(三)团工委。

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在辖区重点站点设立义工服务点,为春运旅客运输提供贴心周到的志愿服务。

(四)财政办。

做好春运期间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五)安监办。

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宣传,积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油品供应企业做好春运车辆用油保障工作,优先保证春运车辆加注燃油。

(六)应急指挥中心。

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处理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态进展情况,并向街道办、区政府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应急部门有关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七)各公安派出所。

1、做好春运期间一线警力部署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加强车辆巡查,防止发生车内抢劫等刑事案件,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6、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xx交警中队。

2、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强化“三超一疲劳”整治;

3、做好春运期间各汽车站售(取)票点及延伸候乘点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九)xx交管所。

1、合理安排运力,提高运输效率,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春运运力储备和组织工作;

2、制定春运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运力调配工作;

5、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养护和施工路段的管理工作。对可能影响畅通的施工路段,除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外,还要提前向社会告知绕行线路信息。

(十)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公路客运售票点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售票点严格依法经营;

3、切实加强候车区域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xx卫生监督分所。

2、做好各客运场站的医疗服务点设置工作。

(十二)xx汽车站、xx客货运输站。

按照街道春运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协调,合理调配车辆班次,做好旅客售票服务以及站内的安全、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售票开始后,每日定时将剩余车票的数量、方向和发车时间等情况及时向公众公布。

(十三)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以下工作:

2、深入辖区各站点、繁忙路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现场发生的各类问题;

3、维护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及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6、协助街道相关部门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街道春运办报告。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围绕“和谐春运”这一主题,采取各种措施,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条件,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让旅客满意的安全、和谐、有序的春运环境。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健全春运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谋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春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平安有序。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岗位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科学组织运力,保障春运出行。运输企业要千方百计增加运力,针对春运峰期较为突出的特点,精心组织,科学调配运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应对能力。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事件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结合实际,完善春运应急预案。根据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尽快恢复交通秩序,确保顺利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春运服务品质。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大力提倡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同时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硬件服务水平。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入园市民人身和公园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公园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公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为营造和谐、平安公园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强化春节期间公园安全保障工作,公园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春节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公园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1、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反馈。每日由主要领导督查分管人员在岗情况,分管人员督查督查公园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巡查结果。发现脱岗,严格按管理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告机制,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安排丰溪明珠广场夜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对攀爬雕塑人员进行劝阻、制止,确保雕塑周边夜间稳定。

3、聘请管理人员。我局聘请了1名屏风山公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夜间必须住在管理房,至少每3小时对公园整体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脱岗或弄虚作假,从严处理。

4、制作安装警示牌。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36块,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阶段,我局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分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突出重点,强化公园安全重点环节的管理。

1.切实加强公园用电用水安全管理。水电设施是公园的基本设施,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水电线管经风吹雨打,容易老化,部分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年前我局将对损坏线管进行彻底修复,管理上从严要求,白天不间断进行巡逻,夜间不定时巡逻,一经发现及时修复,断绝隐患源头。

2.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冬季是火灾多发期,公园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局将组织人员查找火灾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跟踪措施,坚决杜绝和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3.加强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公园内设有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方便市民锻炼身体,但器材容易损坏和老化,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拆除,严禁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条件许可的,可设置广播,滚动播出关于游园注意事项等音频,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七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八

为期40天的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起至2月16日结束。为了认真做好今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春运”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区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衔接、政令畅通、横向协作,反应灵敏的“春运”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今年的“春运”工作。

成立郊区道路运输系统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兼)。

成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领导总体部署,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对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及其各运输企业进行巡回督查,确保全区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其运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xx。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春运”期间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要求,按照市运管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在“春运”前对各客运企业进行涉安隐患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春运”前,各客运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

(三)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凡参加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必须是经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客运企业要在此基础上,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

“春运”前后客流高峰较为明显,单向性运输突出,流时较为集中、客流量变化较大,短时内客流高峰旅客运输有一定的困难。

为此,我们首先认真做好每一条旅客运输主干线旅客流量流向的阶段性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性做好运力调配预案,努力解决突出性、阶段性地旅客滞留问题的发生。

二是要注重抓好全区所有参营客车的车辆技术各项状况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设备设施的配备、更新,确保已有运力的足额到位。“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出行往来需求。

三是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五是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和提高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善待乘客,优质服务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完成今年春运工作任务。

四是要搞好今年“春运”期间的'运输服务工作和坚持落实“春运”期间各企业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各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继续保持运输市场严管态势,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暗访,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春运期间,全所要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安排,组成一个巡回督查组,负责巡回对全区道路旅客“春运”工作的全面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各业务管理部门等进行定时、不定时的巡回督察,以保证全区“春运”期间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无任何人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无任何违法违纪、举报曝光事件的发生。各客运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应急车辆,在今年“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增设服务岗位和服务人员,对司乘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创立良好的服务品牌。

继续推行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内容的“三优、三化”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要坚持主要领导和值班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通制度,遇有特殊事件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各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市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设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九

春运从1月13日起到2月21日结束,共40天。为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春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方便快捷、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促进人流、车流集散有序,力争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沱江镇20xx后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滕海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吴元桥、镇组织委员杨波任副组长,镇安监站、镇党政办公室、镇财政所、镇综治办、镇农机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沱江镇安监站,由田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及其他工作的协调处置工作。

(一)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加强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监管。一是按照驻村(社区)工作安排,各干部深入基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及矿山、岩场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特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严密火灾隐患大排查,尤其做好古城消防安全和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加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巡逻。各基层单位组建安全巡逻队、巡夜打更队、护村队等,对全镇范围内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组织、重点部位与重点时段等结合的方式,实行全天候、网格化的巡逻布控,达到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或辖区内春运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本单位或辖区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镇政府及各基层单位做好值班安排。一是加强信息报送。每日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突发事件并按规定逐级报送;二是做好值班坐班。各基层单位安排人员到办公室坐守值班,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三是落实督查巡查。镇督查组对各基层单位值班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杜绝私自串班、脱岗情况,确保春运期间社会平稳有序、安定和谐。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分行安全运营,根据《xxx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成立安全隐患领导小组: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检查内容以营业场所、自助银行、现金押运防盗抢、防破坏、防火灾事故为重点,根据安全保卫工作评估标准,具体做好对安全防范设施设施建设达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检查,同时做好内部安全宣传教育安排。

1.x月x日-x日,成立安全隐患自查领导小组,完成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方案上报。

2.x月x日-x日,实地检查一楼营业部和监控室、机房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对照《评估标准》第一部分的营业场所安全(物防设施、技防设施)、第三部分的运钞交接款安全、第四部分的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第五部分的内部消防安全和第六部分的机房安全,认真逐个逐条检查,做到有文字记录,有书面材料。

3.x月x日-x日,对照《评估标准》第七部分的案件防范能力和第九部分的其它内容,对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案件防范要求、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保卫档案进行修订整理,开展一次综合演练,开展一次内部安全宣传集中教育。

4.x月x日-x日,对本次检查进行评估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审核后,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自我评估打分情况上报。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火场指导二组: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每周定期检修公园亮化灯饰和供电管线,组织好抢修人员,及时排查故障,确保稳定供电。

2、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时定期对线路、配电设施巡查检修,对损坏线路、灯具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亮化设施正常进行。

3、重大活动期间,应险队员随时待命。

4、发生险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及时处理。

5、正常供电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启动备用供电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6、其他时间发生故障,应急队员5分钟内到达现场,检修故障及时修复。

7、严禁在公园内燃放孔明灯。

8、禁止在公园放风争。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三

20__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系统20__年春运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运输形势分析及运力情况。

春运期间,预计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公路客运量13万人次,较上年有所下降,公交客运量较上年将会有显著增加。预计节前客流量从2月1日起将逐渐增大,到2月15日(除夕)达到高峰,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1日(初六)左右,假期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压力将较大。运力方面,全区日均投放客运班车70余辆,确保565辆公交车正常运行,499辆出租车不空班,全力投入春运。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一是加强分析预测和运力配置。针对今年春运特点开展运输市场分析,合理配置运力,落实运力支援计划。各客运企业要有效利用客流大数据,科学分析预测客流流量流向,统筹安排运力资源。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跟进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有针对性增开农村客运、城乡公交和定制公交,满足农村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四是保证客运车辆正班、正点运行。五是加强热点、重点线路的运输组织,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六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安排好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枢纽及夜间的公交运力。七是统筹兼顾,做好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以及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强巡查和养护工作。针对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积极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保通。二是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沟通,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做好交通管控事前会商。提前发布交通路况信息和绕行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三是按照1月12日省政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会议要求,开辟群众温暖过冬能源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落实各级领导责任。督促企业紧盯驾驶人员、车站、车辆三个重点环节,紧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解决往年春运安全典型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春运前,要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参与春运,严禁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参与春运。凡发现不按核定线路运营、停靠、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必须从严进行查处,直至取消参运资格,同时追究企业和企业带班领导责任。同时,不断加大客货运站场管理力度。特别是重点解决“三品”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春运期间要实行安检责任挂牌明示制度,建立并落实安检领导带班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工作。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品安全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将相关信息保留24个月以上。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违禁品托运举报制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对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三是强化车辆动态监管。要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面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实行专人值守,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全过程监控。四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春运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甩客宰客等违法行为,保护旅客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改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交通”等形式,拓展售票渠道,针对高校学生、企业务工人员等集中出行的旅客,开展团体票预订、现场售票、送票上门等特色服务。加大长途客运实名购票活动宣传力度,积极为旅客身份查验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切实改善候乘环境,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兖州汽车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做好食品和物资供应。三是方便群众出行。紧密衔接铁路、民航、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增强集疏运能力,做好接驳换乘。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提升出租汽车集疏运能力。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方便公众出行。

(五)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修订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强化跨运输方式的协同联动与应急响应。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造成旅客大量滞留时,各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机制,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依照有关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二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及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公路执法监督及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四是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提供咨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推进诚信体制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纳入全国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

四、春运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区交通运输局成立20__年春运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局各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同志分工负责,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及局办公室、法制科、综合科、线路车客运管理所、出租车管理所及各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人,兖州汽车站、兖州公交公司、兖州宏达公司、济宁交运海天物流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交通运输单位,各科室、队所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要点,做好相应工作。并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区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工作。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春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各成员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预案及春运工作值班安排情况,请于1月24日前报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围绕安全与服务主题,在春运开始前广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及第三方调查评估检查机制,组织春运督导和专项检查。特别是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督促企业在春运前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桥梁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和明示制度,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春运前要针对辖区内公路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提出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将组织春运专项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严格值守带班。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省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春运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以及值班人员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站、营运车辆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值班电话:;局出租车管理所值班电话:;局线路车客运管理所值班电话:;兖州汽车站值班电话:;兖州公交公司值班电话:。

(四)加强宣传统计。各单位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等载体开辟春运专栏。交通运输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调查评估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活动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宣传春运主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春运服务工作氛围。同时,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出行服务的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发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形成正能量舆论导向。组织撰写春运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等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积极向新闻媒体和市局新闻中心投稿。

各科室、队所及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及时总结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每天16:00前将当天的春运工作情况,以及春运统计数据报表报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汇总后,于17:00前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__〕95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__〕84号)的规定及时报送春运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规定,通过“交通运输部路况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公路交通阻断与突发事件信息。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于3月14日前报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四

20__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口大规模集中迁移,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大运行阶段,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北京冬残奥会又将在近期举行,今年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重大。为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运力安排、道路拥堵、疫情防控、平安出行等问题,为了全旗人民能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__年春运工作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总体要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绿色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二、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旗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照森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30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永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629054;13904779060。

四、工作内容。

(一)平安春运。

1.“把好三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者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清除出运输市场。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春运。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3年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2.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春节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要持证上岗,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达到100%。

3.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春运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营运,倡导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要教育广大出租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营造春运良好的交通环境。

4.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雪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立即进行清除冰、雪,全力抢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沙阻,陡坡、急弯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储备防滑材料,以便及时铺撒,重点线路及重要路段要做到定线定段定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收费站收费区域要求无积雪。同时,要保证有完好的抢通机械,以便随时调用。各路政大队要坚持24小时路政巡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排除不了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病害情况。要坚决制止49吨以上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各二级单位在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追堵车辆、超速行驶等,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春运期间要不间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整改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同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爆雪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公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公路气象、通行信息发布,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告知营运驾驶员。

7.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一是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带头遵守运价规则,绝不能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车,造成客车超载的,谁签字、谁负责,除按规定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三是要严格实行客运班车路单签证制度,凡我旗从事旅客运输的班车,行车路单要在始发站和终点站签章,否则不予安排下一班次;四是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联系公安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要做好途中旅客“三品”的检查工作;五是客运站要把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日常工作,对班车动态监管不能正常使用的营运客车不得予以安排班次;六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要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运行时间,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七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甩客、倒客、宰客”和乱涨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八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必须严格春运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管理,认真执行“谁发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将加班、包车牌交给企业自行填写。

(二)健康春运。

1.减少旅客聚集度。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场站,农村牧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度。

2.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货物装卸搬运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

3.严格落实客运服务防疫措施。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负责对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报备。做好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5.各单位要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排查、检查,发现有从高中风险和国外运输来的货物,要及时报备,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汽车客运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期间出行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出行乘客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机场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在醒目位置、途经路段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防疫小常识,提醒旅客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排查方案,针对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春运安全保障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排查、全面“体检”。

(三)便捷春运。

春运期间,客运站根据客运量的预测,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预留部分运力,以应对突发性客流时,能够及时进行疏导。要合理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运力、全面做好持续接驳工作。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要加强etc的运行监测,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四)温馨春运。

1.美化候车环境。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全面的检查,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车上设施符合要求,特别是要保证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热情文明服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达到“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大方”。

3.加强规范化服务。发车前,乘务员要做到“安全告知”并说明本次行车安排、到达时间、途中注意事项,要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司乘人员须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及行驶途中,反复提示乘客佩戴安全带。

4.增设多窗口服务。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及时准确地向旅客提供班车运行信息。广播人员、站务人员要尽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少数民族旅客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提供医疗室、母婴室、手机充电站,要24小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物供应。

5.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活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积极组织驻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引导咨询、维护秩序、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绿色春运。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要及时让出行群众便捷地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旅客选择绿色出行、低碳和集约化出行方式,鼓励旅客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

(二)强化春运运输管理。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管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事故多发路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深化“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热情,让旅客拥有宾至如归的出行感受。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提高志愿者数量、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四)广泛宣传。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疫情动态、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一是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二是旗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保证旅客运输统计数据在次日上午8:30时前,准确、及时地报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统计工作由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再琴负责;三是春运期间,旗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春运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5日前上报春运工作总结。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春运从1月13日起到2月21日结束,共40天。为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春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方便快捷、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促进人流、车流集散有序,力争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沱江镇20xx后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滕海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吴元桥、镇组织委员杨波任副组长,镇安监站、镇党政办公室、镇财政所、镇综治办、镇农机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沱江镇安监站,由田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期间安全防范及其他工作的协调处置工作。

(一)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加强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监管。一是按照驻村(社区)工作安排,各干部深入基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及矿山、岩场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特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严密火灾隐患大排查,尤其做好古城消防安全和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加烟花爆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巡逻。各基层单位组建安全巡逻队、巡夜打更队、护村队等,对全镇范围内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组织、重点部位与重点时段等结合的方式,实行全天候、网格化的巡逻布控,达到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或辖区内春运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本单位或辖区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镇政府及各基层单位做好值班安排。一是加强信息报送。每日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突发事件并按规定逐级报送;二是做好值班坐班。各基层单位安排人员到办公室坐守值班,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三是落实督查巡查。镇督查组对各基层单位值班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杜绝私自串班、脱岗情况,确保春运期间社会平稳有序、安定和谐。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六

此次检查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xxx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x、市公安局副局长廖x、市安监局副局长陈x、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丁x、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申x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各级部门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实际,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实施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旅游、商务、文化、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分别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和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安监、消防部门督促石化、石油等系统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文物、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寺院庙宇、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

2、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x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3、集中整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要对照省、市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加大对本地区尚未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督促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各级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统筹实施。

4、夯实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各地要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常综治办[x]5号)文件要求,在依托全市开展“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划分消防安全网格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了“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管理规范”的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新格局。要在市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市级消防网格化管理中心,在各区县市配套设立区县市级管理中心,街道、社区两级建立网格服务站,在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分别派驻工作人员融入四级网格管理组织,参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事件处置。由各级政府统一选配网格管理员,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加强对居民住宅区、“九小场所”两类工作对象的基础信息采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应急救助处置四项工作职责推进,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级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自查,确保完成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摸清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城市、县城和乡镇底数,及时修订消防规划;督促未编制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其他乡镇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启动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

2、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级住建、规划、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推动市政水源与城镇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各级规划、国土、住建、供水和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落实建设任务,提升硬件保障水平。各地按照今后三年还清市政消火栓“旧账”目标,完成本地区年度消火栓的新增建设任务,确保年内全市县城和建制镇新增市政消火栓x个、500个。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摸清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并落实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建立完善包括单位生产或存储危险品、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车辆装备配备、灭火剂种类及储备、年度出警、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信息台帐。

1、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各地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活动。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督促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交通等行业组织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公众所在场所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加强员工“一懂三会”(懂得自身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的教育培训;消防部门发动居民家庭订阅本级消防官方微信,引导社区居民主动下载和运用手机“掌上消防”app查改家庭火灾隐患;文化部门要督促落实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各地要组织在政府的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链接消防网页。

2、加强媒体消防宣传。各级广电部门要督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定期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推出夏季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系列报道和夏季消防检查专题报道。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要履行消防宣传义务,主动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消防部门要定期开放消防队站、引导群众参观体验。

夏季消防检查从x年5月20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精心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地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消防部门要在强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督促社会单位提交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己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各地认真梳理夏季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本地常态化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市消安委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进行专题部署。街道、乡镇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督导,带队开展检查。

(二)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工作情况的组织调度,加大督查力度,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部门火灾隐患整改的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科学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省、市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问题督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工作紧密结合,合理调度,统筹推进。武陵区要重点整治商场、酒店、宾馆、ktv等人员密集场所;鼎城区要重点整治x市场、轻纺城、物流园等仓储物流场所;经开、西洞庭要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临澧要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澧县要重点解决财富广场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汉寿县要重点做好西套市场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桃源、柳叶湖要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消防安全管理;石门、桃源等地要重点改善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区县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专项督导,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区县市、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见附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送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8日前报送本单位前一个月总体工作推进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七

春节及全国"两会"临近,为确保我园安全生产、治安稳定,游园持续井然有序。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吸取"2.11"公共场合持戒杀人案深刻教训,我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即日2月15日起安保部牵头和园内值班领导、干部在我园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防空部署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园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制定治安防控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排查我园区内安全生产和治安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综合施策,狠抓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机制,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公共场所爆恐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祥和的游园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游园环境。

20xx年2月15日至3月20日。

为确保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工作扎实推进,成立西安市莲湖公园春节"两会"期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对全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报送。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由安保部负责人邱峰负责。

重点防范游客和公园环境人为制造的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游客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认真检查办公院及各部门、库房、配电室、北门两侧沿街门面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有效期限及状态,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和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占用、堵塞、封闭情况,确保畅通。农机设备使用散装汽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存储散装汽油情况;及时清理修剪枯枝危树,防止倒塌脱落伤及行人和火灾隐患;检查绿化养护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从农药采购、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要有严格检查登记记录。杜绝园内进入一切违禁物品,杜绝外来隐患安全事故。做好园内施工围挡区域安全及夜间值守工作,驻园人员的登记和安全管理。对公园的水、家属院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公园建筑物、基础设施、办公院及临时人员(工)暂住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用电线路设施都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标准。井旁、湖边、水边、高压线等危险地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治安防控部署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治安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确保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细致排查,及时整改。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治安防范布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包括影像资料)。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逐一销号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八

xx年11月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较大及以上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20xx年1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紧急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通报近期烟花爆竹重大、较大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并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户)、运输企业。

当前至春节还有不到15天时间,同时是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活动最密集的时间,也是一年当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复杂时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打非治违”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方位、多角度、铁手腕,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库房的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市安监局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制定旺季销售计划,严把进货和送货关口,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零售点超量配送,严禁向无证零售点配送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要对已经达到或接近库存饱和的批发企业停开运输证,坚决杜绝超量储存。二是要认真做好“两关闭”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和巩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两关闭”工作成果。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对“两关闭”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对已关闭的零售点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经营现象存在,确保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尚未完成关闭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进一步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关闭工作力度。三是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要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量。各安监站要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超量储存。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规定的,一律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四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闭环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追踪溯源,依法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三是要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典型案例及其惨痛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公司春节安保工作方案篇十九

元旦、春节是客货运输高峰期,运输量大而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给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我局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韦联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

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一)交通服务中心: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以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资质、运行管理、车辆性能检测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和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客车驾驶员通报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二)运政中队: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辖区营运车辆排查和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的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夹带运输危险品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约谈,并严肃督促整改,坚决落实好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抽查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加强联合监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三)公路管理所:一是负责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二是加强改扩建公路保畅通工作,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针对雨雪冰冻容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桥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三是要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施工作业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设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强化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四是负责对管辖内沿线公路桥梁设施、防撞栏、安全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路面落石、水沟及修补路面坑槽等公路管养工作。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尤其是主线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山区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养护,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及时处理公路病害,完善指示标志标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同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及时更换受损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质监中队:严格按照“严、细、实”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并实地深入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港航中队:加大检查本辖区乡镇客渡船及渡口安全状况;杜绝超员超载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船舶;要督促客运经营人认真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船舶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下禁限航和救生衣行动等规定。严格船舶驾驶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风、防火、疫情防控等方面措施;依法履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水运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防恶劣天气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开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航道及货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本辖区及本行业实际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执行“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关负有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和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而具有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汇报。各部门于春节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安全办。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22908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