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总结和反思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逻辑的严谨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那你知道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宣传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大全。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近日,单位组织全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2期《求是》杂志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学习交流,对《民法典》有了浅显了解。
编撰《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对我国立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愈发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可谓社会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中心。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对于社会来讲,《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众来讲,多元化的生活使民众对于法治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对于非法律从业者的普通民众来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产买卖、遗产处理、高空坠物、占道纠纷、个人信息保护、衣食住行、老人赡养、生产经营等等,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更是指出,要加强对《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然而,对于非法律从业者而言,民法典体系庞大、专业性极强,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这就需要专业人士加以解读,并用普通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将民法典送到基层一线,可谓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须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宣讲《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要让民法典成为公众随身携带的“宝典”,就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让公众懂法;就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公众信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民法典必将不断发挥其善治意义,无愧于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讲中,更应该使民众明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四大检察工作中,不仅是民事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都要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深入贯彻研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深入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这为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从总体上看,民事检察工作依然是短板、弱项、离“做强”还有不小差距。实际上,《民法典》与“四大检察”都有紧密联系。此次《民法典》合同编不同于《合同法》的是,在其第三分编专门对准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所谓的准合同和合同不同的是,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而准合同是单方意思表示。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准合同编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防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庞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济南一中队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学习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领悟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探讨并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性学习第三编《合同》、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下一步,济南一中队党支部将逐步结合实际工作,对民法典中涉及执勤业务的部分着重研讨,并形成执勤规范,为未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筑桥铺路。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对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力求将坚守公序良俗的理念导入每个人的内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开篇第一章就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等原则性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婚姻家庭编增加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的规定。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将尊重人权、自由、平等、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作为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草案对离婚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将离婚冷静期制度性地固定下来,可以促使夫妻双方更加冷静地考虑如何处理婚姻关系,有助于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倡导公序良俗。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认同法律、尊崇法律,这就离不开有力有效的宣传教育。党的__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讲清楚”的明确要求,为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比如,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二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比如,民法典明确平等保护物权的基本原则,吸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最新表述,等等。实施好民法典,“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在民法典中,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面,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另一方面,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
《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那你知道2020民法典党员个人学习心得体会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民法典党员个人学习心得体会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作为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典,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精髓,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一、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家治理重大成果、重要经验的沉淀,突出了对市场经济和人民权利的保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创举。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民法典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是从中国的实践出发,一一回应实践所提出的现实问题,并接受实践的考验所形成的法律条文。通过以现行民事单行法为基础,全面回应了我国社会实践、法治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具有强烈的实践特色。民事主体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准确判断自己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决定是否从事民事活动。
三、民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民法典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2020年,对于学习法律的广大干警来说,实现了学习法律的夙愿。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现实性的需要,具有里程碑意义。
按照上级组织工作安排以及法院干警学习《民法典》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目前正在进行原文学习,并积极参加《民法典》系列讲座,通过学习,收益匪浅。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习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充满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
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
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2020年度5月21日,全国两会大幕正式拉开。受疫情影响,这场“春天的盛会”来得有些迟,但代表委员环绕民生的呼吁声和国是的建言声,一直都在线上。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要害词外,全面依法治国同样是两会高频词汇,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其编纂过程如同一面镜子,有效的开门立法反映出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折射出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向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奋进路上,我们更要充分发挥强盛制度优势,实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凝结历史进步的强盛推动力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写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国家的意志在这里交融。全国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28万个,邀请32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31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两次组织全国政协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4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26场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900余万网民在线观看……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还是人民政协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具体形式,全国两会本身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例和长期实践,人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寻求人民群众法治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断书写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新篇章。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立法中践行群众路线。大疫如大考。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握依法防控“指挥棒”,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凝结群众。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立法方面的问题,面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社会关切,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到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疫情大考交上一张厚重的法治答卷。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度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高空抛物点个外卖,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倾听民生吸纳民意广聚民智,具有强盛生命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民意和民智在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发挥,在群众路线中行稳致远,展现人民更加满足的立法作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护航全面小康。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环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修改土地管理法;环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环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保护法立法……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草案47件,通过34件,其中新制定法律5部,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9年驰而不息推动良法善治的成绩单。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更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当好“百姓代言人”“小康发言人”和“法治推广人”,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改革稳定的基石,经济发展的动能和人民幸福的后盾。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2020全国两会满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必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出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法典,它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给出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生活相关的点点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部自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给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民法典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记录着中国法治的改革历程,是中国人民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之前,围绕民法典学习,我写了《做实“笨”功夫练出好功夫》,认为,民法典的学习还是扎稳“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学习共产党员网《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感,我们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镜头“广角”,对不适应之处及时“聚焦”修正。
党政干部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行政规则、规定“广角”,对与民法典相悖者及时“聚焦”修正。“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决不能对时代的新发展新变化视而不见,决不能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决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为不落实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实扛起时代责任,积极发挥党政干部“先学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较好的民法典知识掌握,以主动结合工作职责的民法典视角,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规则、规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实践中出现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着干”“打架”的现象。要树立民法典思维,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切实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处理之中,让民法典成为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百姓正当利益,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戒,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给人民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习惯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现有法律、法规“广角”,对与民法典不相适应的地方“聚焦”修订完善,体现担当作为。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民法典的出台,无疑凝聚着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实践。当前,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实践同样离不开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解读、落实。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起时代赋予的重大机遇和责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体现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负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和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感受到时代进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当头的伟大力量。
党员同志要对照“民法典”视角,打开约束个人行为“广角”,对“八小时之外”“单位之外”“组织视线之外”要主动“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学习运用,从来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个人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民事活动各个领域息息相关,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好法典。作为新时代党员,不应有任何特权,而要更严格纪律约束,更好地遵守、维护、捍卫民法典的“特权”。党员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学好民法典。要加强原文的学习,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认识,要认认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马步”扎稳,把功夫练实。其次,要主动宣传民法典。要体现担当,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向身边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讲民法典。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节化的讲述,让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学会用民法典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第三,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民法典。“法与时转则治”,民法典是一部伟大的法律,它的具体环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有所变化,我们要有完善民法典,让民法典更符合时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气和决心,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主动运用民法典,在运用中捍卫、在捍卫中完善。第四,党员要多在“看不见”的地方着力、做实。对于党员同志来说,遵守民法典的标准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众,应当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放大人生格局,升华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时”之外,别人“不容易看得见”的地方,体现诚信、担当、律己、责任,为诚信社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努力和坚守。
“视角”“广角”“聚焦”终究要落于一个“实”字,践于一个“行”字。要实实在在学、老老实实用、认认真真思、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实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让民法典带给人民以温暖与守护,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耀神州大地。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2020年5月21日,全国两会大幕正式拉开。受疫情影响,这场“春天的盛会”来得有些迟,但代表委员围绕民生的呼吁声和国是的建言声,一直都在线上。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关键词外,全面依法治国同样是两会高频词汇,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其编纂过程如同一面镜子,有效的开门立法反映出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折射出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向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奋进路上,我们更要充分发挥强大制度优势,实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凝聚历史进步的强大推动力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写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国家的意志在这里交融。全国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28万个,邀请32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31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两次组织全国政协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4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26场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900余万网民在线观看……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还是人民政协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具体形式,全国两会本身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例和长期实践,人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寻求人民群众法治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断书写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新篇章。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立法中践行群众路线。大疫如大考。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握依法防控“指挥棒”,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凝聚群众。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立法方面的问题,面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社会关切,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到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疫情大考交上一张厚重的法治答卷。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高空抛物、点个外卖,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倾听民生、吸纳民意、广聚民智,具有强大生命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民意和民智在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发挥,在群众路线中行稳致远,展现人民更加满意的立法作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护航全面小康。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保护法立法……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草案47件,通过34件,其中新制定法律5部,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9年驰而不息推动良法善治的成绩单。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更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当好“百姓代言人”“小康发言人”和“法治推广人”,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改革稳定的基石,经济发展的动能和人民幸福的后盾。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2020全国两会满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出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尊敬的某某中学领导、教育辅导站、县教育局领导:
本人某某某,男,1978年9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某某师范体育班,分配到某某中学任教。而后于20xx年8月至20xx年7月在贵州师范大学函授学习,修完专科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
参加工作至今,本人自始至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向前发展,知识在不断更新,作为教师想让学生得到一杯水,自己必须具备一桶水,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教育战线上奋斗8年的我,深深体会到知识已不够用,于是今年本人积极参加成人高考,并荣幸地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为了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我县教育事业服务,本人已向录取学校报到,并上交了一年的学费。因此,现本人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要求到贵州师范大学脱产进修学习。希望上级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恳请批准我的申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某某中学教师某某。
x年12月16日。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_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这一要求深刻表明,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治国理政成效的重要方面。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从实践看,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社会生活风清气正,都离不开民法制度夯实基础、与时俱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才能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不仅要考虑民法典规定,还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此同时,维护好民法典权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题中应有之义。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才能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民法典诞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过程。遵循同样的逻辑,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管是遇上高空坠物,还是碰到遗产纠纷,抑或遭遇隐私泄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讲清楚阐释好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方能保证全社会缘法而行,实现法盛人和。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法治始终是令人瞩目的关键词。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将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20__年5月28日,x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同时废止。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人民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为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加强对弱动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法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及水平,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亍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全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发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不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并福x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我是文院的学生,但是考研想考法律硕士,选修民法学,主要是为了听一下老师分析地一些案例。因为有些时候,光有理论知识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结合起来,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动,记忆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学习。
就这样,在每节课老师生动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严肃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对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渐发现,民法是一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维护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权利。
首先,从民法的定义来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由此展开来看,民法是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此时,民事法律关系又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这三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它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和合伙组织等,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特定条件下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事实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公民。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其中由两个属性,是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是从公民出生时开始,结束于公民死亡之后。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其中,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或者年满16周岁且经济独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满十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凡是未满十周岁且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的,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七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内容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等。走进民法典,我们不难发现,它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为推进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发表题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围绕实施好民法典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一是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四是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五是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民法典作为一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权威法律,推动在全社会得到有效贯彻和高效执行,更好维护法治公平正义,人大作为监督部门责无旁贷。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到“三个带头”。
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八
20xx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件让我非常激动的事情。因为在这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1954年开始,由于多种原因一次次停止、打断,而未取得实际的成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让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编、84章、1260条,这么多的条款规定了些什么呢。通过浏览目录,我了解到第一编为总则,它规定了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时效等。第二编则是物权编,我注意到这一编较之前的民法通则新增了一些内容,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居住权编入用益物权等。第三编是合同,我了解到合同原来也有多种,在民法典中,我新学到的有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准合同等,以前对于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颁布以后,高检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视,组织我们观看“三人谈讲座”、专家解读等视频,让我对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比如,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随着私人财富的积累、家庭主义的式微以及个人主义抬头,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日益繁多,撕裂着社会,拖累着法院、检察院等。为此,民法典规定由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推选的人充任遗产管理人,执行遗嘱,分配遗产。这不仅可以缓解亲人之间的冲突,而且还可以减少法院的负担,增进社会自治能力。又如,农地三权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权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章界定土地经营权的内容,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登记规则,其实就是正式承认了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这为农地市场化和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铺平了制度之路。同时,民法典中还新增了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另外,继承编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报酬和责任,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除此之外,继承编还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了无人继承时的处置原则,即收归国有,用于公益,难能可贵。民法典的1260条条款,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了进去,从一家人的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到物业服务再到婚姻家庭关系到继承及侵权和隐私,从一个人出生到一个人死亡,从一个家庭诞生到所有家庭的社会关系,民法典都全方位的保护了人民民事权利。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在专家解读中,我还学习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让我对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了解,也更加深刻的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来之不易及民法典是汇聚了几代人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通过对民法典背景的了解,让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为检察院最基层的一名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将增加我的知识储备,提升我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决问题。同时,我还要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让人们了解这部属于人民的法典,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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