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书籍内容的概括和思考。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思路,以便更全面地评价和分析书籍。在这些读后感范文中,或许能让你看到不同的观点和解读,帮助你拓宽思维的边界。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一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平凡而又朴素的小说:《人间有晴天》。
这本书述说的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她十二岁,名叫虎娃。但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双亲,他们常常称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聪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后,外婆的猝死让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多丽姨妈到美丽的大城市里生活。但在临行前,一场暴风骤雨让虎娃深深的感受到妈妈对她的爱,也让她懂得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
在这个故事中,不管是对父母的不屑一顾,还是失去亲人的痛苦都令我感同身受。激起我的共鸣,让我回忆起和家人的一幕幕喜剧或闹剧。读这本书时,我流泪了,那份淡淡的'情和隐隐的痛让我感伤。正如书名一样,我相信暴风雨过后,总会有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在等着我们。
这部抒情诗般的小说以温暖而优雅的笔触,让我们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下中,感受到浓浓的温情与关爱。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都在等着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二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阿廖沙第三次做仆人就好多了,他遇见了一个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的人—他的继父。于是他就每天与他的继父谈论书的问题。他的继父经常给阿廖沙推荐书籍。但是,老太婆和女东家常常在背后说阿廖沙继父的坏话,这让阿廖沙很生气。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三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笔名为金鱼酱的坚强的女孩子。面对深爱的丈夫患癌逝世,她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压倒;面对需要抚养的年幼孩子,她选择坚强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
是啊,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句深有感触的话语:活着,只是生命的一个过程;而创造才是对生命的注解。因为生命无法承受之轻,因为生命拒绝接受堕落。人生中还有很多未竟的梦等着我们去实现,我们又怎么能自甘堕落呢?我喜欢书中一句句清浅真实的文字,也很欣赏那个善良坚韧的小锦。我们所经历的亦不仅仅是死亡与不堪,还有希望与勇气以及其中所衍生出来的承前启后的责任感。死亡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与感悟,让我们珍视岁月,敬畏生命。
死,是生的对立面。我们人人都想要铲除它,以获得长生不老。但死亡是铲除不了的,它是存在于人世间的根深蒂固的事实,唯有接受它,才能以最低风险概率的心态笑对人生,这样会降低患癌的几率,也能把幸福带给身边关心体贴你的人。“笑着走”,便俨然成为了生命的智慧。
我万分珍惜现在的光阴,因为我深深地感到我现在拥有的健康,是很多重症监护室里的病人难以期求的宝贵财富。他们在病痛之中,渴望着明天的太阳,那对于一般健康者触手可及的愿望,似乎已经成为了他们在病痛之中的精神支撑。感念岁月,珍视亲情,敬畏生命,方可收获美好,使内心安宁,笑对今后自己老之将至的命运,就不再畏惧,而是泰然自若。
现在的我,依然庆幸自己的枕边人还在,并没有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消逝。每天凌晨,躺在床上,当可怕的梦靥出现在我脑海中,我会看到一座年老的坟墓,会害怕那是自己肉体的最终归宿,更害怕爱人先自己而去,最终墓碑上出现了“血肉模糊”四个大字。我知道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那时的灵魂亦会离开身体,带着“人间正道是沧桑”的情感,在春风化雨之中化为万物之本,那时的灵魂又有什么作用呢?即使我想相信,也不可能。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五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第一次看的是漫画,偶遇的那个下午,从艳阳到黄昏是时间也是心情。全篇都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气氛。
很久很久之后,看到了动漫,再一次,陷入这个绝望的故事。片尾那个苍老的乞丐记忆犹新。
如今第三次见到这本书,犹豫很久后还是毅然的决定再会一次。可惜,没有前两次的抑郁触动了。却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同。
叶藏从小讨厌人类,却能舍弃自己讨好人类,多希望,我也能如此,有这种即使讨厌却能相处很好的能力。
“我倒并不觉得可惜。我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即使偶尔也有可惜的感觉,但也没有精力来与人抗争,大胆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时常,我也是经常被抢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众人以为我不在意,非也,不过是我不敢去争罢了,自己总是劝服不了自己。
困境总是对朋友的试探,堀木无疑不是个好朋友,小人嘴角令人憎恶,却又无可奈何。我总是选择相信,无法辨认人性。幸运的,至今未遇大恶。
叶藏一生悲惨又传奇的命运也非尔等常人能经历的,却只是旁边一次,也是绝望到不行的。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六
这部诗集由著名诗人教育家谭延桐和著名诗人诗评家横竖三一宁(王宁)分别写了前序和后序,并得到了当代著名诗人朦胧诗代表诗人杨炼的评价和曾任《黄河诗报》社长兼主编、中国诗歌学会副秘书长的著名老诗人桑恒昌的亲笔题词祝贺。诗人自己亲自配合设计师为诗集作了精美的封面和装帧设计。
这部诗集由“时间的轴心”,“在晨风中不停地鸣叫着的鸟儿”,“被反复地描摹的家园”,“传说的继续”,“珍贵的人间”“诗说”,六辑组成。这六辑,前五辑每一辑都是由若干独立的短诗组成,每一首诗拿出来都是一首独立成篇的诗,每一辑都可以看成一首独立的长诗。第六辑,是诗人用近乎诗的语言,写的诗学笔记,也是前五辑的延伸阅读。这六辑之间按照顺序是环环相扣的,纵观整部诗集就是一首关于人类命运的充满了史诗气质的长诗。胭脂茉莉说,可以把这部诗集定位为她向加西亚.马尔克斯致敬的长诗。
王宁在后序中提出在新的人文背景之下的现实主义,尤其更为耐人寻味的,就是一个“深度问题”。事实上,现实主义在诗中更新的践行意义,正在于诗人以一种超越,对自我的又一次完成之中。胭脂茉莉的诗,正好处于这种道途之内。精神家园的存在,是人类最强大的支撑。诗人所做的正是对“家园”的确立与建构,胭脂茉莉也成为对“家园”不懈的建构者。
诗人通过这个基点,对语言做了不懈的探索与磨砺,致使语言在一个艺术结构里,产生了完全属于自己的节奏与语感。从而使诗人走上了一条艺术的独立之路,从而,诗人也成为了固执的践行者之一。这是值得为其鼓舞的——因为我们毕竟在诗人的写作倔强里,感到了——诗的力量——来源于一切个性使然的写作事态的现身。胭脂茉莉是一位拒绝矫情的真实写作者,她具有一种大爱之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胸中之爱,使诗人的诗始终具有着对于世界的亲和力。
正如杨炼的评价,读了胭脂茉莉的诗,非常喜欢这种落入现实感受的扎实的诗,有力量,有深度!当然,和力量,深度相对应的,恰恰是诗歌语言的更精致,更精准!谭延桐在前序中说,很显然,一流的诗人的禀赋、感知和经验,胭脂茉莉是备齐了的。也只有这样的完成了足够的“进项”的诗人,才会有这样的储备,才会有这样的警觉:“对于一个赤子,‘法’只不过是一道不攻自破的樊篱。”既守写作之法,也破写作之法,胭脂茉莉确确实实是在做着这样的努力的。自此,也便不难理解,胭脂茉莉的诗歌世界,为什么总是不断地在拓展着它的美学的疆域了。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七
作者在第一阶段写到,没有必要把幸福当成必须。
如果我们一直追求幸福的话,那么我们只能成为幸福的奴隶。
然而幸运的是,我感觉大部分时间在幸福中,也可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也很快就忘掉了,因为不好的事情毕竟是有数.我感觉有些人只是把不幸福的事情放大了。
如果有,也只是一个惯性!现在看来,无论你考上什么大学你只是“乾”卦的潜龙。能不能“利剑出刃”(乾卦第三爻和五爻。易经学者请指正!),还靠很长的路要走。
考上好大学,只能说明:如果后天的努力,你会比别人成功快。最后“潜龙无用”的大有人在!
然而后来的普通学校甚至落榜生,更有可能“飞龙在天”。所以如果你高考不理想,请不要气馁,因为只要你有追求,你就无敌。我这个人幸福感强,不管因为能“将就”还是乐观。总之我感觉拥有幸福感也是一种能力。
作者在文中强调说:可以把欲望作为动力,努力奋斗并不是坏事。我与作者不同的观点是:我从来没有把欲望当成动力。因为当把欲望当成动力的时候,工作非常痛苦!我只是感觉:兴趣盎然。所以我很欢快的完成每天的工作。另外作者提出:幸福只是一种感觉,。所以一定要正确看待幸福,幸福并不是比较。如果你活在与别人的比较中,我们会自寻烦恼。
改变别人,不如改变自己人生中总有许多事情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发生,让我们感觉很痛苦。经常会有人说:如果他对我好一点就好了。“为什么他总是那样做?”总之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为什么这么多烦恼?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八
大概用了4天时间看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是这位《人间喜剧》的大作家涉世很深,写出了许多有关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也许还不是最高明的,人间喜剧语句/名著读后感~。我个人认为他最高明的是可以不断使出一些讽刺批判的语句,我觉得这很特殊,但我并不认为别的作家做不到,而是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很难,绝对需要天才般的洞悉力,而巴氏正好是这类型的天才。
两部大作来看,《高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伏盖公寓的住客,两位女儿,高里奥高老头,拉斯蒂涅,还有更多的能让读者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这些高贵的,贫穷的,装腔作势的,吝啬的,无一不有,建议尚未看过的朋友看看,看完了可能会觉得自己从黑暗的社会走出一趟来呢。
这篇文章是写读后感的,所以话说回来,我承认巴尔扎克是批判高手,但我不认为他是很好的故事家,因为他的故事并不精__。《高老头》描述一位面粉商如何被两位爱慕虚荣的女儿,穷尽了他一生的财富;大学生拉斯蒂涅初见世面想要高攀巴黎上流社会,险被逃犯伏脱冷陷害。故事就是围绕着这两个路线进行。另外巴氏每讲述一件事情,他就非得让你相信不可,谈了一大堆的理由来使读者信服,当然这些确实值得研读,但难免会让人觉得他失之琐碎了些。
《欧也妮·葛朗台》出现吝啬鬼葛朗台与其女儿善良的欧也妮,形成了很鲜明的对照。除此,又塑造了两派人,一派由险恶的,贪婪的,帮着葛朗台赚钱的两大家族;一派是欧也妮善良的母亲与女佣娜农,更加凸显作者的对照手法的出__运用。但这篇故事更缺乏精__的程度,一味地描述葛朗台如何吝啬,在巴黎的欧也妮堂哥和欧也妮相恋,但最后背义不理欧也妮。另外就是葛朗台的弟弟的债务,巴氏在这里写了很多债卷,法律的,简直令我如坠__雾之中。
巴尔扎克非常懂得世俗人情,所以非常出__的描绘一些心理情感,如果说有人觉得看巴尔扎克的书需要踏入社会多一点才行,那么我们在看他的书就已经踏入社会了,只是在于读者的领悟力与感受的程度去到了如何。
我只是说出我的感受,而不是对这两部故事给与评语,所以我并没有存在攻击__。如果一个读者看完了一本书,不能说出心理感受,那等于没看过一样不是吗?最后我需要说的是,我是尊敬巴尔扎克的,而因为我的尊重,所以才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另外,这里谈的只是我个人肤浅的意见,难免存在了错误的想法,所以垦求更多朋友来给与指正与教导。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九
一开始,弱小的阿廖沙初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期软怕硬的萨沙;油腔虚伪的老板和掌柜和空虚无聊的厨娘。
可是在厨娘死后,阿廖沙决心要离开这,可是很不幸,阿廖沙因一时大意弄伤了胳膊;当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想他的外祖母,他想写信给他的外祖母,由于他胳膊伤了,不能写,他坐在床头,之后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他一睁眼外祖母就把他带回了家。但弱小的阿廖沙一回家就听到了许多坏消息,但这些事并吓不到他,因为他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挫折的小大人。
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新朝鞋店里受了许多苦,但被外祖母带去了另一个魔鬼世界,也就是阿廖沙的姨婆那里,在那当学徒也受尽了姨婆一家人的责骂,阿廖沙被逼离开,又去了善良号小船当洗碗工,并且厨师思慕蕾对他很好,并给他书刊;让他读给他知识,可是有人对他使坏,把他赶下船。
阿廖沙人十分老实,却经常被人捉弄;弄的十分狼狈,但他无能为力。
阿廖沙这个失去亲人的可怜孩子,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期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过的很愉快。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
人间处处有真情,人世间,总有一个人默默等地为我们付出;总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只要你去观察就会发现。
读完这本《人间真情》,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十一枝康乃馨》,这篇短文讲述了两个懂事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买康乃馨,去给花店老板打工,送完每一份花,他们都恳求眼前这的这位母亲能给他们一束康乃馨,因为他们也想让自己的母亲和这些母亲一样能收到节日礼礼物,因为有十一位客户,所以他们就得到了十一束康乃馨。从这篇短文,我不但可以看出到两个孩子的孝心,也可以看出这十一位母亲对两个孩子的同情。
在人世间,不但有母爱还有父爱。父爱如山,那份粗中有细的厚爱中,重的足以让我们震撼;父爱如茶,细细品尝,方知苦涩中透着甘甜……慢慢咀嚼这份父亲的盛宴,你会被那并不起眼的父亲感动!《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写了一位父亲在削苹果时,不小心把刀插入胸口,可他用顽强的毅力坚持活了3天,只为了家人,他依旧干着日常的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啊!《父亲的爱》则写了一位父亲用另一种方式疼爱着自己的孩子,他虽然很严厉,但是这也是一种爱的表现!
我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教诲和关怀。《难忘的体罚》写了两个孩子犯了错,老师惩罚打板子,打的却是装了垫子的座椅,他们的体罚并无肌肤之苦,这位老师是多么爱学生啊!
在我们的成长中,有母爱,有父爱,还有友情和老师的关怀,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他们会永远伴随着我们,走向温暖的世界!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一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
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里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产,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屈辱。可是,书籍使他找到慰藉,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
在16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是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爱护,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儿也不主动,对比起来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二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他是俄国的著名作家,通过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写自己少年时代的亲身经历,并在社会上艰苦生存的故事,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人民困苦、阴暗的生活。
这部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悲惨的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自食其力。他曾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由于他非常贫困又很年幼因此各地方的人都欺负他、嘲笑他,就连亲戚家的两个主人也变着法的捉弄他。他整天生活在那些低俗、爱吵架、见识浅陋的小市民周围,他非常厌恶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也是他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了。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
我读完这本名著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不但没有在艰苦的环境中被苦难所压倒,而且还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把书作为朋友,在书中允吸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拥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在黑暗的社会中苦苦追寻着属于自己的光明。本书通过高尔基的手笔反映了俄国十九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的真实写照,让我目睹了旧时期、旧社会时人与人的不平等和当时沙皇的暴政,而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人人平等,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人类就要回到原始的生活,只有书才能带你来到文明的世界;只有书才能让人与人之间更懂得沟通;只有书才会给予你无穷无境的知识和乐趣;只有书才能让你懂得做人的道理;所以书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它不仅能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也能培养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让我们永远和书成为好朋友。最后,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三
成长的痛也许正如蝴蝶的羽化。我们在年幼时总是无知与无羁的,但当满是尖刺的我们被成长磨砺过之后,变得坚强了,变的善良了,变得懂事了,变的刻苦了......
每个女孩都是变成的蝴蝶,经历过成长的风雨。《人间有晴天》中的虎娃也不例外,12岁的她是个聪明勤奋。活泼懂事的女孩子,她成长中所经历的痛,带来的是更多的不幸。虎娃那美丽善良的妈妈,勤劳朴实的爸爸,看起来是最完美的夫妇,可上帝偏偏玩弄了他们-他们都是那种“迟钝”的人。
但杰西懵懂的“爱情之吻”和外婆的猝死让虎娃几乎崩溃了,她决定逃避,远离这一切,跟着多丽姨妈去她的城市,可是一场暴风雨击碎了这一切,虎娃接受了一场雨水的洗典,它让虎娃感到了妈妈那深沉的爱。于是,虎娃决定留下,享受阳光下那暖暖的亲情。
其实,暴风雨过后,总会有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在等着我们,明天会更美好!
唉!成长这只美蝴蝶啊!它之中的喜怒哀乐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喽!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四
苏为初结婚的新闻引爆了整个商业圈以及娱乐圈,且结婚对象还是跟苏家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应家大小姐应烟罗,无数千金名媛羡慕嫉妒恨的同时也在等着看她的笑话,谁不知道苏家与应家的这场婚姻是毫无感情的商业联姻,强弱结合。
自结婚后,好友见他时常戴着那枚结婚戒指,便笑着调侃:“早晚都是要离婚的,这么珍视做什么?”
对于好友的调侃,苏为初总是淡淡一笑,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后在一次聚会上,喝的烂醉,不小心将戒指遗落,好友亲眼见着那个一贯矜傲的贵公子跪在地上,骨节分明的手掌一遍又一遍地在地板上摸索着,醉的混沌间还不断嘟囔:“我的戒指…我的戒指去哪里了?”
外界对商业巨鳄苏为初的认知是面若春风,温润如玉,但是只有应烟罗一个人知道,隐在这张温润面容下不为人知的疯狂,“老婆,外面总有人造谣我们离婚怎么办?”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五
这周周二,我们全校师生以及学生的家长,共同与我校操场上一同观看了《让真爱洒满人间》这使我感触甚深。
会上的老师以澎湃的激情,诚挚的语言和感人肺腑的真实事件深深地打动了在场所有的人,将师生家长们的心灵进行了一次重大洗礼!让真爱洒满人间——这是一个多么普通又让人熟悉的名字,可是因为人们的忽视,真爱这个词在世上出现的已经少之又少,如今,常听家长报怨孩子不懂事,常听老师感慨学生不努力,究其缘由,我们现在的孩子不懂爱,更不会爱特别是孩子们,兰老师以爱祖国、爱老师、爱父母为内容,以澎湃热烈的语言,用大量真实感人的案例,感染着现场听众,震撼了每一位听众的心。(.)学生们深深地理解了老师和父母对他们的`爱,个个眼含热泪走到老师和家长面前深深地鞠躬,深情地拥抱,大声地说出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通过兰老师声情并茂的演讲,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自己原来在教育孩子方面深入的太少,教育孩子也绝非易事,有些事与物自己心中明白,但不能通过有效的方式方法讲给孩子传授给孩子。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六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平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平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七
在人间是高尔基的自传,下面小编整理了《在人间》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胜利的果实。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平原又有险滩。在学习中也没有常胜将军,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在逆境中能够坦然的面对困难,成功之路近在咫尺!
我要像高尔基一样,做一个心存善良,有文化,有教养,认真刻苦的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该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因此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可以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可以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看完了《童年》,我就不由自主地又想看《在人间》,因为在我还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时候,最好可以多了解人间。
在人间里,高尔基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事情,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哪里容得这么多沙子。
他在鞋店当店员,在圣像作坊当学徒,在绘画师家帮忙,在轮船上做杂工,虽然并没有挣到多少钱,也没有学习到多少技术,可是他也有非常大的收获,那就是博览群书。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把这位夫人成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一个小孩的眼里怎么能容这么多沙子,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只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从《在人间》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坚定了博览群书的信念,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可以让人从“人间”到“天堂”。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八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十九
《人间词话》1908年在《国粹学报》上公开发表。《人间词话》的中心论题就是“境界说”,这是王国维美学思想的核心内容。王氏标举“境界”高屋建瓴地抓住了艺术最重要的特征。他强调诗人的情感、意趣和创造性思维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并指出:意象鲜明、情景交融、情境相谐的“境界”所具有艺术感染力。
《人间词话》艺术理论的造诣是将中西美学思想冶于一炉的产物,那么王国维的《人间词》则是其文艺理论思想与创作实践相融合的结晶。王国维作数量不多,共115首,其中绝大多数是小令和中调,长调仅有10首。
境界,或意境,大家都熟悉,谈诗、论画,常常提到它。它本是佛教用语,以后又用于品评诗歌。但是,把境界当作“文学之本”来认识,又用新的理论和方法对它进行了系统的、独创性的研究的,当首推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王国维在《论近年之学术界》一文中,总结我国学术发展的历史经验,指出外来的思想与中国传统的思想相结合,是推动中国学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把创造“新学语”,作为自己理论工作的奋斗目标。这里讲到的“新学语”,大致相当于我们说的“新概念”吧。他说:“近年文学上有一最著之现象,则新学语之输入是也。夫言语者代表国民之思想者也。
思想之精粗广狭视言语之精粗广狭以为准,观其言语而其国民之思想可知矣。”这种创造“新学语”的理论意图,实际上要求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科学,打破封建社会闭关自守的思想牢笼,当然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二十
这本书说2113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5261家的房子里和4102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1653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在人间读后感精篇二十一
《在人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约从童年的稚嫩逐渐成熟的过程,也是走出外祖母的羽翼,尝试飞翔,走向社会的历程.当时的苏联依旧是沙皇统治,奴隶制刚取消不久,被解放的奴隶们仍在贫困饥饿中煎熬.在黑暗,辱骂愚昧的社会泥潭中发酵着人性的味道.有像外祖父和作坊的店伙计那样厚颜无耻,用欺骗来赢取利益的人;也有像外祖父母的妹妹那样斤斤计较,损人利己目光短浅的碎嘴小人;也有像外祖母那样用上帝的光辉照耀着心灵,所说的所作的,一切如同春风一样温暖明亮;也有像厨师斯穆雷和作坊中制作圣像的人们那样在丑陋污秽的外表下仍有一颗等待真情召唤的心.
在这浑浑噩噩的天地间生存,在这浊臭的污泥中浸泡,书本给了阿廖约时刻清醒并保持人格高洁的.信念,这种信念将阿廖约笼罩,他说这是一种透明的,外界无法干扰的云雾,也就是这种保护膜使他免受很多容易传染的污秽与可恶事情的影响,避免了生活里各种致人于死命的素质的侵扰.我想这种信念不是一味的奉承上帝,忍辱偷生,也不是与世隔绝,以只求保持自己的清洁为目的的狭隘,而是一种具有力量的光照,他能洞穿所有人的心灵,驱逐黑暗的阴影,形成一股旋风,席卷这篇沉睡太久广袤的原野,向沉睡的人们呼唤一个光明的世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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