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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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2-08 12:43:12     小编:飞雪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所读内容的个人感想和体会的一种表达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和思想。读后感还可以作为自我反思和进一步思考的工具,通过写作的方式将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记录下来,以便日后回顾和参考。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常常会被故事情节、主题思想或者某些人物的性格特点所震撼和启发,这时候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是非常有意义的。写读后感需要我们在思考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组织和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读后感是一种有趣而又充满挑战的写作形式,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获得不同的收获。读后感是我们的思维与文学作品的碰撞,是我们思考与感悟的结晶。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能够对读后感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写出更优秀的读后感作品。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就写了一篇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奇怪的广告这一页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华生、威尔逊先生,威尔逊先生来到福尔摩斯家里想让福尔摩斯帮他破这个案子,福尔摩斯说:“威尔逊先生这是我多年以来的助手华生。”华生说:“你好威尔逊先生我就是华生。”威尔逊先生说:“你好华生我是威尔逊,我需要你帮我破一个案子你愿意么?”华生说:“我当然愿意。”到了最后华生破了这个案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认真你一定可以。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三

福尔摩斯对于各种各样的案件总能解难释疑,破案擒敌,他对案件的能力,总叫人叹为观止。但是福尔摩斯绝对不是天才,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即使对一些很容易发现的东西但却很细小的线索别人也发现了,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也会边的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虽然神乎其神,但却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勤奋、仔细。勤奋、仔细我想是两者不可面却一的。平时对待学习、工作要勤奋,因为你现在所学的你自己都是有好处的,能够在紧要关头用出来的,试问你没有一点知识、一点能力,你如何在社会上生活?然而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情,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仔仔细细的,不小看一点“微不足道”。所以解决某些事,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也并不难,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积极地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那么大千世界,将任我们自由翱翔!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四

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相信大家都看过,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介绍了福尔摩斯,讲了他的所有故事,这本书,我一直爱不释手,一天都在看,我也希望我变得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负担,规律,瞬息之间,无聊,足不出户,观察,大吃一惊。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个体格健壮、衣着朴素的人正在街那边边左顾右盼的.走着,他拿着一个蓝色的信封,焦急的寻找着门牌号码。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五

昨天,我看完了柯南·道尔写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住院的病人》这本书。

书里面那个住院的病人为什么害怕出门?英国的重要情报会被德国间谍盗取吗?那个德高望重的普莱斯伯利教授为何突然变得性情粗暴,并夜间里鬼鬼祟祟地在楼梯间爬行?法国中部五金有限公司的常务董事哈里·平纳和自己的双胞胎弟弟阿瑟·平纳为什么回镶着同样的金牙呢?如何才可以阻止梅尔维尔将军的十九岁的美丽女儿维奥莱特·德·梅尔维尔被阴险狡猾的恶徒——格鲁纳男爵拐骗呢?书中的五个案件,案案离奇曲折,紧扣心弦。

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我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的,最终挖出真相。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他不在乎。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他心中如果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反复思考,直到查得水落石出。”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

我相信,当你看完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六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七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最近,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侦探——福尔摩斯。我发现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总是破案的关键,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却是案件的真凶。

我也懂得了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就会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像福尔摩斯一样爱钻研。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好了,我们到分享好词好句的`时候了。

1.他便着手侦查她的下落,眼睛因哭泣而红肿。

2.在亮光的照耀下,一张清秀的、孩子般的脸从缺口处钻了出来。

3.她的脸惨白如纸,整个身体摇晃着,我上前扶住她,她却倒在地上,翻滚着,四肢抽搐着。

4.北美大陆中部,有一片干旱荒凉的沙漠。这里没有人烟,寸草不生。

5.那痛苦的姿态、呲牙咧嘴的表情,使他本来就凶恶的脸显得更加可怕。

6.他叼着黑色烟斗,微闭双目蜷缩在椅子上。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八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九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案例一:《血字的研究》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级》,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一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知道,他是一个很有名的大侦探。

今天,我就要来给大家讲讲五个橘核的案子。有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和爸爸住在一起,他的伯父是一个军人,由于在战斗时受伤了,所以就回家开了个果园。因为他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了,所以约翰的爸爸让小约翰与人他的伯父同住。忽然有一天,正是黄昏时间,平时根本没有朋友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拆开信件,伯父很诧异,因为里面只有五个橘核,里面写着三个"k"字。小约翰一看,立即笑得前仰后合,心想:是谁敢和冷漠的伯父开这种玩笑。伯父却带着恐慌的神情说:"天哪!k······k······k罪孽难逃啊!"从这以后,伯父经常把时间消磨在自己的卧室里。

有时,还酒后胡言,直到有一天,伯父摔死了,小约翰认为是他杀,而身体上却发现不了任何暴为痕迹。伯父是跌入泥潭死的,而那泥潭只不过两米深而已。约翰只好和爸爸一起住。没过多久,爸爸也收到了与伯父一模一样的信,此时约翰流着冷汗非常害怕。没过多久,约翰的爸爸也死了。此时此刻,约翰马上向福尔摩斯求援。因为约翰也收到了一封与爸爸和伯父一样的信,约翰报完案后,匆忙回去了。第二天,约翰也死了。法管判定是自杀。福尔摩斯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大惊失色,二话没说就出门了。到深夜十点,福尔摩斯才回房,狼吞虎咽地吃了许多东西,拿出了一个信封,写道:霍尔恩船长收。然后写了"t…t…t"三个字母,又把五个小橘核放了进去。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二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三

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篇十五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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