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4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25 08:49:32
最新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40篇)
时间:2023-03-25 08:49:32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一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_______________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2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

_________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_____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准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_______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_________________我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三

诉讼代理合同模板: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四

审判长:

我受被告xxx委托,参加xxx与xxx市xx水利水电建安工程队、xxx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本案存在三个方面焦点问题:

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

二、本案赔偿适用标准问题。

三、第三方侵权责任问题。

现就以上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案侵权责任问题。

(一)我们认为本案原告xxx存在重大过失,原告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1、原告在施工准备阶段,没有产生施工事实。

2、整个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操作面有一米多宽,高一米五高,按照所有施工人员说法,不可能坠落。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五

民诉被告辩护词应该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很多方式解决,例如私下解决、法院调解以及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每年发生的民事纠纷争议的案件很多,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我们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诉讼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xxx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尚_______之父尚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为被告人尚______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尚________同意,为其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进行辩护。

在庭审前,我会见了被告人尚________,并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和证据,对本案的案情有了全面了解。现对被告人尚_______的量刑问题和给被害人李________的经济赔偿问题,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对被告人尚________的量刑问题。被告人用刀刺伤被害人李_______,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毫无疑问,但对其如何量刑,应当考虑以下情节:

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被害人李_______骑自行车没有遵守右侧通行的规则,致使二人的自行车相撞。相撞后,被告人尚 _______与其争辩,指责其没右侧通行,让其负责给修自行车,这是正当的。在争辩中,被害人李________首先动手打人,应对此案的酿成负有责任。由于在案件的起因上被害人存在两点重要错误,那么,应当对被告人从国处罚。

其次,被告人尚_______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是在其遭到被害人李________的殴打之后,才扎了李_______腹部。被告人尚______ 见到李_______腹部出血,随即倒地后,便主动拦截车辆将李_______送进医院救治。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予考虑,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经济赔偿问题。

首先是关于赔偿范围问题。被害人李_______被扎伤腹部,刺破肠壁,本来在附近的______县人民医院已经做了缝合手术,尽管后来伤势有所恶化,也没有必要去北京住院医治。附近的_______市有许多设备先进的大医院。去北京的交通费多、陪护人多,这些费用都由被告人尚________赔偿,不仅不合理,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况且,经查验卷的医药费收据,有中药的,还有几张是买牛黄安宫丸的。被害人李_______受体外伤,他却买了一些与治疗该伤情不相符的药品,这些不合理的药费收据共_______张,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这此不合理的支出,不属于赔偿范围,应当由被害人自己承担,让被告人赔偿是不合理的,也是与法无据的。

其次是关于赔偿多少的问题。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解决的是民事赔偿问题,应该适用民事法律。根据《xxx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李 _______对发生的损害由于有过错,对案件的起因有过错,因此,他应当承担一半的经济责任,从而应当减轻被告人尚________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两点意见,请人民法院在量刑和决定赔偿数额时,给予充分考虑。

辩护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权益的,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于自己没有实施此种行为的,可以委托律师书写民事诉讼辩护词之后提交给法院,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六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七

尊敬的审判长:

我接受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的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合意时予以考虑。

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实际情况是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较好,没有达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应依法维持原被告的夫妻关系。

原被告结婚时间比较长,孩子都已参加工作,可以说已经相互扶持,风风雨雨过了大半辈子,原被告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如果没有感情,也不会这么长期相守的。我们承认,每个家庭都是有矛盾的,每个家庭都不是永远那么和谐,夫妻之间有一点的摩擦,夫妻生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都是很正常的。本案原告起诉离婚,是因为其有外遇(庭审调查时已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有一定的过错造成的,但是对此,被告也表示予以谅解,只要被告能回心转意,重新回归家庭,家里的大门是永远向其敞开的,被告及家人也不会因此而怨恨原告。人都是会犯错误的,只要能及时认识错误并改正,家人会很理解与接受的。希望被告的宽宏大度能感动原告,能促使其重新回归家庭,让原被告的家庭重新在回到原先的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再回归到原先的可能有些吵闹但不失欢愉的家庭氛围。

如果原告选择了不回头,我说的是如果,也请原告考虑一下以后的可能发生的后果,离婚后再组建家庭,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不像说起来这么容易的。因为原告已是过来人,对此也应该是深有体会的。如果原告说对被告已经没有感情,对现在外面的女的有感情,但是我想让原告回想一下,你与被告结婚之初就没有感情吗?如果你与现在的女的结婚也达到,是否还是现在这样的感情吗?希望原告能认真的仔细考虑。还有,离婚后,你前妻的子女如何看待你这个爸爸。人的年龄不会永远保持不变,都会有变老的那一天,我还想让原告自问一下,等老了以后,是希望谁能在自己需要关心的时候能照顾自己,关心自己呢。这一切我希望原告在下决心是否离婚的时候都能够充分考虑好后,再下决定。因为,只有考虑全面的决定,才不至于悔恨终生。

再说,法律对判决离婚案件也是很慎重的,按照司法实践,如果结婚时间比较长,又生育子女,第一次起诉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的。法院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当事人一时冲动,草率提出离婚,给陷入情感矛盾的双方一个和好如初的机会,最大限度的维护家庭及社会的稳定。

以上我从法律及情理上发表了我对原被告婚姻的一些看法,希望原告能够对自己的感情作出正确的选择,重新回归家庭。同时也希望法庭能结合原被告婚姻关系的现状,能依法调解和好,如果调解和好不成,应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请,给他们一个和好的机会。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郭庆华

****年*月***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八

原告:张甲,男,汉族,20xx年2月5日出生;住xx省xx市xx镇xx村。

法定代理人:赵xx,女,系原告监护人,即原告之母。

被告:曹乙,男,汉族,1999年5月7日出生,住xx省xx市xx镇xx村。

法定代理人:曹xx,男,系原告监护人,即曹乙父亲。

案由:身体权纠纷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人民币12036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7日下午,我在学校课间趴在课桌上看书时,曹乙跑过来拍打我,我站起后,曹乙又将我绊倒在地,致使我的牙齿折断。我在学校附近口腔诊所做止血处理后,先后于9月9日和24日、10月3日在市口腔医院治疗。同年10月19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我的上前牙折断一颗,牙髓腔暴露,后期治疗需15天,后期需治疗费用6000元。我受伤后,我的父母多次与被告父母协商,要求被告的监护人即被告曹xx承担医疗费用,并进行人生损害赔偿,但被告的监护人曹xx以被告曹乙在学校期间应当由学校承担监护职责为由拒绝赔偿。为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和第133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人民币12036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证据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司法鉴定书原件1份;xx医院门诊诊疗本原件1份;医院收费单原件12份;证人xxx,xx市xx镇小学三年级班主任,住xx市xx镇xx村。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甲

法定代理人:赵xx

20xx年12月25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九

答辩人:王晓,男,汉族,19xx年3月生,住址:南京市下关区张王庙

被答辩人:黄甲,男,汉族,19xx年11月生,住址: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欠款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实质上的欠款关系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及所提供的证据中没有阐述欠条所存在的基础法律事实。

孤立的一张欠条如果在没有相应证据证明基础事实的情况下是不能成立完整的欠款关系的。

这张欠条背后的事实是20xx年5月份被答辩人通过中间人赵连、刘娟介绍找到答辩人,请求通过答辩人的关系给其当兵的女儿慧提干,并通过中间人赵建连支付两万元现金请求答辩人帮其疏通关系。

答辩人收到钱后立即存入银行卡中,打算日后疏通关系用。

可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欠款关系,而且答辩人只收到两万元的疏通费用。

2、后来,在得到被答辩人同意的情况下,答辩人到包头为被答

辩人女儿疏通关系,在包头期间被答辩人还经常致电答辩人交流疏通关系的情况。

在包头期间,除送出一万元现金给某领导外,答辩人在包头所有花费基本都有发票,两万元疏通费已经所剩无几。

二、 欠条是答辩人从包头回来后,到被答辩人处汇报疏通结果时在被答辩人及其众亲友的胁迫之下所写

欠条不是在中间人给两万元现金时所写,而是在答辩人从包头回来后,到南通向被答辩人汇报疏通关系结果时,被被答辩人及其亲友围困在宾馆要求答辩人写一张四万元的欠条,直到这时答辩人才知道被答辩人给中间人赵建连的是四万元人民币。

为了能早点摆脱被答辩人及其亲友的纠缠,答辩人只好写下四万的欠条。

事实是答辩人只收到中间人给的两万元作为疏通关系的费用,而不是欠条上所写的四万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欠款关系,而是普通的请托关系,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起诉。

南京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

1、原告与被告自愿、平等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000247、合同编号为0000248、合同编号为0000249;合同编号为0003950的《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楼宇认购书》,就原告购买由被告开发建设的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商铺和房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约定原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并约定原告须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款项向被告支付相应的首期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详见第一组证据:《认购书》)。该《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法有效。

2、根据(**)冀***民初**号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冀**民终**号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判决内容。该法院判决,不仅仅证明原告为购买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一期-七号楼-2-403与被告签订的《认购书》合法有效,对原告为购买该楼盘的其他房屋与被告签订的《认购书》的效力及履行,同样具有参考作用。

3、根据《认购书》第条和第3条的约定,原告在支付对应的首期购房款时,被告应与原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按照《认购书》的约定支付完毕相应的定金和首期房款后,其中:

·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商铺-10号商铺-108(总价为:330162元),原告已按约定累计支付132065元购房款;

·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商铺-10号商铺-113(总价为:330162元),原告已按约定累计支付132065元购房款;

·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商铺-12号商铺-114(总价为:285674元),原告已按约定累计支付199972元购房款;

·廊坊恒大翡翠华庭(恒祥家园)-一期-七号楼-2-403(总价为:870578元),原告已按约定累计支付409870元购房款和3019元的违约金。

因此,在被告未与原告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原告有权对被告催收剩余的分期购房款的行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一

答辩人:

答辩人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注: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按法人的项目填写

被告应按期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二】

民事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持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的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

而在审判实践中,被告一般不按期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而是在开庭时一并提交,而人民法院也予以接受,并向原告送达。

笔者认为,这种作法不符合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使原告丧失了作为诉讼当事人应享有的对对方当事人诉讼主张的了解权,处于与被告相比显然并非公平的诉讼境地。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期限,可以使原告及时获得被告的答辩意见,并作好针对被告答辩的诉讼准备。

而审判实践中的一贯作法,实际上剥夺了原告的上述权利。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32条规定:被告应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从而给予了被告在法定期间提出答辩状的义务,这也是对原告知情权的保护。

在实践中,审判人员也要严格遵照执行,被告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的,应视为放弃提交,对被告超过法定期限提交的答辩状,不再接收。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纠纷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第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一次付清: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

2.分期支付:代理费总额为,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首笔代理费,其余代理费按以下方式结清:________________;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并按以下协议加收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三

答辩人:被x 、男、1970年3月15日出生、汉、住安徽省铜陵市x,电话:x

被答辩人:原x、男、1940年5越3日出生、汉、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x

答辩人因原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被答辩人诉求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8月20日06时,原x驾驶“绿化”牌电动车由南陵县籍山镇经一路未靠

路口中兴点的右侧左转弯时,与被x沿籍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皖g/x 号“黑豹”牌轻型普通货车相碰撞,造成原x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实见: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勘查笔录。)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交通事故时间:208月20日6时55分

交通事故地点: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处

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1、原x、男、1940年5越3日出生、汉、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x

2、被x 、男、1970年3月15日出生、汉、住安徽省铜陵市x,电话:x 事发地段为东西走向,籍山路面。事发时系晴天,视线良好。

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x驾驶车辆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是造 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x因为疏忽大意,未能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错误

1、答辩人在事发时为正常行驶,并未违反交通规范。

2、原x严重违反交通规定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过错。

3、事故认定书中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事故发生缺乏事实依据。且其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为概括性条款,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有失偏驳。

4、答辩人在事故应不负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1、伤残赔偿金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居民收入、年龄结合伤残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根据其户籍应当认定为农村居民,其出具的籍山镇石铺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只可表明被答辩人已经失去土地和申请低保,无法证明被答辩人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且有相对固定的收入,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其应当按照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5285元计算伤残赔偿金。综上,伤残补偿金为31710元。请法院对其超出部分依法不予主张。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对于被答辩人第二次住院提出异议。根据第二次出院记录,第二次住院原因是由于“左大腿外侧外伤后皮下积液”。第一次出院无出现此种情况而且第二次住院之前私自去当地医院自己治疗。故而对于积液的产生被答辩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应当由答辩人承担。综上,医疗费应为第一次住院费用。请法院对超出医疗费部分依不予支持。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答辩人认为,第一,由xx电器公司提供的有关被答辩人固定收入的证明不提出异议。第二,对于被答辩人提供的诊断证明书中“休息两个月”提出异议,根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两个月休息期过长而不符实实情,一个月时间适宜。而且休息时间过后被答辩人应当已经具有劳动能力,不应计算至鉴定日之前一天。综合以上,误工时间为133天,误工费为元。对于超出不合理误工费,请法院依法驳回原该的请求。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护理费不合理。首先对于护理天数,被答辩人提出的天数超出合理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出院休息后已经具备自理能力故无需护理,被答辩人需要护理期限应为两次住院期限和休息时间即123天。其次对于护理日费用,由于被答辩人未提交有关聘请护工的证明,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发布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护理日费用为元(27576/365)。综上,护理费为元。对于护理费超出部分,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5、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用的一定补助。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营养费赔偿缺乏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的证明,说明被答辩人无需加强营养。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请求。

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未提供相关的交通费用的发票等票据,无法证明费用的真实产生。请法院依法不予主张。

8、物品损失根据受害人物品相关损失情况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物品(电瓶车)损失有修车票据证明符合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9、司法鉴定费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票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司法鉴定费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10、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精神痛苦等确定。答辩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表明被答辩人在事故发生中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被答辩人对自身的损伤存在严重过错,应当适当减少数额。同时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被答辨认请求数额过高。综上,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0元适宜。对于超出部分,请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南陵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x年x月x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四

被告的民事答辩状常用例

精选优秀例文:

说明:

本答辩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刷,

并加该单位公章。对个人使用的答辩状只需要写名答辩人身份等自然情况即可。

格式:

答辩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答辩人因一案(或:答辩人因对一案所提起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精选优秀例文:

借贷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100000元,而是只借了10000元,且已全部归还。______年___月_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三分,借期一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10000元”而未写大写“壹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而且出具的也是“10000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 “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优秀例文: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五

有关被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市白云区xx宾馆的委托,指派我担任xxx诉xx宾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告方代理人。结合庭前了解的情况和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词如下。

一、原告在洗脸盆里洗衣服,属于使用不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的洗脸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明示顾客不能在洗脸盆里洗衣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原告使用不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v^20xx年7月17日发行的《卫生设备安装》图集(图集号99s304,批准文号建设【20xx】157号,统一编号gjbt-525)中,有洗涤盆安装图、化验盆安装图、洗涤池、污水池安装图、盥洗槽、厨房洗涤槽安装图、洗脸盆安装图、座便器安装图、蹲便器安装图、净身盆安装图、小便器安装图、浴盆安装图、淋浴房安装图、整体卫生间安装图、淋浴器安装图、整体卫生间安装图、淋浴房安装图、小便槽大便槽安装图,没有洗衣盆安装图。

可见,卫生设备中,没有洗衣盆。我个人认为,卫生设备中,能够洗衣服的只有盥洗槽。被告安装的`是洗脸盆,这点原告也是明确的。原告在起诉状中也是说在洗脸盆里洗衣服。被告安装的洗脸盆,最接近99s304图集中第38页的台上式洗脸盆。依据其功能,洗脸盆设计和安装时没有考虑承受很大的外力。

原告在庭审时说,当时是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我们知道,牛仔裤用手洗时很难洗,需要用力的搓、揉。如果是放在脸盆里洗时,往往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揉。因此,原告当时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时,洗脸盆几乎是承受了原告整个身体的重量。

事实上,原告可以选择到干洗店洗牛仔裤,也可以选择在被告的水龙头下面洗牛仔裤。然而,原告错误的选择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导致洗脸盆损毁,自己同时受伤。因此,原告属于使用不当,自己应该承担50%的责任。

二、关于原告各项损失的计算。

1、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的精神损害未到后果严重的程度,被告无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误工费。

a、原告未在xx公司任职。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六

原告:陈某,女,

被告一:xxx市xx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xxx市x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电话:xxxxxxxxxxxxxx

被告二:xxxx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xxx市xx实业公司,xxxx年11月更名为现名)

住所:xxx市xx区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董事长

电话: xxxxxxxxxxxxxx

被告三: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xxx市xx区x路 xx号

法定代表人:史xx,职务:董事长

电话:xxxxxxxxxxxxxx

案由: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履行协议,与原告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要求被告三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督促被告一和被告二尽快与原告签订上述正式的合同。

3、本案中发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均有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3月27日,被告一和被告二以书面形式向被告三签署了《委托书》,具体委托内容如下:“经委托、受托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方“东岗怡园”开发项目从签订本委托书之日起,委托方将全权委托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操盘,各种经营活动将在委托方监督下由受托方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由受托方签署。受托方业务专用账户开户银行:xxx市商业银行北新街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受托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管理,如有违约委托方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关于利益回报部分是(应为“视”)利润多少及工作成绩另行签订合同。受托方合同专用章印鉴留存。”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本案中,被告一和被告二对被告三的委托属于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xxxx年8月16日,被告一和被告二出具书面《证明》,其具体内容如下:“我单位xxx市xx实业公司(xxx市xx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购房人(委托购房)购买东岗怡园商品房一事(五十四套)予以确认。此项业务相关事宜需与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与咨询。待我单位取得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销售)后,将由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购房人并按我单位要求,交款后统一办理业主正式《购房合同》。特此证明。”

被告一和被告二的此份证明,将委托书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即被告一和被告二对委托被告三代理委托出售的东岗怡园商品房一事合法、有效。

xxxx年6月8日,原告在被告三的办公所在地xxx市xx区槐中路286号,查验了上述《委托书》和《证明》后,与被告三签署了《团体委托购房协议》,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1、原告预订的商品房并与位于xxx市东岗怡园a南区;2、售价为平米3700元;3、认购房源暂定为17号楼,共计一套,面积为平米,总价款为358700元;4、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比例为50%,同时签订委托购房协议;5、开盘时间之内交付剩余房款;6、xxxx年9月30日开始施工,主体封顶为xxxx年底,xxxx年10月达到入住条件;7、乙方(原告)将约定款项划入甲方(被告三)指定账户后,本协议正式生效;8、签订购房《合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天,原告向被告三交付了约定的购房款共计179350元,由此,正式生效,该协议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三之间签署的《团体委托购房协议》,是在被告一和被告二的明确授权范围之内签署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由此,该《团体委托购房协议》直接约束原告与被告一和被告二,即被告一和被告二应严格遵守《团体委托购房协议》中交付指定商品房的义务。

然而,xxxx年6月13日,被告一取得了东岗怡园a南区的销售许可证,原告得知被告一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后,马上与被告三取得了联系,要求被告三立即履行协议上规定的义务,即督促被告一与原告尽快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三表示这是他们应尽的义务,一定照办。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七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原告 广州 xx 电子有限公司 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 被告的工作态度及表现均未达到原告公司的任职标准,原告合法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

广州 xx 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从xx 年 x 月 1 日至 xxx 年 xx 月 xx 日,在这期间,被告 谢xx 的工作表现一直不佳,经统计,原告公司对其考核的18 个月份中,只存在 2 个月是尚能达到合格状态,表现较差的则达 16 个月,为此,原告已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被告工作状态的问题。作为一家企业,被告的保安责任是负责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对财产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被告一直没有达到公司最基本的工作标准,每月的考评信息反馈也未能提升到被告的工作改善。为此,原告公司基于多月的考评结果后,确认被告不适合任职保安的工作岗位,处于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的发生,对被告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但在对被告岗位调整后,被告却一直没来上班,因此,基于被告的工作态度及表现,原告合法解除了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原告无须向被告承担任何解除合同的相关费用。

二、 穂劳仲案字(xx ) xxx 号案认定事实错误,原告公司的工资结构中,已经包含相关费用。

被告要求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额外一倍工资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此 被告 的 部分 主张不能成立 , 由于在原告公司的工资结构中,被告的工资已经包含了相关休假的工资,该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相关的证据显示,原告已经发放了被告xx 年 x 月到 x 月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原告的工资结构中,保安人员的工资已含周六休假,另外每月还有 2 天的固定加班时间计算加班工资,已经满足每周 44 小时的加班工资发放标准(详见相关证据),因此,仲裁裁定中认定的事实错误。

因此,本案 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有效, 原告已经支付了相关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 应当对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穂劳仲案字(xx )第 xx 号仲裁裁决书的错误裁决予以纠正,依法判定原告无须承担支付义务 。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 :马俊哲律师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八

现实困惑

刘某的一个朋友在两年前因做生意向他借了2万元人民币,并立了字据,约定1年后还款,1年后还款日期至,朋友说资金紧张,要迟一年还。刘某同意了,一年后,朋友还是没有还款,经刘某多次催要后未果。于是刘某将朋友告上法院。刘某的朋友否认刘某向其催款的事实,并认为刘某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那么,如果你是原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你应该如何陈述代理词?

律师答疑

民事诉讼代理词是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由于案件的不同代理词也不一样,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首部: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2)序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等。(3)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4)结束语: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行文要简明、扼要。(5)尾部:代理人署名,并注明代理词发表日期。

本案中,作为刘某的诉讼代理人在写民事诉讼代理词时,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民事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刘某的委托,我担任原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中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年××月××日,被告人因做生意从原告处借款2万元人民币,并写下欠条,欠条上有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时,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称其现在资金紧张,再过一年后一定还,于是过了一年,在原告的催促之下被告又迟迟不予还款。现原告有欠条为据,足以证明被告欠其人民币2万元。

二、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当还款期限届满之时,原告向被告进行了催要,被告称一年以后奉还,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由于原告的催要而产生了中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本案中被告否认原告曾向其催款,那么,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单从欠条约定的还款日期来看,到原告起诉时止,也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所以,本案中被告称原告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的债权应当得到保护。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赵某

年月日

法条链接

《^v^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十九

民事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被告答辩状【1】

写作要点: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民事答辩状结构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

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

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

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

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民 事 答 辩 状【2】

答辩人:赵xx,男,白族,19xx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

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

1.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2.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一

原告: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二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被告一: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

被二代: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等×××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三

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江西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当任其委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依法调查取证,并参加了本案庭前证据交换、二次的庭审调查,我认为本案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在发表代理词前,我们对原告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与慰问、愿其身体健康,完全康复。现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丁某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依法承担过错责任。如被告在答辩状中所陈述的那样,原告的严重违章作业是造成自身损害的根本原因。

1、原告在仅仅断开一处开关(六氟化硫开关)的情况下就匆匆作业,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5条“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断开需要工作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的规定。

2、原告在作业前没有验电,就用手接触了高压线,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7条“在停电线路工作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的规定。

3、原告在未接地线的情况下就匆匆作业,违反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9条“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的规定。

4、原告虽系供电所的职工,但其并非外线班的工作人员,据庭审调查原告自身陈述,原告仅是个操表员,又无电工证,显然原告是违章作业。

基于上述四点可以看出,原告自身的过错是非常明显的。

二、本案应属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而非一般民事侵权法律关系,对于原告的赔偿应按工伤保险程序进行,而非今天的法庭诉讼。

原告系从事职务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本案第二被告某供电公司理赔。

其一,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但在本案中,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用人单位按工伤赔偿还是由第三人侵权赔偿,都同第二被告某供电公司脱不了关系;其二,在无证据证明原告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还是其在申请或申请未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支持的情况下,直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显然与法相悖;其三是工伤保险无需考虑原告本人是否有过错,而按民事侵权纠纷需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从本案来看,原告的过失是非常明显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更能最大利益的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其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第五项的回答,“工伤职工无权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的规定,原告按工伤保险劳动关系得到赔偿于法有据。

三、第一被告江西某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是受第二被告某供电公司的委托而实施的,其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委托人某供电公司承担。

本案中,二被告之间当时是否委托仅有吴某与费某的证言来证实,我们应当全面分析整个案情来确实其证言的可信度,可以看出,吴某一直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陈述案情真象,而费某的证词前后不一,是有意在逃避责任的表现。其一来讲,在吴某因停电到某供电公司下属供电所之前,江西某公司已经遭遇了二次停电事实,且都是因六氟化硫开关跳闸引起的;其二来讲,遭遇二次停电后,都是吴某随同江某(某供电公司下发供电所职工)前往六氟化硫开关处去捅闸的,其第三次行为的表见性是显而易见的;其三来讲,第三次停电时,吴某像以前一样赶到某供电公司下属供电所时,因供电所仅一人值班,人手紧张,在答辩人的要求下,供电所值班人员将捅闸的安全捧借给了吴某;其四来讲,费某称“吴某拿走了安全捧”他是不知道的,“去接电话了”,显然与客观事实不符,安全捧的大小、电话与安全捧之间的距离、值班室的大小以及当时值班室中间有个小方桌的各种事实都可以足以证明,吴某没有分身之术可以离开费端固拿走安全捧。由此可见,闭合六氟化硫开关是一种委托关系,依照《^v^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后果应由委托方即某供电公司承担。

四、第二被告某供电公司有直接过错,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正如在法庭调查时答辩状中所言,某供电公司有以下过错:1:某供电公司将引发事故发生的高压设备(六氟化硫开关杆线)设置变电所的院墙外(人人可以过往的小路边),而非院墙内,严重违反了《安全规程》第2章第1节关于高压设备应设有遮拦、隔离室和专人值班的规定。过错2:某供电公司指派没有电工证的原告丁某上岗作业。过错3:某供电公司没有在断开六氟化硫开关的杆线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严重违反了《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第条。过错4:某供电公司指令丁某一人先行前往拘役所的工作面作业,违反《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停送电操作应由两人进行的操作规程(第),同时又违反了《安全规程》第规定的应由两人进行的操作规定。过错5:某供电公司在许可工作条件未完备的情况下,就发出了许可工作的命令,严重违反了《安全规程》第条。过错6:供电所没有将安全棒悬挂在规定地点。除此之处,通过法庭调查,某供电公司还有以下过错:其一是错误指派非外线班、无电工证的原告上高压线路上作业;其二是在断开六氟化硫开关后,未待断开隔离开关即指令作业,且这一过错,据本代理人向外县电力技术人员咨询,是导致原告伤害的致命过失可见,某供电公司作为一个供电企业,在派出自己员工作业前后,都未按照国家电力进行维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从而造成这一起重伤事故。某供电公司具有显著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理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五、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各项赔偿数据,发表以下意见:

1、本案实用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计算请求。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计算赔偿数据。

2、本案属触电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即便按民事侵权之诉来计算赔偿,也应适用特殊法律解释,而非普通法律解释。即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而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限定在该解释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来认定,本条未并没有规定“等”或“等等”的外延范围,其范围规定非常明确,其诉状中所言的“通信费、残肢火化费、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3、对于其他诉讼请求,本代理人一一发表如下意见:①医疗费,应扣除本代理人在法庭调查中所质证不合理证据部分,即应扣除费用计元;②误工费,依照法律规定,从定残之日起原告无权请求支付误码工费用,即应为12个月差5天,而非20个月加17天,应扣除7100元。同时这一请求还需被告是否停发了原告工资为据,本案中原告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有误工损失,此项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③护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出院后的护理,应凭治疗医院的证明来认定,且对照伤残等级与残疾用具费一并考虑,而本案中,原告并没有提供治疗医院的证明来证明其出院后的护理需要,这项请求应仅支持原告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而出院后的护理应不予支持,其护理费按15元每天计算应为9830元,而扣除99670元;④交通费、住宿费,所本代理人在法庭调查中所言,原告的交通费与住宿费应为元,而非元,此项应扣除元;⑤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应依照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营养费没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依法应不予认定,这样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扣除元,营养费不予支持;⑥残疾赔偿金应依照农村人口标准计算,应为47248元,这项费用应扣除元;⑦残疾辅助器具费,原告据以依据的唯一证据是在过了举证期间提供的有瑕疵的证明,这一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其一是过了举证期间提供证据,其二是申请法院调查应为举证期间限内,而原告是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结束时申请的,过了申请时间,原告枉图将此举证风险转嫁于法庭,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三是江西省假肢中心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7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由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文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本证明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显然属无效证据。由此可见,原告提出此项诉讼请求费用无证据支持,应驳回此项诉讼请求;⑧鉴定费,没有鉴定费用的票据,应不予支持;⑨被抚养人生活费,原告父亲并没有作为本案当事人,此项请求权的主体不适格。

六、被告江西某公司系**年县政府到上海招商引资,动员在外人员回乡投资办企业,政府给予优惠政策而投资办厂的,属外资企业公司。该公司从事医药中间体,是一种高新技术,专供出口。在工业园买地、建成国家gmp标准厂房,起点高。工厂建成后,购进设备、原材料等,同时也进行反复试验、小试、中试,直到**年4月份开始批量投入生产。化工行业全靠温度、机械不停运转,促使反应,绝对不能停电。可事发当天居然停电三次,由于时间过长,化工原料冷后加热又冷,造成全部产品报废,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此事是有据可查的,生产记录与全厂员工都是知道的)公司首批投料对新办的公司生存与否何等重要,当日停电三次,原订的国外公司(如印度公司)因超期时间交货拒收,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停电当初县供电部门没有履行当初的协议,停电前应通知企业,以致给迪瑞公司造成了不应的损失,本案中,铅山县迪瑞公司就此而言,也是受害者,恳请合议庭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从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利益的角度、树立我县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出发,客观对待这一事实情况,以维护工业园区企业的正当利益。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系工伤事故,应按工伤保险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同时第一被告江西某公司的行为系某供电公司委托后产生的,应由某供电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严格依法进行认定,分清责任,驳回其对被告江西某公司的诉讼请求,以切实维护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县境内的正当权益。

上述代理意见请求合议庭予以考虑采纳。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四

综上,《认购书》约定的分期购买房屋的合同,与一般以消费为目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较大区别。对案涉《认购书》不宜简单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原告和被告订立《认购书》的目的是分期购买被告开发的商品房。根据原告履行购房款的情况,原告对其中所购买的四套房屋均是按照约定支付完毕首期款,但被告却不履行与原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导致原告回款出现障碍,尽管如此,原告仍对其中两套房屋履行完毕第二笔购房款。另外,且在法院审理被告起诉原告解除《认购书》过程中,原告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另,原告为购买涉案房屋,在限购政策发布后,又及时的办理了购房资格证明。因此,被告签订案涉《认购书》的合同目的能够得以实现。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鉴于双方在《认购书》上明确约定“该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基本要素,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被告即使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也应当首先选择要求原告支付全部价款,而不是解除合同。

4、原告为购买涉案房屋,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本是巨大的,不仅卖掉了北京的住房,将所得款项支付给被告,另外,还借了高利贷来支付剩余购房款,可以说是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真的很不容易。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合法有效,被告违反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判决时参考。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河北***律师事务所

律师:耿宝强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五

格式一: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 月 日

格式二: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简介:

代理词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

拓展资料: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参考资料:代理词   百度百科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六

答辩人:张xx,男,xxx年生,x族,xx省xx市人,公务员,住xx市xx区“xxx别墅区xx号”,身份证号码:532xxx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生,x族,xx省弥渡县人,个体,住xx县弥城镇xxx号,身份证号码:532xxxxxxxxxxxxxxx。

因原告xxx诉答辩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依法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x的全部诉求请求。

事实与理由

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有明确约定。

原告系专门从事家装业的个体人员,xxx2年x月经人介绍后拟为答辩人位于xx市满江片区“xxxxxxxx号”别墅房进行装修。经原告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充分的考察和测量之后,按照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答辩人进行装修,最初原告向答辩人的报价为x万多元。答辩人认为价格过高,就不打算让原告承包施工,后原告又重新对答辩人的房屋进行测量,重新提出装修报价为:元。答辩人认为该报价比较合理,遂同意将自己的房屋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施工。之后原告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装饰工程预(结)算报价单》,对装修工程量和单价均予以明确。其中也明确结算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但同时也明确约定如有增加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先行签订《工程变更单》确认工程项目及工程价款后,乙方再行组织施工。同时,原告还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室内装修施工工艺质量保证书》,其中还特别承诺所有施工工艺保证符合相关《室内装饰施工工艺验收规范》的要求。否则答辩人有权对其作出经济上的罚款及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因此,在原告装修施工之前,双方对承包施工范围、工程量、单价、工程总造价以及质量要求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

原告开始施工之后,答辩人一直按照施工进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原告每完成一项工程内容,双方就进行计量,然后由答辩人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这有原告向答辩人出具的10份收款收据(共计63000元的工程款)为证,根本不存在原告垫付大笔工人工资维持施工进度的问题。另外,由于原告恶意拖欠刮瓷和刷乳胶漆工人的工资,导致承接该项工程的楚雄人xxx二人生活困难,xxx向答辩人提出请求之后,答辩人还替原告垫付了刮瓷及刷乳胶漆的工资12300元。答辩人还为原告支付其木工工人的交通费1xxx元,登高梯租赁费1000元。由于原告在未安装灯具的情况下甩手不管,答辩人又另外请人安装灯具,支付灯具安装费6000元。这样答辩人总共支付的工程款达到x3500元,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当时的报价。

原告提出答辩人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约560平方米,这完全是歪曲事实!

当然,这也是原告认为答辩人尚欠其工程款的一个理由,然而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立。答辩人的购房合同当中明确载明房屋建筑的总面积为平方米,加上答辩人加盖的约平方米的面积,答辩人房屋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答辩人的房屋就在那儿,只要一测量就清清楚楚。因此,按照原告之前的测量,已约平方米的面积计算,原告当时的报价元是比较客观的。其中提出答辩人还欠其元的工程款是按照其无中生有的5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当然与事实不符。

原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不仅给答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答辩人一家的正常生活。

原告的装修施工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七

民事诉讼答辩状一

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湖南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原告李x与第二被告陈xx合同纠纷一案,将我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报酬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第一,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20xx年元月31号原告李x与被告陈xx签定协议,并协议约定由原告协助被告陈xx承揽建筑工程,被告陈xx向原告支付报酬,该协议充分表明当事人为原告李x与被告陈xx,并且该协议有且只有两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为原告李x,另一方为被告陈xx,我公司不是该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也未从委托任何人从事过居间服务。

因此该合同只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对性原理,原告要求我公司支付报酬及违约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二,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从表面上看,本案中原告李祥为居间人,被告陈世奇为委托人,但是在对居间人的资格,什么人才能从事居间服务方面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著名的民商法专家xx民教授认为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但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因为居间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任何一种商业活动都要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的登记或批准,哪怕是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目前就这种观点理论界也基本上达成一致。

因此本案中的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值得商酌。

综上所述事实可以明确:本案的关键在于合同的主体是谁以及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以上事实和代理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核查认定,并慎重考虑,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xxx

二0xx年十一月十四日

民事诉讼答辩状二

郭年松,男,1928年生,1956年结婚生子,1958年得一子,名叫郭东民。

郭年松高中毕业后一直在xx镇小学任教员,后任校长,住xx县xx镇东大街10号。

1978年妻子病故。

郭东民初中毕业后在县城当工人,现在县城x私企当老板。

郭年松一家人住两间平房,过着清贫的生活。

儿子现在县城工作,并在县城安家落户,平时儿子对他生活不闻不问。

只是逢年过节回来看看。

因此郭年松平时生活困难不少,幸运的是他得到了邻居同宗远房侄儿郭东平的照顾。

郭东平既是他的侄儿,又是他的学生,二人关系密切。

郭东平对郭年松很尊敬,虚心向他学文化,在生活上十分关心他,经常帮助郭年松家干重活,脏活,累活。

特别是郭年松退休以后,郭东平对他关怀备至,使他感到心情舒畅,生活愉快。

郭东平照顾郭年松,得到了群众的赞扬。

由于郭年松办学有方,使xx镇小学成为县,市先进单位,多次受到表扬。

他本人也被评为先进教师,多次到县,市以及镇上的奖励。

1988年,他用多年积蓄翻建了三间新瓦房,市内也装修一新。

1990年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在家欢度晚年。

郭年松为了对郭东平多年来的无私帮助表示谢意,于10月1日邀请本镇副镇长王xx,现任镇小学校长李xx到家,当着他们的面自书遗嘱一份;并请他们做遗嘱的见证人和执行人。

王,李二人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

10月10日还到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

遗嘱一式四份,王,李二人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县公证处保存。

郭年松在遗嘱中写明:“我去世后,三间瓦房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全部由郭东平继承,他人不得干涉。”

3月1日,郭年松突发脑溢血死亡。

因郭东民去外省市做生意,未回家为父亲送葬。

丧失由郭东平办理。

郭东平按照遗嘱继承了郭年松的房子和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5月1日,郭东民回来,因父亲遗产继承问题,与郭东平发生纠纷,并于5月10日到xx县人民法院状告郭东平。

郭东民起诉状摘要如下:

(一)被告郭东平对原告父亲郭年松的所谓照顾,并非“学雷锋,做好事”,而是居心不良,其目的就是通过对父亲的“帮助”,取得我父亲的信任和好感,从而使父亲糊里糊涂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他,达到夺取我家财产的目的。

被告夺取我父亲全部遗产的举动,以使他照顾我父亲的卑鄙的动机目的昭然若揭。

(二)我是郭年松的亲生儿子,是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根据《^v^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我只认法律,不认遗嘱。

遗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应当服从国家法律。

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办事,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三)郭年松是我的生身之父,有血缘关系,我虽在外工作,逢年过节常回家看望他老人家,父子关系不错,他不可能剥夺我的继承权。

因此,我怀疑这份遗嘱不是我父亲真实意思的表示,很可能是在被告欺骗利诱之下书写的,恳请人民法院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宣布遗嘱无效,确认我的继承权,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告人:郭东民,男,40岁 初中毕业,汉族,x私企老板,住xx县xx街xx号

答辩人:郭东平,男,30岁 初中毕业,汉族,xx厂工人,住xx县xx镇东大街14号

民事诉讼答辩状三

答辩人:李继传,男,1977年8月15日,汉族,现属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腾飞实业公司货运司机,住址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清华路7号。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供审判庭参考:

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部分基本没有异议,但对定残日的确定存在疑问,希望被答辩人在关于时过七个多月之后才进行定残鉴定问题上给出合理解释,以期让人信服,法庭明鉴;

二、在赔偿金的确定问题上,我存在较大疑问

在残疾赔偿金和受害人店内财产损失问题上,我基本认可。

但是总的来说,赔偿清单列举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过于粗略简单,难以使人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一、属于需要正式凭单票据、意见书或鉴定书的加以佐证的项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无法认可。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二、对某些项目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上存在疑问,被答辩人应当依法计算准确数额,而不能扩大赔偿要求。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应属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形,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对此受害人无法提出收入状况的证据,应当按照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规定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约每天43元。

在误工时间上应为2月1日至定残日前一天即9月11日,共223天;

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依据《最高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的计算方法,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海南数据8293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海南数据元)。

本案正属于此种情形,因此在计算时应当将赔偿设计最长年限的分开计算,才合理合法;

关于24万元的护理费,答辩人认为明显过高。

《最高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有规定,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对于收入状况和人数我没有异议,然而将护理期限定为最高的20年并不尽合理,没有充足理由支撑;

其三、被答辩人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请求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

条规定,在致人残疾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为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在已经要求了残疾赔偿金后,不能再重复要求精神损失费,希望法庭依法评判。

在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问题上,答辩人保留辩论和质疑的权利。

三、关于责任分配问题,为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我有几点意见。

首先,根据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江大队于2月20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即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实际上我认为腾飞公司与我在赔偿问题上脱离不了干系是有据可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第23号中曾明示:“?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的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的被挂靠单位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此,恳请法庭仔细考量,适当的认定我与腾飞公司之间的责任分配关系。

其次,根据保险有关规定,车辆在有交强制险的情形下,首先应由昌平保险公司在医疗费10000元,死亡或残疾110000万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另行由其他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在相应的赔偿限额范围内对其合理部分费用进行赔偿,对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义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儋州市江缅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继传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答辩状副本1份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八

xxx诉xx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根据《xx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xxx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二十九

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三十

摩托罗拉公司北京地区移动设备部门(mobile device)招聘移动电话软件综合工程师(mobile phone software integration engineer),具体请看下面描述:

sector mobile device

function: engineering

location: beijing

job title: mobile phone software integration engineer

description: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be highly motivated self-starter with a demonstrated proficiency in software integration planning and tracking for real-time embedded systems in an environment with tightly coupled activities across several functional areas. the candidate is expected to demonstrate the ability to work on resolving complex issues with

诚招代理~你还在为不能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烦恼吗?还在为透支的信用卡而抓狂吗?快来做代理吧,管好自己的小金库,做自己的主人!

我知道你们都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拿出1000跟我做代理,可是最后都是越滚越大,1000变5000,5000变10000,1k块也许连双像样点的鞋都买不到,可是1k块却能学到我及我的团队所有的销售经验,是要继续守着1000花掉,还是找我聊聊,我知道你能做出聪明的选择。

1、有的亲问我,这两天怎么没见我刷广告呢?我笑笑回答,微商就是这么方便自由啊,你想做时就做,想天天做就天天做!不比开实体店呢,打开店门还得随时守在那里望着那些货,担心什么时候售的出呢?我出售货源就不同,拥有所有货源品种,又不用囤货。

2、让观望的继续观望, 让担心的继续担心,让害怕的继续害怕, 让赚钱的继续赚钱, 任何现状都是在考验我们的心理素质!任何市场也都是在遵循商业的自然法则! 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一想二干三成功,一等二看三落空, 等三年,一成不变, 干三年,风光无限!赢在行动,输在犹豫!错过的不只是机遇!

3、当我收入几十的时候,你在偷笑我不务正业;当我收入几百的时候,你还在偷笑并且不屑一顾;当我收入几千的时候,你开始思考了解资料;当我收入几万的时候,你开始急了早知道就咋样。很多人用自己的时间去见证别人的收入,见证别人的梦想,忽略了自己的思考。问题的根源在自己,关键是你怎么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谁不是从0开始呢. 别错过了解的机会!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开庭。这次是我跟着方律师,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胆战心惊。到今天我想起仓后法庭的那次开庭,我到现在还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见了我所念的高中学校的校门,心中感慨不已。复杂的情绪不断涌上心头。正式开庭后,方律师给我的感觉很镇定——虽然这是每个基本律师都应该具备的素质。开庭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着、镇定、理性、谨慎让我敬佩不已!当事实摆在大家面前,有时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师跟我聊了些现在司法行业里的一些情况,让我获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仓后法庭把代理词交给法官。下午,方律师让阿蓝和我放假。这可能是因为三月八日下午律师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师没有让我们放假而补放的。真的是没有听过有私人性质的工作单位会放三八妇女节的假!毕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现实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没有让人们享受到这项权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来到仓后法庭。这次也是买卖纠纷案,但这次不同的是方律师没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过我暗地里已先看了这个案子。一开始,方律师就已经记错时间 ,但这也不影响接下来的发展。方律师跟对方代表谈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和解。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了,居然没有请律师——他们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时也是要开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养呢?我感觉他们很单纯,也许他们在商场上有些成就,但在这次开庭过程中就唯独缺少了谋略而只有浓厚的诚意顶替。距离上次模拟法庭实习后,我今天再次看见这样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认不讳寄托于一个变动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个不推进利于自己的判决不顾。这实在让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时间我扔垃圾时,突然有一个人来寻求法律服务。正处于休息时间,律师事务所里没有一个律师在。我就告诉他现在是午休时间请他在上班时间再来寻求帮助。在律所里经常看不到律师在办公室里,只有邓律师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讶异的是,邓律师她每天都很闲。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吗?也许她在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单从表面来看她的工作量来看,这不失为一个舒适而有质量的工作。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

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制作�p发表;

2.不得超出代理权限范围发表代理意见;

3.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xxxx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 ( 开场白)...

... ( 代理意见)...

( 结束语)..

委托代理人:xxx...

xxxx 年x月x日

主要种类

1.原告诉讼代理词;

2.被告诉讼代理词;

3.上诉人诉讼代理词;

4.被上诉人诉讼代理词.

代理意见的内容要点

代理人代理的对象不同,其代理词的内容要点和代理词的制作方法也各不相同.所以,必须根据代理词的种类来决定代理意见的发表.

补充一:民事案件的管辖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原告就被告: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被告就原告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v^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补充二:军婚离异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v^婚姻法》:

《军队贯彻实施〈^v^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v^民事诉讼法》。

实体:

一、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 “重大过错”,一般指下列行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程序:

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另外一方为非军人的:

第一,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第二,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人员,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民事诉讼代理词的法院管辖。

第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非军人住所地管辖。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答辩人蒋xx,男, 汉族,1xxx年x月4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

手机:137xxxxxx13

答辩人张xx,男 ,汉族,1xxx年3月2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452xxxxxxxxxxxx036 手机:13xxxxxxx52

答辩人杨xx,男, 汉族,1xxx年x月27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4523xxxxxxxxxxxx13 手机:13xxxxxxx3x

答辩人陈 x,女, 汉族,1xxx年12月5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xx巷12号1栋1单元101室,身份证号:4523xxxxxxxxxxxx27 手机:13xxxxxxx52

答辩人文xx,男, 汉族,1xx1年10月14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巷6号1—3,身份证号:4523xxxxxxxxxxxx1x 手机:130xxxxxxxx

答辩人陈木生,男, 汉族,1x53年10月14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 :4523xxxxxxxxxxxx13 手机:13xxxxxxxx6

答辩人闭xx,男 ,汉族,1xxx年6月5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 手机:13xxxxxxxx2

答辩人黄 x,女, 汉族,1xxx年10月24日出生,住桂林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4523xxxxxxxxxxxxx7 手机:13xxxxxxxx2

被答辩人桂林xx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桂林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蒋xx,该公司总经理 电话:13xxxxxxxx2

答辩人因桂林xx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侵犯特许经营权一案,答辩如下。

一、 被答辩人无特许经营权资格,无权干涉答辩人依法经营,于法无据。

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称:答辩人以“xx公司的名义,公然侵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机要局军事代表室授予原告的属^v^的xx一体化传真机配件的特许专有生产经营。”被答辩人的这一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支持,

^v^xxx7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看,桂林xx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xxx4年6月2x日,其经营范围系承担原桂林xx电信设备厂为总参谋部机要局拥有专有技术定型的xx一体化传真机生产任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总参谋部机要局并没有与被答辩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被答辩人也没有向总参谋部机要局支付特许经营费用,根本没有特许经营权。xxx5年11月,桂林市xx通讯设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其经营范围有:零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家电用品、办公设备维修通信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见证据1)。如果xx公司有销售飞燕一体化传真机的业务,也是在依法经营,并不存在侵犯被答辩人特许经营权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被答辩人为了达到干涉答辩人依法经营的目的,公然出具假证据干扰法院正常的案件审理(见被答辩人证据目录清单证据二),该证据证明“桂林xx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自一九九八年来为我部研制生产军用xx一体化传真机以来,已共计生产xxx余台”。属于明显的造假行为,一九九八年xx公司尚未成立,怎么会生产xxx0台传真机呢。

二、 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0000元,没有事实证据支持。

被答辩人称:“经初步核实,迅普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额为三十余万元,非法获取利润十五万元。”被答辩人的这一荒唐的诉讼请求,简直令人不可理解。被答辩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答辩人有非法经营且经营额有三十余万,利润高达十五万元(50%的利润比例)的证据事实,被答辩人蒋xx曾经是桂普公司的总经理,负责过xx一体化传真机生产销售业务,如果有你们高的利润空间,桂林xx电信设备厂为什么会破产,xx公司为什么会连工资都发不出去,曾经是xx公司的副总经理的xxx、xxx现在就不需要去xx植物园作清洁工了,可见,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50000元,既不符合常理,也没有证据支持。

三、被答辩人所诉被告主体不适格,与法无据

《^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缺一不可。本案案由是侵犯特许经营权纠纷,原告起诉的被告是x名公民个人,究竟是哪一个被告有涉嫌非法经营侵犯了原告的特许经营权,他们是否以个人的名义或者以几个人共同的名义与总参谋部机要局签订了生产销售合同,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所以,原告没有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起诉条件,即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

另外,原告起诉桂林市xx通信设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侵犯原告特许经营权,也没有证据证明迅普公司超经营范围经营业务。没有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即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无特许经营权资格,无权干涉他人依法经营,没有事实证据证明被答辩人受到所谓的经济损失,且所诉被告主体不适格,于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全面查清本案事实,作出合法、公正的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象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0xx年 五月 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湖南睿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原告张有福因高空坠物受伤致残的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可以认定该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原告的不幸遭遇,被告18住户深表同情。但被告认为,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与法律不服,具体理由如下:

一、人身损害的责任分担问题

被告主张的是被告世纪城幸福花园67号楼18户住户承担的绝不是主要责任。

首先,依据市公安局出示的证明可知,造成原告张有福受伤致残的侵权行为人目前无法查证。没有证据显示和支持该楼的18户住户是侵权行为人,他们和造成原告受伤致残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乃至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需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要件”。原告理应向法庭递交能证明该四要件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即便本案属于特殊侵权案件,原告也需证明除过错以外的事实。而从原告提供的证据上来看,仅能证明损害事实这一要件,对于因果关系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都无法提出有效的证据。侵权主体无法确定,被告18户居民与侵权行为间的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就不能确定被告18户居民是侵权行为的加害人而让其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被告18户居民享有对其住所的物权,有在其住所自由生活的权利。这些住户都是善良的公民,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是不得说明他们对原告受伤致残存在过错更不是主观上的故意。即便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高楼附着物的可能加害人责任,这些被告要承担一定的加害责任,我们也想提请合议庭考虑《民法通则》上公平原则的规定。毕竟,对于侵权案件而言,有涉及到故意伤害的嫌疑。公安机关没能积极调查,未能找出真凶破案是其未尽职责。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国家的责任。法律将国家的责任转嫁到普通公民的身上让其承担巨大的赔偿数额,是显失公平的。

再次,长城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的提供方未尽职责,才应是本案中主要责任的承担者。长城物业公司在其服务承若中称:尽一切可能保护您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尽管被告长城物业公司在答辩中称,该案已经超出了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因此他们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事实不然,原告正是在其服务范围内受伤致残的。综合考虑《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长城物业公司理应做好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而且,我们也可以注意到,近年来该类事故频发,新闻媒体多有报道。xxx0年的重庆,xxx1年的济南,xxx6年的深圳,xxx9年的杭州等地都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可能对此毫无所知,其未加防范纯粹是物业公司疏于作为未尽职责。且我们可以从证人陈偶然的证言可知,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存在巨大的漏洞,小区保安未能及时赶到案发现场,侵权行为地附近路灯损坏,且小区内监控设施的缺失对于及时救助伤者和确定真实的侵权行为加害人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而,我们就不难确信,物业公司应对其未尽职责导致业主受伤致残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二、被告人的补偿责任问题

被告世纪城幸福花园67号楼18户住户主张因合理归责,其承担的是补偿责任。

从前面我们可知,对于张有福受伤致残这一侵权结果,被告并非主要的责任主体。根据《侵权行为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高楼附物的可能加害人责任,被告作为可能加害侵权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补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是截然不同的,既然法律要求被告人承担补偿责任,则不能强加赔偿责任于被告人。被告18户住户已达成合意,愿意出于道义并根据法律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这里希望合议庭在分清责任主体的前提下,考量补偿责任的高低,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降低被告的补偿金额。

三、补偿款的计算问题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等一些列费用,被告基于补偿原则予以认同。但对于部分款项的计算持不同意见。

第一,原告要求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错误。被扶养人的扶养义务因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原告只应承担一半的扶养责任。故此,扶养费也应该折半计算,而不是原告诉求的全部数额。

第二,部分费用缺乏证据支持,望合议庭不予采纳或降低数额。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并不包含对残疾辅助器具、后续治疗费等项目。其数额的真实性,合法性都无法确证。原告对自己应举证的事项未能承担举证责任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故此部分费用望法庭不予采纳或降低额度。

第三,原告的诉讼请求重复。原告在诉求中同时要求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此部分存在重叠。根据我国有关的司法实践,残疾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项就规定,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此外,《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也将两者等同起来。综上,则应认定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是等同的,不能重复要求赔偿。

四、被告经济条件的问题

被告已在答辩状中陈词,说明了被告18户住户的经济情况。他们很难和拥有固定资产的公司企业法人相比,他们多数为下岗失业人员或无固定收入,有的家中还有瘫痪多年的老人,经济情况堪忧。本案中,被告18户住户对于原告张有福的受伤致残并无存在责任,但他们出于道义和法律的规定愿意承担起法定的补偿义务。如果法庭判令他们承担过高的责任或是他们需要支付的补偿数额过高,他们正常的生活都恐将难以为继。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执行一章中,有出于一定社会公益的考虑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特定财产豁免执行的规定。我想,对于社会公益的保护也应该是贯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和实体法的立法精神里的。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也十分理解我的当事人急需司法上的救济和驰援。在此,再度希望合议庭从被告的经济水平出发在补偿额度上适度放宽,减低被告18户住户承担的补偿款项。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18住户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湖南睿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游xx

xxx1年10月9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甲(公司):

乙:(员工)

兹就乙解除与甲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_____之违纪事宜,甲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造成了不良影响,甲对此向乙表示歉意,对乙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在乙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经研究决定向甲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支付甲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对甲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甲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在收到甲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承诺自本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甲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应按约定向甲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乙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被告:周xx,男,xxxx年1月29日出生。驾驶证号:

被告:朱xx,女,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x门x

被告: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新车保险服务中心。

承保车厂牌型号:xxxxsgm7209ata轿车,车牌号码:xxxxxx,车辆识别代码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一、 被告向原告支付以下费用:

4、 医疗费用元人民币 车辆损失费1100元 提车费100元 交通费103元

8、 误工费5220元(两个人) 护理费1000元 营养补助费元 后续治疗费1000元

以上赔付扣除先前支付的医疗费(2400元),余额共计元

二、 由被告人支付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11月5日下午在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路西我骑电动车向西行驶时,这时周xx驾驶鄂xxxx号车由北向南急速行驶撞上我的电动车,造成我本人头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时至今日右肘关节仍有痛感,活动受限,不灵活,不能正常弯曲。电动车也严重损坏。

出警事故认定车辆驾驶者周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2条第一款,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得知鄂xxxx号车车主为朱xx,且该车已由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全险。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原告:张xx

xxxx年3月3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答辩人现就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根据法律和事实答辩如下: 首先,被答辩人在我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承保期间-11-20到-11-20,2013-11-16到2014-11-16。请法院核实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行驶证是否合格有效,答辩人仅在驾驶证行驶证经检验合格有效的情况下履行赔偿责任。

其次,我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损失赔偿范围内承担合理合法赔偿责任。

第三,诉讼费、鉴定费等间接损失我司不予赔偿。

质证意见

第一,伤残鉴定为原告单方委托,我司不予认可,申请重新鉴定。 第二,的误工证明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没有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表、工资扣发证明、银行流水账。

第三,根据保险不能额外受益原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损失,

我司不予再次赔偿。

赔偿清单

第一,医疗费以医院的正规发票为准,扣除百分之二十的非医保用药。

第二,误工费以实际误工损失金额为准,如不能提供实际损失应以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误工时间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准。

第三,护理费,以护理行业标准计算、实际住院天数。

第四,交通费是看病所需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没有提供相关票据,我司不予赔偿。

第五,营养费应根据伤情20元一日,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第六,住院伙食补助,认可27*18=486元。

第七,伤残鉴定我司不予认可,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

第八,鉴定费属于间接损失,我司不予赔偿。

综上所述,望贵院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省市区人民法院

7月8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申诉人(原审被告):市百货商店

法定代表人:该店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岁族原籍市

现在市区街号该店副经理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市厂

法定代表人:,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 nbsp;,该厂副厂长

申诉人因货款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字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裁定书认定事实不准,裁定不公正,特提起申诉,请求改判,其事实与理由如下:

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于年月日签订购销合同两份:一份是申诉人向被申诉人订购型男凉皮鞋双,另一份是订购各式男女皮夹克件。因这些商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双方协议确定:必须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商品发至市,以应市场需求。

可是,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上述商品按时发至市。其中,皮夹克于年月日才到达,拖期达一个半月之久,大大错过了市市场的销售旺季,致使这些商品积压于仓库,严重影响了申诉人的资金周转,至今尚有男凉皮鞋双,各式皮夹克件卖不出去,共折合人民币余元。

尽管如此,为照顾彼此之间的商业信誉,申诉人曾于年月日出具《经济合同问题答辩书》,说明了拖欠货款的原因,主动提出偿还货款的计划。

不料,贵院在未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公然判令“……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百货商店在____市区园路信用社的银行存款元。”这是不公允的。申诉人重申:仍然按照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还款计划执行。对于目前库存积压的商品,积极采取削价处理措施,将实收货款付给被上诉人;或将积压的商品退回给被上诉人,退回中发生的运杂费,可由申诉人负担。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市百货商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原告:

法定代理人:

原告:

诉讼请求:

1、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 抚养费增加到 元人民币;

2、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法定代理人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被告于20xx 年生育儿子张小某。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xx 年 月 号在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张小某归被告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人民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 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

日期:

民事代理词思维导图 民事代理词注意事项篇

格式范本

【文书样式】

xxx诉xx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根据《xx诉讼法》第xx条之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xxx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1151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