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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二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审核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持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四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五
1、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应由项目电气工程师设计,后经项目经理审查,并经业主或监理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施工,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施工。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即a、b、c相线、保护接零线、保护接地线。选用五芯电缆,其中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即中性线、零线),绿/黄双色芯线(或黑线)必须用作pe线(即地线),严禁两线合二为一、颠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安装。电缆必须埋地或架空固定,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有方位标志。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标准配电箱;两级保护是指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木制电源板、箱。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维修。
8、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9、施工现场电源线路的始端、中间、末端必须重复接地,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或高大设备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11、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方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1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13、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露天、潮湿场所、有腐蚀介质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配备门锁,并应装设在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周围且便于操作的地方,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1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有围栏及防雨措施,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6、固定电箱的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
17、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禁止带电作业,需接入、拆除、检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挂接地线。同时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随意拆装电器(插座)。
19、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严禁将电源线直接勾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不得使用花绞线作为临时电源线。
20、电气开关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2、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护;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螺线口;移动电源盘插座上漏电保护器必须齐全可靠。
23、碘钨灯电源线应使用三苡橡套电缆;露天使用必须有防雨措施,移动支架手柄处要有绝缘措施,外壳应作保护零线。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灯(行灯)的电压应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应采用小于24伏安全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导电性能良好地面、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不大于12伏电压。
25、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体。
26、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7、电气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灭电气火灾。
28、下班后应拉闸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后方可离开。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六
1.1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架空线路。
3.1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5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变压器。
4.1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xx》规定。
4.2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现场照明。
8.1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配电室。
9.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七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审核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联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2.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如潜水泵、振动器、切割机、手持电动机具等)机身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8.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电工维修工作纪录。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八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x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www.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九
1.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装置及用电设施的绝缘性能,屏护措施,安全距离,保护接零与接地,合理选型,漏电保护装置,安全标志等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
2.现场用电的配电柜、盘、箱必须符合部颁安全设施的规定及配套的要求。
3.电气作业必须由持证的妆也电工进行。非电工严禁装、拆电气设备与设施。
4.电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2)穿戴个体绝缘防护用品。
(3)使用的工器具经定期试验并符合绝缘和安全标准。
(4)不得单人进行作业。在已送电的线路或用电设备上需停电进行作业时,断开电源的开关必须挂牌,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5)布线要排列整齐,接线要牢固,绝缘要可靠,不得留有人或物体可触及的裸露带电部位。
(6)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长于5m。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要设开关或插座。移动式电动机械要使用软橡胶电缆。
(7)直接引至电动机械、电动工具以及照明灯具电气回路的'电源引线上,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配电柜内的开关要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与单相插座要标明电压。
(9)一个开关只准接一台电动设备。
(10)现场照明应尽量采用“集中广式照明设备”,减少照明电源布线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11)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要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12)熔断丝熔断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
(13)工棚内的电源线要固定在绝缘体子上,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
(14)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元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15)在锅炉燃烧室、汽机冷凝器等特殊的“金属容器”内装设220v工作电源,要遵照“规程”的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6)电源线穿墙时必须加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源线不得有街头。
(17)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要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将开关装在室外。
(18)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要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19)在独立高层构筑物上、锅炉、气急房等高处作业场所的楼梯通道,要装设独立电源照明,并做到开关分路、分层控制。
(20)行灯电源线必须是软橡胶电缆。行灯要有保护罩。
(21)露天装设的白织灯照明必须加装防雨罩。
(22)施工电源用完后要及时拆除,并不得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部分。
(23)在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设专人监护,在满足了“规程”所要求的安全条件时,方可带电作业。
5.接零与接地保护要求:
(1)施工用电一般应按国家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
(2)在电源为三相四线制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
·对用电设备与设施采取接零保护。
·不得只采取单纯的接地保护。
·对固定式用电设备在采取接零保护后,在采取重复接地保护。
·禁止在同一用电系统中,一部分用电设备采取接零保护,另一部分用电只采取接地保护。
(3)使用外借电源时,用电设备所采取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4)接零保护要符合以下要求:
·架空线零线的中段,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柜的零线要重复接地。
·接引至用电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接零线必须分开,并不得在保护接零线上接开关或熔断器。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干线合用时,其干线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吊车轨道接零后,在重复接地。
(5)地线或零线的连接要牢靠,严禁采取简单的缠绕或勾挂。
(6)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
6.安全用电要求:
(1)掌握和懂得用电安全及防护知识。
(2)确认用电设备有可能的保护方式后方可工作。
(3)在情况不明时,对一切电气设备、设施及电源线路均应视作带电状态,不得盲目动用或触摸。
(4)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5)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6)禁止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7)禁止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项插座使用。
(8)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手提带电电源线作业或移动。也不能用电源先来升降电动工具。
(9)便携式电源箱(盘)的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40cm。
(10)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动工具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送去修理。
(11)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必须采取接零保护,且支架不得带点移动。
(12)在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坑井管道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3)对作业范围内已损坏的或有缺陷的电气设备及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包谷你的主管。
(14)等执行施工用电的有关安全规定。
7.电工作业中有关防雷与防静电接地,请参照“规程”进行。
为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保障安全用电,规范施工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部审核批准,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2.各用电单位用电安装及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电工上岗证者不得进行该项工作。
3.一级配电柜内,必须使用计量合格的电表进行计量,并对各自的电表计量负责,工程部有权要求用电单位对所用电表重新进行校验。如经检查发现由于私自改动接线方式,造成电表计量不准或倒走,一律按窃电论处。
5.各用电单位对各自的用电线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办公室的灯管、空调、排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上班前要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
2、各办公室的空调、风扇将采用系彩绸(彩绸的飘动与否)的方法来判定开、关情况。气温在250c以下不得开空调,开空调时应调节为220c。
3、电脑、电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4、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罚该责任人5元/次和该办公室负责人5元/次。半个月累计一次,张贴公布。
5、夏天不允许任何人员在办公室内留宿过夜,违者罚款二十元。
6、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责任人安排:会议室(刘海堂)、样品室(江浪)、销售部(黄芳洁)、厂长室(袁毅)、工程部(李钦荣)、行政部(黄霞)、财务部(钟丽霞)、供调部(阳璐)、男卫生间及走廊(刘海堂)、女卫生间(黄霞),上述责任人的姓名必须贴在用电器或开关上,4月10日前完成。
7、总检查人:刘海堂。负责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的电源开、关情况,记录,每半个月累计总结,公布于公告栏上。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确保酒店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安全,规范酒店用电行为,特制定了以下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酒店高压、低压、发电及配电室是重要部位,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会客和嬉闹。
3.室内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无关物品,消防器材需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严禁在接班前或工作期间饮酒,并需严守岗位,勤观察、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在进行倒闸操作时,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需进行电器检查和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需询问是否解除相应肇事事宜。在确定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7.严禁约时送电和停电,并严禁非电管人员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须随时保持畅通。
9.需每季度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测,查出问题并及时进行维修。在雨季来临前,需对避雷针进行检测。在五一、十一、新年和春节等重要假日,需对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以上为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酒店的用电安全以及员工和客人的人身安全。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
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良好,保证绝缘强度良好,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
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
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明火。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4、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可以开启空调制冷,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制热,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9℃,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5、停车场、罐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关灯时间。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6、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电暖气等电器上搭载、覆盖毛巾等易燃物品。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7、公共场所的会议室、食堂、学堂、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8、员工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管理维护。
1、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2、公共场所的电器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检查监督。
办公室人员将随时巡查各部门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配电房由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电房重地。
二、配电房内除正常的电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使配电房内保持清洁、干净。
三、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专人完成,其它人员不得入房擅自动用配电设备。
四、用电负责人员,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操作。
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建立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六、用电工程要定期检查、检修,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履行检查、复查验收手续。
七、配电房专人作好当天的施工用电情况记录。
八、配电房闲人免进,注意用电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测。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六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加强车间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车间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1.全体员工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2.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
1、各工序要在保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控制各个进出水阀门的'水流量,减少耗水量。
2、卫生间杜绝长流水,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修。
3、保全工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对管网进行排查以消除问题。
1、各工作区域工作时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确实需要开灯的也要控制开灯数量,光线够用即可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各工序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脑、日光灯、饮水机等电器。
3、车间各工序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闸,各工序班组长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办公设备在暂时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特殊情况除外。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在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要时关闭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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