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法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如何提高学习效率,提升学习成绩?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一
1、依据财务上的假定,满足资金缺口的筹资方式集资为()。
2、下列行为中,属于内源融资方式的是()。
a、发行股票b、从银行借款c、发行债券d、计提折旧。
3、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
a、20%b、30%c、40%d、50%。
4、新业务拓展、信息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等产生的风险属于财务公司风险中的。
()。
a、战略风险b、信用风险c、市场风险d、操作风险。
5、在企业集团股利分配决策权限的界定中,()负责审批股利政策。
a、母公司财务部b、母公司股东大会c、母公司董事会d、母公司结算中心。
6、()不属于预算管理的环节。
a、预算编制b、预算执行c、预算控制/组织d、预算调整。
7、预算管理强调过程控制,同时重视结果考核,这就是预算管理的()。
a、全程性b、全员性c、全面性d、机制性。
8、()属于预算监控指标中的非财务性关键业绩。
a、收入b、产品产量c、利润c、资产周转率。
9、企业集团预算考核原则中的()原则,是指对下属成员单位的预算考核,不仅要考核其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还要视其对集团总体预算目标甚至于集团战略的“贡献”程序,进行综合考核。
a、可控性原则b、总体优化原则c、例外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
10、企业集团选择“做大”、“做强”路径时,会直接影响预算指标的选择。“做大”导向下,预算指标会侧重()。
a、息税前利润b、营业收入c、净资产收益率d、利润总额。
二、多选题。
1、下列行为中,属于直接融资方式的有()。
a、发行优先股b、从银行借款c、发行债券d、发行短期融资券e、发行普通股。
2、不管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以集权为主还是以分权为主,在具体到集团融资这一重大决策事项时,都应遵循()等基本原则。
a、统一规划b、分层监督c、集中控制d、重点决策e、授权管理。
3、分拆上市对完善集团治理、提升集团融资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4、短期融资券的优点有()。
a、节省财务成本b、筹资金额较大c、发行期限短d、筹资风险大e、融资成本较低。
5、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风险大体来自于()。
a、战略风险b、信用风险c、担保风险d、市场风险e、操作风险。
6、预算管理的环节一般包括()。
a、预算编制b、预算执行c、预算控制d、预算调整e、预算考核。
7、企业集团的预算编制大纲中的主要规范和确定事项有()等。
a、预算导向与集团战略的关系b、年度预算指标c、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d、关键预算指标目标值e、年度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及进度安排。
8、预算监控指标中的财务性关键业绩指标有()。
a、收入b、产品产量c、产品单位成本d、资产周转率e、市场份额。
9、企业集团预算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有()。
a、可控性原则b、分级考核原则c、例外原则d、公平公正原则e、总体优化原则。
10、全面预算中的财务预算包括()等内容。
a、资本支出预算b、现金预算c、资产负债表预算d、费用预算e、利润表预算。
三、判断题。
1、企业集团融资决策的核心问题主要是融资决策权配置。()。
2、内、外部资本市场之间的对接与互补交易,属于内部资本市场交易。()。
3、企业集团成立的财务公司,其服务对象既可以为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服务,也可以向。
社会提供金融服务。()。
4、股利政策属于集团重大财务决策。因此,股利类型、分配比率、支付方式等财务决策权都应高度集中于集团总部。()。
5、整体上市就是集团公司将其全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6、企业集团总预算具有事先规划和事后汇总的双重作用。()。
7、集团总部在集团预算管理体系中具有主导地位,拥有集团预算决策权。()。
8、基于战略管理需要,集团总部大多拥有集团资本分配权,下属成员单位只拥有投资预算执行权。()。
9、公司战略是预算管理的前提、依据,预算管理落实公司战略的工具、手段。()。
四、理论要点题。
1、企业集团融资决策权的配置原则是什么?
五、计算及案例分析题。
金额5253040100。
负债与权益项目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实收资本留存收益。
金额40104010。
负债与权益项目合计100。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2009年的销售收入为12亿元,销售净利率为12%,现金股利支付率为50%,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尚未饱和,增加销售无需追加固定资产投资。若甲公司2010年度销售收入提高到13.5亿元,公司销售净利率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变。要求:计算2010年该公司的外部融资需要量。
母公司投资额(万元)400350250。
母公司所占股份(%)1008065。
假定母公司要求达到的权益资本报酬率为12%,且母公司收益的80%来源于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各子公司资产报酬率及税负相同。要求:
(1)计算母公司税后目标利润;
(2)计算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收益贡献份额;
(3)假设少数权益股东与大股东具有相同的收益期望,试确定三个子公司自身的税后目标利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二
账务是指实现会计处理进行原始单证的收集、整理、记载、计算、结报等会计处理的具体事务,它要求规范、准确,保证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下文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申请书。
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2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1、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
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
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
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2、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3、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4、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离不开处理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内容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利益关系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契约(。
合同。
)、企业章程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均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三
公墓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其大致分如下类型:
1.古代诸侯王的公墓:有些也可称为皇陵,这是由权力而形成的。
2.宗族墓地:指安葬同一信仰或思想人员地方。
3.家族墓地:指安葬自己家庭有关人员的地方。
4.特色墓地:指因为某个特定事件或战争等因素造成,而设立的安葬有关人员的墓地。
5.公共墓地:指是安葬社会各界人士去世后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四
摘要: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发展很快,以往的财务管理模式十分落后,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创新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基于此本文试阐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我国大中型企业逐步朝着集团化方向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集团发展的优惠措施,发挥了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然而由于企业规模越来越大,这样无疑极大增加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难度,导致很多大型企业集团相继破产倒闭。因此,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认真分析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特点与问题,从而找到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对策,促进企业集团长远发展。
财务管理决策权主要汇集在母公司中,由母公司严格控制子公司,运用相同的审核措施,将母公司业务拓展到子公司业务中,共同对成本进行分配,实行聚集型管理。通过这样的规定,母公司能够管理集团内部全部层面的活动,包括会计测算、利益归纳、集团成本测算与抑制、资金储备和财务战略创制等。母公司能够对子公司的物、财、人与产、销、供进行控制,同时母公司也可以对子公司重点事务实行全权代理,比如资金重组、资金存储、投入及收益配置等。
虽然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分配一定决定权,但还是具备对子公司的总体控股职能。子公司应在财务收支、支出使用、资本融合、职工工资福利、财务人员管理及奖金等方面做好决定权,并根据市场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独立财务决策。这样母公司能够间接管理子公司各项生产运行活动,并非是以行政手段加以干预,要评估、核查子公司受托职责达成情况。另外在母公司调动下,子公司竞争力能够提高,从而促进自身发展,而子公司通过实行利润分配的方式,可以增加自身竞争潜质,不断扩展市场份额数量。
在极端领域集权与分权有着一定缺陷,集权与分权融合型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是综合两者优势,分权是巩固集权的基础。[1]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都要有相应的管理权力,属于自下而上的多方面模式策略。企业集团在日常运营管理中比较活跃,因为母公司对主体财务事物集权很重视,要适当对子公司人员任免与财务管理决定权进行分权。集权与分权是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难点,企业集团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侧重点。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高度统一,两者的决策主体重叠,没有按财务和会计两类分设机构,使得机构运行具有低效性和高风险性。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要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财务管理能够为企业集团提供有效的引导与指引帮助,如果分设会计和财务机构能够加强财务管理。
(二)管理协同问题。
在进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各成员企业存在谋取自我局部利益最大化趋势。当个体企业的利益与集团整体利益存在冲突,不能统一整体与局部的利益,这体现了成员企业在理财活动中的过于单独、缺少协作的潜质。另外,集团公司与大多数成员企业在标准问题上有所不同的情况,增加了资源整改的难度,难以获得管理协同带来的效益最大化。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五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财务理论研究的内涵与外延正发生着质的变化:在内涵上,由于受网络经济的冲击,传统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发生了动摇;在外延上,究分化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即资本市场财运作、公司内部财务运作和国有经济财务运作三个层面。企业集团财务的变化与发展最能体现上述财务管理的新趋势。本文拟结合网络经济的发展,就集团财务管理的若干问题谈些看法。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集团财务制度的基础或前提,企业集团财务制度是体制的延伸和具体化,体制和制度成正相关关系。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明确集团各财务管理层级的财务权限、责任和利益的制度,其核心问题是如何配置财务管理权限,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单个成员企业的权限配置,其中以母公司的财权配置为主;另一方面是以母子公司财权配置为主的成员企业之间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以往在财务管理权限上,往往在采用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或采用两种结合的形式上产生不同的意见,并成为集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难题。网络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变得容易解决,企业借助于互联网和企业内联网使信息的传递速率加快,集权与分权间的矛盾明显减少。
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体现在企业集团上,主要包括集团所有者财务管理和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两个方面。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随着战略联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不断形成,加之虚拟企业、虚拟经营的迅速发展,财务管理出现了新的变化,内容由两个方面发展为三个方面,即集团所有者财务管理、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以及虚拟企业联盟间的财务管理。而且在财务管理对象、财务管理手段上面临新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与企业集团管理模式相适应,主要以产权为纽带加以展开,通常分为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和协作公司。母子公司的关系可图示如下:
母公司股东。
母公司资本金母公司负债。
母公司资产。
母公司自有资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资产。
子公司的资本金子公司的负债。
子公司的资产。
关联公司分二类:一类是母公司持有较大的股份,但末达到控股地位的公司;另一类是由子公司控股的公司,亦即是母公司的孙公司。协作公司从产权关系上看,不属于企业集团成员,但在企业集团的经营活动中有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上述这种集团模式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管理形式,但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伴随企业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企业经营的虚拟化,这种管理模式正面临严峻的挑战。
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集团财务管理有效服务企业资金筹集、营运,以及利润形成与分配的一项重要工作。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类型:
(1)集中管理的模式;
(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3)财务公司模式;
(4)其他模式,如现金流量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定额管理模式和内部银行模式等。
为使集团财务管理模式有效运行,有时需要借助于一系列定额来辅助管理,主要有:
(1)负债定额。形式比较丰富,如商业信用、预收货款,以及充分利用定额负债等。不同负债定额形式的运用都有一定条件,如商业信用需要企业以良好的形象为前提,预收货款只有在货物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等。
(2)零定额。就是“没有定额也是一种定额”的观点,主要借助于“零存货”等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实现。
(3)比例定额。是一种传统的定额方法,即按成本、利润等的一定比例确定定额,其方法简便易行,但比较粗糙。
(4)弹性定额。即先制定一个基准数,同时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数量波动情况,在一个控制的范围内对资金定额进行调整。
(5)刚性定额。即法律、制度有明文规定的开支标准和限额,如最低工资标准、工会经费等。
上述财务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如何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集团财务管理采取的各种措施从服务于管理权限的需要考虑,目的主要是为了追求低成本扩张和寻求规模效益。采用集权化管理要优于分权管理,在近年的资本经营中得到了体现。但企业环境与现代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迅速转变,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已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而扁平化的核心是分权管理。集团财务管理已面临如何保证“分而不乱”的重点课题,事实上,网络经济的发展已为这一问题(即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前提。通过网络手段控制整个企业集团,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企业分权化促进了净利润的增加,通过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和承担相应责任的压力,调动了业务单位(子公司等)层面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带来业绩的不断提高;但由于实施分权化和减少总部实行的控制,公司运用了“横向联系”(如非正式网络和公司范围的项目)来代替总部的控制职能,不仅增加了管理难度,公司总部的“横向规划”也往往被纵向的战略业务单位(子公司或各类作业小组)规划所排挤。公司总部建立的协调机构和网络机制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拘于不同的利益,业务单位经理与集团公司经常发生矛盾。
网络时代的集团财务管理新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l、围绕组织结构变迁,在网络手段的协同下,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分而不乱”。
首先,必须优化财务管理行为。面对企业内公司制或部门管理权限扩大的现实,集团财务部门必须借助于网络经济手段加强对投资决策、成本控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通过各种形式的内部市场化建设,以及内部结算中心(如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的建设来优化财务管理行为。如把企业集团内的`公司或部门确立为利润中心,允许在企业内部市场或者直接从外部市场中获取完成任务所需的各种最经济的资源(包括人、财、物、服务等),也可以在企业内部市场甚至外部市场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发展。
其次,广泛应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为适应组织结构扁平化的发展趋势,集团财务管理应加快信息的集成化速度,如在企业中实施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具体包括财务资源配置系统、供应链统筹管理和全面流程管理等内容。通过将企业流程再造及供应链统筹管理纳人企业财务资源规划系统,能使企业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再次,促进企业经营的虚拟化。网络业务组织是与传统的企业与市场不同的组织,基于交易费用经济学,网络业务组织是将企业与市场的各种特征有机融合而形成的一种中间性组织,网络业务组织是将内部的交易外部化。网络业务经营组织能够实现比单个企业更高的效益,具体表现是:
(2)围绕网络业务组织开展的企业间交易,能够实现比通常市场交易更少的交易费用,这也意味着收益性的提高。
2、加强企业集团文化建设。
网络时代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尤其应当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如在网络经营中,加强激励机制的建设,真正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精神,能显著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当前网络经济条件下,网络业务组织之间的会计信息不规范,短期内无法真正实现财会制度统一化,部分联盟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很大。譬如,选择能提高或降低收益计算的办法等,侵占其他联盟企业的利益;再如,不同的加盟企业因性质不同,有的除从网络经营中获利外,还能从外部市场中获利,而有的企业只能从网络经营中获利。如何公平分配,建立一套有效的转移价格体系将成为网络经济下集团财务收益分配的新课题。从现阶段看,本着协调矛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时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即从“软硬”两个方面促进集团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硬”的方面是集团财务运用内部价格、内部审计、内部企业破产、兼并等各种“硬”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有效地调控整个企业,保证企业内“分而不乱”:“软”的一面是通过完善企业文化(c1s),以企业文化规范来引导全体员工的行为(包括网络加盟企业);同时运用战略计划等手段引导各内部公司(包括网络企业)向符合企业整体利益的方向发展。
3、培育和提高企业集团的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对于竞争优势很重要,为了取胜于对手,每个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在市场环境中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如果没有满足市场需要的某种优势,公司不可能期望超越竞争对手。集团文化建设可以看作一种对策,但追求分权化的企业集团没有必要放松对下属公司核心能力的管理和控制,首席财务官必须谨慎分析构成核心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通过核心能力来联结总部与分权化公司之间的联系。管理和建立跨业务单位组合的“核心能力”是一个不同的过程,需要总部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在核心能力存在的地方,总部在管理上扮演着“媒体”的角色,参与这些业务单位的工作,加速核心能力的开发并确保这些利益被扩展到公司内部的其他业务单位。
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电子预算和电子预警。
电子预算(e一budgeting)是由人工智慧结合企业组织规则发展起来的一种网络式预算编制方法,将企业各方面局部的信息整合成具有完整框架的预算体系,从而使预算的编制更正确、更富效率。电子预算代表着企业竞争战略进入一个革命性的时代,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具有效率性、合理性、战略性等基本特征。电子预算是传统财务预算的发展,能使规划和计划落到实处,预算的过程是不断协调完善的过程,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如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管理方式,由企业内部各方协商确定并依照执行,能有效地解决产供销之间的矛盾;是企业竞争战略有效落实的保证。传统的预算手段,容易出现编制过程的随意性,预算目标的偏差过大,规划与计划脱节现象严重等情况,电子预算既能避免这些问题,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电子预算是基于传统预算编制方法的不足而产生的:首先,从预算编制的流程来看,传统的财务预算不论是人工编制或用工作底稿来编,每个参与预算编制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否则将会使预算编制工作十分困难,而且也难以形成一份有建设性意见的预算方案。其次,从集团财务部门的角度来看,当有关部门将预算编制出来之后,集团财务部门必须对这些预算工作底稿加以汇总、整理。由于各部门在预算过程中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不尽相同,加之一些部门预算工作存在的滞后性,致使集团财务部门既要担负繁重的调整业务,还要不断催促有关部门提交预算报表。当某一数字需要调整时,其整个预算工作又将重新再算,这大大降低了整个预算编制的效率。传统预算最大的缺点在于,预算编制者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无法将历史资料加总、存取和及时运用,无法对企业现有资金进行整合,相互之间是孤立的,难以融合应用。没有历史资料的交互融合,预算编制只能对资金进行交换分配,缺乏建设性和发展性,使预算失去原有的实质内涵。
电子预算从便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角度出发,设置了一系列转换程序,即应用相同的标准,编制具有共同语言的预算,使不具有财务知识的人也能参与到预算的编制之中来。同时,电子预算系统依据不同编制者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预算形态,使各个部门的预算编制既轻松又富有弹性。如财务部门可以直接从系统中删减支出,并能立即获知影响情况,而不需要再透过跨部门的沟通找到该部门的主管,等评估回应后方知结果如何,也不用再重新输入资料,重新核算。同时,电子预算不需要再从各个不同的预计表格中核算、删减,也不需要不断地储存资料,将预测基础统一等,这些繁琐的工作都不需要再做。首席财务官只需要考虑企业投人与产出、现金流人与流出等盈利情况能否与预算保持一致等的竞争战略问题。电子预算系统作为一种在线管理工具,不再受地点、场所的影响,可以随时上线运作,并使预算始终保持在最新的状态。电子预算的最大价值是将预算转化为管理具,彻底改变了企业集团财务工作中的传统观念,使他们朝着战略性的竞争财务方向发展。
与电子预算的发展相适应,电子预警也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应当着力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财务预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重大问题,集团财务的预警系统是指集团财务管理机构通过专门的方法监测、分析集团财务经济活动和理财环境,预先警示集团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重大财务问题,是整个集团经济预警系统的核心。财务预警活动由母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组织,视其必要可在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设置“监测站”,具体承担实地观察和收集信息的任务。财务预警的方法多种多样,如财务失败预测模型、风险预测模式等。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六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张欣在接受采访时谈到,集团财务部作为集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需要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控制、协调和监督。航天科技集团作为大型的国有企业集团,采用集团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航天科技集团提出的“建立具有经济规模的航天高技术产业,国际化经营,建造国际一流的宇航公司”的发展目标,财务管理从四个环节,即筹资、投资、营运、收益及分配上实现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1)筹资管理:目前航天科技集团的资本结构表现为单一的权益性资本,不能获得现代企业所共有的适度规模的负债所带来的财务杠杆效益,资本效率低,筹资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为实现集团公司资本结构的最优化。
(2)投资管理: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格局是通过投资来实现的,因此应研究制定能反映航天科技集团建设“国际一流宇航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的投资管理体制。
(4)收益及分配管理:正确处理好集团、院(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在利益的分配上,首先,要保证集团完成国家赋予的职责――经营重点航天产品、重大航天工程对资金的需要,及实现争创国际一流的发展战略的需要;其次,要满足院(子公司)通过自我积累实现持续发展的需要;最后,要满足在集团内部建立恰当的内部激励机制的需要。为此,应建立合理的内部价格机制和盈余分配机制。
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
张欣副部长说,航天科技集团母子公司体制下的财务管理模式可表述为:统分结合、组织合理、权责对称、制度规范。
按照母子公司体制的思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权限分配的基本模式采用“统分结合”型。“统分结合”是指财务管理上的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统一管理是指将对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权力统一起来。统一管理的内容包括:重大财经政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益、公积金等),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预算编制方法、程序与审批,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化体系,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筹融资政策(举债、担保),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投资失误的责任),绩效考评程序和方法。分级负责是指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子公司在授权经营的范围内组织好财务管理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日常财务监督,向集团公司短期借贷,权限范围内的技改、投资和投资退出,利益分成的处理以及其他与分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的财务管理职责。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七
公司财务在中国常被译为“公司理财学”或“企业财务管理”。下文是最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
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财务公司名称应当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名称中应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字样。
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九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本条所称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是指原则上在3年内不转让所持财务公司股份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者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
第十三条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从事金融或者财务工作5年以上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曾任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电脑公司程序设计师或系统分析员,或在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岗位上工作过的专业人员,如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国内相关业务及政策培训,则视同从事金融或财务工作3年以上。
第十四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筹建财务公司,应当由母公司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申请书。
其内容应当包括拟设财务公司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2.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及其业务量预测;。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2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成员单位名册及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企业集团登记证》、申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资保证。
(五)设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需提供外资投资性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确认上述资料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3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三)财务公司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对财务公司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六)从业人员中拟从事风险管理、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的名单、详细履历;。
(七)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财务工作5年及5年以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
(八)财务公司业务规章及风险防范制度;。
(九)财务公司营业场所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财务公司的开业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财务公司凭《金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十七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在成员单位集中且业务量较大的地区设立分公司。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财务公司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授权其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财务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公司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在成员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代表处,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属业务发展和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需要;。
(四)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在2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营运资金;。
(二)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业务操作、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问责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0%。
第二十二条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文件、资料:
(三)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分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及其分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开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吊销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使用《金融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财务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调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金;。
(四)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
(五)修改章程;。
(六)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营业场所;。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财务公司的分公司变更名称、营运资金、营业场所或者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财务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四)有价证券投资;。
(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三十条财务公司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五)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业务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第三十二条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第三十三条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进行授权,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及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二)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三)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四)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五)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六)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五条财务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财务公司应当分别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业务稽核部门,制订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制度,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经董事长签名确认的年度审计报告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九条财务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并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1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
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经其签署报送的上述报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财务公司应当每年的4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其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名录,并提供其所属企业集团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及有关数据。
财务公司对新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前,应当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备案,并提供该成员单位的有关资料;与财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成员单位由于产权变化脱离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存有遗留业务的,应当同时提交遗留业务的处理方案。
第四十一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随时要求财务公司报送有关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和资料。
第四十二条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并按有关规定提取损失准备,核销损失。
第四十四条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有权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六条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与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其就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九条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经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应当按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未经任职资格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不得担任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由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并将离任审计报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条财务公司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依照程序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有关程序,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公司。
第五十一条财务公司可成立行业性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行业性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者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十三条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四条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第五十五条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或者促成其机构重组。
接管或者机构重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
(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第五十七条财务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撤销。
第五十八条财务公司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该财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九条财务公司解散或者被撤销,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当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颁布前设立的财务公司凡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规范。在规范期内应遵从本办法关于最低实收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审慎性监管的规定。具体要求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同时废止。
1.导向作用。财务管理是一项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协调企业同各方面财务关系的管理活动。
2.激励作用。目标是激励企业全体成员的力量源泉,每个职工只有明确了企业的目标才能调动起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其潜在能力,尽力而为,为企业创造最大财富。
3.凝聚作用。企业是一个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只有增强全体成员的凝聚力,企业才能发挥作用。
4.考核作用。目标是企业绩效和各级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引导公民丧葬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墓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
“公墓”,是指为城镇居民及其他规定对象死亡后提供的公共墓地,包括骨灰公墓和遗体公墓。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骨灰存放处”,是指集中安放骨灰的服务场所,包括城市骨灰存放处和乡村骨灰存放处。
“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用户”,是指与殡葬服务单位签订协议,为死者获取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及配套殡葬服务的死者亲属,以及与死者有其他特定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公墓建设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省民政部门会同省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公墓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墓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管理。
自公墓竣工验收之日起,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开业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
第六条骨灰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7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
遗体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大于4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6平方米。
第七条骨灰公墓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
遗体公墓墓碑面积,单穴不得大于0.4平方米,双穴不得大于0.6平方米,墓碑放置后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0.8米。
墓型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小型、美观,符合公墓园林化要求。
第八条骨灰公墓墓穴使用年限以为一个使用周期。第一个使用年限届满前6个月内,用户可以向骨灰公墓单位要求延长使用期,并就续用墓穴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骨灰公墓墓穴使用年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用户未处理骨灰的,由公墓单位统一深埋。
第九条公墓收费属于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制定和公布。
公墓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条公墓单位应当维护墓区秩序,保持墓区宁静、清洁,负责维修墓穴和墓区其他设施。
骨灰公墓单位应当根据售出墓穴的数量和使用年限,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帐;预留维护经费不足的,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予以补足。当地民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公墓维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遗体公墓的维护经费,以每一墓穴使用20年的出售收入按比例计算预留,其预留比例、管理和使用,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公墓单位及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向用户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第十二条公墓单位不得跨服务区域推销墓穴,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十三条公墓单位提供墓穴,应当发给用户墓穴使用证。
墓穴使用证是公墓单位和用户之间的民事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姓名\\\(名称\\\)、住址\\\(地址\\\);。
\\\(二\\\)死者姓名;。
\\\(三\\\)墓穴规格\\\(墓穴占地面积、墓碑高度与面积\\\)、位置;。
\\\(四\\\)墓穴使用年限;。
\\\(五\\\)墓穴价格及支付方式。
公墓单位和用户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作其他约定,在墓穴使用证上注明。
第十四条建设公墓,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二\\\)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三\\\)选址不在《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禁坟区内;。
\\\(四\\\)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第十五条建设公墓,由县、市民政部门初审;初审同意的,由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由县、市民政部门汇集申办材料,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公墓建设初审时,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公墓规划图;。
\\\(四\\\)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建设材料应当包括:。
\\\(一\\\)初审材料和县、市民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第十七条公墓必须按批准方案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墓区范围或改变其他核定事项。
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第十八条公墓开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竣工验收合格;。
\\\(二\\\)公墓单位有必要的开业资金;。
\\\(三\\\)公墓单位有与其从事行业相适应的合格技术人员;。
\\\(四\\\)公墓单位负责人经民政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公墓开业,应当向省民政部门或省民政部门委托的县、市民政部门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不得开业。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价格、工商、建设、土地、公安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根据本办法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城市骨灰存放处的建设和管理,参照骨灰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乡村骨灰存放处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参照骨灰公墓墓穴的使用年限规定执行。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参照公墓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九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集团化成为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越来越多的集团化企业选择建立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服务集团企业的运行和发展。目前,我国有200余家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的投融资活动和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集团财务公司的存在给企业集团及成员单位带来了巨大的便利,通过合理调配使用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流来降低集团的融资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众所周知,由于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企业会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以及融资约束。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将集团成员单位的资金聚集配置到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中,从而提升了资源的配置效率,确保了内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发挥。
集团财务公司的兴起和不断发展,近年来引起更多学者的研究兴趣(khanna&yafeh,;carneyetal。,)。在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领域,相关研究大多围绕中外财务公司作用的对比及我国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等方面,但鲜有文献以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为研究视角,基于此,本文在梳理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理论基础上,重点探究了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以期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可能的贡献:第一,已有研究侧重于集团财务公司是否成立了财务公司,但鲜有文献以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为研究视角,本文从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角度探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有利于丰富对集团财务公司职能的认识,加深对其在内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的理解,对企业的战略及治理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第二,丰富了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第三,深化了内部资本市场领域文献,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证据。
二、财务公司的内涵及发展。
财务公司(financialcompany),又称为金融公司。财务公司这一企业形式最早起源于18世纪的西方,诞生于法国。早先的财务公司与如今的财务公司存在很大差异,财务公司的兴起和繁荣依存于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由于各国的财务公司都是依赖本国的经济发展所建立的,因而不同国家的财务公司的内涵与作用有显著不同,从而国际上现如今也没有给出标准而统一的概念。
我国的财务公司和国外的财务公司有明显差异,美国知名的通用集团的财务公司,其主要职能定位于消费信贷;而我国的集团财务公司主要是服务整个企业集团,为其及成员单位提供资金保证。作为财务公司的监管机构,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集团财务公司的试点工作。《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推行,将我国的财务公司定义为企业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来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增强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逐步规范了财务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自1992年试点开始至底,我国已经有两百余家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集团财务公司,且申请筹建的数目还在不断增加。因此,不断增加的集团财务公司以及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环境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场景。
三、财务公司运行的理论基础及文献回顾。
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和功能实现的理论基础是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众所周知,资金是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重要命脉,合理运用及融通资金等资源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内部积累和外部融资两种渠道,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上下游企业的合并及竞争对手的'联合使企业形成了集团化管理模式,从而拥有了内部资本市场。当成员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可以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实现资金内部的配给。在发展之初,企业集团总部兼具调配资本的职能,随着企业经营和日常管理活动的复杂及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集团内部筹集和调配资金等职能从总部管理层剥离,成立集团财务公司从而独立完成在集团内部融通资金的职能,集团财务公司应运而生。
1。集团财务公司运行的理论基础。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是以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为基础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大型企业集团构建的内部资金融通的平台。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在成熟市场中,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是对外部资本市场的补充和替代,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杨棉之,2007)。集团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重要运作平台,可以实现内部资本市场的如下职能:
第一,缓解外部融资约束。内部资本市场可以从两个方面有效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一方面,企业集团作为整体融资优势明显强于单个成员企业,能够依赖集团的规模优势以及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贷款(邵军和刘志远,)。随着集团企业的规模扩大,这一优势会更突出。由于内部成员单位的经营差异,这种差异化增强了集团的融资能力(lewdlen,1971)。通过不同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效应,能够获得可靠地融资保证,使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多钱效应”,较好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stein,)。另一方面,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资本集聚的功能,例如不同成员单位的经营周期和生命周期有较大差异,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也不同。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将闲置资金聚集起来,再投入到资金需求的成员单位,从而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与外部融资相比,内部融资的审批相对简单,从而可以使资金快速到达资金需求方(万良勇和魏明海,)。面对外部的融资约束,集团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集团优势获得外部融资,缓解融资约束(银莉和陈收,)。
第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内部资本市场将集团资金聚集起来只是其功能实现的起点,最重要的是要将资金等资源合理的分配到需求企业以及需求项目中去(stein,1997)。由于资金的融通通过内部资本市场,债权人具有剩余控制权,从而可以引导资金的配置更加高效,可以流入到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上,从而实现集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通过内部资本市场配置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管理者自利动机,确保资金能够高效的配置到收益率最大的项目中去(stein,)。
第三,加强监督激励。既为债权人同时是剩余权益索取者,内部资本市场融资比银行融资更有优势,也更具信息优势,从而会付出更多的监督努力(gertneretal。,1994)。
第四,降低交易成本。内部资本市场融资发生在成员单位之间,相较外部融资方而言,内部各单位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沟通成本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林非园,2011)。此外,多元化经营可以降低成员单位的经营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偿债能力,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集团财务公司职能是为整个集团的经营发展服务,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保障。此职能的有效发挥或者其运作机制是倚靠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以此为其理论基础。财务公司为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创造了条件,有助于较好地缓解融资约束,实现资本有效配置,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有效改进集团治理。
2。我国财务公司的相关研究。我国对于财务公司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而且一般多研究中外财务公司职能对比、探讨我国财务公司的风险管控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等问题。通过分析并借鉴美国集团财务公司治理经验,我国学者在建立符合我国特色的集团财务公司经营模式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王宏淼,2002;杜胜利,)。近年来,诸多文献围绕我国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相关研究,如流动性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丛蓉,2010;黄丽萍,2010)。袁琳和张宏亮(2011)利用10家财务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董事会治理结构较差。国内大多数研究侧重于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实证测度研究(王峰娟和谢志华,2010)及其经济后果研究(杨棉之等,2010;王化成和曾雪云,),而鲜有研究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已有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主要侧重于企业价值(王雪梅,2011)、公司业绩(顾亮和李维安,)以及资金使用效率(朱南和谭德彬,)。例如,王雪梅(2011)从公司负债、账面价值及市值等方面深入分析后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创立并没有增加企业价值;顾亮和李维安(2014)分析了成立集团财务公司以后各成员单位的业绩变化,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降低了成员单位的业绩,但是其业绩的波动要小于配比样本;朱南和谭德彬(2015)运用dea方法研究发现,我国财务公司资金使用率不高且年度波动频繁,但随着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这种状况有所改善。
3。文献述评。企业集团和财务公司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起诸多学者的研究兴趣(khannaandyafeh,2007;carneyetal。,2011)。不管是从财务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来看还是从已有文献的研究来看,国外研究都走在前面。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外研究侧重于通过内部资本市场理论深入分析财务公司的作用和对集团的价值影响,且相关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已经较为成熟。相对而言,财务公司在我国资本市场出现的较晚,尽管我国集团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提供了巨大资金支持,但是对于财务公司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研究仅采用定性分析和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中外的差异来探讨集团财务公司中国模式,或者通过财务公司是否成立这一事件来探讨业绩和企业价值的变化。依托内部资本市场理论来分析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机制可以看出,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是离不开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的高效运作也确保内部资本市场的功能发挥。所以如果想探究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就必须深入分析财务公司的运作机制以及其作用的发挥。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越高,其作用发挥越突出,从而越有利于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资金融通。因而,对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衡量就至关重要,必须创建合理的度量方式来刻画集团财务公司效率。
四、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
对于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的研究,已有文献很少涉及。本文认为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原因:首先,内部资本市场各个分部的财务数据,特别是集团财务公司的交易数据较难获取;其次,虽然国外的财务公司创建和研究起步都较早,但是国内和国外的集团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有显著差异,因此很难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成熟研究。从而,建立适合我国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计算模型和指标就至关重要。集团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中枢和平台,其运行效率的度量可以参考和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此外,本文认为还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效率测度方法来测度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具体如下:
1。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对于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度量一般有两种方式:(1)根据各成员单位的直接数据来计算投资效率,然后与配比样本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高低;(2)通过测算企业的资金投入的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否较高来考察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具体如表1)。
我国学者对内部资本市场的度量大都是对以上国外计量模型的直接应用或改进。但是该效率只是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内部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所以,如果测定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毕竟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主要基于成员单位的存贷业务,所以更需要独立测量方法的引入。
2。商业银行效率。回顾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文献可以看出,在效率测度方面,成果创新严重不足,仅有的几项研究是对国外测量模型的改良,我国学术界目前还未寻找到适合我国的内部资本市场效率模型。一方面,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测度模型还有不足之处,亟待待完善;另一方面,集团财务公司有其独立的存贷业务。从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能来看,其主要是通过融通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资金来进行存贷业务,服务于整个企业集团。所以,除了依赖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来间接测度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也可以选择恰当的方法来独立测度其运行效率。
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中枢和运作平台,能够帮助集团企业以更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并促进企业集团成员的经营活动。集团财务公司的90%以上的主营业务来自集团内部的存贷款业务。因此,虽然集团财务公司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对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度量,可以借鉴现有学者对商业银行效率的度量方法。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是以存贷业务为主。目前,对于商业银行效率的测算,学者们普遍选择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和随机前沿分析方法(sfa)两种方法。但两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而目前学术界也未对此问题得到确定的结论,一般而言对于商业银行效率的测度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
五、结论。
依托我国集团财务公司的迅速发展这一现实背景,理论界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不断深入,同时实务界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理论需求也与日俱增。我国财务公司作为内部资本市场的核心和重要的运作平台,通过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给成员企业,在提高企业集团资金集使用效率方面,及改善企业集团治理结构和管理控制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深刻影响。但在理论研究中,集团财务公司的成立对于集团层面以及各成员单位的业绩有何影响仍然存在分歧。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对企业的战略及治理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影响,而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度量及影响也亟待实证检验。所以,建立恰当的度量方法至关重要。集团财务公司运行效率的测度,可借鉴内部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度量方式,也可以参照商业银行运行效率的测度方法。其中,参照商业银行运行效率的测度更为可靠。
本文基于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行效率的讨论只是未来研究的一个研究起点,集团财务公司领域还有诸多未探究的研究问题,未来可以在集团财务公司效率的测度、集团财务公司运行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展开实证研究。
探究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能以及其运行效率,为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完善提供重要借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为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提高经验依据。丰富了集团财务公司的经济后果研究,深化了内部资本市场领域文献,为全面了解集团财务公司的作用提供理论证据。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
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对于通信企业这个每天都需要大量资金运转的企业来说,将是比不可少的选择,它可以为通信企业的财务问题作明确的指导,解决公司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的各种资金困扰的问题,这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市场竞争力都是起到极大的帮助的。随着我国通信企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都在外部环境的需求下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为了使得通信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由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化经济转变,提高通信企业的战略地位,大力推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是主要的做法。
财务集中管理对现代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是对企业宗旨的遵循,也是企业控制风险和危机的重要手段。随着通信企业的快速发展,通信企业运营体制出现了飞跃式的进步,当前我国出现了三家大型的通信企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以及中国联通,这三家企业都是我国合法的大型集团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为了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特别是资产资源和财务资源,各大通信企业都渐渐实施财务集中化管理的模式,为企业的发展谋求更大的利益。其中,最明显的代表要数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在进行了全面预算和精细化的管理之后,在就开始至上而下地实施财务集中化管理模式,为公司财务的转型莫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早在7月份的时候,著名的美国杂志《财富》在公布出来的世界前500强企业里,我国的中国电信就榜上有名,位居263名。在激励的通信行业的竞争环境下,中国电信却始终在之后一直都保持增长的趋势,公司的利润总额已经达到1000亿元之多!中国电信一直积极地走线行业发展的前列,大胆进行创新和探索,不断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以惊人的速度向中国移动公司追赶,目前更加是和中国移动公司持不相上下的水平。以中国电信目前的发展趋势,很有可能会在未来的几年超越中国移动。
目前,我国的通信企业主要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这三大公司,其中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占据了中国通信市场份额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在这样的背景下,通信企业不得不实行有计划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这不但是我国国资委政策和主业公司的要求,也是省通信服务的要求。
所谓财务集中管理,不仅仅是把每一个分公司的财务业务简单地上传给总公司,而是在对整个公司所面对的内外竞争环境、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管理水平下进行一个综合评价,在了解的情况下对公司的所有管理资源再进行重整的一种操作,从而为公司构建起一个完美的工作辅助平台。把每一个分公司从简单的财务事物中拯救出来,使公司能够集中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进行人才的开拓和市场的营销。具体来说,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应该要实现以下几点重要作用:
1、提高总公司的整体管理职能、转变公司的横向架构。
总公司是整个企业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原指挥官,总公司的一举一动、政策和制度都牵引着子公司的活动。唯有在总公司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职能,整合整个公司的资源,努力在公司形成一个扁平化的集中管理架构,让公司的员工和工作都可以在规范的形式下经营,从而达到节省公司成本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效果。
2、增强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
在统一核算的严格要求下,对会计数据进行真实准确的核算,需要在获取原始凭证的时候开始认真审核和核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情况,从而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可靠。除此之外,因为财务集中管理有着自身独特的数据优势,总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来对子公司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对子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作合理的管控。
3、强化资金的集中管理。
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尝试一步一步地把子公司所拥有的银行账户逐步取消,把所有分公司的营业资金全部都集中到总公司的账户里,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子公司的备用金存量,让资金沉淀的情况大大得到减少,使多余的资金可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能够及时为企业工作,减少资金出现风险的情况。
4、提高对财务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管理水平。
分公司的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如果不够高,将会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整体销售情况。为此,我们需要提高对财务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让他们对公司的整体情况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需要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不断增强自身的知识,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管理水平。
三、财务集中化管理对通信企业的思考和建议。
财务集中化管理对通信企业的思考和建议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
1、节省企业资源和资金,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
首先,在企业里,需要做好一系列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一个健全的组织体系,才可以更好地实施企业的各项管理资源,使得企业的财务问题变得有条理,让财务转变为战略管理模式。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和信息,为企业的软件开发提供更完善的人力和财务支持,同时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库。
其次,战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吸收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管理会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最基础的会计知识,同时需要对通信行业有一个深切的了解,用明智的眼光、精细的观察力、灵活的思路以及长远的目光来展开财务集中管理工作。
最后,市场环境的影响也是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所谓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文化、法制以及经济三个方面。唯有在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才能够更加顺利更加稳定地发展和进步,这样,企业才能够更快地实现经营机制转变的速度,建立起一个更加完善的现代化通信企业。除此之外,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也是十分重要的,这关乎企业是否能够处在一个稳定的法制制度环境里,是否能够更好的经营。
2、树立起一个完善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观念。
企业要想在这个社会谋求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进行一个完善的战略管理会计。要做好这点,企业一定要与时俱进,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要融入新的文化,这样才能够让战略管理会计的意识得到更好的强化。
首先,企业需要树立起最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战略管理会计主要针对的发展目标是长期的,它会严格地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在这个知识经济竞争的企业环境下,企业唯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学创新能力,才能够不断增强企业的实力和地位。
其次,企业一定要注重外向型经济和整体观念的培养。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除了要面对内部环境带来的种种烦恼,也要迎接外部环境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压力。所以,企业一定要顾全大局,坚持整体的发展观念,不可以忽视任何一种环境带来的压力,单独地做决策。
最后,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没有人的企业不可能存在,不可能实现发展,无论何时何地,企业一定都不可以忽视人对企业的重要性。人是一个公司的资源之本。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企业员工才会有更大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才会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纪官平.现代企业制度下的通信企业财务管理浅析[j].管理观察,25期.
张长福.试论电信企业的财务集中管理[j].当代通信,20第12期.
[3]孟琳.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财会通讯,23期.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一
一、电子商务引起集中式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系统通过internet将销售和客户之间的服务信息进行传递的电子服务形式。电子商务的开展使得企业经营中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这样,企业经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及其他各种虚拟企业,其业务也是分布在全球各地。而企业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可以利用电子商务中的互联网络技术基础随时随地将企业全球的信息置于掌握之中,从而为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在集中式的财务管理方式下,企业总部可以利用网络财务系统对所有分支机构实现集中记账、集中资金调配。企业最高决策层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实时查询到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信息和财务状况,有效监督本企业和客户及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集中式的财务管理可以节约大量的劳动力、资金成本;另外,由于获得信息也较容易,因此信息成本也比较低廉。
二、电子商务引起动态财务管理。
在传统商务运作模式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管理是一种静态财务管理,管理的依据是事后反映的静态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资料。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网络技术可以动态地跟踪企业每一项经济活动,缩小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概念,会计核算由传统的事后静态核算转变成为事中的实时动态核算,从而使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能够立刻反映为经过处理的会计信息,由此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价值。
生成的财务会计信息包括有各种反映企业经营和资金状况的动态财务报表及其财务报告。如果与网上银行连接还可以随时查询企业最新银行资金信息。这些动态财务会计信息的即时生成,导致了电子商务环境下财务管理从静态向动态的转变。在动态财务管理方式下,企业财务管理者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决策,从而将企业财务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电子商务引起在线财务管理。
在电子商务运行模式下,每个财务管理人员将不再面对算盘、计算器和纸张的账本,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就是他们的工作台,所有的工作均可在这个工作台上完成,即财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动态财务会计信息,在网上及时地作出反应,部署经营活动和作出财务安排,从而实现在线财务管理。例如,如果电子商务系统和网上银行相连接,则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实现在线资金调度、异地转账等功能;如果和证券公司、外汇交易机构相连接,则可以实现在线证券投资、在线外汇买卖等功能。此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各种财务审批可全部在网上在线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实现在线更新;财务管理人员既可以在网上在线查询各种法规政策,也可以利用网上的教育系统实现在线学习新的财务知识及新的财经法规。
四、电子商务引起协同化财务管理。
协同化财务管理是指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与业务活动的协同处理。协同化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一个目标。电子商务的开展和广泛运用使得协同化财务管理成为可能。具体来说,协同化财务管理包括企业内部业务的协同、企业与供应链的协同及企业与社会部门的协同三个方面。
企业内部业务协同指对企业全程业务的协同,包括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网上服务、网上考勤等。企业与供应链的协同如网上询价、网上催账等。企业与社会部门的协同如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网上报税、网上报关等。在这些协同化财务管理系统中,一旦业务活动的产生伴随有财务信息,就必须将这些信息及时地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业务系统,保证财务业务的协同处理并生成各种管理信息。这种协同化财务管理方式能够消除财务与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从根本上改变财务与业务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使企业的财务资源配置和业务运作协调同步,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五、电子商务引起外部化财务管理。
在电子商务开展以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关注整合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即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在于本企业内部的所有财务资源。如何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财务资源,使之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这是传统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而在网络经济中的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经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客户、供应商和行业经济、区域经济甚至全球经济的变化。企业在网上的财务活动日益增多,例如网上定购、网上销售、网上结算、网上理财、网上证券投资及网上外汇买卖等。这些网上财务活动的开展拓展了财务管理的空间。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财务决策时再也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源,这是因为一项财务活动的开展及完成要涉及到多种外部财务资源。财务管理人员将更多地关注整合企业外部财务资源,从而实现财务决策最优化,这即是外部化财务管理。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二
摘要:当前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深入人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要用可持续发展观念来看待投资项目决策中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工作。本文分析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以及企业投资中经济统计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企业投资项目决策;宏观经济统计。
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对企业发展策略制定有直接的影响,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宏观经济统计分析应当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入手,发挥宏观经济统计分析数据对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性,从而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1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容。
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企业注重发展模式的科学性,合理分配资源,保证企业获取持续的发展动力,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开始思索规划经济发展模式,力图建设自然-社会-经济共同发展的运行规则,在发展中保护现有资源,可持续发展理论也延续到企业投资项目决策中。从理论方面来看,可持续理论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要满足人们的需要,注重生产力提升,通过科学决策来维持企业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将企业未来发展纳入到满足人们需求的高度上。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三
美国著名学者波特认为,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不外乎采取三种战略:成本领先战略、标新立异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其中,成本领先战略是最基本的竞争战略。应该说,企业联合起来,走集团化发展道路,为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企业组织联合生产也会因寻找协作厂家困难,价格、质量、交货期等条件难以谈妥,或是协作厂家中途变卦等原因使得交易费用很高。为了既要取得专业化生产的利益,又节省交易费用,企业就必须采取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这就是组织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化为企业成本领先战略创造了一种有利条件,而要使这种有利条件变成现实,则依赖于企业集团如何在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发挥集团的整体组合优势,制定科学、高效的成本管理系统,特别要考虑企业集团成本管理的特殊性和发挥集团公司在其中的主导作用。
一、企业集团的战略性成本管理。
企业集团是一种企业联合组织,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集权与分权管理越来越成为企业集团管理模式的主流。在集权与分权的管理模式下,集团的核心企业成为整个集团的投资决策中心,核心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集团产品的最终成本水平。因此,战略性成本管理不仅事关企业集团成本领先战略的实施,也是集团核心企业在集团成本管理方面能够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
企业集团的战略性成本管理包括在如下资源配置过程中对成本问题的考虑:
1、集团经营领域的选择。企业集团的经营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企业原有的经营领域。只要这个领域还有发展余地,仍有广阔的市场,则企业集团就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集中力量在这个领域谋求发展。特别是我国的企业集团,一般是以生产名优产品的企业为龙头,联合其他相关的专业化协作厂家为外围组建的。选择核心企业原有的经营领域,可以发挥核心企业在技术上和品牌上的优势,加上各成员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就为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然,由于企业集团是多个企业的联合体,它拥有的经营范围比单个成员企业肯定要大要广,开展多角化经营也是企业集团成长的必然趋势。企业集团在开展多角化经营时必须充分利用企业集团的协同效应,只有这样,成本领先战略才能收到成效。
二、企业集团的成本企画。
成本企画20世纪60年代首先由日本丰田集团所采用,80年代趋于成熟并在其他行业推广。它是在企业经营领域和产品方向确定后,针对某种具体产品而提出的。成本企画作为一种现代成本管理方法,其显著特点是在新产品的设计之前事先制定出目标成本,这一目标成本是产品从设计阶段到推向市场各个阶段所有成本确定的基础。负责成本企画人员首先从预测销售价格中扣除期望利润后“倒挤”出目标成本。接着构想构成产品成本的每一个因素,包括设计、工程、制造、销售等环节,然后再将这些因素进一步分解以便估算每一部分的成本。由此可知,成本是事先限定好了的,制造过程实际消耗乃至顾客的使用成本都不允许超越率先限定的范围。这意味着,把成本思考的立足点从传统的生产现场转移到了成本产生的源头——产品的企画、构想与设计阶段。
在日本,像丰田这样的实施成本企画的大公司都与其下包企业建立了独特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同某些大公司组成了自己的企业集团。通过这种长期稳固的协作关系,大公司能采取某种强制手段迫使下包企业达到难度极大的降低成本目标。如丰田汽车公司就经常召开其下包企业开会,要求这些企业每月提出2—3项降低原材料或零部件成本的建议,成为丰田公司制定目标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企业集团作为具有共同利益和统一目标的企业联合体,本身就为成本企画的实施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首先,企业集团内部的分工合作,使得大企业能够利用自己技术上的优势,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而中小企业则集中研究某几个零部件,也容易取得突破。其次,在企业集团内部,将原来各企业间的纯市场关系变成了一种准市场关系,成员企业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这就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节约了交易成本。再次,在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后,大企业将许多零部件固定下包给中小企业生产,可以大大降低大企业零部件生产的种类,从而为提高大企业的专业化协作水平和组织大批量生产创造了条件。同时,零部件承包给中小企业后,中小企业有了稳定的生产任务,也能按照小而专的方向发展,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为成本的进一步降低提供了可能。
三、企业集团的生产组织与协调。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既是物质形态的循环过程,又是价值形态的循环过程。这一特点决定了成本管理不是单纯的价值管理或实物管理,而是两者的有机统一。价值管理要求企业通过科学的成本预测来编制成本计划,确定目标成本,严格准确地核算成本,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成本,促使企业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实物管理包括产品性能、结构的科学设计,工艺方案的合理采用,适当生产规模的确定等。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四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在建筑领域逐渐发展起来一批大型国有施工企业集团公司如中建集团、中冶集团等,在国内、国际建筑业市场上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适应企业做大做强的客观需要,急切要求建立和现代经济相吻合的财务管理模式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进而产生了与施工企业集团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
一、采用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对于一个施工企业集团来说,工程项目业务量大,数量多,工程内容包罗万象,施工地点远近不同,有省内的,也有省外的,甚至国外;工期纵横交错,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对企业来说,资金流动性大,出入频繁,因此,资金的运作管理尤为重要。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控制,使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政策能有效地贯彻执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因此,用何种模式成了集团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集团二级分子公司多、项目部多,而施工地点不集中,为防止财务管理分散,人员难以控制,贯彻企业财务制度的不彻底,形成各二级公司、项目部各自为政,失控。因此集团对每个二级公司总会计师、项目部主管会计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有效的形成分散与集中、粗放与集约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能很好地解决企业财务总部与二级公司、项目部财务独立核算之间的分散与集中二者之间的问题,能最大限度地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财税政策,实现公司及下属各内部单位在会计科目使用、经济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规范统一,明确真实、完整地提供更有价值、更快捷的会计信息,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管理理念,组织业务骨干,编写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制度及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和统一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为公司财务人员提供一本会计核算及工作指南,例如中冶集团为财务人员配发了《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是一个以工程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单位,按照企业财务控制管理要求,财务体制在操作上应引用以工程成本为中心的财务模式。在科学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以企业项目利润目标为导向,细化成本管理措施,告别过去那种粗放的甚至是虚无的成本管理工作,树立集约化的管理理念,落实科学而规范的成本工作。
1、公司成本管理核算部门应该在每一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简便可行,节约成本。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了解当地的经济、文化及项目环境,方便可行的施工方案,预出项目的操作成本、项目费用,制定出项目利润率。
2、项目部根据公司成本管理核算部门所测算的成本总额,按照“分级编制、逐级汇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预算编制原则进行。
3、各项目部及下属各单位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成本与公司成本管理核算部门预算的成本,提交公司领导批准,公司成本管理核算部门根据讨论结果进行调整,几经平衡、调整后,最终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一致,形成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4、建立施工成本责任制,对成本进行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成本考核,建立成本考核及奖罚制度,同时对成本的超支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此,公司应对预算的执行的情况采用双轨制进行记录,即对每一笔的财务支出均能在系统及财务软件系统中同时记录。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的“过程管理”。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合同是一切业务发生的纽带,驾驭业务的全过程。合同的签订不应以单位某个人而决断,而要集体参与决策。因此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的制定、监督合同的执行、工程竣工的验收。首先,施工单位项目多,工程分散、工程量变化大,涉及面广,合同种类多种多样,有人工费包干的,有总价包干的,有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等合同。因此财务人员要掌握工程内容,熟悉工程环境,掌握市场信息。其次,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主要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和批复的范围、内容办理支出;项目的实施进度与资金的使用是否一致,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是否组织验收,资金使用效益等。只有这样才能防范资金的风险,控制合同的违约和违规。
五、注重财务、税收筹划成效。
任何施工单位既面临企业责任也面临社会责任,这种双面性,促使企业在企业管理方面,特别是企业要注重财务计划、税务筹划相结合。
在工作中既要全盘考虑效益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又要为国家创造价值即社会贡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交纳各种税款。施工单位如果仅仅存在单个项目而言,税收筹划是简单不过的,因为施工项目涉及到的税种仅有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合同印花税以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劳务费,但是当施工单位有多个项目,并且项目不在一起,跨地区、跨省,甚至跨国,税收涉及到的不纯粹是税种的问题,还有税率、税收的清算汇缴、纳税地区分配等等,这些有关财税问题要充分做好事前规划、事中监控和检查、事后核算和总结,充分考虑到现金流的问题,同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更好地合理避税,为企业工程项目赢得现金,能使工程项目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六、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施工单位涉及到的工程项目多达几个甚至几十个,有的施工企业往往以项目设置项目经理部为一个内部独立的核算单位,全面领管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其中就包括财权。施工单位的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对其项目财务的一切工作基本交由一个会计全面进行核算与监督,而施工单位任命的项目经理却有着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的一切大权。从现实意义来说这种操作模式只能使企业运营低效益化,同时在财务操作上来说违反了财务制度,没有实施财务操作的规范化,从而使工程项目的财务人员疲于奔命,出力不讨好。项目会计人员既要遵守集团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又要应付项目经理,而由一个会计人员全面操作是得不偿失,是控制不了整个项目的开支,在过程中是无法完成使命,何况很多施工单位根本不派出驻地会计,而是定期理理账,这种财务管理方式只能是有形式没有实质,如何谈起财务总部的全面管理。财务经理更是无法掌握财务动态及落实财税政策,谈何财务管理工作以及财务分析。这种模式无法使企业做强做大,甚至有可能使企业因资金链的断裂,而濒临绝境。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控,资金的收入支出由集团全面控制的模式,也就是在资金支付上,严格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资金付款审批,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进入集团资金管理部门的网银中心,所有项目支付通过集团资金管理部门进行核付,集团财务部直接向项目部委派会计人员建立项目财务分析平台,按月制定资金分配计划,报集团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资金管理部门核定批准,之后到资金结算中心进行支付。同时,工程项目配备一个出纳员,配合委派主管会计进行集中报账。这种操作模式可以每日对资金收支进行监控,随时掌握资金动态,做到量入为出,及时编制月报、季报、年报资金收支情况表,实行弹性预算,保持安全资金存量。充分运用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统一账户,打好资金进出时间差,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障工程建设和生产开支用资金。同时,财务总部通过这种模式能使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避免了项目经理部财务各自为政的局面,使财务操作更规范更合理,使财务与税务紧密相关,简化了程序,重要的是提高了财务管理效益和效率。
七、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等5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着重从三个方面强化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存货管理,制定《存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收发及保管流程,根据生产需要工程项目部库存限额,建立完备的管理台账,及时盘活闲置物资。二是加强工程物资材料验收管理,制定《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强化工程材料质量验收反馈责任制。理顺细化验收反馈程序,接纳整改反馈意见,确保工程材料物资质优价廉。三是加强工程结算制度管理工作,针对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抓起,理顺流程,分清职责,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制保障。
八、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观念。发挥财务管理作用。
在企业的发展中,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建立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并将这种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渗透到公司广大财会人员的世界观、价值观中,引导他们树立良好行为、认同公司发展宗旨,自觉以先进企业文化指导自己的财务工作,调动每个财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做大做强做好财务工作,认真执行好《会计法》以及单位内部的各项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履行好会计职能。因此,树立良好的财务管理观念,是财务管理工作重中之重。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努力做到管理出效益,并让企业每位职工都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认清事情的本质,考虑到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财务也是如此,既要考虑财务管理可操作性,又要顾及管理成本问题。其次,财务管理需要得到其它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结语。
现代企业必须树立先进的财务管理观念,重视资金的管理,真正把资金视为维护企业的生命线,讲求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企业领导者应重视财务管理,懂得财务管理,抓财务管理,把有限的资金合理地用到生产中去,发挥集团资金的整体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实现企业资金运动的良性循环,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使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集团管理与财务公司效率论文篇十五
摘要:我国企业集团的主要财务管理体制以集权型为主。企业集团在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选择时,一定要对集团的类型进行考虑;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对集团整体策略进行规划。同时,企业还要考虑其具体的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之后再调整其财物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可以有机结合财务的分权和集权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财务管理信息,提升财务信息准确率,使企业集团可以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使企业集团的经济价值可以实现最大化。
企业集团是一种新经济组织,现阶段世界上对其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资本全球化的时代下,企业资本经过跨国对其进行生产。在我国,一直受经济体制影响,阻碍了企业集团的发展,和国外大企业集团进行比较,仍然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其原因就是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重视自身体制的建设,制约财务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财务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多因素所制约,主要原因就是财务体制、财务机制和财务运作方式中存在的不合理地方。笔者对存在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企业集团选择财务管理体制时一定要考虑财务的原则性、应用集权以及分权的管理机制,不仅可以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将母公司与子公司进行灵活经营,主动与企业文化和业务发展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选择,提升管理体制效率。
在企业扩大规模的基础上,信息资源随之增加了传输范围,这样很容易出现信息不真的现象。企业集团在担保子公司时,会出现担保关联风险,使企业集团增加债务风险。企业集团一定要对财务的透明化信息、集约化信息等因素进行考虑,之后再选择财务管理体制。如果信息不真实,就会致使企业集团发生偏差性决策,使企业集团的投资受到影响,并引发财务风险,促使企业集团中的所有财务处在不安全状态。
企业集团在进行财务管理体制时一定要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因为企业集团会涉及到非常多的行业,业务较多,子公司有着复杂的情况,随之也增加了经营风险,这就需要企业集团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预防。在企业集团中每个环节都要实施财务风险的预防,构建适合的财务管理机制,及时识别财务风险,并对其进行控制预防,不断对财务情况分析、评价、完善,对资本结构进行优化,对资金进行周转,以免资金流转过程中断,预防财务风险的发生。
(1)多层次化财务管理决策。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有着不同的管理层次,不同的财务决策权,致使企业集团出现多层次化财务管理决策。所以,企业集团在明确母公司位置的同时还要考虑产业、管理层的实际状况,处理好集权与分权间的关系,减少内部矛盾的发生,调动企业内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企业顺利实施经营策略。
(2)多元化的财务主体。
企业集团主要特点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间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可又是独立主体。集团中的所有子公司都是独立个体,都有管理和投资的权利,并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这样在集团公司内部就会出现多个主体共存的现象。
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机制中的问题,首先,我国目前企业集团功能较为单一,建立的财务组织体制大多不能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例如: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相应职能不分的情况非常明显,致使部分企业出现“大财会”的现象。同时,企业集团在决策财务制度时不具备科学性,对资金没有科学计划就进行筹借,部分财务活动都由负责人决定,专断性非常的强。其次,我国企业集团现阶段对财务的控制大多只流于形式,效率不高,其表现为过度对财务进行分权,没有对财务分权过程进行监督;对资金的管理力度不强,没有控制资金流向;企业集团没有健全的财务约束制度,一切决策都由负责人决定,但是负责人和出资者有着不同的追求目标,通常情况下负责人所做决定与出资者的需要不符,这样就会给企业集团带来很多影响。这也是必须建立财务管理机制的根本原因。
企业财务管理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集团可以根据经营环境调整财务管理机制,创新财务管理体制,促使企业管理效益提升,改变管理职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1)对企业集团内部加强控制。
及时解决企业集团发生的风险,对企业目前的状况进行分析,明确不确定因素,及时识别潜藏的风险和问题,应用一切手段对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尽可能将公司风险降到最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实施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对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在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还可以实施财务运营控制,授权控制、考核控制等。
(2)有机结合财务分权和集权。
对财务分权和集权间的关系进行有效调节,在调动公司成员积极性的基础上,还不能阻碍企业集团整体策略的实施,使财务管理效率不断的提升。参照企业集团的发展策略的实际要求,确定权利的具体分配模式,对核心业务进行有效管控,针对一些普通业务可以对其进行分权处理,使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更具灵活性,增强企业的执行力度,改变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机制,减少运营成本,使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信息。
财务管理信息是现代化信息的`产物,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企业发展瓶颈现象及时解决,同时有效的处理了传统财务中不能解决的应用问题。通过与采购和生产过程的连接,对财务数据进行及时传输,可以在事前和事中进行监督,可以随时察觉生成中出现的问题,有效的解决财务风险。信息使用者还可以对财务控制系统进行利用,了解最新财务信息,避免发生决策风险,及时处理潜藏风险。在企业集团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应用财务分析,使其实现科学管理的作用。
(4)加强预算管理的力度。
企业集团应该有效的结合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将预算的约束能力充分发挥。对集团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分层预算管理体系,认真编制集团的预算报表,同时根据具体结果调整预算。要将责任分工落实,进行分层考核,确保预算和考核的真实。要在企业内部分别建立预算部门和考核部门,保证独立考核。建立的考核标准要科学,不但要突出重点,也要全面详细,根据其重要程度分为月、季、年三种预算考核方式。在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有机的结合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5)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信息化财务管理体系。
还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起集团财务管理相关的软件系统,进一步开发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财务平台,对财务数据进行实时对接。对财务的预测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促使财务信息更加的准确、可靠,建立全方位的财务控制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内容,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避免财务风险影响到企业生产,进而推动企业集团健康的发展。
四、结语。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一个创新的系统工程,主要关系到企业集团的结构组织、生产经营等方面。企业集团要对实际发展状况进行考虑,有计划的改革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使企业集团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增强对财务的管理力度,使企业集团能够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集团持续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002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