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需要具备清晰明了的语言和结构,方便他人阅读和理解。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避免主观性和个人观点的介入,应该以客观中立的方式陈述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份报告,它详细介绍了某一事件的背景和影响。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一
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是: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审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审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审批。
(2)行政处罚。主要是:占用公路、损坏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行政强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执法依据:《xxx行政许可法》、《xxx行政强制法》、《xxx行政处罚法》、《xxx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公路条例》、《xxx行政复议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我县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国定的检测站点,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路线、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对策:对解决大型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现象,可采取以流动检查检测的方式,既可以扩大路面治超范围,灵活控制治超时机,也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目前治超人员的安全隐患,超限比率降低,使运输经营者的行为归于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管理盲点也相应增多,造成执法难、处理更难,在调查处理时,往往遇到许多干扰和阻力,一是说情风严重;二是无理取闹,纠缠执法人员;三是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这些都不同范围的影响了规范执法,并造成不良影响。对策:
(1)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xxxx年纪检监察工作规划。
一、从狠抓作风建设着手。
在1月23日召开了全系统作风建设大会,明确了今年作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第一,建立绩效考核双结合机制。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作风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对站所、科室的绩效考核,局党组对各站所、科室每月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再根据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严格兑现月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第二,强化督促检查机制。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政工科参与,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电话查询、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接受媒体监督和举报投诉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落实行业服务规范的情况。第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班纪律、财务制度、值班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树立交通良好形象。第一,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以站所、科室为单位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进行讨论,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就如何发展交通事业、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效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第二,召开主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社会公示等,重点查找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第一,开辟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大厅,整合交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咨询投诉等为民服务职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二,开展为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同时结合群众工作站,深入联系村、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在转变发展方式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是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第一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以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做事讲规范、讲原则、讲程序”的工作守则,大力发扬“工作上雷厉风行,作风上公道正派”的干事作风,努力营造“简单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第二,开展执法培训。重点针对执法言行不标准、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合理等现象,采取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全面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形象、服务礼仪、文书制作等专题培训,全面统一执法动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从狠抓廉洁自律着手。
建立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每个单位和个人岗位必须找出潜在风险点,采取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年底对照防范措施和承诺述职述廉,进行综合考评。
三、从重点监督交通建设工程着手。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程序,凡是定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纪检组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加强监督,凡是没有严格履行合同、存在安全隐患、质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准支付工程款,谁签字,谁负责,尽量将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手。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行使,坚持做到“八合法”(主体合法、身份合法、权限合法、依据合法、证据合法、决定合法、文书合法),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罚缴分离,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纪检组随时监督、抽查。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党员不违纪,干部不违法”,使廉洁成为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习惯,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服务。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三
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曲监发【2013】5号)有关要求,我局路政科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展开了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工作,我科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的工作机制,并配备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科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我局,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科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关于曲阜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科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
三、行政处罚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为止,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能够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二是,在执法中按照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四、行政许可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确立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我曲阜境内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管理秩序的稳定。以来,交通运输局路政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便民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整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随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和调整,我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公示的法律法规,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等进行了梳理,上报,并对公示材料进行了更新。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
三是,全面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路政科处理室办理,路政科将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路政科处理室进行“一站式”办理。结合处理室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标准,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应对措施。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二、文明用语方面。关于文明用语,所有执法人员都经历了学习,实践和考核。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都能做到彬彬有礼,但偶尔遇到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车主,个别年轻执法人员在控制情绪方面略显经验不足。
我科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行政运输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07月20日。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第三章执勤。
第六条执勤前要列队点名,整理着装,戴好胸章,检查装备,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带齐有关执法证件、文书和票据。
第七条徒步执勤(外出)时,做好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或乘坐二轮、三轮摩托车值勤时要配戴专用头盔。
第九条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有关法规。
第十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处理违章时,一般情况下先敬礼、亮证,后纠违。做到行为文明,态度和蔼,严禁粗言秽语。
第十一条罚没款和暂扣物品按规定及时上交,不延误、挪用和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不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不使用通讯工具聊天。
第十三条执行公务需进入居民住宅或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四章礼节。
第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制服列队的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十五条晋见或者遇见上级领导时,着制服的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六条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喊报告,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列队行进间遇见领导时,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八条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第五章接待。
第十九条接待用语应当文明、规范,讲普通话。
第二十条对群众的举报和来访,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上级领导视察、友邻单位来访、参观、调研讨,要热情迎、送,尽可能办好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按级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队员由中队长批准并报大队部备案;一天以上的,报大队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因病请假一般情况下凭医院证明,待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超假。逾假不归作旷工论处。因工作需要,请、休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队。休假结束,应及时销假。
第二十三条严格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和按级报告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工作中未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对请示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投送新闻稿件、报送信息须经大队领导阅批,不得越级上报。
第二十四条因工作变动,调离、退休、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标志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应做好书面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四禁止”,即:不准敷衍了事;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故意刁难;不准乱批乱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违法执法;不准粗暴执法。禁止执行公务前喝酒;禁止接受被管理单位的宴请和接收、索要钱、物;禁止为被管理单位代办审批和处罚手续;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第二职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大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与上级规定有违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大队长室负责解释。
1.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2.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3.2016年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2016年《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5.《济源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6.2016财政局机关文明行为规范。
7.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最新)。
8.2016年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9.2016年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五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为认真开展好市人防办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二)精心部署,认真评查。
1、对行政审批案卷的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在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自查。xx年1-10月份,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项,按时限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众投诉,我办在行政许可方面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今年被评为“巾帼文明窗口”,并得到一次服务流动红旗。
2、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xx年市人防(交战)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共产生行政执法案卷3件,无举行听证的案件,无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市人防办重点从执法主体和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实施处罚的公正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5个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通过自查,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清楚,文书种类、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评出3件优秀案卷。
二、总结经验、长效落实。
(一)机构健全,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力量。我办设立了由秘书处、工程处、综合处为主要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办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年终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xx年以来我办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得到规范和提高。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在服务中心的随机抽查中,满意度100%,多次得到流动红旗。严格按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定,进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政务中心监督。
三、存在问题。
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执法人员在案卷档案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整改。
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中“询问笔录”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培训、集中组织学习。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执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省、市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市人防(交战)办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六
依法行政是党和政府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执法人性化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高标准,是依法行政的最高境界。20xx年,黄山区交警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用人性化执法感动了皖北人,使得5个来自皖北的同乘一辆拼装农用三轮车,从安徽的最北端萧县来到安徽的最南端黄山区的农村妇女,在感受到了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警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真诚情怀,感受到了黄山区党员民警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以后,由在交警大队的大院里“住”了两天,最后一致同意将车报废解体、返回原籍,并感动地和交警们一一握手,由衷地说:谢谢大兄弟!通过这个执法案例,使我们看到了交通警察执法人性化的威力,从而也引发了我们谈谈交通警察人性化执法的有关问题。
在公安队伍中,交通民警由于行政执法相对人几乎涉及所有交通参与人,是与群众接触最多的警种之一。压滤机滤布而在交通警察所有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路面执法与群众接触最直接,交通警察在路面执法的量占整个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比例最高。因而交通管理路面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声誉和公安民警的形象,绝不可掉以轻心。但在实际的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法确实存在着一些距离人性化要求颇远的现象。
1、纠正交通违法执法无序。主要表现为或者是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或者是坚持了违法不过岗,但是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执法效果没有达到。诚然,见违必纠是我们应该长期坚持并大力提倡的,但在现实路面执法中,因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而造成或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警民对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2、重处罚轻教育。在路面执法中,重处罚轻教育的趋势比较明显,基本上是违法必罚,交通法规中的警告条款运用得很不够或者是基本上没运用;同时在路面执法中,罚款已交而交通违法照旧的现象突出,长此以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交警为了罚款而纠正交通违法的普遍认识,从而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3、路面执法情绪化。交警也是人,滤布是人就有情绪,作为交警应该控制其情绪,但个别民警在心情不好时,特别是长期在恶劣工作环境中工作时,火气大、情绪差,对驾驶员训斥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部分民警方式方法欠妥,语言不规范,说服不到位,造成不少驾驶员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无异义,但对交警的执法态度有看法。
4、路面执法中随意现象仍然存在。如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造成执法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现象。
5、执法水平不高。部分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等、基本上没有什么概念,也很少涉及。
6、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人缺乏人性化关怀。主要表现为不自觉地把行政相对人当作自己的对立面,从而在人格上不尊重当事人、在处理上不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在语言上不注意文明用语、在行动上处处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特权感和自我优越性。
1、路面交通管理应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一年了,它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交通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树立队伍形象上来。
2、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路面执法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更要讲究执法效率,讲求人性化执法,追求执法效果,坚决克服执法中的随意性。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服务对象一律平等,对交通管理的各类对象一视同仁,与此同时,要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知识的学习。
3、坚持执法人性化。作为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掌握适度,体谅群众。掌握适度,实际上也是《行政处罚法》对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三个问题必须掌握好。一是罚得对不对,二是罚得当不当,三是罚得是否承受得了。交通民警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明确两点:第一,执罚者与受罚者都是“人”。除开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外,是人就有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都有崇善嫉恶的一面,绝大多数人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违重罚,或者重违轻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承受不了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
4、热心助人为乐。要认真落实“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际上是一个群众观念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本理念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
5、加强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闻听群众过激言论时,要心胸袒荡,谅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通民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与他们计较。因为我们是警察,心胸要宽广。由于人的素质不齐,良莠并存,社会的落后面一下子不可能消除,自由主义、不服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人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民群众。所以,对待这些人,从情感上要谅解他们,从道义上要征服他们。遇到说不清,讲不明的情况,也不能操之过急。二是在遭遇不公正指责的时候,要勇于自责,理解群众。当前,我们的执法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再加上群众对改革不理解、对发展有看法、对政府工作有意见,往往会借题发挥。因而,交通警察常常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指责,有口难辨。怎么应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勇于自责,承认自己不足,然后再作解释,辨明真相,弄清是非。即使你本人做得很好,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接受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七
突出建设投融资创新,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足额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和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创新干线公路、换乘枢纽融资建设方式,拓宽土地收储和收费还贷政策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资,为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交通运输局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一、上半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紧扣全年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交通运输经济稳中有进。上半年交通运输继续加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了促进全市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截至6月底,完成投资49.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5.3%。交通运输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增长,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公路客运量5702万人次,同比增长1.8%;完成公路货运量5758万吨,同比增长6.38%;完成水路客运量12.81万人,同比增长1.7%;完成公共交通客运量(含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有轨电车、轮渡)达100190万人次,同比增长9.6%,日均客运量达553.54万人次;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1亿吨,同比增长2%;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1.4万标箱,同比增长7.1%。
二是重点工程建设进展平稳。纬三路过江隧道顺利贯通,工程建设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全力协调122省道军产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宁高新通道、溧白线等工程扫尾,加快002省道浦口段、353省道六合段、338省道江宁段等续建项目建设。芜申线航道整治工程征地拆迁扫尾工作取得突破,为项目年内主线建成创造了条件。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马群公交停保场完成搬迁过渡,综合换乘中心及新建停保场工程规划方案获批,即将启动施工。精心组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新开工农路222公里,建成100公里,开工建设农路桥梁29座,建成21座。
三是公交服务水平有效改善。积极推进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地铁三号线工程运营评审各项工作,于3月31日顺利开通运营,有效缓解了市民过江难。全力推进公共自行车发展,新增服务点154个,新增车辆5497辆,全市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量12万多人次。新辟公交线路14条,调整线路32条,延长服务时间24条。新建、续建改造公交场站37座,建成2座,完成了公交专用道规划方案编制及设计即将组织实施。下达公共汽车经营企业安全运营服务考核指标,进一步促进公交安全运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深化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研究,会同市物价局出台了优化运价政策,保持了出租汽车行业平稳运营。
四是航运物流发展全面提速。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推进港口物流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意见》,开展《南京港“十三五”发展规划》、《南京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专项调整等规划研究,编制并实施《南京港口和航运工作要点》。推进港口项目加快建设,西坝港五期工程已完成水工码头建设,龙潭港四期工程6月底投入试运行。推动南京港集团与合肥、马鞍山、淮安、唐山、宜宾等港口开展合作,开通“宜宾-南京-唐山(环渤海湾)”、“宜宾-南京-日本、韩国”等集装箱班轮航线,将太仓港至日本航线上延至南京。协调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增强了龙潭港的竞争力。加快推进“国家共同配送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积极推动公、铁、水、航综合运输深度融合发展。
交通战备积极推进军区舟桥旅装备进出道路建设,开展过江通道战备运输适应性研究,园满完成省、市国动委赋予的民兵队伍组建任务。
六是党建文明创建持续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局属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企业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和培训,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全面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党代表工作室。组织表彰系统第八届十佳优秀青年,完成新一届局团委换届改选。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保持了荣誉。牵头全市交通运输环节“文明旅游”工作,承办全市“文明礼让”座谈会,成立交通督导分团,广泛宣传和推动文明交通出行。加强交通志愿服务工作,温暖交通、慈善义工车队、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有声有色,得到老同志及家属广泛赞誉。加强典型培树宣传,系统15人荣获全国、南京市劳动模范,14名职工入选“南京好市民”、“南京好人365”,12名职工被评为第三届“最美交通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领导、任务量化到部门”的工作机制。注重惩防并举,深化反四风,开展系统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大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办理各类信访举报共26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起。
在肯定上半年各项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建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困难以及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融资和拆迁、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保障难仍然突出,完成今年交通运输建设投资计划压力巨大。二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尚待完善,枢纽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枢纽经济发展有待突破。三是交通运输公共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畅达、舒适出行需求,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亟需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稳定形势仍然严竣。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新形势、新要求,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反“四风”还不够坚定,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廉政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争转型升级之先,创枢纽经济之优,为建设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总书记在部署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过程中,反复强调交通运输具有很强的先导作用,要把互联互通、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理在今年的中,明确提出了“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的要求。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召开了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好发展先行官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准确把握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当好发展先行官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抓好推进落实,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动力、增强后劲。省交通运输厅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着力在稳定经济增长、培育发展后劲,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及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这五方面当好“先行官”。当前,我市上下正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的目标,深入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生态型等“五型经济”,全力打造南京经济“升级版”。系统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认识、深刻把握形势任务,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提振精神,抢抓机遇,聚力攻坚,不仅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先导作用,更要切实承担起大力发展枢纽型经济的重要使命,加快健全枢纽设施、完善枢纽功能、拓展枢纽空间,切实把综合交通枢纽优势转化为转型发展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努力使交通运输真正成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先行官。
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建设投入,努力在实现经济稳增长中当好先行。
一是突出建设投融资创新。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足额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和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进一步创新干线公路、换乘枢纽融资建设方式,拓宽土地收储和收费还贷政策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资,为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下半年要加快交通项目储备融资地块的运作步伐,力争马群狮子坝、秣陵互通西南侧、定向河东侧地块等一批地块上市回笼资金。二是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对计划完工项目,倒排工期,全速冲刺,确保纬三路过江通道、宁高新通道建成通车,芜申线航道整治工程交工通航。对于续建项目,全力以赴抓推进,加快宁高城际轨道二期土建工程、002省道、340省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尽快开工马群公交停保场及换乘枢纽,力争年内启动长江五桥、溧高高速公路、龙潭港疏港公路、104国道江北段和秦淮河航道先导段建设。三是突出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农民集中居住点和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农村公路成网通畅工程,年内确保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及16座农路危桥改造目标任务。四是突出项目储备保障。加快宁马、宁合高速公路改扩建,126省道等一批高速、干线公路及长江大桥维修、龙潭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开展高宣高速、浦仪高速、宁巢高速等前期研究。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八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九
娄底市正式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年罚权工作。为了保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制作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了违法案件集中处罚中心,处罚中心成立后,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降低了因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当等造成的复议、诉讼风险,维护了执法形象。在近半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开展不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1、有部分城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适用法律有时出现混淆,将违则、罚则搞混。由其是《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中,代为履行或限期拆除的法律条文经常用错。
2、对违法主体的确认不够准确,存在案卷违法主体前后不一致、限期改正通知与案卷中的违法主体不相符合、该处罚个人的处罚单位该处罚单位的处罚个人等现象。如一门店存在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主体首先应查看其营业执照,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为个人,登记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组织的违法主体为该法人或组织,还需查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注明其职务。如查处违法建筑的违法主体,就必须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就是违法主体”来确认。
3、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事实进行描述时不准确,出现大约、大概等词语,用词不严谨过于口语化,对已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缺少第二份检查笔录(包括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是对案件的现场、物品进行调查所作的客观记录,必须具有现时性、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
4、案由定性不够准确,如有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部以上法律,案由就必须根据所依据的法律来定性。比如跨店经营,如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案由就是“店外经营”;适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案由就是“侵占城市道路”。
5、询问笔录不够清楚,有的没有紧紧围绕违法事实进行询问,询问笔录中不能清楚地体现出违法事实。如查处户外广告案件中,就必须要问清楚广告牌的位置、规格、内容和设置的时间等。在询问时要查清这件事是否当事人干的,这件事是否违法,例:“位于某某地段的房屋是你(单位)出资建设的吗?”“某某路面被污染是你(单位)的施工车辆带泥造成的吗?”,在得到当事人的确认后再问清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
6、询问笔录中对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够明确,由其是违法主体是法人的,必须明确被询问人的身份,被询问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7、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恰当,有的在案件处理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处罚显失公正,案件处理中没有结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危害行为的后果给予过错责任相当的行政处罚。
8、有些案卷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所采取的证据比较单一,不全面具体,比如制作规划类案卷时,有的缺少施工图纸、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议,这样就不利于计算罚款的额度和责任的划分。
根据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娄底市城管局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至5月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58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所有案件无一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数量、质量、执行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1、加强法制培训。
城管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所涉及的又多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担负着8个部门、25部实体法的122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涉及到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市政管理、客运管理等。不仅执法内容多、任务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城管执法人员如何依法、准确办案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只有首先熟悉自己所执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对自己的执法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个全面的掌握之后,才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城管执法的职能。因此,娄底市城管局重点抓好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和市法制办领导讲课,组织广大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5部涉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认真组织学习。使执法人员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行使城管执法的权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2、规范执法行为。
处罚中心成立后,我们及时编写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手册》,对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细化标准作了详细具体的规范。对同一类违法行为明确了统一的处罚标准,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避免了处罚上的畸重畸轻和暗箱操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自由裁量更加准确,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
3、中队设立法制员。
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不久,且来自市政、园林、客管等多个不同部门,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自所涉及的领域又不尽相同,我们从执法人员中选出一些文化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中队的法制员,围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员开展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执法技能技巧。再通过法制员对执法人员的“传、帮、带”,使之起到一个以点带面的作用,逐步提高所有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实现人人能办案,人人能办好案的良好局面。
4、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取证手段。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经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例如在环保执法中,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对噪声污染的检测,我们仅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证到位。一是没有检测设备,二是既使有检测设备,检测的结果也不能作为法定处罚的依据(必须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我们主动与市法制办联系,由市法制办牵头,我们与环保、规划、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长期、便利、快捷的沟通机制。由城管执法局出具法律信函,各相关单位在接到信函后3个工作日内由指定衔接的工作部门出具我们所需的证明或依据。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我们的取证手段得到不断完善,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
全市出租汽车司机朋友: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道路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而出租汽车作为展现城市形象的窗口,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20xx年2月9日,我州和龙市发生了5死13伤重大交通事故。血粼粼的事实,惨痛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警钟。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尽最大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案率,切实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向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积极倡导六大交通文明行为。即大力提倡礼让斑马线、有序排队通行、不在非指定地点停车、夜间文明使用车灯、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紧急车道、开车打手机、开车吸烟、向车外抛投垃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及坚决抵制酒后驾驶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的人,如:家人、亲友、乘客等,参与到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中来,在社会上形成人人讲文明,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延吉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号召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行重于言。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细微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搞好车辆的内外环境,不开外观残损特别是市徽图案缺失,有碍城市流动风景线声誉,有损行业形象的车,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创建平安延吉、和谐延吉、魅力延吉做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一
为了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内审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现将税收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税收执法督察:
(一)深刻认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1、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必然要求。
税收执法人员缘于知识、能力、经验的差异,在没有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因对税法理解不同而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准确体现税法立法宗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约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自觉抵抗税收权力诱惑,自觉加强业务修养,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则必须要加大执法督察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在最大限度遏制并消除税收执法人员的税收腐败和过错的同时,迫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约束自己行为,规范执法,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税收执法需要。
2、税收执法督察是提高征管质量的有力保障。
这肯定会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征管质量。税收执法督察可以监督和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根除执法隐患和征管漏洞,防微杜渐,从而助推征管质量的提高。
3、税收执法督察是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具体措施。
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面临较大风险。由于目前法制不够完善,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上的腐败氛围和执法人员面临亲情友情的干扰,以及权力对执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与执法对象间的直接利害冲突明显,这些因素造成了税收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犯错误的工作。古人云“严是爱,纵是害”,税收执法督察是税收执法行为的紧箍咒,是执法警钟,有利于税收执法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是保护税收执法干部的具体措施。
(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断加大,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如认识不够、职能发挥不够、督察手段单一和督察重点不明确等问题。
执法督察自查时,不是深刻地反思原来执法过程的的对与错,而是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执法督察员多为一岗多职,没有专职人员,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弱化了执法督察的职责。
2、税收执法督察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税收执法督察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控、检查。这就要求税收执法督察人员不但要熟悉税收政策,精通税收业务,而且要掌握税收征管操作规程和现代信息技术,以保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目前,由于执法督察人员大多数不是业务骨干或能手,对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一些督察人员开展执法督查不知从何入手,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问题不全面,应付了事,削弱了税收执法督查的作用。
3、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税收执法督察不同于单纯的税收执法检查,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能,通过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税收执法督察混同于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只重检查不重监督,偏重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即使是纠正过错行为,也往往以追究数量、追究面作为衡量执法督察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而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工作程序是否恰当,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问题深入探究不够。
4、税收执法督察还有一定的盲目性。
税收执法督察应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与监督机制相适应的一。
整套制度、规章、办法和计划。目前,大多数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问题,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往往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就针对哪个环节制定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虽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常常治标不治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5、税收执法督察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单一。税收执法督察还停留在人工查阅、实地核实等简单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没能充分利用好征管软件、网络等信息平台。大多税务部门的督查机构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督察。没有能通过聘请的义务监督员,以及政务公开、网络反映的情况发现税收执法过错线索,确定督查计划,有目的的围绕热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的对策。
1、提高认识,增强税收执法督察的主动性。
他们的业务技能。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松散型管理的督察办公室,配备日常专职人员2人,在不同部门抽调多名业务突出、素质高的干部为成员,日常在各部门工作,在实施督察时随时参加,这样也同时解决了督察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了督察工作的质量。
2、扩大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既要检查,更要监督。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项较大的税收执法工作,如一些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计划,是否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权、合理制权,这些都应纳入到税收执法督察之中。在开展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过程中,督察部门也应及时开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整个工作不偏离方向,避免事后查出问题,造成损失,无可挽回。
3、明确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督察的盲目性问题。
当前,要着重加强对税收减免、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工作的督察。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在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税务登记管理,票证、发票管理,所得税减免,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全环节的督察,使税收执法责任制从单一的结果控制转向过程与结果的并重控制。
4、制定计划,有序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察。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二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xx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xx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xx年至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xx年5月至xx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xx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xx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xx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xx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六城联创”工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大城管格局。一是要着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赋予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莲都区政府、街道、社区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要结合新的政府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某些市容市貌方面的规划、审批、监管等管理职责交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同时,加强条条之间的沟通衔接,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着力解决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努力构建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制度体系。要及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一是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要对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点,分步骤、分阶段持之以恒地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定期发布及时权威的城管执法工作信息,并提高执法工作危机处理的能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加强市民与城管执法部门的互动沟通。可以通过网络连线等方式,直接进行沟通和对话,实现双向互动,加深理解,达成共识。四是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一是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要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二是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城管执法提供硬件保障和服务平台。三是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咪表停车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城管执法压力。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执法实效。一是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两违”处罚政策,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困扰已久的“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两违”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要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加强对违章停车、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整治;要以户外广告管理为突破口,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三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和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想方设法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街道、乡镇等执法一线,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数、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继续落实好执法监督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加强执法经费和安全保障。要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适当增列编外人员的办公经费,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深入探索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附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形成的相关背景。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xx年8月2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及批准权限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一些省市在城市管理中陆续开始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xx年2月21日,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这两项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出安排。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开展好市人防办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二)精心部署,认真评查。
1、对行政审批案卷的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在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自查。xx年1-10月份,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项,按时限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众投诉,我办在行政许可方面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今年被评为“巾帼文明窗口”,并得到一次服务流动红旗。
2、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xx年市人防(交战)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共产生行政执法案卷3件,无举行听证的案件,无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市人防办重点从执法主体和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实施处罚的公正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5个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通过自查,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清楚,文书种类、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评出3件优秀案卷。
(一)机构健全,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力量。我办设立了由秘书处、工程处、综合处为主要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办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年终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xx年以来我办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得到规范和提高。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在服务中心的随机抽查中,满意度100%,多次得到流动红旗。严格按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定,进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政务中心监督。
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执法人员在案卷档案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整改。
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中“询问笔录”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培训、集中组织学习。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执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省、市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市人防(交战)办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运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运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经所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运政执法领导小组,由xxx所长任组长,xxx副所长任副组长,xxx、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xxx同志任执法专干,负责运政执法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打造一支一流的运政执法队伍,以一流的服务态度,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运政执法水平,争创部级双文明先进单位(本所去年己成功创建了省依法办事窗口单位)。
(二)具体的工作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结合所里的职教工作,开展运政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培训以授课的形式,请市处的领导、县法制办的领导、县纪检领导、所领导授课。学习的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即将颁布的各项配套规章为主。通过学习达到以下目的:一是领会其精髓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我们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这给我们的道路运输管理带来了新的理念,对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运政执法人员必须转变思想,改进工作方法,端正执法态度,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二是使每一位运政执法人员都要学好法、用好法。牢记法规内容,并在执法的过程中灵活运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2)支持和鼓励运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提高文化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
(3)在去年进行电脑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普及计算机应用、操作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要求每位运政执法人员都能使用电脑制作行政处罚文书。
(4)围绕提高运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主题,开展有益的文娱、体育、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文体生活,增强团队精神,形成运管队伍朝气蓬勃的氛围。
2、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人。各行政执法股室向所里递交《行政执法责任状》,对各执法股室的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定岗位定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推行过错追究制,对执法人员因业务不精、工作失误、疏忽大意给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对执法不公、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当、裁量不准,造成经营者投诉和控告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3、加大整个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客运方面:一是针对当前客车年审率不高的问题,加大客运稽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参加年审,对拒不参加年审的钉子户要按法律、法规的上限从重处罚;二是对扰乱客运市场无证经营的“黑车”,要从严从重打击;三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做好农村客运村村通班车的前期工作。货运方面:目前存在的较大的问题,主要是货运站场经营的行政许可滞后,我们要做好对货运站场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将货运站场纳入管理之中,引导货运站场经营者走上依法经营的轨道。维修市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二是一些维修厂家的维修技工没有上岗证从事维修作业,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依法进行整治和规范,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4、夯实运政执法基础工作。一是按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经营业户台帐、车辆台帐、车辆技术台帐;二是认真做好执法文书的请领、制作培训、整理归档工作,把好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关,在行政处罚文书质量上下功夫,做到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裁量公正,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程序到位;文书整理规范,归档及时,确保依法行政水平的逐步提高。
5、加强运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审批制度。
(1)成立运管所运政执法督查小组,对全所的运政执法及其它各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跟踪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地自纠和及时地整改。
(2)今年要成立客运和维修开业的行政许可领导小组,由所里定小组成员,使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更有利于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
(3)推行“阳光作业”,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具体做法: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公开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公开行政许可的内容;公开收费的标准;不定期地公开大宗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等等。在形式上,把办证大厅改造成敞开式办公场所,投资建设电子显示滚动屏和电子触摸屏。
(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要召集所里常年聘请的行风评议员召开2次以上的行风评议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5)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欢迎群众来信,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声,确保运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饱满的执情和充足的信心,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抓住新的机遇,迎接新的挑战,努力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交通执法工作报告篇十五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的名义统一履行查处违反文化、文化遗产、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拟定文物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
3、查处涉及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经营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4、查处涉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演出、美术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查处涉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8、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1、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统计、档案和保密等工作;研究拟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执法责任等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综合性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纪检和监察工作;承办提案和领导批件;负责信访和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对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等;负责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遗产、电影、出版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并督促实施,开展法制培训;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参与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文化市场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营业性演出、美术品、音像、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查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子游戏、电影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涉及广播电视设立、设施、制作、经营、传播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3、文化遗产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文化遗产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和博物馆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查处损毁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擅自迁移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馆藏文物流失、擅自进行考古发掘等文物违法行为;查处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等行为;查处文物拍卖和文物购销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查处侵占、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场所、载体及其他可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或流失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文化遗产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遗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文物所在单位依法查处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违法行为;培训义务文保员和文物所在单位的执法人员依法保护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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