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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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7 18:49:05     小编:翰墨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的内容、主题、人物等方面进行的个人感受和反思。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其他读者的解读和观点,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视野。请大家参考下面的读后感内容,掌握写作技巧。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一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后来,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著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可以体会。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二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有人曾经问我,你可曾关注过空气中的那些尘埃?浩大的世界中它们什么也不算,既没有浮到空气顶层的能力,亦缺乏彻底堕入低谷的魄力,他们以一种很不起眼的姿态被夹在世界的中央。然而我要说:他们是有思想的,他们也拥有梦,他们努力争取过,可是最终他们选择了沉默,放弃了与世抗争的机会,放弃了一路的苦楚与灾难,更放弃了成功后收获的幸福。他们缺乏的是勇气,一种超越自我的勇气,一种不懈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气。

命运是奇妙的,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中将要发生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你想这样,可它偏偏是那样。人的手掌太小了,握不住它惊喜和伤害,只是听由它倾盆而来。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勇气绝不是冲动,而是追梦者对未来对理想的一种执着。也许你曾有过这种感觉:偌大的世界你孤单地前行,丢弃了合乎自己的理想而显得空空荡荡,你以为自己还要寂寞地站很久,以为就算丢弃了整个世界也依然可以安稳地生存。这时,想想达西,想想他的勇气,也许就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三

珍.奥斯汀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书中拘谨的男主角达西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四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五

经常看小说,却没想过看名著。正能量的读书活动让我在学业结束后的闲暇时间里对它们有了兴趣。看到这个月书单的第一时间就告诉自己:我要读《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原名《最初的印象》。故事围绕小乡绅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其中以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与好友的婚事作为陪衬以衬托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性格活泼调皮,聪明机智,善于思考问题。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威克姆的谗言而对男主人公达西产生了偏见且因达西自身的傲慢让她极没好感甚至厌恶。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再存在偏见,达西也在伊丽莎白的强烈言辞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了自己的傲慢,让两个年轻人重新认识最终走在了一起美满幸福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不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存在偏见,都应该抛开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客观看待。网络是个交际的平台,我们在上面交友、关注着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可是有太多的营销博恶意的散布着别人的消息影响名人艺人在路人眼中的初印象,让网民对名人艺人产生偏见,不看他给予别人的正能量,就只一味的谩骂误解他的一举一动,对名人艺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让人讨厌的,不说名人艺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但是他给我们消遣,从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欢乐我们就应该心存一份感激,而不是因为一些无意的错误就自动屏蔽他的好肆意的骂!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在当事人身边,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无法接触无从了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存一点自己的想法不要随便就被人引导,也不要存在偏见去看一个人一件事,客观一点,有话说,可以,善意一点,毕竟与你无关,他也没碍着你什么。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要读它,我想要从这里证实我的观点,确实也如此: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心平气和,大家都愉快。

同时,从夏洛特与柯林斯只有物质没有爱情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汉姆把婚姻当做儿戏丝毫不考虑物质生活的婚姻与伊丽莎白与达西在爱情与物质兼具的幸福美满婚姻形成强烈的对比,告诫我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一段婚姻,不能只有爱情或物质,要全面考虑,只有两方面都考虑到我们才能真正的获得幸福。身边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所以这也一直都是我的观点。

是不是对大家有所帮助呢?让我们一起迎接美好的暑假生活吧!!!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六

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七

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小说故事很多,情感是人生的一门课程,在这门课程上,有些人上得很好,有些人的却一塌糊涂。该如何处理我们的情感?随岁月而成长吧。

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奥斯丁在书中通过四起婚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首先,作者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完全建立在美貌的基础上。夏洛特本是个聪明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有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所以答应嫁给笨伯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饿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与夏洛特、莉迪亚相反,伊丽莎白和简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诚然,伊丽莎白与达西也好,简与宾利也好,他们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了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八

厌恶。而那些地位低的人以女主人公的母亲为例她是一个势利眼见钱眼开只要一有关于有财产的单身汉的消息就马上开始打起她的如意算盘。本书中有关她的讽刺还真不少直到把整本书看完我也没有对这个女主人产生什么好感。

其实我觉得本书中讲男主人公的傲慢我个人觉得因为在他性格上体现出来的是不太喜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我倒是认可的。不过最后两人都为双方改变而有情人终成眷属。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九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

俗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你生活在人群中,但人又偏偏是最复杂的东西,人的每一个行为都包含着复杂的含义,人的每一句话又常常包含着和话完全不同的指意,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甚至仅仅是为了在这个世界上平淡正常的生活下去,不被抛弃在人群之外,每个人必须去思考他人的行为,他人的想法,有时候为了他人也不得不做出一些违反自己意愿的事情。可以说生活时时刻刻都像是在做一场博弈,和每一个人博弈,和每一件事博弈,很多人倦了,累了,认为这不是生活,这些为了和人打交道而深藏在心中的想法,和最后为了各种不同目的所作出的行为,最后沦为世俗。道德经第八十章说:“小国寡民,。。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其实是每个人在人生的一些阶段都有过的想法,远离人群,在自然中寻找生活的价值。(但为何又是一些阶段?因为人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在有强烈的逃脱世俗的欲望的时候,常常是失意的时候,常常是被他人忽略的时候,而当你还在圈子里的时候,却乐在其中,其实这所谓世俗的一面其实早就印刻在人的本性之中了,否则微博,人人,facebook为何会获得如此大的成功?)但是你永远不可能真正地隐居山林,因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于是人们无奈的用超然与微笑的泥土一点一点的把寂寥与失望埋藏在了心里,可能在忽然间听到黄家驹用沙哑的声音唱出的往夕,你知道我这一生不羁放纵为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在寝室里放肆的大笑之后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那一片星空,亦或是在人群间看到那片长在图书馆顶层,那样傲然向上,却又在微风吹拂下,淡然自若,有意无意摆动的芦苇的那一刹那。那一层厚厚的土层松动了,那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又充满了你每一寸角落。但那仅仅是松动,生活还在继续,而你继续低下头和同学聊天,继续让低俗的笑话所产生的快感压制住那敏感的神经,继续向体育馆或者食堂走去,不管身边到底是否有人陪伴。

但也有一些人用冷漠把自己和这个让自己失望的世界彻底隔绝,但是你始终能看出那冷冽的目光,亦或是满不在乎的笑容下那丝渴望与失望。你知道,其实你一直都知道,他们并不快乐。

所以在这个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的世俗社会中(当然这个世俗并不是贬义词,它是中性的,陈述一件客观事实),逃离和冷漠,还有对世俗的唾骂和鄙夷,都不是生活的成功者所应该做的,但什么才是生活的成功者呢。接下来进入正题,不得不说,傲慢与偏见与我印象中,三砖块厚,读起来如嚼草纸一样索然无趣还带着一丝怪味的名着有很大出入。其中的精华便是语言,和对于细节的描写,那种故事情节如果让我来写,基本上就是香港壹周刊上张三家女儿跟人私奔了,李四家取了个帅哥女婿,等各种八卦,但是却能在这种很容易落入俗套的情节上,用幽默,轻松但始终充满理智的语言展开了对于各类人深度的描写。

首先,不管要做坏事还是好事,理智的思维和对事物正确的理解是一切的基础,贝内特夫人和他的三女儿向我们很好地展示了,在思维不清晰的情况下,不管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的行为都会让他人觉得你极其尴尬,而且自己还会毫无所知,其实有些时候在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犯下这种错误,只是在书中看得特别清晰,所以,多看看书,树立起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三思而后行是很重要的。其次,不出于真心,想隐瞒自己目的,或者让他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而做出的行为在一开始的确是极为有用的,威科姆,和宾利小姐的确在一开始就博得了所有人的欢心,而大喜先生正是由于他的沉默寡言特立独行给他人留下了傲慢的印象。但是在时间的洗礼下,这种不直接且明显带有目的性的行为会给他人留下虚伪的印象,因为时间的点点滴滴总归会显露出你真正地想法,还不如大胆的向他人展现出那个带有缺点,但却真实的自己。也正是这样,伊丽莎白用自己的乐观和果敢赢得了真爱。

最后,其实拥有一个队事物正确的心态(注意,是心态,不是理解,因为理解能让你看清楚事物的本质,但是没有拥有一个好的心态,你将会为此纠结很久,最后悲伤地还是自己),简的善良驱使她把没意见事物往好处考虑,这时她自身的行为自然而然而不是刻意的。微心的表露出宽容和大度,让所有人都喜欢她,而她自己也感受到了生命里的阳光,拥有这样的生活其实才是所有人追求的目标,因为一个阳光的心态使你在不经过过多思考和纠结的情况下本能似的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其实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我们不不能够改变世俗,但可以改变自己,不是用违心的方式,比如吧自己与世隔绝,或者为了他人的想法或者最终博弈结果改变自己的做法,而是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阳光一点,生活还在继续。

高一:包容洲。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一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二

外出几天,迟复为歉。我觉得你给我所出的问题,如果两难推理,则为范例。“我想看古代的名人事迹,请教一下您,看那些书比较好。”要看古代的名人事迹,我的意见,当然看古文最好,因为中国多的是写得好的古文,这话的意思,也包含并不排除对于白话文的阅读;但你紧接着又说了一句,“我古文水平也就是初高中生的水平。”似乎在说,对于古文的阅读,于你是应该有所选择的。我不想纠缠这样的逻辑推理问题了,根据你的情况,我推荐两本书给你。

一本是元辛文房所写的《唐才子传》,它有评传的性质,记录了中、晚唐以及部分五代诗人的生平事迹,排序则以诗人登第先后为序,每篇文字都不长,是向来的国学入门必读书目,我觉得,有初高中的古文阅读水平,读它就够了。记得当年,鲁迅给青年推荐必读书,还引起过文坛公案,但他确曾给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推荐过十二本书,其中第一本就是这本《唐才子传》。另外,我对这本书还有一点感到好奇,就是它虽是“唐才子传”,但它并不排斥女性,如李季兰,可见作者的视觉是怎样的超前,他眼中的“才子”,并不就局限于男性。

另一本就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它在体例上属纪传体,当然就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来叙述历史内容了。全书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一百三十篇,除了表与书之外,本纪、世家、列传都是以写人物为中心的,符合你想看“古代的名人事迹”的要求。而且,它的跨度,自黄帝始至汉武帝,记录了中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因而人们也称它为通史。至于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则是妇孺皆知的,它的文学、史学价值是高古奇特的`,历来被视为文史之圭臬。

阅读,只要有兴趣,白话文与古文之间的跨越,都不应成为问题,起初看时,若有难度,这两本书因为太出名,校笺、校正、校注,选译、全译之类的书籍,就太多了,可参阅着看,尤其是《史记》,不读是十分可惜的事。给人推荐书籍,是极其冒险的行为,常会引起读者的反感,且不一定就恰到好处,说这样的话,于我自己则是在说,一家之言,文责自负,况且这样的事,我已经做过好些次了。感谢你的信任。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三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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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四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五

“我认为,傲慢是一种人所共有的通病,”玛丽一向认为自己的思想深邃严密,此时不由得又是一番宏论,“根据我书本的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

这是在《傲慢与偏见》书封面上的一段话。我第一次看到它,胃口就被吊了起来,不知不觉就翻开了它。

《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简·爱》的浪漫热烈,也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它理智、平稳地诠释爱情、人性。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通过五个中产阶级的小姐,展示了英国乡镇的社会风格。故事中几对佳人分分合合,误会与真相,傲慢与诚恳,本性与蜕变,使浓雾散去,藏心中的爱自然流露。从而烘托出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为金钱而爱。为爱而合,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因为地位差异而傲慢,不因为纠纷而憎恨。实际上反映了当代人与人的复杂关系,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力的追求。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六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七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是艾.丽.伏尼契笔下的《牛虻》。书中的牛虻,曾经纯真幼稚、忧伤脆弱,但民族的独立与生活的历练使他变成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在牛虻的世界里,我品味到了“精神”两字,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生活的艰辛使懦弱的人退缩,可牛虻却用自己的死告诉我们什么是精神的力量,那是一份超然!无论是对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还是意志的力量,还是难以磨灭的思想,还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在牛虻看来这就是真正的精神。读《牛虻》,品人生,虽然真的牛虻已经逝去,但牛虻的精神却熏香着意大利千年的历史,带给人们一段不朽的回忆。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篇二:牛虻读后感昨天,我带着崇敬的心读完了牛虻这本书,我没有意识到泪水早已浸润了我的眼眶,没有意识到它竟然给了我如此大的震撼.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让人看到了对光明的执著追求,对爱的矢志不渝,对罪恶的批判,对痛苦的承受呐喊??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那首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在苦难面前,依然坚守崇高的理想,与亲人虚伪困惑的爱做斗争,牛虻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出生成长于一个富有的家庭,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组织意大利青年党,在忏悔时受骗被捕,出狱后被自己的同伴厌恶,又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双重打击下,离开了故里,赴身南美,13年后回来,伪装成牛虻,在一次运送军火中被捕,狱中与父蒙泰尼里相认,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判了自己的儿子的死刑,自己也因为内心的愧疚去世??在这个悲剧的故事里,我看到了同龄人执著的影子,我们怀抱信仰,向着目标一路前行,没有任何的事物可以阻碍我们的脚步!尽管我们是新生的一代,前辈们还对这群没有受过风吹磨练的青年抱有怀疑,但是我们终将接替你们,撑起祖国的未来,我们会用实际行动,证明出升的太阳依然可以光芒四射,普照大地!就像牛虻,他被冤枉,被排挤,无辜受刑,流落南美,即使在最痛苦的时刻,也必须活下去,听听他说的话吧“,我的工作怎么办?谁为我做呢?”是否明白,他心系的始终不是自己!他知道要走的路,那里沟壑万千,处处泥泽,因而他不幸在革命路上壮烈牺牲,可是有人缅怀他!没有人会忘记他做的一切!《牛虻》一书在英国发行时,一度默默无闻,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广受读者喜爱,发行量过百万,这种情况在文学界是不多见的,事实证明《牛虻》充满了积极的革命因素,在中国有深远的影响,其本身的价值也不可小觑.当代的大学生应追求远大的理想,坚定崇高信念,这对我们成长有重要意义.坚持国家的理想,成为祖国栋梁,为自己在现实与梦想间建起宽阔的桥梁,摆正对挫折的态度,认识到没有什么事是一帆风顺的,所有伟大的人都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身心之苦,经历层层淬炼,才能成为涅磐重生的浴火凤凰!夜幕笼罩,你才可以看见璀璨夺目的群星:冬天到来,你才可以期盼不远的春季:暴雨之后,你才发现七彩的虹桥??生命有时就是这样,付出越多,收获越多.若亚瑟没有坚持,早在去南美的路上就饿死他乡,早被醉汉的火钳索去珍贵的生命,哪能有后来幽默讽刺的自由撰稿人牛虻呢?脚踩大地,仰望星空,珍惜还拥有的年轻,未来属于勇敢的牛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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