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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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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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区民生办《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照金安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根据安徽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为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区认真调研,积极谋划,不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71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社区康养中心7所,社会办养老机构35所,总床位785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6.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63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6.19%。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在区民政局挂牌,5个街道社区康养中心挂牌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也全部设立;建设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全区17个乡镇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17所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部分乡镇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设立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建设全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养老智慧化建设已在中店乡、三十铺镇和李台社区开展并投入使用,区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在民政局建立投入使用。

(一)完善相关政策。

区政府陆续出台了《金安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金安区20xx年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金安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二)开展养老服务211工程。

一是新建望城街道敬老院,总投资约1800万元,建设床位110张。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对张店镇第一敬老院、孙岗镇何大楼敬老院、东桥镇庙岗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新增金安区爱之心怡养院为失能失智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机构,共投资近200万元,建有护理型床位90张,已投入使用。四是新增东河口镇第一敬老院面向社会开放,床位80张。目前,由六安银和老年公寓托管运营,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三)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20xx年度,市局下达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66户,我局经过研究及摸排,选择三十铺镇、城北乡、中店乡、先生店乡和望城街道、清水街道等6个乡镇街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老人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每个乡镇街各安排11户,每户改造经费5000-10000元,合计66户,投入改造资金约6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加快推进智慧养老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

根据《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一网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六安市养老服务总平台,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网通”。目前,我局已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已完工,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同时,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每所机构奖补20万元。

(五)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比赛。

为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展现新时代护理人员的专业风采,由区民政局主办、金安区养老服务业协会筹备组承办、六安万兴悠然居老年公寓协办的20xx年金安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在万兴悠然居成功举办。参赛前5名选手推荐参加省、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六)及时发放各类养老服务补贴。

(七)全面启动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有关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对71所养老机构启动等级评定工作。结合我区各类养老机构评定情况,其中推荐6所养老机构按照三星级标准报市级评定,推荐1所养老机构按照四星级标准报省级评定。

(八)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纪委和民政部门相关文件,我局联合纪委印发了《金安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不达标,零花钱发放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已按照市局有关规定落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待遇,按照标准补发特困人员零花钱和配备生活用品等。同时,我局已组织养老和财务等股室每月对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抽查。

(九)认真开展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

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通知》,对全区4所公建公管的特困供养机构的辅助用房、生活环境、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切实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环境,打造园林式养老机构。

(一)目前,我区已建成7所康养中心,同时,望城街道十里铺社区、三里桥街道三里桥社区和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康养中心已完规划设计,待世行项目批准后动工建设。

(二)目前,4所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发放奖补资金200万元。同时,总投资约1800万元,床位110张望城街道敬老院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

(三)我区银和老年公寓成功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四级养老机构,兴林壹号颐养公寓等六家养老机正在开展三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

(四)代表金安区参加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五名选手经选拔代表六安市参加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二等奖优异成绩。

(五)全区城区范围内已享受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717人,完成敬老服务卡充值175余万元,发放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约140万元。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发放失能护理补贴1149人,补贴金额413.64万元。

(六)目前,我局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完成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同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

一是社区康养中心用房参差不齐。我区城市社区的康养中心建设始于20xx年,政府要求每个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面积都不低于600㎡。但在实际选址中,老旧小区养老用房根本无法解决。新建的小区,部分开发企业代建用于社区养老用房往往都是不好出售的房屋,或分散、或在居民楼内,或架空层、或不通风不透光的底层、或交通不便,或容易产生邻避效应等,很难有相对独立的且通风又透光适合老人居住的养老处所,即使是装修好且功能配套的康养中心,老人入住一段时间后都因不适宜长期居住等问题而搬出,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养老行业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绝大多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是50岁以上的“年轻老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服务能力偏弱、缺乏专业护理技能和老年人专业化服务常识等问题普遍存在,护理能力和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从而导致服务老人仍然停留在为老年端端饭菜、打扫卫生等饮食起居基本生活照料上,对需要康复锻炼、失能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建设、技能培训、技术认定等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城乡养老的新体系。一是依托乡镇医院,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一所能够容纳300-500床位的、医养结合的集中养护、照料中心。以中心为依托,在较为偏远的农村村部附近设置若干个养老点,形成乡镇区域闭合体系,让有活力老人在村级点养老,不能自理的老人进入乡镇中心点集中照料,解决他们“离土不离乡”养老思想。二是在目前现有的嵌入式社区养老点基础上,配套增加城市较大小区的养老点(目前一个社区只有一个),每一个点的面积要增大,多设床位,社区的养老点位置要适宜,方便老人出入和日常生活。依托公立医院,增加失能、半失能的护理床位,加大政策支持,确保老人全生命周期的照料服务,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逐步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根据90%居家养老的特点和老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新办法。一是在乡镇和街道逐步建立社区工作站,通过工作站的'平台,招引有资质有服务能力的社工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工组织开展有需求的老人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二是按照“就近、就亲、就邻”的原则,采取协议方式与老人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照料服务方式,保证老人居家的安全性和照料的长期性。三是加大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完善老人合法权利保障的法律援助体系,政府或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成为老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主张人、不能充当“和事佬”。

(三)逐步探索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新机制。面对养老服务技能人员缺乏,从业不多、服务不优等问题。一是政府要协调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开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护理专业人才,在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从业人员的待遇上给予政策优惠和照顾,让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职业。二是要尽快建立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专人,让专业的事有专门的人来做。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一)项目总体情况。20xx年底我中心被国家人社保障中心批准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之一。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进行实施,特别是社会化管理和办公服务大厅的项目建设。20xx年我中心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xx年单位人员编制19人,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7人,隶属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任):陈青芸,内设办公室、基金岗、档案管理岗、医疗岗、财务岗、城乡养老岗、工伤生育岗、社会保险关系岗、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岗、统计岗、社会化管理岗、稽核岗等12个岗位机构。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理预算资金29万元,财政部门批复29万元。对我中心开展社会化管理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完善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一)前期准备。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中心认真做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符合申报条件;做好资金分配,合理分配资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达到了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效果。

(二)组织过程。一是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情况,主任:陈青芸(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副主任:李秋雅、卓焕昌(规划、监督、验收等工作);各岗负责人配合落实各岗位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二是项目管理情况:为了更好推进20xx年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确保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中心领导每日都轮流监督检查,端正干部职工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三)分析评价。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大会讨论以及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我中心对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五指山市财政下达资金(一般公共预算)29万元,到位率100%,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23092.82元;其他工资福利杂项支出8200元,日常办公用品5608元,书报杂志1188元,手续费50元,电费4000元,电话费4895.24元,出差补助费2320.60元,其他差旅费16276元,其他维修(护)费8005元,聘用人员工资38032.02元,工作误餐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2元,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7948元;。20xx年该项目支出进度完成率60.84%。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38032.02元;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彩色复印件等17948元;维护费80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52元。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遵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坚决杜绝乱支错支现象发生,不仅保障资金的安全,也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对项目一次支出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讨论,比如服务大厅的柜台装修、社会化设备购置安装、订购工作服装、各个服务区的建设等,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数量完成达60.84%.

(2)项目完成质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质量完成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如期进行,年底前已全部实施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使用各项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省社保局计划目标,认真规划部署,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做好示范作用。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创建,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服务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坚持人性化管理,为参保人员查询档案资料提供优质服务,档案管理需要保持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所以在节能降税方面还要改进。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后,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业务工作水平,促使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高效。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情况,自评满意度分数为100分。

98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推进工作,主要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岗室与领导之间经常保持沟通、交流、协调,形成了对社会化工作的管理统一认识。在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中,互相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保部门整体合力,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示范。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

(三)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197号)安排我县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00万元。其中:用于川粮油200万元,川水果2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审核公示申报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发放补贴,积极争取落实政策支持。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财政、纪检等部门一同评审,择优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其中:政府以社会化托管服务形式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防、收社会化服务3万亩。龙眼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服务面积1.34万亩,龙眼高换后管理服务面积0.2万亩。

该项目现已完成2.46万亩。其中:20xx年水稻农业生产(防、收)社会化服务项目200万元,拟定实施面积3万亩,因新冠疫情影响,“防”环节完成了20879.334亩,“收”环节完成了15908.96亩;川水果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相关文件逐项对比自评。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9月9日,《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农〔20xx〕134号)。20xx年9月29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府函〔20xx〕18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11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为734万元。

2、项目中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自筹资金73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该项目实际支出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650万元。

川粮油项目已支出11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1万元;川水果项目已支出10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万元。资金使用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其他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xx〕95号)等文件执行,落实有关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实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组织领导。

泸县成立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组。

2、严格遴选主体。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泸县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并在泸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3、开展宣传培训。

利用公告牌、横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对服务主体开展以项目管理,安全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实施地建设示范点,除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外,还聘请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

4、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积极引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开展金融支农创新和政银担保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服务,整合项目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部门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对各种违规行为即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及时予以督促改正。建立农经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服务主体做好服务图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400万元,现已完成320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80%。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施机耕环节比传统人工耕耙每亩可以可节省230元左右,可节省开支69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200万元,农户可节省开支约890万元;机插秧增加基本苗和有效穗,每亩可增产50公斤,每亩增收120元,按机插秧3万亩计算可增收360万元;通过病虫社会化服务综合防治,每亩可减少用药量20%,提高防治效果、节约人工成本,每亩增效100元,按机防总面积3万亩计算,可增效300万元;稻谷烘干可减少稻谷损失率2%,按稻谷烘干2万吨计算,可减少损失400吨,增收130万元;机收每亩节省开支70元,3万亩可节约210万元。全县实施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节支增收可达189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项目区龙眼大大提高了优质果的'比例,且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高换嫁接出芽率提升10%以上;项目区内每亩产值提高200元,整个项目区增产26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持续稳定。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通过遴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利用集体资产,购置机具直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也可修建机棚,提供农机具停放场地租赁,机具维护等服务等方式,赚取财产性收益;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人,利用公益影响,组织中小农户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或接受服务组织的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集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从产业兴旺中受益,实现乡村振兴,人民富裕。据初步统计,20xx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收入近700余万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和保障稻谷品质,大大减少病虫害、人工收割给稻米品质带来的影响,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全县共有15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到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各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并带动了大量专合社成员及周边农户参与到项目中来,农户托管比例较去年上升了12%。而种粮专业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所新购买的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旋耕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我县的水稻生产服务市场已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迈进了一大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通过走访农户的满意度调查,农户满意度达98%。

(一)评价结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中,泸县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聚焦生产托管、聚焦小农户,并按比例补助,均没有突破上限,更没有存在套取补贴的现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设备设施不强等诸多问题。

(三)相关建议。

泸县是全省粮食大县之一,地区优势凸显、条件成熟、富有经验,开展生产托管项目势在必行,农户呼吁大,种粮积极性高;特别是集中成片托管服务小农户,很受当地农民欢迎,立竿见影解决了当地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缓减了种地难的压力。因此,建议来年省市提高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107号)规定: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给社保机构,社保机构按街道社区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的情况下拨到各服务管理机构。20xx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8万元。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xx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6.98万元,执行率为87.2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退休服务人数:全年服务退休人数4600人,全年实际服务人数460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5%。

该项目20xx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市社保中悯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国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和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的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宣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自评分5分。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召开2次会议。自评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自评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实施方案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分4分。

5、资金到位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新建养老床位62张,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拨付资金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数结合护理人员配比给予每人每月200、300、400元的运营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入住人员统计,应补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前三季度);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床位2150张,参保补贴资金8.32万元,实际到位8.3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161人,发放资金45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6人,服务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647人,发放资金374.6万元,实际到位374.6万元。自评分3分。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截止今年底,所有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自评分3分。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7、政策宣传(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自评分2分。

8、公示制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资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等情况均及时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格式符合公示要求。自评分2分。

实施管理合规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补助对象、标准、范围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相符,申报材料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评分3分。

信息平台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填报数据,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评分2分。

档案管理规范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建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自评分3分。

服务市场监管(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自评分3分。

资料报送情况(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分3分。

民生报表报送情况(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每月按时按质报送民生工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自评分3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自评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分4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自评分2分。

监督检查有效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分2分。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床位4045张(含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短期托养的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47张。享受高龄津贴11161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建设补贴床位数62张,运营补贴人数820人。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截止目前,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100%,自评分5分。

20、达标率(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达到41%,150张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100%。自评分4分。

21、配建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三级中心”达标100%。自评分3分。

22、覆盖率(基准分9分,自评分9分)。

县、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100%,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建设补助标准并按照要求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76%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自评分9分。

23、创新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24、完成及时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25、社会效益(基准分8分,自评分8分)。

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救助群众好评;项目实施对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巨大;项目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明显。自评分8分。

资金放大效应(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放大倍数大于20倍,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作用明显。自评分5分。

27、可持续影响(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分6分。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率达到95%。自评分6分。

一是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养老产业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民政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三是社会效益日益明显。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有15家,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达到7家,从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情况来看,基本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根据《关于上报宣州区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宣区农[20xx]10号)要求,20xx年我区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任务面积3万亩,安排项目资金300万元。现就我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如下: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2月,实施步骤分确定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三个阶段。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废弃农膜回收三个实施环节。

(一)农机服务。包括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安排项目资金257万元。全区共计21个乡镇3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参加农机服务项目实施,服务组织中320个服务主体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二)农膜回收。安排项目资金43万元。在总结20xx年黄渡乡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扩大试点范围,在黄渡、杨柳、新田、周王、寒亭、文昌6个主要种烟乡镇45个村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由12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共设置126个废弃农膜临时堆放点。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区共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5.39万亩,其中:机械化代耕20.09万亩、机插秧0.99万亩,农膜回收4.31万亩,综合系数折算面积8.66万亩。机械化代耕、机械化代栽秧服务农户12600户,农膜回收服务农户672户。拨付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总体任务全面完成。

(一)科学制定方案。由于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我区成立了以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印发《宣州区20xx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及区农经、农机、生态能源等部门的技术指导责任以及目标任务、重点工作。

(二)严格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要求,经实施主体自愿申请、乡镇推荐、区组织评审,共49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

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区农机、生态能源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事前政策宣传、项目培训;加强事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服务主体是否严格按照区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要求每个服务环节完成后,须由服务主体与接受服务的农户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经营主体在服务作业表上签名确认,服务主体要规范填写服务台账,并报送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初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组在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进行复验,同时填写验收表;事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成所有服务主体名录库录入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采取“报账制”形式,在乡镇街道验收、区级复验基础上,填报资金报账申请表后,拨付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截至20xx年12月份,项目已全部验收结束,项目资金300万元已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全部拨付到各服务组织。

(四)提高项目绩效。根据方案要求,我区20xx年生产托管任务面积3万亩,项目实施实际完成面积8.66万(综合系数折算面积),任务完成率288.67%。项目经费全部用于补助农业生产托管关键和薄弱环节。

(五)创新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在认真总结20xx年我区农膜回收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从20xx年1个乡镇试点,新增5个乡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经项目实施、验收,效果显著。

(六)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违规使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所有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一)经济效益。通过该项目实施,有效降低了小农户粮食种植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初步统计,减少机耕成本10元/亩、机插秧成本11.2元/亩,提高粮食单产10kg/亩,即减少总成本211.988万元,增长粮食产量210.8万公斤,总计增加农民收入717.9万元。

(二)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避免了因秸秆焚烧、废弃引起的大气水体污染及交通安全事故,全区未发生一起因秸秆焚烧、废弃引起的大气水体污染或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改良了土壤,提高了土壤保水、保肥性能,有力地加大了工业化育秧和机械化插秧技术在江南地区的推广,通过农膜回收,有效地降低了农膜对土壤的污染,试点乡镇村农膜回收率有65%提高到95%,提高30个百分点。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的实施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同时,也受到了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区群众的一致欢迎,项目所涉及的主体满度达98%以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项目实施情况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指标,部门评价得分120分。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xx﹞10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xx﹞77号)文件要求,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事中绩效自评工作。

1、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了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理工作。

2、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和各医共体分院充分利用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水平。

3、积极落实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接种率达到规范要求。加大投入,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全区10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扫码接种率达100%,后置打印率达100%,电子签核覆盖率100%,终端查询覆盖率40%。全面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

4、全面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全区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到保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儿童人数,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辖区内儿童按系统管理进行保健,开展辖区高危新生儿访视、儿童眼保健等服务。实施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对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列入专案管理。

5、扎实开展老年人保健管理。结合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重点慢性病人及时纳入社区慢病管理,进行定期随访。

6、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开展随访服务。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省卫计委《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7、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

8、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转诊、规范结核病诊疗、建设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我区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9、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体检和儿童保健门诊在全区推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工作,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和儿童进行保健服务。

10、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进一步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动监测,做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到要求。

11、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均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奉卫[20xx]26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xx]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

20xx年度,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早孕建册率,5次产检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未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均完成20xx年半年度省项目办任务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稳定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规范服药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度有点迟缓。下半年疫苗接种常态化后,争取实施进度跟上计划进度。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根据去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申报,报经财政局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对项目申报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依法依规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保业务负担,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办公费、印刷费及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通过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权益记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对社保工作的督导和推进作用,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年初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到位12万元。根据时间进度来看资金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参照财政相关支付标准执行,主要用于记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维修维护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支付进度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报账流程,保证经费使用合规。成立了由股室股长牵头,专人负责的项目管理制度,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已发生的事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成立了专项巡查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股长牵头,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日常巡查工作秉承分时段划片区包干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专项检查实行随机抽调检查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计划目标,该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既定任务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会保险业务(如发放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管理伤残人员等)的负担,从用人单位兼管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二是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落后的手工式管理过渡到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根据《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东财农〔20xx〕1号),20xx年下达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后期,又追加24万元,共计16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2万亩。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制定了《东营区20xx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农时,项目选择玉米、小麦为补助作物,补助环节包括玉米机收、小麦旋耕(旋2遍)、小麦底肥、小麦机种4个环节。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担主体。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总补助规模不超过82元/亩;必须保证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对种植面积50亩(含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被服务对象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作业费,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截至目前,项目已验收完成,全区共服务农户1338户,其中小农户1285户,占比96.04%;接受托管服务面积24532.27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17997.7亩,占比73.36%。垦利区彤昊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12户小农户和28个大户,服务面积8969.8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垦利文通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382户小农户和16个大户,服务面积7524.87亩,补助金额54.67万元;东营区建达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区域涉及491户小农户和9户大户,服务面积8037.6亩,补助金额54.66万元。3家服务组织托管服务能力和资质较好,运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与受服务的'农户所在村集体均签订了托管服务合同,所调查的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百分之百,补助资金使用具体合理,3家服务组织项目验收均合格。

我区社会化服务实际总面积24532.27亩,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共计需支出164万元,报账材料已提交至区财政局。

农业生产托管后,服务组织实行规模连片作业,效率大幅提高,作业成本大大降低,接受托管服务的小农户农作物产量有了提升,加上每亩补贴资金,最终实现了让小农户受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了全新的认识,省工省时,降低了成本,解放了劳动力,可谓节本增效。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得到了项目区农户的普遍认可,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农业投入品数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产量、提高了质量,规模化经营效益凸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解放了劳动力、节约了人力成本投入,有利于专业化新型农民的培育、培养锻炼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97号)安排我县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400万元。其中:用于川粮油200万元,川水果2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审核公示申报情况,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发放补贴,积极争取落实政策支持。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文件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财政、纪检等部门一同评审,择优遴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其中:政府以社会化托管服务形式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防、收社会化服务3万亩。龙眼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服务面积1.34万亩,龙眼高换后管理服务面积0.2万亩。

该项目现已完成2.46万亩。其中:2020年水稻农业生产(防、收)社会化服务项目200万元,拟定实施面积3万亩,因新冠疫情影响,“防”环节完成了20879.334亩,“收”环节完成了15908.96亩;川水果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根据相关文件逐项对比自评。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9月9日,《泸县农业农村局泸县财政局关于呈报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农〔2020〕134号)。2020年9月29日,《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府函〔2020〕18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资11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为734万元。

2.项目中央资金4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自筹资金73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该项目实际支出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650万元。

川粮油项目已支出11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1万元;川水果项目已支出100万元,另已交报账资料100万元。资金使用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其他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等文件执行,落实有关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实效。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加强组织领导。

泸县成立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组。

2.严格遴选主体。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泸县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服务主体,并在泸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3.开展宣传培训。

利用公告牌、横幅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对服务主体开展以项目管理,安全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实施地建设示范点,除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区及周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外,还聘请专家亲临现场指导。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

4.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人才培养,注重农机手、植保器具操作手专项培训。积极引进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开展金融支农创新和政银担保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金融支持服务,整合项目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部门实施项目时,要严格按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对各种违规行为即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环节,及时予以督促改正。建立农经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服务主体做好服务图表等相关资料的填写。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泸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400万元,现已完成320万元,完成项目目标任务80%。因受疫情影响,项目延期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实施机耕环节比传统人工耕耙每亩可以可节省230元左右,可节省开支690万元,国家财政补助200万元,农户可节省开支约890万元;机插秧增加基本苗和有效穗,每亩可增产50公斤,每亩增收120元,按机插秧3万亩计算可增收360万元;通过病虫社会化服务综合防治,每亩可减少用药量20%,提高防治效果、节约人工成本,每亩增效100元,按机防总面积3万亩计算,可增效300万元;稻谷烘干可减少稻谷损失率2%,按稻谷烘干2万吨计算,可减少损失400吨,增收130万元;机收每亩节省开支70元,3万亩可节约210万元。全县实施水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节支增收可达189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项目区龙眼大大提高了优质果的比例,且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高换嫁接出芽率提升10%以上;项目区内每亩产值提高200元,整个项目区增产26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稳定了全县粮食种植面积持续稳定。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通过遴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利用集体资产,购置机具直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经营性收益,也可修建机棚,提供农机具停放场地租赁,机具维护等服务等方式,赚取财产性收益;另一方面作为特别法人,利用公益影响,组织中小农户集中成片流转土地,或接受服务组织的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参与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生产,集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从产业兴旺中受益,实现乡村振兴,人民富裕。据初步统计,2020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收入近700余万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充分得到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和保障稻谷品质,大大减少病虫害、人工收割给稻米品质带来的影响,从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废弃物的收集,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

全县共有15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到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通过项目实施各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并带动了大量专合社成员及周边农户参与到项目中来,农户托管比例较去年上升了12%。而种粮专业合作社成员越来越多,所新购买的插秧机、收割机、无人机、旋耕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我县的水稻生产服务市场已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迈进了一大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克服了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困难,达到了“减量控害”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项目绩效考评满意度测评,通过走访农户的满意度调查,农户满意度达98%。

(一)评价结论。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中,泸县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聚焦生产托管、聚焦小农户,并按比例补助,均没有突破上限,更没有存在套取补贴的现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不够,设备设施不强等诸多问题。

(三)相关建议。

泸县是全省粮食大县之一,地区优势凸显、条件成熟、富有经验,开展生产托管项目势在必行,农户呼吁大,种粮积极性高;特别是集中成片托管服务小农户,很受当地农民欢迎,立竿见影解决了当地农户农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缓减了种地难的压力。因此,建议来年省市提高对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二

(一)基本情况。

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xx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90人。(在职人员66人,退休2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稽核股、个人账户管理一股、个人账户管理二股、个人账户管理三股、退休待遇管理一股、退休待遇管理二股、退休待遇管理三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职业年金股、参保登记股、统计信息股、统筹外待遇服务股、组织人事股等16个股室。

(二)20xx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目标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目标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目标3:全方面抓好党建工作。

目标4: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目标5: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xx年整体支出资金19385.72万元,其中人员及运转资金支出750.19万元、离休费67.05万元、退休费13543.61万元、城乡居保基金支出5024.87万元。

20xx年本中心严格按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工资和标准落实工资福利。围绕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开展各项工作,超额企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全区38240名城乡居保待遇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待遇,89522名缴费人员补贴到位;为6名离休人员和3868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离休费和退休费;为551名退役士兵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累计补缴社会保险费1035.76万元;为825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贷5000万元;保障全区社会化保险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66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663.22万元。

20xx年收入实际完成193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9385.72万元。

20xx年,本部门支出193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4360.85万元。项目支出5024.87万元(系20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待遇发放和缴费补贴到位资金)。人员经费完成14287.47万元;公用经费完成73.38万元。

20xx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数5024.87万元,系保障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待遇领取和缴费补贴的基金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和全区缴费人员的政府缴费性补贴。20xx年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38240元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89522缴费人员财政补贴到位。

城乡居保的实施开展为参保的城乡居民老年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有利于缓解生活压力,为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打下坚实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补贴到位,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落实政策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应承担起落实城乡居保政策的主体责任。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本年度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保障了我中心在职人员66人和退休人员24人的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等,维护了干部职工基本权益,做好了社保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了社会保险服务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均满意。

2、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

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专项各级配套资金5024.87万元,其中缴费性补贴人数8.9522万人,各级配套资金284.01万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3.8240万人,各级配套4740.86万元。两项合计5024.87万元。确保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利益,使参保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3、全方面抓好党建工作。

全年共计组织政治学习50次,党员活动1次。党建工作在区里表现良好,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党员的凝聚力、思想认识,加强了使命感。单位所有党员的满意度均达到100%。

4、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本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保障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使全体干部职工满意度达98%以上。

5、保障本单位办公业务顺利开展,维护单位正常运转。

20xx年我中心为娄星区28.5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做好服务。为离休人员6人和退休人员3868人,共计发放离休费67.05万元,退休费13543.61万元。为全区社会保险(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险种)完成征缴、结算、转移工作,为全区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核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各险种的养老金发放工作。执行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经办好有关的各项工作。为全区社会保险人员服好务,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使参保人员满意达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三)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20xx年,我中心根据财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实施办法、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员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全年实际完成财政拨款支出19385.72万元。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中心主要承担区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管理等工作。20xx年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征缴目标任务为2.2352亿,已经征缴完成了7.34亿(含2.3亿暂收款),完成任务率达328.38%。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目标任务22.35%,即需完成77220名参保人员的缴费工作,我区已完成10.7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8.69%。我区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共入户核实83235人,核实率达100%,完成参保登记22128人,参保登记率达100%。为全区551名退役士兵办理了社保费补缴手续,累计补缴社会保险费1035.76万元。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年为825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贷5000万元,此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好评。为全区离休人员6人和退休人员3868人,发放离休费67.05万元和退休费13543.61万元。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区绩效办对20xx年度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区绩效办20xx年还未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二)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xx年度部门(单位)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单位)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20xx年,娄星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以抓征缴、强稽核、重服务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指导思想,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克难攻艰,扎实工作,党建、业务、扶贫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评为97分。

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未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缺乏居保参保群众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

原因分析:

1、城乡居民保险因为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领取待遇较低,故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不高。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建责任机制落地生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治学习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高理论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使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出台专项考评办法,进一步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有效遏制不良习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作风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就发现的违纪违规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问责。

4、大力提升社保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经办等服务新模式。建立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和共享机制,打破横向系统壁垒,完善业务协同机制,支持“一窗通办”“事项联办”,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能力。20xx年,我中心一是梳理业务事项,简化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乡镇、社区、银行的沟通协作,将更多社保基础业务延伸下放至各乡镇、社区平台和银行网点办理,让群众办理业务“少跑路”;三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搭建、建立社保微信公众号、加大智慧人社和老来网等的推广力度,让更多群众能使用、会使用这些现代化信息软件办理业务,实现群众办事“不跑路”。

5、认真执行国家、省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调整政策,编制好基金预决算方案,按时足额保障全区八万多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确保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根据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时做好待遇调整工作,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5、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支出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科学编制年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经财政绩效股审核后再进行公开。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三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8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唐自立,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3mb0q64921q。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1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15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1826.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211.7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39.0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71.81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2505.36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383.62万元,省财政67.13万元,县本级配套29.9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102.58万元,省财政下达30.79万元,县本级配套164.3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128.64万元,县本级配套170.2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2.46万元,县本级配套7.87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15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10.33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26.55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7.74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81.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103.2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400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1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基本支出1826.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0.21%。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21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1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合计1826.7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xx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7.8万元,执行率17.83%,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2.95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厉行节约效果明显。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

1、疫情防控呈上“高分报表”。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任务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衡山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高位推进。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系统率先取消节假日,尽锐出战,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广大医务工作者不畏生死、连续奋战,彰显了卫健力量、展现了卫健担当,筑牢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城墙。二是合力抗击。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院内成立工作组,调派精干力量,周密部署由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到院内防控的无缝对接,全力开展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实现疑似病例“零漏诊”,确诊病例“零死亡”。截至12月底,该院累计隔离治疗113人次(其中确诊病例8人;无症状感染者4人)。县疾控中心落实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点消杀、样品送检、健康宣教等防控工作,做好了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指导。局机关、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在交通卡口开展体温检测筛查,其中高铁站从元月23日至今仍在坚持进行测温、查码等监测工作,累计体温监测1313605人,问诊1184355人。组建医疗小分队深入重点场所、部门开展疫情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工作。三是强化保障。隔离点能够随时需要随时启用,疫情防控前期先后征用衡山宾馆、普济医院、众忆宾馆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较好地满足了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的需要。常态化防控阶段,我县启用的集中隔离点有3个,备用集中隔离点有2个,共计200余间隔离房。目前,正加快推进方舱医院设计、平战结合医院前期准备工作。医务人员能够随时待命随时备战,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进入强内涵、提能力阶段,加强专业技术、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专业化防控水平提升迅速,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医疗物资能够随时调配随时可用,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最高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3个月用量的物资,并及时清点、补充到位,确保物资随时需要、随时调配、随时使用。四是严密管控。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性疾病传播。抓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的管控,闭环管理落实较好,对境外入衡山人员实行“14+7”和“2+1”管理,对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实行“14+2”管理。特别加强对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治疗和隔离,执行14+14的隔离措施,尽量避免复阳等情况的发生。注重隔离治疗对象的人性化管理,从生活用品、营养搭配、心理疏导方面花心思,增强隔离人员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已于2月28日全部治愈出院,从2月9日至今连续300多天实现新增病例零报告。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核酸检测已全部转阴。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36人,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五是提升检测能力。全县共建成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疾控中心三个核酸检测实验室,日单检能力达2000多份。此外,我局还牵头制定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文件通知,起草疫情防控相关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安排各医疗机构发放中医药汤剂68069人份,用药金额34.5万元。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出“丰硕果实”。从20xx年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我局就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核心工作要务来抓,今年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更加增强我系统“一往无前、突破突围”的发展定力,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之间配合更加权责一致、统一高效。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放大招”。健全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医疗卫生基层服务能力、医疗服务量、群众满意度得到“三提升”;药品使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用药格局形成;聘用、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改革,使得用人机制更加灵活;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医院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平均住院天数、药占比、耗材占比、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基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中医药领域改革攻坚战打响,中医药惠民效果不断彰显,圆满完成全国第四次中草药资源普查项目,共制作中草药腊叶标本1237种、种子标本123种、药材标本198种;新建两所中医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参加中药技术比武,2名参赛人员荣获市赛第四、第六名。二是分级诊疗“下猛药”。成功建立县内首个紧密型医联体,县人民医院与南华附二签订五年合作协议,南华附二首批选派6位专家常驻医院。专家带教查房、会诊、门诊接诊共计750余人次;对280余名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完成手术67台;指导开展无痛胃肠镜、彩超、镜下治疗等2030人次。成功为九旬患者实施结肠癌根治术,胸椎以及严重腰椎压缩骨折微创手术时间短、效果佳。全力推进专科深度合作,县人民医院与市肺病诊疗中心建立专科联盟。强弱联建催生我县医疗领域新活力,基层首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缓解。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良方”。全面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费用、自费比例、间接成本实现“三下降”。

3、生育服务工作孕出“幸福之花”。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116.21,符合政策率90.47%。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县本级共拨付各类计生项目经费2083.65万元。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改革,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辖区内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30.25。协会工作蓬勃发展,进入省计生协会绩效考核模范行列。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协积极开展疫情排查、防疫知识宣传、募捐等工作;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各类补贴补助、购买健康保险等共计32.34万元;有序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活动,全年完成保费31.22万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4、基本公卫迎来“崭新局面”。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轴心,紧盯防、控两个环节,围绕3个方面抓落实,全方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围绕指标任务抓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公卫服务,各项指标稳步向好。建立居民电子档案348057份,家庭医生签约144894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为70.86%,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为72.36%。强化重度精神疾病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499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100%,孕产妇管理率为99.09%,产后访视率为97.85%,0-6岁儿童管理22647人,新生儿访视率98.92%,全县免疫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100%。二是围绕应急体系建设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1完善2加强”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升级。完善机构机制。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牵头单位,我局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局长亲自挂帅、临阵指挥,做到决策部署及时、问题处置及时、结果反馈及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成立院内应急指挥机构,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救援。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预案、救治预案竞相出台,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加强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纷纷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考核力度,医疗救治服务能力直线上升;对17所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防疫专干、慢病专干、儿保专干及280名乡村医生进行能力培训,基层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对231名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235名参与流调、消杀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培训,专项防控能力逐渐增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技能,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多次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并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围绕宣传引导抓落实。重视公共卫生,就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我局强化宣传造势,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与县融媒体中心合力打造“健康衡山”栏目;印发温馨提示、健康教育宣传单、保健知识宣传海报等倡导群众重视健康行为的培养;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宣传车进村入巷、“村村响”随处可见播放健康防护、预防病毒等知识,引导群众配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自身防护;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利用led屏、宣传栏、橱窗、展板等发布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等宣传信息,提高广大群众预防意识。

(3)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1、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范围内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核查统计,“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112.6万元,年初计划人数432人,实际人数499人,超计划人数67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可以降低其危险行为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关怀失独家庭,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0xx年失独家庭慰问金预算金额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失独事件的家庭为9户,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4.5万元。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力度,可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解决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医疗保障和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20xx年计划解决295位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实际为272人购买了医疗保险,272人购买了农保。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20xx年计划购买人数270人,实际购买247人。解决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特扶家庭“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减轻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就经济压力。

4、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保健费:20xx年计划发放328人,实际发放281人。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5200人,实际发放4995人。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22人,实际发放2700人,超计划178人。

独生子女保障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让居民感受到了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人,实际发放25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45人,实际发放247人,超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的执行,解决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年来,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财经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拨给我县的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工作开展措施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且成效明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财政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使用单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效果,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比较明显,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和作用。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收支平稳,卫生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资金投入准确到位,资金支出成效明显,整体效果好。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产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好”。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四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2016-2020)》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2019〕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实施方案》(民福〔2018〕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2019〕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2017〕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19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2019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2018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201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2019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19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2019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00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2019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2019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2019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2019〕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五

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1〕114号)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78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总投入7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78万元于2021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专项资金78万元,将全部用于新化县戏曲进乡村工作:一是剧目生产(导演排练、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等);二是交通运输、下乡补助及演出劳务费等相关费用;三是分配给各业余演出团体的演出服务费。

目前已用46.47万元,剩余31.53万元。由于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还有部分剧目生产与演出所产生的费用及演出服务费未结算。

3.项目资金管理分析。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资金的使用范围符合按照预算提报的项目开展活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控制使用,开源节流。二是财务办理资金支付时,经办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查,单位领导核准签字。三是顺利通过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审查。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专项资金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剧(节)目生产任务,二是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均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部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全年在新化县各贫困村巡回演出及剧院演出共计156场次,受众观众7万人次。

2.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我公司精心打造“辉煌一百年·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综艺节目及“戏曲进乡村”专题节目去各贫困村送戏下乡巡演及剧院演出。

3.全年新创:引进儿童剧《绿野仙踪》(改为《聪明的小熊》),民俗舞蹈三个《丰收》《苗之灵》《梅山手诀》,舞蹈《祖国的道路》,配乐诗朗诵《百年礼赞》,红歌小合唱《唱支山歌给党听》,相声《猜灯谜》、改编朗诵+合唱《唱支山歌给党听》,《我爱你中国》等经典红歌、抗疫战歌《逆行者》、及新化山歌《叫我唱歌就唱歌》等精品节目。

(2)质量指标。演出主体结合时代要求、乡村振兴和群众需求对演出剧(节)目精打细磨,确保演出剧(节)目既有思想性、艺术性,又有观赏性,同时所有演出对人民群众实行全免费,真正让我县人民群众得到文化实惠。

(3)时效指标。2021年1月至12月,该项目顺利完成。

(4)成本指标。剧(节目)创排费、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下乡补助费、演出劳务费、交通运输费等共计7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全免费送戏下乡演艺惠民。

(2)社会效益。“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提升了群众艺术欣赏水平,满足了各阶层观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升了群众文化素养,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惠及群众达7万人次。

(3)可持续影响。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观众认可度、满意度达95%以上。

原因:该项目总投入78万元,将全部用于新化县戏曲进乡村工作:一是剧目生产(导演排练、服装、舞美道具制作、音乐制作、演出设备等);二是交通运输、下乡补助及演出劳务费、演出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已用46.47万元,剩余31.53万元。由于资金到账时间较晚,还有部分剧目生产与演出所产生的费用及演出服务费未结算。

改进措施:我们会尽快通知各分配了演出任务的业余演出团体及剧目生产产生费用的个人及商家来结算相关费用。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财政支出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宗旨,对该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专款专用。此报告于今年3月份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六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提高民生工程惠民效益,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民规财函〔2020〕303号)要求,对我市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公办、公建民营和社会办各类养老机构50家,合计床位8554张。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4分,自评14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总分5分,自评5分)。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将养老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市、县编制的实施办法和年度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我省相关政策的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淮北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于今年6月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共有28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3)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自评3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4)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给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指明工作方向。

2.资金落实(6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各渠道筹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和应补助资金总额一致,到位率为100%。

(2)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总分3分,自评3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高龄津贴按月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机构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责任书(总分2分,自评2分)。

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2)政策宣传(总分2分,自评2分)。

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在街道、机构、电视平台进行宣传,对高龄津贴制度、防范非法集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

(3)公开公示制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市民政局官网、县区人民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及时、地点、内容、格式均符合要求。

(4)实施管理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完善高龄津贴人员及其他补助项目的档案,不定期进行抽查。经调查,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符合程度为100%。

(5)信息平台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

市、县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搭建了机构基础数据库,依托市县两级平台进行统计,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的动态管理。

(6)档案管理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

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且规范,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服务市场监管(总分3分,自评3分)。

市、县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了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8)资料报送情况(总分3分,自评3分)。

每月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表,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评价工作。

(9)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2分)。

建立了《淮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4分,自评4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经费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或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总分3分,自评3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民生工程的各项指标,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2)达标率(满分2分,自评2分)。

2021年,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50家(其中养老院28家、敬老院22家)。在增加养老床位总量的同时,重点支持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人的护理型老年护理院建设,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8554张,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529张,辖区内护理型床位达标率100%。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的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数21个,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标率100%。

(3)配建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文件要求,“在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了100%。

(4)覆盖率(满分6分,自评6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达到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经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个,覆盖率达100%;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2个,覆盖率达100%、已建成镇养老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100%;全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2个,覆盖率达100%;村级养老服务站61个。完成2021年省政府目标考核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5)试点完成情况(满分10分,自评10分)。

我市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采用“1+4+n模式”,打造淮北市市县(区)两级养老智慧平台及养老机构服务系统,推进多家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建设。

2021年,在三区一县智慧养老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新增2个智慧养老机构,实行全天候、全流程、全方位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的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了高龄津贴及运营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自评得分为100分。

(6)完成及时性(满分2分,自评2分)。

(四)效果(总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8分,自评8分)。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计划,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特困老年人开展服务,改善贫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出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优良风气。

(2)资金放大效益(总分5分,自评5分)。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投入496万,带动了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1亿,财政资金放大倍数大于20倍。

(3)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逐渐规范,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获得老年人一致好评。

(4)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总分6分,自评6分)。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老年人进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较高。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七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市级财政用于交通运输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提出涉及交通运输的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

7.负责公路路政、港政、航证管理。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单位包括:

1.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正科级行政机构)。

2.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株洲市地方海事局(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

5.株洲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株洲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站(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0.株洲市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8个预算单位(不包括市交通事务中心、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站)。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共有编制人数404人,20xx年年末实有人数600人,其中在职人员353人,退休人员184人,离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61人。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1114.95平方米;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辆;执法船艇30艘(海巡艇19艘、趸船3艘、拖轮2艘、快艇6艘),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7套。

20xx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910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8.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9.18万元。20xx年部门支出预算9108.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458.46万元。

20xx年单位年度总收入1027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7.97万元,其他收入123.2万元。

20xx年单位年度总支出10298.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865.86万元,项目支出1433.04万元。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7.9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88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6.29万元,占比64.71%,日常公用经费2271.84万元,占比22.39%。项目支出1309.85万元,占比12.9%。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5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6.98万元。

1.2、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922.69万元、资本性支出658.99万元。

1.3、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152.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56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91.68万元,下降比率20.3%,其中车辆运行费较去年减少比率为29.2%,原因为车改车辆数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增加39.66%,原因一为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幅度过大;二是公务接待较以前标准提高;三是我局去年出租车改革模式开全国之先河,许多省、市来我局学习经验,接待费有部分增加;四是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圆满成功,在创建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汇报较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有部分增加。

1.4、20xx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373.4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空调、印刷品等)702.68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及加油费用145万元;湘江防污治理费用2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5万元;办公楼修缮费用250万元;软件开发、通讯系统维护费116.6万元;其它政府采购预算费用734.17万元。20xx年政府采购实际执行数为146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耗材、印刷等350万元;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油费128.5万元;湘江防污治理费用2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9万元;维修费172万元;软件开发、信息网络系统维护费220.7万元;咨询费110万元;其他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54.8万元。

1.5、20xx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99万元,一是市海事局的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经费200万元,二是信息中心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费99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xx年我局项目经费包括:执法船艇维修、油料费、水上工程安全维护项目经费200万元;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项目经费200万元;数字交通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31.6万元;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十三五”升级达标改造专项经费219.33万元;20xx年第一批油补省统筹资金75万元;部分成品油价格补贴省级统筹资金2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52万元;《株洲市港口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费30万元;船艇建设费和质保金119.31万元;20xx年洞庭湖生态治理资金18万元。

2.1、执法船艇维修、油料费、水上工程安全维护项目是通过海事部门的水上安全维护和施工水域采取限制通航或单向通航、封航等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株洲清水塘大桥水上施工无船舶碰撞施工桥梁等事故;确保施工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水上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全辖区挖砂、淘金作业船安全生产。通过对海事船艇日常维护,确保了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抗洪抢险期间,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达到的水运市场全年畅通、无违法船舶航行、无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等绩效目标,确保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保证了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

2.2、湘江库区船舶防污治理项目是根据株湘江办发〔20xx〕1号为立项依据,通过委托株洲市明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对湘江干线船舶垃圾及油污水进行收集转运,确保水环境安全。全年回收4143艘次船舶垃圾22.283吨,回收油污水628艘次10.016吨,转运垃圾52车。实现了湘江干线水域全覆盖,防油防污应急物资足额配备的标准,达到了无船舶污染现象的指标值。

2.3、数字交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项目是根据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来制定和实施的,包括数字交通项目维护、视频监控路线租赁、软件开发以及智能化办公四个子项目。通过四个项目的相互协调,打造覆盖全市的现代化数字交通。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分析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监控安装质量标准参照《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书》(采购编号jyzb-1311200g)执行,目前已完成监控安装平台包括:海事、两客一危、公交、平安城市、治超、出租汽车。达到了降低运输司机运营成本、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成本、公众出行的时间成本的绩效目标,强化了市场监管,促进了节能减排。使乘客投诉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保证了司机和乘客双方的利益。

2.4、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十三五”升级达标改造项目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十三五”升级达标改造规划》湘交综规〔20xx〕191号和《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升级达标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湘交运输〔20xx〕251号的要求,对我市13处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进行提质改造升级。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原有道口拆除、基础换填、铺设轨枕及钢轨安装、铺设橡胶道口板、安装电动栏木、安装道口信号机、安装标志标牌、安装防护围栏、安装照明及监控设备、对已有道口房进行翻新维修等。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促进道口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与发展,提升运输安全服务品质。截止20xx年底已完成了12处道口的升级改造并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另1处--湖南长株潭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油库路道口,因市政道路规划调整导致该道口施工设计需做调整,预计在20xx年完成改造。该项目的完成降低了岔道口的交通安全管理成本,节省了人民群众出行时间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5、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成品油价格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20xx〕15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的通知》相财预〔20xx〕91号,省财政厅拨付株洲市20xx万元用于“公交都市”和综合运输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公交都市”和综合运输示范创建奖补资金拨付的请示》株交〔20xx〕70号的分配方案,我局收到预算指标20xx年第一批油补省统筹资金75万元与部分成品油价格补贴省级统筹资金200万元,共计275万元,其中125万元为创建公交都市验收工作经费,150万元为平台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构建了“多模式、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以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城际铁路为延伸,智轨电车为特色”的绿色出行体系。公交都市创建期间,我市公交线路由20xx年的.67条增长到79条,填补公交盲区62.8公里,公交线路长度增长18%,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上升到93.7%。已完成全市所有无人售票车终端机具升级改造,实现了交通一卡通的刷卡功能。管理手段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数字化,运营运行网络化,降低了运营和出行的成本,提升了出行体验,推动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20xx年10月底,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对我市公交都市创建进行了考核验收,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公交都市创建验收的地级市,预计将取得更好的结果。

2.6、新建干线公路规划经费是为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进度,谋划好十四五规划,我局经党组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意后,由市财政安排的20xx年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各县市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交通运输局项目策划包装、课题研究工作经费(即新建干线公路规划经费)200万元。交通项目策划包装、课题研究工作主要工作由局综合规划科牵头,各业务部门科室配合,课题包括:株洲中长期(20xx-20xx)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布局研究、清水塘物流发展(含建霞多式联运项目)研究、渌水水域整体综合开发研究、国省道布局优化调整研究。项目整体目标为推进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后有望减少交通通行时间,促进节能减排与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2.7、重大项目前期所指为株洲市智能轨道交通系统工程(一期工程),原项目名为:株洲市新华路、建设路brt快速公交系统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体育中心至大剧院、湖南工业大学-株洲火车站、新华桥西至向阳广场的智轨交通系统的项目工可研究、工程勘察设计及招标事项。市发改委于20xx年10月核准并下达了项目一期的招标批复,预计在20xx年8月建成湖南工业大学至向阳广场段。通过对本项目功能定位的分析,项目的建设将促进所在地区城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提高所在地区居民的出行效率,提高居民收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对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2.8、《株洲市港口总体规划》(修编)环评报告编制费为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根据20xx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安排的株洲电厂退城进郊的搬迁项目,此项目中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株洲市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及其环境评价工作。经研究签订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并按合同执行各项程序,至20xx年底,由于省规划局《港口布局规划》尚未发布,导致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环评文件暂时还无法下发,项目暂未完结,目前合同执行50%,剩余部分将在20xx年完成。

2.9、20xx年洞庭湖生态治理项目是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的通知》(湘交港航〔20xx〕141号)和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做好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的通知》(湘水运函〔20xx〕34号)文件要求,局属二级机构地方海事局于20xx年组织完成省水运局下达的12艘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工作,并上报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审核通过。湖南省水运管理局于20xx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公布符合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补助条件船舶名单的通知》(湘水运运综〔20xx〕218号)。省财政厅20xx年下达此12艘船舶改造资金共计18万元。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安装减少了船舶生活污水的直排,有效控制了水运市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

2.10、船艇建设费和质保金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xx〕68号)要求启动的湘江污染防治应急船艇建造项目。船艇建造任务已完成,此次是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剩余建造费及质保金。项目通过有计划地安排船艇购置和配套硬件设施,保障了海事船艇正常巡航,确保通航水域安全、清洁,维护水运市场有序发展。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交通运输人的不懈奋斗下,株洲交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克服体制机制改革困难、行业不稳问题易发以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不仅完成了规定动作,还充分体现了“交通味”,使整个主题教育特点鲜明、扎实紧凑、成果突出,得到市委指导组高度肯定,被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推选为首批整改落实有成效的单位之一。

2、全力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长株潭城际铁路“四完善、两加快”改造完成;东城大道竣工通车;s345茶陵和吕至攸县高和公路三期、岳汝高速炎陵西互通改造、株洲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完工;黄花国际机场株洲城市候机楼建成启用。s105云龙楠山铺至醴陵塘坊公路、g356浣溪至太英、s347茶陵夏乐至浣溪等项目加快续建。云龙大道(株洲段)快速化改造项目启动建设。醴娄高速、岳汝高速隆鑫坳互通、衡炎高速茶陵互通至g322路网有效衔接、昭云大道等长株潭一体化“三干两轨四连接线”、茶陵至界首高速公路、株洲港湖塘港区株洲电厂码头、渌口港区一期工程、荷塘综合现代物流等项目完成前期。

3、加快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1180公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13公里、窄路加宽85公里、安防工程351公里、危桥改造10座、农村客运招呼站50个,通村通组公路、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制村通客班车率均达100%。开展了“提路况、清水沟”专项行动,疏通水沟3916公里、路面修补37411平方米,公路等级率、铺装率、常养率、绿化率等指标大幅提升。醴陵市、茶陵县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攸县成功入选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

4、交通运输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完成公路水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为0.5亿人次、25.24亿人公里、1.8亿吨、215.13亿吨公里;新增旅游客运、货物运输、网约车平台等市场主体23家;新增执证从业人员3617人。交通运输对刺激消费、促进就业、拉动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强。

5、三大攻坚战成效突出。完成2个贫困县交通投资6.3亿元,渌口区宏图村和攸县柏市社区对口扶贫任务圆满完成,实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航道疏浚防污和钓鱼平台、吸砂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整治工作销号完成;国省道投融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节约建设资金约6000万元,争取交通运建设和运行资金2.98亿元。

6、全面启动株洲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按照“1+10+7”体系,全面启动株洲市“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即1个交通运输发展总体规划、10个县市区交通运输专项规划、7个专题规划研究。

7、巡游出租车改革在全国率先破冰。以“明晰产权、两权合一、集约管理、降低成本、规范运营”为核心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集约管理模式开全国之先河,有效化解了行业积累多年的矛盾问题,强力扭转了行业不稳定风险易发多发的局面,推动了行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8、公交都市创建在全国成为典范。聚焦重点任务、主动创新实践,克服地方财政不足的困难,构建了公交都市创建的“六大模式”,形成了“以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城际铁路为延伸,智轨电车为特色”的绿色出行体系,获得交通运输部验收组高度评价,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公交都市验收的地级市。

9、醴茶铁路恢复客运运营大势已定。通过积极汇报协调和大量具体的工作,醴茶铁路复开获得国务院、国铁总公司、省市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沿线设施改造和隐患整治全面完成,老区人民期盼已久的醴茶铁路恢复客运运营即将实现。

10、“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客运、货运、驾培、维修审批监管职责有序下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先行先试,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了一系列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00余起;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结;温暖企业行动、交通文明行动深入开展。

11、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强执法防事故”“平安交通”“隐患清零”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74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42份,排查安全隐患118个,实施经济处罚129.83万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并初见成效;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在全省率先完成、整治效果明显,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整治安全隐患126处。完成“两客”车辆主动安全防范系统安装587台,“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数字交通智能监管平台的运用,实现了对危险驾驶行为的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使得“两客”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明显降低。海事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同步运行,危货企业安监系统实现全覆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在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上半年工作考核中我市取得排名第一的好成绩。春运、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的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全面完成,累计发送旅客1471.73万人次,未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旅客长时间滞留现象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应对特大强降雨过程的抗洪抢险、灾后重建任务圆满完成,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降低了灾毁损失。

12、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意识形态绝对安全;学习强国、红星云等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成功创建“五化”党支部18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及市委若干规定,“三公经费”稳步下降;大力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形成长效机制;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全力支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13、智慧交通建设提速提质。etc发行安装44.2万台;交通一卡通全面实现互联互通;驾校ai机器人教学创新发展;对出租车智能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扩容,新安装智能顶灯、行为识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车载设备;585台“两客”车辆全部安装主动安全防范智能终端;交通运输综合信息监控中心建成使用,对重点运输车船实施24小时动态监管,实现管理手段由“人海战术”到“技防战术”的重大转变。

14、建议提案办理、12345市长热线办理以及工青妇团、离退休干部、交通战备、企业改制、机关后勤、新闻宣传、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共同推动了交通运输工作迈上新台阶。

20xx年尽管我局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综合绩效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运转经费严重偏低。20xx年交通运输局运转经费人均6.4万元,且全国文明单位奖、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行政补助工会经费、职工健康体检费、临聘人员工资等也包含在此费用之内,我局20xx年临聘人员61人,年度临聘人员支出就高达300余万,能够用于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就只有人均3万多,远远低于全市大部分市直机关部门平均水平,造成了行政负担过重,日常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二是我局除了公务用车之外,还需负担30艘(海巡艇19艘、趸船3艘、拖轮2艘、快艇6艘)水上安全执法公务用船的运行和维护以及按规定配备的船艇临聘人员的费用,且部分船艇年久陈旧,维护费用颇高。20xx年预算安排水上工程安全维护经费200万元(20xx年预算安排的海事执法船艇维修、油料及水上安全维护经费总共才180万元),但实际达350万元以上,且不包括抢险救援的有关费用和去年灾害期间船艇的损耗支出,除在项目中开支的一部分外,还有150万元在运转经费中开支,挤占了公用经费。三是根据职能职责,二级机构办公场所分布较多,地方海事局包括5个县级海事处,3个直属海事处、1个道路运输管理直属所、行政执法监督处机关及县处6个都是独立在外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所附带的物业、水电、维修等费用也相应的加大运转经费负担,因此出现了改变专项经费经济用途来弥补运行经费缺口的情况。四是权职不对等,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低。市交通运输局与市交通事务中心职责模糊,建设资金分在两个单位,事权、财权不对等,造成建设资金长期沉滞在账上。

今后我局将继续延续之前的优点,完善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查漏补缺,加强组织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积极的沟通、汇报和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确保专款专用。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八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开展的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57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托育用房1800平方米;设备购置。拟设置普惠性托位365个,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5万元,自筹685万元。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9.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发改审批项目,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59.4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12分,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工程已建设封顶,目前暂未装修,新增托位数暂无法核定得3分、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个数1个,得10分。二是质量指标,得7分,其中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得0分,因工程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的状态;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得7分。三是时效指标得5分,资金到达率100%;四是成本指标,得分7分,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无。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10分,工程垃圾按照要求摆放,造成环境零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因单位整体建设还在施工中,目前未能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10分,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2分,自评为良。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无。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xx〕159号)的文件要求,中心对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认真开展绩效自评,现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自评得分情况。

经逐一对照各项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分(按“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验收评分表”考核打分扣除1分,因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已全部补助到位,全部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购置通用设备10类,新增固定资产50万元,预算数、执行数完全一致,执行率达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收到财政下拨的资金后,及时把资金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项目内容:购置通用设备10大类:编码器、卫星接收机、非编系统等3类通用设备,led聚光灯、led平板柔光灯、定制铝合金固定轨道、轴承体电缆滑车、杆控杆、主持人有线桌面话筒、数字调音台等7类通用设备,设备安装已于20xx年12月完成。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决算绩效管理的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决算绩效监控工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补助的50万元资金已全部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但是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由县级财政保障项目整体投资400.82万元,因县级财政困难,目前项目资金已由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支付40万元,剩余360.82万元未支付,因此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困难。质量指标扣除1分。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投资400.82万元,由县级财政整体保障项目进度,因县级财政困难,目前项目资金已由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支付40万元,剩余360.82万元未支付,因此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困难。现我中心已向县级财政争取财政资金,加快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共有项目1个,根据龙财行〔20xx〕30号文件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项目内容:购置通用设备10大类:编码器、卫星接收机、非编系统等3类通用设备,led聚光灯、led平板柔光灯、定制铝合金固定轨道、轴承体电缆滑车、杆控杆、主持人有线桌面话筒、数字调音台等7类通用设备,设备安装已于20xx年12月完成。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绩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自评得分99分。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数和执行数完全一致,执行率达100%,不存在偏离目标的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目标的产出目标、效益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中,除按“云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验收评分表”考核打分扣除1分,因县级融媒体中心整体搬迁及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其余不存在偏离目标的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中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实效目标和成本目标的`年初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均已完成达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目标的年初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均达到显著标准。反映县级融媒体中心有效促进基层宣传工作,更好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包括建设群众满意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群众满意的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年初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均达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龙陵县融媒体中心在通过省级综合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我单位作为当地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的服务水平,有助于宣传党的政策主张,传播主流思想,反映群众意愿。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积极借鉴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的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和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力争使今后的工作做到最好,确保此项项目的预算执行、年度绩效目标达标,使补助资金及时发挥最大效益,建设好县级融媒体中心,着力打造县域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平台,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通过部门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部室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二十

9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项目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参加成立考核小组,每半年组织考核一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覆盖辖区内常住居民,服务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了1723.88万元,省级594万元、区级594万元,全年度资金总额为2911.88万元。2019年3月份按各镇街服务人口35元/人的标准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732.5万元。2019年年终根据xx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组织对辖区提供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运用结果支付了经费共计1010.0215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3.87%。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2019年3月印发了《xx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xx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xx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5月召开了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两卡制”工作布置及培训会。培训会上区卫健委布置了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目标任务;区专业指导机构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涉及具体项目进行解读;市级专家对“两卡制”试点工作进行解读;国卫系统工程师对“两卡制”运用进行现场演示。

三、

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全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人数41847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4.5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93.9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6.6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98%,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48477,规范管理率61.20%,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3428,规范管理率66.4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59%,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7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管理率85.6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6.4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100%,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任务。

管理比较规范,建档率及各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19年xx市卫健委、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清算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2019年补助资金在2018年人均55元基础上提标5元至人均60元,xx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核定常住人口49.5万人,按中央:省: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比例6:2:2。中央补助资金应为178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23.88万元,有58.12万元资金没有到位。省594万元,区及配套594万元均到位。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911.88万元,执行使用了2733.52152万元,执行率为93.87%,因全区四季度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12月份预防接种未统计上报,剩余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足额发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控制不稳定,规范管理率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主要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了一定数量经费补助,对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发展和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得到了有力保障,通过项目实施辖区内居民获得得了便捷、价廉、可及性健康保健服务。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完成了年初所有项目目标任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工作经验: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我区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指导组,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科室和具体负责人,明确项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定期督导项目进展。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综合检查、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接受指导的督导资料。

(二)强化项目宣传,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度。

基层医疗机构在公共场所提供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播放影音视频资料、宣传栏、通过健康主题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辖区内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机构led电子屏及通过大型户外广告牌及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

(三)规范项目执行,足额落实项目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主体,区卫生健康委及公共卫生指导机构,加强对项目实施机构的培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有效管理,以电子健康档案为主体,以“两卡制”服务为抓手,全面开展健康人群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以慢性病为主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以65岁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的健康管理,各项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督导考核,落实问题整改。

我区制定xx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细则,包含组织管理、资金、业务、项目效果指标和年度考核标准,并严格督导考核,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紧密挂钩,考核过程原始资料齐全,调动了项目实施机构工作积极性。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规定整改期限并及时进行整改,整改。

结果也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问题和建议:

(一)人力配置不足、信息系统有待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主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但各机构配置的人力与承担的任务相比,显得不足,全科医师较缺乏,xx区江北四所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尤其困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兼职较多,难以兼顾。信息系统也有待完善。建议招聘人员适当降低门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系统。

(二)项目实施质量有待提高。通过自查问题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仍存在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如健康档案运用率不高、慢病患者管理不到位,老年人健康体检不规范,部分健康体检表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建议是加强实施项目人员培训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篇二十一

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对特定老人群体的购买服务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对特定老人居家养老的补充,进一步提升了居家养老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就2021年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补助中55.98万元的福彩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如下。

2021年我区经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经项目实施,全年共服务对象2.1万符合条件的老人,省级下达的55.98万元福彩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居家养老服务。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项目实施单位,此次自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服务对象确定、服务标准的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的完整性、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完整、服务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服务质量高、项目资金拨付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60周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独居老人,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补充了政府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

2.项目实施。

2021年共到位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福彩资金55.98万元,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严格按照居家养老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项目绩效。

居家养老上级预算55.98万元,预算执行到位,项目严格按照服务内容执行,项目共服务对象2.1万人,服务效果明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有效,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项目的实施对部分群众起到一定的效益,还有部分不是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没有纳入服务范围,如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群。

建议加大项目实施范围,将部分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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