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个人成长和发展进行回顾和总结的必要步骤。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技巧,但要保持独立思考。在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作总结的好例子,可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一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21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21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二
近期,彭市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烟花爆竹专卖店(点)经营证件到期的关键节点,对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全面摸排检查,严把“换证关”,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有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镇安委会成立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联合专班,对镇区惠侬、张伟、镇中等3家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严格整改落实,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禁销售“三无”和违规产品。
二是经全镇26个村(居)委会负责人对本村内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开展摸排工作结果汇报,本镇现未发现有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
三是对全镇商铺、超市等进行全面摸排,查看是否有经营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是否有无证经营行为,是否满足办理烟花爆竹专营店营业执照条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告知整改方向,并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验收合格的,统一组织前往培训学校学习,待考试合格、达到换证标准后即可换证,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邀请市应急局分管烟花爆竹领导来我镇指导整改换证工作,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目前,全镇已有9家烟花爆竹专卖店(点)整改达标,8家已通过学习考试,1家正在培训学校学习,后期将统一组织申请换证。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宁政办发[20xx]183号《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顺利完成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纪增龙为组长,副区长郭明雁、公安分局局长张勇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有限开禁工作。随即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对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监管,依法打击私售、私存、私运烟花爆竹工作提出要求。为全面落实区政府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安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和《20xx年xx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召开市场执法、市场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整个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组建了联合执法队,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对区域内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取缔。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年烟花爆竹的临时许可证由各区安监局负责发放。
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工作,我局认真研究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结合区情,制定了我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意见。今年烟花爆竹销售主渠道依然是商场、超市、卖场和法人单位。在许可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坚持原则。耐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政策解释,使因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理解并放弃许可申请。对烟花爆竹许可申请单位一视同仁,按照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会同市安监部门和安全专家逐一审查,今年共有9家单位顺利通过审查。并对拟定许可的9家经营单位40名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统一持证上岗,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临时许可各项工作。1月25日,在烟花爆竹正式销售前,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管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往年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应急处理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析,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会后,整理发放了烟花爆竹存放及销售注意防范事项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还召开了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安保工作会议,专题布暑了有限开禁期间的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结合我区商业街区人员密集,非法销售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告居民一封信》、《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需知》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教育,要求居民不买非定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职能部门利用节前开展安全检查的时机,到街道、社区、单位,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还在重点部位张贴禁放标志,悬挂禁放横幅,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禁放区域的防火安全,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在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做好销售安全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安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安监、公安、城管、工商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私储、私运、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x月xx日,联合执法第一天,我局召开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全体执法人员会议,明确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强调烟花爆竹收缴纪律,特别对执法中各单位配合做出要求。联合执法期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车辆30台次,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237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71处,下达行政执法文书71份,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282人次,警告96人。各街道、社区也加大对辖区内私储、私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全力做好本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三牌楼大街、银城街农贸市场、凤凰东街、铁路北街等非法销售的重灾区今年非法销售的小商小贩明显减少,从而保障了销售主渠道畅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9家临时许可经营单位销售总额为230余万元,占全市六城区销售额之首。
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还牵头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社会保障工作,下发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保障工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街道认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安监局牵头制定区级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由分管区长挂帅的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障组、治安维护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组,全方位多手段地保障全区人员民过上一个平安年。
1、由于烟花爆竹临时许可安全条件的提高,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单位在逐年减少,给居民购买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带来不便。
2、宣传氛围不够浓,特别是覆盖面大的媒体宣传不够。
今年虽有市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但宣传的比较晚。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来在县供销社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为xx县人民群众营造了欢乐、祥和、热烈的节日气氛,保障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在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于20xx年8月在原老杂品公司全面改制后成立的一个担负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业务专营公司,它是一个产权清晰,债权明确,管理科学的新型现代社会的供销集体企业。公司从改制后的供销人重组19人,自筹资金近140万元,本公司全县总设一个批发销售点,设零售服务网站400余个,形成了全县批零销售一体化,供销网络城乡化。20xx年我公司被评为全市内部安全先进保卫单位,省供销社先进企业。
烟花爆竹是供销社的一项传统业务。为了加强对其行业管理,我们以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为指导,在县供销社的监督管理下,今年初对全县400余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管理,全年实现销售额达68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上交税收34万余元,纯利润8万余元,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为了确保安全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经营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法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定期为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为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广开财源,为把安全经营管理抓实抓牢,公司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并同奖惩挂钩,今年共选派5名员工参加了省社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内部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18余种,有的张贴在墙上,去年公司召开安全会议18次,配合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到公司检查安全9次,县安监局还给我公司印发了安全资料及手册480多份,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新闻4条,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规范管理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我公司在今年初配合县安监局举办了3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业主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他们学到了不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增强了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他们表示“宁愿严管听骂声,不愿松驰听哭声”,形成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大家抓安全的氛围,公司始终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永恒的话题,始终坚信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生存的空间,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明天,一年来公司时刻绷紧安全这个弦,确保了一年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安全无事故,展视了企业良好形象,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严格向省社指定的省内企业进货。公司派员深入省内定点企业,同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商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要求他们从严控制商品质量,做到万无一失。针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格局的变化,该公司及时调整商品结构,选购质量可靠的烟花爆竹,对国家质量标准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尽管有较高的利润,做到坚持不订货不进货。为防止优劣混杂,要求厂方在每件商品上贴上防伪标签,外包装上贴上专用标签,并同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以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去年年底某厂家生产的爆竹,进入我县市场后,据反映有断挂、断火的现象,该公司将这批已经批发到各销售网点的所有的烟花爆竹近300余件予以全部收回,仅此一项,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公司虽然在经济上损失了,但维护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另外,今年继续向零售经营户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帮助指导零售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规定,同他们逐一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对批发的烟花爆竹品种、数量一一做好了登记记录。今年10月30日下午,在县公安局的监督下将今年以来收缴的各类烟花爆竹800余件,其中烟花500余件,爆竹300余件,放在xx镇xx山予以集中销毁,县广播电视台、xx报记者也跟踪报道了这一销毁过程。
公司现有3幢仓库座落有序,花园式的优雅环境,一条条安全警示标语,醒然在目,室内有为先进的通风设施,院内备有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布置的井井有条,库内烟花爆竹分品种按照安全规定摆放整齐,公司员工白天昼夜24小时不脱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和出库登记记录。
为了彻底改变公司烟花爆竹储存条件,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更加安全规范化,20xx年经县政府批准,县供销社筹资200余万元,选址xx县xx镇xx拟兴建占地面积12亩的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的建成是xx县商贸流通业的一件大事,也是xx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喜事,更是关系民生的要事,对于繁荣烟花爆竹市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使广大群众用上质量可靠的产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已进入筹建阶段,预计20xx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为严肃认真地搞好批发经营服务工作,全体员工天天上班,节假日没有休息过一天,公司领导带领职工以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的精神,从不乱花一分钱,一日三餐吃自己种的蔬菜,睡在公司简易的住房里,公司每个员工十分珍惜政府赋予归口烟花爆竹的好政策,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搞好服务,管好安全,为企业赢了良好的声誉。
在管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做好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特别是烟花爆竹配送环节上仍然是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措施,规范运输管理,确保安全。使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上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五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精神,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严的要求、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攻坚战。截至目前,开发区区域内基本实现了“零库存”、“零销售”、“零燃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和禁售禁燃禁放两手抓、两手硬,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积极排查,做好源头预防。区安监局联和多部门组织人员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各沿街商户开展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扩大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成果,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印制了《经济开发区关于划定全区域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明白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广泛深入地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讲清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成立的联合督导组,加大对全区禁燃禁放工作的检查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七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xx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开展了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烟花爆竹行业,我们紧扣相关规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了大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九
优秀作文推荐!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涡阳县牌坊学区中心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并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1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专题会,中心校校长燕保山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增强全体教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学校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等宣传阵地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师生、家长了解燃放烟花炮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级召开“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主题班会,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炮竹的危险性,从而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禁燃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并通过学生要求家长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学校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
在寒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确保无烟花炮竹燃放现象,如发现燃放,立刻制止,确保校园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入心入脑,为营造禁燃烟花炮竹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炮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家园更美丽,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针对我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有重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圈头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人员名单和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纸四书”制度。向村民发放《烟花爆竹“打非”明白纸》5000余张;户主向村委会签订《村民烟花爆竹“打非”承诺书》;村两委分包干部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烟花爆竹“打非”目标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向乡政府签订《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书》,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二是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排查工作制度。以片组为单位,每周对废弃厂房、院落、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严格执行安监局有关规定,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共组织检查组4个,组织排查130人次,未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乡有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均手续齐全,并通过县安监局验收。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了销售店主的法制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二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瑞丽江畔小区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保障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做出以下规定并进行公示:
一、xxx南北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规划路上不再设烟花燃放区,物业公司不再对规划路面上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请停在规划路上的机动车车主自行看护好您的爱车,出现任何事故,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违反小区禁放规定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相应赔偿。
在此,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祝广大业主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心想事成,阖家欢乐,财运亨通!
北京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1日。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凉州区人民*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店(公司)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婚丧嫁娶及节假日等活动,一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承办各类喜庆活动首先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机关报告。
五、本店(公司)及本人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四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打非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启动和部署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设专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准确了解和总结工作中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师市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合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工作阶段,明确时间,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将“打非”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3、健全“打非”工作责任体系。团安全科突出做好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摸排,及时了解和上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信息。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好牵头负责部门在本部门负责管辖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形成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局面。
5、对全团开展全面巡查。严格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逐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清楚掌握全团情况,并与其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集中取缔。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在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1、实施联合执法制度。“打非”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召开“打非”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道路运输办、工交建商科、安全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2、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让“打非”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进家庭和进学校,让全社会的人来参与、理解和支持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处罚,由此而造成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断完善举报制度,实行“打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打非”举报。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团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截止目前,我团累计集中巡查5次,出动巡查20余人次,停业整顿单位3家、无证烟花炮竹经营单位2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2起。
但我团“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进入冬季,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打非”任务更加艰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团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相关通知,利用春节期间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镇政府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严格防范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现象,确保不出现爆炸事故。
二、召开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打非责任制。
我镇政府与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签订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责任书,建立了派出所民警、镇干部包村、村委会干部包到自然村的包保责任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强大的“打非”的声势,我镇印发了打非法宣传明白纸,张贴到各家各户。同时各村还更新了信息员,及时为镇“打非”办提供相关信息。
四、深入开展“打非”大排查。
从2月2日至16日我镇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非法生产和销售情况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在排查做到严格认真,不走过场,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同时,开展了对全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消除了隐患,对不能规范经营的网点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
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镇目前无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现象,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六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跟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十九
春节期间,烟花竹集中大量燃放,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遏制我县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恶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乐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
具体做法:通过印发上千份宣传宣议书到各大商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媒体、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宣读;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二十
直管办:
为了做好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维护客户山庄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业主、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部根据《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领导的指导和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客户山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前全面做好整个小区的安全大检查。
在春节前我部与维修部、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设置的燃放点,发现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让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操作知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并制定了《客户山庄小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12点安全事项》同时向小区业主散发宣传资料600多份。
三、落实责任,精心策划“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部高度重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保安部经理、主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到位针对小区特点特制定了《客户山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置措施》《20xx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预案》《20xx年春节值班表》切实做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严格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燃放秩序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醒目的禁放和限放标识100多份。在各燃放点设置灾火器4具,并安排专人看守。对禁放区域我部除当班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外,经理及各主管出动使用两部摩托车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赶扑现场制指,维护小区内的燃放秩序。
因此,通过以上的努力,确保了客户山庄20xx年小区业主和来宾度过了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有新春佳节。
保安部。
20xx年2月15日。
烟花爆竹旺季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及《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根据x市x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区xx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和要求,结合我镇“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现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销售必须管安全”以及“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永安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相关科室、永安镇派出所、x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工作。
永安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永安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在“永安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重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广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禁燃区的禁放监管工作。
春节前后,镇党委书记邓永清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先后x次带队检查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分管领导张xx带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次,安办及其他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余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x处,现场整改x处,岁末年初开展检查期间暂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我镇充分运用横幅、短信、微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弃燃烟花爆竹,倡议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计发送宣传短信xxx余条、微信xxx余条、横幅x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弃燃”意识,过低碳环保生态年,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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