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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一
1、村级组织经费筹集情况。**乡地处**县北部,界于**、**、**诸县边陲,与岚下乡、埔上镇、**镇毗邻。全乡土地面积129.9平方公里,总人口10967人(其中:农业人口9964人),下辖10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57个村民小组,一个乡综合林场,一个国有林场。全乡有党员532人。2012年全乡村级组织总收入391.97万元。
2、村级组织经费支出情况。2012年,全乡村级总支出60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1)经营支出420.79万元;(2)管理支出101.3万元,包括办公费用33.7万元,村干部报酬13.8万元;(3)其他支出82.91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自筹困难。农业税减免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支出。但有限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目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随着支付标准的提高;各项专项工程配套资金的支出;计划生育、特困救助、债务利息、达标整治、支农费用等项开支,村级组织必须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而“一事一议”筹款,每人每年有数量限制,且要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很难实行。
2、村干部误工报酬不平衡。据调查,一是享受面大于转移支付范围。二是发放标准不一。三是误工报酬兑现难。村干部误工报酬打白条,高的欠款几万余元。
3、非生产性支出较大。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一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培训、考试、宣传资料、档案建立等要求高、费用大,加之四项手术的手术外费用,计划生育的各项开支较大。二是报刊征订摊派较多,有的村征订种类多达十几种。三是村级组织难以实行“零招待”。现在,虽然账面看不到招待费支出项目,但已经随使用目的进入项目费用支出,无法做到“零招待”。
4、债务困扰运转。一是收入来源少。大部分村几乎没有什么集体经济收入,即使租赁发包耕地等,往往10年的承包费,不到两年就用完了。二是政策不配套。专项建设工程项目一旦开工,配套资金不落实,集体经济再困难,借款搞建设,工程完成了,债务上升了。三是贴钱做工作。如抗旱提水、放水、卫生创建等,工作要做好,费用收不上来,村里要贴钱。五保户补助钱自己花,生病住院、房屋修缮村里贴钱。四是引导农民致富,支持协会启动,也得投入资金,不求回报。
5、村干部信心不足。从调查情况看,不少村干部一方面感到工作压力明显加重,既要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任务,又要为全体村民办好实事,即使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也感觉“如履薄冰”,经济实力较差的村更是感觉“苦不堪言”,缺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对策建议。
1、制定优化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村级组织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善村级办公条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研究出台债权清收办法,积极落实中央化解农村债务的政策,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和债权债务核定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农村债务。特别是政府性债务,应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化解计划,政府要将化解政府性债务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考核党政一把手,做村级债务化解的典范和榜样,促进全面完成村级化债工作。
3、减轻村组集体负担,完善配套政策。乡政府到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应尽量减轻村负担,高效率高质量地指导各村完成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工作经费。特别是党在农村重大政策的落实,比如各项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应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多方筹资解决难题。
4、充分利用优势,招商引资共谋发展,增收节支。根据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投资开发本地资源,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引资办企业,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缓解收支矛盾。积极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发展,争取扶助资金,发展老百姓受益的产业和项目,引导农民走产业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村级开支坚持公平、公正、量入为出原则,历行节约,不举新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确保干部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压缩管理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做到收支平衡,力争略有节余。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二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20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20xx年至20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20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20xx年至20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20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xx年至20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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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xx年至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xx年至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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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三、解决当前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对策。
(一)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
(二)建立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保障标准的落实工作。
(三)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四)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
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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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xx大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3000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
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20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四
按照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根据大兴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从加大投入和强化管理两方面来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水平。
一、加大投入。
1.预算予以优先保证。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科技强检”为重点,贯彻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秘书网网址:经费的要求。一是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政策性增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足额安排公用经费,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正常运转。一方面,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特别是政法机关超出一般单位一倍;另一方面,对交通费(车辆数×单车费用标准)的核定,打破了原有编制车辆的概念,采取了按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编制车辆的做法,五套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车辆编制(5人/辆)低于一般单位(10人/辆);三是足额安排公安加班工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清商补助等各种政策性补贴;四是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03年安排570万元,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
2.多方筹资力促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兴区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显得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一矛盾,努力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程度,我们在预算优先保证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满足行政政法机关的需要,主要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3年,计划贷款7600万元来建设法院两楼(办公楼和审判楼)和公安指挥中心,大力改善政法机关办公条件。
二、强化管理。
1.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局、市高院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大兴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诉讼费管理,确保人民法院正常的经费需要。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一是不断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主要是针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过“粗”,办公用房取暖费标准不一等情况,通过细化公用经费预算,规范办公用房面积及平衡不同供暖方式确定各部门办公用房取暖费来促进公用经费预算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不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第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以往年度由于预算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性不强,项目论证不充分,专项资金追加和调整频繁,预算编制和执行极不严肃。在编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计划时,我们要求各单位以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重点工作为根据;从财务、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上报。第二、加强专项资金执行中的监督。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转变业务科室以往“分钱”职能,将日常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以纠正部门随意改变支出用途和挪用专款等错误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第三,逐步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有力参考。
3.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
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突出支出预算改革的整体性,一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与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改革。今年我们将单位所有购置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所有在编车辆实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拨入使用单位,由国库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行政政法部门今年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达670万元,比去年实际执行增长2倍,预计节约资金60万元。二是借鉴市局和兄弟区县工资统发经验,开展工资统发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节约财政资金,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了解财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动态,注意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财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切入点,从政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财政工作。其次要加强业务素质的提高,熟知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凡是有财政资金运行的部门、单位,都要有财务制度规范约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行阳光理财,杜绝违规操作。
3.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会计人员记账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财政要加强对行政政法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大力推广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以使行政歧法单位财务人员彻底摆脱手工记账的原始工作方法;要加强行政政法单位会计账簿设置的管理,以便真实准确地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本文来自517878秘书网,体现会计核算的功能性。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动置于人大、审计、社会各界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促进民主理财,提高财政分配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定期商同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进行检查,加强事前调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监督管理,促进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一个良好的理财机制。对拨付数额较大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突破常规检查,佐以不定期不定项抽查,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坚持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引入科学的决策机制,进行科学的评估、评审,并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对通过的专项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分析,监督预算的执行,实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以便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五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颁布,紧接着《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苏发[2007]14号)和《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苏房改[2009]19号)文件相继下发。为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我街道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工作重点,大力展开我县住房保障情况调研工作。视察和调研的情况如下:
一、我街道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基本状况。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确定了基本的保障思路就是以发放购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公租房为辅,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多渠道、多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主要以实物配租形式予以保障;对无购房能力的困难家庭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对具有一定购房能力的家庭主要以供应购房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我街道开始开展这项工作,以张贴公告、下发文件等方式下发到9个社区进行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又扩大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范围,为此我们把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放宽。由享受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0元放宽到1600元以下。2014年内申请住房保障居民22户,保障廉租住房2套。截止去年底,完成了申请171户。
(三)是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做好与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衔接工作。
二、问题及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刚刚起步,保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我街道住房保障工作中,我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具体操作中能够结合本街道实情,积极探索住房保障的新思路、新模式,科学决策,周密安排,超前部署制定运作的步骤,尽力让住房保障惠民政策惠及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但在调研中发现我街道的住房保障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一)是公共财政支出严重缺位的问题。调整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以廉租住房为重点、购房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为辅助的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是住房保障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这就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而目前住房保障资金短缺,周转不开,将会影响着住房保障的下步发展。
(二)是在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一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我街道低收入家庭中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家庭底数要大力宣传尽快摸清,并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信息系统,要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的补贴、开发、分配等问题还要不断地完善操作标准;廉租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如何确定问题要尽快探索完成。
(三)是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对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及时予以兑现。让它们尽快成为发展住房保障工作的推动力。
(四)是住房保障机构队伍有待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新的行业、新的工作运行机制,需要高水平高技能专业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宣传,完成年度保障目标,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早日公示;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审批合格的保障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资料完整;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出台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住有所居”的基本奋斗目标,并且把住房的基本社会保障确立为“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所以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建议政府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要继续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调整出台更为实用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摸清底数、实行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稳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队伍,强化协调相关部门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保证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展。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六
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31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按照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于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区铁锋乡的边远农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谋发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缺的无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3000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
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20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匮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制度。
我市于xx年7月1日实施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随着“三提五统”被取消,这一制度名存实亡。解决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不能走回头路,不能恢复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七
1、村级组织经费筹集情况。**乡地处**县北部,界于**、**、**诸县边陲,与岚下乡、埔上镇、**镇毗邻。全乡土地面积9.9平方公里,总人口7人(其中:农业人口人),下辖个行政村,个自然村,个村民小组,一个乡综合林场,一个国有林场。全乡有党员2人。年全乡村级组织总收入1.万元。
2、村级组织经费支出情况。年,全乡村级总支出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1)经营支出0.万元;(2)管理支出1.3万元,包括办公费用.7万元,村干部报酬.8万元;(3)其他支出.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自筹困难。农业税减免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支出。但有限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目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随着支付标准的提高;各项专项工程配套资金的支出;计划生育、特困救助、债务利息、达标整治、支农费用等项开支,村级组织必须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而“一事一议”筹款,每人每年有数量限制,且要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很难实行。
2、村干部误工报酬不平衡。据调查,一是享受面大于转移支付范围。二是发放标准不一。三是误工报酬兑现难。村干部误工报酬打白条,高的欠款几万余元。
3、非生产性支出较大。较为集中的意见;一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培训、考试、宣传资料、档案建立等要求高、费用大,加之四项手术的手术外费用,计划生育的各项开支较大。二是报刊征订摊派较多,有的村征订种类多达十几种。三是村级组织难以实行“零招待”。现在,虽然账面看不到招待费支出项目,但已经随使用目的进入项目费用支出,无法做到“零招待”。
4、债务困扰运转。一是收入来源少。大部分村几乎没有什么集体经济收入,即使租赁发包耕地等,往往年的承包费,不到两年就用完了。二是政策不配套。专项建设工程项目一旦开工,配套资金不落实,集体经济再困难,借款搞建设,工程完成了,债务上升了。三是贴钱做工作。如抗旱提水、放水、创建等,工作要做好,费用收不上来,村里要贴钱。五保户补助钱自己花,生病住院、房屋修缮村里贴钱。四是引导农民致富,支持协会启动,也得投入资金,不求回报。
5(请你继续关注:)、村干部信心不足。从调查情况看,不少村干部一方面感到工作压力明显加重,既要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任务,又要为全体村民办好实事,即使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也感觉“如履薄冰”,经济实力较差的村更是感觉“苦不堪言”,缺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对策建议。
1、制定优化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村级组织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善村级办公条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研究出台债权清收办法,积极落实中央化解农村债务的政策,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和债权债务核定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农村债务。特别是政府性债务,应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化解计划,政府要将化解政府性债务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考核党政一把手,做村级债务化解的典范和榜样,促进全面完成村级化债工作。
3、减轻村组集体负担,完善配套政策。乡政府到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应尽量减轻村负担,高效率高质量地指导各村完成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工作经费。特别是党在农村重大政策的落实,比如各项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应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多方筹资解决难题。
4、充分利用优势,引资共谋发展,增收节支。根据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投资开发本地资源,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引资办企业,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缓解收支矛盾。积极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发展,争取扶助资金,发展老百姓受益的产业和项目,引导农民走产业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村级开支坚持公平、公正、量入为出原则,历行节约,不举新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确保干部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压缩管理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做到收支平衡,力争略有节余。
第二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调查与思考。
在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的社会背景下,如何保障村(居)集体组织基本运转,缓解村(居)组织财务困难,调动村(居)干部积极性,显得尤为迫切重要。为此,笔者近期对我县望直港镇个村(居)组织目前财务运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村(居)经济组织运转中存在问题。
1、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少,资产资源增值空间有限。由于该镇大部分村没有村办集体工业,村经济主要来自农田发包收入,村集体经济显得十分脆弱。少部分村虽有一些陈旧校舍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但收益极为有限。尤其是望直港镇西片几个村,几乎没有集体有收益的资源,主要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来发放村干部部分工资,依靠争取土地复垦资金来维持日常工作运转,部分村虽争取了土地复垦项目,但还存在着土地项目资金存在层层扒皮现象,最后真正到村到项目资金所剩无几。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较突出。
2、公益项目要求配套多,村级负担难解决。由于村级组织承担农村许多公益项目建设与管理职责,村部改造、道路、桥梁、泵站、河沟渠道、环境保洁、秸秆禁烧、路灯绿化、项目维护等均需要各村自筹资金予以配套。目前农户基本没有出义务工,村集体公益项目只得花钱雇杂工,因农村青壮劳力长期在外打工,村里所雇老年杂工有出工不出力、工日单价偏高现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一直由村承担,虽有上级专项补贴,但仍需由村级三项资金安排,受资金预算约束,农村五保人数受县镇人头指标控制,应享受而未享受五保户待遇人员只能由镇村纳入农村低保给予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村贪大求全,不顾财力实际举债建设,加重了村经济负担,给农村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3、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陈欠两项往来清收难。目前乡镇农经部门注重农村“三资”管理,对村级财务进行“双代管”,村级财务能定期公开,但由于现行农村财务核算制度与当前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核算内容不衔接,会计核算科目口径不统一,许多项目支出列在“其他支出”或“公益金”、“公积金”科目名下(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民看不懂、有意见;有的村项目资金核算不规范,招投标手续不全,预决算资料不全,长期不结账,自制白条单据较多,有白条抵库现象;部分村主办会计变动频繁、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很少,代理会计和村级主办会计的素质尚有待提升。农户陈欠两项往来资金占用过大,村干部人手少,清收难度较大,主要集中在:部分欠款农户长期外出打工,承包土地委托代种,承包上交户主村难落实;由于部分因病困难户、因宅基地旱方地历史矛盾难以解决户、刁难拖赖户等因素影响了村级往来清收进度。
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级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笔者认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拓展集体增收空间,不断化解债务。一是各村(居)组织应依靠本村(居)的土地资源、人脉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找项目,立足实际谋发展。村(居)组织可以土地、厂房及其他资源入股的方式,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易管理的项目,提高自身增收造血功能。二是各级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上、信息上、项目上予以扶持;继续加大扶贫村建厂房帮扶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有稳定的经营租金收入。三是采取多项举措,化解村级债务。建立村(居)债务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村(居)现有债务,通过清欠消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划转抵债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村(居)债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锦涛总书记“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按
照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于月日至日深入xx区铁锋乡的边远农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谋发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缺的无奈和迫切需要。
自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匮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制度。我市于年7月1日实施的《。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万元,其中:增值税3万元,营业税6万元,企业所得税8万元,个人所得税6万元,房产税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万元,专项收入2万元,罚没收入6万元,行政性收入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万元,上解支出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万元,其中:1、工资性支出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9万元。4、离休干部医药费9万元。5、上级专项配套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万元。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万元的4.8,缺口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人,教育人员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个,实有人数8人(其中离退休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0元/车。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同比增长.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5,同比增长.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6,同比增长,高于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从年至年的情况看,特别是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年至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公用经费平均增长;***公用经费平均增长;***公用经费平均增长;***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年至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万元。
2、***累计欠款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年末共欠外债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1万元。
5、***截止到年末累计欠款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万元。其余欠款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乡累计欠款万元,其中人员工资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万元。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来源于网,欢迎阅读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7kh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年至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万元。
2、***累计欠款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年末共欠外债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1万元。
5、***截止到年末累计欠款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万元。其余欠款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乡累计欠款万元,其中人员工资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万元。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就要跟到哪里。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1是年各月财政陆续拨付业务经费.万元,同年月县财政拨付业务经费.万元,全年累计拨付业务经费万元;2是办案业务经费万元全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及其他司法支出;3是县财政及时下达了转移支付资金,对业务经费不存在挤占挪用现象;4是做到了专款专用,发挥了基层司法业务的发展空间,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效益。
三,对管理使用办案业务经费及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使用。因为基层司法所肩负人民调解、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其他基层司法行政等工作任务,而这些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经费,财政拨付的日常人头经费早已满足不了上述工作的多头开展需要。2,我县司法局所辖个乡(镇)司法所,年上级配备了辆摩托车,但燃油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因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工资由局机关发放,行政编制隶属局机关,人员管理既属局机关管理领导同时又归属乡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司法所试行的是双重领导机制,但其业务经费乡政府一分不管,局机关只能从日常人头经费里挤出点经费补充司法所为业务开支所需的必要费用,但摩托车的燃油费始终得不到解决的办法,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业务拓展的空间。
3,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办案业务经费应得到补充;其次,人民调解工作虽然“一案一补”得到县财政的支持已纳入部门预算,但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运转经费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建议进一步加强;最后,安置帮教工作亦应得到财力的支持,建议上级部门予以考虑。
4,普法宣传工作在基层开展力度因财力达不到当地总人口数的人均0.3元-0.5元的标准而使普法宣传在广大农村的普及力度受到限制。建议再加强普法经费的拨付力度。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八
本文目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陈昌智副委员长带领下,从6月上旬到7月下旬,先后对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四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专题调研小组先后听取四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到20个市、14个县与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深入城区、林区、垦区、矿区和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实地考察,探访廉租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住户,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四省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时,专题调研小组还委托安徽、江西、山东、河南、云南等5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提交了。
现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xx年,国务院制订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xx年第4季度,国务院决定在新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75亿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2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3月,总理在政府。
工作报告。
中明确提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在xx年预算安排的中央重大公共投资中,有493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了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确定在xx年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3万户;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改造;帮助80万个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继续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决心大、信心足、力度强,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山西省委、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作为“五大惠民工程”之一,纳入构建和谐山西的指标考核体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廉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作为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摆上重要日程。甘肃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今后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在三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组织,大力推进。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山西省确定了“”期间全省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黑龙江省提出,用5—8年的时间,完成煤矿城市、非煤城市、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任务,涉及城市居民200万户,农村居民160万户。甘肃省提出,xx年至xx年,基本解决全省2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农村居民200万户。河北省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加强城市、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和低收入居民廉租住房建设。四省的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都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省与市、市与县区政府都层层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
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形成了“省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
规章制度。
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勇于探索,注重创新。各地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的经验。山西省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廉租住房建设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城市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一并纳入城市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太原市依托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工程效益和建设效率,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性。黑龙江省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优惠、保障优先”作为解决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方针。哈尔滨、齐齐哈尔市等中心城市发挥区位优势,采取土地置换和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区提出把棚户区的改造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垦区将棚户区改造与有效复垦土地、扩大耕地面积结合起来;有些城市把棚户区改造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有些地方还探索对廉租住房实行政府与居民共有产权的模式,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向有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低价出售部分产权,缓解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满足部分群众拥有住房产权的愿望;有些地方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也有一些地方将城区内廉租住房的底层作为商业铺面出租或出售,筹措资金弥补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四)注重民生,讲求实效。河北省对农村危房改造,提出了能维修的不要迁建,必须拆建的合理控制建设标准的要求,计划从xx年至xx年,完成16.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三年总投资32.8亿元,每户需改造资金2万元左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棚户区改造采取先建后拆的办法,有效地维护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危旧房改造,今年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改造240户危旧房,每户建筑面积45平方米,造价2.6万元左右,农民每户自筹资金不到1万元。河北省石家庄市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困难,今年从社会上租赁3500套住房为低收入困难居民提供廉租房,使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中央政策带来的实惠,也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五)狠抓落实,初见成效。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总各地上报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去年4季度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57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下达548亿元。全国已开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26万套,完成投资400亿元,全国新增租赁补贴户数154万户;煤矿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0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5.7万户,农垦危旧房改造已开工16.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49.4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已开工7.5万户。其中,山西省的廉租住房、城市、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投资195亿元;黑龙江省“四棚一草一租”工程,已完成投资428亿元;甘肃省廉租住房建设,已完成投资12亿元;河北省廉租住房建设,已完成投资15.2亿元。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做到得民心、顺民意,不仅要有良好的愿望和坚强的决心,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专题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需要深入研究解决。
(一)规划不够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准确掌握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情况,实事求是地制订好建设规划。从调研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有些地方没有开展住房普查,仅依靠抽样调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总数的一定比例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准确反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或者急于改变城乡面貌,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任务过重。有的城市向上级申报的廉租房建设规划,大大超过了应保障对象的户数;有的县上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就达10亿多元。按照国家要求,地方申报中央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时,应该在配套资金、征用土地和前期准备等方面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但我们了解到有不少地方的项目配套资金、征用土地等,至今还没有全部落实。
(二)摊子铺得过大。有的城市提出xx—xx年新建廉租住房16万套,占全市居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今年新建廉租房规划就占全省规划的72%;有的林区城市提出改造棚户区住房约占该市城市居民户数的55%;有的农业垦区提出改造棚户区户数约占居民户数的60%。有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形成了平房改楼房、旧房改新房,拆迁建设任务很重。有的市县政府将省里确定5年完成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缩减在3年完成,要求更为紧迫。有的省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约占全省农村户数的45%。
(三)资金配套困难。今年以来,由于经济增速减缓和结构性减税的影响,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普遍较低,完成今年预算存在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压力很大。有的省今年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约需资金80多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2.93亿元已全部到位,而地方需配套的67亿元,市县政府反映难以落实。有不少市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有的省xx年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全部落实配套资金。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按4000—5000元补助,还不足改造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
(四)保障标准偏高。国家要求,当前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点,是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有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标准达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有的城市将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收入一万元左右,扩大了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有的地方为推进农村旧房改造,对富裕农户也给予了资金补助,有些农户改造后的住房面积很大,用于出租。
(五)模式比较单一。有些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基本上是成片拆平房盖楼房。有些居民原有的平房面积较大,改造成楼房后,每户只无偿置换50平方米,扩大面积需自费购买,群众有意见。有的城市反映,不少居民不愿搬迁。有的林区提出将职工集中异地搬迁盖楼房,有些垦区农场集中盖职工楼,给职工今后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群众由平房搬进楼房后,水、电、气、暖等生活费用都将大幅增加,有些居民承担不起。有些高寒地区施工期短,居民原有住房拆除后,新房建不起来、搬不进去,将给群众生活带来困难。
三、出现困难和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的时间不长,各地都在探索、积累经验,出现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是:
(一)有些地方对中央的精神把握得不够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是中央的重大决策,有利于拉动经济,改善民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落实好中央的决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从调研情况看,我们感到各地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积极性很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视为“千载难逢的机遇”,希望在中央的帮助下多进行一些建设。但有些地方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改善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条件上,而是全面推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和农村房屋建设,编制的规划过大,增加了落实的难度;不少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大量依靠银行贷款,或拖欠工程款,将会增加政府的信用风险,影响今后的可持续发展;还有的地方希望靠政府的补助“拉动”农民几倍甚至十几倍的住房消费,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会影响农民今后的生产和生活;有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过多考虑亮化城市,美化乡村,改善城乡面貌。
我们认为,实现“住有所居”是党的xx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的目标,是政府一项长期任务。实现这个目标,应该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建设规模和标准应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建设规模不能太大,标准不能太高,要求不能太急、太快。
(二)有些地方对政府及其部门间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得不够好。中央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补助部分建设资金。而有些省级政府的责任不够落实,把投资和建设的责任过多放在了市县政府身上,省里安排资金补助很少。有些市县政府认为,开展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中央的决策,规划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批,投资应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基层政府承担不了主要责任。由于各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得不够清楚,影响了中央决策的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土地、环保、税收、金融等多个部门。有些地方在资金筹措、前期准备等方面的部门责任落实得不够好,影响工作效率和建设进度。
(三)地方财力与承担的责任不够匹配。从住房保障情况看,越是经济财政发展水平低的地方,城乡居民的收入越低,住房条件越差,政府保障任务越重,承担的资金越多,落实的困难就越大。这次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廉租房建设,分别按每平方米300元、400元补助,而实际造价约1200元—1500元,有的还要更高。中央补助还不足实际造价的30%,地方需配套70%以上,不少地方落实困难。有的地方为多争取中央的补助资金,不顾实际可能多报项目,先把中央补贴资金拿到手,造成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
四、落实好中央决策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工作目标,优先把最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解决好。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除重点改善城市特困群体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外,还应把其他工矿的棚户区改造逐步纳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要正确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住房保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由政府为保障对象无偿提供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不能理解为拆旧翻新盖高楼,农村危房改造也不能理解为农村大规模新房屋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建设规划。政府有能力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应集中财力,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没有能力的地方,应保证租赁补贴发放,或者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维护、修缮、利用现有旧房,改善困难居民的住房条件,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
(二)量力而行,科学编制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工作全局之中,统一谋划,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编制建设规划,在今后每年的预算中都适当作出安排。要充分考虑当地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建设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不能贪多求快,盲目拆迁铺摊子,也不能边规划、边筹资、边拆迁、边建设。利用银行贷款,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考虑财政偿还能力,不能只顾眼前,给今后发展留下沉重包袱。
保护土地资源,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住房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耕地,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特别是农村住房的异地拆迁改造,既要做好搬迁农户的安置,又要控制随意扩大宅基地,防止大量占用耕地。
(三)尊重民意,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意,科学决策,不能以政府意志替代群众意愿。对于矿区、林区和垦区的棚户区改造,不仅要考虑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还要考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和迁入楼房后带来的新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多的,不宜强行推行。各项工作都要做深做细,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际利益。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就地建设与异地建设的关系,能就地拆建的不要异地拆建,确需异地拆建的,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等具备开工条件时再拆迁,切忌盲目大量拆迁。要特别注意安排好拆迁居民的过冬生活。要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宜楼则楼,宜平则平”,不能简单推行一个建设模式,更不能一律要求“拆平盖楼”。对于农村的危房改造,要防止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对于保障性住房分配,要坚持公开、公正,完善审核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采取居民公示、跟踪调查、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确保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对迁入新居的保障对象,要帮助他们解决新出现的种种困难。
(四)落实责任,努力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职责,明确省级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市县政府的具体责任。特别是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资金统筹的责任,合理确定地方政府间资金配套比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资金筹措、开工准备、施工招标、质量监管等方面,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努力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地方统筹使用中央下拨的投资补助和租房补助资金,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
(五)完善政策,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建议,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应该实行出租与出售结合的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多数地方反映,目前中央对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太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希望中央提高补贴标准,减轻地方政府负担。一些地方提出,基本住房保障应调动政府和社会两个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政府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应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反映,目前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实行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的办法,由于一些特困农户没有自筹能力,筹措资金难以落实,建议国家提高补助标准,完善相关政策,真正解决好困难农户的危房改造问题。对于地方政府的这些建议,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六)建章立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住房保障与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保障一样,都是我国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制度、政策等还不够完善,地方同志希望国务院尽快制定住房保障的行政法规,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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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x年底开工,x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xx年、xx年、xx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x年8月开工,xx年竣工。xx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xx年11月开工,xx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xx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x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x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x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xx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x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xx—棚户区改造规划》、《县xx—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x年—xx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x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合同。
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xx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xx—2018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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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安排,今年9月上旬,由分管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市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赴定边、靖边、绥德、米脂和榆阳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今年8月份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榆办〔xx〕142号),研究制定了《xx市住房保障“”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榆政办发〔xx〕87号),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各县区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积极主动。xx区早在xx年就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经济适用房三期和廉租住房一期,总建筑面积达75.98万平方米,走在了全市十二县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xx县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好。xx县、xx县针对地域实际,努力克服土地资源供应紧缺的困难,以新时期“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拓展城市空间,拉大城市骨架,新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
(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各县区都能结合自己的实际,及时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xx县制定了xx-x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将达到630多亩;xx区计划投资13.2亿元建设第二期廉租房项目和第四期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解决6300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xx县今年9月份分三期开工建设占地316亩41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xx年建成后可解决3600多户1.2万多人的住房困难问题;xx县计划从xx年起每年新建廉租房100套,逐步开展限价房建设工作;xx县在土地资源短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提出xx年—xx年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的具体任务,逐步解决各类人群的住房需求。同时,各县区还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成立了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xx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
(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各县区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xx区在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售后管理中严把“六关”,即:“房价审查关、预售报名关、购房优先关、审核核准关、公开选房购房关、售后复查关”,切实加强和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确保了公平与公正。xx县今年上半年着手实施限价商品房建设,在购地户手中签订协议征地400多亩,建设住宅楼40万平方米,其中14万平方米用于和购地户用房换地,剩余部分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作为限价房,按政策公开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可解决xx多户家庭住房问题。xx县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本县实际,积极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的管理模式。
(四)注重实效,全力推进。各县区都能按照市上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体系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扩大。据统计,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301.85亩,计划投资总额46.58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1954亩,计划投资40.2亿元;廉租住房建设用地347.85亩,投资6.38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02万平方米、9765套,解决住房困难家庭9765户、2.93万人;建成廉租住房面积7.5万平方米、1500套,现已解决困难家庭859户。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781.6亩,计划投资总额13亿元。计划到xx年,保障性住房面积占到全市各类住房总面积的18.3%。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对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投资1.35亿元,涉及项目24个。按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对12063户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由于发展理念上的差异,加之受地方财力、土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因素限制,各县区之间存在着建设规模、项目推进、工程进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不平衡。有的县区廉租房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得到落实;有的县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尚未正式启动;有的县区因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欠账多,影响了全市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市仅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而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则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各县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各县区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市南北区域经济的失衡,xx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的土地储备几乎没有或储备很少。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县区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就是北部县区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中、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没有形成一种“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渠道。有不少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
(四)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不足。部分县区政府很难做到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手头可以调剂的存量建设用地不足,可以由政府直接划拨的建设用地不多,用于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有限。同时,我市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新增用地申报指标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加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用地量逐年增加,每年省上下达我市的指标为1.5万亩,而我市年用地量平均4万亩左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不同程度影响到城市新增用地储备工作,继而影响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县区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
此外,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以及建房面积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在《xx市住房保障“”规划及xx—xx年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2.4万户城市低收入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户应保尽保。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榆林建设的战略决策。目前,全市廉租房建设普遍有了进展,经济适用房建设在有些县还没有起步。因此,各级政府应切实统一思想,走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影响商品房市场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误区,从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民生民计的实际出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使命感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起我市基本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统筹协调发展,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建议政府在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实施。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过程中,可借鉴外省市特别是xx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安排用地,实行无差别的“混建”模式,使保障性住房应与商业楼盘布局在一起,由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相互通融,共享配套和服务,方便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就业、就医和子女入学,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边缘区域。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好项目资金。各县区也要足额配套,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使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应切实调动政府和社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要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比例,保证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应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我省xx市和这次考察调研的xx市、xx市今年入选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28个试点城市行列,我市也应主动出击,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向上级争取列入试点城市。各级政府应在减免规费等方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借鉴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同时,各县区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好用活中省市专项资金,积极开展配售与产权出让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用配售与出让产权的收入,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四)严格土地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县区要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全面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xx〕11号)精神,确保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占到各县区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未能按时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县区,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政府划拨;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牢固树立集约用地理念,严格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五)创新工作理念,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今年6月,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这是深化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目前我市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缓解,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再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来榆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需求尤为迫切。根据我们调研,因榆林房价的坚挺上涨,市县城区中等收入家庭对户型在80—120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予以热切的期待。借鉴xx市先进经验,实现公共租赁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体化建设的好处在于:一方面,不再单独新建廉租房,廉租房居民与公租房居民同住同一小区、同一品质的房屋,只是租金有所区别,且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补贴政策,廉租房租金应控制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一定比例。另一方面,公租房可有条件地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承租者可通过成本价购买,转换成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不再缴纳租金。购买者如果需要转让,只能以购房价加利息由政府回购,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流转使用。因此,我市应尽快启动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通过这种租金不高、又可以长期稳定租住的公租房,即可以推迟“夹心层”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购房时间,又对避免产生灰色交易、缓解城市化带来的住房供需矛盾、有效稳定房价等难题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考核。要进一步落实市、县区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在资金筹措、开工准备、施工招标、质量监管等方面,落实部门和施工单位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不折不扣完成中省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统筹使用中、省、市下拨的投资补助和租房补助资金,督促县区政府落实责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要严格工作职责,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保障房“一保到底”,确保群众真正得以安居。要将住房保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列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七)完善政策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一些县区政府认为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可以实行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并举”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对这一现象我们要正确看待,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在不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同时,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落实配建政策,做好商品房配建廉租保障住房等工作,普通商品住房中要配建不低于5%的廉租保障住房,必须在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对没有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且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手续。
(八)积极探索经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公平公正实施、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应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服务。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兄弟地市机构设置的做法,应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住房保障中心,核定机构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建设高效有力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中心。二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应对实物配租形式进行改进,可依据不同的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对低保户划分等次,按类别缴纳不同比例的住房保证金,强化约束管理,确保“易进易出”。三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应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完善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四要加快建立两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市级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多部门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办三级联动的信息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其建设、管理费用可由同级财政专项解决。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按照中省的有关要求,上下一心,扎实推进,创新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附:
为了学习外省市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协环资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赴乌鲁木齐、成都、重庆等地市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工作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将此项工作放在民生工程优先发展的位置,并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来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亲自挂帅,亲自督查,主动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能结合当地实际,大魄力超前谋划,科学实施,大力推进。xx市今年提出将用3年时间建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解决50万户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在未来xx年,由政府投资和提供相关优惠及配套政策,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解决200多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xx市计划在xx—xx年总投资约91.5亿元,提供超过5.64万套保障性住房。乌鲁木齐今年在8个片区建设8000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6000套、经济适用房xx套。
(二)规划先行,布局合理。各地都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融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并编制专门规划,布局合理、均衡。规划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附近大都有学校、医院、购物商业区和文体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场所。大都参照中高档商业楼盘规格设计,建成中端以上配套齐备的现代居住小区,与当地中高档商业楼盘有机相容,共享社区环境和专业物业公司管理与服务。考虑到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在小区大都设置了地下停车位。系统化的设计考虑,使小区形成布局科学、配套完善、环境优美,有地域特色的人口聚集区,做到建设风格特色化,住宅塔楼多样化,户型设计标准化,公共绿地人性化,生活设施配套化,充分满足“宜居”要求。进而弥合了社会分层而形成的裂痕,消除了收入差距的心理障碍,使居民身心都能全面健康发展。
(三)理念先进,管理规范。各地都能树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保障住房调控理念,努力建立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使住房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他们认为,经济适用房一定期限后可以上市转让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保障性住房应突出公共产品属性,承租人所居住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在进行转让或抵押处置时,其回购的主体只能是地方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用以在转让给新的低收入群体,从而避免因利益输送带来的灰色交易问题。同时,最大限度降低造价和租金。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享有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优惠政策。房屋租金主要考虑贷款利息、房屋维修管理费用、空置耗损三部分因素,原则上不超过同等品质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真正体现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属性。特别是xx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公租房打破了城乡、内外差别和户籍限制,涵盖了过去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实现了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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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依托人民群众,科学规划选址。
(二)加大审核力度,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九
农村社会保障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党的报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让所有农民都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改革发展成果能够惠及农民,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平衡器”和“稳定器”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后顾之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起开展,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1999年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经过十六年的积极探索,已建立了市、镇(街)、村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了一支专(兼)职农保工作队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率100%,积累基金6896万元,现有36899人领取养老金,最高领取金额1115元/月,最低领取金额2元/月。全市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9785亩,涉及鲁城、陵城、时庄等8个乡镇(街道),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征用土地面积10368亩,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乡镇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准征用土地面积9417亩。采煤塌陷地22020亩,涉及2个乡镇,16个村。调查显示,全市失地农民中,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上人口占失地农民总数21%,远远高于全市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没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勉强维持生活,养老没有保障。我市现有乡镇企业217户,共有职工10200人。但由于乡镇企业主大多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位,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和缴纳保险的有31户,涉及参保人员1745人。
2、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作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形成了筹资、取消转诊、就诊报销一卡通、无线上网报销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计报销补偿农民合作医疗费1965.12万元,受益人口43.65万人次,参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xx年,我市共审批农村低保对象4381户、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补助42元,月均发放农村低保金51.3万元,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将达到615.6万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发放低保金366.4万元。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一户一存折,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盖面、保障标准、保障资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员增加2140户、6534人,月人均补助增加27元,年发放低保金增加482.6万元。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未能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资金投入不足,推动力度不大。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积极性,有畏难情绪,有的认为要办的大事急事很多,没有时间、精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经济实力再去解决;还有一种是将适当的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去向农民收取费用不合时宜。从保障对象农民来看,也存在种种模糊的认识。有的担心国家政策多变,对参保后是否能拿到养老金心存疑虑;有的甚至认为缴纳保费是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存在抵触情绪。反映在农村合作医疗上,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信心不足,认为合作医疗统筹力度太小,解决不了看病的大问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饱,健康投入意识差;还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存在投机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参加合作医疗的钱互助给他人,自己吃亏了,不愿参加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合作医疗的参加率。
(二)进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困难较大。按照现行参保办法,农民20岁开始参保,若60岁时要领取300元养老金,必须每年缴纳1020元,连续缴纳40年。虽然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0元,具备了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很多农民收入在平均数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后,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岁以上的群体参保困难更大,他们的子女教育开支较大,而他们参保缴费时间短,缴费标准高,成为参保的弱势群体。市、乡两级财政每年给每个参保农民的补贴较少,大部分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补助能力有限。调查发现,许多农民认为,由于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较少,目前的缴费机制基本等同于“自己吃自己”,还不如自己存银行,参保积极性不高。此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统筹基金,缺乏社会保险资金的共济。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号文件对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规定,但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在我市财政相对困难,大多数乡村经济基础薄弱,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意识的情况下,保障资金筹集很难落实到位。三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经济实力差。目前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困难较大。乡镇企业有着灵活机制,企业职工有活就上班,没活就回家种地。哪家企业效益好,工资高,职工就往哪流动,增加了保险的管理成本,也给乡镇企业职工参保带来了较大困难。
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由于筹资额度仍较低,加之我市经济增幅不快,农民收入增幅趋缓,而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不断增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由于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还没很好地建立起来,救助基金没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基金数量少,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彻底得到解决。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贫困乡镇,农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维持养家糊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则靠东借西凑,变卖粮食或牲畜来支付医药费,以致债台高筑。“一人得病,全家返贫”。调研中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不怕贫穷,只怕生病,穷可以致富,病特别是大病,足以倾家荡产。”乡镇合作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理顺,工作人员从卫生院临时抽调,无编制和预算经费,难以保证长期运转。
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进来容易出去难”问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已两次提高救助标准,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产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进来了就不想出去,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加上审批过程中对低保户家庭经常性收入核准难,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难,导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实际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对象。二是低保工作机构不健全。乡镇无低保工作机构,由民政办兼职,村(居)委会则由村(居)会计兼职,农村低保面广、量大、要求高,又无专职人员,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动,规范化程度不高。三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机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救助费用报销,目前实行的都是先垫再报的制度,即先由个人把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再由个人向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申报,核实后补给个人。但部分困难家庭对垫资部分显得力不从心,影响医治效果,迫切要求个人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把报销部分直接扣除。农村社会福利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进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制。
(三)资金压力过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大块,分别是农民个人、财政补助和村级集体资金的支持。从农民这个群体看,除困难户外,大多数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投入到自己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村级集体资金的压力,如果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发挥导向作用,则势必影响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影响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
(四)管理体制不理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医疗保障主要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年人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乡村也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如人武部、计生委、组织部、教育局、残联和慈善总会等,对义务兵、独生子女户、村组干部、残疾人、特困户的社会保障都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条线分割;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也对部分农民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府和农民虽然不断增加合作医疗投入,医疗费用却越涨越高,农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显得越来越紧迫。同时,保险资金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内、省内涉及保险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强化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保证其健康顺利发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由劳动保障、卫生、民政、财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和资金征收、管理、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部门、各条线优势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把任务逐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教育。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保障意识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农民参与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实行试点先行和典型引路。针对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近期可先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福利特别是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试点。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新途径、新方法,树好典型,建好样板。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积极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探索和实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低起点,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整,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鼓励农民参保。二是认真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纳入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凡已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乡镇(街道)将被征收土地后留有的土地用于兴办集体经济的,可将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已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尚未就业的,可引导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省政府115号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应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妥善解决其就业和保障问题。个人有能力全额承担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缴费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可引导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且无工作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四是调整现行城乡养老保险政策。采取有力措施,要求农村各类企业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尤其是已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缴纳用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为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经济活力,可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低水平纳入,逐步规范,增强企业的参保缴费意识,强化企业的缴费责任。五是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规定60周岁以上的无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归集体,每月给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资金由市、乡财政筹集,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深化合作医疗,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健康。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出台可操作性的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明确市县(市)及乡镇对卫生事业的具体财政补助标准或最低标准,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将乡镇卫生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在坚持做好大病统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普及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受益面。充分考虑资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门诊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封顶线,增强普及型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三是认真解决费用报销和资金筹集等环节中的问题。抓紧实行实时报销办法,使参保群众在与医疗机构结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可报销费用直接扣除,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群众。针对筹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因地制宜改进缴费办法,可在坚持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农民签订数年期的合同或协议,实行与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经费类似的扣缴、缴费卡代缴等方式,方便居民缴费。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深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引入社会化管理机制,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业务管理和保险金发放,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解决更宏观层面的问题,也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科学管理,杜绝了医保问题上的腐败行为,这一做法可以借鉴。
(四)坚持分类实施,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标准有别的原则。根据困难群众致贫、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实施分层分类救助。救助范围要逐渐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拓展,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斜坡效应”,改变过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体的“高台效应”。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下的困难家庭,要确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应的各项帮扶优惠政策;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就医、就业、就学、住房、法律等方面给予援助;对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困难家庭,应在医疗、法律方面给予救助和援助。对因家庭人员长期患病造成医药费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经济收入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政府也将其列入救助范围,重点给予医疗救助。二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及时给予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对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保障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对新申报低保户家庭必须实行公示,对无法确定其真实情况的,一种方法是推行村干部、邻居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存款等进行查证核实。要坚持救助和扶本相统一,在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的同时,挖掘他们的潜力,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也可对有劳动力的家庭实行限期救助,即根据劳动力的年龄、身体状况,确定最长救助期限,超过期限的,实施减免,以切实解决好“养懒汉”现象。三是完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农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改善文化、娱乐、健身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可适当安排生产生活用地,让尚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给予必要的报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满足集中供养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低收费寄养活动,逐步实现以院养院,使其成为农村养老的重要场所和福利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对高龄农民,分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四是加大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市财政对我市的.补助比例,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县市,需要省、市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缓解我市低保资金缺口大的现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保障机构的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学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实施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层次。一方面,要明确整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重点对近五年的工作任务作出规划,提出目标。另一方面,要根据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实施办法,努力形成配套联动的政策体系。二是健全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建立健全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三是强化监督。严格监督和检查,实行业务公开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资金安全,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现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四是重视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网络的覆盖面,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十
我县共有企业391家,已建工会组织239家,建立女职工组织42家,专职女工主任2人,能享受同级副主席待遇的0人,女职工参加建功立业工程458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3.9%,参与素质提升工程4770人,占女职工总数的66.5%。
五年来,xx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上级工会组织和市总女工委的重视和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突出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和提升女职工素质工程,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增强女职工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构建和谐xx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县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建功立业活动的指导,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各级女职工组织将建功立业系列活动融入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活动和“工人先锋号”活动中,以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为载体,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电业、网通、烟草、书店等女职工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企业生产重点和项目广泛开展爱岗敬业、岗位立功、岗位奉献和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竞赛活动,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我为企业献计献策”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550条,被采纳210条,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女职工组织创新发展,激励广大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和女职工为实现“以工兴县”战略目标建功立业,县总工会授予电业局工会、烟草局工会等35个单位“全县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称号,授予魏xx、xxx等35名同志“全县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授予,xxx、xxx等100名同志“全县先进女职工”称号。
(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取得新成效。
为提高女职工技术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县工会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对女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并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省、市工会开展的劳动竞赛,并取得好成绩。在广大女职工中产生了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强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各级层女职工组织以开展“创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和技术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教育、卫生、公路等女职工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在竞赛内容上,凡是适合女职工的工种均纳入竞赛的范围;在竞赛形式上,将系列竞赛与单项竞赛、长项竞赛与阶段性竞赛结合起来,开展灵活多样的职工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岗位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中县教委女职工组织配合行政举办优质课公开赛320场(次),参与女职工1000多人(次)。根据统计:全县90%以上的企业开展了“创争”活动和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职工参与面达95%以上,其中女职工参赛比例超过40%。极大地提高了女职工的技能素质。
育、专业知识、技术等级等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其中就有300多名女职工参加了培训,有80多名女职工获得了大专以上学历,100多名女职工在技术上提高了一个等级,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激发了广大女职工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参与企业技术进步的创造热情,有效地提高了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三)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当作工作重点来抓。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县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业中铺开并取得显著成效。烟草局、公路局、电业局等国有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会主席配备齐全的7个乡(镇)签订了区域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涵盖企业50多家。成为女职工组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载体,促进了国家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了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二是大力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工作,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想方设法,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广大女职工的共识,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参加普查,有效地防预了女职工妇科大病的发生,提高了女职工身体素质。目前,全县90%的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形成了每年一查或两年必查的贯例。三是切实开展困难帮扶工作。各级层女职工组织把帮扶困难女职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困难女职工纳入工会帮扶重点,建立健全困难女职工档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困难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以建档困难女职工子女为资助对象的原则,努力解决困难女职工子女入学问题。四是努力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大依法维护的力度。全县女职工“四期保护”基本得到落实,女职工休息、休假及生育待遇方面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妇科病普查工作坚持制度化经常化,大多数企业女职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四)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有效方法。通过扎实工作,不断增强了凝聚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女职工服务意识不断强化;重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信息宣传等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不少企业开展了达标升级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推进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和作用的发挥。女职工干部理论水平有新提高。针对工会女职工工作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女职工工作理论的研究。各级女职工组织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理论研讨和征文活动,以理论创新推进工作创新,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女职工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改制企业工会,本着原有女职工阵地不能丢,组织不能撤的原则,坚持女职工组织与改制企业工会同步建立,女职工干部配备一步到位。大多数企业工会十分注重对女职工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读书、自学等形式,组织、督促广大女职工干部以学科学、学理论、学法律,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新时期女工工作的需要。
的结果;是各级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女职工支持、信赖、积极参与的结果。
在总结女职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女职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发展不平衡;组织、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女职工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对女职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女工干部文化程度较底,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以党的17大精神统领全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素质提升工程为重点,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以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为保障,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新业绩。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17大精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17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找准女职工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发挥好组织、引导、服务女职工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女职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珍惜当前大好机遇,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性别平等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二)最大限度激发女职工创造活力,为实现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1、深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女职工工作要以“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为载体,组织女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经济。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十一
正文:暑假伊始,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为期25天的短暂的社会实践-走进沙区社会保障局。因为在学校中的专业就是劳动与社会保障,而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需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
在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前辈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好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譬如理论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化,导致事件解释不清,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失业保险方面靠书本不能套入实际的尴尬。本人针对这些在实际中才能发现的弱项制定了开学后的学习计划及重点学习方向,加强对自身业务能力及工作能力的提高。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前辈求教,认真学习社保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社保工作流程,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上了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短短的实习生活已经过去,我感觉到社保工作人员的压力和神圣的使命感。首先是严格的上下班时间,严谨的工作作风。在沙区社保局的长辈们工作的时候,我仔细的观察,详细的了解,遇到不懂及时的去问,在这里也谢谢沙区社保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一次次不厌其烦的为我解释,并拿出一些实际案例和我共同分析,让我明白在现实社会中,人民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在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中显得很乏力,他们反复详细的为我演示工作处理流程,处理一些实际事件,我总是紧跟其后,将所有的工作流程及处理方法记录下来,为我以后踏上社保工作奠定了异常坚实的基础,除了在处理事件中学习处理方法,还明白了万事不会千篇一律,强行套用书本知识只会让你束手无策,不但要学以致用,而且要用的好,用的巧。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十二
我于****年6月调到业务室,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以来,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做了自己应该作的工作,述职报告(社会保障)。现在向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汇报:
一、核对、更正各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分系统、按单位重新整理,编排了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表。每月及时打工资发放表,做好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的基础工作。
二、热情接待来访咨询的离退休人员,不厌其烦的解答和处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让每一位来访的离退休人员都能满意而归。
三、协助办公室编辑每月一期的社保信息,提供了发放的各项所需数据,保证了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及时打印各项文件资料,协助电脑房其他同事的工作,协助处理企业职工社保资料的管理和查询。
五、在10月份开展的验证工作中,我更是加班加点、勤勤勉勉、任劳任怨地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克服重重困难,既做好了前期繁琐复杂的准备工作,又在后期的扫尾工作中表现突出。坚决做到了不错发也不漏发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保证每一位验证的离退休人员及领到工资。
我任职以来,尽职尽责地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这是在局领导的关心,全局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共同完成的,我认为自己是称职的。
在这一年的实际工作中,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心得和经验,无论是在电脑操作技能方面,还是在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上,都有很大的提高,相信凭借自己的实力和经验,一定能把明年的发放工作做得更好。如果明年继续负责这项工作,我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翁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做为工作的立足之本,一如继往地发挥自己的工作热情,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的一年。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篇十三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学校领导联系了乌鲁木齐市沙区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希望暑假期间能将课本知识融汇实际,在该单位进行实习,沙区社会保障局对学校领导的请求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并将我安排在较贴合我专业的相关岗位学习。
正文:暑假伊始,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为期25天的短暂的社会实践-走进沙区社会保障局。因为在学校中的专业就是劳动与社会保障,而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需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
在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前辈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好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譬如理论知识了解不够全面化,导致事件解释不清,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失业保险方面靠书本不能套入实际的尴尬。本人针对这些在实际中才能发现的弱项制定了开学后的学习计划及重点学习方向,加强对自身业务能力及工作能力的提高。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前辈求教,认真学习社保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社保工作流程,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上了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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