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名著读后感(优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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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名著读后感(优质22篇)
时间:2023-12-07 13:41:06     小编:雁落霞

读后感是读书人表达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的重要方式。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重自己个人观点与作品内涵相结合,保持独立思考的态度。小编搜集了一些典型的读后感,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个神秘的世界;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这是一个只属于昆虫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藏在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昆虫记》。

在法国,有一本关于动物寓言故事的书,其中有一篇《蝉和蚂蚁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故事中的蝉真是太懒了,光顾着唱歌也不先储存一些粮食,最后只能向其它昆虫乞讨了。但蚂蚁虽然只有一点点大,但是它却非常勤劳,总会先吃些苦去搬一些粮食储存起来,好过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要像蚂蚁学习,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

可当读了《昆虫记》后,发现真正的答案简直出乎我的意料,原来这和我想的正相反:事实上,肆无忌惮、厚颜无耻的掠夺者是蚂蚁,而憨厚老实、勤恳工作的是蝉。蝉从来不会需要别人的帮助,反而是蚂蚁,为了不断地寻找粮食过冬,有时也充当一位掠夺者。

在干燥少雨的季节,地面上会出现一些裂缝,动物们疲惫无力地寻找着食物。即使这样,蝉还是非常轻松悠闲地使用它那长长的吸管,扎进树枝那无尽的甘泉中,一边放声歌唱,一边从树上吸取香甜的汁液。当汁液的香味从洞口飘溢出来,四处寻找食物的昆虫就会被立刻招来,大胡蜂、苍蝇等很多的昆虫,但最多的就是蚂蚁。蚂蚁为了接近泉水而钻到蝉的身子下面。善良的蝉就会抬起身体,让这些不速之客穿过,和它共享着甜美的泉水。让其它昆虫从旁边绕过来,享受这顿免费的食品。在这里它们也会你挤我抢,毫不客气。其中蚂蚁的脸皮最厚,它们会用各种无赖的手段霸占这个地方,让这个地方成为它们的地盘。

而且当蝉唱了两三个星期的歌后生命就会结束,当蝉的躯体枯干后,就会一点不剩地运到巢穴中,连它们的同伴也会有一样的结果。

看来我们要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是没错,但不要像蚂蚁一样,成为一个掠夺者。要像蝉一样,成为一个宽容大度、不小气的人。这就是《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启示。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二

《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的心血之作,因此,我很有感触。

书中主要写了当时社会风貌的画面和封建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作品描绘的都是细小的事情,却表现了封建社会的现象和矛盾。我怜爱林黛玉。无论是仇恨还是伤心往事和花草开败,他都会落泪,他有水一般的柔肠。我认为贾宝玉很正直,他厌恶男尊女卑的`思想,对丫环好不歧视,还回去保护她们,当自己不能帮助丫环们时,宝玉会很伤心。难道这些事不能体现贾宝玉的正直吗?另外,薛宝钗对人宽容,让我对她产生敬佩之情。而心狠的王熙凤让我生气,他心胸狭窄,贪财。

我没有林黛玉那样,莲花草开败都会落泪。我以前认为花草、虫子都太渺小,所以花草枯死,虫子被我弄死了,都没有什么感觉。而且我怕虫子,比如蜘蛛。我房间角落里有的话,就会必死无疑,还有蚊子,虽然我不怕,可它会咬我。我自从看了林黛玉葬花这件事,我就深刻地体会到,虫子、花草也有生命、也会痛、也怕死。我想,我要好好地对待它们了。

《红楼梦》全书对情节描写很生动,人物的描写很细致,让我对人物印象深刻。这样的书,不管谁看了都会喜欢上它的!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三

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四

《朝花夕拾》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事情,又叫做旧事重提。原本应该是天真烂漫,快乐无忧的童年,却被笼罩上一层封建腐败的气息,看似是对童年的温暖回忆的描写,更是在批判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

国学。

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最近,我看了一本。

散文。

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我读的名着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自小我所接受教育,告诉我,在所有的我所认为的我师之中,其中有我父母和实在意义上的老师,他们的话我都在谛听,他们教导我的是记住某种理论,而是绝非是人,而所要记住的人,是因他做了某事而应该被后人宣传和铭记。

其寮我公是记住了事而深入了解才会知道人,我为了解事的后幕而明白了人,为知道“为什么”而去了解了人,而要求深记的往往是事或它所存在的背景,而其它的,例如做事的人,就如同爷爷说的那样:都是历史了。

“早上的花晚上拾起。指所纪大的时候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在任何一本词典里可以翻阅到的——朝花夕拾的定义。这解释之中便颇有意味了,老了过后来回想小时候的事,鲁迅先生便也实是在这么做。回想小时候的事,因为“事”我们想起了“人”因为有了“人”才构成了“事”又因为构顾了“事”所以“事”也就有了值得铭记的地方,它或是体现了一种思想,也许传承了一种时世,但鲁迅本人专承了时世给后人,而鲁迅的文章便又记录了一时盛行的腐败思想,因为鲁迅写了这些事,我们也随之而然的记住了他,因为他是令人钦佩敬仰的。

《父亲的病》《藤野先生》等让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让我了解的是:一个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一群善战的精英,或是一窝医术无敌的医生,而它需要的是一种信念。虽然很多所谓的国民党反动派不希望像鲁迅这样的人,从早到晚说个不停,说个不断,总是采用强暴和和断令其屈服,为什么革命还会成功?我个人想原因尽管纸代替了嘴马,笔墨代替了语言,但是文字却总是能保持它的力量和魅力。言语为我们提供了表达见解的方式,而文字却提供了人们记录历史的渠道,也因此鲁迅先生的童年记忆被我们所知道并认可,壹个伟人便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件小事——写字,却让我们得知了中国的过去,于是我们感激于写字的人,事和人的关系就这么确立了,先生写出了文章先生的文章成就了他。我们没有可悲的落下其中的一个,都记下了。

因为人和事都是伟大的。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五

“读后感",重点在于“感”,但是也离不开“读”,要以“读”为基础,要做一道好菜,如果没有原料,多高的厨艺也无济于事。为帮助大家学习方便,小编收集整理了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5篇,希望可以帮助您,欢迎借鉴学习!

《围城》主要是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以他的恋爱和婚姻为小说的主要情节,为读者刻画了一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是双重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那种玩世不恭的处事态度又决定了他的一生注定是以悲剧为局。

我们也曾读过或学习过许多文学著作,也有很多是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或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或是因为写作风格、人物形象等,都能让我们印象深刻。但是在读过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令人叹为观止。小说语言幽默风趣、书面化的语言通俗易懂,多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在妙趣横生、妙语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它是一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先生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或许事实真是如此,虽然我们是学生,并不太了解婚姻真正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或许它只是爱情的附属品,只是相爱的两个人终将在一起的象征,就凭那一纸文书就可以让相爱的两人永结同心,一起精心维护自己的婚姻,享受生活。但也可能让两个并不相爱的人勉强走在一起,走进婚姻的围城,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进了围城一样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对社会生活的不满,但当他想要出去的时候,却发现为时已晚,城门早已关闭。无奈之下,他一头钻进了婚姻的城中,在三闾大学,相貌平平,外表柔顺而内藏心机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

其实,不论是社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只要战胜自己,勇敢的跳出围城的束缚,把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能取得成功。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巴黎圣母院》。书中的男主角卡西莫多与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几乎是两个极端,当爱斯梅拉达死后,卡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报了仇,决定永远陪在她身边。这本书很令我感动。

这本书的女主人公是“美”的化身——爱斯梅拉达。她娇艳、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常常拿着一个巴斯克手鼓,和一只十分聪明的小山羊加利在大街上跳舞。当卡西莫多因为绑架她被绑在广场上示众,惨遭毒打,口渴难忍的时候,她不计前嫌、不顾众议,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使卡西莫多感到了人世间的温暖,同时也爱上了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天真浪漫,她曾经爱上了救过她一次的弗比斯,她以为自己与弗比斯在一起会幸福,但是弗比斯却已经慢慢地忘了她。

这本书的男主人公是“丑”的化身——卡西莫多。他从小由养父克洛德带大。他天生独眼、驼背、跛脚、残疾、耳聋,但他是巴黎圣母院最好的敲钟人。他经常被人讽刺、嘲笑。但当爱斯梅拉达受人威胁,别人对她用刑,她即将被送上绞架的时候,卡西莫多奋不顾身地救她,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卡西莫多的养父克洛德,因想占有爱斯梅拉达,无法得到就要毁灭她。卡西莫多看到了养父的真面目时,他亲手把从小把他带大的养父推下了深渊,自己也选择了与死去的爱斯梅拉达永远在一起。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旧社会人们的不平等,劳苦的奴隶制社会的黑暗。同时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以貌取人,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他依然分得清善与恶。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

读完《草房子》,我被这群油麻地的孩子们深深地感动着,他们单纯善良,坚韧不拔,在一次次的变故中成长为勇敢的少年。

杜小康,他出生在油麻地最富有的家庭中。他有四季分明的衣服,他有全油麻地唯一的一辆自行车,他是孩子们羡慕的对象,可是由于父亲生意失败,他被迫辍学,和父亲去芦荡里放鸭。可是鸭却吃了别人家的鱼苗,鸭子只好赔给了别人。父亲一蹶不振,杜小康勇敢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他放下以前的傲慢尊严,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在挫折面前,他不再恐慌逃避,而是坦然地面对,经过暴风雨的洗礼,他成长为了坚强的男子汉。

细马,他是被邱二爷邱二妈抱养的孩子,他非常调皮,经常给邱二爷邱老妈惹麻烦,邱二妈非常讨厌他,一直想把他送回去。在邱家遭遇水灾一无所有时,邱二爷把细马送走了,可他却毅然地回来了。邱二爷生病时,他不顾严寒去刨柳须给邱二爷做药引子。后来邱二爷病逝,邱二妈疯了,他又卖掉所有的羊带邱二妈去城里看病。他和杜小康一样,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家庭的重担,承担起照顾养母的责任。

桑桑,桑校长的儿子,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但是却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父亲带他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转,但桑桑没有抱怨。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任何时候显得更加善良”,“愿意为人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事”。为了实现妹妹的愿望,桑桑拖着病弱的身体背着妹妹进城。在温幼菊老师的陪伴下,桑桑不抗拒吃药,不害怕死亡,他的内心变得越来越强大,他拥有了同龄人不曾有的淡定和从容。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挫折与磨难,我们要学习《草房子》中的这群少年,把苦难当作财富,不惧苦难,勇往直前,做最好的自己。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创作的长篇日记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安利柯的四年级小男孩的成长故事,主要是讲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

《爱的教育》这本书,在我一年级的时候给了我很大启发,让我变成了一个“三好”学生。一年级的我,非常调皮不懂事,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些对我有巨大启发的道理。如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哪怕离目标还十分遥远。一个人对你关爱有加,当他老后,你要用十倍百倍的关爱对他。

在我没有看这本书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且学习态度不怎么好的学生。看了这本书后,我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好学生。之后,我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现在还成为了副班长。

这本书对于小学生有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希望同学们也可以阅读这本书,认真学习里面的故事并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不仅热爱阅读,瀚麒还热爱写作,喜欢对所遇的事情用文字发表感想。在这场疫情中,瀚麒努力学习之余还不忘写下自己的学习感受:大年初一,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断了我们与亲人的团聚。寒假延长,我们欢天喜地。可是接踵而来的无聊感笼罩了我们的生活。

白衣天使,披挂上阵。他们在抗议一线救死扶伤。而小区志愿者每天都会给我们送我们需要的蔬菜、牛肉、水果等食品。我们的生活也变得井然有序起来,接着“停课不停学”的网课直播也开始了。我们在疫情中的生活也进入了正轨。

停课不停学活动让我们在疫情中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我的数学老师还每天坚持用钉钉给我们上直播课,让我们的学习变得生动有趣,爱上了学习。不仅如此,粤课堂上还推出了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教学视频。使我们的学习趣味多端,更上一层楼。

《小王子》是一部法国著名小说,由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创作的,全书文字朴实干净却又有她独特的迷人之处。《小王子》这本书我只看了三遍,对于她我是眷恋的。

初看她时,我仅仅赞叹于小王子的纯洁及对国王酒鬼等人的厌恶,那时的我并未多想,只把她当作是对纯净心灵的赞许。后来我渐渐明白了隐藏在质朴文字下的强烈的情感,那是爱与责任。这是对玫瑰花和狐狸来说的,当小王子因玫瑰花的话感到苦恼而离开之际亦是小王子成长之旅的开始,来到地球之前历经的几个星球让小王子意识到了成人世界的无聊。

到了地球,踩在松软的沙土上,与狐狸的相遇便是小王子成长征途的契机,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何为驯服“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驯服需要责任,这也是小王子初次接触到责任一词,在小王子纯粹的世界里是没有责任一词的,这也就导致了与玫瑰花的争吵。后来小王子亦自嘲“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可是,我毕竟是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

这时的他已经懂得了责任的意义,爱是需要责任来维护的,没有责任的维护,这样的爱情会崩塌。书中的玫瑰花便是作家埃克苏佩里的爱人,埃克苏佩里写《小王子》这本书不仅仅是想让我们守住作为儿童时期的纯洁,更想让我们明白这样的爱情观:爱情是需要责任的。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自己的玫瑰花愿我们能以心相待守护好自己的玫瑰花。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六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代表作品,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迪克的狗被主人给抛弃后,与小瞎子阿炯相遇发生一系列起伏跌宕的故事。

阿炯收留了迪克后它成了一只导盲犬,可是阿炯却被继母虐待,被迫逃出家门,在迪克的带领下,穿过茫茫雪山,去寻找远在昆明的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在之后的日子里,阿炯成了明星,而迪克却因为样貌太丑,不能和阿炯一起上台演出,只能被圈在笼子里。当胖厨师要杀它的时候,阿炯又把它救了出来,重新过上了流浪的日子。

本故事最大的亮点是阿炯把迪克救出来时,迪克心里想的一句话:“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是啊!我们都太注重外表了。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穿着时尚的阿姨把垃圾朝垃圾桶的方向随手一扔,也不管扔没扔进就走了。这时就在一旁打扫的环卫爷爷看见了,让她把垃圾捡起来丢回垃圾桶,可是她却对环卫爷爷不理不睬。环卫爷爷只好一边叹气一边把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穿着光鲜亮丽却内心丑陋,有的人穿着朴素却内心善良。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能用穿着样貌来判断人的好与坏,外表美丽的不代表内心也善良,外表丑陋的不代表心灵也丑陋。

我们要用心灵去感受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七

英国着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小人国里面的人只有6英寸高;大人国里面的人有40英尺高;飞岛能飞起来,这些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8月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骃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骃(马)。

在慧骃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

它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骃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

那里没有谎话,不必考虑话语的真假。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盗、抢劫、诈骗、杀人放火、拐骗儿童、贩毒,也是我们在电视中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骃国那样的社会。

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又黑又冷的圣诞节前夜,冒着风雪在大街上卖火柴,因为一盒火柴也没有卖掉,所以不敢回家,最后冻死在街头的悲惨故事。

当我读到小女孩几次划着火柴取暖,幻想美好生活这一段时,心里就为她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

当富人们全家团聚、欢庆圣诞的时候,卖火柴的小女孩却冒着刺骨的寒风,在清冷的街头流浪,她的美好生活只能从小火柴那微弱的光芒中来。

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中看见的是暖烘烘的火炉,香喷喷的烧鹅,美丽的圣诞树,还有疼她爱她的奶奶,她多么向往这一切啊!可是这一切对小女孩来说只能是幻想,根本无法实现。

比起那个小女孩,我是多么幸福。

从小到大,我都吃得饱穿得暖,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疼爱我,在学校有老师同学关心我。

如果她生活在我们国家,她一定也象我们一样,肚子吃得饱饱的,身上穿得暖暖的,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那该多么好呀。

我想,我们在同情她的同时,更应该懂得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啊!

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着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所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

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度过了荒岛28年的孤独时光。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的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并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没有因为漂落到荒岛上而失去踪迹,表现出了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

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极积的一面。

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我安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八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代表作品,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迪克的狗被主人给抛弃后,与小瞎子阿炯相遇发生一系列起伏跌宕的故事。

阿炯收留了迪克后它成了一只导盲犬,可是阿炯却被继母虐待,被迫逃出家门,在迪克的带领下,穿过茫茫雪山,去寻找远在昆明的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在之后的日子里,阿炯成了明星,而迪克却因为样貌太丑,不能和阿炯一起上台演出,只能被圈在笼子里。当胖厨师要杀它的时候,阿炯又把它救了出来,重新过上了流浪的日子。

本故事最大的亮点是阿炯把迪克救出来时,迪克心里想的一句话:“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是啊!我们都太注重外表了。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穿着时尚的阿姨把垃圾朝垃圾桶的方向随手一扔,也不管扔没扔进就走了。这时就在一旁打扫的环卫爷爷看见了,让她把垃圾捡起来丢回垃圾桶,可是她却对环卫爷爷不理不睬。环卫爷爷只好一边叹气一边把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穿着光鲜亮丽却内心丑陋,有的人穿着朴素却内心善良。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能用穿着样貌来判断人的好与坏,外表美丽的不代表内心也善良,外表丑陋的不代表心灵也丑陋。

我们要用心灵去感受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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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九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关羽,他也是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啊。

还有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精品小说。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而且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它留给们青少年,乃至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学习三国演义,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

读完《名人传》这部名著后,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不同的人生经历造就相同的成功的成功与辉煌。只要我们勇于面对生活的挑战,不像苦难低头,就会有收获。我要学习三位伟人那种勇敢、坚强、无私奉献的精神。

《名人传》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德作品。这本书讲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三位伟人的生平事迹。尽管他们处于不同的时期,但他们的成就是一样的辉煌。他们都有一个信念,为全人类的幸福做贡献。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被人们称为乐圣。他出生在德国,一生经历坎坷,他成年后失聪。还有家庭、社会种种磨难,但也没有悲观失望而是勇敢的战胜了它们。

他一生有很多作品,如:《第五交响乐》《第九交响乐》《月光奏鸣曲》等。

米开朗基罗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特立独行的艺术家。他生玉佛金洛萨,他一生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坎坷经历与曲折,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天主教皇度过的,他用自己的创作反映了自己的思想,尊严。他用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

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创作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宁娜》《复活》,不仅展示了俄国近代历史,还塑造了人民的灵魂。他强调道德,主张博看,尽管有许多磨难阻挡了他的主张,是他,永不放弃,一生坚持自己的信念。

这三位伟人一生都道路坎坷,但他们都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前进。我领悟了一个道理:痛苦和磨难不会被伟大的人类所屈服,反而会使我们坚强,焕发出更耀眼的光彩。我们要勇于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与苦难,不像他们低头,不像他们屈服,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追求心中理想努力奋斗。

读完《名人传》后,我感到对他们的无比敬佩,我要向他们那样坚持不懈、不低头、不丧气,努力实现我的梦想。

《名人传》由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于对名人们的生平做任何夸耀的叙述,也没有像大多数传记家们一样追溯名人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伟大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贝多芬从未经历过这样的黑夜。因为这黑夜就在米开朗基罗的内心。

贝多芬的悲愤是社会的过错,他本人却天性快活,且渴望快乐。米开朗基罗则忧郁成性,令人害怕,使人本能地躲开他。他在自己周围造成了一片空虚。”米开朗基罗他既无残疾,也不贫穷。他出身高贵,是佛罗伦萨的名门望族,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功底,。

但他的祖国多灾多难,外族入侵,人民被奴役,他的心血之作一次又一次被毁于战乱。他非常富有,每完成一部作品,他都会获得一大笔酬劳,但他却过着像穷光蛋一样的生活,只吃面包,喝点葡萄酒,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他惊人的长寿,一生渴望爱情,写出大量火热纯洁的十四行诗,但他却终身未婚,孤单到老;他的家族从未给他任何温暖,总是一次又一次从他身上榨取金钱,利用他的名誉到处炫耀,而他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和光宗耀祖思想却使他出手大方;他骄傲固执,目空一切,他在艺术上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甚至不惜和教皇闹翻,但他又软弱可笑,总是在关键时刻选择妥协投降,做出种种与他名誉不符的可笑举动;他的艺术天分惊人,雄心勃勃,创作出《大卫像》、《奴隶》、《摩西》等惊世杰作,但他又不得不为教皇奔波卖命,这个任务还没完成,又有新的任务在催促着他,因此他计划中最伟大的作品都半途而废,他一生都在超负荷的工作。

看着书中这一幕幕令我感动的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不禁为之落泪,哎,相比之下,我现在生活的环境是多么的好呀,可我却丝毫不知道珍惜,每天就在想着怎么玩,只会向爸爸妈妈索取,却不知道爸爸妈妈为了赚钱养我是多么的辛苦。

《名人传》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让我的寒假多姿多彩。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说说我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假如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布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假如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巴黎圣母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漂亮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漂亮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漂亮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读完《简爱》,我不由地为女主人公的坎坷的命运唏嘘,也为她最后能获得幸福而畅笑。《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作品。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形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己。她的豪迈和胆量,令我钦佩,简一直以她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着。因备受歧视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之后,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后,因心中一直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幸福。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她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平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最终,简爱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和成功花园,这些都是令我们汗颜和敬佩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应该充满爱,不应该带着仇恨生活在世界上。

故事虽然完结了,但她独立性格、执著的生命力,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那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勇敢灵魂,永远地留在了我们的'心中,犹如一杯清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引起读者的共鸣。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她在任何困难面前都不会感到恐惧。《简爱》在文中一直都阐释着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歪歪路小学这本书特别有趣。里面写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老师。有的可以把人变成苹果;有的可以把人的声音吸走;有的老师还把拉桶扣在学生的头上。真可怕!

他们最好的老师是朱尔斯老师!就她不会欺负学生,她最讨厌的是死老鼠。她见到死老鼠就会把死老鼠踢出去。

在歪至路小学里是这样。比如我们现实老师是这样的,那我们就惨了。被变成苹果吃掉就啥也看不见了。

我觉得歪歪路小学这本书是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就是作者幻想的。

这本书有着"书香"带着我环游世界,书上留着世界的香。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有人说,习惯成就人生,习惯决定成败。习惯对人的发展很重要,好习惯受益终生,决定一生的命运。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从书里看到好的教育习惯促成教师专业成长,影响教师一生的教育生涯。

普通教师与优秀教师的区别也在于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拿破仑说过:“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身为教师,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去获取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应在良好的教育习惯能培养出教师良好的教育性格。

好习惯是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第二次生命”,因而我们有必要常常问问自己: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我们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要积极地面对教师生活。工作和学习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娱乐、休息和自己的家庭。每次读这本书,我都不断地问自己:在教学中,我学会与学生换位思考了吗?是否为了教学而忽视了家庭呢?是否为了工作而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呢?深信更多的人会像我一样,会在这本书的启发下情不自禁地自我思考、自我反省,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思想。

还有很多的习惯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慢慢养成。记得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其习惯的养成更是意义非凡。

自己多一些好习惯,就能够引导学生养成更多的好习惯。多一个好习惯,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精彩的,生动的,有声有色的,五彩斑斓的。日月交替,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草长莺飞,百鸟鸣唱……可还有许多人,他们却不能领略这世界的美好。例如:海伦.凯勒。

聪明美丽可爱的姑娘——海伦,因为一场几乎夺去她生命的大病,让她从一个健康的人变为了从此世界中再没有了美好音乐,美好画面的聋哑盲人。这该是多大的打击,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乐观的海伦从此变的情绪暴躁,爱发脾气。她彻彻底底地对未来的人生绝望了。她内心是多么渴望灿烂的太阳,渴望滴答的雨声啊!

上帝在关上门时总会再打开一扇窗。在当海伦面对挫折,几欲放弃时,她迎来了一个让她重生的希望——家庭老师安妮.莎莉文。这位恩师犹如一盏明灯,将海伦黑暗迷惘的人生点亮了!

老师悉心的用爱哺育海伦,教她写字、认物,让她感受到世界充满爱,她永远活在爱的海洋里。终于,在海伦夜以继日的努力学习与顽强奋斗中,终于学会了说话。在求学过程中,她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凭着一股不屈不挠,身残志坚的意志,与显著的能力毕业于多少常人都无法达到的高度——美国哈佛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后,她也为这个世界奉献出了爱心,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为残疾人改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为残疾人加油鼓劲,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散发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与她的乐观坚持。她用热情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珍惜,感恩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

一生中,她只有短短19个月的时间来欣赏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倾听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诉说这个世界。她想记、听、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三天”对于常人来说是一瞬间而已,而对海伦来说,这只能是个“假如”。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借一颗顽强的心,在逆境中成长,让我们感觉到来自灵魂,来自精神的力量!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以前,我读过很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

这本书主要写了海伦凯勒的一生,写了她奇迹般的生活。她原来是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女孩,可是他在一二岁时的得了一场恐怖的疾病,导致她失明、失聪和失语。

海伦凯勒七岁那一年,有一位叫安妮莎莉文的老师来到她的身边,走进她的生活,引导她,教育她,并且教她识字。海伦凯勒逐渐走出内心的黑暗,张卡了心灵的眼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写道:“第一天,我要看人,要看那些以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首先,我想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的面庞。有视力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天的动人奇迹,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太阳用光芒来唤醒沉睡地球的万千宏伟景象。第三天,我将要在当前的'日常世界中度过,到为生活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

又一次莎莉文老师教海伦认识一个新单词“水”,而海伦把“水”的单词和“杯”混为一谈,对莎莉文老师发了脾气,把她手中的娃娃摔倒了地上。莎莉并没有因此而生气,而是把海伦带到水龙头的旁边,并让水冲洗她的手,感受水的清凉,莎莉把海伦的手窝在手心里,在手上拼写“水”的单词。回到房间她想起了被她摔碎的娃娃,摸索着来到壁炉前,把碎片拾了起来。她想把碎片拾起来,却怎么也拼不好。这时,她眼睛中充满了泪水,这也是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悔恨和悲伤。

1890年的时候,她开始学习说话。他一直想发出单词“水”的音,却每次把她发成“瓦”的声音。3月26日起,和莎拉富勒小姐的学习,她第一次连贯的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十分高兴,这激起了她对语言的兴趣。

我们是健康的人,可是在遇到困难和磨难时,为什么不能像海伦凯勒那样坚强乐观的面对,去挑战呢?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勇敢,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各种困难。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二十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二十一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二十二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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