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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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模板14篇)
时间:2023-12-07 13:29:06     小编:笔砚

这本书让我对人类的情感和道德有了全新的认识。在写读后感时,我们首先要阐明自己对书中的主题和情节的理解。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对作者的思想、情感和意义进行理解、评价和表达的文字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作品,抒发内心的感受,也是一种对读书积累的输出方式,我觉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仔细阅读完整篇作品,对于作品的主题、情节和人物角色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红楼梦》后,我深深被里面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所吸引,尤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故事。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一

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二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后来,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著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可以体会。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三

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小说故事很多,情感是人生的一门课程,在这门课程上,有些人上得很好,有些人的却一塌糊涂。该如何处理我们的情感?随岁月而成长吧。

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奥斯丁在书中通过四起婚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首先,作者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完全建立在美貌的基础上。夏洛特本是个聪明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有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所以答应嫁给笨伯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饿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与夏洛特、莉迪亚相反,伊丽莎白和简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诚然,伊丽莎白与达西也好,简与宾利也好,他们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了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四

经常看小说,却没想过看名著。正能量的读书活动让我在学业结束后的闲暇时间里对它们有了兴趣。看到这个月书单的第一时间就告诉自己:我要读《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原名《最初的印象》。故事围绕小乡绅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其中以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与好友的婚事作为陪衬以衬托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性格活泼调皮,聪明机智,善于思考问题。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威克姆的谗言而对男主人公达西产生了偏见且因达西自身的傲慢让她极没好感甚至厌恶。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再存在偏见,达西也在伊丽莎白的强烈言辞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了自己的傲慢,让两个年轻人重新认识最终走在了一起美满幸福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不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存在偏见,都应该抛开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客观看待。网络是个交际的平台,我们在上面交友、关注着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可是有太多的营销博恶意的散布着别人的消息影响名人艺人在路人眼中的初印象,让网民对名人艺人产生偏见,不看他给予别人的正能量,就只一味的谩骂误解他的一举一动,对名人艺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让人讨厌的,不说名人艺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但是他给我们消遣,从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欢乐我们就应该心存一份感激,而不是因为一些无意的错误就自动屏蔽他的好肆意的骂!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在当事人身边,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无法接触无从了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存一点自己的想法不要随便就被人引导,也不要存在偏见去看一个人一件事,客观一点,有话说,可以,善意一点,毕竟与你无关,他也没碍着你什么。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要读它,我想要从这里证实我的观点,确实也如此: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心平气和,大家都愉快。

同时,从夏洛特与柯林斯只有物质没有爱情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汉姆把婚姻当做儿戏丝毫不考虑物质生活的婚姻与伊丽莎白与达西在爱情与物质兼具的幸福美满婚姻形成强烈的对比,告诫我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一段婚姻,不能只有爱情或物质,要全面考虑,只有两方面都考虑到我们才能真正的获得幸福。身边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所以这也一直都是我的观点。

是不是对大家有所帮助呢?让我们一起迎接美好的暑假生活吧!!!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五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六

这部小说,吸引人之处就是讽刺的语言。作者通过伊丽莎白的眼睛,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丑恶得到内心暴露无遗。文中的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他们在一次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正是因为思想上的一致才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最大的品质是敢于向比自己身份高贵的人说不,善于思考问题。正是因此,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见解,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而伊丽莎白的其他两个妹妹为了嫁入豪门而不惜放下自己的尊严衬托出伊丽莎白的高贵,她不拜金,漠视高贵,并且改变了达西的傲慢个性。

《傲慢与偏见》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奥斯汀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的语言衬托人物的个性特征。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七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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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八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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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九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

其实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自己的想法,身边许多人都告诉我这本书很好看。好奇的心思就不安了。不过当自己看了几遍书又看了新版的电影的时,真的很震撼。或许被作者那种精神感染了吧,让自己也觉得婚姻不是金钱、地位、和财产;而是两个人真正的相爱。

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描写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关于爱与价值的故事,我们似乎也看清了社会的一些本质。或许这样的文章更好的让我们领悟到一些道理。

看着男女主人公这样幸福的生活着,有多少人知道他们经历了多少挫折?不过我们大多数还是这样的羡慕着他们,这就是事实。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一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

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

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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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二

简•奥斯丁一生共出版六部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其中《傲慢与偏见》很好地展现了真实生活中丑美善恶,深受人们的喜爱。如果让你写一篇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你会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傲慢与偏见高一读后感800字,希望你喜欢。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是一位出生于并不富裕的家庭,是美貌双全,聪明理智的姑娘,伊利莎白。她在一次的舞会上遇见一位绅士,达西。他家庭富裕,才华横溢,年轻俊朗,属于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正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显得他高傲自大,同时威克姆的造摇,伊利莎白对他也有偏见。

在这篇故事里,我深深的体会到,人不要因为小小的成就、地位和金钱而自高自大,认为了不起,而产生傲慢情绪。而也不要因为个人的身份、外表和他人的言语而断定一个人的好与坏。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不久达西迷恋伊利莎白,但因为伊利莎白对他的偏见,而拒绝了他。正因为两位主角的傲慢与偏见使他们产生了矛盾和火花,他们也懂得去理智的思考问题,学会去反省自己。最终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他们的婚姻爱情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他们都有各自的主见和观点。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这现在已是太多偶像剧里用过的桥段了。好吧,我们回到故事。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当然偶像剧嘛,怎么会让男女主角一帆风顺呢!伊丽莎白的妹妹少不懂事,跟一个及不靠谱的人私奔了。而这个人当初还向伊丽莎白示过好,并且说过达西先生们的坏话,当然误会早在那封信里解释过了。(天哪是好久没有写东西了吗?好多字都不会打了。)于是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助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起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爱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后来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知道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写到最后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美好,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但是后来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后来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很鲜明,阅读的同时也时常与现在的生活和人物进行对比。此时此刻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性格决定了命运!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缓缓流淌,各式折扇、小礼服在舞会上随处可见,衣香鬓影,绰绰约约,酒杯中醇厚浓郁的味道弥漫着草场。

伊丽莎白,洋溢着勇敢、美丽、坚强的女孩子,姣好的身姿更凸显其明艳不凡。但她不似妹妹的轻率,对于爱情,伊丽莎白有种近乎执着的独立,她虽热情但绝不多情,在她的内心世界里,爱情并不是由物质需要组成,这和当时社会上许多女孩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这草场上的舞会算不上入流,甚至是在上流人士所鄙夷的乡下。达西,男主人翁,还是像18世纪众多贵族绅士一样,卓尔不凡,英俊多金,更重要的一点,单身。就在这场舞会上,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有过这样的际遇么?那一双明眸绽放出的光彩,恍若一下照开达西心头的乌云,但……美好的一瞬总是很快幻灭,他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忍受,同时对于这个男人的身份,伊丽莎白也产生了反感,一颗名为“偏见”的种子悄然发芽……一切似乎还未开始便已经被迫终结。

伊丽莎白的骄傲矜持是达西无法用往常对待女人的办法,用金钱、漂亮衣服所能征服的。只会让伊丽莎白对他更加讨厌。“伊丽莎白需要一个能给她提供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的不可一世”。

达西无法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上伊丽莎白了。他的眼里也已窄得只容下一个影子。

误会接踵而至,一次次的误解,让读者也跟着揪心扼腕。直至最终伊丽莎白明白过来,那仅仅是误会。后来的后来,伊丽莎白才从零碎的相处间知道,达西的隐忍以及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

记是何时喜欢上的外国名着,大概是在上高中的时候吧,那个时候总是在上课时看书,也许并不是非常喜欢书的内容只是不想去听那枯燥乏味的让人厌恶至极的课而已,记得那时候读到了《傲慢与偏见》,开始看时就让我喜欢的不得了,最先吸引我的是女主角的名字:伊丽莎白。当我静下心来慢慢的读下去,我发现这真的是我读过的世界名着中最好看的一本了,真的开始喜欢上了,喜欢里面的情节,喜欢傲慢的达西,喜欢美丽的丽西,两个名字中都有个西字,也许这就注定了他们最终完美的结局,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放弃了傲慢与偏见,最终走到了一起,也将一辈子牵手走过余下的人生,真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好爱这本书,好爱这个故事,真的好爱好爱。

今天无意中在书店又一次看到了这本书,又读了一遍又感动了一次,回来后就决定要看看电影版的,因为相信一定会有个不一样的感觉,对于一本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们在无形中就将自己的主观想法加了进去,从而让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感情变得不那么明朗。

随着音乐的缓缓响起,我被那雾蒙蒙的屡屡柔柔的画面稍微的震了一下,这样的画面,这样的雾蒙蒙不正是他们对彼此爱的感觉么?模糊的爱。糊涂的恨,这么强烈的画面,这么真挚的感情,这么神密的爱,真的是人人羡慕的!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我很喜欢的书,之前就读过,但是当老师说让我们读书时,我脑海里最先想到的就是这本书,于是就把它再读了一遍。通过这一次的阅读,我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件事是发生在有严格等级制度的英国,生活在乡村的班纳特家庭有五个女儿,大女儿简温婉可人,美丽善良,是一位淑女。二女儿伊丽莎白,虽没有像大姐那样姣好的面容,但喜爱读书,从书中丰富了自己,使她成为一个有内涵的女子。最小的两个女儿吉蒂和丽迪亚,只喜欢跳舞,有些愚蠢。班奈特太太,是个漂亮却愚蠢的女人,总是喜欢抱怨,整天想着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而班奈特先生总是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愚蠢,但因为伊丽莎白的聪慧,尤其偏爱她。

这个故事是围绕着伊丽莎白和达西,以及简和彬格莱的爱情故事展开的。来自伦敦的腰缠万贯的达西和彬格莱先生来到了尼日斐庄园,在舞会上,简和彬格莱一见钟情,互相爱慕。而由于达西出于上层社会的傲慢,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然后在随后几次的舞会中,达西逐渐被伊丽莎白灵动的大眼睛和独特的言语所吸引。之后随着韦翰军官的出现,伊丽莎白听信了卑鄙的韦翰的谎言,让他们之间误会越来越深。也因为达西通过观察简的表现,认为简并不喜欢彬格莱,为了好友的幸福,劝彬格莱离开了简。这件事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发加深。之后达西对伊丽莎白表白,被伊丽莎白愤怒的拒绝了。最终,在小妹妹丽迪亚被韦翰欺骗私奔的事情发生后,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帮助,让一切误会冰释。最终达西和伊丽莎白,简和彬格莱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叫做《傲慢与偏见》,主要是因为在严格的等级制度下,让处于上层社会的达西产生优越感,达西在所谓的乡下人面前显得傲慢,然而伊丽莎白也是个傲慢的人,最终他们产生了偏见,进而出现了隔阂。这本书展现了当时英国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也让我们体会到了在当时背景下的不同阶层恋爱的重重阻挠,为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英国的文化。

嗅着鼻间淡淡的墨香,翻着手中的书页,静静凝神的品读着眼前的字里行间。《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常常从别人口中听到,感觉还不错,便买回家细细体悟着,开始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好,可读完全书后,我却从中体会到了一些人生的哲理与智慧。

英国作家奥斯丁的小说《傲慢与偏见》展现了英国中产阶级的一些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在英国小说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伊丽莎白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直坚守自己最初的信念,没有被当时门当户对和金钱财富地位所停止自己的脚步,坚持寻找着自己命定的缘分之人。她把握着自己的命运,终获得了一份美好的姻缘。她的性格与精神,无不让我深深的钦佩着。除此以外,她得知自己误会达西后,向达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她知错能改的品德,也是我们所要学习的。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三

外出几天,迟复为歉。我觉得你给我所出的问题,如果两难推理,则为范例。“我想看古代的名人事迹,请教一下您,看那些书比较好。”要看古代的名人事迹,我的意见,当然看古文最好,因为中国多的是写得好的古文,这话的意思,也包含并不排除对于白话文的阅读;但你紧接着又说了一句,“我古文水平也就是初高中生的水平。”似乎在说,对于古文的阅读,于你是应该有所选择的。我不想纠缠这样的逻辑推理问题了,根据你的情况,我推荐两本书给你。

一本是元辛文房所写的《唐才子传》,它有评传的性质,记录了中、晚唐以及部分五代诗人的生平事迹,排序则以诗人登第先后为序,每篇文字都不长,是向来的国学入门必读书目,我觉得,有初高中的古文阅读水平,读它就够了。记得当年,鲁迅给青年推荐必读书,还引起过文坛公案,但他确曾给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推荐过十二本书,其中第一本就是这本《唐才子传》。另外,我对这本书还有一点感到好奇,就是它虽是“唐才子传”,但它并不排斥女性,如李季兰,可见作者的视觉是怎样的超前,他眼中的“才子”,并不就局限于男性。

另一本就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它在体例上属纪传体,当然就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来叙述历史内容了。全书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一百三十篇,除了表与书之外,本纪、世家、列传都是以写人物为中心的,符合你想看“古代的名人事迹”的要求。而且,它的跨度,自黄帝始至汉武帝,记录了中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因而人们也称它为通史。至于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则是妇孺皆知的,它的文学、史学价值是高古奇特的`,历来被视为文史之圭臬。

阅读,只要有兴趣,白话文与古文之间的跨越,都不应成为问题,起初看时,若有难度,这两本书因为太出名,校笺、校正、校注,选译、全译之类的书籍,就太多了,可参阅着看,尤其是《史记》,不读是十分可惜的事。给人推荐书籍,是极其冒险的行为,常会引起读者的反感,且不一定就恰到好处,说这样的话,于我自己则是在说,一家之言,文责自负,况且这样的事,我已经做过好些次了。感谢你的信任。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篇十四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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