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的读后感(优质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7 13:25:19
师说的读后感(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7 13:25:19     小编:翰墨

读后感是我们阅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观点,展开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述和思考。以下是一些值得推荐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师说的读后感篇一

去读这本书源于偶然之间看到了这样的一段引文,很有感触,同时也很好奇怎样的一生会让作者有如此结论。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父亲侵吞了母亲的财产,最后两人婚姻关系彻底决裂,这或许是莫泊桑日后写了大量以父母离异而造成家庭悲剧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一生》是莫泊桑知名的长篇小说,风格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了描写一位出身同样是破落贵族的纯洁天真、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少女雅娜嫁为人妇后,历尽沧桑,在对生活的失望中逐渐老去的过程。这一生被总结为前面那段引文。

主人公雅娜,她家世不差,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也许觉得那就是她的真爱,便迫不及待地结婚。婚后,丈夫与自己的使女偷情,和伯爵夫人偷情。纯真的主人公万般没有想到,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雅娜逐渐变得消极,丧失了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希望。丈夫无法依靠,所幸还剩下儿子。于是儿子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把自己的深爱都给了儿子。如文中,“我的保尔,你就是我的希望,你能不能回来看看我。”而最后,她的老年生活却是孤独悲惨的。

小说中有这样一个小情节让我印象很深刻,老年的女主只能和使女一起依偎着生活,有一次她偶然翻出过往的日历,一个人对着日历想着以前发生了什么,可除了她最初几年的幸福时光,后面的日子却都已经记不起来了,毫无痕迹的生活只留空白。

生活是什么呢?在老人家眼里是记忆的拼凑和对继续生活下去的满怀热情吧。生活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希望失望都是并存着的吧。像女主人公就是不断地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反复徘徊。对婚姻和爱情充满希望,却惨遭背叛,阴郁度日,丧失希望。又重新在儿子即代表生机与活力的青年人身上寻找希望,又只得失望,孤苦度日。其实人也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尊重与被尊重都是平等着的。

纵观雅娜这一生,也许女权主义者会说她不够自立自强,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可只要还有希望就不是消极吧,或者其实是虚假积极也说不定,无从定义。我只觉得作者想写出一个悲剧,却又毫无保留地加了一点甜。

师说的读后感篇二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师说的读后感篇三

不知为何,这一部小说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当低的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一步小说线索非常清晰,如果说有败笔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温青青这个人的塑造,比较拧,我觉得不太讨好读者。

小说的开头从浡泥国的两位来中土赶考的书生写起,这一侧面反映了外面国家对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遗憾,他们没赶上好时候,险些赔上命;小说的最后,这两个人和上次跟着一同回去的镖师再次来到中土,因为他们听到中土太平了,他们想亲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遗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实,自始至终中土反而不如他们的小国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众友离开了中土,说是去南亚的那个小海岛上落脚生活去了,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天地,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关,他们不愿降服,只得离开。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对袁崇焕将军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焕,一个爱国将领,最后被皇帝错杀,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错怪,何其委屈。袁崇焕死后,其子袁承志发挥余热,继续驱除鞑虏,以一代大侠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为这是打江山,不是称霸武林,一人之勇用处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有资格跟清兵对抗,袁承志没有军队却不能归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闯王李自成就是那个为天下苍生奋力拼搏的将领,袁承志以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侠士的身份协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李自成的境界,原来是这样低,所以失败,所以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局是国家哀鸿遍野,黄钟毁弃,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亚小岛,维持他们的乌托邦去了。

看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书剑恩仇录》,其实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帮为此奋斗的侠士,但是我更喜欢书剑,因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图下一次对抗,他们也是一种桃花源,境界却比《碧血剑》的高,因为前者始终是与现实接壤的桃花源,是不会放弃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侠士没有同去,比如,华山派众多门人,还有,阿九,所以我觉得,看似结局是个桃花源胜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离别。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桃花源意识,到底,人是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师说的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师说的读后感篇五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的背景下,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他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他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他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师说的读后感篇六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师说的读后感篇七

白岩松是我最喜欢的新闻评论员之一。从《东方时空》到《新闻1+1》,他所表现出的机敏、睿智,沉稳,令我敬佩和崇拜。《白说》这本书,不是自传,也不是演讲集。它更像是在与智者交流,那些生命中我们所困惑的问题都能从中得到启示。

想想自己,已身处而立之年,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友,为人师等等,人与人之间该如何相处?怎样我们才能到达幸福?也许,我们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追求幸福的过程。

师说的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师说的读后感篇九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介莽夫,而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当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优秀的党的儿女,在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但是如今我们国家的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要想做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毫无诚信是不行的,没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也是不行的,现在的企业经营都讲究诚信,一部分企业虽然有时会因不讲究诚信而暂时获利,但是长久之际他必然会走向失败;企业没有爱国精神,那么他就会不顾一切后果的经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他们却是有损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从而,我国的企业想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艰难的。看看海尔公司,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不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诚信,而且还有一颗爱国心,他们才能够做大做强;再看看“雀巢奶粉”,看看“三鹿奶粉事件”,看看“双汇瘦肉精”,等等,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在乎诚信,更不要谈爱国了。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成功的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我们的民族企业更需这种“亮剑”精神,这样我们企业才会永远的走在世界先进行列,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发展的更好,民族企业才会走的更远。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一

1850年,莫泊桑出生于法国诺曼底一个小贵族家庭。

据说他的父亲生性放荡,最终导致家庭败落。

莫泊桑幼年时,父母便已分居。

小莫泊桑跟随母亲迁到诺曼底乡下生活,在农村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十三岁时,莫泊桑进入一所教会学校。

天性自由、缺乏父教的莫泊桑,非常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1868年,他故意以一首诗挑衅学校,遭到开除。

同年,他进入鲁昂中学,并从那里毕业。

中学毕业后,莫泊桑赴巴黎攻读法律专业。

一年后,普法战争爆发,他随即应征入伍,投笔从戎,成为一名法兰西士兵。

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他转业留在巴黎,成为海军部的一名职员。

不久,他重新注册继续学业,直到成为一名律师。

1878年,在父亲帮助下,他转到巴黎国民教育部工作。

这一年,莫泊桑已二十八岁,整个青年时光都是在普法战争士兵和巴黎工薪阶层小职员的生涯里度过。

时有惊心动魄,却又平凡普通,就像许多默默无闻的法国青年一样。

简略回顾莫泊桑的前半生,会觉得他这二十几年,夹裹在家族、国家和时代的潮流里,平平淡淡、不足为奇。

但如果我们熟悉莫泊桑的小说,就会知道,这二十八年的生活,正是他日后不尽才思、几百篇作品的灵感源泉。

他自幼受母亲熏陶,喜欢诗歌文学。

早在中学阶段,他便与诗人布耶通信,向他请教诗歌写作。

到巴黎后,母亲将他引见给了自己的朋友—福楼拜,这位当时已声名赫赫的法国文豪。

福楼拜很欣赏莫泊桑,不仅在写作上给予他指导,还将他带入了巴黎文学圈。

一个外省文学青年作者,就此结识了包括屠格涅夫、左拉在内的一代文学家。

他写了一些并不出色的诗歌、戏剧、小说,虚心请教福楼拜等人,而他们,也以无私的态度,接纳和引导着这位年轻人。

灵感之源本已具备,写作技法日渐成熟,天才展露的时机终于到来。

1880年,以左拉为首的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结集了一部描写普法战争的小说集《梅塘之夜》,其中收录了莫泊桑的小说《羊脂球》—一位爱国妓的生动形象,击中了尚处在战争创伤中的法国人,莫泊桑以此名闻。

此后,他找到了自己灵感的闸门,掌握了才思的密钥,许多代表性的短篇小说汩汩而来。

他成为巴黎报纸炙手可热的畅销作家。

名声和财富,也随着一篇篇小说,向他涌来。

天才也是世中人,我们为莫泊桑的小说所感动,毫不怀疑地相信,他是一个多么纯粹的作家,唯有纯粹和心无搅扰,他才能对他笔下的人物精准刻画,入木三分。

然而,毕生的经历、性情的缺憾,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他的生活。

成名的负面影响,也如洪水猛兽。

他享受着书写小说而带来的名闻利养,任由物欲享乐侵蚀着自己的身体和灵魂。

他融入上流社会,成为有钱阶级,购买别墅和游艇,花天酒地,追逐女人,成为巴黎文学圈里的风流名作家。

1876年,莫泊桑开始陷入心绞痛和偏头痛中,后来更出现了精神分裂的症状,随着病情恶化,他的写作也日渐颓废。

从前那个冷静、不动声色就可以打动人的作家,正在生命的尾声里备受折磨、苦苦挣扎。

因为疾病和情绪的困扰,他曾经四处漫游,无所安处,又企图自杀。

他时而清醒,时而犯病,直到被送入巴黎的私人精神病院,并在那里不幸去世。

时间是1893年,他将满四十三岁,成名不过十三年。

因为那些我们熟悉的小说,莫泊桑身陨名不灭,他被称为法国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在世界上和契诃夫、欧·亨利齐名。

多年来,人们曾说莫泊桑在揭露、在讽刺、在痛恨,在无情地鞭笞那些小说里看起来坏事做尽的人物,但是莫泊桑自己不这样看(参看莫泊桑《论小说》)。

莫泊桑并不承认自己属于当时的自然主义作家,也不承认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也不太像浪漫主义作家。

去掉这些“主义”,他只是一个笔触自然、现实、浪漫的作家。

或者如他自己所言,他是“写真”的作家。

他写生活的真、生命的真、战争的真、人性的真、灵魂的真。

他将自己隐藏在小说之后,真实冷静地描写、刻画着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他写他们的好,也写他们的坏,他不曾跳出来赞美,也不曾忍不住批判,他只是如实呈现。

这种真实无为的状态,抛却了情绪干扰,只是作家在展现、并且观照着那些他熟悉的生命、生活。

这是一种形而上的悲悯情怀,超越爱憎。

在他最精彩的小说里,莫泊桑都真诚而不做作地对待每一个人物。

阅读莫泊桑,认识一些19世纪法国社会里各形各色的人物。

我们能从文字里看到这些人的优点与缺点,体会他们的可怜、可笑或可敬。

其鲜活生动,甚至比我们现实生活的人物来得更令人触动。

我们都知晓在生活中应真诚无私与人相处,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生活里的人,就应该如何对待小说中的人。

反之,省观我们是如何看待小说里的人,就会明白,我们本应如何对待生活中的处境。

如此,我们的阅读于个人成长才有真实的意义。

文学的世界,就是我们现实世界的写照,这里从来没有完美的人物。

同样的,我们也应该真诚地、毫无偏见地看待不完美的作家莫泊桑。

他用他纯粹的笔,让我们看到了人类自己的面目—他是人性模样的记录者。

所以,他伟大不朽。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二

假期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名为《简爱》。

读了之后,我深有感触。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三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四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于书中,简直像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浓浓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幼儿园中快乐的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六

在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快乐、向上的心!从这一段话里,我知道了这一本书所存的知识是那么的大。(.)。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个苹果是烂的》这篇故事,是讲一个人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令他心里很不平静,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决定在买苹果的时候花掉它,卖苹果的是一位大嫂,旁边还站着一位小女孩,那个人向卖苹果的大嫂说:“要10斤。”大嫂马上装好10斤苹果,然后过了秤,那个人刚想把那张假币给大嫂,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妈妈!”那人吓了一跳,连忙把钱塞回口袋,只听那小女孩说:“你给叔叔的苹果里有一个是烂。”大嫂马上倒出来,重新一个一个地检查,将好的苹果装进袋子里而且向那个人道歉,那人将假币捏烂,拿出一张真币给大嫂。

做得不对也改过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人一定诚实,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处而去骗人,你要是诚实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一定会诚实地对待你。

我相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当然这本书还有许多让人不能忘记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学习,让我们知道人生的真谛。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记住里面的知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七

前几日,我再一次阅读《摆渡人》这套书,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读过它,如今再拿起它来,内心依旧感慨万分。

这套书一共有三册,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死亡”与“活着”这两个词并没有什么概念,“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你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再一次进去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故事中,当神秘男孩—崔斯坦告诉迪伦她已经死了时,迪伦愣住了。没错,崔斯坦就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这是崔斯坦的职责。起初的迪伦不能接受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她想起了她的朋友,她还没有见到的父亲,不能享受本该有的天伦之乐,不能再进入职场,结婚生子了,她感到悲从中来,心情沉重。

崔斯坦曾说:“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会有明天,只要这个手表继续亮,我就会继续做摆渡人,这不是宿命,只是我的选择。”后来,迪伦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终她在崔斯坦的保护下成功到达了“那个地方”。在度过荒原的过程中,迪伦与摆渡人崔斯坦相爱,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终于鼓起勇气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回过头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同一起的崔斯坦。她悲痛欲绝,甚至以为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一直都是崔斯坦为了完成任务在欺骗她。

她发疯,她哭泣,她拼命地想要回去。在“那个地方”迪伦遇见了老妇人伊莱扎,听说了她的故事,她告诉了迪伦真正回去可以的方法,“你宁愿让自己魂飞魄散都要回去?”这是老妇人的疑问,是那些想回去却没有回去的人的疑问,亦是众多读者心中的疑问。因为古往今来,想要回去的人太多太多了,却从未有一人能够成功回去,打开“那扇门”,或许是因为内心信念不够坚定,无法战胜恐惧,亦或许是因为自己回去后想见到的那个人没有那么重要吧!所谓回去,是重返人类世界还是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他已经是别人的摆渡人了,你们并不一定能相遇。”若是他们不能相遇,那么迪伦面临的将是最可怕的——魂飞魄散。“带着崔斯坦回到人类世界”——这便是迪伦的答案;“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这便是迪伦的决心。

迪伦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在历尽千辛万苦后里过着平淡的生活,也许是她坚定的爱感动了上苍,她创造了不可能,她一个“没有真实肉体的灵魂”独自回到了荒原,并在那里找到了崔斯坦。这深深的感动了我,迪伦能够成功,绝不仅仅在于爱,更是对生命的的真实渴望与未知生活的挑战。他们打破了生死界线又经历了千辛万苦回到了人类世界,却受到了审判官的惩罚。他们与恶灵斗争,与苏珊娜携手。最终,他们战胜了恶魔,战胜了命运。他们成功了!

读完后,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意难平”。作者文笔很好,写出的文很精彩,把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描绘的栩栩如生,把他们所经受的苦难记叙的生动形象,一切仿佛都发生在眼前。人性的回归,能够让人找到真实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够让人战胜恐惧。以前自卑,软弱的小女孩开始变得勇敢而坚韧,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阅遍人间生离死别几近麻木的摆渡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心灵深处对生命的认知,对完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情。最终人性的伟大改变了命运,应对未知的恐惧,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选取了即使灰飞烟灭也要在一起的决定。他们一齐回到肉体死亡现场,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类,能够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起。

与迪伦他们相比,故事中的苏珊娜和杰克的结局并不完美。虽然苏珊娜仿照崔斯坦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人类世界,却没有他们一样的幸运。他们没有跨越那条界限却也依旧受到了惩罚:杰克变成了恶灵中的一员,苏珊娜被迫重返荒原成为摆渡人。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我想了很久,在我看来最为准确的答案应该就是杰克对人类的世界不够憧憬,苏珊娜他们之间也远不如迪伦他们般相爱。当然无论如何,也许这样的结局并不是众多读者希望看到的,但我认为这也代表了另一层含义,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幸运的,也并不是所有人如愿。迪伦所遇到的困难远超过了杰克,可到了最后,迪伦生存了下来而杰克却受到惩罚变成了恶魔。这说明,若是真心便不会有过不去的坎。真正能够让我们克服困难的,是内心的信念和那股“劲”。这也确确实实是真实的生命——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一帆风顺。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迪伦说“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人真正消失,他们只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他们。”

崔斯坦说“你不用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

——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渡我。

师说的读后感篇十八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这几句话很有名:三人行必有我师。说的就是:有三个人并肩走在大道上,有一个人知识渊博,有一个人是武术高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可以互相拜师学艺,这样三个人可以学到,自己不会的本领,自己学会了别人的长处,也就可以当自己的长处,教会每个人。所有人都可以当学生,还可以当老师。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所有的人都可以当师傅和徒弟。不是三个人才有师傅,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师傅。

现在的老师我觉得都没有古代的老师尽心尽力的教我们上课,上课才说一两样东西就打下课铃了,东西呢没有听懂许多,老师讲课只是简简单单的讲一些表面难的题,我们真正的难题都没讲到,我们的缺点老师一律没有见到,而且还不是圣贤,令我感到很失望。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789480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