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目的是向读者传递信息,提供决策依据。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该明确、简洁地总结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应建议。报告是对某个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说明的一种书面形式,它可以用于学术研究、工作汇报、项目评估等各种场合。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信息。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一
法律是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那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我们小组带着这些疑问对我校机电工程分院的大一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5月,我们队机电工程分院的的大一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对性主要是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情况如下:
(1)、你的生长地方()
a 、农村74% b、城市19% c、农村、城市兼有7%
(2)、在你所有经历中,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 、有21% b、没有79%
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大部分学生还没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没有通过法律的途径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更明显地体现在农村大学生这一群体。
(3)大学生能否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23% b不一定能37%
c分不清5% d大部分情况能51%
(4)你认为目前法律学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a、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就不会用31%
b、法律知识不足42%
c、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27%
(5)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会、经常11% b、偶尔63%
c、一不小心会听说些22% d、不会,没那精力3%
只有11%的大学生经常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3%的大学生根本不会去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这也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法律离自己很远,可懂可不懂;另一方面也反映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不够。
(6)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多久吗?()
a、三个月22% b、六个月48% c、一年30%
这一选项的结果让我们知道还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可见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
(7)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22%
b、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48%
c、我基本不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除非迫不得已;30%
d、没觉得有作用0
从中我们发现只有2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很重要,并主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48%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比较重要,但只是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而30%的大学生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映了虽然我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只是水平却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8)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拒绝77% b、果对方态度强硬只好接受3%
c、完全接受20%
(9)假如你的亲人欠基金会的钱没能力还偿,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来把你亲人抓去关起来,说要拿钱来还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吞声忍气,凑钱去把人领回来7%
b、倒民政局去理论,要求放人15%
c、去求基金会的人0
d、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8%
(10)当你参加勤工组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67% b、没有33%
从(8)、(9)、(10)的结果可以发现:还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
根据调查了解,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而且,法律知识又是那么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议要求考试过关就行了。逐渐形成不良的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缺乏远见性
“人无远虑,必有后忧。”没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调查,很多大学生没有这种意识,只是觉得大学时间很自由,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行再像高中那样过,直到毕业后,要签合同,要买房子等,才知道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是那么重要。
(3)缺乏实践性
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习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少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而在我们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地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他们知识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知识流于形式。
(二)教师方面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
在学校,为大一学生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老师都不会很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地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只要保持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白到底法律有多重要,基本按照教学大纲讲述书本上的知识。老是不够重视,学生也会跟着懒惰,这样的情况,大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就更少了。
(2)课堂气氛不活跃
法律知识相对其他学文科而言,比较枯燥,大多情况下,老师只是按教学要求讲课,很少结合,以至课堂气氛不活跃。
(三)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和实际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欲望。
(2)加强学习
除了课堂教学,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时间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知。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二
摘要:从一个“乡土气息”浓重的中国迈向充满“时代气息”的现代中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中国,礼治秩序与制度的解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化法治秩序与制度的建构过程,而制度变迁最为关键的当是孕育于制度中的法权利观念与文化因子”。在这样一个时代中,培养和造就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需要予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我们培养的人才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成为“蕴含法治秩序与制度变迁因子和观念”的俊才则更为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依法治国再一次被提了出来,作为一名大学生,坚持贯彻党的基本方针,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伟大事业。此时,我们要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1调查研究背景介绍。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上有很大的进步,并且已经取得比较骄人的成绩,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日趋完善,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分配出现比较大的差距,当前社会出现许多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安定因素,同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频发,并呈现低年龄化趋势,犯罪倾向组织化,暴力化和手段成人化。这些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1调查研究的目的。
未来的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流砥柱,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如何卓有成效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我们要通过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扫除培养他们法律意识的障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
2.2调查研究的方法。
我们通过积极汲取现有的关于法律意识培养的理论成果,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研究,更加理性地思考与改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目前存在的不足,笔者这次所做的调查主要采取问卷形式,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归纳与演绎法、心理分析法等,试图多角度、多视野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进行调查,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归纳出目前该群体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原因,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工作的开展和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2.3调查研究的意义。
2.3.1有利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其中影响他们最重要的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而法律意识作为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也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同时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3.2有利于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大学生群体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加之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存在着欠缺,导致他们在遇事后会比较盲从并易冲动,从而诱发犯罪的产生。大学生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因而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样不但可以引导大学生做到自觉守法、用法,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2.3.3有利于实现法治的现代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实现法治现代化能够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律意识尤其是法律信仰,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动因。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厘清民主与法治、自由与秩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推进法治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3调查研究设计。
3.1调查研究的方法。
在本次调查中,根据我们的调查内容,调查目的,我们此次选择的调查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收集资料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填问卷法,二是结构访问法。
2015年1月26日至2月24日,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600份,收回问卷573份,其中有效问卷566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3.2调查问卷的设计。
在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参考了诸如殷发志撰文的《上海市市民法律素质抽样调查的统计分析报告》等研究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文章,参考了诸如张萍、强昌文的《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分析报告》等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调查对象的文章,以及参考了舒国澄、李宏勃的《法理学阶梯》等法理学著作,吸取了检察院、法院工作者提出的中肯建议。
调查的对象:。
本组人员在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实施研究调查,以获取最新、最真实的数据。
4调查问卷的剔除类别。
(1)整份问卷答案呈规则作答的,如同一性作答、波浪形作答等。
(2)同一题目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的。
(3)整份问卷漏答题目2个以上的。
5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我们运用张文彤的《统计分析教程》和李沛良的《社会研究的统计应用》进行较深入的分析数据,最后用了spss中的频数分析、交叉性分析、关联性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较客观和较正确地反映了河北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在原因分析和培养途径分析方面,我们广泛应用交叉性分析,把各个独立的调查问卷所涉及问题结合起来,使相关问题在数据上互相联系,从而发现单纯用频数分析所不能揭示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大学生对法治社会认识还是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认识了解并形成自己思想的人较少,获取法律知识的意愿并不大,热情也不高涨,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被动接受法律知识,不符合朝气蓬勃与思想上进的大学生形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尽管大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会采取法律措施,依据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政府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却并不是很信任,我国仍应继续加快法制社会的建设工作,加快民众尤其是大学生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法律意识的建立。
据调查发现有21.3%的大学生学习法律专业是为了更好地找到工作,19.6%的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意义仍持有质疑,由此可知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其将来的生活等有一定影响。而对于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26.6%的大学生认为能学到东西愿意去,25.2%的大学生觉得太形式主义没意义,28.4%的大学生觉得浪费时间。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39.1%的学生会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但还是有21.6%的大学生只是对之抱有无奈之情。同时我们发现,大学生认为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为有效的,认为党委、政府、人大等领导机关有效的人数为14.3%,也存在12.6%的学生对此表示说不清,这无疑表明了有一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通过以上数据统计,不禁引起我们的思考,还有部分大学生不选择法律武器的原因是什么呢?据调查,我们发现有21.3%的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而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只占35.5%,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的学生占43.2%。这很明显地表明大学生缺乏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只停留在感性意识阶段,缺乏理性法律意识,实际运用能力不足。
6.1优化法治环境。
6.1.1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首先,加快立法进程。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前提。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法律,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但日益变化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又对当今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为当代大学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必要条件。
其次,加强司法公正。司法活动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培养有着直接的影响,法律需要通过严格的司法活动才能得到有效地遵守和执行,而且由于大学生对社会政治的敏锐度非常高,更倾向于关注国家机关对待热点问题的态度,也就是说当代大学生较容易通过司法公正执行获得对司法公正性的认可,从而对法律产生认同感和信任感。
最后,树立法律权威。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就当代大学生而言,需要做到以下三方面:第一,树立法律信仰。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第三,勇于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6.1.2改善网络环境。
当今社会,网络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也愈来愈受到大学生的青睐。毋庸置疑,网络给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方便和快捷,然而,其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色情、暴力等低俗内容,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因此,为了使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就需要为大学生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就必须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改善网络环境,以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首先,加强网络立法。加快网络立法进程,构建法制化的网络文化管理机制,尤为重要。其次,加强网络技术防范。最后,建立和完善网民举报制度,聘请一批社会责任心强,有一定政策水平的网友为义务监督员,协助有关部门监管网站,把网民举报与技术监控结合起来。
6.2创建法制校园文化。
6.2.1提高当代大学生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高等院校作为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政策,将法制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使其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增强法律素养。
6.2.2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1)推动法制教育课程改革。高校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充分考虑在校大学生的自身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教学,以此增强法律教育课程的实效性,从而真正发挥好法治课堂的作用。如丰富法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扩展法治教育渠道、构建有效实践环节等。
(2)实行依法治校。首先,建立健全校园法规制度。高校要建立健全各种校园规章制度,同时结合教育教学的日常工作实际,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适应现代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让学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依法治教和学生管理法治化,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行事的良好局面。
其次,设置法治机构,和谐校园的建设离不开社会各种力量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各高校不但需要设置完善的校规校纪,而且要加强法规的有效执行。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应该通过以法育人等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创造校园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应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培养法治意识创造条件。一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形成一个有时代精神,秉承优良传统,推崇崇高理想的文化氛围和环境,熏陶和感染高校在校学生,将优良传统和作风转变为学生自身素质;二是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积极向上思想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要利用校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校园里的各种思潮和文化现象。
高等院校应高度重视法律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与法律的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提高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社会调查;邀请有办案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或律师来校举行法律讲座;举办一些法律知识方面的辩论赛或演讲;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等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且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3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家庭作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第二课堂,父母是孩子的首个教育者,他们对子女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很大的。
作为父母,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培养子女的法律意识,从小就开始认真教育孩子的行动。家长应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并且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氛围是否良好直接影响着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三
大学生是新生代的力量,是未来社会的主要生力军。大学生的道德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关系到能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学生道德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的公民道德,因此大学生的道德取向,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风向标,它的好坏可以直接反映出这个社会所存在的问题。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现状是令人困惑的,它既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在就业、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压力下,大学生的道德现状是值得思考的。
一、道德的含义及对大学生的重要性。
1、道德的含义:道德是发展先进文化,构成人类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道德与法律不同,它是依据社会舆论、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主要依靠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来维持。
2、道德对大学生的重要性: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中华民族是素以崇尚道德著称的礼仪之邦,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精神是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也是中国道德教育深刻蕴含的精髓。在当今这个物质为主导的社会里,正确的道德和崇高的思想尤为重要。特别对于当今的大学生来说,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不仅是大学生立身做人的内在需要,可以促进大学生脚踏实地的追求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在社会活动中讲信用,讲信誉,诚实不欺。同时,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培养,还可以促进学校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诚信观念,实现依法办学和以德治校。甚至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有不可估量的影响和意义。
二、关于政治素养、社会公德素质以及个人道德素质。
1、政治素养:表现为大学生政治态度与理想信念,包括大学生对国家大政方针、政治局势及经济形势的认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的建立等。据调查结果显示,我校大学生的政治觉悟较高,对自己的祖国有很深厚的感情,对我国公民道德素质、大学生道德素质以及个人道德素质的认识比较客观,并表示堪忧,希望自己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德智兼有的人。但仍有40%的人认为知识比思想品德更重要。
2、社会公德:体现在大学生应具有的基础文明上,包括遵守公共秩序、明礼诚信、培养公民意识与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等。此次调查表的前三题用三个假设性的生活场景题。乱扔果皮纸屑、公车上的让座以及购物找零这几件事在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作为一个有道德修养及思想素质的大学生,理应是选“自己捡起来扔进垃圾箱”“主动让座”“会主动退还”。但是据调查结果表明,有50%的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在第2题中还有5%的人选择“死都不让座”,在第3题中10%的`人选择“不会主动退还”!所以,虽然现在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已经较高了,对于奉献及助人为乐等高尚品德已经有了较强的认同感了,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素质应从细微之处做起。
3、个人道德素质:包括道德价值取向、道德认知、心理素质及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问卷中有一道题:您对考试时的作弊行为有何看法?据调查结果显示,有40%的人认为“作弊总比补考好吧”,20%的认为“为了高分可以理解”甚至“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干过”,只有15%的人“反感,自己从来不作弊”。从这道题中就可以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对于考试作弊问题虽然都有了正确的认识,但是仍然因为各种原因作弊过或对作弊表示无奈与认同。所以,虽然大学生的心理已经趋向成熟了,但是对事物认识的不稳定性、不全面性和矛盾性仍然不能忽视。在此次调查问卷中,我还设置了一道主观题——你对本次道德现状有什么看法。
当今大学生思想道德总体上是积极向上、呈良好发展趋势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一部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出现了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诚信意识淡薄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诚信是每个社会成员的立身之本、处世之宝。
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群体,也出现了诚信危机,主要表现为:部分学生贷款超期不还或故意拖欠。我国自1999年开始推行助学贷款制度以来,缓解了一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但却遭遇了信用瓶颈。许多依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同学在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即使他们工作后有能力支付贷款也故意不还;部分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甚至伪造困难证明,跟风办理助学贷款手续。这些欺行为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可信度,也危及到了那些真正需要贷款的同学。
考试作弊。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学生平时不努力,考试之前也不看书,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想利用作弊手段蒙混过关。甚至有部分学生在考四、六级时还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这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同时也给其他的同学带来了很恶劣的影响。虚构简历,单方面取消就业协议。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已是人尽皆知。有些同学便在求职简历上做文章,以使自己能脱颖而出。他们在自荐书中虚报自己的经历、特长,给自己贴上许多优秀的标签,把自己描述的很完美。另有部分同学随意单方面取消与用人单位的合约,视就业协议书为一纸空文,失信于用人单位。
2、社会公德意识薄弱。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更应该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但一部分大学生仍存在社会公德意识不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随地吐痰,说脏话。许多同学精心打扮自己,却不注重公共形象。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的公共场合,都能见到有些学生随地吐痰、说脏话,他们的行为不仅有损当代大学生美好阳光的形象,也给公共健康带来了危害。
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大学生在教室课桌内乱扔垃圾的现象比比皆是,最常见的是各种食品包装袋、饮料瓶、塑料袋等。古语教导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很多同学都明白这个道理,也能滔滔不绝地大谈文明礼仪,可在实际生活中却往往背道而驰。在学校的美化树木中会发现同学们留下的豆浆袋等垃圾。在学校的课桌上会留下一些同学的“个性签名”,或是一些看似比较有深意的话,或是一些骂人的话,或是一些愤世嫉俗的话。原本好好的桌子就被弄得不成样子。
3、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同集体主义价值观,但却在行为表现上参差不齐。有部分同学在行为上集体主义观念淡化,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明显。他们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注重个人发展,缺乏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总是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去上课,也不爱参加班级活动。这样的同学成绩再好以后到社会上又有什么用呢?4、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倾向表现比较突出有些同学用金钱衡量一切,包括亲情、爱情和友情,在他们眼中,人人都是为了金钱而忙,金钱能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这种腐化的金钱观既害己又不利于社会。在学业上,许多同学只注重自己的专业知识,而很少关注自己在道德、人文方面的素养;在交际上,一些大学生交友的目的是给自己将来走上社会和工作岗位做铺垫;在择业上,很多大学生向往在工资高、环境好的大城市工作,而不愿到经济落后的西部和其他偏远地区工作。在我们寝室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同学都不愿意去经济落后的西部和其他偏远地区工作。
四、原因:
2、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带来了优胜劣汰,很多人为了个人利益就会不择手段、损人利己;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带来了很多不健康的西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另外,市场经济的赢利性促使拜金主义有了萌发的土壤等等,这些都对身处校园中的大学生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3、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不足。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一些学校重学生成绩,轻思想道德教育,导致很多学生在中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不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另外,长期以来,大学德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且内容陈旧、形式单一、方法老套,重理论教育,轻实践环节使很多学生感到厌倦、不愿意接受。而且,师生缺乏有效地沟通。在大学里,有些老师往往只承担上课的任务,很少在课后与学生沟通交流。大学里的很多班主任平时也很少与学生见面,这样即使有同学出现了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4、网络世界带来的负面影响。人们处在现实社会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中,这种道德规范对每个人都具有约束力。而在“网络社会”中,道德规范建设只能更多地依靠网民的自律来实现。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失去了约束力,大学生由于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往往道德辨别力较差、道德意志力较弱,很难抵御良莠不齐的网络文化的诱惑。一些商业网站以赢利为目的,为了吸引大学生用户,所采用的商业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包括色情广告、名称极具挑逗性的网络聊天室、色情图片与视频等。不仅如此,网络游戏服务商们也开发了大量网络游戏,用以吸引心理发育还未成熟的大学生,致使有些大学生沉溺网游难以自拔,甚至导致了人格的扭曲和异化。
5、家庭影响和学生的自身问题。有些家长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他们不是对孩子溺爱就是采取说教、灌输甚至打骂的极端教育方式,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形成自私、孤僻、冷漠的不良性格。其次,一些家长不能以身作则。很多家长自身道德素质就很低,并潜移默化地传染给了孩子。再次,很多家长比较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从而忽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而一些家庭离异也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家长只顾事业,而没有关注孩子个成长、学习状况。对于学生自己,从高中到大学,他们由备受束缚的高中生活进入到自由轻松的大学校园后,容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丧失理想,甚至有些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自毁前程。另外,一些自制能力差的大学生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随波逐流、不思进取。
五、对策:
1、社会相关部门要严格制定、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道德规范体系,以督促在校大学生重视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再次,提升社会要求。即一些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部门要设立多种考核标准,尤其要把思想道德列为对大学毕业生的重要考核内容。最后,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社会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媒介传播内容的控制和检查,力保宣传内容的健康;另一方面要借助媒体宣传一些有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健康发展的内容。
2、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首先,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学校教育要一改以往说教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模式,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重要社会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和重要节日向学生宣传道德理念,加强道德感化作用。其次,设立考核制度。即把大学生道德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从根本上扭转学校教育重质轻德的做法。再次,教师作为道德教育的传播者,要多与学生沟通交流,以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并努力予以解决。另外,学校也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为有心理问题困扰的学生及时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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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四
中文摘要:
在当前法制社会下,法律无处不在,为一个有秩序和谐的世界提供了保障。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估计大部分人难以给出一个正确的定义。而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最富有青春活力的人群,大学生对法律又抱有怎样的意识?本次的调查旨在关注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便深入了解现状,发现问题,修补法律意识的漏洞。
前言:
大学生作为当代最有活力的一个群体,是祖国未来的栋梁,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模糊,那么,当大学生担起祖国的大梁时,法律存在的意义是否会被削弱?不能善用法律维权,甚至无视法律的底线,伤害他人„„这些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
所以,本次调查旨在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在很多法律概念都存在主观臆断的理解。大学生往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层面,也就是说,没有上升到一种以法律的观念来思考问题。
大学生大部分都能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对法律多持“模糊”观念,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员表示可以清晰阐述出日常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表示对法律的理解来自于电视节目诸如“法治天下”或者来自新闻以及新闻评论等,很少有人能够主动去查询某方面的法律知识。当被问及如果遇到纠纷等需要法律解决的事件时,你会如何做,大部分人的答案是“讲道理”,很少有人会为此专门请教法律方面的专家或者自己查询相关法律,而是如辩论一般,甚至争吵。从统计中发现,对于法律相关术语的认识,各个类型的的选择差别不太大,但其中,我们也能看出一些差别。比如年级较高的学生法律术语的正确率明显高于年级较低的学生的正确率,这也是法律意识随年龄增长得到提升的表现,这是一个可喜的发现。
此次的调查结果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薄弱,没有太过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况且,在目前功利化思潮的影响下,大学生宁可多花时间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以便为考研或者就业减轻阻力,也不愿将时间花费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更何况法律知识枯燥乏味,很难提起大学生的兴趣,所以大学生都很“自觉”地放弃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很自然的,法律意识也不会有所增强。
(一)学校相关教育匮乏:
大学前,因为法律不列入考纲,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学校自然会减轻法律知识的教授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使大学生自小不识法律,缺乏对法律基本的认识。进入大学后,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知识的课程并详细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学校并未重视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大学生本身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
进入大学,在功利化思潮的影响下,大学生宁可将时间分配在专业课的学习上,除了法律专业的同学,大学生基本不会自觉去学法律,一是因为法律课程本身难免的枯燥乏味,二是因为学习法律对大学生的考研或者工作并没有很大助力,所以大学生自觉将其排除在学习范围之外。
(三)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竞争的愈发激烈,社会需要的人才水平越来越高,大学生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她们关注的也是就业,所以,大学生学习努力的方向是和市场需要相结合的。但,社会对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并没有特别的要求,这也造成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忽视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一)政府加强法制宣传。
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为网络和电视上诸如“法治天下”一类的节目。政府应以此为突破口,增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比如建立专门的大学生普法网站,举办面向大学生的有关法律的活动等,让大学生多途径多方面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二)学校加强法律知识的教授力度。
大学生生活学习的主阵地是学校,最容易给大学生影响的也是学校。想要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的影响是最直接的,也是极其有效的。学校在开设相关课程的同时,同时也应该重视法律教育,并组织相关活动,比如,学校可以督促学生组织进行“模拟法庭”一类的活动,以此弥补法律学习枯燥的缺点,让大学生懂法用法,同时学校也可以组织大学生进行法律相关的志愿活动。最重要的是,将法律运用于实践之中。
(三)大学生自己改变观念。
外界的影响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自身。大学生自己要纠正对法律学习的错误意识,不要认为学习法律是无用的。大学生应自觉加强自身的法律素质,努力掌握法律知识,适当地参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辩论会等活动,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大学生在自己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促使人们多一点了解、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发展。
结语:
本次调查让我感触颇深,在科教兴国的今天,大学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色更加突显,其法律素质是衡量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公民素质的硬指标,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在新时代下,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了大学生法律素质的优缺点,分析了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有帮助,也希望我国法治能在无数个具有高法律素质的公民的努力下获得更大发展!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五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己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社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因此没有确立对法律的权威。其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成熟。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体,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社会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等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当前大学生在违法犯罪面前,没有足够的胆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正义感。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大多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教导,而不主动学习法律法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总之,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在大学生的头脑中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建立起来。但是,众所都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也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们进行了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希望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增强我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
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
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六
求围观:
我们是海南大学13级电子信息工程的一个调查小组,为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知识现状,我们设计了以下问题,大约会耽误您1~2分钟的时间。此调查不涉及个人隐私,对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参与调查,深表感谢!
亲的情况:
(1)您所在的年级:
()。
a.大一。
b.大二。
c.大三。
d.大四。
(2)您的性别:
()。
a.女。
b.男。
(3)您生活中的法律意识是从哪里来的()。
a.电视上。
b.关于法律的网站上。
c.报纸上。
d.学校的课本上。
(4)您认为法律与你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是。
()。
a.关系密切。
b.关系不大。
c.说不清。
d.没关系。
(5)在您所有的生活经历中您是否运用过法律来解决纠纷?
()。
a.经常。
b.偶尔。
c.从没有。
(6)法是否在您脑海中形成一种深刻的认识?
()。
a.没有形成。
b.形成了一点。
c.完全形成。
(7)当您参加兼职或者家教的时候,您是否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者是说明?()。
a.必须签订。
b.如果数额很大,才决定签订。
c.无所谓。
(8)您对“宪法”的理解:
(多选)。
()a.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
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任何法律更严格c.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基础和依据。
d.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
(9)您认为目前学习法律中的主要问题是:
d.对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10)如果他人侵犯了你的权益,您会怎样做?
b.联系淘宝客服,商讨退货c.找物流,快递要个说法。
d.搁置一边,就当吃个哑巴亏。
(12)您认为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围c.各方面都差得很远。
d.整体上看人治的影响大于法治。
a.送她去医院,让自己的父母赔钱。
b.中途不停电单车,不管她,就开溜c.打电话报警,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个问题是我们小组成员亲身经历过的事,当时的他太小,出事故的地点也是法律意识淡薄的区域。他没有走开,只是无助的辩解几句,然后被后到大妈的儿子扇了一巴掌。结局是他的父母也赔了很多钱。我们小组做这个问卷是希望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的认识的多少,然后能有心去了解更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七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制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当代大学生地法制意识进行了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6%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5%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5%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在你的印象中,法律与你的生活的关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学生认为关注时事新闻能感觉到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和21、1%的学生认为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发现法相关,可见大学生对法律还是有所关注,但很少的同学从法律事件中关注法律,只是从一些时事新闻中感受法律。被问到“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有68.4%的学生认为我们国家当前普法的力度还不够,很少有同学认为普法力度这件事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法治社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三)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八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xx)第a468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xx年10月18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万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设验字(20xx)第a*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058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134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5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258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营业执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万,出资形式货币。
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标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在两内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全部出资,履行了验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资质和出资合法有效,公司存续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检信息,根据有关法律,一年未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撤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一)股权变更的历史。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共经历了四次股权变更:
1、设立登记时的股权情况:设立时注册资本6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
a:40%e:25%。
b:10%f:10%。
c:5%g:8%。
d:1%j:1%。
2、20xx年6月17日股东变更情况:
f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15万元、50万元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和第三人k,k为公司新股东。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变。
3、20xx年7月23日股权变更情况。
e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及第三人l,l为公司新股东,k将7.69%的股权转让给a。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
a:58.49%b:14.63%。
c:7.31%g:9.9%。
d:1.46%j:1.46%。
k:4.5%l:2.25%。
4、20xx年5月1日股东变更情况:增资至670.4万元,k分别向a、c、d、j转让部分股权。g分别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东d转让部分股权。l和b向a转让部分股权。m、d、r、s共增资20.4万元。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姓名持股比例姓名持股比例。
a:59.66%b:11.93%。
c:7.46%d:4.47%。
g:4.33%k:2.98%。
m:1.49%n:1.49%。
j:1.49%l:1.49%。
r:0.75%s:0.66%。
p:0.6%q:0.6%。
t:0.15%。
(二)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决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公司股东变更合法有效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xx年10月14日订立,于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别修订。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按实缴出资股数行使表决权(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每年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作出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定,如总经理是董事的,总经理无表决权。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决议生效。
3、公司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评价。
1、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别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东权益的特别约束。
(2)股东不得与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与公司同业竞争。
(3)公司章程例举股东大会特别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而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以下约定的有效性存争议,且有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请特别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约定:“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0%以上;公司支付收购费手,剩余的流动资金流足以满足公司一年内的经营管理需要。”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回购股东股份的约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及理论中都存在争议,因此这一条如果适用有可能引起争议。
另外,由于股东会是资本多数决,(本章程规定回购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是人数多数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回购某股东股权,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四、对新增加的投资,按新增加的投资与股共会确定的不低于净资产的公司资产及增加的总投资之和的比例,确定投资比例。”这一款内容不明确。
(一)知识产权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二)法律评价。
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以上目标公司所有的专利、商标合法有效。
核心技术人员共8人,其中在岗6人,已离职的2人;公司股东3人,公司主要管理岗4人。
两名离职员工对专利的继续研发和更新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一)固定资产状况。
根据目标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总价值71.4545万元。无抵押、无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非经营性资产。
(二)法律评价。
固定资产所有权合法有效。
(一)财务状况。
(1)根据20xx年3月25日,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字(20xx)004-13号审计报告》,20xx年实收本金130万元,累计亏损17.983224万元。公司总资产是115.128522万元,总负债是3.111746万元,净资产是112.016776万元。
(2)根据20xx年4月25日,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字(20xx)第086号审计报告》,20xx年,实收总本金260万元,当年亏损112.86万元,累计亏损130.84万元。公司总资产是157.183389万元,总负责是28.027539万元,净资产是129.155850万元。
(3)根据目标公司编制的20xx年财务报表,20xx年实收总本金670.4万元,当年亏损116.652314万元,累计亏损248.05万元。公司总资产是429.652520万元,总负债是7.30632万元,净资产是422.3462万元。
(二)法律评价。
1、从三年的财务报表看,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股份的价值等于公司净资产的价值,根据20xx年的财务报表,公司股份的价值应是422.3462万元。我公司欲收购目标公司30%的股权,其实际价值应是126.70386万元。
2、目标公司未提供20xx年的财务报表,以上数值会有变化,应核实20xx年的财务报表,根据公司净资产计算股权的实际价值。
3、实际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价格可参考历年财务状况、知识产权的运用前景等因素,综合考量。
4、具体财务状况及纳税情况还应咨询专业财会人员。
(一)合同、担保、法律纠纷的情况。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情况,有两项合同(1)7月天津国环热力公司供暖合同已开工;(2)石家庄发电项目合同也将于近期落地。未提供担保信息、未提供法律纠纷的信息。
(二)法律评价。
合同内容无重大法律风险。无对外担保、无法律纠纷。
(一)劳动用工状况。
1、社保缴纳情况。目标公司只提供了20xx年1月缴纳五险的凭证,未提供公司成立三年来的缴纳社保的明细。
2、员工构成:公司共有在岗人员14人,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副主管等管理层共4人;技术部7人,生产部2人,分公司1人。
3、劳动合同状况:均为三致四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人未有劳动合同信息。
4、学历结构:本科8人,中专1人,硕士生1人,另有4人无学历信息。
(二)法律评价。
目标公司提供了相产关社保证明,已依法缴纳社保。
在中国人民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查询,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人员未有被执的案件。
公司以技术人员为主体,劳动用工关系较短。
有基本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部分股东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九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二)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2.房产证号为______,面积______,权属状况______。
(三)机动车辆。
2.号牌号码:______,品牌型号: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车主:______,车辆类型:______。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从法律上来说,公民年满18岁以后,父母的监护职责已经结束,不需再承担子女的生活。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基本都已经年满18岁,进入大学是其独立生活的开始,也是其学习承担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开始。
大学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对于家庭有困难的学生来说,虽然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但却需要独立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因此,在大学阶段,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据了解,约有10%到15%的在校学生有固定兼职,40%到60%的学生曾有兼职经历。
大学生打工兼职的普遍,与他们劳动性质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对比。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大学生兼职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而大学生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与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情况对在河北师范大学二学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形成了这份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调查报告。
韶关学院,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是一所重点大学。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
1、样本的抽取:由于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我校大学生兼职时权益维护的情况,因此,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曾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没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之内。
(一)该校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较为普遍,但最后权益得到维护的比重较低。在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在兼职过程权益受到侵害的占46.99%,其中33.73%的同学认为所受到的侵害较小,基本可以忽略,认为在兼职工作中经常受到权益侵害的同学有10.84%,而受到严重侵害甚至是被骗的同学占2.41%。
与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遍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权益侵害发生后,最后得到维护的大学生在所有样本中仅占6.02%,在受侵害同学中占12.82%。这些数据说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需要学校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提出解决办法。
2、大学生兼职类型主要为家教和促销,类型比较单一。调查结构显示,选择家教作为兼职的大学生比重最大,占36.14%。其次,选择促销的大学生比重仅次于家教,占25.3%。选择服务业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占9.63%,企事业单位占8.43%,而校园代理占4.82%,其他占6.02%。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的类型比较单一,即社会给予大学生业余兼职的选择途径较少,这一点可从企事业单位实习的人数较少看出,正规的企事业提供的兼职机会较为可靠,学生也可以从中得到锻炼,但是由于大学生本身也受到课业和时间安排的限制,难以从事全天候的工作,也会给企事业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大学生尽管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较高,却也较难受到企业青睐。
从事家教和促销的大学生之所以比重很大,首先因为家教和促销机会较多。其中,家教符合大学生本身的知识能力,加上家教多以小时给付工资,在课余时间从事家教是学生较为理想的兼职工作。其次,因为大学生是比较廉价的劳动力,而促销无需工作经验,大学生形象青春活力,因此十分符合促销的要求,这方面的机会也比较多。
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可以照顾到学生的上课时间,同时也更有保障,但是学校所能提供的机会较少,报酬也相对较少,所以所占比重并不大。
从大学生选择的兼职机会来看,大学生兼职与专业学习关系不大,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和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有46.99%的大学生在兼职中曾遭遇侵权。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大学生兼职类型以及从事何种兼职时遭遇侵权进行了交叉分析,发现从事促销兼职的大学生遭遇侵权比重最大,占侵权总人数的33.33%,家教次之,占30.76%。服务业占10.26%,企事业单位实习占7.96%,校园代理占5.13%,勤工助学占2.56%,其他占5.13%。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促销兼职机会虽然较多,但保障性低,容易遭遇侵权。家教和服务业的雇主一般都是个人或者商户,信誉程度不高,侵权情况也较为容易发生。勤工俭学的机会是由学校提供,保障性比较高,所以发生侵权的几率较低。
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兼职侵权类型主要是工作时间过长,待遇过低,但克扣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所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兼职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大,而待遇相对来说较低,抱持这种想法的大学生比重约83.13%。遭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占12.04%,人格或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较少,只占1.2%,其他类型占3.61%。
经调查显示,家教是所有兼职类型中每小时收入最高,每小时平均收入为15元,但家教按小时算,一般一个下午是按2小时计算。其余兼职工作的每小时收入平均在6到8元不等。因此,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收入水平较低,基本属于廉价劳动力,并且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合理。
4、维权方式单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权益遭受的侵害,43.37%的大学生选择主动与对方交涉双方协商解决,24.1%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忍气吞声,10.84%的求助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9.63%找家人或他人帮忙,有7.22%的采取其他途径解决,只有4.81%的提起仲裁或通过司法解决。
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主动找雇主协商解决,但是问题是否解决决定于雇主一方的态度。由于大学生兼职的雇主多为个人或者商户,他们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一般会让协商难以达成。
但是大学生能够采取维护自己利益的措施很少,加之对此不熟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在面对雇主的强硬态度只好忍气吞声,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采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大学生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法律程序繁琐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让很多大学生望而却步。
1、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与雇佣方签订合同的劳动者,而大学生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不属于就业,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
2、由于大学生兼职方式的特殊性,其雇主多为个人或者私人商户、企业。无论是安全保障还是劳动保障,都可能由于雇主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难以得到保障。
3、教育系统的保护不利。大学生兼职已经是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当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纠察部门难以管辖,而学校也没有相关部门替学生主张。同时,对学生兼职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的收入水平限定过低,校外兼职以此为参照,也尽力压低大学生的兼职收入。
4、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对于如何避免被侵权以及在侵权有哪些途径可以选择没有很清晰的概念,在自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二)建议意见。
1、修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无论是缓解其经济压力还是锻炼其工作能力,都对其成长有很大帮助。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顺应社会发展,修改想干法律法规,对大学生的兼职劳动予以承认,并进行切实的保护,比如在政府或政府下属机构成立专门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机构,制定相关条例,规范兼职市场等。
2、增强大学生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在没有相关政策与组织的帮助下,学会利用自己的个人的力量挣取权益。
3、教育系统应该成立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校内法律组织,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生个人力量不足以保护自己的情况,利用集体的力量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用各种渠道帮助学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解决办法。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一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己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社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因此没有确立对法律的权威。其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成熟。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体,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社会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等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当前大学生在违法犯罪面前,没有足够的胆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正义感。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大多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教导,而不主动学习法律法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xx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总之,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在大学生的头脑中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建立起来。但是,众所都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也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们进行了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希望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增强我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
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
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0xx年10月1日至12月1号,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共征集问卷97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当代大学生。
结果及分析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共100人,调查情况如下:
1、你在哪里长大()。
a城市b农村。
2、对于盗版问题()。
a很反感b无所谓,便宜就好c根据质量而定d向有关部门举报。
3、在路上看到有人偷东西时,你的做法()。
4、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万元,五年内归还,您认为甲应当写借条给乙吗?()。
a、不用写b、应当写c、写不写都无所谓d、说不清。
5、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
6、你对闯红灯的看法()。
a不闯,违反交通规则b大家都闯,我也闯c看情况。
7、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8、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b、偶尔c、从不。
10、当你和你的家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
1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b一般c基本没用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二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三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改革也逐渐进入关键时期。一个值得注意的社会现象是:医疗纠纷的发生伴随着卫生改革的进程而同步增长,已成为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的热点之一,在近几年消协投诉统计中,投诉的数量一直排在前三位。这一社会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所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进一步了解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更好地调整好医患关系,保护好医患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负责一家区人民医院、一家妇幼保健所、三家中心人民医院及九家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的管理监督活动,因管理督查人员少,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是在锡山区卫生局进行,采用查阅资料以及对该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访问的方法展开,在调查过程中,主要针对形成医疗纠纷的原因、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这几个方面进行调查。
(一)、医疗纠纷的成因。
1、医源性因素。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的医院领导忙于抓经济创收,忽略了科学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个别医务人员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硬,服务不到位,甚至违章违规,擅离职守,以至在诊疗中发生失误,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由此引发纠纷。
2、误解性因素。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患者要求医院提供更优更好服务的愿望是正当的,但有的患者和家属把自己到医院看病的行为完全等同于到商家消费,认为花了钱就该看好病,治不好病或者病人死了就认为是医院没做好工作,就是医院违约,医院的错,就应该减免费用甚至赔偿。医疗本身是一种高科技高风险的行业,人们对“高科技”都比较认同,而对“高风险”则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一旦疗效不好、有残缺或者死亡,往往误认为必定是医务人员出了什么差错。
3、误导性因素。
医疗队伍也象其他社会群体一样确实存在某些害群之马,医疗纠纷中也确实有一些是医方的责任,这些都不容置疑。但是,在医患关系上,特别是在医疗纠纷中,病人作为弱者往往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同情,因而越发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加上有些传媒不当炒作,整个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度下降。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一旦疗效不如人意,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可能是医务人员出了错,从而易于诱发纠纷。
4、故意性因素。
个别心怀不轨的人为赖帐或敲诈,故意挑起纠纷。个别脾气暴躁者到医院看病闹事,甚至还有打骂恐吓医务人员和打砸医疗机构等报道。
(二)、关于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已成为影响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主要因素,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阻碍了医学的创新和医学科学的发展。近年来,锡山区卫生局为了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进一步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锡山区的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医疗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没有发生大的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
1、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多数医疗纠纷通过前期的预防是可以“大事小化”的。
(1)、狠抓医疗护理的管理,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2)、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是减少医疗纠纷、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所以,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来规范服务行为,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患沟通,确保医疗质量。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生的信任,还可以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4)、树立高尚医德,大力推行优质服务。要求医务人员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及“病人第一”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到“关爱病人,就是关爱自己;善待患者,就是善待亲人”,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同时,大力推行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康复。
(5)、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行医的观念,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这样既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2、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
虽然通过采取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但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医疗纠纷仍不可避免,锡山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具体处理对策是:
(1)、把握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性。医疗纠纷发生后,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并遵循“小、慎、快”的原则。“小”就是努力将事态程度控制在最小,将知晓纠纷的范围控制在最小。“慎”就是处理纠纷的过程自始至终要谨慎,说话、表态都要谨慎,要留有余地。“快”就是处理纠纷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纠纷妥善处理好,把握好主动性。
(2)、严格按程序办事,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思想工作。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始终坚持有理有节的原则,既理解病人及家属的感情,又不放弃原则。要积极主动、耐心地与患方接触和沟通,尽量消除误解,实事求是地查明真相,找出问题,分清责任。属于医方的,医院要勇于承担责任,以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的无理要求,一定要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管好病案文书等证据资料。
(三)、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病人期望值过高,难以接受医疗高风险的事实有待纠正。医学本身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所有医疗风险均由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承担显然不公,长此以往,必将阻碍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把一种高风险的具有探索性和科学性的工作看似完美无缺,要求医务工作者能治愈一切疾病,这超越了医学之所能,是对医学的片面认识。医生不是神仙,医院不是“保险箱”,希望病人、家属、社会能充分理解医疗是有风险的。
2、医疗关系的定性不清。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患者是消费者,医院是经营者,医患纠纷的解决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民法通则》为法律准绳。但应该看到医疗行为是特殊消费,带有社会救助和福利性质,必须特殊看待,不能等同于“狭义”的消费者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医院和患者的市场意识也在唤醒,患者作为消费者的意识在日渐增强,要求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享受更多的权益,而医院作为经营者的意识却相对滞后,风险意识和维权观念薄弱,虽然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可避免的出现较多难以应付的医疗纠纷。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结合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特点及在防范处理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锡山区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应从以方面加强:
(一)加强对医患双方的道德教育,弘扬良好的道德观。
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道德教育,要求医务人员以精湛的医疗技术、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要加强患者的基本道德教育,严肃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要理解医疗活动的风险性和特殊性,在医疗纠纷发生时,一定要理智、客观地对待。
(二)及时组织医疗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确保医疗安全。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许多新的医疗法规,从法律角度对医疗活动行为和医疗纠纷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规范、科学地进行医疗活动,消除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的产生土壤,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权利不受侵害。
(三)建立新型医患关系,更新服务理念,实现“零距离”服务。
任度,就很难避免误解性的纠纷;同样,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不能尊重医务人员和遵守就医道德,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就医心态,就容易发生误会和误解。因此,我们要求广大医务人员摒弃病人“求医”的旧观念,更新医疗服务的理念,换位思考,以人为本,实现“零距离”服务。以病人满意和赢得病人的依赖作为我们的服务目标,稳定和健康发展医院的医疗市场。
(四)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呈上升趋势,医疗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在不断扩大,医疗机构承受的特殊职业风险日渐加重,若任其发展必将导致医疗机构和医生产生强烈的自卫防范心理,造成心理紧张,对医院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医患关系的和谐。建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由医患双方均参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无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对患者方都会带来实效,有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和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
(五)医疗机构要聘请法律顾问。
医疗纠纷诉讼的增多,既影响了医院的声誉,又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还有可能影响其他患者的治疗,甚至造成新的纠纷或事故发生。为能够专业地、客观地、高效率地解决医疗纠纷案,医疗机构应该聘请法律顾问或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四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20xx年4月12号至6月20号。
安徽省亳州市花戏楼社区。
安徽省亳州市花戏楼社区居民。
通过访谈进行调查。
(一)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调查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花戏楼社区居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研究生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访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访谈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主要是面向花戏楼社区居民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居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在访谈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浅显易懂。
2.访谈的基本情况。
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
(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居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
(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1.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了解到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依法治国的方针还需继续贯彻到底,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乃至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好处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的先进性才能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致力于创造中国的世纪华章。
大学生法律调查报告篇十五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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