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必读名著读后感(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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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必读名著读后感(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7 11:51:06     小编:紫衣梦

阅读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记录和分享我们对作品的体验和感受。写读后感时,要注意避免太过情绪化和主观片面的评价,要尽可能客观中立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一

童年是高尔基所着,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二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它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细致地了解了昆虫。法布尔为我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并不喜欢昆虫。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昆虫有时侯也很有趣,很勤劳。如果没有蜜蜂,我们就不能吃到蜂蜜;如果没有蚂蚁,人们就很难体会到团结的魅力;如果没有蝴蝶,大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美丽的花朵……昆虫也像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它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善良的一面。

看完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如何讲,而要自己去观察、思索、实践、探究,从而寻找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要一分为二的去研究和思考问题。

《昆虫记》不仅让了解了昆虫,改变了过去对有些昆虫不正确的看法,它还教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如何去观察事我物和研究问题。《昆虫记》可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三

《朝花夕拾》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事情,又叫做旧事重提。原本应该是天真烂漫,快乐无忧的童年,却被笼罩上一层封建腐败的气息,看似是对童年的温暖回忆的描写,更是在批判那个“吃人”的旧社会!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

国学。

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最近,我看了一本。

散文。

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我读的名着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觉得这像是一本名着,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要是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一切都是能感受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让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性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仅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别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自小我所接受教育,告诉我,在所有的我所认为的我师之中,其中有我父母和实在意义上的老师,他们的话我都在谛听,他们教导我的是记住某种理论,而是绝非是人,而所要记住的人,是因他做了某事而应该被后人宣传和铭记。

其寮我公是记住了事而深入了解才会知道人,我为了解事的后幕而明白了人,为知道“为什么”而去了解了人,而要求深记的往往是事或它所存在的背景,而其它的,例如做事的人,就如同爷爷说的那样:都是历史了。

“早上的花晚上拾起。指所纪大的时候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在任何一本词典里可以翻阅到的——朝花夕拾的定义。这解释之中便颇有意味了,老了过后来回想小时候的事,鲁迅先生便也实是在这么做。回想小时候的事,因为“事”我们想起了“人”因为有了“人”才构成了“事”又因为构顾了“事”所以“事”也就有了值得铭记的地方,它或是体现了一种思想,也许传承了一种时世,但鲁迅本人专承了时世给后人,而鲁迅的文章便又记录了一时盛行的腐败思想,因为鲁迅写了这些事,我们也随之而然的记住了他,因为他是令人钦佩敬仰的。

《父亲的病》《藤野先生》等让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让我了解的是:一个国家需要的不只是一群善战的精英,或是一窝医术无敌的医生,而它需要的是一种信念。虽然很多所谓的国民党反动派不希望像鲁迅这样的人,从早到晚说个不停,说个不断,总是采用强暴和和断令其屈服,为什么革命还会成功?我个人想原因尽管纸代替了嘴马,笔墨代替了语言,但是文字却总是能保持它的力量和魅力。言语为我们提供了表达见解的方式,而文字却提供了人们记录历史的渠道,也因此鲁迅先生的童年记忆被我们所知道并认可,壹个伟人便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做了一件小事——写字,却让我们得知了中国的过去,于是我们感激于写字的人,事和人的关系就这么确立了,先生写出了文章先生的文章成就了他。我们没有可悲的落下其中的一个,都记下了。

因为人和事都是伟大的。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四

小孩子的记忆总是最真实最纯净的,记得看完这本书时感觉一个人的成长和小时候爸妈的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不管将来你变得怎样或多或少都有那是的影子一些人性的善恶是非判断在那个时候已经深深渗入你的灵魂亚米契斯用耐心,用平凡的故事,写出了关于儿童世界的杰作!

在这个由安利柯记下的日记里,有很多性格各异的男孩,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卡隆和伍蓝迪,卡隆是班里个头最高的男生,却有点害羞,但关键时刻他总是勇敢地挺身而出;而伍蓝迪恰恰是个小恶魔,(日记里有个细节:班里有个可洛西,是个红头发,胳膊残疾,母亲是菜农的同学,伍蓝迪为了取笑他,就站到桌子上,装出挑菜的样子,结果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起来!)。

这本“意大利小学生的日记”,每读一次,都很感慨:一个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家,一定是有最高尚的起点。所以,把自己从小就喜爱的书耐心地手抄一遍,对自己,不只是犒赏,甚至是很奢侈的享受!而一个逝去的作家如果知道在遥远的中国,有读者用这么傻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敬意,他也一定会很幸福!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五

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个神秘的世界;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这是一个只属于昆虫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藏在一本书中,这本书就是《昆虫记》。

在法国,有一本关于动物寓言故事的书,其中有一篇《蝉和蚂蚁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故事中的蝉真是太懒了,光顾着唱歌也不先储存一些粮食,最后只能向其它昆虫乞讨了。但蚂蚁虽然只有一点点大,但是它却非常勤劳,总会先吃些苦去搬一些粮食储存起来,好过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要像蚂蚁学习,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

可当读了《昆虫记》后,发现真正的答案简直出乎我的意料,原来这和我想的正相反:事实上,肆无忌惮、厚颜无耻的掠夺者是蚂蚁,而憨厚老实、勤恳工作的是蝉。蝉从来不会需要别人的帮助,反而是蚂蚁,为了不断地寻找粮食过冬,有时也充当一位掠夺者。

在干燥少雨的季节,地面上会出现一些裂缝,动物们疲惫无力地寻找着食物。即使这样,蝉还是非常轻松悠闲地使用它那长长的吸管,扎进树枝那无尽的甘泉中,一边放声歌唱,一边从树上吸取香甜的汁液。当汁液的香味从洞口飘溢出来,四处寻找食物的昆虫就会被立刻招来,大胡蜂、苍蝇等很多的昆虫,但最多的就是蚂蚁。蚂蚁为了接近泉水而钻到蝉的身子下面。善良的蝉就会抬起身体,让这些不速之客穿过,和它共享着甜美的泉水。让其它昆虫从旁边绕过来,享受这顿免费的食品。在这里它们也会你挤我抢,毫不客气。其中蚂蚁的脸皮最厚,它们会用各种无赖的手段霸占这个地方,让这个地方成为它们的地盘。

而且当蝉唱了两三个星期的歌后生命就会结束,当蝉的躯体枯干后,就会一点不剩地运到巢穴中,连它们的同伴也会有一样的结果。

看来我们要做一个勤奋的好孩子是没错,但不要像蚂蚁一样,成为一个掠夺者。要像蝉一样,成为一个宽容大度、不小气的人。这就是《昆虫记》这本书给我的启示。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七

《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的心血之作,因此,我很有感触。

书中主要写了当时社会风貌的画面和封建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作品描绘的都是细小的事情,却表现了封建社会的现象和矛盾。我怜爱林黛玉。无论是仇恨还是伤心往事和花草开败,他都会落泪,他有水一般的柔肠。我认为贾宝玉很正直,他厌恶男尊女卑的`思想,对丫环好不歧视,还回去保护她们,当自己不能帮助丫环们时,宝玉会很伤心。难道这些事不能体现贾宝玉的正直吗?另外,薛宝钗对人宽容,让我对她产生敬佩之情。而心狠的王熙凤让我生气,他心胸狭窄,贪财。

我没有林黛玉那样,莲花草开败都会落泪。我以前认为花草、虫子都太渺小,所以花草枯死,虫子被我弄死了,都没有什么感觉。而且我怕虫子,比如蜘蛛。我房间角落里有的话,就会必死无疑,还有蚊子,虽然我不怕,可它会咬我。我自从看了林黛玉葬花这件事,我就深刻地体会到,虫子、花草也有生命、也会痛、也怕死。我想,我要好好地对待它们了。

《红楼梦》全书对情节描写很生动,人物的描写很细致,让我对人物印象深刻。这样的书,不管谁看了都会喜欢上它的!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八

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精彩的,生动的,有声有色的,五彩斑斓的。日月交替,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草长莺飞,百鸟鸣唱……可还有许多人,他们却不能领略这世界的美好。例如:海伦.凯勒。

聪明美丽可爱的姑娘——海伦,因为一场几乎夺去她生命的大病,让她从一个健康的人变为了从此世界中再没有了美好音乐,美好画面的聋哑盲人。这该是多大的打击,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乐观的海伦从此变的情绪暴躁,爱发脾气。她彻彻底底地对未来的人生绝望了。她内心是多么渴望灿烂的太阳,渴望滴答的雨声啊!

上帝在关上门时总会再打开一扇窗。在当海伦面对挫折,几欲放弃时,她迎来了一个让她重生的希望——家庭老师安妮.莎莉文。这位恩师犹如一盏明灯,将海伦黑暗迷惘的人生点亮了!

老师悉心的用爱哺育海伦,教她写字、认物,让她感受到世界充满爱,她永远活在爱的海洋里。终于,在海伦夜以继日的努力学习与顽强奋斗中,终于学会了说话。在求学过程中,她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凭着一股不屈不挠,身残志坚的意志,与显著的能力毕业于多少常人都无法达到的高度——美国哈佛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后,她也为这个世界奉献出了爱心,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为残疾人改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为残疾人加油鼓劲,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最终成为了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无不散发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与她的乐观坚持。她用热情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珍惜,感恩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

一生中,她只有短短19个月的时间来欣赏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倾听这个世界,只有19个月的时间来诉说这个世界。她想记、听、看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三天”对于常人来说是一瞬间而已,而对海伦来说,这只能是个“假如”。

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借一颗顽强的心,在逆境中成长,让我们感觉到来自灵魂,来自精神的力量!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九

有人说,习惯成就人生,习惯决定成败。习惯对人的发展很重要,好习惯受益终生,决定一生的命运。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层的理解。从书里看到好的教育习惯促成教师专业成长,影响教师一生的教育生涯。

普通教师与优秀教师的区别也在于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拿破仑说过:“把一个信念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行动;把一个行动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个习惯;把一个习惯播种下去,收获的将是一种性格;”身为教师,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去获取成功的同时,自身也应在良好的教育习惯能培养出教师良好的教育性格。

好习惯是能够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第二次生命”,因而我们有必要常常问问自己: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我们既然选择教师这一职业,就要积极地面对教师生活。工作和学习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还有娱乐、休息和自己的家庭。每次读这本书,我都不断地问自己:在教学中,我学会与学生换位思考了吗?是否为了教学而忽视了家庭呢?是否为了工作而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呢?深信更多的人会像我一样,会在这本书的启发下情不自禁地自我思考、自我反省,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思想。

还有很多的习惯需要我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慢慢养成。记得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教师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其习惯的养成更是意义非凡。

自己多一些好习惯,就能够引导学生养成更多的好习惯。多一个好习惯,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了一步。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著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致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己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面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著握著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俗话说:“妖为鬼域必成灾。”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是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具有一定的现实生活的真实内容。过去曾有人把妖魔指为“农民造反者”,而现在仍有人把妖魔美化为“敢于触动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的‘娇魔’”。这些说法,实在很牵强。实际上,《西游记》里的妖魔都是一些超越了常人的“特殊”阶层,他们与仙佛一样,是可以长生的,是拥有法力的,而这里的所谓法力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权力。所以与其将他们看做是“农民造反者”,更实际的划分应该是将他们看做“神”这个大范围的一员,他们其实就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福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满天仙佛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从东土到西天十万八千里,遇到的妖怪头子就已经有几十个,但他一条金箍棒打遍西天世界,令妖魔鬼怪闻风丧胆。并且他同妖怪斗争,大多数都是主动进攻,只要一听说妖怪扰乱人间,就决不放过。收伏八戒之后,他就对引路的高才说:“以后但有妖精,多作成我几个,还有谢你处哩。”第六十七回驼罗庄主人请悟空捉妖,悟空当即向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八戒在一旁就这样说:“你看他惹祸!听见说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热。”很能说明悟空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作者一再通过书中人物之口,赞扬孙悟空“专救人间灾害”,“与人间报不平之事”。在通天河畔,他不仅救下了两个“祭赛”妖精的幼儿,而且除灭了妖怪,免除了老百姓世代的灾害。比丘国、朱紫国等故事,都是孙悟空主动进攻,为民除害。他每次捉住妖怪头子之后,总要把小妖消灭干净,以免给百姓留下祸患。可见,孙悟空已经脱离了专为自己斗争的性质,而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为了弱者而斗争。

孙悟空的形象实质不仅在于敢斗,更在于斗则必胜,故为“斗战胜佛”。他取得斗争胜利有两个法宝:一是武艺高强——这在大闹天宫中表现得尤为精彩;一是善于斗争,亦即有勇有谋,斗智斗勇。他经常变成蚊子、苍蝇、蟭蟟、虫,钻到妖精洞里去弄清妖精的底细(如黄风怪);或者根据蛛丝马迹推断妖怪的来历,然后根据这些妖怪的特点,寻找相应的对策(如黄袍怪);有时他又化为妖精的丈夫或妻子去欺骗妖精(如三调芭蕉扇)。或者赚来妖怪的法宝,反置妖怪于死地(如计盗紫金铃)。他还善于运用钻到敌人肚子里去的战术来制服妖精(如黄眉怪)。他机智灵活,随处设计,常常令妖怪防不胜防。

最后,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取经集团所有成员都修成了正果。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所谓的“正果”应该只是一种喻意,和佛教的教义并不完全一致。五人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如来给他的“政治鉴定”认为孙悟空成佛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可见他得成正果,完全是因为“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完成了伟大的事业,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唐僧师徒4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歪歪路小学这本书特别有趣。里面写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老师。有的可以把人变成苹果;有的可以把人的声音吸走;有的老师还把拉桶扣在学生的头上。真可怕!

他们最好的老师是朱尔斯老师!就她不会欺负学生,她最讨厌的是死老鼠。她见到死老鼠就会把死老鼠踢出去。

在歪至路小学里是这样。比如我们现实老师是这样的,那我们就惨了。被变成苹果吃掉就啥也看不见了。

我觉得歪歪路小学这本书是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就是作者幻想的。

这本书有着"书香"带着我环游世界,书上留着世界的香。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炎炎夏日,太阳火辣辣地照耀着大地,鸟儿们不知道躲在哪儿乘凉去了,树叶儿耷拉着,毫无生气;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惧怕炎热的我,躲在空调间吹吹凉风,喝喝凉茶,十分惬意。

在《西游记》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武功盖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而我最敬佩的,则是他知恩图报的高尚品质。五百年前孙大圣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路过这里,听到孙悟空的呼喊,费力爬上山顶,撕去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这一恩情,让原本无法无天的.“泼猴”铭记于心,誓死追随唐僧,护送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他斩妖除魔,帮助唐僧度过数不尽的难关,即使被唐僧多次误会伤人性命,仍谨记恩情,尽心护送。

例如“三打白骨精”那回: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迷惑唐僧。唐僧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因此在孙悟空三次棒打白骨精之后,勃然大怒,不仅念着紧箍咒,让孙悟空痛不欲生,更是负气将他赶走。孙悟空百般无奈之下返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当猪八戒前去花果山寻他,并告知他唐僧遇难的事实时,他毫不犹豫地赶去搭救被人陷害,变成老虎的师父,使其化险为夷。经历了巨大磨难的唐僧也知道误会了孙悟空,两人尽释前嫌,同心协力,前往西天。

俗话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孙悟空时时刻刻惦念着唐僧的恩情,因此一路尽心尽力地护送他。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对于爸妈给予我的恩情,我是如何回报的呢?有时候,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会生气顶嘴。而《西游记》让我渐渐明白:学会感恩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铭记父母、师长、同学、朋友对自己的恩情,并力所能及地去回报他们!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我从小就爱看故事书,我看过的故事书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读西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一路西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唐僧是一个好心人,可是好的有点过度。在勇闯狮驼岭的时候,唐僧看见大妖怪和二妖怪太可怜,就放了他们。唐僧在种种困难面前,都永不放弃,唐僧的坚持值得我们学习。

悟空是唐僧的徒弟。他能降妖除魔。可是不听话,被师傅赶走了三次,有一次,师傅叫悟空吓唬几个强盗,他却全打死了。

八戒贪吃贪睡,师父叫她去化斋,他却躲起来睡大觉,猪八戒是他们几个中饭量最大的一个,但是他很忠臣,从没离开过师傅。

沙僧心地善良,但是面貌有点丑,他总是挑着一担行李。

唐僧的三个徒弟都是帮他取经的,如果没有这三个徒弟,就很难取到真经。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今年,我花了大概一个暑假的时间,看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元末明初人,他是我们古代的著名小说家和戏曲家,他的著作—《三国演义》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这本书描绘的是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官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

书中诸葛亮儒雅睿智,张飞勇武有谋,关羽赵云侠肝义胆,曹操机诈权变,周瑜处变不惊、智谋迭出??????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诸葛孔明,我最佩服他的儒雅睿智,我相信大家也佩服他的这一点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南征蛮王七擒七纵”,令蛮王心服口服。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计谋,并知道做人要像关羽赵云那样讲“忠”、“义”二字!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首先,我们来到五行山下,看见那里的猴子了吗?他就是孙悟空。虽说他被如来施了咒被压在山下,站不起来,可是他不是有七十二般变化吗?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呀,如果再不行还可以叫愚公来移山呀,或者变出炸药什么的,可以炸掉山呀,还可以变出许许多多的小猴子来挖山呀,真奇怪,他却在那里傻傻地等了五百年!

接着,我们来到了火云洞红孩儿那里,孙悟空那么牛怎么会打不过一个小孩?孙悟空天宫都敢闹,连玉皇大帝都怕他几分,难道红孩儿比玉皇大帝厉害?这不科学!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孙悟空厉害还是猪八戒厉害?很多人以为孙悟空厉害,其实,猪八戒比孙悟空厉害多了!先比地位,猪八戒在天宫里是天蓬元帅,而孙悟空只是个看管马匹的弼马温。再说,猪八戒在天宫认识各路神仙,他们一路上遇见的`妖怪都是他们的坐骑,猪八戒知道如果杀了它们那不是挑事吗?所以聪明的猪八戒不去杀。而孙悟空呢,傻傻地去杀,杀不死却向各路神仙求救。

虽说《西游记》里漏洞多,可内容十分精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值得我们好好的去读一回!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穿过花瓶的铅笔——读周晓枫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牐犛钗乃安在为三联版《追忆》所写的前言当中,他再次重申essay与汉语散文的旁逸与重合,认为文学创作、学术与思想,是可以也应该在散文的域界得到统一。这个观点已经在90年代以始的汉语散文写作领域得到了部分实现,如果我们再以此观点打量周晓枫的散文,就发现她不是那么“规矩”的,她的言路就像是那双舞蹈在神话仙境的黄金靴,全力逃离抽象理论的藩篱,向着感性的肉身化叙事拔足狂奔。向上,低飞,飘拽的丝绦偶尔还被大地的荆棘抓住,因此没有彻底蹈虚。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周晓枫的散文集《你的身体是个仙境》,收入了21篇文章,平均篇幅每篇达1万字,显然,这本被华丽主义的包装理念打造出来的散文集,不是为那些心急火燎忙于奔走的人准备的。这本散文适合于气定神闲的人,可以不慌不忙打理生活和深夜时光,对感觉世界里那些陌生但充满不确定相遇的事件心向往之。如果是这样,那么阅读周晓枫,就会成就一个并不平淡的传奇。

晓枫绵密而丰满的叙述,宛如为我们敞开了一条充满折返和陡转的暗光长廊:那里烛光摇曳,弥漫着吊诡的燃烧味道;一只臂膀刚刚从《聊斋志异》的芭蕉旁融化;树冠尽情吸吮闪电;何首乌在叫喊;感觉的花朵内翻为绿叶;针尖上的天使在练习如何尊崇天意又眷顾苍生……她游走于长廊的身影粘住了往事,迅疾又被冲动插上了翅膀。因此她未必就在甬道的尽头等候跋涉者的光临。人们不可以刻舟求剑的心态在她的散文里寻找现实踪迹。

谈到现实性,这一点,既可能是周晓枫散文的一个焦点,甚至可能是她刻意利用虚构来摆脱现实缠绕的一种技术策略。这就是说,生活在一个超级大都市,阅读的皆是高人之相或高人之作,她不得不把自己尚未被彻底格式化的感觉在物质主义的步步紧逼下,完全摆渡到自然世界。她的身体、她的头发、她的气息就是管道,在一次次面对虚拟出来的草原和水面,她信马由缰,完成了她用散文的飞地而实现的自我救赎。

从这个意义说,虚构就是周晓枫“私人的绳索”。虚构拉扯起来的珠帘,尽管同样是来自现实生活的物件,但立足点却是纯粹的。使得生活中的她与参加蒙面舞会的女妖来了个移形换位,在女妖披荆斩棘时,可怜的现实中人却像那个蹲在一旁帮戏中人看守衣服的小女孩。虚构的叙事方式成为了磁盘的修复程序,也成为人们阅读周晓枫获得飞翔之羽的兴味所在。

沉迷于修辞并没有什么不好。当一个人努力接近于他说出的一切之时,再去区分真实与虚构、平淡与繁复,似乎就显得不对路了。就像周晓枫相信铅笔会穿过花瓶一样,如果你不相信,那就是你的不是了。

必读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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