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问题和目标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案来解决和实现。制定方案需要我们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和模拟,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一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二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全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重点内容。
2、《省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
3、省、市政府森林防火会议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4、森林火灾扑救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及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
3、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春、秋两个防火期为主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紧扣全年工作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内容丰富,辐射面广和户外面对面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威慑力大、效果显著等特点,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防火期主要分以下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春防:3月1日至3月14日,秋防:9月1日至9月14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春、秋季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单位对原有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刷新,布设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牌;《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十户联防公约等各种宣传品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做好微信平台加入和森林防火信息报送;进一步落实“二横、四纵、六出口、一节点”重点防火区域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制,重点路段、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增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
(二)起始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24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启动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做到固定宣传物醒目、警示作用强,加大“彩旗工程”和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的布设力度。重要出口、节点要逐步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省政府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以及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警示的社会知晓面;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全力做好禁止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新的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结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新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做到禁火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实行分层次宣传,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各地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关键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9月25日至10月31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展紧要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印制的《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宣传单,“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品张贴到村、分发到农户。要发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发生;做好“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好自有村村通广播站,适时预告森林火险等级,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要将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将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系列报道;在森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图片、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宣传契机,大力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并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火灾案例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四)收尾阶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好防期和年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调度统计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数据,为阶段性和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提供素材;做好森林防火非固定宣传警示物的撤收保管工作,防火期宣布结束后5日内,要将森林防火彩旗、条幅及其它非固定宣传警示物及时撤收,避免风吹日晒、雨水淋蚀和人为破坏造成损失。
1、各单位依据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有本地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2、各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撤换更新破损严重的宣传警示物,防火期结束后要及时收回宣传彩旗、条幅等临时性宣传警示物。
3、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彩旗工程”的布设力度。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重要出口、节点要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发挥好森林防火警示物在预防森林火灾中的作用。
4、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将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本单位好的经验和作法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已经纳入镇对各村森林防火绩效考评范围。
5、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各项活动展开,要大胆创新,积极尝试,探索新的有形象、有影响、有规模、有效果的模式,争取在潜移默化中指导群众,教育群众。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三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根据《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四
深入学习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各类媒体、有关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保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今年防火宣传工作的主题是:“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美好家园”。宣传的重点是:《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施策,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向众深推进。要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介,通过多渠道传输,共同发力,落实好宣传任务,同时要增设宣传栏(警示牌)、出动宣传车、利用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和书写宣传标语、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各级政府和部门,相关单位以及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不断提高依法用火、合理用火、正确用火意识。
(二)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
各地要定期组织森林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督促有关部门在森林草原火灾易发地段,设置更新防火宣传牌(碑);组织基层一线单位、窗口部门开设防火宣传栏;公告并宣传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积极宣传、推广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筑牢思想防线,引导大家正确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为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和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各地要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在冬春季组织开展“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
位内容的“六个一”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有关孩子,带动有关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宣传。
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针对在林牧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较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火灾隐患多的实际,各地要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进行祭奠。
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各地要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教育群众依法依规用火,使野外依法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引导林牧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在春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各地要督促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防火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游客的森林防火消除教育,在景区入口、景点和沿线重点部位、景区交通车辆、宾馆(饭店)及各类服务网点等均要设置规范性森林防火消除牌或标志,播放森林防火提示,导游讲解要有森林防火内容。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在高森林火险期,各地要充分利用林区群众节日集会的机会,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宣传覆盖范围,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和积极性。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划分、加强协调保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宣传格局。要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提高,注重效果。要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结合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做到生动、具体、感人,可亲、可敬、可学。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平衡、社会和谐和保护生态安全。根据隆昌县教育局关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进一步加强防火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从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入手,根据学生实际,加强自救知识宣传及逃生能力的演练,取得明显效果。
《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法》,对森林火灾提出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宣传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学校专门研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由校长牵头布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等系列工作。
学校根据实际,每个班召开了一次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班会,出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报,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亲戚、邻居、朋友进行宣传,学校三年级以上的每位同学都写了一封“致家长森林防火”的信,共计210篇。扩大了宣传教育的范围,培养爱林护林意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学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此次宣传教育工作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7日———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召开了校委会、班主任工作会议。对本次宣传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保证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3月25日—5月20日)为活动实施阶段。班主任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撰写作文,书写家信,办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和书写标语。全面提高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5月20日—6月28日)为总结评比阶段,全校共收集作文65篇,书信210封,经过认真评选,共评出优秀作文30篇,优秀书信12封,优秀宣传标语6条。
利用学生每天回家的机会,发放消防安全教育传单,要求学生对家长、亲朋好友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而提高学生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水平,达到妇孺皆知的宣传教育目的。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以普及防火知识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深入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长:吴刚(莲池中学校长)。
副组长:龙德勇(莲池中学党支部书记)。
成员:学校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一)做好“五个一”工作。
1、出好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报。特别是在天干物燥的时候,要求黑板报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出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板报。
3、写好一条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我校以前已经有一条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计划以后可以在学校的周边地区多写一些关于森林防火的标语。
4、写好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上期我们已经写了一封致学生家长的关于森林防火的公开信。本期我们计划再对此加以完善。加大宣传力度。
5、做好一次全校的防火演习。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将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防火演习,以此向学生渗透防火知识,让知识守护生命。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无论是在班会或者校会上,老师都要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的知识,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要求学生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放学路上,甚至是在家里,特别是在野外的时候,都要严格用火规范,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森林防火的文件。
在本期工作中,我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向教师传达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只有让我们的教师深刻意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才能去教育学生不乱用火玩火。通过这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全校才能形成浓郁的预防森林防火的气氛。
(四)加大安全防范,确保校园平安。
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好特殊时间、特殊地段、特殊人物的防范,要按照保安全、保运行、保发展的经费使用原则,要重点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继续开展好“和谐校园”和法制校园的创建活动,争取从源头阻塞校园安全事故。
(五)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工作。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建立覆盖各时段、各空间、师生全员参与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交叉安全管理网络,对学生实行全天候监管,确保不出空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校一定会结合本校实际,把以上工作认真落到实处,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只有以预防为主,才能防患于未然。今后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时刻给自己敲警钟,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八
为切实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推进我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新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新林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新林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新林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新林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新林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九
落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定于3月25日至4月25日在全县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自20xx年3月25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具体落实。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阻止、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牧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使其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点香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烧山造田、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非生产性用火。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积极推动火警“119”和森林火警“12119”合并应用。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结合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和扶贫攻坚,转变传统农耕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重点区城、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杆,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落实国有林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怎壁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是书记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要调动所有乡村干部全力以赴抓防火,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员包区域的责任机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落实好宣传发动责任,将禁火令、通告等内容既要利用乡村大喇叭等传统方式,还要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和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让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群众当中,形成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使每个村民都要了解和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自救。三是压实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将每个护林员的管护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签订管护协议,实行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护林员的监管责任,村干部对护林员的领导责任,护林员对区域的值守管护责任,形成护林员管护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体系。
(二)盯住重点环节。一是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入口处要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书写防火标语,进一步提醒和警示进入的林区的人员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严禁一切人员和火种进入护。三是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方向、重点部位,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全面理清火情、火源、火种等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依法治火管火。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同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草原宣传、火灾隐患问题排查、巡查巡护和打击违规用火等行为。
(五)务求治理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我县20__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全力防、配合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城市市区除外。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__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光武、负责开展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职能职责及具体分工。
(一)防火办。
1、信息发布、上报。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级业务部门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防火工作信息,并结合自然自然领域相关宣传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2、宣传教育。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
3、基础设施、经费和投入。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县发改局做好防火物资装备的采购配备,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及时将防火物资调配下发给相关林区、林场,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4、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半专业扑救队伍、群众扑救队伍,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5、检查整改。做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企业)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二)生态林场。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通过林分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3、根据防灭火需要,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灭火道路、消防水池等设施。
(三)林技中心。
1、做好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养护的林木防火工作。
2、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巡查工作时,对发现存在防火安全隐患问题时,配合局防火办及时给相关乡镇或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3、做好聘用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护林(草)员在执行森林草原巡护任务时,应当佩戴标识。督促护林(草)员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2)巡护林(草),管理野外用火,劝阻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4)做好日常巡查登记工作。
(四)执法监察。
1、将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纳入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在巡查中,发现火情后,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局值班领导报告。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沙石资源盗采、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森林防火等夜间一体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在夜间巡查中发现火情后要,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督查室做好工作督查及工作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责任站所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务必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昼夜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加强火情调度,及时掌握火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灾。
2、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3、严肃追责。违反本方案相关内容或者未履职到位的干部职工,由局党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_}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在往年常规防火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新举措。
与交通局签订防火责任状,要求清理林区草原内各级公路两侧柴草,形成以道路为中心的全防火隔离带网,细化了防火责任,进一步落实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
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在每年常规防火宣传的基础上,今年依托“二期”项目,设立100个防火宣传牌,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的强大声势。
宣传牌主要埋设在国道111线、305线两侧醒目位置及今年的防火重点区域科尔沁沙地边缘,加强了宣传的实效,另又投资50000元在大黑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新建森林防火大型宣传牌一块,更加突出了防火宣传的主题及防火的重要性,增强了林区广大干部群众防火责任感和防火意识。
加强火源管理,杜绝火种入山。加大火源管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管野外用火、入山人员和特殊人群,把住火源入山关。今年的野外火源管理侧重于“三清”、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用火许可证发放,严格林牧区野外用火制度,切实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严格督查,加强整改工作。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结束后,在十月十日至二十一日,由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畜牧局组成的防火工作督查组对全所有乡镇苏木(办事处)及国有林场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以听取主要领导汇报、检查档案和抽查地块为主,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林场下达的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由主要领导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要求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合理布局,联防联动。按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气候、地理等因子,将全区划为4个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区域,召开联防区会议,成立以委、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制定各自联防区防扑火预案,落实联防责任,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可视情况逐级启动村、乡、联防区、及全四级扑火预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打破区域界限,联防火协作。、北票市大黑山地区护林防火联防工作已经有55年的历史,在此基础上,今年又与辽宁省建平县、朝阳县建立了护林防火协作关系,共同协商解决护林防火中的突出问题,在共同防御、积极协作、共同扑救、密切配合、互通有无等各方面达成共识,坚持相互信任,密切联系的原则,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持火情通报制度,做到无火同防、有火同扑,确保毗邻地区的防火安全。
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为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顺利开展,下发文件要求并督查乡镇(苏木)每年将6万元的防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扑火设备的购进与维修,使防火资金有保障。
各乡镇苏木、各国有林场都成立了半专业扑火队伍,要求其集中训练,必须做到领导、人员、车辆责任落实到位,在9月4一6日林业局聘请老师对全公益林护林员进行扑火机具使用维修、扑火战术、安全避险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各扑火队伍加强体能训练和实战演练,以适应扑救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需要。同时政府又预算40万元的经费,加强了专业扑火队建设,确保的专业扑火队“建得起、养得住、能战斗”。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扎实做好我街道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林草发〔20xx〕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林业建设成果,努力构建社会和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内扑灭率达到100%,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林业建设成果,为构建和谐xx、生态xx、美丽xx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街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预案、队伍和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街道主体责任,形成街道有责任人、社区有负责人、山头有护林员、坟头有巡查员、路口有安检员、落实有监督员的管护机制,为预防森林火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作。森林草原防火街道、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各防火单位密切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狠抓关键节点,推动防治结合。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防火意识。通过各种防治手段,要在防火重要地段、重要时间节点,向林区周边群众讲解野外用火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讲清扑火的基本方法和安全措施。在村庄、林区路口等人员出入道口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壁、标(牌)和悬挂防灭火宣传横幅,努力推动全社会做好森林防灭火及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一)重点部位隐患排查。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挡。一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屯、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生活性用火;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等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森林防火区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林草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五是深入排查辖区重点林区及周边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六是深入排查县际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界外火蔓延至我街道境内。
(二)重点环节隐患排查。要深入检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环节,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一是深入检查每个森林防火区的防火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防火区的安全教育,以及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森林防火区的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检查重要区域设卡,以及护林人员驻守巡护情况,严格野火管控;四是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集结待命、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准备及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准备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防火办法》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建设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护林员巡护是否到位;七是督查检查是否到位;八是防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九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响应及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确保森林火灾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重点工程隐患排查。要深入排查各自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性用火。依法在森林防火区建设工程、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的,排查其森林防火设施是否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排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清除隔离、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措施情况,严格落实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重点时段隐患排查。元旦、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农历十月一等传统节日和等重大活动前夕,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区的火情火源火险实际,重点排查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监测巡护设卡人员是否到位、可燃物清理隔离是否有效、扑火队伍是否集结待命、预警与响应机制是否健全、应急准备是否充分,能否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的发生率、提高火灾的控制率,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重点人群隐患排查。要深入重点人群隐患排查,建立智障等特殊人群管控台账,谁是负责人。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古雁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15日。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0月30日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步骤,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0月7日至20xx年11月1日前)。要综合研判,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按照要求限时整改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要以集中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为切入点,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重点对本单位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预警响应、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应急准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加以细化、改进和加强,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预防管理能力、组织建设能力、应急准备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积极发动基层干部职工参与,全面理清森林防火区的火情、火源、火种等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基础数据电子台账,全面确定并掌控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点,抓住源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对当地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和有具体评价指标的总结分析基础上,对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等环节的管理对策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和评估;研究制定和大力推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和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制度,并结合运用法治、行政、经济手段来科学应对和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运用好责任、义务关系,依法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社区务必于20xx年11月15日前上报街道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道要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上报至xx区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四
20_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_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二、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_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严防死守管控火种进山”和“一旦有火情确保能够打早打小打了”各项措施,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确保核心区域森林不冒烟、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
即日起至5月5日。
以3处国有林场、12个重点防火镇街为重点,全市统一组织,各镇街、国有林场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当地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相应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是否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确保工作形成合力。是否落实分包责任制,将林区责任区域分块划分,实现“定岗、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台账。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二)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采取严防死守措施,严格管控火种进山。是否综合利用视频监控、高山了望、空中巡查、地面巡逻等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控火情。是否借力卫星火点遥感监测终端,加大对火情监测力度。是否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增设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增派管护人员,严格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严格火种收缴。是否及时发布禁火通告。是否推广文明祭祀、无火祭祀,采取以鲜花换烧纸等方式实现林区全域无火无烟。
(三)森林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节气、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是否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深入各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在以下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果农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四)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情况。是否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和职责。防火年度内,是否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在位、24小时观测了望、24小时监控巡视和24小时专业队备战。12119火警电话或值班电话、卫星火点监测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是否安排专人不间断盯守。是否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是否检修和维护保养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确保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五)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宣传方式和内容。在进山主要路口、林区检查站、护林房是否设立宣传标牌,张贴禁火通告,在林缘和林内主要道路两侧是否张贴、悬挂、粉刷大型宣传标语。是否采用宣传车或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六)火灾防扑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推进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监控、路口监控的建设,尽快实现三级联网,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确保各级指挥中心能看得见,联得上,能指挥。护林房数量是否满足日常管护需要,是否通水通电,满足遮风避雨保暖的基本需求。专业队伍是否经过培训,靠前驻防,加大动态巡护力度。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一线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森防指按照重点部门包保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自1月20日至1月31日对重点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见附件2、3),发现问题汇总形成清单并于2月1日填写全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森防指办;2月1日至4月30日止,包保导组对重点镇街、国有林场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反馈所在镇街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三)驻守调研,确保平安。市森防指成立国有林场调研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业务骨干组织实施,到3处国有林场开展驻场式调研。驻场时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确定,驻场人员必须吃住在林场,每日通过微信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上报排查发现问题,1月25日前撰写林场森林防灭火方面基本情况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森防指办。驻场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规定,确保不给林场增加负担,驻守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标准给予保障。
(四)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工作中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整改完毕。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完毕。检查人员要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坚决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和市森防指通报反馈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存档整改报告。所有整改材料要订卷成册,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完成销号。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村居张帖《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用好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及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篇十六
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森防办〔20xx〕8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森防办〔20xx〕3号)精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我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市建总账、各林区镇、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森防办副主任、市应急局一级主任科员李继凤为组长,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文霞权、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沈俊祥、市林业局防火办丁绍喜为成员。
(一)压实责任、协同有序。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精准施策、统筹协调。
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问题引导、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
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xx)、《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重点单位、国家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文旅体局、各林业镇分别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xx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公安局、林业局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林业镇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和文旅体局要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各单位要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报相关材料。20xx年5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含两个表格),20xx年11月23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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