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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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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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并做出科学决策。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明确的时间安排,目标分解,以及必要的措施和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一

怀北镇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启动会,副镇长于春生作工作部署,镇村镇办、安全科、农办、环卫等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议制定了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各相关科室和行政村开展全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参与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利用广播、宣传横幅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

会后,相关工作人员分为8个小组深入各村进行详细排查。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二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20xx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三

法规,汉语词汇,拼音解读严肃、简洁整洁有序。整改和管理。手柄手柄惩罚会让你受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学习传达近期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确保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12月3日下午,纪南文旅区召开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

会上,区住建局负责人传达近期省市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并汇报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会议就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分工配合开展整治工作,统筹镇(街道)、村力量,作为排查和整治责任主体,按照全面排查、重点复核、重点整治和全面整治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筑牢农村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纪南镇、凤凰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依据。

(三)指导思想。

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2年时间,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我县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

到2020年底,在农村重点完成对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城市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6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六类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二)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城市房屋数据平台;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县城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含煤矿矿井工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房屋建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质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县统战部负责指导所属宗教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文旅局负责旅游景点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卫体局负责医疗机构的安全排查整治;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

县社区办为县城建成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查责任主体。

(一)措施步骤。

1、重点排查(2020年10月-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2、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3、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4、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快bim、cim应用,建成全县城乡房屋数据平台。

5、强化督促指导。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于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自2020年11月起,于每月5日、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6、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7、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工作要求。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县房屋数据化管理,加快推动基于bim、cim的智慧城市建设。

(一)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1.关键词解释。

农村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农民个人自行组织出资建设或委托建筑工匠、施工队伍建造的房屋。

农村非自建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出资建造的房屋。

2.专业术语解释。

结构类型—砖石结构(预制板):由砖、石、砌块砌筑墙体承重,预制板作为楼(屋)面板的房屋。预制板指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包括空心预制板、实心预制板或槽形板等。

3.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解释。

存在风险:房屋存在“歪、裂、扭、斜”等变形损伤和质量缺陷,如墙体裂缝、墙柱倾斜、木构件腐朽或变形、地基沉降、屋面塌陷、楼板开裂变形等,或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改变用途为人员聚集经营类用房、采用预制楼板。

(四)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深刻汲取“8·29”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本质安全抓安全。

按照《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原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为成员的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文化科,负责全区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一)工作范围。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主要是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博物馆、网吧、ktv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摸清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是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等。三是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文旅场所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对房屋安全进行定期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五是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逐级做好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文旅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完成农村文旅场所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验收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进一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文旅行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严肃督导问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xx〕7号)和《青白江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转发成都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防〔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组长:杨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文钲镇长助理。

兰辉镇党委委员、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推进办公室综治办。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同派出所大同供电所。

一心社区红光社区。

新峰社区同福村。

界牌村青龙村。

五里村西林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遏制重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镇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

(一)排查治理范围内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

(一)人员密集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四)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五)使用功能复杂,涉及多家产权单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商住楼、综合楼;。

(六)综合楼内违章设置的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

(七)“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

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六)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八)六小场所重点从以下方面排查: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内容,认真排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并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报镇安全委员会。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新丰村网格员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统计电线是否老化、巷道内是否堆积杂物等情况。

网格员作为排查安全隐患的前沿哨兵,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为新丰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增砖添瓦。在前期房屋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网格员再次实地查看。每入一户,认真了解房屋及现居住人员情况,重点查看房屋主体结构,是否有墙体老化、风化腐蚀、裂缝明显、屋面漏水等安全隐患,确保户不漏房,户不漏人。入户过程中网格员也对群众进行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到了检查和宣传相结合。

通过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准确掌握了网格内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详细信息,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接下来,网格员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为新丰村的平安和谐奠定基础。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动农村破落房屋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破落房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破落房屋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https:///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8日。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岳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消安【20xx】18号)要求,认真做好全镇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根据省、市、县安委会下发的文件精神,明确农村房屋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管。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应列尽列”要求,将辖区现有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列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库。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发动镇、街道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以农家乐、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夹心彩钢板搭建或木结构的房屋、上店下宅或前店后宅房屋、“多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电商网点为重点,迅速开展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涉及农村房屋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一进行交办、销号。确保20xx年6月20日前火灾隐患全部消除。

一是要积极推动农村“路改”“电改”“水改”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房屋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利用河流、湖泊、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二是要通过发布通告、召开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场所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及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工作开展滞后,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三是要推动加强我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尽快填补农村消防力量空白点;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强化与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就近救援”“打早打小”的作用。

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制定适合当地的防火公约,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以及设立消防宣传牌、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商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独居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宣传服务队或志愿者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培训,切实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发动群众自防自救的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共同承担起消防巡护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于20xx年12月20日和20xx年6月20日前分别将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摸底排查统计表和隐患整改工作台账报镇应急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x。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七

按照省、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两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目前进入集中整治农村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工作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农村2类重点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2类重点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排查完成,共1701处,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103户,人员密集场所598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2)自建居住房屋排查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间;

农村自建居住房共排查29354户,已按照时间节点在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成。

我市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1月份开始,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排查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遗漏房屋,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录入信息系统。

(4)农村自建住房排査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开展好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我市重点对房屋建筑是否做到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信息录入和整治措施是否精准,做了查漏补缺工作。

(5)房屋编码情况;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市按照《全省农村房屋排查分类编号登记办法》,全部进行分类编号登记,严格按照排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在排查的同时同步完成编号登记。

对房屋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和建筑材料安全等其他隐患同时进行认真排查、研判,对存在隐患的85处房屋,及时准确填报“xx省农村房屋其他安全隐患信息采集表”。

(7)信息录入农村房屋信息采集平台情况(包括信息完整度和准确度)。

排查人员已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情况。

(1)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农村建筑工匠等技术力量参与摸排、隐患初判工作情况。

我市对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146处房屋,组织专家30人进行了集中研判,判定存在隐患75处。

(2)资金投入情况,其中排查人员培训、房屋鉴定、技术服务资金投入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1)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对各乡、办上报的农村房屋中难以判定是否存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其中鉴定为b级1处,c级2处、d级7处。

(2)鉴定资金落实情况。

农村房屋共投入鉴定资金5.65万元,纸质档案打印费1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费约1.9万元。

(3)鉴定机构选定情况。

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xx诚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鉴定。

(4)用作经营自建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在第一轮排查中发现的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非自建房宝贵副食店,因屋顶瓦片松动局部下陷、屋脊变形、鉴定为c级。现已整改完毕并进行验收。

(5)非自建房实施鉴定情况。

经过研判,判定存在安全隐患8处,其中两类房屋共8处,c级1处、d级7处;对通过专家研判为c、d级的8处两类房屋委托专业鉴定公司进行了鉴定。

(6)自建居住房屋实施鉴定情况。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88处自建房,我市委托“侯马市晨辉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

(四)农村两类重点房屋整治验收情况。

(1)分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拆除总数、修缮加固总数等;

针对鉴定结果为处c、d级的9处用两类房屋,(其中1户拆除重建、修缮加固2户、6户进行清人封房处理)。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市已建立重点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分级验收表,实施销号闭环管理。

(3)排查发现其他隐患(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数量,及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情况。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建筑使用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建筑材料安全等房屋安全隐患的85处隐患已停业、清人、封门。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集体政办发〔20xx〕117号)、《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农村自建房设计通用图册编制已完成,已下发乡办,并征集了乡办意见。

(二)侯马市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指导。已向政府申请监理单位,政府已批复,正在走招标程序。

(三)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和信用管理情况(我局给各乡、办已下发关于举办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的通知。我市已于20xx年3月23日至28日举办第一期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已培训结束并参加了考试。

(四)农村自建房指导情况(我局已制定侯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已征求各乡、办的意见。截止目前,政府已审核通过并发文。

1、制定了开工登记管理制度、安全鉴定、建房合同样本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已下发放各乡、办,并要求乡(办)认真组织学习。

2、制定出台了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截止目前新田乡已成立一家农村建筑合作社。

组织8个市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市八个乡、办进行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由督导组负责跟踪督促、指导各乡、办进行整治。

一是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整治工作速度不快,主要是产权人长期不在此居住,无整治意愿,整治积极性不高。

二是农村宅基地手续无法出具。

三是各乡、办没有相应的巡查管理人员。

一是加大整治验收力度,督促各乡、办加快整治速度,对整治完成的及时验收、销号。二是积极推进“两办法一标准”实施,尽快完成施工、设计、监理的招标手续,为农村提供专业的建房技术标准。三是督促各乡、办尽早协调落实巡查管理制度。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彻底消除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施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内容。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农村自建房坚持“零容忍”,逐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整治主体责任,按照“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的要求,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实行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在整治验收销号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整治时限。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整改,力争5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安全鉴定(3月上旬前)。县住建局对乡镇(街道)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发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二)实施集中整治(3月中旬—5月上旬)。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明确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采取自主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机构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各村要加强对农户整治的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整治到位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销号(5月中旬前)。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后,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予以核实销号;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督促限期返工整改,确保整治质量。

五、整治重点。

(一)c级危房维修加固。鉴定为c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管控经营行为,在完成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消除房屋所有危险点(包括墙体裂缝、屋面破损、地基下沉、梁柱腐蚀、地质灾害、火灾隐患等),确保房屋加固改造后达到以上的安全期限。具体改造技术可参考《省农村住宅建筑和加固技术手册(试行)》。

(二)d级危房组织拆除。鉴定为d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严禁经营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规定的,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依法依规组织拆除;若不能立即拆除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组织人员搬离并拆除危房,按规定重新申请新建住房,其中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拆除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重点整治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整治进度调度、现场督导,推动重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治保障。各村(居)要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统筹农村危房改造、秀美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和检查验收销号,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土管办将定期调度各村(居)重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机制健全。各村(居)要结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对非法经营、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避免整治效果反弹。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情况实施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建立农村房屋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避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边整治边发生。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农民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农民参与重点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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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一

半年来,洪河村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半年来全村未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和因工死亡事故,圆满完成了街办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本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洪河村村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在党支部、村委会统一思想、明确指示的前提下,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会议精神,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了全村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了街办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任务,村安全生产工作。

(二)本村主要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并与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32份,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各烟花爆竹及危化品销售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区街办工作部署,我们结合全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洪河村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企业也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形成完整一体的应急救援网络,从而可以在重特大事故发生时,采取有组织、有措施、有能力的抢险救灾手段,有效降低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和教育,是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观念的重要途径。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我村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实处,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报,同时利用各村民小组会议下发2200余份安全生产宣传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改。根据街办的安排,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排查,上半年主要排查整改了如下安全隐患:

(1)排查取缔两家(罗秀云、高秀芬)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

(2)更换、设置全村塘堰(水凼、沟渠)安全标志137个。

(3)危房排危2家(林德云、李云发)。

(4)清理道路两旁杂草及回填建渣十余车,设置弯道标志5个。

(5)加宽便桥一座(17组)。

(6)铁路建设取土场增设4个安全防护栏。

(7)排查整改电线隐患5起。

(8)排查整改企业隐患9起。

(1)因5.12地震导致本村村民谢新成房屋倾斜、部分倒塌,至今未加固,存在安全隐患。因该户村民已享受地震期间受损房屋提前安置,但该房屋未给于房屋残值的补偿,现房屋无法排危(人员已搬离)。

(2)鸿发塑料厂一车间屋顶倾斜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排除。

(3)因本村道路路窄,弯道多,车流量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需增设减速带60余米。

总结上半年工作,是为了把今后的工作做的更好。下半年在做好全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防止因伤亡等事故给村民和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以及对群众及员工带来的不尽的痛苦。真正使“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因此,下半年年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适应全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在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同时,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通过与企业的`共同努力,实现党支部、村委会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积极配合街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与街办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企业共同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做好洪河村的安全与稳定工作,确保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努力工作。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二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房屋倒塌的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农村房屋不发生倒塌等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1.排查范围。对全镇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含镇人民xx驻地的行政村、社区和下辖的行政村范围内的房屋),独立工矿企业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排查范围,排查的房屋信息要全部纳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xx台和手机app。

2.排查重点。重点是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和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农村危险房屋,要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更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3.排查时间。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镇农村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和医院、学校、村级公共建筑、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性排查。

4.排查程序。充分发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报;镇xx和行政村(社区)组织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并将初步判定为c、d级的房屋形成台帐后上报区工作专班;区人民xx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录入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行业监管范围内产权人(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普查,完成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可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农村防火规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

5.排查内容。具体排查内容为:

(1)对房屋外观及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大角、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有无脱落,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有无防护措施山体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或者变形等。

(2)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是否有渗漏水现象,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4)房屋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要全面排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隐患的是否已采取日常监测措施,是否采取可靠措施排除隐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一)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维修方案并告知公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等级、分类别及时认真制定整治台账和整治维修方案,并及时在有关媒体、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布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鉴定出来的c、d级危房,要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类推进实施。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产权明确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饭旅店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各产权责任单位要果断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鉴定为c、d级农村自建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危房改造,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和监测,确保人不住危房。全镇要按照上级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要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xx。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应出具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规定,实现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有章可循。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确保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承担。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制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xx。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进空心房中的危房拆除力度。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分类分级排查(20xx年12月—20xx年6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优先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房和人员密集、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严重的危险房屋,到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建档工作。对于其他农房的排查工作要整村整组开展排查,不漏一栋,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隐患鉴定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对排查出的经营性住房有安全隐患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产权人(使用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排查出的其他房屋,要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镇人民xx成立沧水铺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镇直驻镇相关单位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基层xx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党建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负责指导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文化)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院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事物办公室(卫健)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审判机关负责对涉诉案件依法立案、审判、执行,对需要改进的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司法所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xx)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xx问题处理;农电站和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要在有关部门的主导下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及时断水断电。各部门、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相应范围内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房屋的调查、巡查、排查。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相关房屋产权人按鉴定结论予以整改,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农村危险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xx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国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张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行业部门和行政村(社区)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位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篇十三

今天会议主要讲两个问题,“两强一增”行动、“两地”纠纷排查化解。这两个问题,一个关乎农业高质量发展,一个关乎农村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切,群众高度期盼,特别是xx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安排部署。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在全省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一、关于“两强一增”行动。

xx书记履新xx的第一周,在小岗村调研时就提出“两强一增”行动。之后每次到市、县考察,都必看必讲“两强一增”工作,并主持召开了3次省委专题会议,部署推动“两强一增”行动。xx省长对“两强一增”行动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并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xx副书记提出具体要求。xx副省长带队赴福建、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都将“两强一增”写入其中,正在起草的省委一号文件也将“两强一增”单独列出。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正成为推动我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重要牵引和抓手。目前,《两强一增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委审定后印发。

(一)为什么要开展“两强一增”行动?

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抓住了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找准了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突破口。

一是中央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的出路在科技。要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2016年视察xx时指出,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年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年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强化农业支撑措施。可以说,“两强一增”行动高度契合中央精神,真正做到了“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xx见行动”。

二是现实有需求。我省仍是一个发展中省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最大省情。在农业科技方面,存在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亩均产出率低、农业科技贡献率低等问题。在农业机械方面,存在研发制造能力不强、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宜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农民增收方面,我省农民收入与全国、浙江、江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比全国低511元、比江苏低7579元、比浙江低15311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最大短板。

三是外省有经验。xx书记、xx省长来自发达地区,多次要求我们要对标长三角、对标国内先进省份,学习他们的经验做法。浙江制定了“两强”行动计划,江苏、山东等地在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农民增收等方面也有很多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我们要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瞄准先进,迎头追赶,努力从跟跑向并跑、甚至领跑跨越。

(二)“两强一增”行动干什么?

“两强一增”行动包括三个方面十六个行动。

一是科技强农。提出了六个行动:一是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主要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和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二是种业强省建设行动。主要是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做大企业、加强市场监管等。三是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主要是优化农业结构,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设施蔬菜、食用菌、畜禽绿色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培育品牌等。四是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主要是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农产品初(粗)加工、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工等。五是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主要是化肥农药“两减量”、秸秆粪污“两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两回收”工作。六是数字赋农行动。主要是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二是机械强农。提出了六个行动:一是优势产业集群壮大行动。主要是打造四大农机制造产业集群,壮大三大优势农机产品。二是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主要是编制农机装备需求和研制清单,补丘陵山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养殖业发展的农机装备短板。三是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主要是加快农机更新换代,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行动。主要是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五是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主要是推行“一户一块田”改革,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六是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行动。主要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提出了四个行动: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

(三)“两强一增”行动怎么抓?

当前,重点要抓好三件事。

一是抓实施方案起草。各地要提前谋划,抓紧组织起草实施方案,待省里文件正式出台后,再进行对照修改完善。要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要找准。各市、各县要找到自己的参照系、坐标系,分析差距所在,在目标设置上拉高标杆,奋力跳一跳。行动有抓手。省里“两强一增”提出了16个行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实施方案,按照颗粒化要求,同步分解落实相关任务。要做到远谋近施,既要有到2025年的目标任务,也要有分年度的目标任务。各地在制定行动措施时,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措施抓关键。不面面俱到,针对共性的、系统性的问题短板,围绕本级要抓的、该抓的、能抓好的重大项目、重要举措、重点区域、重要政策、重要改革展开部署。

二是抓各项任务落地。省里2022年任务分解表昨天已经印发,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各项工作要有总量目标、年度目标、分解目标,要将任务分解到乡、到村、到企业、到大户。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握重点任务、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地,确保层层有责任、件件有人抓、事事能落实,迅速在全省掀起“两强一增”热潮。

三是抓统筹协调调度。省里将对“两强一增”行动进行月调度、季通报。厅里成立了“两强一增”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抓总。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找准定位,强化指导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好农办牵头抓总作用,一方面,要落实好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其牵头任务的跟踪落实。要建立台账,建立清单制、闭环式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一)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项行动?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不言而喻,农民群众对承包地特别是宅基地看得比较重,如果相关纠纷化解不及时,长时间积累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报道。虽然我省目前没有发生这样的案件,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这样的隐患。今年上半年我国要举办北京冬奥会、召开全国“两会”,下半年我们党要召开举世瞩目的二十大,大事、要事多,社会稳定尤其重要。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落实省委领导指示要求的具体动作。省委督查室提供的资料显示,去年人民群众给省委书记反映农业农村方面问题的20件信件中,主要就是反映承包地、宅基地纠纷。xx书记为此作出批示,强调农村土地纠纷、房产权属纠纷等比较突出,容易造成极端事件。要求我厅和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就该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措施加以解决。2021年11月22日,我厅收到省委督查室《领导交办事项单》后,认真学习xx书记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征求16个市及2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17个省直单位意见,提请省政府审定后,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通过改进优化宅基地审批、保障宅基地用地、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狠抓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三权分置”等举措,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承包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历史欠账比较多,导致引发许多矛盾纠纷。据统计,近三年全省各地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别为:2019年3554件(宅基地484件、承包地3070件);2020年2517件(宅基地611件、承包地1906件),比上年下降29.2%;2021年2087件(宅基地892件、承包地1195件),比上年下降17%。虽然纠纷呈现逐年下降的良好趋势,但是数量仍然不少。去年,我厅承办的省“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事项中,关于宅基地承包地纠纷的就有34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承包地未确权,承包地被强制流转或承包经营权被剥夺,宅基地被改变地类性质、被收回及审批久拖不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侵害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有利于加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源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如何开展这次专项行动?

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准确把握”,确保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要准确把握排查化解范围。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度谋划,省委、省政府分别确定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范围,其中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八个方面,农村承包地纠纷包括六个方面。各地在排查化解时,一定要准确把握住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然后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努力做到事半功倍。

八个方面的农村宅基地纠纷分别是:

1.因宅基地确权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农民群众对不予确权的决定或确权的结果提出异议。

2.因宅基地权属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主要是两户(含)以上的农民群众对同一宗宅基地的使用权提出要求。

3.因宅基地审批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

第一类是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不予受理、不予批准产生的纠纷;二是审批时间过长甚至久拖未决产生的纠纷;三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产生的纠纷;四是违法审批产生的纠纷。

第二类是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因为通风、采光、通行等相邻权受侵害而阻拦审批产生的纠纷;二是因为私人恩怨阻拦审批产生的纠纷。

4.因宅基地占用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

第一类: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未批先建产生的纠纷;二是批少占多、批东占西产生的纠纷;三是建新不拆旧产生的纠纷。

第二类: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占用他人宅基地产生的纠纷。

5.因宅基地处置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

第一大类: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农村村民之间因转让、互换住宅产生的纠纷;二是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之间因租赁、非法买卖住宅产生的纠纷。

第二大类: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包括调整、征收、收回和退出宅基地产生的纠纷。

6.因住宅继承引起的纠纷。表现为两大类情况:

第一大类:农民群众之间的纠纷。一是因住宅的继承权引起的纠纷;二是因住宅的分配引起的纠纷;三是因住宅的处置引起的纠纷。

第二大类:农民群众与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因五保户住宅的继承产生的纠纷。

7.因宅基地拆迁安置引起的纠纷。表现为农民群众与政府、政府部门或村级组织之间的纠纷。一是因强拆产生的纠纷;二是因拆迁后补偿产生的纠纷(不补偿、补偿慢、补偿少等);三是因拆迁后安置产生的纠纷(不安置、安置慢、安置条件差等)。

8.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这个是兜底条款。

六个方面的农村承包地纠纷分别是:

1.因承包地确权引起的纠纷。由于基层干部在确权工作中农户承包地块漏登,或指界错误,导致地块面积不准确,张三家的承包地登记到李四户上等等引发纠纷。

2.因承包地权属引起的纠纷。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没有签订书面流转合同,过去要交税费,农户对承包地不重视,2005年以后税费改革后,不但取消农业税费,还发放农业补贴,随着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补贴逐步增加,农民开始要地,由此双方引发矛盾。

3.因承包地处置引起的纠纷。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因补偿款分配引发矛盾和纠纷;夫妻离婚或兄弟分家,因承包地分配引发矛盾;农户承包地被强行流转,引发纠纷。

4.因农村机动地发包引起的纠纷。机动地发包由少数基层干部个人说了算,不采取公开发包,少交承包费或不交承包费,引起群众不满。

5.因四荒地发包引起的纠纷。四荒地发包不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对外发包,承包期限不明确,承包费个人说了算,村干部让自己的亲朋好友承包;承包人对政策不理解,要求政府登记并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

6.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这个也是兜底条款。

二要准确把握排查化解主要任务。此次排查化解的主要任务共有三项:(1)排查纠纷底数。就是要自下而上对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积极稳妥化解。这是专项行动的重点,就是要“四进”,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坚持边宣传、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乡镇、村级组织特别是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基层力量化解。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总之,就是一定要努力把纠纷在基层化解掉,确保相关纠纷的信访数量逐步减少。(3)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这三项工作,一环紧扣一环,底数排查全不全、清不清,直接影响到后期化解工作,后期化解工作不到位,长效机制就无从谈起。各地在落实任务时,一定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防止发生二次纠纷或增添新的纠纷。

三要准确把握责任分工。省级层面建立了省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总抓全省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且实行每月一调度。市、县(市、区)要坚持党委、政府统筹,相关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调度汇总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主动报告工作,积极搞好协调,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这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排查、调处化解、巩固提升4个阶段,要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宣传发动主要是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建立网格化工作体系,各地在这次会议后要抓紧完善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动员部署。全面排查要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是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建立台账,摸清底数。调处化解要集中4、5两个月时间,重点是依法依规、因人因事、分类处置,化解纠纷。特别要强调的是,纠纷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的,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巩固提升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重点是“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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