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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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7 10:04:05     小编:HT书生

当我们写总结时,应该以具体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避免空泛和主观臆断。如何提高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总结的要素和结构,供大家参考学习。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为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或服务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控制。

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它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网络查询;

(7)其它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保部、总经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熟读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清单,作为酒店各部门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目录、内容。编制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保部、总经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到相应的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核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制度是一个中文词,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法规、礼仪习俗等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为评价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实施状况,认识不足和需要改进事项,确保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组成。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

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

第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初次考评、换证考评和附加考评等三种形式。

第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主管机关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主管机关应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

第八条 主管机关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负责对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考评。

第九条  考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注册的交通运输系统社团组织;

(二)具备固定办公地点和必要的设备;

(三)具有一定数量从事相关领域考评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及考评员;

(四)建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考评机构应经主管机关认可,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主管机关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考评档案。

第十一条 考评员应具有交通运输相关学历和工作经历,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

第十二条 主管机关负责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考试发证、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

考评机构应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并按年度向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考评的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交申请。

第十四条考评活动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评等方法进行,人员询问、现场查验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 申请初次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

(三)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

第十六条 初次考评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二)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三)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

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收到初次考评申请及所附材料后,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本管辖范围;

(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企业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 对满足申请要求的企业,主管机关应结合企业的申请确定考评机构。考评机构应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

第十九条 企业通过考评的,由考评机构报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该企业签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未通过考评的或经主管机关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采取纠正措施并可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考评。

第二十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一条 已取得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证书(证明)的企业,连续3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经主管机关对必备条件审核后,可颁发二级或三级安全生产达标证书。

第二十二条 企业申请高一级别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考评及发证的内容、范围和方法按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初次考评申请。

第二十四条 换证考评申请应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提出。

第二十五条 换证考评申请应附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三)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换证考评及发证的内容、范围和方法参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换证考评和发证应在现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

第二十八条 换证考评未通过的,企业应在原证书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重新考评申请。

第二十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原考评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企业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个月内,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变更。

第三十条 主管机关向企业、考评机构、考评人员发放证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考评机构应对持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实施附加考评:

(一)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企业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被举报并经核实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

(四)企业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件或主管机关认为确实必要的。

上述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确定。

第三十二条 附加考评应针对引发附加考评的原因进行。在考评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可扩大考评范围,直至实施全面考评。

第三十三条 通过附加考评并经主管机关审核合格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

未通过附加考评或经主管机关审定认为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主管机关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再次申请初次考评。

第三十四条 对企业所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不解除企业遵守国际、国内有关安全法规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接受考评过程中,企业应:

(一)提供所需的工作便利,以确保考评员充分有效地实施考评;

(二)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三)与考评员合作,以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十六条 考评员应保守秘密并谨慎处理所接触的有关文件、特许的信息资料等。

企业可以向主管机关或考评机构举报、投诉考评员的不正当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主管机关应对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进行监督管理。考评机构或考评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主管机关应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其考评资格。

第三十八条 主管机关相关管理人员和考评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借考评工作谋取任何私利。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包括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港口经营企业)、城市客运(含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等的企业。

第四十条 对外国驻华交通运输企业的考评发证,由主管机关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交通运输行业内具有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四十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证书式样和表格格式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略)

1、目的:为评价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实施状况,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和需要改进事项;同时确保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的质量,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3、职责:

(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

4、自评准则: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5、自评工作程序

5.1自评时间:每年6月底。

5.2自评小组构成:

组长:夏岩

副组长:卜飞

成员:周晶、马静

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

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员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

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

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三、评审的频率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评审的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属各单位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定义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

3.4  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与评价。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班组长工作职权

4.1.1  负责全班的安全生产,组织班组成员开展创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一流班组活动,实现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1.2  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合理搭配班组成员,确保安全生产。

4.1.3  生产中要做到“五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预测,综合评价,提出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4.1.4  组织领导全班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加强全班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及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全班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4.1.5  做好新入厂工人、复工人员及调换工种工人的上岗前安全教育。

4.1.6  要经常教育工人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掌握科学管理方法并应用于实践,搞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1.7  抓好班组培训计划落实,组织全班人员按时参加安全技术、专业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采用新技术,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技能和安全文化素质。

4.1.8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互相密切配合,搞好班组建立。

4.1.9  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对事故(未遂事故)要认真组织分析,明确事故因果之间逻辑关系,找准原因,制定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4.1.10  积极开展“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活动,加强人的动态管理及作业环境管理,积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4.1.11  有权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根据安全生产活动的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分工。

4.1.12  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班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4.1.1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将违章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1.14  有权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奖惩建议。

4.2  班组长每日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4.2.1  认真执行公司《班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要认真细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或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班组长必须实行每天巡回检查,对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装置)、设施进行检查;对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重点检查。

4.2.3  要注意观察(了解)班组成员的精神状况和思想问题及人际关系,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并帮助解决。

4.2.4  检查和督促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穿戴使用的情况。

4.2.5  检查班组安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3  班组安全员工作职权

4.3.1  班组安全员可由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上级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3.2  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3.3  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4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3.5  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4.3.6  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4.4  班组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4.4.1  班组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也可由班组长兼任,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4.4.2  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的防范措施。

4.4.3  督促和协助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4.4.4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4.5  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4.4.6  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4.4.7  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4.4.8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4.9  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生活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4.5  班组安全达标建设内容与要求

4.5.1  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4.5.2  班组安全教育必须坚持每周安全教育会和开好日常班前或班后会。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根据班组目前的生产任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布置研究当日或一周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

4.5.3  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管理会,由班组长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查找本班作业中的危险因素,落实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及责任人。

4.5.4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轻伤率、违章率不得超过规定的目标值。

4.6  班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6.1  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6.2  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明确本岗位存在危险、危害因素,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4.6.3  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按要求组织生产。

4.6.4  对班组使用的各种工具、设备应坚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通知有关部门检修。

4.6.5 不断开展班组内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提高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4.6.6  贯彻落实《作业场所清洁文明生产(5s活动)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推行定置管理。

4.6.7  抓好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整理整顿,及时清除作业场所废料、垃圾并将有用的物料、工具有秩序地摆入在规定的位置上。

4.6.8  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通道线明显畅通、线、带要上走线架,不得在通道上乱拉或堆放在通道上。

4.6.9  危险部位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指示标识。

4.6.10  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坚持随时随地清扫。始终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明亮。

1 目的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我厂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科室、作业区的所有班组。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班组的贯彻执

行。

3.1.2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属规章制度性质的通知,班组均应妥善保管,并经常组织职工学习、理解、掌握,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认真落实。

3.1.3 班组应设1 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要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班组职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3.1.4 班组职工分散作业时,班组长必须为每个作业区域指定一名安全工作负责人。

3.1.5 班组必须建立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1.6 班组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1.6 .1 班组日常危险辨识、危险预知训练与隐患查处制度;

3.1.6 .2 班组违章违制检查、考核制度;

3.1.6 .3 班组设备设施巡回检查、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3.1.6 .4 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3.1.6 .5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1.6 .6 班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2 班组危险辨识

3.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 由班组长组织职工进行作业前危险辨识:

3.2.1 .2 其他岗位发生人身伤害、险肇事故,本班组存在相应或类似作业的;

3.2.1 .3 设备检修、维修及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3.2.1 .5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设施、工器具发生变化的;

3.2.1 .6 作业环境(包括光线、噪声、场地、作业空间、物料垛放、气象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的。

3.2.2 .1 班组开展危险辨识活动必须全员参与,按下列步骤进行:

3.2.2 .6 作业前以危险辨识结果为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明确每名职工的责任、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3.2.3 班组危险辨识活动的组织要求:

3.2.3 .1 班组要运用直观性危险辨识的方法,并开展作业前危险预知训练活动;

3.2.3 .3 对每一次危险辨识活动都要进行翔实的记录;

3.2.3 .4 定期汇总、分析、整理危险辨识结果,动态完善事故预防措施,逐步纳入作业标准。

3.3 班组标准化工作

3.3.1 班组必须严字当头抓好标准的执行:

3.3.1 .3 认真落实查处工作,对违章违制行为进行暴光并按照制度严格考核;

3.3.1 .4 班组长每个月要对本班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查找职工违反标准的原因和规律,组织研究整改措施。

3.3.2 班组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职工的标准化意识,强化对标准的熟知和理解:

3.3.2 .1 开展违章违制讲评活动,分析违章行为的危险性;

3.3.2 .2 组织违章违制人员谈体会,讲感受;

3.3.2 .3 运用理论讲解、实物展示等方法,开展作业标准讲解活动。

3.3.3 班组要按照“有岗位就有标准、有设备就有标准、有操作就有标准”和科学、优化、适用的原则制定岗位作业标准。制定作业标准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3.3.3 .1 按照逻辑顺序或时间顺序将作业过程分解为若干作业活动;

3.3.3 .2 根据需要将各作业活动分解成若干相关联的作业步骤;

3.3.3 .4 组织岗位职工讨论并确定标准的作业行为;

3.3.3 .5 在实际工作中检验作业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到作业人员的认可后颁布实施。

3.3.4 作业标准必须做到字迹清楚,人手一册。

3.3.5 作业标准必须明确下列内容:

3.3.5 .1 操作程序。即要指出完成一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操作步骤;

3.3.5 .3 安全注意事项。对于不便于在动作要领中阐述,但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事项,要予以说明。

3.3.6 班组要结合日常操作实践,动态修订完善作业标准:

3.3.6 .4 每一次检修、维修作业后,组织分析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和可行性,逐步修订完善并固化成作业标准。

3.3.7 对于没有标准、标准不完善、标准不可执行的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3.3.8 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的组织要求:

3.3.8 .3 加强联系确认(可采取签字确认制、复诵制等)和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措施。

3.4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3.4.1 对新上岗及本厂范围内换岗职工,班组要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

3.4.1 .1 班组概况和工作范围;

3.4.1 .2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4.1 .3 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3.4.1 .4 危险源的危险因素、事故类别、事故模式及控制措施;

3.4.1 .5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及操作方法要领;

3.4.1 .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4.1 .7 所操作生产设备和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3.4.1 .8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紧急状态下的救护知识;

3.4.1 .9 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4.2 对休假、离岗10 天以上(含10 天)30 天以下的复岗职工,应进行3.4.1.5 有关 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对休假、离岗30 天以上(含30 天)的复岗职工,应进行有关 内容的安全培训教育。

3.4.3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具体要求:

3.4.3 .5 职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考试卷及成绩要保存在班组;

3.4.3 .6 对于考试合格的新入厂职工及换岗职工,班组应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职工对其进行不少于90 天的帮带操作和日常安全监护。

3.4.4 班组应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3.4.4 .4 按照“全员参与、对照标准演练”的原则,以正常情况下的标准化作业及紧急状态下的事故应急救援为内容,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

3.4.5 对于本班组区域的外协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要对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

3.4.5 .1 班组安全规章制度;

3.4.5 .2 本班组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3.4.5 .3 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4.5 .4 其它有关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

3.5 班组班前安全会及周安全活动 3.5.1 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具体落实下列内容:

3.5.1 .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

3.5.1 .4 通报相关事故,结合本班组实际提出预防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3.5.2 班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活动。活动应包括下列内容:

3.5.2 .3 针对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

3.5.2 .4 确定一至两个作业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全面、深入地开展危险辨识;

3.5.2 .7 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即安全改善提案。

3.5.3 班组周安全活动的具体要求:

3.5.3 .2 每次活动必须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发言;

3.5.3 .3 对每次活动的内容、职工发言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

3.5.3 .4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

3.6 班组安全检查

3.6.1 班组成员对所分管区域、设备负有安全检查责任,有纠正违章违制、处理隐患的权利和责任;班组长要检查职工安全检查责任落实的情况及效果,严格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者。

3.6.2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3.6.2 .4 封存、闲置期超过30 天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3.6.3 班组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标准,尽快进行整改。班组无力整改的,要立即上报作业区组织整改。

3.6.4 隐患一时不能消除、但通过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标准能够避免事故的,班组要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将具体作业方法和要求告知相关人员,纳入岗位作业标准。违反防范措施的人员要以违章论处。

3.6.5 对事故隐患的发现、组织整改情况、临时安全控制措施制定情况,违章违制查处、纠正情况,班组均应记录在案。

3.6.6 班组长、安全员要对外协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劳保用品穿戴、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问题要立即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

4 评价与考核

4.1 对于班组安全存在的安全管理责任问题,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纳入安全管理评价。

4.2 对在本班组区域因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按班组管理责任大小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纳入厂安全管理评价。

4.3 对在本班组区域因工发生的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公司实施处罚的基础上,按班组管理责任大小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纳入安全管理评价。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1 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1 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1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 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 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 安全记录的分类

安全记录的分类见表一。

表一 安全记录分类表

1.

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2.

与安全日常管理有关的记录

3.

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5.1 书面、照片。

5.2 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1 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 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 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1 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 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 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 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l

7.3 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 办公:bg 保卫: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标准化:aqb

7.4 单位编号

01

办公室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 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 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编制。

7.7 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1 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 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1 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 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 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1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 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 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 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1 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 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 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1 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 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1 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2011”代表2011年编制。

7.7、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安全生产”,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增加,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机械车辆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设置安全检查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

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的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2)保持车容整洁。

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3、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1、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务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3)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式,会议,文件精神;

(2)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3、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严禁任何人对车辆改装。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盖章)签字: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 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将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一律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单位法人和评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范围。

1、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职责。

1、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管理要求。

1、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安全记录的分类。

表一、、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记录范围。

1、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3、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5、安全记录的形式。

5.1、书面、照片。

5.2、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安全记录的编号。

7.1、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

7.3、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办公:bg,保卫:bw,工程:gc,企管:qg,安全标准化:aqb。

7.4、单位编号。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名称。

01。

办公室。

02。

保卫部。

03。

康乐部。

04。

人力资源部。

05。

工程部。

06。

财务部。

07。

餐饮部。

08。

客房部。

09。

采购部。

10。

市场营销部。

7.5、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代表编制。

7.7、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安全记录的填写。

9.1、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附则。

1、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2)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20xx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4)安全生产承诺书。

5)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各部门分解责任书。

6)各部门安全年生产指标。

7)安全生产目标监测记录。

8)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

9)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评表。

10)新疆金塔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表。

1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12)内部评价报告表。

14)金塔20xx年无事故证明。

1)新疆金塔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通知。

2)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的成立通知。

3)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4)关于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的通知。

5)职能分配。

6)安全生产标准化职能分配表。

7)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8)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9)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参照表。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11)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

12)岗位安全职责评估报告。

13)金塔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图。

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帐。

15)第二,三季度安委会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反馈表。

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2)20xx年购买商保明细。

3)劳保用品配备规范。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表。

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表。

6)征集计划明细单。

7)社保明细。

2)金塔各部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及获取清单。

3)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4)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5)各部门法律法规清单。

6)金塔消防法培训记录表。

7)法律法规电子版。

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1)20xx年培训计划。

2)20xx年班组培训计划。

3)人员培训档案。

4)公司、厂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卡。

5)上岗及三级教育安全考题。

6)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试题答案。

7)培训登记表。

8)培训记录表。

9)培训签到表。

10)培训评估表。

1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

12)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表格。

13)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

14)合格供应商名录。

15)相关方培训记录表。

17)外来人员登记台账。

18)外来人员岗位培训记录。

19)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账。

20)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22)培训效果评估表。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24)班组活动记录。

25)文件发放登记表。

26)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资源再生利用分公司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1)设备台帐。

2)设备设施验收单。

3)设备运行记录。

5)设备保养记录。

6)设备设施配置申请表。

7)报废设备台账。

8)设备设施报废单。

9)防护用品台账。

10)安全设施防爆、防静电登记台账。

11)新疆金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12)新疆金塔特种设备登记表。

13)危险作业审批表。

14)计量检测设备检定表。

15)风险评价控制措施表。

16)特种设备目录。

17)设备巡检记录。

18)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9)安全设施防爆、防静电登记台账。

1)操作规程及符合性评价。

2)操作规程汇编。

4)作业安全管理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5)作业许可证。

6)安全标志检查记录表。

7)安全警示标识发放记录。

8)叉车使用记录。

9)电工交接班记录。

10)车间交接班记录。

11)承包商表现评价记录。

12)承包商施工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报告。

13)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表。

14)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15)供应商风险评价表。

19)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20)外来施工工程评价表格。

21)危险因素风险评价表。

1)隐患治理台账。

3)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5)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6)事故预警图。

7)预警指数表。

8)作业现场空压机及发电机隐患分析。

9)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

10)隐患排查方案。

11)设备安全检查表。

12)综合安全检查表。

13)厂内运输安全检查表。

14)电器安全检查表。

15)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尘安全检查表。

16)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17)四季安全检查表。

19)防火防尘检查汇报。

20)安全月报表。

22)整改通知单。

23)三违行为检查考核记录表。

2)危险源清单(金塔样本)。

3)重大危险源特征表。

4)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5)重大危险源监管等级划分2。

6)危险源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7)lec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表-汇总。

8)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1)20xx年、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信息档案。

2)(20xx年)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汇总表xls。

3)公司体检计划。

4)职业健康管理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6)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7)职业危害监测结果汇总表。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

10)职业健康相关表格。

11)粉尘告知牌。

12)噪音告知牌。

1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车间)。

14)劳动防护用品个人领用台帐。

15)劳保用品检查记录。

16)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7)职业危害培训内容。

1)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4)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物资检查记录。

5)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训练计划表。

6)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训练记录表。

7)作业场所应急设施检查表。

8)事故演练报告。

9)灭火应急设备登记表。

10)安全警示标识发放记录。

11)安全标志检查记录表。

12)外伤急救知识。

13)文件修改记录表。

14)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巧。

15)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6)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17)消防设施检查表。

18)消防演习总结报告。

19)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2)企业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3)事故档案。

6)事故报告措施及处理意见。

7)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8)事故预警图。

9)事故回顾培训记录表。

1)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记录表格。

2)金塔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新疆金塔)。

4)符合性评价(综合)。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1.1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领导。

2.1  组织机构。

组  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  领导组职责:

2.2.1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2.2.2  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2.3  负责指导、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2.3  领导组下设矿井生产、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等专业办公室,专业办公室设在公司分管职能部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室责任人担任。其中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部,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别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2.4  各专业办公室职责:

2.4.2  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达标规范;

2.4.3  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半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工作;

2.4.4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讲评和量化考核;

2.4.5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

2.5  各矿、厂根据单位实际,成立相应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

3   检查组织形式。

3.1  公司每季度对分管矿井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评比;安全监察部每月对矿组织一次检查。

3.2  公司定期对各矿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事故追查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3  公司不定期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督查:

3.3.1  矿井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

3.3.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执行情况;

3.3.3  收购、兼并整合、联营、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各种证照;

3.3.4  矿区用电及大型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情况;

3.3.5  带压开采矿井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  矿区周边小煤矿监管情况。

3.4  地面生产、非生产系统由公司每季度对分管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  检查要求。

4.1  每次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认真贯彻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方法。

4.2  各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进行检查评比,发现违章违纪人员,立即取消其参检资格,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检查。

4.3  各检查组要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评分原始记录表、隐患分类登记表、检查工作总结等一并报各专业办公室。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规范化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全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目前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十四条禁止规定。

2、厂区内禁止吸烟,包括卫生间(除固定吸烟室)违者罚款200二次予以辞退。

4、用电设备高压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靠近,维修人员要检修高低压用电设备及机台,手报声光系统,维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牌,有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操作高低压设备。

5、任何个人或部门无紧急事故不得挪用和借用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和水带枪头。

8、车间动用电气焊,角磨机,切割锯等易产生火花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有人监护,做好必要防护配好灭火器方可施工。

9、员工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第一次面壁思过,班组长车间主管附带责任,第二次各级处罚50元。

11、货梯使用规定:遵守“人先入货后入”规定,如果因违反规定产生的损失照价索赔,直接的班组长车间主管宣贯不到位取消当月绩效考评,严重予以记大过降级。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八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多媒体设施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一级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设备由委托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总体标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及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或相关维保单位,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特别是生活水泵房、箱须上锁并有专人管理;有二次供水的生活水箱需每年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做好水泵房卫生清洁。

(6)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

(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除消防水泵,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维修)。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熟悉大楼主要水电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6、多媒体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

(2)保证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会议期间有专人服务。

(3)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好相关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7、电梯运行与管理。

(1)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2)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标准按学校与维保单位合同规定办)。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3)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5)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应提供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这些材料有物业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6)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8、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方需妥善保管。对定期难保、维修完成后进行验,并对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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