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保护双方利益的重要工具,它规定了交易的各项细节。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具备可执行性,确保当事人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立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何编写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是商业活动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二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甲方考虑到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__________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___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_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__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__________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________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汽车修理厂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承包范围__________的汽车修理厂,含原有部份设备设施、办公设施、修理工具等(详细清单附后)。
2、承包形式:在甲方经营执照、修理资质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包期满若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承包期限可依次顺延。
4、承包期内,乙方为汽修厂的法人代表,双方办理相关证照的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条、承包费、押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费:第一年承包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二年起每年为人民币______元,于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
2、押金: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风险抵押金______元,于协议签订之日交纳。
第三条、经营证照。
1、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修理厂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件诚意见附件。
2、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须的协助。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甲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即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自主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2、承包期内,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厂车、拖车发生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协议,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4、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企业的'名称。
5、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理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赠送等。
6、按时交纳承包费。
7、依法纳税。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承包协议规定,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协议,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3、不得随意变更、解除、终止本承包经营协议。
4、甲方无条件将其它维修业务,如出租车、配车的二级维护业务移交乙方开展,但是中巴车、大客车、大小货车业务属分厂做,不在其中。
4、有权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收取承包费。
5、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资产清理和移交。
1、甲、乙双方应对承包前汽修厂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对质量合格、未经保质期的库存零配件,由甲方造册经双方现场清点后移交乙方,甲方按照当时的进货价折算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把款项结算给甲方,不欠账。
2、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对方现场清点后列出清单移交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甲方所属的等全部车辆进行维修、养护。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随叫随到,24小时提供服务。
甲方根据车辆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日常小修、大修等服务。
4.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4.1质量标准。
4.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车辆维修、养护标准(写明标准代号)向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养护服务。
4.1.2乙方在维修中不得使用附厂配件。如因甲方生产急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附厂配件。
4.1.3乙方为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原厂备件,并应有一定的库存量,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维修使用。
4.1.4车辆维修时限要求:______________。
4.1.5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
4.2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
5.价格标准。
5.1价格构成:______________。
5.2价格标准。
5.2.1零部件价格见附件1。
5.2.2工时标准:______________。
5.3乙方保证维修价格公平、公正、公开,在同行业、同级别价格最低。
6.结算、支付方式。
6.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6.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7.乙方义务。
7.2按照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修车,保证维修质量;。
(1)刹车片;。
(2)刹车盘;。
(3)机油;。
(4)动平衡检测;。
(5)全车检测;。
(6)扒胎;。
(7)。
7.9乙方应具有级保养和尾气治理资质。
8.甲方义务。
8.1提供托修车辆的有关情况;。
8.2按约定时间接收维修后的车辆;。
8.3按合同约定履行结算支付义务。
9.违约责任。
9.5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维修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6甲方接乙方通知,不按时接车,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方能生效: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方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合同签订地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12.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处置的原则。就甲方车(车主:--车牌号:--车架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维修与维修完成后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具体维修项目,更换的配件及最终的维修费用总额以保险公司最终定损为准,非保险责任范围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乙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维修费用(含辅料费)与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费用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按照车辆厂家的维修标准规范维修,确保甲方的车辆在维修后符合厂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所更换零配件均为原装原厂配件。在维修后正常使用车辆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份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厂家的保修政策,给甲方车辆予质量保证与保修。
3、如甲方车辆在维修完成后需委托乙方代理该起事故的理赔事宜,甲方必须在车辆维修完成交车时,提供该案件所需的理赔资料并配合相关的定损理赔事宜的处理。甲方需交付所需维修费用或相应比率的押金后乙方才能将承修车辆交予甲方。(乙方将视事故的理赔情况决定收取押金比例或全额收取)。甲方如是第三者车辆,异地承保车辆或案件涉及到人员伤亡及理赔资料不全的案件,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赔。
4、车辆在委托承修之日起(协议签订日起),如维修过程中甲方中途需把车辆拖离乙方修理厂,甲方需支付予乙方拆解费,估价费,场地占用费(乙方估价单总额的10%)。如该车所需更换的配件已向厂家提交订单,甲方需全部购买订单上的配件并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甲方如属按揭贷款车辆,若甲方因还款不正常等因素,导致车辆维修完成保险公司无法将理赔款项正常支付,乙方将予以在甲方支付因该起事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后交还车辆予甲方。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商。签订日起甲方授权予乙方全权处理车辆拆解维修以及保险定损等事宜。协议签订日起生效。
特别预定:该维修协议甲方或者甲方代理人签章确认的传真件有效。如甲方是单位车辆需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经办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八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九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
甲方:(定点单位)。
乙方:(维修单位)。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证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维修行业标准。
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维修配件,确保更换配件是本地区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格,工时费收费标准按市场最低价格。
四、甲方保证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市内紧急救援15分钟到达现场,市外根据路途情况争取最短时间到达。优先抢修,及时交车。
五、非紧急维修时,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紧急维修时,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因甲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内容包括:维修项目、具体部位、耗材、部件、工时费、质量保证期及经办司机签名,此单多联复写,以备结算时使用。
八、结算方式:每三个月时,甲方执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一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__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__%。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车辆切实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所属车辆定点在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将提供精良完善的技术服务,为精诚合作,讲究信誉,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服务及承诺。
2、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均享受电脑检测、补胎、轮胎换位等免收工时费;。
3、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均享受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维修服务;到店维修无须排队等待,享受vip专用通道,并由技术总监专人诊断。
4、甲方在乙方定点维修的车辆,所需零配件,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
二、甲方应遵守事宜。
1、甲方前来维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说明托修的内容或阐明故障的现象;。
2、甲方接车时须签单,必须经乙方认可方能接车;。
5、乙方提出维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6、出现维修质量问题,应回乙方来处理解决,第三方的处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起执行,若一方需终止协议,需提前2个月告之对方,并在协议终止前结清双方的全部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四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_______%;。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_______万公里内,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一、二级维护保养_______小时内;小修_______小时内;中修_______小时内;大修_______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_______天。并提供_______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_______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_______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__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___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_______%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版车辆维修合同协议篇十六
委托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
品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vin代码。
登记日期
里程表公里数。
用户陈述:
注:(故障发生状况、行驶速度、发动机状态、发生频度、发生时间、部位、天气、路面状况、声音等描述)。
2.维修材料:
品名。
零件号。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价格。
数量。
类别。
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内容可另附页。2、“类别”指“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维修材料的供应商”
3.结算方式:。
4.验收及提车:验车日期:交车日期:交车地点:
5.违约责任:
(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
(2)。
6.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
8.附则: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办人在签约前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件及甲方(乙方)的委托签约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注: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
(二)要改变托修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
(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一式两份,由检验人签字后现场将其中一份交与甲方。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或原托修车油耗不合理增加的,应当无偿修理或加油并赔偿损失。
(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五)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天津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对托修车辆行使留置权,但留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托修车辆,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十)因乙方维修行为造成托修车辆原完好部分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因此迟延履行的,按照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标准执行。
四、其他条款。
(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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