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报告(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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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报告(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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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一

根据上级“学校经费管理年”的文件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数据准确,入账及时;校长执行“一支笔”对学校负责。

4,学校收入管理情况: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及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书杂费收入由教务处核对义务教育及免费补助情况,报账员按照教导处核对的人数及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完毕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5,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

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了“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

6,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7,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稳步推进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我项目部对本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自查

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我项目部会计人员经过专业上岗培训,有从业资格证,接受会计专业系统的教育,并且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

2、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开设临时账户,每天过夜资金不超过10万元,当天申请资金当天支付出去,如遇特殊情况与处财务科说明。当天收到工程款及时向处财务科汇报并及时将款项汇往处单位账户,无以收抵支及坐收坐支现象。

3、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设置比较合理、完备,会计账簿、财务电算化系统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簿与凭证之间对应真实可靠,每张付款凭证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及时送往处财务科审核,及时装订保管。

情况。

5、财务报销制度完善、报销凭证及附件要件需经严格核查方能报销。根据要求当月发票必须当月报销,发票必须齐全真实,经过项目经理严格审核后方可报销并及时付款。

6、财务会计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并带往处机关,由处机关档案室进行保管。

7、单位建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并且有书面的廉洁风险管理措施。

(二)治理“小金库”情况

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都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管理和核算,无“小金库”。

从财务会计管理自查情况看来,我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总的来说管理还是较好的,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搞好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

根据省保障办《省保障办关于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保障办[2011]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自2015年元月起,实施“校财局管”,成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中心设财务负责人1人、审核会计1人、制单会计1人、记账会计1人、出纳员1人、资产管-理-员1人。独立核算单位设报账员1 人,资产管-理-员1人,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各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执行。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在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账户下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设二级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二、新机制资金分担情况

县政府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列入年初政府预算,按要求及时足额下拨。

2011年,上级先后下达我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省、市级资金2498.91万元;县级应匹配资金86.91万元。现已下拨春季学期公用经费1377.4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3.5万元)。

三、对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监控情况

建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财务统一纳入县级管理,在不改变学校经费的所有权、使用权、自主权和保持会计主体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对学校实行岗位牵制管理,按“管钱不管账、签批不经办、经办不管钱”的原则,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内审机构,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审计。

四、预算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在预算编制上,每年都先进行预算编制培训,要求各校领导必须重视,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编制上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进行,将所有预算内财政补助收入、专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严禁无预算支出或坐收坐支。

五、资产管理情况

对于学校资产管理,针对以前学校做的固定资产台账、总账、明细账混乱不清、残缺不全的情况,我局专门召开过多次培训会,针对要点进行讲解,统一做帐模式。各校按要求均建立有固定资产台账、总账、明细账。

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购进,学校按年度预算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政府采购办办理采购手续、规范购进、登记入账、最后实名签领使用。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须由学校出具书面报告,交国资办审核批准后,到教育局核销后才能报废或转让。

六、财务培训情况

每年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对学校报帐业务

和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培训,结合年终决算和年初预算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些重点科目进行讲解。且利用中小学校长参加业务提高班的机会及一些行政会议,对各校校长或负责人在财经纪律、政策要求、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我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对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工作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对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学校开支定期在校内公示的情况。

各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由学校报账员整理,报校委会通过,定期在校内公示。

八、建议及以后工作打算

结合我县实际,学校在公用经费的使用上的确存在一些必须的开支,如寄宿制学校发生的晚自习费用,因缺编或请假所产生的代课教师费用,因工作检查或校际交流(听评课、质量研讨、学术交流等)所产生的招待费等,希望上级部门能统筹考虑适当调整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让公用经费确实落到实处,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服务并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2015年开始,我县实行“校财局管”,经过一年运行,发现我县学校财务管理有很多薄弱环节,如学校资产管理方面较混乱、资料建设不完整等。为了切实纠正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法规意识,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校财局管”核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认真管好、用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建立良好的教育财经工作秩序,将教育经费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为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管好、用好上级下拨的各种经费。

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政府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上将涉及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大政方针、财政地税工作动向以及办税流程事项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56条,其中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345条。

1、按时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会上进行上会审议的60个部门(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确保在10月底公开决算情况。三是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都已开展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年,市级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督促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按时公开部门和县市区年度部门决算。今年10月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全面部署20**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上报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各部门于10月31日统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至11月10日,试点的61家部门已全部公开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年台州市所有县(市、区)都已完成了20**年度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61部门共183家单位、椒江区43家单位、黄岩区除乡镇外所有195家预算单位、路桥区所有预算单位共193家单位、温岭市83部门共234家单位、玉环县82家单位、临海市**0家单位、仙居县7家单位、天台县110家单位、三门县71家单位。

市本级、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三门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其中温岭市项目支出披露到具体项目名称);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仙居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

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全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公开;部分县市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二是帐表一致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目前公开中遇到的最大也是最主要的问题,虽然一再要求单位按真实的会计报表做部门决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各单位将进一步公开决算数据,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按规定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年将继续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年将继续推行此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公开事项。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推进财税网上办公进程,促进财政地税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适应形势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三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忠教计〔20**〕34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人员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学校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按照忠教计〔20xx〕3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学校财务自查领导小组,其中xxx校长任组长,xx副主任任副组长,xxx、xxx、xxx等为成员,对学校2019年的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一免一补工作和学校财务相关工作进行自查。

1、自查小组通过对20**年财务预算情况和目前截止至2019年12月支出情况进行了对比(见统计表),一致认为,学校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财务支出以预算为依据,学校在公用经费的支出上严格坚持使用的范围和方式,对学校的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加强了管理。

2、学校没有在公用经费中编列教职工津补贴和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20xx年,在公用经费中,学校没有以任何一种名目向教职员工发放奖金和津补贴,学校严格控制了招待费,来人来客一般情况下由分管领导陪同,按照最低标准列支。

1、学校制定和完善了财经制度,强化了财务工作。

学校的财务工作自查中,学校总务处完善了原始凭证签审制度、财务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时时提醒;财务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及财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表及时;同时建立了学校各项经审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据相实;科学管理学校财务档案,建立、建全会计与出纳间的牵制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使用程序。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杜绝学区内各村小及班级乱收费。本年度,学校利用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县物价局、县教委制定的收费政策及标准,学生所有费用全部由班主任收取后到总务处结算,杜绝了乱收费现象。

在资金使用上,学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坚持预算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学校维修实行集体研究,上报教委审批后实施,发票的报销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一本账”,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拒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坚决的抵制。无“白条入账”及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我校20xx年春季享受“一免一补”的学生是395人,免教材计13825元,补生活费人数是45人,补助金额为5400元;秋季享受“两免一补”的人数是400人,免教材14000元,以上专款共计支出27825元。我校完全按照县财政及教委的精神对享受“一免一补”的贫困生进行全面核实,并在善广场上、村委及学校公示无疑义后,再确定最终享受人员,保证把钱真正落实到最贫困的学生手中,切实让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四

财务管理制度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在医疗补偿机制尚不完善的隋况下,为使医疗机构得以良性发展,医院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增强对医院整体资源的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财务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了医院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医疗服务成本,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既要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发挥社会效益,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要自筹资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来保证医院的扩大发展。影响这个管理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有:从医院管理当局可控的因素看,一个是投资风险,一个是投资的报酬,医院要尽量降低风险提高报酬,而报酬率和风险,又是由医院的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利润分配政策决定的。因此,这三个因素影响医院的价值。财务管理正是通过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来提高报酬率,降低风险,实现其目标。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三个方面:第一,投资是指以收回现金并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出的现金流出。如,购买设备,建造医疗用房,增加新的医疗项目等。第二,筹资决策,筹资是指筹集资金,例如,取得借款,向职工借款,赊购,融资租赁等都属于筹资。筹资决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所需的资金,包括在什么时候,向谁,筹集多少。第三,利润分配的决策,利润的分配。指在赚得的利润中,有多少作为效益上资发放给职上或责任人,有多少留在医院作为再投资或积累,过高的`分配政策会影响医院的再投资能力,过低的分配政策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近而会影响医院的盈利水平。

1、从源头上控制医疗成本,强化成本核算。

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就是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引入企业财务管理中成本管理的有效管理经验和方法,通过实施成本核算,对成本费用信息进行分析、管理和控制,达到降低医疗成本和医疗业务总费用的目的,从而降低医疗运行费用。为完善成本核算的内容,应将相关的费用、控制指标、服务效率指标纳入考核机制,各科室和部门对自己的费用支出管理和控制的效果会在成本核算的结果及考核上得到直接的反映,这样,各科室和部门对成本核算的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及数量都会多方关注,主动采取措施控制费用、支出的发生,例如:对卫生材料耗用的管理要与医嘱、护理记录及旧清单相互核对,确保耗用量与实际工作量的相符,有效地减少了非工作因素的材料消耗,卫生材料作为医疗服务费用中最直接的组成部分,通过科室成本核算,科室管理的力度会大大加强,卫生材料的支出消耗率等指标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电汽的耗用量及房屋的占用费记入科室成本,将以往占有和消耗资源的无偿性转变为有偿性,可以促使使用科室精打细算、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极大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2、严把支出关,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

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为保证运行过程的规范,从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招标过程、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工程结算,都要有财务、审计和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对医院日常的设备器械及材料等方面的采购,要建立内部招标机制,首先根据科室提出的购置中请有相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做出可行性论证、主管院长审核,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进入招标程序,整个招标过程由主管院长主持,采购部门组织,参加科室包括中请科室、维修部门以及财务、审计、纪检,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机制上防范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招标,可以大大降低采购成本,从源头上节约资金、减少支出,有利地促进医院的内部成本核算。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强化管理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为医疗一线服务,通过对医院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实现全天候的费用结算,建立财务与出院结算之间的收账确认模式,确保全部资金的及时回笼、到位。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合理安排支出,改变传统财务事后反映、核算的被动状况,通过对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核算和分析,加强对消耗性支出的控制。要坚持“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核算和考核机制,有效地控制费用开支,消除虚增医疗费用的诱因,为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提供良好的基础。通过对医院的经济状况和费用支出进行分析,动态掌握和控制医院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医院决策及管理的全过程,并为其提供可靠的数字和核算依据。努力降低消耗性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地将资金使用安排和落实在医疗事业发展性支出上。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五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会计法》《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为公司财务人员。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财务向企业管理者、政府管理机关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文件的总称。

(二)财务报告的种类、内容

1、分类

(1)、财务报告按编报时间分为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

(2)、财务报告按服务对象分为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财务报告。

2、内容

对外财务会计报告

(1)、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年报)、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报);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附表。

(2)、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附表。

(3、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说明。包括对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等。

(4)、财务状况说明书:指对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所作的简要说明。

内部财务报告

按企业为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编制。除包括以上各项报表的内容外,还包括收入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应交税金明细表以及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债权债务及帐龄分析、损益分析、成本费用分析等资料。

(三)编制要求

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对各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

2、年度报表结帐日为公历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帐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度、每季度、每月度的最后一天。企业应当在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延迟。

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该相互衔接。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巴青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藏教厅[2009]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县13所学校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县成立了巴青县中小学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各校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职责上墙。由专人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和固定财产登记制度,县教体局、财政局经常下各校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确保各校制度落到实处。

各校均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设有会计和出纳。我局并定期组织各校财会人员,参加财务培训。

1、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全县13所中小学免除学杂费政策都已得到全面落实,所有学校均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2、全面实施农牧区学生义务教学阶段“两免”“三包”政策,并得到彻底落实。

3、在义务教学阶段,全县13所学校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及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4、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总之,在我县教育系统收费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1、各学校严格按照“三包”经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彻执行。

2、严格专款专用原则,不能挪作他用。

3、“三包”经费的落实情况必须有本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每月进行校务公开,每学期必须进行政务公开。

4、要求和中、小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把“三包”经费用在实处让学生吃好、穿好。

6、各学校使用“三包”经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防止经费流失。

全县中小学,做到了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严格落到了实处。

1、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晰。

2、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3、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4、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1、目前我县各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希望上级单位,能给我县各校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七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在总务处下设财务室,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室设报帐员一名,报帐员根据《会计法》行使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学校的经费报帐活动业务。

1、收入预算: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收入进行预算编制。

2、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应在保证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收、支预算均严格按照市区财政局核定的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预算。

1、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对从教育局拔给的教育事业费、公共医疗经费、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2、事业收入管理:对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学费、借读费、捐赠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外收入资金,全部足额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3、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使用财政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1、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是事业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建设性支出,不得超预算挤占教育事业经费。

3、对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4、各项支出应经校长审批签字,财务室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1、流动资产管理:贯彻内部牵制原则,实现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处理的合理分工,钱帐分理,严格执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会计处理规程,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核对和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结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程序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1、接受有关部门对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的财务监督和内部监督。

2、本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三种形式。

3、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八

1.为真实反映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了解公司的整体发展态势,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主要对企业月度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管理作出规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按照财政部及公司关于年度会计决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1.各公司须按月按规定格式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格式见附件)及财务状况说明。其中财务状况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主要公司经营业绩说明;预算完成情况及增减因素简要分析;主要业务收入与成本升降因素简要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2、各广告公司须同时报送当月刊载一览表、媒体监测明细表。

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审阅后方可报出。

2.财务报告质量要求。

(1)财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统一表式填列有关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即各种报表的项目、金额、备注、附注等均应填写完整、齐全,不能遗漏。

(3)正确填列报表数据,确保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确无误,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4)信息可比。即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揭示方法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前后各会计期会计口径一致性和可比性。

(5)编报及时。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出。 报送方式

1、各公司的财务报告采取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统一报送集团

2、财务报告的电子文件名统一为“(某某公司)0701财务报告”,前两位数字表示年度,后两位数字表示月份。

1.各公司应于月度终了10日前上报月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2.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25日前上报。上报时应以收到报表日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保卫厂区安全、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所有办公室人员在厂区、办公区、公共区一律不准吸烟。

第四条:所有办公室人员有义务维护本管理规定、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吸烟。

第五条:特殊客人需要吸烟,只限在吸烟区内吸烟。

第六条:该管理细则规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第七条:对违规人员由检查人下达罚款通知单,并报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违反第三条规定均罚款50/人次,厕所卫生间不准乱扔烟头,一旦发现均罚款30元/人次。

第九条:所以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遵守本规定,如发现违规可以检举举报,一经落实是事实者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内到财务处交罚金。否则双倍处罚,自工资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管理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执行。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

第一条 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 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七条 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 1

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 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 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 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2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 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 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基金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3

第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第二十一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 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 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 基金结余除根据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商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 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 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招投标委员会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 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二十八条 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和备查。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 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 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 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进行了原则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一

1.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经总经理审批,20xx年各部总体预算费用率标准如下图:

3.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4.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 部门职能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2. 考核工作。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人力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6.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7.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8.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3.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4.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5.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6.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人力行政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7.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8.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9.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0.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财务部自查为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1.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四、 岗位设置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待定)。或见财务部薪酬体系

(一) 财务总监职责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原始单据的审核、现金的监督。

2. 负责核对往来账务及清理。

3. 对公司各种经营考核的基础数据取得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负责。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提高经济效益。

4. 负责对内(公司高层)、对外(税务局、工商等其它需要报送报表的行政机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并负责对数据进行解释,及财务分析的编制。

5. 负责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务的处理,实行固定资产分类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废、封存、手续齐全,并进行账务处理。

6. 协调公司财务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包括税务局、银行及其它相关行政单位、往来企业。

7. 负责各种与财务有关的证件的办理及年审。

8.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

9.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

10.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出纳职责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负责本公司与银行之间各种款项的原始票据的传递工作。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根据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及时保证付款的办理。并将相关付款凭证及时转到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在收款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日报表后将收款原始单据转到公司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银行电汇的把电汇、手续费单转到会计,收取现金的,将现金收据的记账联转交会计入账冲减应收账款。负责公司发票的开据和及时发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6) 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3.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4.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应按照常规现金支付量备用,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6.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使用申请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8. 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而未归还的借款,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9. 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10.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11.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用单),由总经理授权的部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2.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必须有审核过的《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3.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日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14. 办事处收取客户现金处理办法:

1) 与客户业务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实际业务中客户结算现金金额累计大于1000元的必须即刻汇至公司账户,具体业务经办人不得申请业务收款转为各种形式的借款。

2) 月度收取现金累计低于1000元,在月末可由负责人书面向财务部申请转为下个月的业务借款。

3) 经办收取现金业务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财务呈报,详细说明收取现金所对应业务的是由。

六、 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 印鉴的保管

1. 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八、 支出和报销

(一) 原则

1. 和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 使用部门负责制,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各部负责人对该部门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3. 审批程序

1) 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4. 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并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4)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各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 所有开支都必须提供原始发票。

6. 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7.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8.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9.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10. 当需要报销的费用事务完成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时间提交《费用报销单》到财务部。如出差报销,必须在返回公司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11. 外地办事处费用报销单据邮递时间每月25日到28日之间,最迟到达青岛总部时间是每月30日。

(二) 报销手续

1. 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2.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1)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的,人事行政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3)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二

为了加强公司审计监督,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审计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是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实施。

(二)审计工作组是针对某一审计项目组成的临时性审计工作机构,负责某一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等工作。

(三)审计工作组组长是审计工作组的业务负责人,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审计计划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审计工作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详尽的审计报告;

5、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工作状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6、组织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审计工作组成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的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具体实施对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3、具体实施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

4、具体负责审计工作报告和统计资料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审计人员的权力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权力:

(一)组织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二)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五)对有关事项展开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八)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九)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十)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审计人员的责任

(一)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制度、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三)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严谨性负责。

审计对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四)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审计范围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

(三)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四)开发项目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六)企业管理活动的合规性;

(七)其他认定应当审计的事项。

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全面预算;

(四)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部材料价格信息资料库等;

(七)自建设之日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它与工程财务核算有关的资料;已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垫付材料款清单;项目部初审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公司审计类型包括:

(一)日常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计。是指对公司开发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三)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四)其他专项审计

1、任期审计。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以及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公司审计方式有:

(一)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二)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所在地进行审计,后者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协助提供生活条件。

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全面预算执行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六)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七)各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

(八)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十)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

(二)书面通知被审计部门/单位/个人,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四)提出审计报告,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同意后做出审计结论。

(五)下达审计决定。

(六)复审。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如果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审。

(七)进行后续跟踪审计。

审计过程注意事项:

(一)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部门/人员出示由总经理签发的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三)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四)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应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五)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提出制止意见。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反映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五)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六)审计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八)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原始资料。

审计档案管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审计人员有权对被审计部门/单位/人员之遵纪守法、取得突出贡献或显著经济效益情况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降职、开除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为(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拟订、解释、修订。

本制度下发后执行。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财务部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三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酒店财务管理,规范酒店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的财务会计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授权财务经理负责管理。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营业收入、收入审查、成本核算、采购工作、网络管理》等部门,承担酒店物资采购、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酒店会计核算政策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第五条:酒店发生之经济业务,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本,编制会计报表。

第六条: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会计期间自每月的第一日起至最后一日止。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记帐。

第八条: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按《旅游饮食企业财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条:收入与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

第十一条: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第十二条:各项财产物资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政策

1、 存货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2、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和分期摊销法核算;

3、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

4、 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记帐程序

1、 酒店发生之经济业务按照先单据、后款项的原则办理。发生之经济业务必须凭审批有效的、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记帐。

财务管理制度报告篇十五

第一条 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条 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第三条 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第四条 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第五条 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第六条 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议事会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驻村干部审核、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七条 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第八条 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第九条 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条 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第十四条 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5000元。

第十五条 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第十六条 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第十七条 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第十八条 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第二十条 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级财务公开由镇财政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月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第二十二条 公开的方式以在集中安置小区公示原始凭证复印件,财务决算单等为主。

第二十三条 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二十四条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 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第二十七条 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 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第二十九条 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第三十条 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四川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第三十一条 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镇财政所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第三十三条 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 镇财政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第三十五条 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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