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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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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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应经过双方准确理解和确认,确保意愿的一致性。合同的参考范文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一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区_号楼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二

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承诺:

保证在租赁期间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逾期支付:

1.甲方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后,乙方本人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同意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应缴的租金、违约金等各种费用。

2.甲方通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后,乙方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同意从其公积金账户和住房补贴账户中扣除应缴的租金、违约金等各种费用。

本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三

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以每月元人民币的价格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定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须交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在租期满时,验收房屋设置,没受人为的损坏如数退还押金,若损坏折抵修后多还少补。另交甲方有线机顶盒和智能卡押金500元,到期完好退还。

四、乙方交付租金定为每月日,若超过三天不交付视为违约处理,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和押金。

五、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间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十天后,甲方有权将乙方租用房内的家具等物搬出,由所在地联防队见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在租用期内,水电费,电话费,有线费,卫生费用由乙方交纳。

七、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八、在租期内,乙方提前退房不退押金。期满乙方要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交还或续租事宜。

九、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双方各执一份。

另:甲方房内有家具如下:抽油烟机1台,煤气瓶1只,单灶1台,热水器1台,铁箱五层,床铺2张(一大一小)衣柜1台,花柜1台,低柜1台,桌子1张,房内门锁损坏,以上物品如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赔偿。

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签字:签字: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四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141882

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村)___________街(坊)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房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住宅_____幢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_____厅___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郴州市苏园东路林邑花城3栋1717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计叁年。

二、本房屋押金叁仟元,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七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_区,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元(大写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年付。

3、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a、物业费;

b、暖气费;

c、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线维修的费用;

d、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的管、线改造费用。

2、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

a、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包括上网费)、卫生费等费用;

b、租住期间低值易耗品(如灯泡)及设施附件(如水龙头,连接软管)更换的费用;

c、租住期间房屋内有关设备、电器损坏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a、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实施大的改装和装修工程。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b、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内的家具或改变房屋原结构和布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d、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e、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f、未遵守当地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被有关管理部门警告。

4、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十五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为违约金,超过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给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商议解决方案。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在将房屋交还甲方前,应对房屋进行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面代为保洁。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应退还乙方自合同终止月起的全部租金,并双倍退还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应退还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满15天,当月房租按一个月计算。如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属设施,见首次出租时签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九

签字日期: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下称“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年月日立此合同,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7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结构: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调整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2乙方应于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日常使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5.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6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若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循约定。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如不按时搬离将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则会造成室内装修破坏(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的,乙方不得拆除。双方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洽商另定,续租后所租房间的房租金额由双方商定。

8.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所存在缺陷较大,足以影响乙方使用或具有影响可能性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订约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费费用,由甲方补偿。

8.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权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租赁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8.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8.6租赁期间,乙方无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9.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抵押,甲方如需转租他人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元。

9.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9.5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6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起诉方式解决。

9.9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

承租人: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

出租方和承租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对《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达成如下特别约定:

第一条出租方的义务。

1、出租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的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万元)、车辆损失险、盗抢险、不计免赔,各项保险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需要增加投保额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为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由于出租方提供车辆自身机械故障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则出租方提供替换车辆。

第二条承租方的义务。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承租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事故现场处理完成后,承租方应将该车辆交至出租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并按保险公司要求办理报案手续、准备理赔资料,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定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及时送交出租方,配合出租方进行保险索赔。同时,承租方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的全额租金,并向出租方赔偿加速折旧费(按全部修理费的20%计算)。承租方将车辆交付维修时,应将修理费由一次付清,待保险理赔完毕后,与出租方进行结算。

2、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承租方应负担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立案时止的`车辆租金;在承租方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报废或其他形式灭失的,承租方应负担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租金标准以合同规定的为准。承租方还须承担保险公司对该车辆的免赔部分。

3、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对出租方的索赔),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索赔不成的,则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修理及赔偿责任。

4、

第三条关于付款方式约定。

1、承租方如使用支票、汇款支付租金或保证金,需由出租方书面确认相关款项到帐后,承租方方可提取租赁车辆,并开始计算租期。按月付款时,应在租赁期满前五日预付下一个租赁期的租金,承租方可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租金,出租方将发票通过上门递送或邮寄方式送达。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对所租车辆使用,收回租赁车辆,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直至承租方付清所欠款项后,方可继续使用租赁车辆。

2、承租方如需延长租赁期,须取得出租方的许可,且应在租赁期满前预付延长租赁期间的租金。否则,视为承租方逾期还车。

第四条关于维修、救援的约定。

1、出租方提供北京市行政区内24小时机械故障免费维修、救援服务,发生交通事故无承。

租方责任,出租方可为承租方提供北京行政区域内的免费救援。

路以外,收取救援服务费100元/次;异地救援服务收费200元/次,以上救援所涉及到拖车的燃油、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均应有承租方承担,如需专业拖车单位拖车的,承租方需承担专业拖车单位的一切费用。

3、出京车辆维修约定:因车辆故障或事故需要在当地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

方,经出租方确认后,到出租方指定的专业维修服务站维修并垫付修理费,凭修理厂出具的发票、维修材料明细和所换旧件到出租方报销维修费用。

第五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或有证据证明下列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则承租方构成违约,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所租车辆、解除本合同,押金不予返还,并且,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另行予以赔偿:

(1)承租方利用或准备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或准备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典当、倒卖及赢利。

性营运等;

(3)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4)拆卸、移位、关闭以及采取其他可能导致gps定位系统无法工作或无法定位;

(5)参加各类竞赛及作测试使用。

(6)从事违反本合同义务约定的行为或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补充条款作为《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的特别约定,与《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一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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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工商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经营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赁场所的座落、面积、配套设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经营面积114㎡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按时根据实际使用数向供电、供水部门或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如乙方违规用水、用电,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租店铺的用途为(禁止作其他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该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叁年,即自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力无条件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如期交还甲方。如甲方将到期的经营场所继续出租,乙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平等参与竞争。

3、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办执照、按章纳税,独自享有经营带来的利益,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4、乙方应当办理开业所需的相关手续。

三、租赁费用。

1、承租期内租赁费每月合计13800元,全年总计165600元。

2、乙方每月支付承租经营场所总费用的时间为每月1日前。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支付414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清算水、电等乙方使用的费用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乙方。

4、如果乙方延迟交付租金,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690元违约金。

5、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直接从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当履约保证金不足27600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经营场所装修。

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潢,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租期内添臵或装修在甲方建筑物上的固定装饰设施、不动产在租赁期结束后不得拆除,应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拆除,应负赔偿责任,属于乙方的其他财产,可移动设备等,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臵,但不得损害建筑物。

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不得拆、改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否则视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没收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应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因经营需要,增加水、电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合同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装修后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开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如单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27600元。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转让、抵押或以其它方式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向乙方提出赔偿。如特殊情况,乙方续变更承租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方应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乙方逾期半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将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一并交还甲方,逾期不交出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乙方除应补交租赁费用外,每延迟交付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规划、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房屋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之前就本经营场所所签的其他合合同(协议)终止,均按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四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________日,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正规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北京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对汽车租赁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规模控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汽车租赁行业组织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及经济发展需要编制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交通、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汽车租赁经营者信用信息,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六条本市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在搜集分析行业信息、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开展行业培训、调解汽车租赁纠纷等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本市提倡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科学管理,合理布局营业场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鼓励开展企业间的同城和异地合作,鼓励现有出租汽车企业兼营或者转业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第八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行业总规模和企业经营规模;。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三)有不少于租赁车辆总价值3%的流动资金;。

(四)停车场地的泊位数不少于租赁车辆数的30%;。

(五)有保障网络化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六)车辆安全、车辆技术岗位上应当有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现有汽车租赁企业按照自愿原则通过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

第九条租赁车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为一级;。

(二)行驶和运营的牌证齐全有效;。

(三)按国家规定办理保险;。

(四)符合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属于客运车辆的,应当安装防盗设备。

第十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的,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准予经营的应当颁发经营许可证件,对投入运营的车辆颁发租赁车辆证件。申请者持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使用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者负有告知义务。告知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救援服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确保向承租者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对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承租者应当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施,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

第十四条承租者应当对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者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汽车租赁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提请汽车租赁行业组织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六条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收回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十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经营许可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汽车租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公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汽车租赁经营者一年内违章记录达到5次以上的,收回其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

第二十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的,核发经营许可证件和租赁车辆证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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