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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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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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编写报告,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工作或研究进行客观的评估和总结,进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完成初稿后,需要对报告进行反复修改和润色,确保内容完整,表达准确,无语法和拼写错误。写报告时要注意避免抄袭和侵权问题,对于引用他人的观点或者资料要进行明确的标注和引用。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我县境内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名流煤业有限公司是经省发改委批准的在建矿井。规模年产15万吨褐煤,属民营企业。现在已经投入1.6亿人民币正在准备进行投产验收。矿区褐煤地质储量1626.9万吨,膨润土储量2500万吨。现有科技人员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职工220人。伊通煤矿赋存第三纪褐煤是适合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的使用和工业试验区域。

二、项目建设目的。

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支持低碳能源发展。地下气化采煤是安全生产低碳能源的新技术。既减少了碳排量、防止了安全事故发生,又可以将煤炭转化为氢气、甲烷、甲醇等清洁能源产品和其它化工产品。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县根据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对新奥集团内蒙古乌兰察布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示范区的考察报告,巴音朝鲁省长20xx年5月15日批示及谷春立副省长5月26日批示应该“组织有关市和吉煤集团积极采用气化采煤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技术先进安全有保证,效益要更好!”。

我县伊通名流煤业有限公司对褐煤开采和综合利用探讨多年,和相关院校、研究院、科技集团进行了多年合作,有一定的相关经验和强烈的新技术开发意愿,适合进行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的实践。

四、项目建设依据。

1、乌兰察布新奥地下气化试验项目获得科技部十二五“煤炭地下气化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国家资助资金7000余万元。六年的气化采煤技术实践产生几十项国家专利,新奥集团乌兰察布气化采煤工业化生产过程中,留学美国海归博士团队保有和创新的关键技术是气化采煤工业化生产的必须的工艺技术。

2、吉林省相关部门关于“新奥集团乌兰察布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示范区的考察报告”

3、谷春立副省长5月26日批示应该“组织有关市和吉煤集团积极采用气化采煤技术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技术先进安全有保证,效益要更好!”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日产5万m3液化天然气(lng),年产0.15亿m3lng。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贷款1000万元,自筹1800万元,申请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

六、项目建设内容。

1、井下气化炉构建(主要产生一氧化碳)。

2、空压机、制氧机及压缩空气、液氧注入系统安装与建立。

3、注气点火专利技术及实施。

4、空气富氧气化工艺及实施。

5、氧气、二氧化碳注气化工工艺及实施。

6、地面合成lng产品。

7、生产全过程智能化控制中心的建立及监控指挥系统。

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万元在下列细目中列支。

八、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在我省首开地下气化采煤先例,在安全生产,低碳排放,技术领先,效益更好,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著方面产生重大突破,新奥集团的气化采煤各项技术专利将得到有效发挥,利国利民。

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3750万元,利润2250万元。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对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三

对于下拨的“肃州区清水镇屯升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专项资金,我局将承诺遵照既定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方案,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列支,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标准以及虚报、冒领等不良现象,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均真实、合法、有效。

肃州区教育局。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四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09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09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五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xx-xx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xx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xx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xx户,xx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xx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xx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xx亩,其中,连片种植xx亩。xx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xx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xx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xx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xx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xx”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xx”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六

20xx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xx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xx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xx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8.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5.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购置300米探水钻杆,投入10万元。

购置两台探水钻机,投入50万元。

做井田物探报告13万元、做地质报告11万元,做水。

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6万元。

(3)六大系统改造: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井下安装视频系统4万元,其他系统19万元。均在第二季度完成。

2、折旧资金204万元,在第四季度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230万元。

3、维简资金96万元主要用于机电技措115.94万元。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启动开关qbz-80型2台,1万元;主风机配电柜改造2万元;皮带综保2套,1万元;主副井语音信号2套8万元;排水泵3台6万元;高压模拟盘1万元。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井绞车变频改造,15万元;地面变电所变压器改造2台,8万元;设备检测试验费5万元;主通风机刹车改造4台8万元;主井井筒罐道修理8万元;馈电开关4台3.2万;启动开关qbz-80型3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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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七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八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九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__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_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__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__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__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__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__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一

省扶贫办:

**区**镇**村位于西长公路**段东侧,全村共辖14个村民小组,746户,3588人,耕地面积8126亩。

15户,并被列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成标准化的村级卫生所1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新建水塔2座,铺设自来水管道3600米,共需资金93万元,现已自筹13万元,上级部门解决25万元,尚缺资金55万元,恳请贵办帮助解决。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二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

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三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资金申请报告是指向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申请政策性补助资金的专项报告,一般根据资金渠道的不同、性质的差异对资金申请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地说,资金申请报告都要经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评估和筛选。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撰写思路及价值体现。

《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通过介绍农业扶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反映项目单位资金面情况,通过分析国家宏观、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等,论证项目政策支持背景及获取资金支持的.政策依据,通过详实介绍项目情况,反映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技术工艺先进性、规划进展情况、组织情况、相关应对机制(如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着力分析项目存在的价值和前景,深度透析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申请资金可行性的充足论据,是专门针对农业扶贫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的专业报告,其核心价值体现在: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被资金支持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相关资金筹措(例如申请其他资金支持的辅助材料)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

xx公司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项目研究服务团队的专家均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团队成员均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专项咨询服务,研究院成员长期的项目咨询经验可以保障《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质量。

第一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背景信息。

一、农业扶贫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一)……。

(二)……。

(三)……。

(四)……。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农业扶贫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第五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农业扶贫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

四、农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农业扶贫项目总投资估算。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农业扶贫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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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四

我局于20xx年通过财社〔20xx〕78号文件下达20xx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万元;20xx年财社〔20xx〕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1万元;20xx年财社〔20xx〕1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地方财政纳入预算救灾资金2万。

救灾资金是通过单位填制专项拨款单后再经财政各股室审核,政府分管和主管县长签字后才拨入大平台账户;单位用款是按月下计划,财政审核后报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资金申报相符性。

救灾资金申报内容是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0xx年12月救灾资金到位12万元,20xx年到位101万元。

资金管理上是通过财政局审核后拨后进入民政局的大平台再支付给受灾户和购粮户,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与预算相符。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款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救灾预备金制度。二是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要保障因灾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做到“五优先”,即:做到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残疾户优先。三是申请、拨付和审批制度。四是检查和监督制度。五是使用情况报告和核销制度。六是公开公示制度。对所有下拨的救灾资金在区政务公开栏、县民政局每月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公开公示,乡镇的救灾款物发放在乡、村两级公开栏予以公开,从而扩大公开的范围,接受来自各界的监督。在财务管理上救灾资金是专款,做到专款专用,按时足额转入受灾户个人账户,未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处理帐务。

在救灾资金使用上,财务室按报账程序及时足额兑现资金。

救灾资金截止20xx年8月发放春荒粮134900斤,金额317015元;发放冬今粮118900斤,金额285360元。发放房屋受损户及因病因灾人员生活补助及救济费158555元,截止20xx年8月底救灾资金结余369070元。

救灾资金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受灾群众温饱问题;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按时发放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救灾资金问题越来越突出。一部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处于低保边缘,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因灾、因病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财政投入有限,社会救助能力的薄弱,救助不能及时解决。

(二)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程序。因救灾资金量少,涉及面不多,个别村存在公开公示方面做得不够规范。我局会进一步跟踪资金落实情况。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五

河北省扶贫办:

七祖院村位于灵寿县陈庄镇,全村103户,421人。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务工、务农收入,村民人均收入3000余元,在全镇属较贫困村落。

我村南沟有一条土路,由于受阴雨影响,雨水冲刷道路,受损严重,路基倒塌,路面坑洼不平,道路泥泞不堪,原本4米宽的路面仅剩2.5米宽。而我村的360亩农田与150亩优质果园均位于该路上方,该路段的冲毁,使拖拉机、三马车等农用车不能行驶,村民出行也很不方便,农作物及果子运送不及时造成很大损失,严重影响到我村的农业生产和优质果园管理,村民要求修路的愿望和呼声非常强烈。

为了使村民农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生产效率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经镇、村两级干部现场勘察,认为该路段的修缮确实已迫在眉睫,应采取路边砌石墙、路基硬化、路面铺水泥沙石子等方法进行修缮,具体修缮长度为1000米,宽3.5米。修缮投资需投入资金约50万元。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经多方筹措,资金缺口仍较大,难以实现村民意愿。为加快经济发展,节省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社会,使该项惠民举措得以顺利实施,特恳请河北省扶贫办给予资金资助30万元,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爱戴,我村将全权出劳力,将修路资金降到最低,并严把质量,确保这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落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全村广大人民群众感谢省扶贫办的大力帮扶!

特此申请。

附:七祖院村南沟水泥路工程预算明细。

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镇七组院村党支部。

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镇七组院村村委会。

20__年_月_日。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六

市纪委:。

曲靖市扶贫办20__年度严格按照《曲靖市市级部门(单位)20__年度社会评价办法(试行)》(曲委〔20__〕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扶贫办综合满意率为98.07%,综合满意率排名第七。结合测评情况,扶贫办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满意度测评基本情况。

扶贫办满意度测评各项内容中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票238票,基本满意票86票,不满意票3票,满意率为99.08%;办事效率满意票211票,基本满意票107票,不满意票5票,满意率为98.45%;工作绩效满意票199票;基本满意票117;不满意票7票;满意率为97.83%;廉政建设满意票196票,基本满意票117票,不满意票10票,满意率为96.90%;综合评价满意率98.07%,不满意率1.93%。

二、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

扶贫办党组针对测评中存在的工作绩效和廉政建设不满意票较多等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扶贫办当前工作现状,查缺补漏,制定了切合扶贫工作实际的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对学习持之以恒,始终坚持好每周一学习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职工学习的系统性、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在提升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态度和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为20__年社会评价测评取得更大成绩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基层扶贫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加每年集中培训次数和培训课时,把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辐射到扶贫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

2、勤调查,多研究。结合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积极找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联系今年面临的百年不遇特大旱灾的复杂形势,紧密结合全市仅至3月底就有45万人因灾返贫的巨大难题,提出实事求是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在完成抗旱救灾任务的同时力争解决易地搬迁8000人,安居工程5000户,发放小额信贷5亿元,落实扶贫贴息贷款2亿元,确保到年底30万人脱贫。

3、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勤政廉政形象。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有规可依、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项目、资金安排及扶贫办日常工作动态及时通过网页、电视、报刊、工作信息、96128等多渠道进行公开,增加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七

**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而我市虽然经济总量排全省第2,但人口总数和贫困人口总量同样排全省第2,全市78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就达676万,其中**、**、**、道**4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县是片区县,列入省级扶贫乡镇116个、重点贫困村871个,末贫困人口55.83万人。面对繁重的脱贫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措施,精准施策,积极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格局和“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捆绑发展、整体推进”的攻坚体系,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十二五”以来,已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1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完成226个贫困村出列,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6.65万人。全市贫困乡镇从116个下降到205个,贫困村从871个下降到年645个,贫困人口从2.48万人下降到2015年55.8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3%下降至8.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5216元提高到2015年9291元,年均增长16%;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247元,年均增长17%;贫困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025元,年均增长17.5%;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7857元,年均增长18%.

我们在精准扶贫和资金监管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尽力做到“四个精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工作“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新主题新定位,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扎实推进“十项行动”,采取超常措施,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力确保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一)精准调研培训。一是强化调研培训。市委先后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组织部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负责人以及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精准调查摸底。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村社有册、乡镇建簿、县区存档,实现贫困识别精准化、统计分类科学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调度。

(二)精准落实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精准扶贫“1+10”配套政策文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精准责任。同时出台投资、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20多项具体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整合全市111个部门475个项目,投入帮扶资金8.45亿元,对**、道**、**等县13个一类贫困乡镇实施“集团帮扶”.抢抓上海对口帮扶机遇,以来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1.9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2个,惠及9个县(市)58个乡镇72个村。

(三)精准谋划思路。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确保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第一步到,全面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三步到,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精准帮扶措施。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机关干部到871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户户有帮扶责任人。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等八大扶贫产业,共种植中药材35万亩、核桃70万亩、蔬菜200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发展乡村旅游点1500多个,全市贫困对象参与产业发展达到80%以上。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与科技培训有机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户掌握一至二门农业科技生产技术。“十二五”以来,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3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把好危改对象确定审批关,做到资金直补到户、部门帮扶到户、责任包保到户、技术指导到户。“十二五”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6万户。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坚持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统筹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累计建成项目安置点92个,搬迁贫困人口8.83万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覆盖226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全市90%以上的农村人口受益小康建设,其中“小康讯”自然村通电话率、行政村通宽带率、“小康电”一户一表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扎实推进“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暨“六个小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推进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行动。集中搬迁安置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现村镇银行县县全覆盖、小额信贷业务村镇全覆盖和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与全市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党建扶贫行动。探索建立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的“五在村”机制)。建立健全“六个机制”,确保实现如期脱贫。

第一,建立健全对象瞄准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针对未摘帽贫困乡镇、未出列贫困村和未脱贫贫困人口进行再调研、再精准,让群众知情并参与进来,把脱贫对象搞准、把家底摸清,对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的事。第二,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因地制宜确定脱贫项目,发挥脱贫项目的带动作用。坚持“五个重点”标准、突出“23578”原则,确保产业脱贫项目安排向“片区县、重点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每县发展2―3个产业,项目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第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给县一级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充分的自主权,确保扶贫资金直接用于脱贫对象。明确安排到县扶贫资金的30%用于产业发展、30%用于合作社建设、10%用于扶贫贷款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管好民生项目的“钱袋子”.第四,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逐村逐户找准发展思路,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重点实施一批“短平快”和“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项目,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加速完成“六个小康建设”任务,积极做好产业扶贫、集团扶贫、对口扶贫、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第五,建立健全选派使用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选派干部到871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确保因村派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推进驻村工作队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评估环节上的“四个全程参与”,切实提高精准脱贫“管道”的通畅能力。第六,建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奖励措施,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大力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鼓励贫困村早出列,防止“被脱贫”.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

按照“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主题定位,我市积极筹备建设具有**特色的.“扶贫云”平台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信息化挂图作战,积极构建纵横交错、层层联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脱贫攻坚新格局。一是突出红色传承。启动红军长征经过11个省133县和**162个革命老区乡镇的脱贫攻坚课题调研,重点关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水、电、路、讯、房、寨等项目建设,加快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突出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带,扶持贫困村走农(林)旅一体化路子,集中打造100个类似**县花茂村、**县杉坪村的精准扶贫示范点。三是突出合作开放。把加强**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作为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大力拓宽双方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智力帮扶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共建和转移升级,实现产业转移更加明显,园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三、强化监管提供保障。

(一)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决策、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查找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由检察机关介入重点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扶贫审批监管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预防监督。目前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3件41人。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突出“决战脱贫攻坚、传承红色文化”,开展“新长征路上的关怀”系列活动,今年1至4月,全市举办预防犯罪专题讲座和案例警示教育127场次,重点关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进程,时刻敲响自我防腐的警钟。组织曲艺家进行采风创作一批“精准扶贫剧目”,着力打造一台“精准扶贫剧场”,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确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

(二)抓制度建设。从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以班子成员领办课题调研方式,建立完善工作运行、监督问责、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律严格按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检查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20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重点检查机制,对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报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建立扶贫企业联审机制。建立扶贫、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扶贫企业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对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查,定期发布失信黑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在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扶贫贷款贴息、合作社发展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支持。四是建立跟踪协调调度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等重大事项,采取“日督查、日调度”方式,加强跟踪调度,督促落实整改。紧盯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目标安排实施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催化剂、润滑剂、粘合剂作用。

(三)抓资金监管。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管好民生项目“钱袋子”,确保一分一厘、一丝一毫都用于精准扶贫。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投向。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33112”比例用于产业发展、合作社建设、扶贫贴息、扶贫培训、公益设施建设五个方面,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使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二是实行分片包保监管。建立分片包干责任清单,对各县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季一总结,扎实做好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实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和随机审计,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四)抓民生监督。紧扣大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对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监察,确保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办好扶贫专线。办好288**扶贫专线和10个市直部门的扶贫热线,畅通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渠道。扶贫部门与信访部门联合出台扶贫信访实施意见,在各地开设扶贫信访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群众的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二是抓好暗访督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明查暗访,对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三是加强执纪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套取挤占、收受贿赂等行为,切实铲除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干成事、不出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八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十九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__〕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__-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__-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__-20__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__年974.37万元,20__年1269.48万元,20__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__年50万元,20__年30万元,20__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__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__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__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__年实施110个项目;20__年实施243个项目;20__年实施390个项目。(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__-20__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__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__-20__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__-20__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__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__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__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__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00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__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腐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__〕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__〕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二十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篇二十一

区发改委: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至年以来,我镇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年限符合所批准的计划要求,无擅自调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现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我镇有两个工代赈项目和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个已竣工;一个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完成,正在收集相关资料;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地点在集镇,因征地难,正在组织规划实施;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建立专户、专账,按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镇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户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帐方式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从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从项目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计划下达后,我镇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现象,重点项目标识永久性的公示牌,保持了项目的严肃性,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项目存在不足及措施。

我镇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发改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有些项目工程资料收集不完整,在以后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二是2010年新建大坪村道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环境条件恶劣,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在2010年实施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按全区统一要求,资金打捆使用在“五在五心”工程上,后因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五在五心工程”上,造成项目进度较慢。二是对――2012年的2个易地搬迁工程正在组织实施,20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是安置贫困人口400人,实施地点是集镇区域内仓堡,因征地难,现正在协调规划实施;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安置70户,280人,现在完工30户,完成搬迁25户91人,其它农户正在实施。

总之,我镇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扫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让有限的资金强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附件:1.2010――2012年**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自查表。

2.2010――2012年**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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