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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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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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一

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做好烟花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一是整治经营批发企业在旺季期间超量储存;二是整治经销超规格、超药量、超级别的违禁产品与“假大空”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问题;三是整治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记不完整、产品标识码信息上传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联合上级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检查和劝导。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明确禁限放范围,严格监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广告牌、“敲门行动”、横幅、宣传单等宣传载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从5月初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认真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行“三查”阶段(5月初至7月15日)。针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敏感时期,组织多方力量,认真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全覆盖检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以及烟花爆竹相关从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做好应检准备(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乡镇开展综合督查,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做好迎检准备。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市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

(二)加强监管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发现违法行为及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20__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乡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20__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乡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深入贯彻落实_________,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实现“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乡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由政府乡长李凤余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谭亚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办,由付承福担任办公室主任,江彤、隆鑫负责日常办公。

(二)部门职责。

1.派出所: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干警深入重点村社,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个人、企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

2.乡“领导小组”: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经营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不定期开展“打非”检查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并联合许明工商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查处无证经营和储存行为,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

3.乡教管中心:负责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

4.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负责本辖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监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凡举报一例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经乡“领导小组”办查证属实的,每例奖200-10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__年1月24日)。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__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安监办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经营管理,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__年1月下旬至20__年2月中旬)。

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守护(20__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

20__年2月1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__年2月4日至2月19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场镇人员密集场所、超市、农村大院、森林等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20__年2月25日-3月5日)认真总结20__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良好素质。

1.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建设“平安丰都”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丰都”为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

2.要运用各种宣传途径,以院坝会、专题会、宣传车、宣传栏及在街道设置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重点宣传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宣传工作要坚持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居、进禁放点,强化对“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__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要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以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查处非法违法工作,要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囤,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囤积,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销售。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要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

1.严格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在入青的边界要道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努力形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问题。要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和做好非法产品安全销毁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23-70693001),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与此同时,对各单位各部门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城市环境。

隐患排查要做到“五个坚决”,即排查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不跟进整治的情况,必须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对农村地区、棚户区、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要检查各个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20__年2月3日前,乡安监办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开展销售点安全检查。对许可的销售网点,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建立居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居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守护。20__年2月4日—2月19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防范。向华林、向前负责魏朝霞烟花爆竹店,黄绍虞、向小林负责汪胜华烟花爆竹店,易安华、向昌金负责易安忠烟花爆竹店,代国平、张生平负责向绍柏烟花爆竹店,黄国权、代括明负责向莉烟花爆竹店,黄国祥、易洪忠负责黄国祥烟花爆竹店。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一是春节前,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警并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要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日,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四是要组织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四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3.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xx 联系电话:xx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__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二、实施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__]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四、检查时间。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__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六

切实强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安全、有意义的节假日,现就加强我市学校“两节”及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校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各校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校和学生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结合《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在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要以事故易发的区域、时段为节假日期间预防应急重点,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依照国家有关消防、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防火、防中毒、防传染病等恶性事故发生的工作预案和具体防范措施。放假前,各校应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葳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报告当地镇乡政府和市教育局。

各校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要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要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和寒假值班安排工作。学校领导节日期间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要确保信息畅通。对于因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各学校在假期到来之前,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及班队会等形式,对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禁学生玩火,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要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观念,城区学生春节期间要按“有限开禁”有关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人、车流量大,要教育师生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共同抓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放假期间,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各校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报市教育局批准。凡单位集体组织外出活动,须将目的地、行程路线、返校时间、安全措施、外出人员及负责人名单等事项及安全预案一并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和备案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镇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人民欢度新年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成立老城镇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大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家壮(镇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曾繁河(镇人大主席)。

黄世敏(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符厚雄(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德清(镇委委员、副镇长)。

邓家明(镇委委员)。

黄光涛(镇委委员)。

林绍钦(镇委委员)。

王运平(镇人大副主席)。

王广深(副镇长)。

曾德奋(镇纪委副书记)。

吴泽文(镇工会主席)。

成员:

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入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检查.认真检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我镇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三)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政府大楼。组织人员对老城镇政府大楼的电梯、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

(四)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城、白莲、马村驻点组及安监所负责)。

(五)检查烟花爆竹、学校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学校、安监所负责)。

检查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是否存在租用报废车、无证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管道占压塾改方案,并做好占压农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占压农户安全意识,全力配合做好拆迂工作。

(六)治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敏感时段,须贸行全员备勤值守,确保出差错。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对值班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各居(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突出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老城镇安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老城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巡检、检查、互检等工作;纪检部门要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寻,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老城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查工作,要掌握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亲自带队到前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带队领导要签字、归类登记上报,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和值守,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报告。联系电话:67488xxx。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八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我们需认真分析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特点,以便进一步找出安全管理的重点。

1。做好节日上岗管理。节假日期间员工走亲访友活动增多,易出现酒后上岗、疲劳上岗现象。

2。在喜庆的节日气氛中,员工易出现思想分散,精力不集中情况。

3。节日期间,部分管理人员对待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易出现一团和气、得过且过、思想松懈等情况。

4。部分车间或班组允许班内干完工作后可以提前下班现象,导致员工为提前下班干活匆忙。

以上节假日工作特点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诸多压力和挑战,稍有放松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希望各车间、各部门务必认真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给员工讲明利害;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越是繁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车间要结合本车间的工作实际,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来完成,集中精力,采取得力措施,严加防范,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传统佳节平安过”浓厚氛围。

春节期间,各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加强教育。

1。要求员工以工作为重,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班前确保充分休息,避免疲劳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和上班期间饮酒。

3。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单岗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宣教,提醒相关人员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相关要求:

1。教育必须面向车间全体人员并确保效果。

2。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本车间员工进行的节假日安全教育,同时做好教育记录。

(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严格整治安全隐患。

各车间、各部门要结合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重点生产充装环节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各车间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员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2。各车间主任要亲自组织,逐班组、逐环节、逐岗位,从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防范部位和薄弱环节,务必从严从细认真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久拖未改的隐患,车间主任要亲自过问,各级管理人员要紧抓不放,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责任到人、逐一制订整改措施,狠抓隐患整改,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治理消除。

(三)强化安全监督,落实安全检查。

1。安全部要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尤其要做好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各责任车间要加大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得力措施,实现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2。对于公司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安全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责任人、有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

3。公司业务部门要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且各部门员工要对应急预案熟读于心。

4。调度室负责细化调度汇报制度,明确汇报程序、汇报范围和汇报项目,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调度汇报工作奠定基础。

(一)强化关键环节管控,深化安全责任追究。

1。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把好上班关,由班组长对员工的精神面貌进行细致排查,其上一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对于酒后上岗、疲劳上岗人员一经发现要劝其回家并严肃处理。

2。各车间需安排协调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力求避免员工加班和替班上连班现象。

3。节日期间避免高风险作业,确实需要开展的高风险作业,必须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食品卫生安全。公司食堂负责人要会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节前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品存放、燃气管道及用电安全进行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同时要丰富员工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材料存放安全。各部门要对所属部门保管的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检查落实,确保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存放保管安全;对存放在在仓库及仓库以外的原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和化学药品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要进行认真清查,各类气体、液体要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泄露,更不得随意丢放,暂时不使用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注意远离电源和火源。

6。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规定上台阶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严肃值班纪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1。公司各级要根据公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公司值班领导将对各车间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要保证电话、手机等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发生的意外情况,相关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问题妥善处理解决。

3。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值班人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臵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假期结束后,人归岗,心也应该归岗,公司各部门要做好员工收心工作,员工们也要及时做好自我调整,让思想从休闲放松的节日状态尽快转到积极的工作状态。新年伊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新起点,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合理生产,为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的顺利奠定有力基础。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组织好20xx年春运工作,提升我市春运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交通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春运工作重要性。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是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开年重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服务举措,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一)20xx年春运工作主要特点。因经济增速放缓,农民工提前返乡,节日旅游消费减少,同时高速铁路、私家车等交通方式快速发展分担了部分客流,今年道路运输客流量将进一步呈现下滑态势。春运节前后主要客流高峰是务工流和探亲流、学生流,客流高峰将呈现时间长、波动大,峰值高等特点,高峰时段、热点线路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加大。二是安全压力大。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政治敏感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正值低温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停运、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不利。三是把握春运工作的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解决“走得好”的问题。

(二)客流分析。

(三)运力准备。

全市将日均投放客运班车170辆以上,公交车355辆,出租车292辆,运力能基本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春运是安全生产压力最大的时期,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要按照“全方位、无禁区、零容忍”的原则,春运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客运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公路、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和明示制度,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2.强化运输源头监管.春运前,各企业要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题教育和培训,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运输经营者和驾驶人员参与春运,严禁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运力参与春运。凡发现不按核定线路运营、停靠、超速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必须从严进行查处,直至取消参运资格,同时追究企业和企业带班领导责任。加大客货运站场管理力度,要重点解决“三品”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建立并落实安检领导带班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工作。加强物流安全管理,细化完善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托运人身份、物全面查验及信息登记制度,并将相关信息保留24个月以上。督促货运企业落实违禁品托运举报制度,积极配合地方公安部在春运期间对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进行拆包验视。

3.强化车辆动态监管,要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面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实行专人值守,加强对车辆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一是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到具体环节,时刻牢记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运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细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投入春运的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要加强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严格保证场站的设施设备和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符合安全要求,逐辆核查核实车辆安全措施,达不到技术等级要求的不能上路;严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和不符合从业资格的人员参加春运。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和监控设备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落实监控责任,对车辆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警告和纠正。严禁晚11时至早5时间段发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驾驶员落地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加强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场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三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坚决杜绝车站、班线客车不按规定安检等问题。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落实重大节假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客运场站和客运、公交企业要落实安全检查和防恐安保措施,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包车客运和经营行为的监管,认真执行包车牌管理制度。加强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四是加强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保障。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公交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开展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和运营服务操作规程,加强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在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三)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指导运输企业认真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运输预案。要提前做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分析,制定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运输方案,调度充足运力,保障运输组织高效有序。出现客流量高峰及出现大雨雪、低温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旅客大量滞留时,及时启动应急调度程序,组织应急运输,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三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演练。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及时妥善处置。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发生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大规模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经营三类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准备5辆客车,作为潍坊市20xx年春运应急运力,请于1月17日前填写《潍坊市运管处20xx年春运应急运力储备表》,报潍坊市运管处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公路安全管护。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针对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对交通中断的路段,采取妥善措施快速恢复通行条件,保障车辆通行。

(五)严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交通局要会同驻站办组织开展春运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场站、五里河桥、青云山路口等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地段和客运高峰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黑车黑户”、站外上下客、倒客甩客、超载超员以及客车捎带货物特别是危化品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旅客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畅通公众诉求渠道,确保值班电话畅通,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行业涉稳动态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六)加强信用建设宣传。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及时曝光严重失信行为,要建立实心档案,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的主体和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鼓励广大乘客实名举报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七)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当前春运工作,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交通运输部组织设计了“情满旅途”活动春运宣传海报电子版(下载邮箱:zhcy20xx@,密码:chunyun20xx),各地自行印刷,并组织在辖区重点区域及时张贴。要积极配合共青团组织,继续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做好岗位对接和条件保障等工作,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汽车客运站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一是改善候乘服务。春运期间,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要督促客运场站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二是便捷旅客出行。督促客运企业有效缩短旅客在途时间,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提高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集疏运能力,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维护和管理,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信息,提升公路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出行环境。三是关爱学生和农民工返乡。提供包车、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特色票务服务。组织点对点、门到门的服务,特别是在年三十等临近春节时期,要保证通村客车的正常运营,方便农民工返乡。

(八)依法保障军人优先出行。汽车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鼓励其他汽车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候车服务。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并在汽车客运站内设置引导标识。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各环节,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李华锋局长任组长,刘秀娟、韩清照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企业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安全科负责指导春运安全生产和春运应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法规科负责春运职责范围内的执法督查工作。各单位和企业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请于1月30日前报市运输管理所。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公路、桥梁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春运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四)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靠前指挥,深入春运一线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站予以公布,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局值班电话:4396050(工作日)、传真:4396051(工作日)。

(五)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春送工作中的亮点,要在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上悬挂、张贴以春运为主要内容的标语。二要突出宣传重点。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要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播报,同时负责及时将我市的宣传工作素材报送上级交通部门。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__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20__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职守,做好食品应急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港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港北安委办〔20xx〕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辖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从即日起至2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春节前,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第二阶段为春节期间,结合前期部署的明察暗访工作,重点检查部门和企业值班值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第三阶段为春节后,重点开展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检查,督促停产企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渡口码头、车站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春节期间正常生产企业和停产停工企业,突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局属各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单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局属各中心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积极配合市交警一、四大队,以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企业非法挂靠的行为。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要继续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防止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加强对汽车、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和聘用没有资质人员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现场监理不负责任行为的惩处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对辖区营运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

(三)区港航发展中心所要重点排查治理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渡口是否严格落实“一渡一岗”制度,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要以渡口渡船为重点,督促贵城街道办和武乐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严禁客渡船冒险航行和超载超限运营,遇恶劣天气一律实行停航。加强特殊情况的防范应对。要密切关注渡口实时变化,及时在行业内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抓好防范工作,把“防”作为重中之重。

为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增益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办公室主任吴聪,成员陈绍恒组成。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局属各中心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针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强力整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局属各中心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局属各中心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二

春节和国家、省“两会”临近,为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各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各项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办方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确保大型活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必须对活动安全负责,明确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督促依法申请安全许可,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督促活动主办方、场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公安部实施安全许可。各县区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市公安局备案,市公安局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报公安厅备案,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并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各县区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非许可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即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参照许可类于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按照活动内容,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安全。

每场大型活动举办前,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安保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公安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由政府牵头,会同质检、安监、交通、文化、卫生、市政等部门深入活动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责令主办方、场地方立即整改并组织复检。要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综合考虑活动规模和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治安、天气等条件,科学评定风险等级,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要建议停止举行活动,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解决。要安排充足的警力和安保力量,合理设置警戒和控制范围,对现场人员进行限控、分流,确保现场可控,对桥梁、弯道、陡坡、台阶等安全情况复杂的部位,要派专人值守,开展秩序疏导。要根据现场安全形势,通过广播、短信、电子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发布现场安全提示、人流疏散引导等预警信息,并做好对外现场和舆论引导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春运在即、春节将至,省“两会”即将召开,大量人员探亲访友、人流车流剧增,各地节前活动陆续开展,加之受极端天气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加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县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开展大型活动所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力抓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2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市委两节两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以及市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交通安全稳定。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和两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20xx月1月17日至3月30日。

本次督查范围是对县内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

这次督查由县局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骨干组成,在县局的领导下,县局组织成立2个督查组,督查采取“四不两直”,主要查看受检企业单位督查事项相关见证材料、面对面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一组:组长由中心领导带队,负责公路安全方面督查。

第二组:组长由综合执法队分管安全副队长带队,负责水上运输、“两客一危”方面的督查。

局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施工、公路管养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内容参照市安委办标准执行(见附件:4)。

(一)局安全监管部门层面。

1.局安全监管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局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我县交通运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业单位层面。

1.宣贯新《安全生产法》(20xx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落实推进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企业“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情。

7.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8.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0.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11.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3.企业“安责险”落实情况。

14.企业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15.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16.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督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督查必要性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扛起督查责任,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督查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督查实效,要监督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安生产生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督查,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同时报备局安全科。局各监管部门对隐患问题要建立电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清零。推动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经营。

(三)坚持“严”字当头。督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深入企业严督细查,着力消除“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的盲区盲点。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对安全隐患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等,要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治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隐患问题整“回头看”,确保督查实效。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督查组要讲真话、报实情,真实反映检查督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督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宽、松、软等问题,导致事故灾情发生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督查组每周四向局安全股报送督查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1、2、3)。本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3日内要对这次督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督查报告,经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局安全股。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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