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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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6 16:58:05     小编: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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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我市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15〕4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烟办发〔2016〕2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政策措施的可行性。

3.坚持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省、烟台市和我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4.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成本节支率不得低于中央规定的比例。

(三)总体目标。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车辆管理规范、交通费用节约、监管问责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

鼓励市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工作需要。

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莱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参照市直部门参与本次车改。我市地税系统参加本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莱州行政区划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接。

(二)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全市公务交通补贴划分5个补贴层级,并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予以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四)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创新处置方式,公开招标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和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改车辆的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一)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规定执行。除核定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涉及我市的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纪委监察、市场监管、农业(含畜牧、农机)、林业(含森林公安)、海监和地税]外,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执法车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综合执法车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改革前未配车的单位,改革后亦不得增配车辆。

1.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市级党政机关按照从严控制总量、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在符合公务交通成本节支要求的前提下,市级和镇街两级党政机关共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共119辆,其中市级保留85辆,镇街保留34辆。市级和镇街党政机关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根据上级车改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个镇街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2辆。

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政局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70%保留。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具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的其他部门[涉及我市共有10个部门,具体包括国土、住建(含规划)、城管、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物价、劳动监察],其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按市财政局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的60%保留。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并于两年内到位。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市可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中我市涉及的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可保留14辆,其余4辆为一般部门的特种专业用车,目前尚未配备,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分配。

4.调研和接待用车。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我市共可保留2辆调研和接待用的中巴车。

(二)严格财务管理。

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待应取消车辆封存、上交后按月发放。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

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莱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莱政办发〔2015〕2号)精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发展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党政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以及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的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研究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测算、制定和发放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规定,办理已处置车辆的账务核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司勤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市编办负责参改单位和人员信息审核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对公务用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市国资中心根据市车改工作部署,负责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须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加快实施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模式,确保高效便捷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要切实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二

12月20日上午,湖南省双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会在县花鼓剧院召开。县领导苏小康、张跃斌、唐冬华、唐彦、李群辉、秦小国、周新华、唐旭、唐超学、雷秀新、王焕金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肖质彬主持。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浪费滋生,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双牌县于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公车改革,并下发了《双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双牌县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2月19日,县长办公会原则通过了《双牌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双牌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过渡期运行方案》。

县委书记苏小康强调,公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务支出,顺应群众的呼声,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的形象,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要吃透精神、准确领会,不争论、不非议,公车改革的专业性很强,需要大家认真学习和掌握好具体的精神,正确引导,统一思想;要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决落实双牌县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不走样、不犯错;要正确对待未尽事宜,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合理、合规、合法的处理各类矛盾。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大家回去后要认真传达,确保全县公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三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邵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据新邵县车改办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涉改的独立核算单位87家,其中行政机构56家,参公群团机关7家,参公事业单位24家。会议要求新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底前完成,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就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参改人员、参改车辆、相关费用等数据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至新邵县车改办,9月30日前要把车改方案报邵阳市审批。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四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公车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控制公务交通成本,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嘉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

1.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的具体体现。中央对车改有明确要求,早在××年,中办、国办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此后,公车改革在全国以各种“模式”和“试点”进行探索和实践。××年3月,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同年,党的××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要求,并将公车改革纳入其中。今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深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市范围内,除了××和我县以外,其他县(市)区都已经完成了车改工作。上个月,××市也已经召开了动员会,全面部署公车改革工作,并对各县(市)提出了抓紧启动的明确要求。

2.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的现实需要。据统计,“××”期间,我县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年均增长14.8%。当前,新一轮更新公务用车的呼声已经很高,按照平均每年更新30辆,每辆18万元计算,年需支出购车经费540万元;按照年初预算平均安排车辆“四项”定额经费2.7万元/辆的标准,仅更新的车辆一年的费用就达81万元,上述费用还不包括驾驶员费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政府带头增收节支,对全社会也是一个积极引导。

3.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积极探索。原有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车数量有限,许多干部特别是一般干部的公务用车难以保障。这次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发放公务交通卡的形式,建立起与工作需求相适应的合理的公务用车消费方式,让领导干部和一般机关干部都享有公务交通消费的权利,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打造廉洁型机关、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政策,牢牢把握公车改革的重点环节。

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前段时间,县车改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实施意见》的制定既借鉴了××市本级以及周边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又充分考虑了我县的实际,应当说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都是比较强的。刚才×县长已经通报了《实施意见》,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六个关键环节:

1.合理确定改革的范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单位和承担行政管理、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车改的范围。县人武部(预备役)、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政府驻外机构;县行政执法局、县运管稽征所、县港航管理处、县公路段等以巡逻执法为主、有应急执法任务的单位暂不列入本次车改。垂直管理单位且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保障的,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纳入本次车改范围,并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备案。学校、医院不进行车改。

2.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工作。此次车改对象为本次涉改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车改。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确定的车改范围,按照在编、在职条件,明确本单位参加改革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驾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对涉及改革的驾驶员,特别是非在编的劳动合同制驾驶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障车改工作正常开展。

3.科学确定公务交通费标准。交通费补贴标准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次改革中提出的公务交通费标准,是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既要保证公务交通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要节省财政支出”的要求,参考市本级以及周边县(市、区)的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订的。公务交通费包括岗位公务交通费和单位公共交通费两部分组成,车改人员的岗位公务交通费以公务交通卡形式按月发放,使用范围为车改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用。同时,岗位公务交通费的性质是工作交通补贴,是以现职务、现岗位和实际工作量为主要依据的,不作为个人福利补贴及工资性收入,不能把享受标准与职务、职级简单地划等号。

4.切实加强对保留车辆的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和特种用车的,有关单位要上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车改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建县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保留少量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有偿服务,优先保障县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接待、重大突发事件等公务用车需要,同时为老干部活动、机要保密活动、无自备车人员公务活动等提供用车服务。此外,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暂时没有列入本次车改,部分涉改单位保留了少量公务用车、行政执法车和特种用车,对这些未参加改革的车辆,要一律安装gps系统,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监督制度的实施。

5.公开处置现有公务车辆。对改革范围内的车辆,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置,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移交手续。车辆公开处置组在认真审核所有移交车辆后,除留一部分划归县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外,其余车辆全部移交县国资局。县国资局要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委托中介机构统一评估后向社会公开拍卖,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6.建立因公交通事故补助机制。为解决公务用车改革人员因公驾驶自备车进行公务活动的后顾之忧,对工作人员因公驾驶自备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参加规定车辆保险和遵守交通规则前提下,相关费用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加强领导,全力确保公车改革圆满完成。

本次车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车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本次车改自××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交通经费管理组、司驾人员安置组等“一办六组”,负责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审核和指导。各成员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好改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制订预案,确保改革平稳实施。各涉改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动员会后,各涉改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牵头、亲自把关,细化本单位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摸底、方案上报、车辆上缴、司驾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

2.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接受监督,全力支持改革工作。改革涉及的相关人员不得为节省费用而影响公务活动、影响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督促抓好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对在改革过程中违反规定,故意隐瞒甚至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此外,改革涉及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督促自行驾驶车辆的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3.正确引导,营造氛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向广大干部讲清楚为什么要改革,怎样改革,把公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讲透,引导大家消除个人和小团体的狭隘利益观,在广大干部中形成共识,从而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推动改革,争做改革的拥护者和推动者。同时,要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引导,争取群众的支持。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五

简报一:

9月6日下午,湖南省新邵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邵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据新邵县车改办负责人介绍,纳入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待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县涉改的独立核算单位87家,其中行政机构56家,参公群团机关7家,参公事业单位24家。会议要求新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在底前完成,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就参改人员范围、车辆保留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做了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所有参改人员、参改车辆、相关费用等数据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于9月1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至新邵县车改办,9月30日前要把车改方案报邵阳市审批。

简报二:

9月2日,我县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会,通报并解读我县公车改革方案,部署全县车改工作。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山、副县长石磊出席会议。

会上,县公车办负责人就我县公车改革相关政策作了说明,对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我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着眼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机关,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车辆停驶封存时间定于209月5日24时前,集中封存于县委党校停车场,并按涉改车辆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拍卖等工作;各参改单位交通补贴按照《崇阳县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进度发放;综合执法应急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制定收费标准。

金山、石磊就我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全县参与车改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到明确分工、部署到位;要明确责任,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范围,依法做好涉改车辆的处置,管好用好保留车辆;要创新工作方式,妥善兼顾各方利益,严格执行政策,考虑周全,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多途径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把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改革,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简报三:

8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荣同志主持会议,各县市区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市车改办及相关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易忠甫同志就县市区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了详细说明,提出改革方案的制定要求。市车改办相关单位就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参改单位和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和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安置、车辆处置、集中平台建立等问题,向县市区与会同志进行了政策解释和答复。

刘国荣同志强调,公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务必牢牢把握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把握好改革中的关键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尽最大努力,确保车改任务按期完成。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六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七

3月24日,陵川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陵川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车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国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陵川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车改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兴顺主持会议,全县各参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简要解读了陵车改字〔〕1号《车改过渡期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县直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及车改过渡期平台车辆费用报账结算方式。

此次车改的基本原则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用车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参改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参改人员是各参改单位在编在岗司局级以下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张国文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主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全县各参改单位要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心中有数;要严守纪律,坚守规矩,按制度办事,确保车改后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八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 “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2003年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我市目前车辆配备的标准是根据市委发[1997]121号《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乡镇参照实行。但是在现实中,超标准配备车辆仍然存在。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2002年,全市61个市级单位238辆(其中轿车204辆。面包车34辆,不含特殊单位的专用车辆)的公务用车中按现有标准衡量,达标的单位19个,未达标的单位1个,超标的单位37个,超标率达61%。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山东省泰安市于2001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中心,规定各部门和单位除保留一辆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和驾驶员全部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当年11月,泰安市53个党政机关搬到新大楼,1700多名公务员从部门领导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的乘车证,搭乘由公交公司开通的专线公共汽车。同时,泰安市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乐清市教育局自从2004年3月试行私车公用制度以来,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据该局的资料显示2003年3月、4月该局平均每次下乡的费用分别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试行私车公用后,2004年3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乡费用分别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乡费用节约27.83元和38.89元;私车公用和乘坐公交车下乡进行比较,2004年3月、4月私车公用下乡每次费用分别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车下乡费用分别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节约45.95元和69.58元,从数字上可以看出私车公用后,经费得到了很大的节约,同时,与同期相比,下乡的次数明显增加,干部的下乡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湖北省老河口市是中纪委职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市,其公车改革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司机可享受拍卖价20%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标准为:最远的乡镇党政正职800元/月,较远的700元/月,较近的600元/月,部门一把手最高的600元/月,中间的500元/月,最低的400元/月。副职减半。

无锡市乡镇机关公车改革的做法是:全市(含江阴市等9个县级市和区县)所有乡镇将公车拍卖,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核定,但总体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补贴额度一般不得超过2500元,其他职务依次递减。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采取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经济较发达地区。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江苏省东台市的做法是:在拍卖公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公务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分档包干”。乡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乡镇经济总量、经济实力;二是距市区路程远近;三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分管工作任务等。市直机关根据车辆数和公务人员数核定交通费,即在每辆车核定年费用1万元的基础上,区分单位类型确定人均交通费定额,公、检、法、纪等执法执纪机关800元/人,其他机关部门509元/人,中小学校89元/人。公务交通费用以包干券形式发放,超支自负,节余按29%奖励给个人,其余转到下年使用。对特殊情况用车,费用买报买销,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加以控制。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1、规范车辆更新程序。

严格执行《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提出的具体审核意见,制定公务车购置审批规程,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车的增长。逐步减少公车的数量。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对全市公务车辆进行扎口统一管理,对所有的公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显目的标志,便于公车的管理和监督。要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务车的车辆档案,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状况等,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管理。

3、使用和维修规范化。

公车使用的不规范性,是当前公务用车的一个突出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制度,规范公车的使用程序;建立全市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修服务站,规定全市公务用车统一进站维修,采取严格规范的车辆维修,保证质量、低价位,收费采用签单的方式,由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对于车辆用油,也可建立定点加油站,与定点维修一样,统一由核算中心结算。这样既可保证修理的质量,亦可节省经费,便于管理,更可以杜绝车辆维修方面的腐败之风。

4、加大车辆监管力度。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中,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地区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同时,操作程序要规范,需要在阳光下进行。

2、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决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在市政府出台的车改制度下,允许各地方各部门有不同的相关政策。

3、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4、公务用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意均衡推进。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首先实行财政法制化。财政预算立法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平衡开展,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改革必须在全市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进行。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至少也是上下级同步。

公车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应是尽量减少公车使用的总量,提高公车使用的有效性,用发放交通补贴的方法逐步取代目前公车私人专用的现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为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机关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利用职权,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车使用上的特权,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各级领导干部抛弃特权思想包袱之时,就是公车制度彻底改革成功之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实施工作。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所有车辆,包括上级下拨实物车辆和专项资金所购车辆,以及社会赠送车辆,都要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第五条。

县财政部门根据年度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县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第六条。

公务用车必须选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中的车型,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采购。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配备使用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

第八条。

一般不配备越野车和高于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确因防灾抗灾需要配备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九条。

严格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一条。

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第十二条。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费用等信息。

第十三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党政机关通报或者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二)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三)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八条。

不准公车私用。

(一)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二)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除了公务外出和加油、维修、保养等情况,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制度,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统一封存,存放在单位指定位置。

第十九条。

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务用车。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务用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加油、维修、保养、保险、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定点投保,定点单位由县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

(一)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二)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

旅游业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具有极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湖南是以张家界为龙头的旅游大省,我市旅游资源在全省排第三,但旅游业的发展却并不靠前。随着洛湛铁路、潭邵高速、邵怀高速的修建,怀邵衡铁路的启动,以及极富前景的洞兴高速、六永高速、长昆高铁的谋划,邵阳旅游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推动我市旅游业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摸清当前全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提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市发改委会同市旅游局作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旅游业发展问题分析。

调研组既考察了市内新宁和城步两个旅游业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县,也到我省旅游业发展较发达的郴洲和张家界进行考察,经过对比,认为:这些年来xx市旅游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与旅游资源大市的地位还不相称,与省内一些兄弟地市旅游业竞相发展的态势也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是:

1、政府主导力不够强。郴洲和张家界的旅游走在全省前列跟政府强有力的主导作用分不开的。郴州从95年起就把旅游业作为支柱和龙头来抓,并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设立xx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按百分之二十的速度递增,到今年为止,仅宣传促销经费就达100万元。还制定了一系列旅游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外来投资。张家界则成立由市长挂帅的旅游发展委员会,在资金和人员配备方面都向旅游业倾斜。而我们邵阳尽管把旅游业定位为主导产业,但还没有摆上应有的战略高度。主要表现为:(1)缺乏有力的协调机制。虽然市和部分县都有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但实际上难以正常活动,只是副职抓一抓,遇到问题协调难。xx县就因为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而导致景区的炸鱼、挖沙、砍树的现象屡禁不止。(2)管理体制不适应。还有多个县旅游管理机构为事业单位,平均事业编制不超过3人,市旅游局也仅有行政编制8个,只能勉强维持运转。旅游机构一弱二不顺的状况,与所承担的越来越重的任务不相称。同时,部分景区体制也不顺。相当数量的景区都有国营林场,因人员、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给景区的开发也增加了一定的难度。(3)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市县都没有设立专项旅游发展资金,要资金全靠向上面跑,还没有出台支持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旅游产品不精。(1)景区档次低,规模小。目前全市a级景区少,没有5a、4a级景区,3a级景区只有两处,即高州温泉和武冈云山,再就是还有一个2a级景区白水洞,接待游客不足和收入不高。a级景区是旅游业评定的一个国家标准。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的评定都不是旅游标准。对于省旅游部门来说,没有a级景区,就不是他们管理的范围。邵阳就是因为没有上档次的a级景区,省里就从来没有把邵阳的旅游当回事,导致省里对邵阳旅游资金投入少。令人忧心的是,我们有旅游精品却形不成精品线路。虽然旅游部门重点开辟了一些精品线路,但由于目前全市境内大部分好一些的景区道路与外部联系不畅,相互间又不贯通,造成各条线路只能将一两个好些的景区纳入其中,实际上精品不精。最大的旅游上市公司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曾跟新宁和城步联系,每年可向崀山和南山输送500万游客,但由于交通的原因,他们很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旅游大市场。正是由于交通形不成精品线路,游客要奔走几百里,只能看上一两个好一些的景点,很显然,人气不会旺,这无疑是我市旅游业的一大软肋,是影响旅游业发展的一大瓶颈。(2)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不深,特色不鲜明,大多景区还是原生态状态。这次我们在城步考察,看了一个古建筑群,还有“宝庆二府”之称长安营,这里面都有很深的文化内涵,但根本就还没有从旅游方面去挖掘。总的来说,一些生态景区有点看头、没有说头,文化景区有点说头、没多少看头,可参与性不强,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3、产业配套水平不高。(1)旅游产业链条短,各环节松散,旅游景区基本停留在传统的浏览层面,多数游客仅仅是转转看看,逗留时间短,游客享受不到郴州、张家界等地“白天看景点、途中有购物、晚上观演出”的“一条龙”服务,综合效益上不去。(2)接待能力弱。目前全市接待标准和能力都比较低,仅有和一宝庆山庄1家4星级宾馆。xx县标准接待能力仅为800人,降低标准也只能接待2019人,城步县的标准接待也只有400人,一到长假或接待稍大些的旅游团队和组织旅游节庆活动就勉为其难了。(3)旅游商品开发滞后。生产企业少,批量小,缺乏规模的旅游定点商场和较大的专业市场。同时,缺乏物美价廉、便于携带的特色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要。旅游产业配套能力低,综合效益差。2019年我市旅游总收入为21.62亿元,排在全省市州最末尾,旅游者过夜人均消费水平仅为328元,比全省低125元,这与我市旅游资源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

4、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我市旅游具有生态、红色、人文资源的多样性,但未能很好将各自特色统筹规划到旅游总体形象之中。同时,目前景区开发经营分散,点多面广,在xx县七八十公里范围内就有崀山、舜皇山、风神洞、八音岩、佛光岩、玉女岩等,在开拓市场等方面单兵作战,分散经营,互动性、互补性差,也难以体现邵阳旅游业的整体形象,不利于提高旅游规模效益。

5、宣传造势不大。(1)全市宣传造势缺乏整体性,往往力量分散、主题不明,县区之间、景区之间缺乏品牌共创、联手宣传促销意识,各宣传各的多,宣传邵阳整体形象的少。(2)市场定位和营销策划不够,没有统一的宣传造势方案,宣传上缺乏系统性、持续性,阵发性、随意性较大。郴州就将其旅游宣传造势浓缩成一个“福”字——福城郴州,张家界则将湘西凤凰进行整体打包宣传。(3)宣传强度弱,手段相对单一,尤其没有大的造势活动,难以产生轰动性效应。此外,现阶段我市旅游人才缺乏,导游水平低,也影响了邵阳旅游形象的宣传。

6、旅游环境改善不快。(1)有些景区生态资源保护不够,对污染物排放达标管理不严,一些通往景区的途中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在城步考察,这种现象表现很明显。(2)交通不顺畅,硬环境不硬。尤其是最近去新宁的游客,一路苦不堪言,甚至有游客写信向我们的郭市长诉苦,如通往崀山、南山、黄桑、花瑶等主要景区的道路等级低,主要景区、景点之间也没有直达道路,景区内外部未能形成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直接影响了客源市场的开拓。(3)支持和服务旅游业的大氛围尚未形成,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意识不浓,软环境还不优。一些外地旅游车辆进入我市境内,时常遇到拦路罚款现象。路牌标识和限速标识不清楚,经常有外地不知情的旅游车辆走错路或因超速被罚,影响了游客的情趣。

二、推动我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旅游产业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当前,旅游业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后较长时期,我国入境游人数年均增长率将高达10%以上,到2020年中国将跃居世界国际旅游的第一大接待国。我市是旅游资源大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随着洛湛铁路、潭邵高速、怀邵高速的修建,怀邵衡铁路的启动,以及谋划中的洞兴高速、六永高速、沪昆高铁,伴随着湘西开发的强劲推动,我市旅游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机遇。依托资源优势,明确旅游产业作为我市主导产业的战略定位,抓住机遇,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于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建设生态城市、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旅游业作为综合性经济产业,涉及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方方面面,产业关联度高,龙头带动作用强。据有关部门测算,旅游业收入增加1元,可拉动相关产业增收4.5元。大力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我市各种资源优势加速向经济优势转化,在更大程度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培植一系列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是,旅游业对美化城市环境,吸引人流、信息流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我市曾经的“脏乱差”形象对扩大开放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优秀旅游城市,有利于改善和重塑邵阳城市形象,提高邵阳知名度;有利于扩大招商引资和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到邵阳投资创业,促进全市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郴州就是因为创建了优秀旅游城市,整个城市形象焕然一新,前来投资的人都说,一进入郴州我就感到舒心,在这里投资才感到放心,由于来的客人多,目前郴州已有两家五星级酒店,三家四星级酒店。张家界城市的发展那更是有目共睹。曾经的张家界可是一个小镇而已。

三是,旅游业具有创造财富的叠加功能,不仅对投资者“一次投资永久受益”,而且是“开发一片景区,富裕一方群众”。大力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既为各级财政增加了重要和永久性财源,也为当地人民群众特别是那些贫困山区、库区、湖区等急于脱贫致富的农民开辟了新的增收门路,可以说是一项富民强市、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郴州和张家界的旅游局长都说过这样一个事,别人都问他们,你们发展旅游,每年到底为财政增加多少收益,他们都义正词严的告诉他们,旅游直接给财政带来数字上的增加确实不多,但旅游能给财政带来了持速长久的增加,给老百姓带来了直接可观的收益,给城市带来了新的面貌,给市民带来了素质的提高。这些都不是财政暂时增加那几个钱所能带来的。

四是,旅游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之一,对劳动力吸纳能力很强。据有关部门测算,旅游业新增1个就业岗位,可拉动相关产业增加5个就业岗位。由此可见,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对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也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当前全国、全省各地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一些先进城市都在快马加鞭,很多后进城市更是知不足而急起直追。四川、云南、山东等省,现在都在举全省之力,大力发展旅游业。他们都以省级层面统一在中央级媒体进行宣传造势。这可是大手笔啊,一秒钟就以百万千万计!一般的地市级政府是承担不了这个费用的。对催人奋进的形势,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新高度,以新的观念重新审视旅游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紧迫感,开阔大视野,明确新思路,制定新措施,采取大动作,真正把旅游产业作为关系邵阳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主导产业,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2、明确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思路和重点。

我们认为,加快邵阳旅游业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和工作重点,首先,全市上下要强化“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意识,以高起点搞好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精品景区(点)、创建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为重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加大投入为手段,以强化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实施“发展大旅游、开发大市场、建设大产业”战略,大力推动旅游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其次,要把旅游业开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创新运作机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动旅游资源开发上规模、上档次。要坚持以高水平规划和精心设计指导开发,以资源整合达到深度开发,以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借助外力推动开发,以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环境引导和促进开发;第三,要突出“有中添彩”、“小题大做”和“无中生有”,以山水绿色生态景观和人文历史特色景观为主,大力推进和加快实施以崀山、云山、南山、黄桑为主的生态观光游,以高州温泉、花瑶苗寨为主的休闲体验游,以魏源故里、蔡锷故里为主的人文历史游,抓住崀山申遗和湘西开发的大机遇,将邵阳的旅游纳入张家界、凤凰、洪江古城以及广西桂林大旅游圈。经过3-5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知名度高、对国内外游客吸引力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实现旅游资源富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历史性跨越,使旅游产业成为对全市经济增长拉动力强、贡献大的重要主导产业。

3、集中力量推动旅游资源开发上规模、出精品。

切实抓紧抓好旅游大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配套完善、科学管理”的要求,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突出抓好大项目建设,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建设一批体量大、档次高、特色强的精品景区,是打造和提升旅游知名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举措。一要集中力量抓紧抓好正在建设的项目。主要要把崀山申遗的工作做好,不管申遗成不成功,崀山一定要建成国家5a级景区,一定要把它建设成为邵阳旅游的龙头,南山要建成4a级景区。二要对景区定位要明确。我市旅游目前还是典型的观光型旅游。观光型旅游,游客消费相对底,一般看完就走,再来看的也不多。休闲体验型的就不同,游客停留时间长,消费大。现在游客里面有一大群自驾车游客,或者一家人,或者几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出来的目的主要就是修闲体验,在目的地可以多日停留,他们的消费就是我们的目的。所以对游客吸引力不够的景区要向休闲型转变。郴州针对广东自驾车游客多的特点,就把旅游的重点由观光型转向休闲体验型。如此一变,旅游收入大幅度提高。三要高标准精心设计新的资源开发项目,重点是新宁城步绥宁隆回三个县。但在景点开发中,张家界旅游局长告诫我们,一是规划一定要超前,二是一定要有实力的老板。否则宁愿加以保护而暂不开发!景点低水平的开发将对景区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4、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

体制与机制是制约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市场化要求,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既是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这次我们在郴州和张家界考察,他们推进景区景点两权分离改革,采取以下形式:

第一种,把现有代表政府行使管理权、经营权的景区、景点管理机构,一步到位改制成政府持股、其他投资者持股、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

第二种,把政府所属的景区开发经营权向有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大公司转让。这种做法已有很多成功的先例。湖南xx县政府将所属8处景区(点)50年经营权转让给湖南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规定受让方在经营期内向出让方支付转让费8.33亿元人民币,并要在前两年内投资8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老景点扩建改建和新景点开发建设,这一做法为xx县旅游业的发展带来“硅谷”效应,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大县强县。再如郴州东江湖,就将开发经营权转让给中国500强企业华天集团,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第三种,待开发景区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引入外资,大企业参股、买断等形式确定投资主体,进行开发经营。

以上三种做法,对我市旅游业发展应该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5、强力宣传促销,积极打造高知名度旅游品牌。

城市形象、旅游产品的包装宣传推介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又一关键环节。我市作为具有较高品位旅游资源的城市,之所以没有在全省、全国响名,关键就是宣传推介不够。现在看,强化宣传促销势在必行,否则再好的旅游产品也只能是“养在深闺人未识”,成不了“抢手”商品。

第一,要精心策划、尽快推出具有独特创意、鲜明特色的邵阳旅游城市形象。郴州在打造他们城市旅游形象方面是花了工夫的。他们聘请了一些专家学者来郴州实地考察,经过多方考证,将郴州旅游形象定位为一个福字,称为福城郴州。这一旅游形象为郴州在广东及港澳地区赢得了不少游客。张家界针对韩国市场,将城市形象定位为孝,让韩国中老年人认为,没到过中国张家界,就是儿女不孝的表现。所以,来张家界旅游的韩国中老年人特多!邵阳的城市旅游形象是什么?建议可在一定范围开展讨论或公开征集。

第二,建立投入机制,确保邵阳旅游形象包装宣传推介能有大作为,尽快在全省、全国叫响旅游知名品牌。据了解,现在很多城市都把旅游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后劲所在、希望所在,集中力量倾斜支持其加快发展。郴州自发展旅游业以来,每年都投入旅游宣传促销经费,今年已增长到100万元,张家界更是以千万元计。而我们邵阳由于财政的困难,目前根本就没有这项经费。旅游业的发展初期,主要还是要靠政府的主导。因此我市在旅游促销经费上应有一定投入,并建立一个投入增长机制。

第三,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重点出击”的宣传促销机制,实施“由近及远、远近结合、东西连接、南北贯通、重点突破”的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促销活动,不断推出卖点,提高景区(点)知名度,千方百计确保客源快速增长。一要通过有影响力的媒体,全面介绍邵阳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众多游客的目光。二要突出特色,提升水平,办好“崀山旅游节”、“四八姑娘节”、“花瑶民俗风情节”等以旅游为主题、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三要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种旅游交易会、推介会。四要积极申办、组织有影响的会议、展览、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借力造势,宣传旅游。五是充分调动发挥好本地旅行社和外地旅行社组织引入游客的积极性作用。结合旅行社行规制定吸引力强的优惠政策,给带入相当数量游客的市内外旅行社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景区门票、宾馆饭店、车辆使用等要与外地最优惠的标准“接轨”,甚至比之有更强的吸引力,想尽千方百计真正把一些旅行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宣传、新闻、旅游、文化、经贸、外事、侨务、对台等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各自业务,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邵阳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要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根据郴州张家界的经验,为切实把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抓紧抓好,市旅游局内部机构应增设宣传促销科。

6、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旅游业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政切实把旅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旅游观念,齐心协办、配套联动,形成合力。为强化对旅游工作的领导,(1)成立xx市旅游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区(市)区长、市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市旅游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从宏观上把握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和指导原则,组织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对重大旅游开发项目开展组织、协调和督导,研究解决旅游产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张家界的旅游工作委员会工作力度是非常大的。针对游客反映强烈的色情诈骗,旅游委员会就有权决定,凡发生这类事件的宾馆酒店,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出台加快全市旅游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落实责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努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实现全市旅游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努力扎实工作。每年黄金周过后,市旅游工作委员会都要及时召开会议,分析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工作任务和目标。(3)适时启动“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优活动”。要把“创优”活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相关的责任单位,逐项落实,加强督导,定时检查考核,确保完成。优秀旅游城市评比,是国家旅游局搞的促进旅游发展的一项活动。创建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对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有很大的帮助,郴州和张家界是深有体会的。我们邵阳也应该去争取。

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努力营造适宜旅游业发展的宽松环境。外资、内资,企业、个人投资搞旅游开发的,享受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一切优惠政策。引进市外资金用于旅游开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旅游大项目开发,发改、交通、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优先考虑,重点支持。市、县财政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每年切块安排一块资金用于旅游项目规划设计、重点项目论证、项目招商、贴息补助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简化手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支持切实保障旅游产业建设用地供应,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旅游产业用地;允许集体土地所有者以租赁方式直接供地或与投资者合作开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对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可按建设规划分期付款和分期发证;以租赁方式供地的,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地租。

应高度重视当前旅游部门高素质专门人才不足问题,制定政策,公开许诺以优厚的待遇、优越的用人环境和充分施展才能的空间,尽快招揽一批能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高人和能人,为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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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一

近日,山东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并计划于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山东版”的车改实践,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公车司机如何安置?保留的公车咋管理?补贴如何发放……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转岗后,一险变为了五险,福利待遇提高了,还不错!”代显亮一边填写着车辆调度单一边说,以前在机关单位上班感觉“有面子”,不过现在心态转过来了,待遇好了。

之前,代显亮是山东临沂兰山区检察院的一名司机。2019年初,区检察院先行先试车改,拍卖超编公车,将保留公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等一系列管理服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交由临沂正直驾校负责。“区检察院也没有留司机,司机必须转岗或者另谋出路。”代显亮说,他通过竞聘,从原来29名司机中脱颖而出,转岗到了临沂正直驾校。

“还有6名同事和我一起转了过来。”代显亮说,别看他现在还在区检察院当司机,但是身份变了,“现在,我们7个人干原来29个人的活。”

“这次全省各级各部门车改,涉及司勤人员65091人,安顿好司勤人员,车改就成功了一半。”山东省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本次车改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主要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者。

劳动合同。

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经济补偿。

除了安顿好司勤人员,取消的公车如何处置呢?据山东早先全面摸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此次车改预计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超过50%。

“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山东省公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说。

据济南市一位负责单位公车运维人员测算,一辆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以及过路过桥费等一年的费用在2万元左右。在编司机收入一个月将近3000元。该单位有12辆一般公务用车,“取消公车节省了不少钱”。

据了解,在本次车改中,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也将被取消。保留的公务用车,仅限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因为牵扯到侦查、办案等环节,保留一定的执法执勤用车很有必要。”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苏波说,区检察院保留了24辆执法执勤用车。

山东对保留车辆的数量、型号等也做出了严格规定。比如,在数量上,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在型号上,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并确保达到一定比例。

据介绍,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照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对于保留比例比较大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车改后,超过所规定比例,每增加1辆相应核减该部门的公务交通补贴6万元;超过原编制数90%的,不再发放该部门公务交通补贴。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有专家表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也许是不错的选择。一家租车公司的负责人王庆介绍说,他们可提供全年包车的通勤车,或者是月租、日租服务,司机、维修保养由公司提供,党政机关省事不少。

“发补贴好啊,一个月多领650元呢!”山东省直机关一位科级干部表示,以前单位每年只有528元的交通补贴,平均下来每个工作日2元钱,也就是上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费用。不少基层干部虽然少了专门公车待遇,但每个月的补贴让他们的收入提高不少。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如何确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考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成本、公务出行次数等因素,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为7个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此次山东车改,严禁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现象发生。按照《山东省公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不同岗位,公务出行成本也不一样,如何避免一刀切?山东允许参加车改的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这些公务交通补贴由谁出呢?山东规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务核定补贴数额,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也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二

为促进和推动自治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根据局党组的安排,6月1日—6 月10 日,局领导带领政策法规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资处工作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州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工作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所调研的十个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普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践,有的改革是单项的,有的改革是多项的;有的进行了岗位竞聘的改革,有的进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探索,有的进行聘用制度的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有的进展较快,有的进展较慢。改革工作做得最好的是伊宁卫校,主要表现在改革的意识强、气氛浓、内容项目多、步子大、进展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已制定,七月中旬以后将在全校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度。

一、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组织保证。

各试点单位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态度积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所调研的八个试点事业单位均成立了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识比较明确,思想比较统一,思路比较清晰,认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对改革充满信心,态度比较积极。

二 、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做了大量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积极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制度。伊宁卫校2001年首先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进行了轮岗,2003年对校中层干部进行竞聘上岗,实行下聘一级,由科(室)负责人优化组合科室工作人员,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伊犁州中医院、伊犁州新华医院对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一年一聘,年终考核群众满意度低者即可解聘。伊犁日报社对中层本文来自课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查看缺岗实行竞争上岗,伊犁晚报社、伊犁电视台对全部中层岗位全部实行了竞聘上岗,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的用人氛围。

2、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制和择优聘任制。除教育系统外,各单位普遍实行了评聘分开,对取得资格人员进行认真考核,选择优秀者予以聘用。伊宁卫校、伊犁中医院对一些业务能力强,但专业技术职务低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低职高聘,对专业技术职务高而业务能力弱或敬业精神不强者实行高职低聘。伊宁卫校还破格给校内个别学科带头人给予内部“正高”待遇,较好地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3、积极进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伊宁卫校制定了《岗位津贴管理办法》和《课时津贴管理办法》;伊犁州新华医院把职工工资的30%提出来进行二次分配,把分配的权限下放到各科室,建立了“岗位工资制”;伊犁电视台加强岗位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推行部门内部成本核算,费用下达到各部门;伊犁日报社把40%的活工资,组版费、创收提成捆-绑起来进行再分配,实行绩效挂钩;伊犁广播电视大学提出了“工资管生活、岗位管福利、效益管奖励”的内部分配目标。通过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大锅饭,拉开了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改变过去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的状况,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明显提高,形成了个个想法干好工作,努力争创一流业绩的局面。

4、伊犁州中医院、伊犁日报社、伊犁电视台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急缺人才。伊犁州中医院近几年先后招聘了护士28名,引进人才16 人,伊犁日报社,伊犁电视台也都结合本行业特点,以办好报,办好电视节目,出精品的宗旨,实行优化组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人员、节目主持人等急缺人才,对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和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了事业的发展。

三、各试点单位虽结合自身实际做了一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的来看,改革工作还只是部分的,而不是全面的,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一些矛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由于目前自治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改革的大气候处于正在形成之中,尚未形成一个改革的大环境、大气候,一些事业单位怕过于冒进,遭到一些误解,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敢大胆推进改革。

2、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而现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执行的工资统发制度,活工资部分直接进入了每个人工资卡中,事业单位缺乏分配的`自主权,无法进行调配,活工资实际上成了死工资,没有体现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原则,制约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3、由于部分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定编工作,致使这些单位无法进行定岗、按岗聘任和竞聘上岗工作,进而制约了全员聘用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进程。

4、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性较高,但其业务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支持关心的力度不大,认为那是人事部门的事,投入组织领导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精力很少,没有发挥好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作用,致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动进度较慢。

5、由于在未聘人员如何安置方面没有很好的办法和疏通渠道,一些事业单位有顾虑、有畏难情绪,不敢大胆进行改革。

6、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还不到位,加上现行的用人制度的制约,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无法得以实现,造成事业单位急缺人才无法正常补充,引进的人才手续难以顺利办理。

7、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与职工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明确双方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聘用合同,而劳动部门却要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全部签订劳动合同,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所适从。另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伤病残鉴定和退休应由人事部门负责鉴定和审批,但劳动部门对人事部门的伤残鉴定和退休批复不予认可,将会直接影响新党办[2005]14号文件的执行。

四、建议及措施。

1、借助自治区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出台,认真组织好文件的学习,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全社会对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内部动力。

2、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领导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改革工作,人事部门要本文来自课件之家,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查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及时帮助,指导改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领导、组织好本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调动改革单位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的强有力的工作格局。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样,必然要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但也不能裹足不前,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工作。

4、严格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总额内享有分配自主权,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内部分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要求,由财政将“活工资”部分全部打入单位帐户,由事业单位按绩效自主进行分配,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还事业单位分配的自主权。

5、鉴于事业单位定编问题已制约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一定要争取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尽快将各事业单位的编制核定,以保证事业单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责、按岗聘任、以岗管理。

6、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签订明确职工与单位双方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聘用合同,并进一步和劳动部门协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伤病残鉴定和退休由人事部门审批,保证新党办[2005]14号文件中关于文件中未聘人员提前退休精神得以执行。

7、疏通未聘人员安置渠道,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应想方设法疏通出口,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采用依托技术、行业优势,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新党办[2005]14号文件关于内部解聘、提前退休、病退、辞职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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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精神,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按照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任务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镇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完成我镇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3、厉行节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镇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

三、主要任务。

1、对单位在编的11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按照规进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在辖区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部门负责人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四、总体目标。

加快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要加强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平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篇十四

10月31日,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后,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昨日(11月10日)下午,江西省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新闻通气会,解读公车改革政策的重点内容。

一般公务用车一律取消,只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这次公车改革的覆盖面有多大?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公车改革将在改革范围上做到应改尽改。

参改机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在参改人员范围上,此次参改人员严格限定为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中公务员编制和参公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他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此次改革的范围。鼓励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在参改车辆范围上,一般公务用车按照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各级机关只保留一定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在数量上严格核定,省直机关按照人员编制数保留5辆以内;各设区市、县(市、区)保留车辆,数量上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分别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同时,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严格按照“有编制、有预算、有固定设备、不新增车辆”的原则,逐车审定。

公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减少财政支出。方案提出,改革后全省和各设区市的公务交通总支出都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且节支率不得低于7%。

结合江西省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自然地理环境和交通便利情况等多种因素,经过精心测算,在补贴层级划分上,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四档,分别为: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四个层级。在补贴标准上,不突破国家规定上限标准(详见图表)。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合理确定,但层级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每一档次补贴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级标准的上限。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依据经济发展和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进行调整。

经过测算,改革后按标准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加上保留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必要运行维护费用,总的公务交通支出,全省和省级节支率分别为7.1%和7.5%,符合中央对改革节支率的要求。

同时,改革方案也明确提出,实行车改不是发福利、涨工资,必须以承担工作职能为目标,绝不允许出现“拿钱不干事、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怠政现象。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能否保障正常公务出行是检验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方案明确,改革后各类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

对执法执勤用车,具有配备资格的部门,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分别按现有车辆编制数的40%、60%、70%的比例保留,保留的车辆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11个部门(系统),即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监狱、戒毒)、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税。

其他行政执法用车,将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执法用车成本。车辆编制数量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及以下,分别按不超过现有行政执法用车数量30%、50%、60%的比例保留。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方案也给出了“硬杠杠”。在合理确定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方面,省直机关各部门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但不得超过现有车辆数(2019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除外)。

各市、县(市、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总数10%的比例,保留本地区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留车辆不落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设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可各保留1-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同时,各市、县(市、区)可保留一定的调研、接待用车,保留比例不超过现有同类车辆数的35%,总数不超过20辆,保留的车辆通过设立应急调研接待用车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10月11日正式批复了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公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大会的召开意味着全省公车改革的正式启动。

方案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据介绍,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总体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进程表,细化了工作线路,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省直部门和设区市11月底前将形成具体落实方案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基本完成。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传统的公务用车实物供给制,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费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显现,群众有意见,社会不满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车支出又是“三公”经费的大头。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节约的资金花到“刀刃上”,用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经过测算,改革后,全省公务用车数量缩减比例将达到65.7%,公车相关支出压缩比例将达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节俭的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是这次公车改革的方向。改革后,将改变机关自办交通的传统模式,转为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普通公务出行由社会化提供,这一变化不仅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过去政府办社会的局面,也有利于激活社会力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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