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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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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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篇一

供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

1。1工程名称:鸭江滨江苑综合楼工程

1。2工程地点:武隆县鸭江镇正街

1。3工程面积:建筑面积为________万平方米(暂估)

甲方在鸭江滨江苑综合楼项目一期需外墙面砖________约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约________平方米(暂定,以实际甲方要求乙方供货的书面通知为准)。

2。1外墙砖材质:机制陶瓷砖

2。2尺寸规格:________一种规格,根据甲方所确定样板配色配比例。

2。3本产品应符合:gb6566—20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a类产品要求,通过is09001:20xx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供货方式:货物运到鸭江滨江苑综合楼项目场地卸车入库。

2。5货物验收:甲方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总包单位进行数量、质量验收,质量满足本合同中各项规格、指标要求,数量以各方签字的书面验收合格单作为收货凭证,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该部分货物的质量保证资料与市场准入证明。

3。1甲方应提前25天提供书面供货通知,并对通知内容负责;

3。2甲方负责于货物到场12小时内组织货物验收工作,超过12小时认为甲方已经验收通过。

3。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4。1乙方接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当按通知要求的日期送货到场,逾期视为违约。

4。2乙方应按甲方所选色板的配色要求、砖规格比例供货,如果色差明显或砖规格比例失调,甲方有权退货;如果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索赔。

4。3外墙工程完成后,所余下的外墙砖材料等,由乙方负责回收处理。

5。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砖________元/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砖________元/平方包装采用纸箱捆装,不回收。装车、运输、卸车、运输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进场首付________万,外墙工程完成后付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结清。

6。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引起合同终止的,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6。2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供货,每次支付甲方________万元违约金。

6。3乙方供货的质量、色彩与所提供的样板不一致的,甲方有权退货,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引起合同终止的,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甲方付清剩余款项后,合同自行失效。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均可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条款行为发生过程中,本合同终止执行,未完成工作由甲方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后续工作。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则责任和损失各自承担。乙方驻工地人员应有应付突发事件和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能力,如发生非甲方责任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篇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华誉龙泽湾三馆一场项目工程桥架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地址: ****************

二、质量要求

1、厚度不包含漆面纯钢板的厚度,宽度≤200mm,壁厚1.2mm,盖厚0.8mm; 200mm<宽度≤400mm,壁厚1.5mm,盖厚1.2mm;400mm<宽度≤800mm,壁厚1.8mm,盖厚1.5mm;分割式桥架隔板与盖板厚度相同, 漆面为防火喷涂漆。到货后现场检测质量,据实收货。

2、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备案证明, 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

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申请单后七日内供方货物进场,若乙方不能准时进场,乙方应向甲方付误工费500/天。

五、合同价款(见附表)

六、工程款支付:

1.货物进场后付实际到货量的50%货款。

2.供方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书面材料齐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付至100%货款。

3.报价包含运费、发票、卸车。

七、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设计及甲方要求制作,可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工程余款后自行失效。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则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在运输、卸车等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产品损坏、人身安全等)由乙方负责,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篇三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 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30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2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篇四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标准版篇五

合同编号:12304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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