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是通过对事物进行细致而系统的观察,以求更好地了解其本质和特征。总结要全面而具体,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概括上。多积累一些总结的素材和案例,可以为我们的总结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和借鉴。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一
我们要求办理第一孩/再生育服务证,谨此承诺:
(夫)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结婚时间婚姻状况(初婚/再婚)
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身份证号。
(妻)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结婚时间婚姻状况(初婚/再婚)
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身份证号。
我们两人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上述承诺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常住地。
联系方式年月日承办人年月日。
注:
1、承诺人填写完承诺书后,应注明“上述承诺内容本人均已明。
白”的声明。
2、发证单位和领证对象各执一份。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二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生育第二个子女”两种。
《生育服务证》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各区县编号,第3、4位为各街道、乡(镇)编号,第5、6位为年度编号《从00开始、第7-9位为办证编号(从001开始〕。前4位区县、街乡编号与计算机编码相同。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街道、乡(镇)计生办编号,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编号。《生育服务证》编号统一用号码机打印,封二与第3页副页的编号应一致。
第三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由计主办审核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生育服务证》即主效。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持书面申请到女方单位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分别由双方单位审核、注明当事人婚育状况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填写生育第二十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由街道、乡(镇)计生办发给当事人保存。
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后,应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的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变更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人户手续;到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的,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变更手续。
符合《条例》规定,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男方为北京市户籍申请在本市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应凭女方户籍地有效的生育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办法》规定的单位是指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劳务市场、人才中心及中直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驻京单位。
第七条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夫妻,如离异或丧偶的,女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注销手续,注销后的《生育服务证》仍由女方保存,凭证可接受各项生殖保健服务;男方丧偶的,由计生办收回《生育服务证》。如再婚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子女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交回原《生育服务证》。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到妇幼保健部门在其办理登记的同时负责查验《生育服务证》,对未持《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要求其尽快办证,并在登记册上予以注明。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部门了解围产期保健登记情况。
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与所在地医疗机构联系一次,掌握育龄妇女生育情况。
第九条当事人持《生育服务证》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部门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如发现《出生证明》中父母基本情况与《生育服务证》内容不一致,应由当事人到《生育服务证》核发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给予登记;如发现父母户籍所在地与《生育服务证》核发地不符的,应由当事人先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生育服务证》副页背面最后一次变更登记须与婴儿母亲或父亲户籍所在地一致,户籍部门方可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后,《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由户籍部门留存。
街道、乡(镇)计主办每个月与公安户籍部门联系一次,掌握新生儿出生登记及育龄妇女迁移情况。
第十条育龄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的,如新生儿拟入本市户籍,符合本市规定的,当事人应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办法》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一方需提供本人婚姻、生育情况的有效证明,不需要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未达晚育年龄的夫妻,应动员其推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对其中已经怀孕的夫妻,给予批评教育并补办《生育服务证》,但不得享受晚育奖励,待达到晚育年龄后方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十二条对私自伪造、涂改、出卖、转借《生育服务证》的人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处理。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三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第一个子女”和“再生育子女”两种。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下同)领取《生育服务证》,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到本市一方存档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和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或从市或区县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填写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后,由双方存档单位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提交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区县人口计生委分别进行审批。
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申请在本市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按前款规定填报《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外省市一方申请人应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第五条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向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还应当提交符合《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京人口发〔〕12号)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因第一个子女属于非遗传性病残而申请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提交《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已怀孕或其子女已出生的,申请人应当向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为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其工作单位的当事人,由工作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人事部门负责出具其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本市失业人员,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由存档部门为其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人事档案的本市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第七条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国人一方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如其子女在境外出生或定居,申请人应当提交定居证明、护照、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公安部门指定的翻译机构翻译)。
第八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华侨,境外生育的子女均不在境内定居,申请在本市再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国务院侨办关于涉侨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见》(国人口发〔〕103号),由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申请人除按照本细则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由侨务部门办理的华侨身份证明。
第九条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除个人证件原件外,不退回申请人。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办理《生育服务证》条件的,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答复申请人。
第十条双方户口均在本市,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新生儿拟随男方入户的,应在新生儿出生后持《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8月27日颁布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废止。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四
广东“单独二孩”正式实施并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的申请。那么,生育二胎的审批如何办理?南山区粤海街道办计生科科长吴先浩和海珠社区工作站的计生专干陈宁红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单独家庭涵盖4种情况。
据了解,单独家庭涵盖如下几种情况:男女双方户籍在深圳的,须在深圳办理再生育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外省份的,也可在深圳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省内,或是单独非深户但双方户籍都在省内的,则要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双方户籍都在外省份,则不能享受深圳的单独二孩政策,必须回其户籍所在地按当地政策办理。流动人口若在深圳有生育保险的,只要符合政策取得再生育审批,到街道办办理计生证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递交申请须准备6个“证”
吴先浩介绍,办理生育二孩申请须准备6个“证”,分别是。
6类证件准备齐全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须加盖6个章,分别是: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出具相关证明也可受理。
最快约15天可完成审批。
陈宁红表示,按照正常的流程,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表和齐全的材料受理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送到街道办,街道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15天,之后申请人就可领取到《二孩生育证》了,整个流程为一个月左右。而对于即将出生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会给予加急办理。工作站当天将申请材料送达街道,街道当天完成审批,只需等待15天的公示期即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陈宁红提醒,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当地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计算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6月30日后计划再生的应该先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怀孕、生育。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五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根据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六
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第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生育服务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五条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对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对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有关证明完备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应当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不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动员其推迟生育时间。
第七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围产期医疗保健部门联系的制度,掌握育龄妇女办理围产期医疗保健及新生儿出生情况。
第八条在婚姻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在领取《生育服务证》但尚未生育期间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须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生育服务证》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第九条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户籍部门的'联系,双方应建立新生儿入户情况的通报制度。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育龄群众提供有关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和服务,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情况登记在《生育服务证》上。
第十三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育服务证》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可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5月30日市计划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计划与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七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
无
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颁发《生育服务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八
广东“单独二孩”正式实施并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的申请。那么,生育二胎的审批如何办理?南山区粤海街道办计生科科长吴先浩和海珠社区工作站的计生专干陈宁红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
单独家庭涵盖4种情况。
据了解,单独家庭涵盖如下几种情况:男女双方户籍在深圳的,须在深圳办理再生育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外省份的,也可在深圳审批;男方户籍在深圳,女方户籍在省内,或是单独非深户但双方户籍都在省内的,则要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双方户籍都在外省份,则不能享受深圳的单独二孩政策,必须回其户籍所在地按当地政策办理。流动人口若在深圳有生育保险的,只要符合政策取得再生育审批,到街道办办理计生证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递交申请须准备6个“证”
吴先浩介绍,办理生育二孩申请须准备6个“证”,分别是。
6类证件准备齐全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须加盖6个章,分别是: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出具相关证明也可受理。
最快约15天可完成审批。
陈宁红表示,按照正常的流程,社区工作站接到申请表和齐全的材料受理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5个工作日内转送到街道办,街道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15天,之后申请人就可领取到《二孩生育证》了,整个流程为一个月左右。而对于即将出生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会给予加急办理。工作站当天将申请材料送达街道,街道当天完成审批,只需等待15天的公示期即可领取《二孩生育证》。
陈宁红提醒,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当地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计算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6月30日后计划再生的应该先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怀孕、生育。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九
(女方现居住地街镇领取)。
1、凭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的妊娠证明。
2、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3、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的证明。
注:对外省市嫁入人员按现居住地办理,城乡交叉的,按男方户籍地办理,对外省市嫁入或男方为外省市的,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村、镇或居、街两级初婚初育证明。此《一孩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2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一孩《生育证》应按下列程序发放:
(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或优生遗传检测证明、女方一寸照片,向女方所在的单位或户口地的村(居)委会申领并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街计生办。
(3)乡(镇)、街计生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一孩《生育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4)试点单位:试行一孩《生育证》村(居)委会发放程序。即村(居)委会对申办一孩《生育证》的申请人婚育情况进行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代乡(镇)、街计生办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和《告知书》且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生育第二个子女”两种。
《生育服务证》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各区县编号,第3、4位为各街道、乡(镇)编号,第5、6位为年度编号《从00开始、第7-9位为办证编号(从001开始〕。前4位区县、街乡编号与计算机编码相同。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街道、乡(镇)计生办编号,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编号。《生育服务证》编号统一用号码机打印,封二与第3页副页的编号应一致。
第三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公章。当事人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由计主办审核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生育服务证》即主效。
第四条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持书面申请到女方单位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分别由双方单位审核、注明当事人婚育状况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填写生育第二十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第3页正、副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由街道、乡(镇)计生办发给当事人保存。
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后,应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的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变更手续,由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人户手续;到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的,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变更手续。
符合《条例》规定,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男方为北京市户籍申请在本市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应凭女方户籍地有效的生育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六条《办法》规定的单位是指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劳务市场、人才中心及中直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驻京单位。
第七条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夫妻,如离异或丧偶的,女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注销手续,注销后的《生育服务证》仍由女方保存,凭证可接受各项生殖保健服务;男方丧偶的,由计生办收回《生育服务证》。如再婚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子女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交回原《生育服务证》。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内,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到妇幼保健部门在其办理登记的同时负责查验《生育服务证》,对未持《生育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要求其尽快办证,并在登记册上予以注明。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部门了解围产期保健登记情况。
街道、乡(镇)计生办每个月与所在地医疗机构联系一次,掌握育龄妇女生育情况。
第九条当事人持《生育服务证》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部门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如发现《出生证明》中父母基本情况与《生育服务证》内容不一致,应由当事人到《生育服务证》核发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给予登记;如发现父母户籍所在地与《生育服务证》核发地不符的,应由当事人先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生育服务证》副页背面最后一次变更登记须与婴儿母亲或父亲户籍所在地一致,户籍部门方可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后,《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由户籍部门留存。
街道、乡(镇)计主办每个月与公安户籍部门联系一次,掌握新生儿出生登记及育龄妇女迁移情况。
第十条育龄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另一方为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的,如新生儿拟入本市户籍,符合本市规定的,当事人应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按照《办法》规定执行;港、澳、台同胞或外籍公民一方需提供本人婚姻、生育情况的有效证明,不需要单位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未达晚育年龄的夫妻,应动员其推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对其中已经怀孕的夫妻,给予批评教育并补办《生育服务证》,但不得享受晚育奖励,待达到晚育年龄后方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十二条对私自伪造、涂改、出卖、转借《生育服务证》的人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处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一
如何办理生育证明。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备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
程序:
1、先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
告诉他们,你是嫁在西安,但户口仍在该城市的人。需要他们开一个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备注:这个初育证明,可千万少不得——这个就是你的准生证。其实就是让街道居委会的人,用该单位的信签纸,写证明你是该辖区的人,哪年结的婚,最重要的是。
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好啦,这两样东西一拿到,你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事情就算搞定了,接下来就是西安方面要办的`事啦!
【第二步】:在西安你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所需证件:
1、1寸照一张(这个好象必须要了)。
2、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
3、本人身份证(女方)。
4、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
5、初婚初育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程序:
1、找到你现在在西安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如果没有居委会的,那你就要找到你的小区所在的辖区人民政府。
2、把上面那讲到的6个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他会帮你填一系列的表格,并问一些简单问题(比如是否初婚等等)。随后,就会交给你一张粉红色的〈西安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并让你带着这张卡,去规定的地段医院或者街道卫生院去检查身体。
【第三步】:去地段医院(卫生院),做常规检查。
所需证件:〈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程序:
1、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2、到妇产科,说明你的来意,医生便会给你开一堆的单子,需要你去检查的。(有b超、血常规、尿常规、白带、骨密度)。
3、去交费处根据要检查的项目一一交钱。
4、交好费以后,就拿着单子一一去检查了。
5、待全部检查完,便回到妇产科。医生会给你讲你检查下来的情况,并询问一些你怀孕以来的情况。
6、让你某天来听课,并给你〈孕妇体操手册〉、〈孕期营养基本指导〉需要你回家看的。最后还会向你推荐(或者说推销)一些产品。
7、好了,现在你就可以抱着一堆的单子回家了——建小卡圆满结束。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二
为深入持久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效能,促进发展,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坚决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抓好定期对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工作,降低收费标准,杜绝各种名目的连带收费、搭车收费。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监控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实行优质、高效服务,切实抓好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所有服务窗口设在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外有干部监督岗,标明干部工作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党员服务承诺、挂牌上岗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考勤、效能考评等制度,坚持首问责任制,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群众,对前来办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实行ab岗零缺位工作制,规范工作人员办事行为。设立镇主要领导信箱,欢迎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加强我镇机关效能建设。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办事项手续不全的,将所需具备的条件和程序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决不推诿扯皮,对程序性的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加强政务公开,严守廉政纪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洁自律职责,层层分解目标,认真抓好落实。健全镇财务、招待费、政务公开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收支两条线。对计划生育指标、少生快富、土地审批、粮食直补、扶贫款物和农村低保等农民关注的热点内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投诉,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田庙乡财政所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勤政廉政意识、优化发展环境,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田庙乡财政所现作出如下承诺:
1、接洽前来办事的群众,接听电话咨询,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严禁简单粗暴,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2、公开财政工作职能,公开财税政策、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审批等事项。
3、服务主动。每年定期主动到上级部门和农村上门征求意见、提供服务。
4、依法行政。涉及会计从业资格,领购票据等业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持依法办事,推行执法公示。
5、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6、努力做好政府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到把握政策准确,执行政策到位,尽力让广大农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乡财政所全体干部,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勤政廉政,创建群众满意财政站所。以上承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严格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三
我代表赤鹫乡低保所就优化我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决不允许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2、坚持服务至上,文明办公的服务理念。热情接待到低保所办事、上访、咨询人员,做到热情、耐心、务实、尽心尽责为民排忧解难。
3、对前来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只要相关材料齐全,立即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4、对申请办理城镇低保的居民,根据《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计)。
4、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答复,不敷衍推诿。
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
监督电话:xx
承诺人:陈艳琼
20xx年3月13日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四
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专门从事监控系统工程安装调试及系统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拥有丰富工程经验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及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良、操作规范、经验丰富的施工维护保养队伍,同时拥有客户维护中心及备品仓库;公司配备全套产品数据编写工具、电子编码器及产品专用的检测工具,维保人员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上岗。本公司在向用户提供的成功的工程范例有:等项目。并承担了上述部分项目常年维护保养服务,受到了客户的好评。
如我公司中标,将以较低的价格,最优的备品质量,优秀的服务品质,尽心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和设施正常运行。
1、高质量的完成标书所有要求,按规范要求进行全方位的检测与测试工作,每月按时提交月度巡检及测试报告。
2、对承担的维保设备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一年保修期内免收一切服务费,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书面协商共同进行解决。
3、建立充足的备品备件支持及专用检测测试工具,在维护期内免费提供消防系统软、硬件的升级服务,满足技术不断升级的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提供价格优惠合理的正规产品,免费提供相关使用人员的培训和产品的使用技术指导,以及提供大型活动期间的保驾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
5、在维护期内设备出现问题,接到维保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赴现场,对发生损坏的硬件设备在8个工作小时内修复完毕。如发生损坏的硬件设备需返厂维修的,在5—7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并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要求。
以客户为中心,加快速度,提高效率。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保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
1、服务满意率达95%。
2、处理投诉率达100%。
3、处理报修率达100%。
我们提供的服务比客户期望的要多一点点,服务不在某一件事上比别人优胜10倍,而在每一件事上都比别人优胜1%。不断的满足并超越客户所期望。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五
为增加诚信守信的服务意识,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切实做到诚信于患者,诚信于社会,更好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科室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执业。不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未经批准不发布医疗广告,不违反规定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等。
二、规范行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认真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不出现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行为;未经亲自诊察、调查,不签署有关证明文书等。
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诊、首问等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执行出院病人一周电话随访制度。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重复收费,主动提供住院患者每日费用明细清单,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的国家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按照省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和谐医患。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按规定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服务。
六、诚信医德。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药购销市场诚信准入制度,防止和惩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商业贿赂的行为,无收受、索要“红包”、馈赠品以及各种名义的回扣等行为,不雇佣医托、不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以上承诺,请医院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院长: 科主任: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六
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成立时间:
xxx年月平均职工人数(人):
xxx年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近三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是否熟悉高企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二、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若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中介机构法人代表(签字): 中介机构(盖章)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七
1. 我公司对所有办公用品、耗材及配件产品除厂家提供的三包服务外并可享受我公司的终身免费维护服务。我公司保证所供产品均保证严格履行、兑现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用户对公司产品提出质量异议,公司保证接到用户提议10分钟内做出回应,对于问题严重的,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有效处理,确保不耽误使用单位的正常工作。
2.针对使用单位的各类设备所需办公用品、耗材以及配件,我公司均有现货储备,以保证及时供应。凡我公司提供的所有办公用品、耗材配件一律免费由我公司送货上门,并且安装调试。
3.我公司在为使用单位更换耗材、维修设备配件时,努力满足用户需求,从经济、耐用、实用等各方面来选购产品,并保证设备最大限度的正常运行。
4.每月上门询问更换耗材及配件后设备的运行状况,以便提前发现机器故障隐患,及时保养机器和排除机器故障。
1. 我公司在接到使用单位的报修电话后,应立即询问设备故障,分析判断设备故障的原因然后提供所需耗材或保修配件,并尽可能做到1小时内到达现场。
2. 到达现场后,针对设备系统出现故障当场解决问题。
3. 需要返回厂家的硬件故障修复,根据产品维修站修复最短时间为准。
4. 在更换耗材及修理设备时,需要向使用设备的工作人员说明设备故障原因、所需更换耗材、配件的名称及使用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5. 在维修设备的过程中,经过全面检测后,发现设备需要大修(对于1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好的机器,本公司将会运回公司进行大修)。在大修期间,我公司在与相关负责人联系,得到负责人的同意后,将设备运回公司进行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耗材、配件的,要及时和相关负责人联系,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保证大修后的设备正常运行,尽可能不影响正常工作。
6. 针对大修后的设备,在一周之内,由我公司安排回访,随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保证大修后的设备在短时间内不重复出现相同的故障。
在售后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积极配合我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各项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损坏我公司的技术人员及正在维修的设备。如遇到售后工作中不能与贵单位工作人员协调的其它问题,我公司对技术方面有最终解释权。
凡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用户享受终生免费上门服务!
我公司服务宗旨:高效、负责、解惑!
我公司服务目标:只为客户服务!
天达科技服务部
xx年1月9日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八
1、本公司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及说明书。
2、本地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损伤培训。
3、本厂家具的质保期为1年。同意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4、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
5、货物保证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验收。
北京市美第奇家具厂。
20xx年10月1日。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十九
亲爱的会议客户:
您好!
为为您提供更为专业、贴心的服务,在会议期间,我们承诺:
一、及时准确提供酒店、大小交通(机票、火车票)、旅游信息,针对您所需的服务项目第一时间的策划与报价。
二、如果您需要亲临现场考察,我们会有专人协助您的工作。
三、执行双方确认的协议条款,在保证您所需的服务的前提下,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提供会议签到台,并有专人协助会务组分发资料,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五、会议期间及时叫早、叫醒服务使参会代表安心休息。
六、参会代表离店前,有专人协助办理离店手续节省大家时间,同时为部分延住、晚离店代表办理相应手续。
七、会议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提供会务人员部分免费房(—2间)。
八、免费给会议重要领导住房赠送鲜花和水果。
九、协助会务组布置会场和绿化。
十、如果您需要在会议答谢宴会上穿插即兴的文娱活动,我们能为您安排最好的节目与演员、乐手,提长现场气氛。
十一、免费为会议提供会议提示牌、水牌和席位卡。
十二、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收费免费机场、火车站接送服务,如有参会者需提前返程,可在会堂一角设返程机票预定。
十三、如果您在会后需要为参会嘉宾提供一份具有当地特色的纪念品,我们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及信息,并协助您采购。
十四、如果您在会后需要为参会嘉宾提提供一次难得的旅游活动,我们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旅游行程、游览到最好景区景点、安排最佳时间段飞机航班、品尝到当地最具代表性的风味餐、最好的导游、驾驶技术一流的师傅和车况良好的旅游车辆,同时报给您一个合适公道的价格。
十五、公关礼仪:礼义小姐(现场礼仪接待,派发资料,形象展示)文艺演出(专业表演团,可挑选节目)空飘(氢气球充气、升空)花蓝(大、中、小号订做)主持人(男、女均可)签到笔薄(专业用品)摄影摄像(专业摄影公司、专业摄影师)。
十六、印刷设计:很多文字性的宣传资料,由于量大不便携带,我们愿意在当地为客户解决这些资料的制作工作。名片单色多色制作;意见调查表格;相关资料打字、复印、印刷;彩旗的制作;背景牌:有材料做夹板,进口萤光纸。
十七、物品运输:会议中若是需要很多相应物品和设备的,我们愿意为客户解决这些物品的运输、搬运问题。小件展品的运输:展柜,展桌,椅子,小型设备,小件货物的运送;大件展品运输:大型器械,大件物品的’运送;特种展品运输:化学用品,医药用品以及复杂物品的运送;远程展品运输:远距离的展品运送;参展资料运输:宣传资料,印刷品,纪念礼品的运送:贵重展品运输:电脑、服务器、钢琴等贵重物品的运送。
十八、物品配送:洒水食品:如会议期间会务方需要烟、饮料、矿泉水、食品等日常用品,我方可代购:办公用品:代办会议期间,会务组所需的办公用品:纪念礼品:提供礼品、旅游纪念品的咨询、选送等服务。
承诺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生育服务证承诺书篇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实施条例》,我作为xx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经营加工活动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双创”,努力做到合法文明经营,保持环境良好,并郑重承诺:
一、遵守林业政策法规,坚持只经营有合法来源的木竹及其制品(运输证明、采伐证、自产证或其他能够说明其产品为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书),并按批准的地点、规模、方式、范围合法经营。
二、建立经营加工台帐,主动接受检查。
三、经营加工场地在国、省、县乡道路附近的应建在离公路6米以外的地方,并建围墙与公路隔离;在城镇、街道办场,经营加工活动要在院内,不出店经营。
四、保持经营加工场地及周边环境整洁。
五、在经营加工场地的显要位置设置安全生产、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碑、牌,杜绝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提高生产加工工艺水平,做到精细加工,节约能源,避免资源浪费。
七、在运输产品时,保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运输手续,合法运输。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按规定开展经营加工活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市、县区林业局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各一份。
法人代表签字:xx。
xx年x月x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7679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