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七年一班(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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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七年一班(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6 14:52:12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对其中的内容、人物形象、情节发展等进行评述和总结的一种文学作品。读后感是我们对所读材料的精神输出和思考结果,也是锻炼自己理性思维和表达能力的途径。我读完一本书后,内心充满了无尽的思考和感悟,不禁想要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心情。那么,怎样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原著,全面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情感表达。其次,要注意感受与思考的结合,通过个人经历和现实生活的联系,深化对作品的理解和解读。此外,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度,用恰当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观点。同时,读后感也可以加入一些适当的引用和比喻,增加文章的文采和趣味性。最后,要注意审题和结构的合理性,确保读后感篇章清晰、条理分明,内容丰富有层次。读后感的写作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格式,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感受来进行创作。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一

王崇鲁滨逊是一个勇于冒险的人,一个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人。

鲁滨逊很小的时候就想当一名水手,周游世界,随着年龄的增长,理想并没有磨灭,反而愈加强烈。在朋友的怂恿下踏上人生的第一次航行。海面上的事让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水手显得不知所措。

的一次的航行,让他喜欢上了航海,他乘坐的船经历过风暴,经历过强盗的洗礼。在一次风暴中他的船被吹翻了,船上的人都失踪了,鲁滨逊幸运地活了下来。但他被吹到一座荒岛上,远离人世,岛上不时有些野兽穿梭于森林之中。上天对他或许还有些眷顾,他乘坐的大船被吹搁浅在小岛附近了。陷入困境的鲁滨逊凭借船上的无物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面对岛上的危险,他勇敢的去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他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你,仅仅几年,这个荒岛就能满足鲁滨逊的生活。其实世界上没有绝境,只有绝境的思维,如果面对困难敢于尝试的勇气都没有,何谈成功呢?鲁滨逊也就不可能生存下来。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放弃希望,如果自己都放弃了,那么他人再多的努力终究白费。20多年里鲁滨逊始终没有放弃重回祖国的希望,他每天都会在岛屿的至高点张望着。盼望某天可以有船只经过这里。他救助了即将被土著人吃掉的“星期五”,很快“星期五”就从他的奴隶变为他的帮手,以往那些繁重的事情都可以一起完成。他所在的岛屿不时会有野人光顾,鲁滨逊多次击败了野人,救下了很多人。

那个荒岛经过鲁滨逊二十多年的改造,在加上曾经留在岛上西班牙人得努力,荒岛已经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二

书读完了,我又看了电影,让我对老人有了更深的认识。

我觉得老人有些固执,说难听点就是傻。既然鱼己经被咬了,势必会有更多的鲨鱼来吃。他为什么不把剩下的鱼割下来?老人还在想,如果运气好,还能带半条鱼回去。正如墨菲定律说的:

1、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2、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

3、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

《老人与海》非常完美的诠释了这三条理论。老人认为捕到鱼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当他真正驾驶小船出海的时候,捕到大鱼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当老人钓到马林鱼时,并把它挂在船外时,他认为能完整的带回去,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从钓到到杀死用了3天的时间,老人最开始还以为晚上就能上钩。老人所担心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运气?运气这个词在故事中不停的出现。文章最后小男孩说的”让运气见鬼去吧,我能带来运气“。运气代表着能力,老人己经很老了,他没有能力将鱼完整的带回去。而且船太小了。男孩正在成长,是新生力量,他有能力捕鱼。影片中穿插老人壮年时与黑人掰手腕,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他年轻有能力赢。他很老了,但却有经验;男孩缺乏经验,但有力量。所以他们俩一起捕鱼能捕到鱼。

大自然是无情的,相信运气的人不会受到大自然的馈赠;顽强拼搏的人大自然自然会给你成功。无情的大自然是中立的,不给你恩惠,也不会带给你狂暴的事情。老人与大海的拼搏十分渺小,但他们为下次出海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这样成功的几率会比以前大。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三

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使玛丽变成了孤儿。寄人篱下的陌生环境,让孤苦伶仃的她更加孤独落寞;被远离漠视,也令她丝毫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

一切都是黑色的,但倔强的玛丽并没有哭泣,而是微笑着面对她人生中的最大变故。在玛莎的热情的指引下,她来到被废弃并隐藏了将近十年的秘密花园,开始了对秘密花园的耕种。朋友迪肯的细心体贴让玛丽脸上泛起了健康的红润,也让她由霸道孤癖变得随和亲切;园子里知更鸟的鸣叫更让她听得出神,让她忘记了痛苦。

这还不算,在好奇心的引领下,玛丽又结识了忧郁的少爷柯林,开始了由受惠者向施惠者的嬗变。她最终以自己的乐观感染了柯林,使柯林猛醒,帮助他战胜了“心魔”,并把他也带入了秘密花园。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在他们几个小伙伴的辛勤劳动下苏醒了,百花盛开,绿草如茵,鸟儿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沁心的芳香,他们在秘密花园里健康快乐地成长。

我沉迷在秘密花园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与其隐藏自己的痛苦,不如把秘密公开;与其自怨自艾,不如挣脱禁锢。生命的出口,全在自己打造,选择冬日里的阳光还是秋天的落叶,由你自己决定!

法国诗人阿兰说:“对于犹豫者,我只有一句话,向远处看。如果眼睛自由了,头脑便是自由的。”如果在一个挫折点上搁置太久,就会褪色,变质;勇于转变,在封闭荒芜的花园里种上郁郁葱葱的绿色,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生命力,一曲不同凡响的生命诗音,我愿意执拗地将自己的热血洒向那一道出口!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顺境逆境,如果不想你的生命花园长满野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播种希望的种子。那是健康与积极的标志,是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

当我们跋涉在生命的沙漠中时,请看看前面:郁郁葱葱的林木,色彩斑斓的花朵,幽邃澄澈的清潭,那是你出口处的秘密花园!

人人心中都有一处秘密花园。

古往今来,一切智者、勇者,都在自己的秘密花园里耕耘出辉煌,闪动着生命的光泽,不随时间枯萎,却伴岁月永恒!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四

‘‘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再走一小步。’’。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叫莫顿亨特,这是在他小时候的一个故事,在费城的七月,天气十分炎热,一个孩子提议说爬悬崖。但莫顿从小有一种病---不可以冒险,但为了不让别人嘲笑他,他还是去了。其他的孩子都爬上了崖顶,朝一条迂回的小路回家,只有莫顿在悬崖三分之二高度上呆着,呆了大约十个小时。

直到晚上,莫顿的父亲和他最好的朋友杰利来''拯救'’他。父亲细心的`指导他,让他一小步一小步的走,走后到达了‘‘终点’’或与在你看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这影响了作者的一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文中的父亲完全可以爬上悬崖把孩子抱下来,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让孩子知道;遇到了困难不可以干巴巴的‘‘坐以待援’’要自立,而且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困难,不要只想着怎样一步就把困难给解决,要把一个大困难分解成一个个小困难。这样,即使遇到大困难,只要把它分解了,也不过如此。

学了这篇课文,在将来的生活上,是很有帮助的,只要记住;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五

从小到大,不论是老师,还是爸妈都鼓励我多多的阅读课外读物。老师曾说,古时学子“十年寒窗”的苦读是因想有“一举成名”的飞黄腾达,但现代人的阅读,都是以轻松的方式阅读,没有过高的期待,没有压力的负荷,所以阅读是一种令人家都觉得很快乐的嗜好。

因此,我也很喜欢阅读,我们班上有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个小小的书架,到处弥漫着书香,汗牛充栋,令人不忍释卷。我们班上的藏书有科学类、文学类、自然类、语文类、益智类、神话故事类、国外的小说类、科幻类、绘本类……,应有尽有,种类五花八门,令我眼花缭乱。同学们下课或是阅读课时,都会拿书柜里的书来阅读,全班安安静静的,全部徜徉于阅读的快乐气氛中。

其中我喜欢的是神话故事类,有一本书的书名是《西游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而且有趣又精彩的好书。“西游记”里有四个很重要的主角,分别是师父唐僧唐三藏、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与笃实厚重的沙悟净,一行四人从中原千里迢迢的到西方取经。途中遇到很多的妖魔鬼怪,也承受风沙雨露,吃了不少的苦头,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来到了西方,取得了经文。在这本书当中,有孙悟空与妖精精彩的打斗,每当遇到厉害的妖怪时,我都会替孙悟空紧张不已,随着情节的紧凑,我的心也常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的。看到精彩的情节时,我都会看得浑然忘我,忘记时间,也忘了吃饭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饶勇善战、足智多谋,还会最厉害的七十二种变化,变大变小,化男化女,大展神通,使我非常的佩服他。

在这本书当中,让我学到孙悟空与沙悟净的忠心耿耿,为了师父唐三藏可以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实在令人十分的感佩。而唐三藏的仁爱慈悲之心,也让我们对他肃然起敬,他常要求孙悟空要对妖怪手下留情,不可赶尽杀绝。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方取经是多么艰难的一条路,但是他们劈荆砍棘,乘风破浪,终于取得经典,立下大功。

我走进书中的文字章节里,跟着孙悟空大战牛魔王,看完这段章节之后,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汗流浃背了;当孙悟空被唐三藏训诫,并念着紧砸咒时,我的心情也跟着孙悟空一样的心灰气馁,伤心不已;当他们功成名就时,我也兴奋不已,高兴得跳了起来。

我觉得阅读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多阅读课外书籍不仅可以获得许多知识,还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多彩多姿。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六

今天,我读了江苏省“美德少年故事”——《坚持着,是美好的》这篇故事后,使我深有感悟。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同学叫王思源,他很喜欢捡拾废瓶子。上学放学的路上,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王思源都随身带着一个塑料袋,把人们丢弃的塑料瓶、易拉罐一个个捡进塑料袋里,带回家去。因此,学校里有同学称他是“拾荒佬”,也有同学称他是“小财迷”。

开学了,几天过后,班级组织郊游。返校路上,王思源和出名的皮大王捡废品,做好事被老师看到了。后来,老师在三年级班主任那里得知王思源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捡垃圾了。因为学校里经常有人乱扔垃圾,而他觉得捡瓶子能保护环境,所以一个胖乎乎满头大汗的小男孩,手里拎着塑料袋就成了他平日里的形象。

当然他也会有松懈的时候,大热天,身体上皮肤晒得墨黑,而寒冷的冬天手指冻得发麻,特别是看到上学放学路上同学们有说有笑的,他心里挺羡慕的,而自己弄得两手脏兮兮的,活脱脱一个“拾荒佬”。王思源真想丢下瓶子去与同学们一起放松心情。

一次,数学测验,王思源考砸了,心情十分灰暗、低落。回答家里总是一声不响,埋头看书,一连几天不捡瓶子了。妈妈委婉地批评他做事没有恒心。一点即明,王思源很快又回到以前的“模样”,重又捡起了瓶子!

从小学一年级至如今升入初中一年级,整整七个年头,王思源捡拾的垃圾成千上万,都可以堆成一座垃圾山了。他卖掉的每一笔钱,都用本子记下来,小学毕业便已经积攒了近800元了。这钱,他一分没花,而是节俭,节俭,再节俭。每当他人遇到困难时,便会毫不犹豫地拿出钱来去帮助别人。在王思源的影响下,小伙伴们也加入了捡瓶子献爱心的活动,把拾废品积攒的钱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今,收集塑料瓶子在学校里已经形成风气。

其实,生活中也有这样像王思源的人,例如我的外婆,她是环卫清洁工,不论四季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到街上打扫卫生给社会增添光彩,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学会坚持,再加上百倍的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七

寂寞的老狼,走在寂静的田野上,月光如瀑布般洒下,老狼仰起头颅,想着那圆盘般的明月,发出一声长啸,似乎在向黑暗诉说这自己的孤独,但在他那傲骨中,只能看见不屈的意志。

鲁宾逊算是一个命大的人,但这并非是运气使然,他有着对生命的渴望和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热心,还有那骨子里的一份坚强,让他在那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多个年头。

起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其实也是道听途说有这么一本值得我们去看的书,封面上那孤独的鲁滨逊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更加的长了。这个场景引起了我的共鸣。

鲁滨逊对与这个新的生活环境充满了失望,但这个位置的环境充满了危险,时刻都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只能在岛的周围活动,第一晚上似乎很顺利。但紧接着的食物让他有些茫然,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游向了船失事的地方,来到了船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拿了,并且拿到了一本书——《圣经》,这本书伴随着鲁滨逊二十个年头的生活。

食,这是鲁滨逊首先遇到的问题,这也是最难解决的,但因为在船上拿了一些谷物的种子,喝一些葡萄酒,倒也勉强将自己的生活调理好了,但从长远来看,鲁滨逊应该再怎么办呢?这本书的神奇就在这里,这也是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将鲁滨逊的生活些的很有层次感,慢慢的一步步的来。

一个人的一生从哭泣声开始,慢慢的长大经历一些必须经历的东西后,便开始反省自己的人生,鲁滨逊也是作者对人生的一些思考与感悟,深深地启发着我们,让我深有感触。

住,开始之需打几个简单的帐篷,等到无法遮风挡雨时,再重新用大的木材重新搭建,到也结实,这也成为鲁滨逊荒岛生活的居住之始。

行,鲁滨逊并没有在开始的时候就向荒岛深处进发,而是在得到几把火枪后,往荒岛深处寻找淡水资源,。

衣,开始倒也有一些衣服,后来逐渐就是用一些动物的皮毛了,鲁滨逊也渐渐融入了这个荒岛生活。

《圣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寄托,也只是他让他对脱困依然充满希望,在来到岛上后,他每天做标记,就可以看出来,。

本书中,坚韧而又充满智慧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许多的印象,包括后面的智斗食人族,勇救星期五,等一些充满冒险的故事情节。或许孤独充斥着他的生活,但他并没有向黑暗低头,而是坚持着,终于等到了回家的机会。这也给与了我们人生的启示,一时的颓废不代表永远颓废,而是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努力的学习,这样我们终会有看到彩虹的一天。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八

读了《筑梦路上》这本书中的《生态环境得前世今生》这篇文章,我越发觉得保护生态环境,遵守自然规律有多么重要。

文中的海宁是一个用了3年时间和大量资金来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海宁市民们的所作所为使那里的环境变得非常好——市民们总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看到的街道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读到这里,我的脑海里仿佛看到了海宁的景象:绿色植物随处可见,湖水碧绿,空中不飘有一点杂质,那可真令我向往。

相比之下,文中的浦一江一就没有那么好的环境了。原本浦一江一的生态环境挺好,但由于开发了水晶,工作垃圾增多,许多浦一江一市民大肆将垃圾扔到水中,原本澄澈干净的湖,不久就成了垃圾湖。这里我看的十分愤怒:原本那么美丽的城市,居然有人忍心将垃圾丢到湖中,就只是为了方便处理垃圾而已,难怪后来浦一江一的环境会那么差。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又继续读了下去。浦一江一的人们意识到了环境污染严重,并实施了“五水共治”,这项计划实施不久,浦一江一的水又变回了原本的碧绿。

看到文中的两个例子,我对比了一下我所处在的杭州市的环境。我惊奇的发现杭州有许多的环境污染:我家附近的湖里都是垃圾;大街上汽车的喇叭声仿佛要震坏耳膜;景区到处都是“到此一游”的字样。

这使我感到十分羞愧。这篇文章使我知道了保护生态环境有多么重要,所以我希望市民们能像浦一江一“五水共治”一样,改善环境,遵守自然规则,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九

从前,在一个郁郁葱葱的大森林里,住着一群活泼机灵的小动物。它们整天吃呀,喝呀,玩呀,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森林里来了一群“捣蛋鬼”。

他们毫无节制地砍伐树木,建造工厂。小动物们从此失去了往日的欢乐。它们的生活环境起了变化,喝的是污染的水,呼吸的是浑浊的空气,它们一个个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以前的活泼机灵消失了。不久,“捣蛋鬼”们又向它们发起了进攻,肆意捕杀。不仅用它们的皮毛赚钱,还把它们当美味佳肴。小动物们死的死,逃的逃。

后来森林里的小动物们也所剩无几了。清澈见底的小溪变得浑浊不堪,清新自然的空气变得乌烟瘴气,湛蓝的天空变得灰暗无比。可是这些“捣蛋鬼”却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光荣的事情,可他们谁知道自己在毁坏自己的家园啊!他们的行为使一个个弱小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他们的行为使一片片森林失去了生机,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八个字的深刻含义呢。

虞山园区小学四(2)班余梦奇。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十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十一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雪白的衬衣发出肥皂泡的香气,你是否想起,妈妈的那双被水洗的发白的手?

在《菱子的选择》里,当菱子和旅伴被中途赶下车,遇到歹徒时,第一时间出现的,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妈妈,平时菱子最讨厌的人也是妈妈吧,妈妈让她选则了自己不喜欢的高中,让她读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妈妈组织茶话会在会上大肆表扬菱子,妈妈总是对别人说菱子的体重,总是拿菱子小时和现在比……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在背后一直呵护她的人是妈妈。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以及平常和妈妈相处的我自己。

平时,我也常常抱怨妈妈,每天早上,她总要六点就用河东狮子吼喊破我的美梦,逼我起来背单词,我讨厌她;每天,她总要做一大桌菜,还时常煮一大锅骨头汤,让我喝来喝去,唯恐我吃不胖;每天,她都会在我仅有的玩电脑时光里把我赶去练琴,还总要添油加醋的来一句:你看看人家某某某,弹琴从来不用爸妈说。等等。

往往在那些瞬间,我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心里默默抱怨,可是仔细想想,这些看似讨厌的事背后,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细节。

清早难道只有我们想要睡到自然醒吗,妈妈何尝不是,但她和我们起得一样早,在我们六点睡眼惺忪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时,也许她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我们的工作只是背背单词,写写作业,然后吃点喝点,背起书包去上学,有时还因为睡不醒发点小脾气;而妈妈检查完我们的作业,她还要像陀螺一样飞快的转着——去做家务,去上班,她的工作比我们多得多,但她没有怨言。

她每天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菜,还有难喝的大骨汤,细想想,还不是为了我们!那个妈妈不想保持身材,饮食清淡,可是考虑到小树一样飞速长个的我们,她又一头扎进厨房,剁菜切肉,忙得满头大汗,再追着挑剔的我们,一遍遍用我们认为的唠叨,说:多吃点这个,别挑食,长个要紧。可我们总是不理解她的苦心,只会埋怨,妈总是逼我吃饭。以后,在妈妈上菜时香喷喷的吃一满碗,然后洗干净碗,给妈妈一个笑容吧,说一声:老妈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再说练琴,换位思考,我们会发现,也许弹钢琴是妈妈儿时的梦想,贫苦的时代她没有条件,所以现在,她将梦想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有一天,她曾经梦想的坐在琴边让指尖像精灵一样跳跃,能在我们身上变成现实。因此她会一次一次的提醒我们,努力点吧,别虚度光阴。而我们有几次真正理解她,电脑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们的好奇心,练琴时心里恐怕都是些花边星闻,球星电影吧,草草应付过学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母亲的心?当我们再次坐在琴边,静下心来,扎扎实实的练习每一首曲子,让没有学过音乐的妈妈,能听一曲动人的乐章,让她的梦想在我们身上实现。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十二

古希腊的历史十分悠长,自然也就产生了他们当地独特的文化,这种文化当中自然也少不了他们的神话故事。

在他们的神话故事中有着形形色色的人物,有万物之主的天帝宙斯;有庄严又爱嫉妒的天后赫拉;有富有母爱的农业女神的得墨忒耳;有聪明善战的雅典娜这些众神每一个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故事 ,如果你想了解每一个神的故事的话就赶快买一本回家彻夜捧读吧。还有我们熟知的一些大英雄:海格力斯、赫拉克勒斯等,无不出自希腊神话,可见希腊神话故事的魅力与影响力如此之大,希腊神话的故事在世界广为流传,如果你还没有听过一两个故事的话,那你可就在已被时代抛弃了。

古希腊的神话是西方文学艺术的源泉,当我们在阅读这些美丽的神话的时候,一定也可以感受到希腊文明和艺术的灿烂辉煌。所以赶快到书店里买一本《希腊神话故事》回家吧!相信我没有错,跟我一起进入众神的.世界吧!

提到神话,想必不少人会想起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也同时是我国古代的神话的《西游记》吧?不错西游记的确是我国经典的一个神话故事,但是在文学界利不光我国有经典的神话故事,在国外也一样有着家喻户晓的神话,经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腊神话故事》.

古希腊的历史十分悠长,自然也就产生了他们当地独特的文化,这种文化当中自然也少不了他们的神话故事。

在他们的神话故事中有着形形色色的人物,有万物之主的天帝宙斯;有庄严又爱嫉妒的天后赫拉;有富有母爱的农业女神的得墨忒耳;有聪明善战的雅典娜这些众神每一个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故事 ,如果你想了解每一个神的故事的话就赶快买一本回家彻夜捧读吧。还有我们熟知的一些大英雄:海格力斯、赫拉克勒斯等,无不出自希腊神话,可见希腊神话故事的魅力与影响力如此之大,希腊神话的故事在世界广为流传,如果你还没有听过一两个故事的话,那你可就在已被时代抛弃了。

古希腊的神话是西方文学艺术的源泉,当我们在阅读这些美丽的神话的时候,一定也可以感受到希腊文明和艺术的灿烂辉煌。所以赶快到书店里买一本《希腊神话故事》回家吧!相信我没有错,跟我一起进入众神的世界吧!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十三

《论语》,一本浓缩了我国几千年文明的书籍;一本教我做人的书籍;更是一本带给我快乐的书。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当我还在牙牙学语时,父母便开始叫我读《论语》。那时的我不知所云,只是随着父母的尾音读出几个不标准的音,引得爸爸妈妈开怀大笑。随着我慢慢长大,我对《论语》的理解也渐渐增多,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心得和收获。有一段时间,我在学习上遇到了瓶颈,我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可学习成绩却不进则退。我闷闷不乐,百思不得其解,。“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喜欢学习,以学习为乐,如果不以学习为乐,从而以学习为苦,就会出现看似在认真学习,其实思想开小差的情况,我慢慢培养自己对学习的兴趣,取得不错的效果。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论语》一直给我启迪。当我复习已学过的知识,从而获得打开疑惑之门的钥匙时,我会想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当我面对别人的过失而愤愤不平时,我会想到:“躬自后而薄责于人。”当我取得好成绩而自满时,我会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当我好心办坏事时,我会想到:“德不孤,必有邻。”当我犯错误而想要耍小性子时,我会想到:“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在生活中,《论语》一直给我讲道理;在学习上,《论语》一直使我走向成功。今天,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理想和报负,如今,唯一不变的是对理想目标奋斗的执着。

现在,一切都变了,但唯一不变的是你,一个带给我快乐的朋友!《论语》,谢谢你!

读后感七年一班篇十四

提到狼,我们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在读沈石溪先王写的《狼王梦》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提到狼想到的便全是一些贬义词,但是现在,我有了全新的评价——狼,一种深沉的爱。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岗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的遗愿——成为狼王,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孩子。然而却失去了四只小狼,为了自己的狼,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恢书要数,蓝魂儿被捕兽夹捉到时。紫岗没有办法将在困境中的孩子解救出来时,但是它也没有选择将孩子留给猎人和猎狗,而是做出了而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咙,动作干净利落如闪电如疾风。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死的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毫无痛苦。甚至,她还将蓝魂儿的尸体咬成两断叼走。

从来表面上看,紫岗确实残忍,亲口要死自己的儿子,甚至让它死无全,在残忍冷酷的背后,却是深沉的母爱。将蓝魂儿留下,蓝魂儿也许会绮到猎狗放肆的侮辱,猎人也许会用更残忍的手段,让蓝魂儿用狼血和凄厉的狼啤束来庆贺他们的胜利。留下蓝魂的命来让她面对这些侮辱和痛苦,还不如让他毫无痛苦,毫无知觉的死去。这更维护了蓝魂儿做为一只狼的尊严。

母爱似水,但是,冰是水的另一种状态,紫岗用残忍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冷血,是一种深沉的爱,母亲没有将我娇养,而是要我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也是是一种伟大爱!

请允许我向你推荐这一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到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山雪线,站在狼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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