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读完的书籍中所感悟的内容进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思想。读后感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如何组织好篇章结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读后感的参考文集,方便大家进行查阅与学习。
家高中读后感篇一
沧月的其他作品我没看过,就《镜》系列而言,我是不怎么欢喜的。
但凡看过之人便道:“《镜》是写云荒战争的。”(关于云荒,我多加几句,云荒这个梦之世界竟是沧月、丽端、沈璎璎三人合力缔造的,云荒有纪年,有地图,真可谓亦假亦真,魄力非凡。)可《镜》里的爱情是绝不能忽略的。索性就谓之为:以云荒战争为背景而演绎的爱情故事。说是爱情故事当是不过分的,《镜》里除了主人公大段的爱情描述,就连大部分配角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的人物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或喜或悲,或酸或甜,读之有味。可味道仿似有点不对。作为一名男子,我自是偏好战争甚于爱情。诚然,少了爱情的辅料,此书便会索然无味,但辅料太多也会因为味重而失去主菜原味。《镜》里的爱情写得不错,足够缠绵,而战争却没有那样酣畅淋漓。就连主人公应遇的坎坷也被爱情冲淡了许多。真岚的五体被解封印虽是耗时较长,但其中根本没有阻碍。白璎从冥灵到实体更是因为一个令人费解的咒语。而战争本身亦和爱情关联甚巨:白薇皇后因为爱情而“背叛”了琅玕;琅玕因为爱情而灭了莼皇的海国;云焕因为内心一直爱慕的师傅慕湮离世而入了魔道,*了整个云荒。
奇幻类书籍大致情节应是主人公以大小战争而练级,最终获胜。这样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搜神记》那般荡气回肠的探险加战争真是过瘾,如此好书却是难得。而《镜》的胭脂气太重。也许是因为性别的原因,沧月写不出《搜神记》的摄人心魄的战争,正如树下野狐写不出《镜》的细腻的爱情。
《镜》还没看完,但结尾已经基本可以预料,看完与否已是一般。推荐女性可以看看,特别是那些爱看韩剧的,因为里面的俊男美女确实挺多,而且俊男好多都长得女性似的,据作者说,那样美极了,一点不影响男性形象。苏摩就是其一。
看过《镜》的男性不妨看看《搜神记》与续集《蛮荒记》,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镜》于我仿若是一场梦,没梦完业已惊醒。
惊的是此梦太美,比梦还梦;。
醒的而是这旷世的光华一梦。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
我觉得读后感的写作有很多种,看你读后对哪些方面更有心得和感悟。可以偏重思想与理趣,也可以偏重语言或结构。可以就文章整体进行评价,也可以选一二细节做深入分析。若针对文章观点,可赞和,可批判,也可进一步阐发。若结合文章语言或细节,可以比较、联想、评论赏鉴。关键在于有自己的见解,写出独有的感受。这样,就会通过写作使阅读得以条理化和深化。在作业中记录下自己思考的轨迹。不是很不错的一件事吗?其实,一篇文章,只要有一句话留给你深刻印象,让你长久不忘,那这篇文章就没白读啊!就值得写呢!
一般来讲呢,初中时候的读后感比较侧重的是读完后的思想与感性上的波澜。而高中的读后感更偏重的是较为理性的平叙与论述,也就是更侧重于弘扬理性,更强调从“点”到“面”。通常的情况下,议论文的写作是最快适应的好方法之一。自下的.愚论不多,阁下若有更好的方法小可极盼赐教。
初中时候的读后感比较侧重的是读完后的思想与感性上的波澜。而高中的读后感更偏重的是较为理性的平叙与论述,也就是更侧重于弘扬理性,更强调从“点”到“面”。通常的情况下,议论文的写作是最快适应的好方法之一。
家高中读后感篇三
新学期开始了,翻开语文书,第一页就是窃读记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我深深受益。
文中讲林海音小时候的故事,林海英的做法使我感慨。林海音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书。她没放学回家,就急匆匆的跑向书店去读书,我想,大概我们会家是去吃饭吧!
他用急切的脚步走向书柜,用她的双眼去找她的书,却迟迟找不到,她告诉我们她是多么爱看书,并且告诉我们窃读时的那种复杂心理,告诉我们她喜欢下雨天,因为她可以在书店看书,她非常地高兴。
我们应该学习林海音那种爱读书的.样子,不应该不读书。话题作文300字的读后感话题作文300字的读后感。就像是文章中最后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家高中读后感篇四
好多天来,不想写,总是认为自己所写,似无病呻吟,矫情地躺在地上,等待别人哄起。看了点书,或许是自己一个蜕变的时期,变化的是自己的心得,是冷静的思维,好像自己的天空,亮堂起来,也懂得了自己所需做的事。我想,这也是我不虚度光阴的表现吧!
对于世事,人心浮躁,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走向何方,用酒尽情挥霍自己的人生,让无聊的游戏打发,沉湎于沉沦。是的,现在的人的精神世界的确是需要唤醒,否则,对将来的生活向往,仅变成了唯利是图,终煎熬于浅薄之中。
看完了《狼图腾》,听朋友说是溯源文学,我不一定能给这部小说归类,因为我只喜欢里面的情节,能从里面得到感悟就可以了。图腾,知道意思但不清晰,查一下汉典,源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家族”。人们以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作为家族或部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影响。我对于洋洋洒洒的阐述,没有兴趣。我只希望能让现在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积极动力,现在的人迷茫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很多人赞美的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看那些心动的文字,让思维穿越时空,眼界豁然开朗,也算是站起来的我的一种改变。让我的信仰日趋完善,心理变得坚强,纵横驰骋在自己的心田。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面敬献,而“狼”的运行程序,始终不得而知。但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的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话的升华。
家高中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斜塔上的实验》这篇课文,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讲的是,伽利略生活的时代完全被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所笼罩。所有的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只要老师说这是亚里士多德说的,问问题的学生便不敢再怀疑。只有保利略敢于探索与追求。
有一次,伽利略在大教学里跪着祈祷,大厅里除了一条链条扰人的擦碰声,一片寂静。一个教学司事,刚注满一盏从大教学顶上悬挂焉的油灯,漫不经心地让它在空中来回摆动,摆着的挂灯链条的嘀嗒声惊扰了伽利略,引起了他的思考。他想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一个规律。尽管每闪摆的距离越来越小,但是每次往返的时间似乎一样长,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因为了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如果这是真的。
他一回到家,立马就找来了两根同样长的绳子,每根绳子的顶端都有一个同样重的铅块,他让他的教父帮他一起做实验。他们把绳子吊在柱子上,第一根绳子的距离有20厘米,第二根有十厘米。开始做实验了,伽利略让教父数第二根绳子摆的次数,而自己则数第一根绳子。绳子完全会议室上后,第一根绳子摆了一百下,第二根绳子摆了一百下,实验结果完全相同。“自然节奏规律”从此命名,后来又把这个原理用在了钟上。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明白了,做事要勇于探索和追求,不能被传统的观念所吓倒,要敢于创新和发现。
家高中读后感篇六
苏联的高尔基一生有许多著名作品。其中《童年》是他自传体小说三步曲中的第一部。
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
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即高尔基)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他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她的人格魅力之高。
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班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也真正拉开了帷幕。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在自我付出时,她忘怀了所有。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
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家高中读后感篇七
一场漂浮的雨过后,阳光带着清新的空气飞来。我从抽屉里翻出一本书,书名是《爱的教育》。
翻开书,扉页上写着两行字:学会感恩-妈妈。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只读了几行,我放不下。
这是一本书,从四年级学生埃里克的角度描述了他发生的事情,并写在日记上。这本书是一个小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做“小抄写员”的故事。
叙利奥的父亲是一名铁路工人,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他帮杂志社抄写。叙利奥不忍心看到父亲的辛苦,于是在父亲停止写作后,晚上帮父亲抄写。但由于睡眠不足,一天晚上,居然躺在作业本上睡着了。父亲严厉批评了他,他想说出真相却忍住了。然而,每天晚上抄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那天晚上,叙利奥又起床了。他不小心撞倒了一本书。他很紧张,害怕打扰他的父亲。但他没想到他的父亲站在他身后。他明白了一切,父子俩紧紧地抱在一起。
父子关系是广泛的。“当一个人爱别人,也被别人爱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就是最幸福的。”。不是吗?叙利奥爱他的父亲,忍受委屈。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因为他爱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爱他。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生活中的一些例子:
每当妈妈让我洗碗扫地时,我都很不情愿,经常让妈妈用一些东西“贿赂”我。“拿人的钱嘴短”,我拿了妈妈的东西,不好意思不为她分担家务,但我总是假装尽力欺骗妈妈对我的信任。有时候,虽然我妈妈贿赂了我,但我什么也没做,所以我经常让我妈妈生气。
我被叙利奥关心父母、孝顺父母、体贴父母、勇于分担家庭责任的精神所感动。在当今社会,我们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照顾。他们都是“小皇帝”和“小公主”。他们总是抓住父母对我们的溺爱和攻击,所以父母无能为力。
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把书中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家高中读后感篇八
《三国演义》乃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断代的历史小说。由明朝的罗贯中根据当时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主要介绍在东汉末年,群雄争霸的景象,讲叙魏、蜀、吴三国的交战故事。其中以蜀为正统,正面人物关羽和诸葛亮;反面人物曹操;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器量狭窄的周瑜;厚忠的鲁肃;勇者张飞、许诸、典丰;还有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型态各异。
若说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蜀国的诸葛亮,它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和熟知天文地理、过去未来无所不知、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呼风唤雨集聚于一身的忠臣。他是一个大人物,作者用祭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斗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等事例证明了他的的能耐,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三国演义》是章回小说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了重要的位置,其中,许多故事都使人拍案叫好,包括:草船借箭、空城计、大意失荆洲……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属――三气周瑜了,一气周瑜,据说当时周瑜与刘备约定,由周瑜攻打曹军把守的南群。周瑜率兵出战,曹仁见周瑜,令军士破口大骂,周瑜于是口中喷血进营。第二天,周瑜到南群,见赵云在楼上大喊我奉军师之命,已收复此城,周瑜大怒,正要攻取荆洲、襄阳,忽听哨兵报告,诸葛亮派人拿了魏军兵符,连夜赶赴荆洲、襄阳,谎称曹仁求救,诱骗守城军出城,后被张飞、关羽乘机袭取了两个城,周瑜听了,大叫一声,气得伤口迸裂昏死过去。
二气周瑜,周瑜醒后,大骂诸葛亮,后让鲁肃说服刘备归还荆洲,可任未答应,最后诸葛亮才答应攻下西川,才还荆洲。周瑜为此而愁,忽闻刘备丧妻,生出一计,又用主公的妹妹许配刘备,将其骗来,囚禁他,用他换回荆洲,可是赵云破坏了此事,刘备带妻逃到江边,这时,诸葛亮与周瑜都领兵上岸,但在黄州周瑜遭关羽、黄忠、魏延阻击,大败而归,江上军士一齐高喊:“周郎妙计安天下,陪了夫人又折兵。”周瑜一气,又大叫一声,金疮迸裂,倒在船上。
三气周瑜,周瑜当上南郡太守后,报仇心切,要鲁隶做说客,告诉刘备:“孙权愿派兵相助,取西川做为嫁妆,送给皇叔,然后你把荆洲还给东吴,因此吴军过荆洲,希望提供粮食”,诸葛亮一听连忙说好,而又秘密吩咐赵云行事,周瑜听了,派兵直去荆洲,糜竺奉刘备命令通告周瑜:“刘备已准备好,在城外等侯,周瑜信以为真,哪知中了计,赵云在城上喊到:“军师知道了都督的诡计,派我来镇守,周瑜慌忙退兵,这时,张飞、关羽、黄忠、魏延从四面而来,“活捉周瑜”的口号响天震地,周瑜气极败坏,大叫一声,伤口复裂,跃下马,被众将救上船。
虽说诸葛亮是三气周瑜,可周瑜死后,诸葛亮也感叹不已,因为他又失去了一个知已。
这则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诸葛亮虽有机智过人的头脑三气周瑜,可他对周瑜的死有些遗憾与悲叹,诸葛亮也不愧是蜀国一大人物也。
看了《三国演义》,完全改变了我对它以前的认识,它的文学是博大精深的,故事的连续性,让人不得不想把它一鼓气看完,其中作者描绘得栩栩如生的人物,让读者与剧情紧紧地融合在一起。
回味一下,《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多读一次,感融就越深,理解就更透彻,使自己的文学素养就更有提升。
《创世通天》,这个霸气的名字驱使着我一探究竟,初看这本书,我就被吸引了。作者构建了一个极其恢弘的世界观,从始祖创世,再到生灵出现,随着作者娓娓道来,我仿佛置身到了一个充满着奇幻色彩的异界大陆,其中的魂脉、星命系统看出了作者的独特思维,是这篇小说的几大亮点之一!
主角是一个叫宇文洛的少年,出生于以力量为尊的兽域,这里异兽横行,人类的力量十分弱小,因为年幼体弱,从小便受尽了族内族外的歧视,弱小的他只能通过不断逃跑来生存,他的逃跑使他成为了人们口中的“逃跑专家”,成为了众人眼中的懦夫,而就是这位少年,在无数辱骂与嘲笑之中,不断成长。他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他――不是一个懦夫。
这本书虽然是一部玄幻小说,但他却包涵了人生的哲理,做人应有的品质。
世间万物本应平等,奈何人神地位天地悬殊。
人性本无善恶,恶人亦有善良之初。
在我心中,他不仅仅是一部玄幻小说,更是一部人生指引,写尽了人间百态,道破了悲欢离合。
宇文洛,在生活中一次次逃跑,他的生活,是背负着耻辱的,但他渴望受人尊重,为了变强他一次一次在鬼门关前徘徊。他没有那种圣人的慈悲胸怀,他也不像恶人一样阴险手辣。他――只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底线。
主人公从一开始的“懦弱”,到最后肩负起拯救族人的重担,并逐步走向更广阔的的天地,他,经历了多少?()这是需要多大的努力和毅力啊,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自己的家人,他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实力。
宇文洛告诉了我,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你固然需要有与生俱来的天份,但不断的努力才是走向成功的关键,凡事都不能轻言放弃,其次你需要一个正确的方式,路本没对错,对错只在于走路的方式,最后怀着一个善良热诚的心,也许那个不经意的人就是你的贵人,就算曾经的废物也可以一鸣惊人。
宇文洛告诉了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别以为取得了一些成就,就可以沾沾自喜。说不定就在你暗自欢喜的时刻,就有人超越了你。成功,需要的是天赋,但更多的是努力。还需要的是超越自我,突破极限,不要以为那一小块天空就是你的顶点。
宇文洛告诉了我,不要总活在别人的保护下,不要总在翅膀的庇护下生活。他十八岁就独自肩负起重任,舍弃了那美好的生活。因为他懂得,庭院里的树木长不成参天大树,在这等生活中过去的人,始终会是个庸人。
逃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再一次次逃跑的过程中,你失去了迎接困难的决心。
家高中读后感篇九
一部《人生若只如初见》让成为畅销书作家,为越来越多的读者熟悉。27日下午,安意如携最新作品《安得盛世真风流:品味唐诗的极致之美》在北京举办读者见面会。在现场,安意如盛赞唐诗之美,“唐诗的特点在于包含力,既有人生百态,又达到诗的极致。读懂了唐诗,才明白原来文字之间可以这么巧妙”。
唐朝,曾有人称之为中国诗歌的“黄金时代”。那个时候,名家辈出,李白、杜甫、王维等人的诗作均脍炙人口。在书中,安意如顺沿《全唐诗》流脉,用一贯细腻优美的文笔,从品赏李世民、杨广、魏徵等人的作品开篇,一直写到王维、李白、杜甫为止,全书共计27篇,30余万字。其中重点赏析的诗歌近百首,既有《静夜思》等传世经典,也有一些诗人尚不为人熟知的.作品。
在诸位诗人中,安意如较为推崇李白。她说,李白的诗是自己童年时的读物,至今仍然爱不释手,早有念头去分析他的作品。但当要落笔之时,一时间竟然不知从何下手,而只能随着心思游走,“此次写李白,实在是件欣喜又为难的事情”。
其实,早在上部作品出版之时,安意如便表示,自己最喜欢唐诗,希望有一天能将品读唐诗的感悟与读者,本次的新作堪称“回归初心”。不过,安意如说,她一点儿也没觉着唐诗好解读,“相关论着以及个人见解着实太多,其中不少人的资历、学养都远在我之上。所以,我要写的时候,就要想明白自己有没有这个份量去完成这部作品,是不是在内心深处对这份文化有自我独特的感受”。
出于这个考虑,在出道以后,安意如在品读诗词的同时,阅读了大量的历史文献、人物传记等作为知识储备。十年过去,她说,终于觉得自己有资格可以赏析唐诗,“起码写出来能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这就是我写书的原动力”。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笔,去回溯我心中的那个黄金时代。”在安意如眼中,古代社会里只有大唐才称得上盛世,“每个人都能自由表达心性,可以在各种不同的选择中活出自己的姿态,这大概也是唐诗能臻至美的原因之一吧”。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下面是几篇关于高中生写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贝蒂曾近说过,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老舍的笔下,祥子诠释了这句话,祥子只是一个北京马路胡同上的一介车夫,长得虽五大三粗、被人叫做傻大个,但他那年轻充满热情心中却装有着一个“伟大”的梦想,陪伴他走过十几年的拉车生涯。
祥子每日穿梭于大街小巷之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拉着车,他日益成熟心中却默默地怀着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吃任何的苦、留更多的汗。
几年来他省吃俭用,终于用那宝贵的一百元买来了他人生中第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使他欢喜。
但是老天却与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他的车被士兵们强行夺去,却更加坚定了他买车的信念;之后的他拿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又因虎妞的死而被迫卖掉安葬虎妞。
随着岁月的推移和那社会中滋生的黑暗,祥子走向了人生的灭亡,变的贪婪奸诈,不断地去攻击与压迫他人,变得行尸走肉,当年他的买车的理想,早已随着他的变化而泯灭——祥子成为了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祥子对自己梦想的执着,令我们不住的叹息。
理想的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常常充满了坎坷与艰险,只有那些对着自己理想坚贞、永不放弃的人才能够笑到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到达自己成功与喜悦的彼岸。
祥子的命运是悲惨的',几起几落的人生打击,令他早已无力去面对自己的理想与现实的黑暗,当时的社会从不给予善良的人出路,悲伤、悲愤,祥子的理想随风而去,正如那默默奋斗中甘心落寞的人们;黑暗不断的蚕食着社会的光明,无声的改变着落寞者们的心灵,失去那个最初的自己。
从小便听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人由于大旱而去挖井,他一口气挖了十来个井,却都绕开继续挖下一口井,路人见了问他为何不继续挖下去,他说挖了这么久,下面肯定没水。
最后空手而归,而那个路人沿着他的痕迹继续向下挖,没挖几下便见得泉水涌了上来,十个井中有七八个有水。
对自己没有性心的人就如同那个半途而废的挖井人一般,也许再坚持一下便会获得成功,却由于自己的刚愎自用与动摇了的信心,而与成功擦肩而过,人生的道路之上,成功的财宝永远只留给那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信念坚定不移、永不放弃的人而设。
而这笔财宝,祥子失去了。
而我呢?
憨厚老实、踏着大步拉车的祥子与奸诈狡猾、行尸走肉的“祥子”是一个对比,信念的坚定与失落的放弃又是人生取胜的关键点,坚定自己的信念,成为人生道路上的大赢家。
那个世界,那个人
——读《悲惨世界》有感
风儿抚摸着那张哀伤的面孔,黑暗中,迷失了方向;雨滴拍打着那遗忘的角落,记忆里,希望像泡沫般破灭;雷儿轰击着那悲惨的世界,迷蒙中,梦想随之离去。
饥饿交迫,迫使一个勤劳却在社会中失去立身之地的小伙子冉阿让偷了个面包,因此被送进监狱。
从狱中释放后又在主教家偷银器,又被警员抓去,可是仁慈如天使的主教却说银器是冉阿让的,并让他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
他靠这些银器兴办工厂,在法国的某个角落里造福于人民,并救助了一个外地妇人。
后来因救一个人又被送进监狱,而后为了养女的幸福付出一切,自己在蜡烛的微光中度过,墙角依然是片黑暗。
在黑色里可以因窃一块白色面包而被送进监狱。
我为那个只为穷人敞开而面对富人却永远关闭的监狱之门感到不公。
我为之感到可悲,悲在腐朽的政府,没有明确的审判力;可悲在冉阿让的不幸;不幸在警员对穷人的狭隘之心,永远无法包容穷人的苦衷!
可以让人觉得安慰的是主教,他像那无眠的鸟儿,在教堂中眯眼诵经;他像那风儿,轻轻拂过树梢,给悄无声息的命运送来一些颤颤的姿色。
向日葵也会向太阳伸长颈,因为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希望。
在这里我明白,像阳光一样,也许向日葵会因此而强盛;像大海一样,也许所有的浪涛会顿时汹涌,宏伟壮观。
胜过干核爆炸时如磨菇云的威力。
而核爆炸只将成为过去,因为核的毁坏,核的力量就如同腐朽的资产阶级。
而浪涛是无数穷人的力量。
主教拥有宽容,他想造就冉阿让的一生,他的做法让冉阿让很感动。
感动激起了冉阿让心中的那份正义, 唤醒了他的思想,触动了他的灵魂。
冉阿让在主教的帮助下最终成为市长。
他尽一切自己可以发挥的力量来为穷人解苦解难。
他获得了大多数市民的尊敬。
然而冉阿让的命运就如同夜空的烟花,精彩一瞬,转眼即逝。
叶落雁飞,幸福之中冉阿让踏上了消沉之路。
他宁肯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也不愿让一个因跟曾经的自己一样的穷人受到死亡的残酷。
在法庭上冉阿让证明自己就是偷面包的前科犯,那穷人没有前科罪,穷人的生命因此而延续。
我十分佩服冉阿让的勇气,能正确看待事实,不愿违背良心。
他就如同给一个被困在胡同中的穷人一些温暖,给惊诧之中的穷人以生命的延续。
冉阿让在那穷人眼中就是从未见过的圣明上帝的形象。
暴风雨来临前夕总是平静的!
平静过后亦是风暴。
他失去了在众人面前的光彩,增加的无疑是对他的指指点点;他失去了市长的职位,开始跨入一个曾偷过面包的前科犯行列。
这些人都曾受到冉阿让的帮助,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忘恩负义?在那黑暗的社会中人的思想会发霉。
我希望,让他们的思想暴晒在阳光下!被麻醉的思想在被麻醉的世界里继续蔓延,人们没有觉醒,哪有可能摆脱悲惨命运!
冉阿让又养育了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让这个女孩子拥有美好的爱情,而自己却在小木屋中孤苦、被人误解中度过。
最终,他在养女的第一次回家时死亡,死神无情地将冉阿让拉走,留下的是养女的眼泪。
我为这样冉阿让的一生而震撼,我为《悲惨世界》而悲伤,我为雨果的深刻而折服。
《悲惨世界》带给我的不仅是伤悲,更多的是勇敢、正义、理想的向往。
第一次读《老人与海》,便觉得体内有一股冲动,有一种被长期束缚之后获得自由的快感,老渔夫圣地亚哥的硬汉子形象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他连续出海84天,都没有捕到鱼,后来,他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
在返航的途中,他一路与鲨鱼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群吃掉了,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架——足有18英尺长。
《老人与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情节小说,它更像是一部寓言小说。
作者借助于老人圣地亚哥的故事,表现的是在生与死的搏斗中的硬汉子精神。
作者用富于象征的笔法,将这个硬汉子送到大自然中,让他在海上与大马林鱼和凶恶的鲨鱼群进行惊心动魄的搏斗,通过此,表现了主人公“在重压下的优美风度”。
打不垮是硬汉圣地亚哥的突出特点,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
譬如说,他在与大马林鱼相持的一天半的时间里,他的左手一直抽筋,像蜷曲的鹰爪,右手被绳子勒得出了血。
他把手浸在海水里,说:“不坏,痛苦对一个男子汉来说不算什么。
”与大马林鱼搏斗到最后关头时,他头晕目眩,仍自言自语:“你吗,你是永远不会垮的。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一
这里记载着一篇非常感人的故事,我读后生生泪下。
讲的是:小时侯,我常去爷爷家玩儿。爷爷家有一棵很茂盛的梧桐树。每次我到爷爷家玩,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那时,家境并不好,妈妈动不动就生气,一生气就训人,我常常挨她的训。我一生气,便跑到爷爷家,快乐的玩耍。有一次,我淘气,拿起针扎了梧桐树一下,清清的、圆圆的泪珠一样的水滴滴了下来。我呆了一下,这“泪珠”在爷爷眼里有过。那次,我打破了人家的花瓶,却不承认时,爷爷就落下了一滴清清的、圆圆的泪。从此,我把梧桐树和爷爷连在了一起。
有一天傍晚,竟下了一丝细雨,爷爷叹了口气说:“梧桐树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我不懂,爷爷便讲解给我听。
我在梧桐树下玩着、转着,转到了梧桐树的叶子全落了。爷爷的病情加重了。一天,爸爸回来告诉我,爷爷快不行了,我感到自己疯了似的往家跑。不会的!决不可能!爷爷只是睡了。瞧,他那面貌与生前一样,他只是睡了。我猛然想到:梧桐树,梧桐树,梧桐树不死,爷爷不会死!我又扎了梧桐树一下,水流了出来,我笑了,可在一看,那水不在是清的,而是混浊的,不在是滚圆的,而是一道细流。
我绝望了,只看见一位老爷爷,坐在梧桐树下,给一个小女孩儿讲故事听……。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可我知道,它在告诉我们:要珍惜爱,懂得爱,做一个懂得爱的人。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二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用的……”这是鲁滨孙在自己遇难后感慨万分所说的。而我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人在遭受困难时,如果你放弃了,那你绝不可能能够生存下来,只有用尽所有办法去克服、去努力战胜所有的困难,去打败他们,你才会成功。
鲁滨孙却没有放弃,而是拼命地去努力。鲁滨孙是个幸运的人,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人。他虽然没有像同伴那样葬身于海底,但他也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他没有住所,便凭借自己的一双巧手搭建了自己的安身之处;他没有食物,便将为数不多的麦子经过自己的辛勤播种之后,终于收获到了自己种的粮食;他没有防身工具,但他靠着自己机智的头脑,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防身工具,来抵抗野人的袭击;他没有……在这片荒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与意想不到的挫折,但他用自己的无数滴汗水克服了一切困难,对此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孙终于有了安定的生活,但是,他忽然发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出现了野人的脚印,他惊恐万分,生怕哪天野人会将他吞噬。不安的心情每天伴随着着他,他在恐惧中考虑如何应对野人……有一天他亲眼目睹了野人的残暴,他救下了一位不幸的野人——星期五。他们在这座荒岛上相依相随,过得非常愉快。这时我感到鲁滨孙是以乐观的心态对待上帝对他的不公的,他没有放弃生活中的希望,哪怕是一点点,他也毫不气馁,所以他成功了——他又过上了愉快的日子。
每每提到鲁滨孙,我就不紧感慨万分。因为我喜欢他的善良,他不顾危险救下了日后的好伙伴——星期五;喜欢他的机智,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他克服了一切困难,终于过上他梦寐的日子;喜欢他的勇敢,遇上残忍的野人他毫不畏惧,与他们进行了惊心动魄的决斗。他的形象令我深爱不已。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三
去年暑假,九寨沟旅行回来的路上遇见了长江,黄黄的混浊的江水超出我对黄河的想象,一如这世风狂泄,泥沙俱下的世道。因此,我渐渐地更喜欢文字的世界,可以让人海阔天空地想象,比现实世界美得多。
比如那清新剔透、天马行空的《小王子》,像九寨沟透彻清凉的水,却随手可观,不必千里迢迢赶去欣赏。
读它,是一种很简单的幸福。
第一次看《小王子》是在两年前,杂志上的一篇序言——《我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注明选自《小王子》。与众不同的味道把我迷住了。
很快地我在网上订了书。送来后,打开第一页,我就爱不释手了,令我惊喜的不仅有奇妙的文字,还有圣埃克苏佩里的那些画儿。看到小王子里面一样的画面,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小人和花花草草曾经并且一直在这样忧伤的童话里生长着。
我摘录了《小王子》的一些文字,和朋友们分享:
我的生活很单调。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都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因此,我感到有些厌烦了。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小狐狸的话)。
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如果有五十三分钟可支配,我就悠哉游哉地向水泉走去…(小王子对忙碌的商人说)。
喏,这就是我的秘密。很简单: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
我到过一个星球,上面住着一个红脸绅士。他从来没闻过一朵花。他从来没有看过一颗星星。他什么人也没有喜欢过。除了算帐以外,他什么也没有做过。他整天唠叨的就是你刚才所说的那句话:‘我正忙着要紧的事呢!’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过,这还能算个人吗!不,他不能算人,他只是个蘑菇!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玫瑰们说。“没有人驯服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那么美的文字让我谦卑,自惭形愧。我只能用一段一段的原文来表达我对《小王子》的喜爱。
一直沉睡的天性被他美丽的忧伤唤醒了,我试着去怜惜一花一木,去同情小人小物,试着培养自己丰富的情感世界,试着搭建自己宏伟的精神殿堂,抵抗这个疯狂世界里肆虐的物欲,拯救我那日益物质化的坚硬的心灵。
小王子乐观地成长,流浪世界。流浪中,小王子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茫着:
国王,坐在只有礼服大小的星球上支配着他的权利……。
爱虚荣的人,“在那些爱虚荣的人眼里,别人都成了他们的崇拜者。”
酒鬼,为了忘却羞愧而喝酒,因为喝酒而羞愧……。
实业家,只爱计算着天文数目,喜爱拥有却不知如何去管理……。
点灯人,“小王子瞅着他,他喜欢这个点灯人如此忠守命令。”
……。
他们唯一的共通点:玩着大人们的数字游戏、心中充满欲望、虚荣、热衷名利、有着自甘堕落的自圆其说逻辑,缺乏对真实世界的爱和兴趣。“这些大人们真是奇怪极了。”
“人们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他们只是重复别人对他们说的话…”,“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们是从来也不会满意自己所在的地方的。”
“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
“然而,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以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我们是不是也在苦苦追求着幸福,但却常常粗暴地把幸福从身边赶走?
人生没有目的地,人生仅仅是一个过程,值得我们把握每一天的幸福。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四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五
南怀瑾既然被誉为国学大师,那么看他的书应该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也就是问题中所提到的《南怀瑾全集》这本书,它是一本揉合了中国传统古典儒学解读的著作。
换句话说,当我们在认为这本书值不值得读,或者有没有价值的时候,对于传统,南怀瑾自然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浅俗易懂;但是问题其实也正是在这里,因为是一部传统的书,其实南怀瑾的思想里他是没有剔除很多原本传统里的糟粕的,他对于传统儒学还是全盘接受的态度。
比如说,《南怀瑾全集》其中一个贯穿全本的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这里的包括“宽恕”“忍让”“不争”,更具体一点的话,比如他讲的“放手,得救的最妙药方“,他借用许多的佛法和儒学来解释人性中的“贪嗔痴”,让人们放下执念。但是很显然这其实是一个谁说谁圆的事,今天南怀瑾告诉你要“宽怀”,明天就有马云告诉你“要有梦想,要敢想敢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打遍各路武林高手的电影演员,然后你听来听去发现大师和教父讲的都对,那到底谁的更对呢?《南怀瑾全集》并没有说。
再举个例子,除去“中庸之道”,《南怀瑾全集》还贯穿一个思想,他说:
一个人如果觉悟了,悟道了,对一切功名富贵看不上,而万事不管,脚底下抹油溜了,这种人叫做罗汉。但是菩萨境界则不然,觉悟了,解脱了世间一切的痛苦,自己升华了,但是,看到世上林林总总的众生,还在苦难中,就要再回到世间广度一切众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一切众生的行为,就是所谓有情,是大乘菩萨道。
讲到这里很多人应该已经明白了,这里其实并不是说《南怀瑾全集》不好,也并不是批判,但是你会发现这本书和市面上那些贴着“佛学教你怎么做人”的畅销书其实区别并不大,如果非要打个标签,无非是个大号的鸡汤,怎么吸收怎么看怎么理解,全靠个人了。也许你正在烦恼一件事,正在为许多事做不出断离舍,也许看完之后你就懂得了怎么做,但是当我们话说回来的时候,不管你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选择,结果是好是坏,这本书都不会帮你承担任何结局。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六
并且永远地扶持我。
我渴望有人毁灭我,
也被我毁灭。
世间的情爱何其多,
有人可以虚掷一生共同生活却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这或许是我对于整本书的最深刻的印象了,怀着对这位颇具争议的作者的一种敬畏,我悄然的提起书本,来读这个令人折服的不凡的女人。她是一个矛盾的个体,她渴望冲破樊笼,但是无奈,她却没有办法冲破现实给她既定的一个纸糊龙,只能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存活,是的,在她还没有遇见那个女孩之前,是那样的。
也许她还会像往常一样,在她想要决定去诉求意见的时候被她的母亲以一个橘子搪塞住,在想要拼命的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被母亲的一个橘子给打乱了所有的`前进的道路。
昨天我们坑里的小伙伴们激烈的讨论了这个话题,当然,更多的是讨论这本书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比如这个橘子的含义。诚然,对于这本书的名字,如此的独具匠心,我想它的含义一定非同凡响吧。浅猫说的是代表矛盾,我说代表自由,还有鱼说代表束缚和约束,白瓷罐赞同我的观点。然后我们满慢慢的剖析,我说其实两者并不矛盾,无论自由还是束缚,都代表橘子,橘皮是酸涩而坚硬的,正好像是母亲给她的一种约束和束缚,传统的思想,让她作为一个传道者应当有的东西,而那个橘子里面甜美的果实代表着自由,自由是甜美且可口的啊。
其实我们都很不理解她妈妈的做法,但是我们都认为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只是方式不对。对于像她这样一个女孩,她是作者本身的原型,以自身的一种身份和精力来写的。
我们都对她在早先年的时候对于爱上一个姑娘而产生了疑惑,或许那就是她的选择,作为传统的传教者,她本该选择自己所想要的安乐的生活,可是,命里相遇,她们注定不平凡,而后再次相遇,内心也许再也没有波澜了吧。她终究是冲破了世俗的眼光,与一个女孩相恋了,我觉得,不用墨守陈规。每个人都有追逐爱的权利。
正如作者所言,每个人都有悲喜交替的人生,那才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正如,世界没有唯一的答案一样。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七
他开始动身了,余先生来不及阻止他,我也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道士,当了佛教圣地的家,在莫高窟,敦煌文物藏在那里,或是葬在那里。大漠孤烟,它们寂寞得如同守护他们的僧侣。直到有一天,等来了命中注定的“伯乐”—斯坦因。是的,一叠银元,成交,五箱经卷。余先生说他怕自己的笔会不沉稳,所以只能简略地说。说年份,说人物,说交易双方的“货物”,没有说盈损。他怕自己承受不住,更怕后人承受不住,这一刻不能沉稳的岂止只有笔!
吁—,车队出发了。余先生说斯坦因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但我不相信斯坦因会在乎那个流血的民族,在他看来那鲜血淋漓的伤口也许是咧开的艳唇,是在感谢上帝敦煌文物终于等来了“知音”,而他则是成全中华文明的英雄。不知那头拉牛车的黄牛是否因为这次的货物多了几分历史尘埃的重量而比以往走的缓慢些。
合上书卷,掩面沉思。这是一场文化的苦旅,那个苦旅的道士真的是个罪人吗?我听不到回答,这次连历史也犯了难。他只是一个愚昧无知的农民,是来逃荒的,来时没有任何恶意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他的饥饿命令他走下去,走下去。或许正是莫高窟看到了他的苦难,也看到了自己在大漠中无望的未来,才自动裂开一条缝,将自己所有的宝物全赠予他,以便让它们逃离这寂寞荒凉的沙漠。而它们自己也宁愿漂洋过海,浪迹天涯,再不愿忍受这被遗弃冷落的日子。这原本只是一场可爱的赌气啊。
既然是赌气,那么气消后,哪怕再不羁的游子也会思念故土吧。敦煌文物此时一定在伦敦博物馆里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接它回家,可回家的路是如此的遥远,而我今生最怕的就是让人失望两次。只是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好站在泛起淡淡青苔的拐角处,抚摸着莫高窟古老的伤口,轻轻安慰道:莫高窟,莫高哭。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八
闲暇时偶然看到萧默先生的《一叶一菩提——我在敦煌十五年》,曾经不太理解一些人创作的传记性文学和影视。
那古代的篇幅,像是墓志铭,传主都是忠孝两全,面目可憎;当代的则是比圣徒还圣徒,围绕意识形态编排,主角一定道德高尚,让人存疑。但我却很喜欢这篇,传主有血有肉,个性突出,叫人能感受到他们的真实存在;能看到那个时代赋予的情境;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启示。
《一叶一菩提》呈现给我的是一段鲜活的历史,一群生动的人物,一座让人震撼的艺术宝库,还有作者以诚相待的心,和对人性与社会的体认。开读以后,敦煌文物研究所这个小世界里的人物命运就一直让我牵挂,欲罢不能。描写高尔泰先生的那些文字,最是生动传神。曾读《寻找家园》,高尔泰先生的坎坷经历就给了我深深的震撼,他的文笔让我赞叹,思想的自由更让我钦佩。
作者不愧是画家出身,美学研究者,观察入微,文章犹如展开的画卷,引人入胜;笔下的人物也栩栩如生。字里行间,作者特立独行的性格贯穿始终,是一位一般世俗规矩不能约束的奇人。今天,读了萧默先生笔下的高尔泰,我的这些印象在书里得到了印证,也得到了扩充。很喜那个浪漫主义者的宣言,对于我这种总是想法多于行动的人来讲,颇有启发。性格的执拗和多年的屡遭不公让他斜眼看人间,像一头离群的狼,孤独、敏感,时刻提防被袭击,并在感觉到危机时先发制人。可是萧默先生他不能原谅这样朋友的背叛;他人的蔑视;自身的愤怒,一切不能逆转。
我还是为这样的结果感到遗憾,宽恕本不是廉价的,“犯错是人,原谅是神”啊!萧默先生笔下的常书鸿老人纯真、执著、善良、爱惜人才,为了敦煌研究事业,忍常人之不能忍之寂寞,受常人不能受之苦,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千佛洞,却反而在一切渐入正轨之时被迫离开,他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不谙世事,亦是无可奈何,让人心酸呐!莫高窟清苦寂寞的生活总算成就了艺术家的事业,萧默先生成为著名的建筑艺术与理论学者,远在美国的高尔泰先生靠了当年在莫高窟的摹写积攒的素材而能安身立命,莫高窟没有亏待他们,莫高窟留下的不只是记忆,读过《一叶一菩提》,我感慨于们生活的丰富,遗憾于时代的不可变迁,或许能给我留下的,是那份坚毅的信仰,执着的精神吧!
家高中读后感篇十九
《橙色女孩》,有一点点诡异的书,因为这本书有的部分是用倒叙的叙述手法,而这个叙述的人已经——去世了。书中的“我”是一个14岁的男孩,他和他妈妈,还有他的继父,以及他同母异父的`小妹妹一起生活。某天,他奶奶从他儿时用过的童车里发现了一封信,很长的信——他已去世的父亲写给他的。整本书写的就是他父亲写给他的这封信的内容,还有他自己的感想和附言。“橙色女孩”其实就是他的母亲,这封信写的就是他父母的“童话故事”。
“70年代末一个深秋的下午,在电车站,父亲撞翻了一个身着橙色衣服的女孩怀抱的满筐橙子。之后他们在一间咖啡馆里再次邂逅,女孩仍然穿着那件橙色衣服,怀里依旧抱着一大袋橙子。正当父亲为他俩再次的偶遇感到诧异时,女孩眼里竟满含泪水地转身而去。父亲木然地伫立在街头,任由她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
他们第三次相遇是在圣诞节那天。分别时,父亲终于向女孩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并问她何时还能相见。女孩许诺半年后愿与他长相厮守的约定,随即再度消失。当他们又一次相遇时,父亲终于知道了这个神秘的橙色女孩的全部故事。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十
《草房子》这本书已读了好几遍了,但每次读完都意犹未尽;每次回想起来内心依然充满一种亲切、温暖的感觉。书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扣人心弦,让我深切的感受到爱的力量。
《草房子》主要叙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桑桑经历了许多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让桑桑在忧愁与欢乐中成长,在每一次的情感波动中懂得人生。也让我随着故事的情节,陪着桑桑时起时落,时喜时悲。
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在桑桑得了鼠疮,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了多久的时候,所有人对他的关爱。每个人都为桑桑而痛苦、担忧,他们都希望桑桑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生活。不论治好桑桑的病希望多么渺茫,桑桑的爸爸还是带着桑桑到处求医,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一定要治好儿子的病。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为桑桑担心,也被那无私的父爱所感动。还有桑桑的同学纸月亲手做了一个书包,告诉桑桑的母亲这个书包可以用好多好多年,她特别把“好多好多年”说得很重,她希望桑桑还可以活很多年。看到这里,我觉得纸月的这个书包寄托了她对桑桑一份多么美好的祝福啊!上天不会把人逼到无路可走,桑桑的病终于被一位老医生治好了。在桑桑得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为桑桑熬药,还唱着歌以减轻桑桑的痛苦,让桑桑不觉得药有多么苦,她对桑桑的关爱,让桑桑感觉到了温暖。正是因为桑桑身边所有人对桑桑深深的爱,创造了桑桑的生命奇迹!
读完《草房子》,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力量的伟大,它可以点燃你幸福欢乐之光,摧毁你心灵中的悲伤哀痛;爱的力量会感动苍天、感动大地,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十一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科幻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假如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重压下,福克先生并没退缩,他以坚定的意志,凭借我们的智慧、勇气和自信,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最后取得了胜利。
福克是一个善良正直、乐于助人、足智多谋,有主见的英国绅士,但他不苟言笑,性格有点孤僻冷淡。无论遇见什么意料之外,就算是生命马上完结,他也表现得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十分让人钦佩。
福克对自己这次旅游充满信心,他相信只须有决心,啥事都大概做到,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日常,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假如没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或许还没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感觉自己不可以胜任,所以,大家做每件事,自信是非常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备这种自信。
在当时没飞机,环游地球一周只用八十天,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情。但福格先生做到了,他靠的就是——分秒必争。“分秒必争,合理的利用时间,就没那些问题。”这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主人公福格先生一句自信的话。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我感觉非常真实,仿佛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但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以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个为人乖巧,有侠义之心。他一直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否也值得大家学习呢?至于为何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由于一路上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一个国家的路他都了解,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费克斯是个鼎鼎大名的大警探,身材矮小,但心地善良。但他误觉得福克就是那个在伦敦银行偷金磅的那位江洋大盗,于是,他就在福克主仆环游地球期间多次捣乱、阻挠,但在最后还是消除误会,与他们化敌为友。
在阅读故事的同时,我还获悉了很多丰富的地理常识,世界各地的奇风异俗。正是如此,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的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勇于坚持拼搏的精神,与他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十二
夕阳西下,我坐在家门口的草地上,草地的两边是大片大片的水稻田。右手边还有一条小溪流,它好像水稻田边上的一根亮闪闪的白丝带,一路哗哗响着……我轻轻的合上《我要放假了》这本书,主人公细荷的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它讲述了细荷一家搬到了新地方,她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她结交了新朋友猫子,但她们的友情却遭遇了一次考验。假期到来,故乡的世态风情在她眼前展现出一幅幅打着独特印记的画卷,油茶花、野果子、秋天里漫山遍野的茅草……为她的成长背景涂抹上浓重的地域色彩。当多才多艺的潘老师、木匠陈博士来到山口镇,“远方”、“未来”等字眼便悄悄闯入细荷的乡村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学校,我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玩,下课时,我们也形影不离。在学习上,我俩有不会的题时,总会和对方请教,如果别的同学遇到困难,我们也会帮助他。从这本书,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之处。
暑假期间,我绝对不会因为老师不在,而想做什么做什么。我要像细荷一样做一个自律的人。每天6:30起床,以最快的速度认真洗漱后去晨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让在于晨。晨读是为了积累好词好句,我一定要坚持下来。上午认真完成语文、数学、英语暑假作业,除了这些,我还完成了古诗背默打卡和阅读打卡。
除了学习,我还给自己安排了玩的时间。八月份,我和爸爸、妈妈、江东赫哥哥还有光头叔叔一起去了皖南川藏线。这里的风景和细荷家的风景一样美,绿莹莹的小草中间,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它们就像一个个清纯美丽的小精灵,躲在芳香浓郁的绿色地毯里捉迷藏。在皖南川藏线的月亮湾那里有一个很美的池塘。池塘里的小鱼儿、小虾儿呢,也一夜之间全部冒出来了,它们在刚刚长出嫩叶片的小草丛里进进出出,呼朋唤友,忙得不亦乐乎。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独无二的过程,它仅仅属于自已。我和细荷通过暑假都成长了。所以,让我们都来好好珍视,好好地经历吧!
家高中读后感篇二十三
这两天我读了动物小学家沈石溪写的《红奶羊》。
《红奶羊》主要讲了羊和狼的故事。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红奶羊,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这时茜露儿完全可以逃离狼窝回到羊群中去,但是当她看到失去父母的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茜露儿最终还是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有了很深的感情。慢慢地,黑球渐渐长大。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这之后,茜露儿却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几年后的一天,红奶羊茜露儿被两只狼堵得无路可走,正在它完全绝望时,一只公狼却赶走了母狼,救了茜露儿一命,原来这公狼就是黑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黑球它虽然是一只野性十足的'狼,但它却知道报恩自己的奶妈。
每当红奶羊面临危险的时候,黑球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它的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值得人类学习!
我想,连一只狼都会知道感恩,我们作为人类,就更应该要懂得感恩!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曾经帮过我们的人!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7666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