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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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优质20篇)
时间:2023-12-06 13:18:09     小编:紫薇儿

每一次总结都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如何进行有效的演讲总结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思路和素材,但我们要注重个性和原创性。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一

躺进一块草地,听风声,看一只蚊子,或一只蚂蚁,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昆虫。和作者一起抗一把铁锨,拿上半截麻绳,随意地在地头翻弄着。带上一把镰刀还有收不完的麦子,割不尽的青草。

或跟他一起爬上一个屋顶,或骑在一个墙头,看着村庄的日出日落。或跟他一起赶着牛车去更远的隔壁沙滩打柴或挖树根。

风是整个村庄的动态。有了风,炊烟也会活了许多。有了风,开门闭门的事仿佛不是人干的事了,是风说了算。

一棵树或几棵树根都扎的很深。树有根,人亦有根。在根的黄沙梁全是对先父的怀念和对后父的感念。寻求黄沙梁的足迹成了作者寻根的唯一的寄托。

一个人的村庄里,把一个人写活了,整个村庄也活了。一个人离开了村庄,把对故乡的思念融入到了一条路,一堵墙,几只蜻蜓……几根柴火……融入到了荒漠的尽头。

黄沙梁荒凉了起来,荒凉到了心头,以至于不敢走近一步。

本文从细小的物件述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故乡的人和物的怀念。一个西域戈壁上的村庄,却流露着河西陇人的文化底蕴,足以看出作者对农人的生活不再是了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沉甸甸的文字倒出的是农人的辛酸。犹如佛乐般地忏悔着,让我们曾经离开了土地的人们回想起尘土的世界,便有了安静的思考。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二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三

翻开《一个人的村庄》,就有一股乡村的气息扑面而来,文中所描摹的景状、人物、生活都是在城市中难以见到的、泛着香喷喷的土味儿。

这本散文集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这也就是刘亮程的与众不同之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一直就很喜欢刘亮程这些寓意深邃的语句,虽说这些对生命的回顾与检讨在内容上并不讨巧,未经过世事的人看不懂,饱经沧桑的人又不敢看,然而这并不降低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

而我要说,宽容些吧,这世界既然容得下欺骗与肮脏,那么也应容得下那些虽说有些自欺欺人的梦想。我们需要这样一片村庄来修养身息,虽然你可以指出这片村庄太过于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但你却不能否认你也向往拥有这样一片村庄,向往手持一把好镰刀割草,向往丢掉城市里那些太多太重的包袱,只是向一朵花微笑就足够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四

读这文字,我总想起《岁月神偷》那个可爱的小孩的声音,彷佛是他在给我朗读,那声音,稚嫩,天真,纯净。我很少回想过去,这文字却让我看到了小时候的许多回忆——那些回忆,原来可以这么美好地呈现,而小时候,总是无忧无虑,从未去察觉过这种生活的可贵之处。

小时候的那片星空,繁星璀璨,让人怀念。那时候的乡下,很多人家住的'是狭窄的平房,我们家也是。夏天,天气炎热,当夜晚来临,很多人会拿了席子,被子,枕头,到祠堂前面的空地上乘凉,睡觉。小孩子三三两两地玩闹嬉戏,可听见他们的欢笑声。大人,老人和小孩相比,总显得沉静,他们常常用平和的语调在聊天。繁星闪烁着,在寒来暑往中固执着它们的轨迹,夜晚的时光在小孩子的玩闹中,在大人们的谈话中,在蟋蟀的喃喃自语中,缓缓流淌。有时候,什么也不做,静静躺着,看星星,会冒出许多问题:白天星星都到哪里去了,天上有多少颗星星,还有,哪颗星星是你自己(记得姐姐讲过,天上的一颗星星代表着地上的一个人)。

那时候,豆浆和油条的味道令人难以忘怀,还可以吃到自然成熟的香蕉和芒果。邻里之间总是情意充沛,常常会互赠一些食物。不知哪天,邻居送的一碗煮好的四季豆,那味道让人久久难忘。

那时候,物质匮乏,但人是懂得珍惜和开心的。

那时候,还可以夜不闭户。

……。

一切的变化有如沧海桑田,你很难想象过去有过那样的一种生活,好像现在的一切都找不到过去的痕迹了。在经济的狂奔中,美好的农耕文明远去了,那个宁静的村庄慢慢地消亡了。很多人搬进了大房子,夏天也不用出来乘凉了,夜晚变得冷清。而今,那个村庄,年轻人都奔向了城市,只剩下老人和一些小孩,孤寂冷清。

我也一样,高中开始,离家求学,奔向城市,很少回去。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五

1在你耳边呼啸时,你只当它微风拂面;当暴雨在你眼前倾泻时,你只当它屋檐滴水;当闪电在你头顶肆虐时,你只当它萤火流逝。人,决不能在逆境面前屈服。

2我们的生命之所以贫瘠,原因往往不是放弃了工作,便是因工作放弃了沉思:要不断地工作,也要不断地沉思。生命原是一个不知来自何处去至何方的奇迹,存在也是一个时空的偶然,我们需要不停的奋斗,来印证我们生命的真正存在。这样我们便须活跃我们的思维,点燃灵台的明灯,照亮我们该走的路,以便我们继续跋涉。生命也是需要不断跋涉的,不管昨日你有多少功绩,不管昨日你园圃里有多少花朵,那是属于昨日;若你一心沉湎于昨日的喜悦,就难享今日更清醇的欢欣。今日,一个新的开始,更需要我们前进,更需要我们去孕育。人生是一条永远走不完的旅程,需要生命的火把,直至成灰而泪尽。

3流星虽然陨落了,却用美丽的光芒划破夜空,乐曲虽然结束了,却用激昂的旋律振奋人心。

4菲尔丁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这话没错。但不必为此走向另一极端,夸大书籍对人的品格的影响。更多的情况是: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

5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中的倾囊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逆耳忠言,是跌倒时的一把真诚搀扶,是痛苦时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读书,也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这储蓄,是发现未来的钥匙,是追求真理的阶梯,是超越前贤的基础,是参与竞争的实力。信任,是人生一笔弥足珍贵的储蓄。这储蓄,是流言袭来时投向你的善意的目光,是前进道路上给你的坚定的陪伴,是遇到困难时的全力以赴的支持,是遭受诬蔑时驱赶痛苦一盏心灯。

6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原因起码有二:一是在于它们目标专一,每一滴水都朝着同一方向,落在一个定点上;二是在于它们持之以恒,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从未间断过这种努力。由此及彼,我们可以想到古今中外有成就的学者,在它们身上,都体现了“专”“恒”二字。

7母子之爱、兄弟之情,虽然也有浓厚的利他色彩,但它的前提是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还不能称得上无私奉献。只有超越亲情血缘,超越个人功利之上的利他和牺牲,才称锝上无私奉献。这种无私奉献,既不同于道德家的界说,也不同于慈善家的善行。它不是从“小我”意义上寻求和感悟精神的皈依和心灵的慰藉,而是从“大我”的意义上承诺和践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使命。

8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时间好比一个良医,它能教我们医治流血的伤口,时间如同一位慈母,它将帮助我们抚平心灵的创伤。

9有的人生活得富有充实,是因为他具有驾驭生活的能力;有的人生活得平庸无奇,是因为他缺乏战胜生活的勇气。

10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而英雄,却常常难以用距离或时间的密度来衡量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六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

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七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字字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的美好。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躺进一块草地,听风声,看一只蚊子,或一只蚂蚁,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昆虫。和作者一起抗一把铁锨,拿上半截麻绳,随意地在地头翻弄着。带上一把镰刀还有收不完的麦子,割不尽的青草。

或跟他一起爬上一个屋顶,或骑在一个墙头,看着村庄的日出日落。或跟他一起赶着牛车去更远的隔壁沙滩打柴或挖树根。

风是整个村庄的动态。有了风,炊烟也会活了许多。有了风,开门闭门的事仿佛不是人干的事了,是风说了算。

一棵树或几棵树根都扎的很深。树有根,人亦有根。在根的黄沙梁全是对先父的怀念和对后父的感念。寻求黄沙梁的足迹成了作者寻根的唯一的寄托。

一个人的村庄里,把一个人写活了,整个村庄也活了。一个人离开了村庄,把对故乡的思念融入到了一条路,一堵墙,几只蜻蜓……几根柴火……融入到了荒漠的尽头。

黄沙梁荒凉了起来,荒凉到了心头,以至于不敢走近一步。

本文从细小的物件述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故乡的人和物的怀念。一个西域戈壁上的村庄,却流露着河西陇人的文化底蕴,足以看出作者对农人的生活不再是了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沉甸甸的文字倒出的是农人的辛酸。犹如佛乐般地忏悔着,让我们曾经离开了土地的人们回想起尘土的世界,便有了安静的思考。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八

身边很喜欢远远的书的大致只有我和娟,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童年,生命里最高尚的日子,都在村庄。

记得看完《丰收》,与娟就有说不完的感想。当时想写点什么,不知为何又停止了,想想便觉遗憾,那种感觉很难得,应是记得纪念的。

这次读了《远远的村庄》,觉得就像在读自己的小时候。书的后记让我感触颇深,现在的村庄不再是小时候的村庄了,村小不在了,草像疯了一样盖满去村小的路,我大概也有9年没走过了。

我没有远远勇敢,我从不敢狠狠的指月亮,因为我对“指了月亮,割耳朵”的言论深信不疑。只是某个黄昏,实在忍不住,悄悄的小小的指了下,指了就后悔死了,又心想,月亮应该没看见吧,然后一直捂着耳朵。第二天起床,左耳下真的有个小口子,从此,再也不敢了。就连学了张衡数星星后,爸爸也鼓励我去院子里数星星,我打死也不干,因为怕不小心数了月亮。

从小,我就是让人羡慕的教师子女。在村小,四十多个孩子抢一个篮球,那是唯一的玩具,应该比nba激烈多了吧,男生一派,女生一派,不管谁,只要是女生,抢到篮球立马给我,因为我爸是陈老师,没人敢来抢我的。

我家没有狗,更没有像小黄那样的白狗,和我有过深厚感情的是一头黄牛,有段日子,每天下午我都要提着苹果去放牛,后来,家里大人打算把牛卖了,听说,牛被卖了之后就会被买牛的人杀了卖肉,有天晚上,我想着想着,就哭了。卖牛那天,我不敢看,回头爸爸说,牛还哭了,牛真的会流泪。

小孩子都喜欢甜食,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糖的我,突然看见大我5岁的军哥在院子里吃着酥心糖,可怜巴巴的我只有倚在门口吞口水,突然,军哥走过来说:想吃糖吧,感冒冲剂也是甜的,快去吃。于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婆婆的感冒冲剂,真甜!

那些年的我,滚的了铁环,织的了毛线条,偷的了黄瓜,打的了架,演的了白素贞……想想就觉得能干。

儿时的村庄不在了,大多老房子也拆了,修起了小洋房,全是白的。我家没拆,不过搬走了,院子里的6家人,如今只剩两家。梨树还在,树下还有爸爸为我种的状元花。

不过,村里依旧的不止夜晚的星空,还有我们陈家的大院子,大概我的有生之年,它都不会消失。以后不管在哪,我都会定时回去,因为村庄有两样东西在等我,小时候和爷爷。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九

《远远的村庄》讲述了作者天真无邪的童年,怀念小伙伴小贝壳小刘海等,怀念自己爸爸妈妈,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与手绘可爱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给生活在快节奏和重压力中的你我一缕平静的温暖,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安宁。

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小屋到高楼大厦,从步行到汽车到火车再到飞机,从发电报到智能手机……有很少的人们能和以前一样,爬个山,放个牛,在河边捉鱼摸螃蟹,和小伙伴一起爬树,玩,摘野果子……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你有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纯真的年代,你会回忆小时候与小伙伴们玩,在家大老远的地方听着妈妈叫回家吃饭等。而现在再也回不去了吧或许在这样快速发展的生活下,书写和回忆是最好的纪念。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一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习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平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圣战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二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三

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有一股寒风,从我自以为火热温暖的从未被寒冷侵入的内心深处阵阵袭来时,我才发现穿再厚的棉衣也没用了。

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人最大的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

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至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其实,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造就或毁掉了你,而你却从不知道。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让那些草木再繁茂一次、葱郁一次已经不可能,即使给它和以前一样的阳光、雨水和养分,和以前一样的无人践扰的生存环境——它们的根毁掉了。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 驴对人的反抗恰恰是看不见的。它不逃跑,不怒不笑(驴一旦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你看不出它在什么地方反抗了你,抵制了你,伤害了你。对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许多年之后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不管我们年轻时怎样不听话,违背母语父令。最终还是回到父亲母亲的声音中,用你们的话语表达我们自以为全新的人生、做着父母语言中的所有事情。

我这人天生嘴叼,妻子常说我是天底下最难侍候的男人。不过,她并没侍候过其他男人,怎么能猜测天底下还有好侍候的男人呢。

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况且,一个人要活的真实就难免不把别人的一生当一场戏。看不见的岁月是可怕的。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活是个好伴儿,尤其农活,每年都一样多,一样长短的季节。你不用担心哪一年的活会把你压得喘不过气,也别指望哪一年会让你闲?a >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 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一个看清了一生事业的人,总是在笼罩众人的黑暗中单独地开始了行动。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四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五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六

1.

我确定刘亮程是认同梭罗的。

与梭罗的大安静相比,刘亮程是羞涩内敛的。

他也是充满着小计谋的。

在不自觉中,我拿《瓦尔登湖》和《一个人的村庄》做比较。经常是两本书交错着在脑子闪动,刘亮程的村庄充满烟尘味道,而梭罗在水边。

2.

最可怕的事不是一个人站在旷野,而是无助的穿行在人群中。对四伏的危机束手无力。

与以往的阅读相比,这一次我没有让自己不舍昼夜,大块的吞噬。从而在疲倦中完成阅读。通常,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晚秋的阳光晃上办公室的窗子。我这个意外偷袭村庄的外来客,悄声潜入。我尽量使自己沉默,不让星点的声响惊动村庄的熟。或者是晚上,也是八点到十一点,那时我像一个离开家园的孩子,正在不弃不舍的找寻回家的路。

最近,睡眠出奇的好。

3.

为了某个章节某个场景某个句子,我都会驻足停步,欣欣然好一阵子。

我没有多少事情要做,屋檐下也没有悬挂的锄镰锨镐。有时,风旋起我搁置太久的白纸。我都会不动声色的码齐,用一块重物压制住。

在相对闲适的状态下,有时矫情的怀想起越来越远的故乡。一个一个的脸孔铺面而来,有的是早已死去的邻人,有的是正在老去的同伴。

我知道他们不论活着的或死去的,都早已不把我当做是属于故乡的人。我在他们的印象里,是一只飞离故乡的鸟。适时的登上了高枝,优越的俯视他们。

这样的俯视他们是不需要的。可我们需要。我们不觉得是俯视,我们当自己的亲临。

4.

我甚至想象刘亮程独自微笑的享受村庄给予的一点一地的收获。收获者的快乐,不仅仅是人的快乐。是老鼠的,也是万物的。

刘亮程的创作过程是孤独的。那是一只鸟的孤独。他说鸟说着无人能懂的鸟语,虽生动也枉然。刘亮程以文字的方式独自说话,谁懂?浮华不懂。呱躁不懂。

我欲懂得,所以静听。

刘亮程不厌其烦的述说,有时我认为这样的述说未免缺少激情与跌宕,阅读暂且搁置一二个时日。转身回来,像一盘带子重又放出平缓的调子。

我又浸润。

5.

人筑屋的地方适合鼠打洞。

我用目光和心的灵气走近《一个人的村庄》。此行,将永生不得回来。

盛开和释放只属于村庄。

空城的寂寞是内心的寂寞。村庄的破败是家园的破败。

6.

都在忙碌。

忙碌村庄以外的大事情。只有我为一座村庄黯然神伤。或许不仅仅是我,只是我的语言笔得过鸟的喋喋。没人愿意懂得。

都是些可有可无的闲杂事,麻木了水一样的眼睛。以至于有一天我们忽略了树上的叶子,林间的虫鸣。岁月的利刃一下一下的在我们脸上心上刻画年轮。我们嘻嘻哈哈的傻乐。生命的家园从此荒芜。

7.

闲置在村庄的家,记得光阴里的所有旧事。老去的树,剥落泥坯的墙,晒太阳的老人,这些都在重复,一天一天没有两样。只有20年前出走的小孩很少回来,不知他是否想念村庄,村庄在不经意的某一个瞬间想念着他。那个孩子混在外面,他放弃了倾听庄稼生长的时机,独自漂泊着。他在感叹流云和逝水,要倾听也是倾听一个人孤寂的心跳。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毫不吝啬地裸露自己:思想、灵魂、家世、身体,只要他有就会倾倒出来。而此刻的阅读便成了造访。村庄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几个人来找他们。我来找他,他便没有理由有所保留。这是温润的厚实的笨拙的文字盛宴,除了满足和感恩,再无其他。

8.

我以一己私利修改刘亮程的文字,只是这样的修改限于意念之中。我让这些舒缓的叙述穿越山水的隔断,进入我自己的村庄,或是成为赵家老四,或是成为徐家老大,他在我阅读的过程里少有成为刘家老二。他说话,甚至卷烟或做事都像是与文字无半点关联。后来,我把他定位为乡村文化人。用思想和灵气给自己造就一对翅膀,翅尖略一点地,就已是关山路远了。他在远离村庄的岁月,年年眼望村庄:怀念树怀念狗怀念幼时的藏猫猫。

原本寡淡的乡下日月,在文字间多几分润泽鲜活。这是文字自身的魅力更是写作者内在的修为。

9.

阅读和写作一样,是极其个体的行为。意念的杂草蔓延,比风还自由。只是因为一次阅读,只是因为村庄这个词,我误以为我开始熟悉了刘亮程这个夹带在书页里的名字。只是汉字罢了。至于我自己暗自创建的诸多联系,我想这是质朴的篡改。没有人会想着去责备。

一段一段的岁月,叠加起来是一生。谁都躲不掉这样的叠加,那匹马也是,那头猪也是。

10.

诵丧的冯三是个才子。他年谁诵冯三的丧?炊烟纠缠着,树根盘结着。人,错综复杂着。谁,知晓?是飞扬的尘,不是我。不是刘亮程。

冯三诵得村庄旧面孔日渐少了。我自己的村庄也是。一个村庄便是所有村庄的横断面。

总是母亲对我说起村庄又有人死去了,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激动起来。与那个名字有关联的许多事件一一浮现。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也只有这个特定的时间段才显得壮观。原来我和故乡,和故乡无数的名字都有瓜葛。原来我久居乡村的20年,并非空洞的白纸。这20年的记忆是酒,愈是旷久愈是至醇。

11.

在不间断的听说与怀想中,我发现与故乡的丝丝缕缕的关联逐渐的稀少。我害怕某一天,父母不在的日子,谁还会提示我故乡天空的云卷云舒。故乡的衰败破旧终将和我扯不上联系。那么什么还愿意出来证明我是故乡的孩子?证明故乡是我庞大壮美的根系?没有。

容颜不能。血缘不能。乡音不能。而文字,那时苍白。

可以的,只有夜夜不能入睡的怀想,身体里某一处固执的疼痛。

村庄不会丢失,他永存于心。

12.

村庄是刘亮程的所有。村庄给予他一切,又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的折腾他。他,不安宁。身体灵魂。

生命的过程是不断奔跑的过程。奔跑是为什么?不外乎两个原因:躲避、追逐。

我们不停的躲避又不停的追逐。这个过程几乎延续了每个人的一生。

在《一个人的村庄》第二辑第28节《偷包米的贼》,是我阅读时最感痛心的章节。贼因几棒包米伤了一条腿,却以一条拖拉的残腿让一个少年有了一生的梦魇。他不能自拔。

生命的结生存的劫,至此无一遗漏。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七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像一个个美丽的传说,经由他温软的唇传达给每一个读者。每时每刻他都在行走,却从未远离他一个人的村庄。黄沙梁,他年年月月在这个地方行走。一支温柔的笔,一颗多情的心,那么多年以来从没有放弃行吟。走老了时光,走得一粒沙一棵草都与他熟识,走的每阵风每片云都禁不住给他温柔,走得每头牛每只鸟都成了故人。他一直在行走,真的像一条永无止境的河流。

“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他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闲逛,人生也许真的就只是一场闲逛,我们在闲逛的时候顺便做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给我们以快乐悲伤痛苦以及幸福。而他,不过是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八

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让那些草木再繁茂一次、葱郁一次已经不可能,即使给它和以前一样的阳光、雨水和养分,和以前一样的无人践扰的生存环境——它们的根毁掉了。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至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其实,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造就或毁掉了你,而你却从不知道。

一个人的岁月若是如荒野般敞开,他便不能关顾自己,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在村庄里,睡一百年,都不会有人喊醒你,一场风过,有些东西就在看不到了。

在村庄活得太久,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

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着他们。

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

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人最大的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

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我的亲人们说我是个很冷的人,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你们。

落在一个人一生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世的人来说,显然微不足道.

有一股寒风,从我自以为火热温暖的从未被寒冷侵入的内心深处阵阵袭来时,我才发现穿再厚的棉衣也没用了。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活是个好伴儿,尤其农活,每年都一样多,一样长短的季节。你不用担心哪一年的活会把你压得喘不过气,也别指望哪一年会让你闲得没事。活均匀地摊在一辈子里。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不管我们年轻时怎样不听话,违背母语父令。最终还是回到父亲母亲的声音中,用你们的话语表达我们自以为全新的人生、做着父母语言中的所有事情。

我这人天生嘴叼,妻子常说我是天底下最难侍候的男人。不过,她并没侍候过其他男人,怎么能猜测天底下还有好侍候的男人呢。

风刮到头是一场风的空。

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

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秘的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

况且,一个人要活的真实就难免不把别人的一生当一场戏。看不见的岁月是可怕的。

生命本身有一个冬天,它已经来临。

一个看清了一生事业的人,总是在笼罩众人的黑暗中单独地开始了行动。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

一个人一出世,他的全部未来便明明白白摆在村里。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

多少年后我才知道,我们真正要找的,再也找不回来的,是此时此刻的全部生活。它消失了,又正在被遗忘。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十九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篇二十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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