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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各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责任机构,具体职责: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
(二)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辨识评估出风险等级并将中、高风险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管理层,上报内容应包括:风险发生地、发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执行审批后的风险应对预案,并及时反馈风险的应对、解决结果;
(五)年中、年度对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条公司企划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风险评估。
(一)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二)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三)研究、确定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四)审定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批准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风险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估的频率。
第九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一)企业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动;
(二)企业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发生重大变动;
(三)关键人员变动;
(四)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动;
(五)购并的发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的事项发生;
(六)其他。
第十条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风险管理目标;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向各部门清晰传达了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如通过工作准备会等),并进行目标分解。
第十三条公司企划部负责风险评估方案的制订,风险评估方案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由企划部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业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十六条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法律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标准。具体如下:
表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表二:风险的后果或影响。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注:
e=极高;要立刻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在风险减低前有关工作须完全禁止进行。
d=高风险;要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如有关工作现正在进行中,须提供有效监控及紧急应变程序。
c=中等风险;须规定有关管理职责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进一步减低风险,如有关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应作进一步危害评估及加强控制。
b=可接受的风险;按正常运作程序管理,在不影响成本下可作进一步改善。
a=微不足道的风险;无须作任何行动,按惯常运作。
第二十一条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经营。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并制订相应的应对预案,风险清单、应对预案须报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2、风险评估的方法;
3、风险清单;
4、风险应对预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实施,对风险应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风险应对、解决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协同风险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具体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风险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分工协作。
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分工协作。
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执行总裁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分工协作。
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1、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2、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3、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5、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公司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投资经理经批准可与研究员讨论分析项目、与业内专家交流、初步洽谈投资方案、明确退出预案、展开初步调研论证,并提交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
如果投资经理判断该企业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标准和要求,则由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立项小组讨论形成是否立项意见,每次立项会须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可以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尽职调查。
投资经理应填报《尽职调查方案审批表》,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拟参加尽职调查人员名单,并报执行总裁批准执行。必要时,投资经理可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协助和完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经理负责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经理在收到企业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时,应妥善保管,并在项目未获通过或项目投资完成后10日内将该资料整理归档。
《尽职调查报告》应经另一位投资经理复核后,报执行总裁批准。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应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经执行总裁批准后可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权投资基金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并按照各股权投资基金批准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评审和决策工作应自执行总裁批准《投资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如在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所依据的《投资建议书》表述的情况有重大变化时,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每次评审决策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同意投资的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章程、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第十条委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决定对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人选。
第三章已投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具体负责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增值。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
股东代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视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资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递交《项目管理报告》,主要信息包括:企业一般管理信息、企业营销信息、生产或服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研发信息、财务信息、战略规划信息、行业信息和利益相关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动态监测。
股东代表应按规定及时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还应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调研汇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异常变动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投资的退出。
第十四条在项目评审之初,投资经理应为项目设计退出方案,并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回购、出售、重组、清算或破产。ipo(首次公开发行)指国内上市,国外上市等;回购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售;重组指通过制定各种股权重组方案实现股权退出;清算或破产指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差且难以扭转时,经股东会批准解散或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管理制度篇四
一类是自然环境造成的险情,主要包括台风、龙卷风、风暴潮、地震、海啸、洪水等。
另一类是事故引起的险情,主要包括井喷失控、火灾和爆炸、溢油污染事故,人员伤亡、中毒事故、急性的传染病、硫化氢等毒物泄漏及特大交通事故等。
油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管理一级灾害和突发险情,下令采取一级应急行动,油田应急办公室负责二级灾害和突发险情管理,决定采取二级应急行动。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三级灾害和突发险情管理,决定采取三级应急行动。
灾害和突发险情出现后,所属单位立即采取三级应急行动(火灾必须首先拨火警电话)。并上报油田应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采取二级应急行动;采取二级应急行动时,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应急行动,迅速根据险情级别判断是否采取一级应急行动,并报请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批准一级应急行动后下令实施。
三级抢险费用由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结算。二级以上抢险由应急办公室及油田公司相关处室裁定后是否进入油田公司抢险费。
险情划分表。
分级。
险情。
三级险情。
(基层单位)经济损。
失不超过5万元。
二级险情。
各单位经济损失。
不超过30万元。
一级险情。
油田公司经济损失。
超过30万元。
井喷。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但井口完好,无失控可能。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井口部分失灵,但没有失控。
井喷失控,井口完全损坏,有可能引起火灾。
火灾。
爆炸。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无人员死亡。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人员伤亡。
现场消防设施损坏不能使用,火灾与爆炸涉及易燃易爆区,有人员伤亡。
台风、海啸、风暴潮。
台风进入绿色警戒线,最高潮位3、7m以下。
台风进入黄色警戒线,最高潮位4、5m以下。
台风进入黄色警戒线,最高潮位4、5m以上。
洪涝灾害应。
急级别提前。
一级。
24小时降雨量25~49、9mm,局部50~99mm局部积水。
人员伤亡。
个别受轻伤,现场可以处理。
多人受伤,但未出现重伤和死亡,现场不能处理。
多人受伤或死亡,现场无法处理。
急性传染。
和食物中毒。
个别人传染,轻微中毒,现场能够治疗,并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多人传染,中毒较严重现场已经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和中毒不断扩大,现场已无法控制事态的发展。
硫化氢和。
其他有毒。
物质泄漏。
轻微或有迹象发生泄漏报警和控制系统完好。
有人员中毒,但仍在控投影下,报警显示有毒物质严格超标。
已经有人员伤亡,且在不断增加,控制系统失灵。
特大。
交通事故。
多人受伤,3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地震。
(1)(1)对中、长期地震震性分析预报,按上级要求行动;
(2)(2)明确接到政府文件,按要求行动,并实施应急预案;
(3)(3)对突发性地震,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管线穿孔。
断裂冻堵。
电路故障。
单井管线或电路故障未发生污染或没有人员伤亡。
计量站以上集输管线或电路故障,且发生污染事故,无人员伤亡。
(1)灾害事故险情种类;
(2)险情的严重程度;
(3)发生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报火警应提示道路情况);
(4)发生险情地点的环境情况;
(5)自救情况;
(6)急需要救援的内容。
(1)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切断危险物源,慎重启用停用设备设施,防止二次险情发生。
(3)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险情发展动态。
(4)调集救助力量,迅速控制险情发展。
(5)正确分析现场情况,划定危险范围,现场决定当机立断。
(6)正确分析风险损益,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抢险。
风险管理制度篇五
管控工作地通知》(鲁安发201616号)、聊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地通知》(聊安委办发〔2016〕16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临政办字〔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地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地物地危险状态、人地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地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损失地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地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地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八条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地责任主体。第九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地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地,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地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职责。
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地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地隐患。
第十三条对查出地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地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地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安全负责人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c级:难度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部门解决地安全隐患。d级:班组、车间、安全负责人能够自行解决地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公司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维修。
第二节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湘桂铁路提速扩能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工程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培训等。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测与控制。利用软件、硬件技术对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做好事故的全面预防工作。
六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最后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逐项进行处理,并通过反馈机制加强和完善事故的事前预防措施。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柳江双线特大桥、大青茅隧道)每月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2)项目部一般工程及危险性较小的工程每季度评估一次,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3)项目部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评估。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管理进行总结,并出具总结报告,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经验。
4、项目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评估管理由安质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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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公司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将风险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五大类。
第四条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三级风险责任体系:
(1)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负责重大风险决策和制度发布。
(2)风险专职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科,负责具体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3)风险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应设置兼职风险员,开展日常风险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建议及时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反馈。
第五条公司成立全面风险领导小组:
组长:赵庆民。
副组长:裴光旭薄其山王欣马兵范。
张金波黄新生王洪涛。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对年度风险管理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3)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6)确定、审核风险管理考核方案;
(8)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3)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4)做好风险信息汇总;
(5)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职能部门职责:
(3)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4)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
(5)及时按规定提交上报风险管理信息、工作报告等;
(6)做好本部门风险预警和监控;
第七条战略风险信息收集的内容:
(1)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有关内容;
(3)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5)与周边对手相比,公司实力差距;
(6)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八条财务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3)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7)与公司现行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条市场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公司煤炭价格及供需变化;
(2)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4)税收政策和利率变化情况;
(5)潜在竞争者和替代品情况;
第十条运营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产品结构。
(2)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4)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的流程和环节;
(5)企业内外部人员道德风险知识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5)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识别:
(1)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战略目标制定、执行和战略评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场变动、价格变动、信用管理;
(5)研究开发、技术投入、设备采用、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6)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7)营运安全、员工健康、食堂食品、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8)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变动执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员管理等因素;
(10)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颁布和注销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势、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等社会因素;
(4)科技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的方法。
(4)风险评估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流程。
求提出采取的预防措施,整个风险信息的收集要具体化,实事求是,符合现场实际,不能出现空话、套话。
(2)各风险职能部门将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结果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风险信息和评估结果审核汇总形成公司风险信息数据库;
(4)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风险承担、转移、对冲、转化、补偿、规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条风险解决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手段和资源配备,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公司总体策略由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制定;
(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对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行审核汇总,重点检查风险应对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风险预警指标的确定流程。
(1)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初确定预警指标及指标数值范围,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对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审定,并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预警。对于。
一般风险预警各风险职能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将监控和预警情况及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值超出蓝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上报;指标值超出黄色预警范围,应将情况直接上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指标值超出橙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直接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指标值超出红色预警范围,直接上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并启动重大风险危险处理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持续的风险管理监督和风险管理活动评价。
第二十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库是否完善加以改进;日常监控是否及时并加以改进;风险信息报告是否真实,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是否有效;检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第二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和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加强自查工作,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信息库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每季度至少进行自检一次。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提交各项重大和重要风险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的监督和考核。
(1)公正原则。
(2)可控性原则。
(3)适度激励原则。
(4)年度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七条风险考核内容。
(1)风险管理组织运行系统:包括组织建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日常运行等;
(3)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4)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准确性;
(5)风险管理自查和报告情况:风险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上报、风险管理改进和整改工作情况。
(6)风险管理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召开全面风险信息与评估报告会。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风险信息及评估报告,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年度风险考核采取现场调查、人员询问、资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条全面风险管理应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工作。切实防范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分别实施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后三名者分别给予同等处罚。为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季度对顺利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本部门风险管理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上报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1)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情况;
(2)风险评估基本情况以及重大风险确定情况;
(3)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的确定;
(4)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解决方案制定情况;
(5)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8)风险管理方案调整以及方案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年度报告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对上年度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安排,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度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亭南煤业公司发〔20xx9〕113号文同时废止。
风险管理制度篇八
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分类如下:。
(一)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ii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ii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iv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手术。
(五)iv类以上手术:包括特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上;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轮转期之后。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四)主任医师。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持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i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主持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掌握和主持iii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主持iv类手术。
(五)副主任医师: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主持iv类手术。
(六)主任医师:主持iv类、特类手术、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
(七)任何级别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本院的手术权限。
(八)各级医师在特殊情况下要求超越权限开展手术,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经医疗业务科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病人拟施的.手术及参加手术的主要人员的批准权限。
(一)常规手术。
1、i类手术:医疗小组长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2、ii类手术:医疗小组长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3、iii类手术:科主任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手术通知单”上签字审批。
4、iv类手术: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写备份)和“手术通知单”,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疗业务科审批、备案。
(二)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权限内时,可施行手术。预期手术级别超出值班医生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手术权限的医师主持手术。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手术权限的医师接替主持手术。
(三)重大疑难手术。
下列手术必须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疗业务科审核并备案,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非行政上班时间可由总值班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
1、特类手术、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或科研项目。
2、破坏性手术(如截肢、重要器官切除及致残性手术)。
3、病人情况差或手术风险大,术中与术后极可能有生命危险的病例。
4、特殊人群(如外籍人士、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人士等)的手术。
5、临床科主任认为责任巨大,风险极高的其他手术。
(一)iv类手术,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须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一份存医疗业务科备案。
(二)属重大疑难手术的病例,必须先组织科内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然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须一式两份,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疗业务科审核并备案,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手术。
(三)本规范由医疗业务科负责解释。凡不认真执行本规范的,每次扣相关科室200至1000元,发生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进一步追究责任。
风险管理制度篇九
出口退税作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税收政策,它的实施对于促进对外贸易和国家经济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二)明确责任:
责任主管领导:组长及副组长;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成员。
信誉风险。
目前我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a级指标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出口退税的规范涉及全方面,若有违法行为,下一次信用等级评比时会进行降级。
(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国际业务商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必须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约定有惩罚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出现遗漏和差错。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与衔接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统合性比较强,时间性要求严格,涉及部门广泛,对外涉及国税、外汇局、海关、货代公司、报关行,对内涉及销售部、合同部、财务部、物流部,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退税业务所涉及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以促进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和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明确相关单证传递的流程、时间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登记和保管单据交接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财务部应设专职办税员,负责具体的审单、申报和备案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出口形式发票、收集和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业务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不及时或者丢失的现象,业务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收汇核销或远期收汇证明等事项,将导致出口退税无法正常办理,所有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公司领导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财务部门作为出口退税工作的主办部门应随时跟踪国家退税政策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现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财务部的办税员,是税企联系的纽带,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益。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税收知识,加强办税员能力的培训,按办税员岗位工作说明和程序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对外交往能力。办税员实行岗位轮换,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不定期对办税员进行岗位轮换,以防止差错和弊端,也可使新顶岗人员可能提出新的工作设想,提高工作效率。办税员对申报的差错要及时调整,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交流,掌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积极参加国税、海关、外汇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宣讲会、政策辅导会议,与同行保持一定的联系,获取最新的信息。
(四)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等正确填列。
2、外汇核销单的合规:
外汇核销单信息的时间性要求也必须达到,预计180天内无法收款的,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办理前应对远期收汇证明的收汇期限作保守的正确估计,办理后在收款时也应及时在外汇核销。
3、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一致,汇款方与订货方不一致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委托代理采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五)有关备案单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如果核查时,没有齐备的备案资料,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收回已审核批准的退税款(到帐的都要求退库)。因此,我们应该理解为出口退税的业务流程到正式申报时并没有完结,后续控制未做好同样会影响退税工作的进行。
确实由于经办人员的差错造成过期未申报,按税务规定执行,转免税或视同内销;及时与税务管理部门沟通,努力使公司的损失减到最少。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
过去企业始终没有停止过风险管理的实践与讨论,不同地区的企业对风险及风险管理的熟悉深度及广度也不相同。水泥生产企业作为重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处在这种动态变化的市场环境之中,如何做好风险管理是我们必需要考虑到的问题。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面对风险时,实行科学有效的方法,以便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平安保障利益的管理活动。美国国家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赞助机构讨论小组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定义是:企业风险管理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的从战略层面开头并贯穿整个企业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设计是为了准时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大事并按企业接受风险的态度管理风险,为实现企业目标供应合理的保证。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企业必需而且准时实行必要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掌握,才能避开或降低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进展的今日,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简单,不确定的因素越来越多,决策更加简单和困难。企业只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充分分析各种风险,才能在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2、有利于爱护企业资产的平安和完整。
企业为了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进行经营生产,实现预期的利润,必需实行各种有效的风险掌握措施,实施风险管理,才能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平安和完整,否则企业的资产将会遭到巨大的损失。
3、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营活动目标。
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但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企业经营活动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必需进行风险管理,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水泥生产企业现在的风险管理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没有特地的人员或机构进行企业风险管理活动,每个人或部门往往只针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独立地实行肯定对策,缺乏系统性、全局性。更有一些企业及部门根本就没有风险及风险管理概念及意识;二是企业中的风险管理基本上是一种被动式的管理,只有消失影响企业生存和进展的重大问题时才查找缘由,制定对策,而且大多流于形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缺乏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方法指导。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水泥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的确不容乐观。本文认为,加强风险管理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具有水泥行业特色的合理的组织结构以便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整合。
合理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内部环境的核心要素,假如它都存在极大的缺陷,那么,其它因素即使构建得再完善,也难以保证内部环境的作用得以有效实现。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组织结构可以认为是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里面从制度方面转化到管理方面的详细落实。它既包括从董事会到高级管理人员再到一般员工等的层级支配,还包括授权界定、权限划分以及相关的报告体系等制度支配。这一组织结构应能够准时地任命风险责任人,连贯并有效地实施沟通方案,并且在风险管理领域恰当地配置资源,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风险管理在企业内部的各个层次和部门中的整合应用,从而确保风险管理成为渗透于企业各项活动(如生产经营活动,战略管理活动,其它的职能管理等)中的一系列行动。此外,组织结构的建立还应能分清风险管理与风险监控的特定作用与责任。详细来说,合理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系统,应分为几个层次,各层次及其人员具有不同的地位和职责。
(1)董事会。设有关风险管理的特地委员会,它总揽全局,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负有监督职责,执行批准对策、评估效率的风险管理任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同董事会的其他委员会(战略、薪酬、审计等)职能交互进行,保证风险管理的权威性,同时必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第三方作用。
(2)总经理。企业的总经理应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最终负责,并且应全面执行风险管理任务,主要包括评估风险优先次序、协调及解决冲突、协调业务与风险、战略与政策的管理任务。
(3)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本部门设风险主管,它对风险管理的执行进行详细支配,协调各部门、各机构的决策,指派风险责任人并设定相应的业绩评价方式,配置资源与资本、管理风险与收益等,并保持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适时地沟通。
(4)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部门。它的主要职能体现为对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日常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监控的职能,并且应保持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沟通。
2、推行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体系。
所谓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体系,主要包括对风险的描述,各种类型风险因素的识别,各个风险因素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造成的影响大小,以及对风险的分析、评价、反馈报告等所采纳的各类科学的方法。通用的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是有效完成风险管理的前提,能够保证企业在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口径统一并且精确的考察与监控,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企业常见的基本风险种类进行界定。界定的立足点由战略管理层次再进一步到不同的职能管理部门以及业务流程,界定的重点是风险的来源、重要性及带来的影响。接下来,结合企业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风险加以更为直观的描述,进行风险因素分析、采纳相应的方法(层次分析法、蒙特卡洛模拟法、敏感性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评价风险的大小并且结合企业的风险偏好。这样可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定性的说明与定量的评价,从而为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供应依据。
(2)拟定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将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进行详细的细分,列成图表的形式,其中包括对人、财、物、供、产、销等的职能管理的风险管理目标,还包括战略层面的风险管理目标,这样可以指导企业对需要改进的各类风险准时实行适当措施。当然,在选择管理措施时也应依据目标对风险进行评估。
(3)风险绩效管理。当风险管理到达一个阶段性的时刻,企业可以通过风险反馈报告来了解风险管理的结果,从而为相应的绩效管理供应基础数据。风险反馈报告中应包含风险管理责任人的目标、初始状态、工作过程以及工作成果等。
(4)在不断进展的动态过程中推动风险的管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风险所依据存在的内外部条件在不断进展变化,风险本身也要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应保持动态的思维方式,以便持续地学习和更新风险管理力量。风险的动态管理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对风险的识别与衡量应持续地进行;二是对于每一个既定的`风险,其管理过程始终随时间向既定目标不断迈进。这两个层面是前后承接的。毫无疑问,风险管理方法体系会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既包括将企业的业务活动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也包括沟通效率的改善以及组织结构前瞻性、应变性的增加。
3、吸引人才。
风险管理的详细工作是靠人来完成的,所以在人、财、物的配置方面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在人员的配置方面肯定要选择那些既懂水泥生产技术,又懂管理的人员来完成这个工作,由于风险管理涉及到许多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内容,一般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完不成这个工作的。我国水泥生产企业的现状还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吸引到相关的专业人员,这就要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肯定要有战略的眼光,把吸引人才作为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由于企业要进展,不能永久依靠现有的资源和环境,要真正把企业做成世界级的优秀企业是需要人才的。在资金的配置方面要优先考虑风险管理部门所需的资金,满意他们的需要,而目前我国水泥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急的状况,受传统的只抓生产经营思想的影响,风险管理部门所需资金多数还有问题,更不用说开展详细的工作了。
因此,水泥生产企业要进展,要做出属于我们国家的世界级的水泥生产企业,达到能够引领世界水泥生产的技术创新和高水平的管理,都需要我们重视水泥生产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哈尔滨三发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公司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危害,把机会风险视为公司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4.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健全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十条公司的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运营、业务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及风险管理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十三条总裁办公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四条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门应广泛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风险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设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十九条公司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由公司组织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事件树分析、压力测试等。
第二十三条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风险分析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评估多项风险时,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九条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公司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一条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六章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的经营计划、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险管理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险管理部报备,或向风险管理部开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风险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项风险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汇总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履行垂直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险管理部可以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进行重点审计或组织专项审计。对其它不属于审计监察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风险管理部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的财务中心,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1、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2、公司须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3、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须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公司整体和各部门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5、公司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需要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八条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部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危机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应立即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当风险已经发生,风险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应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财务中心、总裁办公会成员、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小组应配备小组秘书及后勤保障人员。公司董事会应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应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四十二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公司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四条公司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第四十七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制度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总裁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八条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部在内的各部门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直接报送总裁办公会及董事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须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公司文化,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须融入公司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从董事会开始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裁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五十二条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
第五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全面辨识生产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3、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2、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
1、建立健
2、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制订员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建立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程序,对生产全过程安全要素进行有效管理。
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检查,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三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四
预控措施。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知识。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安全考试制度,禁止弄虚作假。
3、明确安全职责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险性作业均应编制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员对无安措或未交底有权拒绝施工。
3、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对方案或措施有疑问时,应征询审批人的意见。
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编制人要有高度责任感,有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技术措施编制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审批人要仔细认真,把好审批关。
3、未经审批严禁实施。
违章指挥。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严禁违章指挥。
2、对违章指挥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力制止。
3、施工人员遇有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违章违纪作业,违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遵章守纪,按规程作业,施工中严禁打闹、抛物等违章违纪行为。
2、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进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物体打击。
1、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带要系紧。
2、严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处作业不系或未正确系安全带。
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绳)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严禁使用。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其他伤害。
禁止酒后进入作业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尽职尽责。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违反规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严格身体检查制度,禁止职业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严禁无证作业,无证驾驶。
危险作业项目不办安全施工作业票。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所有输变电作业项目均要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员应清楚作业票内容,且带票施工。
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作业。
机械伤害。
1、施工机具要求工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2、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
野兽、深沟暗洞等伤害。
其他伤害。
1、在有毒蛇、野兽、毒蜂、干蚂蟥的地区施工或外出时,应携带必要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及药品。
2、在深山密林中施工应防止误踩深沟、陷井;施工人员不得单独远离作业场所;作业完毕,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
3、在人烟稀少、有野兽活动的大山区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群众的配合,并采取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六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作业规程由负责人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四)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二、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
(一)各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
(二)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三)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四)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五)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六)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安监处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七)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
(八)各业务部门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九)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十)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一)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三)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
(四)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八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任务说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时,应向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的部门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质、涉及的食品种类、食品数量和分布范围;
(二)危害进入食品的途径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数量;
(五)国内外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风险评估任务书》的形式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风险评估任务书》应包括风险评估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结果产出形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制定评估方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根据评估任务提出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数据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议。
第十六条(实施评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估方案,遵循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的结构化程序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交流)风险评估过程中,受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数据才能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报告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风险评估结果,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风险评估机构应对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负责。
第十九条(应急评估)发生下列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即研究分析,对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一)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四)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进行评估)临时工作组按照应急评估程序和应急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结果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布结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指对食品中可能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某种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应关系或危害作用机理。
暴露评估:不同人群摄入某种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风险特征描述:根据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综合分析该危害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管理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xxx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xx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安.定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安.定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工程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二)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
(四)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隐患,并引发事故的单位,按照xxx《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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