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达到某个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安排。计划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以便更好地掌控整个过程。%20计划是成功的关键,它能够帮助我们拥有远大的目标和清晰的方向。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一
20__年春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二
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规范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计、监察、财务处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谁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力度,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一步开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1、根据财政育部、国家物价局《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坚持"一证(收费许可证)、两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收费办法。
3、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获得奖助学金、因物价上涨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校园网上公开,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跟综检查。本学期应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48.5万,已安全准时到位。
4、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学院任何部门代购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
5、组织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纠风约谈"和"三卡一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
6、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旦发现按照《商洛学院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今年上半年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按照治理小组要求对20xx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总结如下:无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全面、合理;教材订购未超范围;按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已经过年检,收费项目规范;没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专户专储。
总之,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的有关收费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为规范教育收费文明而努力!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我校继续推行收费一费制,把规范收费,保障投入作为治理乱收费的治本工程来抓,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我校通过治理乱收费思想教育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大贯彻规范收费工作力度,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校长负总责,支部委员具体负责,班主任包班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校不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每期开学初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在公示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告本学期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使学生和家长明白交费,交明白费。同时,我们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投立举报箱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的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
我校严格按标准收费,全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学费和代办费收费原据。除收取正常费用外,没有收取任何违规经费。一年来,未发现教师违反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未发现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等情况。
总之,我校在20xx年度治理乱收费专项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加强管理,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维护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培养祖国的后一代做出更大的贡献。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四
一、指导思想。
(一)把“一费制”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会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27号)规定,不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学校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在学校建设中绝不会出现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不良做法,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
(三)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不统一购买。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压滤机滤布顾大局的高度,依法治教,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本校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表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合理制订学校开支项目和标准,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滤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绝不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五
(一)把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严格按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学校对寄宿采取资源原则与学校接受能力相结合综合筛选,家远的优先,绝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寄宿,收取寄宿费。
藏生寄宿严格按照教育部、西藏教育厅等文件执行,该免得面,该收的手,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二)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三)、做好收费公示制度,监督好代收项目的结算工作及公示工作。
(四)、做好乱收费自查工作,监督好学校经费收支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分析,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大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负担。
学校加强对教辅资料的管理,凡违规教师在评先和职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
(四)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利用电子屏、橱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开展教育收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重点线索核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乱收费隐形变异。
1.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服务、数字教育资源等。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校园安全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购买门禁卡、门禁app或视频监控等费用。
2.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以引入国外优质课程资源等名义额外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商业保险佣金。
3.严禁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跨学期提前收费。
4.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组织集体教学或假期补课,严禁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严禁中心校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从课后服务费中提取管理费或统筹其他经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其他人员经费,严禁从课后服务费中开支与课后服务无关的支出。
5.各地各校要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购买和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课外阅读书籍及其他学习用品。严禁在征订教辅材料过程中收受差价、好处费,严厉打击“高价教辅”、收取教辅资料费用发放教师津补贴的行为。
6.各地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号)等规定,严禁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严禁民办学校违规调价、随意调价、频繁调价,严禁跨学期(年)预收费用,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仅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
7.治理大中专院校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都不得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收取费用。各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公办和民办大中专学校举办培训班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与学历教育挂钩,不得诱导、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更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8.严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搭车收费。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学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学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严禁上缴前分配。高校要加大对校外教学点收费监管力度,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9.各地各校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做好防范处置教育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襄州区2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展开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对近年以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
: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和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择校费和报名费。
2、收费方面。
: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
:学校无征订教辅资料情况。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无补课办班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期终进行结算。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八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乡共4个行政村,有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共有5个项目。对于农村公益型事业的建设,都采取群众自愿筹资投劳,无强制农民筹资筹劳。
2.资金管理情况。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3.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审批,乡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九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校依据(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一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充分发挥片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督查作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 要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办法,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及课本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生管理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借读费等。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来晋务工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
第七条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民办学校的审批条件与程序,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批及其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
第八条 严禁辖区内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村委会、校董会、老人会等单位(社会团体)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搭车收费”行为。
第九条 严禁各村学校强行统一向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材料。严禁强行统一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农村中小学不得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乱收费问题,要按照《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对辖区内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领导监管不力,甚至不抓不管不查,导致乱收费问题产生、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将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因人事变动的,按照谁接任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在市教育局纪检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签订。
第一条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乱收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15]46号)的规定,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涉及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所有教育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规范服务性项目的收费及管理。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局办公室、普教股、师训股、职成股、民管办、招生办、校产办、装备办、教研室等职能股室,规范本单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行为,做到合理、依法、依规,严禁参与推介和摊派。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各乡镇和县直学校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分别对本乡镇、本校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定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的;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公办高中擅自扩大省定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学生饮用奶、保险、进餐、校服等),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的(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年级除外)。
(六)违反规定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任务、指标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的。
(八)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十)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一)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一条 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评选“一票否决”;(四)党纪、政纪处分。中小学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第五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鄂纪发[2015]27号《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 定》和鄂纪发[2004]11号《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或评定更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解聘或取消已有职称资格。
第七条 因教育乱收费经查实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八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教育局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名):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根据湖南省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纪委下达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任务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乱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5]125号)和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8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省市县有关收费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教育系统良好的政风和行风,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岳阳县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2012年省、市、县春季教育收费文件精神,做好本班收费工作。
二、各班要落实收费政策的宣传和乱收费治理工,发现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不得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
三、各班主任要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纪律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私自乱收一分钱,收费前备足零钱,不得推销上级部门规定以外的书籍及学习用品。
四、学校行政对各班收费工作进行督查,如实登记收费情况,协助处理出现的收费问题。
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禁止教师办班补课和在职教师家教家养。
六、各班治理乱收费不力,以致出现乱收费行为,由班主任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班 级:
责任人:
2012年2月 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小学 责任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校与所有教师签订收费责任书。
一、我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厉禁止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珍视、维护教育和学校的形象,把我校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做好。
二、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公示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我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都有明确的界定,我校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不超范围、超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四、建立我校收费负责制。校长是规范学校收费直接责任人,负责治理我校的乱收费。
五、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我校如有乱收费的,校领导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记大过、当年考核不称职或三年内不准晋升职务的处分。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责任人:
2015年9月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
关于
坚决禁止中小学
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年8月15日
学校组织本人
学习
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
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
暑假
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执行上级规定的“一费制”,学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2015年纠风的重点。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的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强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教育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来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了治理措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仍需高度重视。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签订承诺书。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必须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凡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收取。
三、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收费时,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内容、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列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后合法化。
四、教育收费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的.结果。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坚持依法收费,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好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今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诺学校:xx乡中心小学
承诺教师:
2015年3月1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
爱
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
生活
用品等。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三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四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迅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的情况自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1、我校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确保划定区域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
2、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3、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4、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5、我校对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6、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补习班”活动。
我校将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治理乱收费工作计划篇十六
尊敬的上级领导:
近几年来,范镇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
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13-2015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范镇中心小学。
20xx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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