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记录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约定事项。要编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交易的目的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和约束性文件。如何编写一份完善的合同是每个商业人士都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常用合同样本,以供参考借鉴。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一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2、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是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二、租赁协议书须写明哪些内容?
1、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2、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3、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4、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是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二
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
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
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二、装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三、装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四、装修合同之质量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
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
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
五、装修合同之检验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
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装修合同之价款
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
总的来说就是大家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一切事物细节等事先做好清楚的打算并约定好,尽可能的降低合同双方的损失,大家一定要牢记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无论是找装修公司还是装修团队完成家庭装修任务,都有道必须走的'流程——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家庭装修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家庭装修合同都是有施工方拟定,作为普通业主如果没仔细看细节就签下名字,那么可能会损害个人的利益,导致很多装修项目没有按自己心目中的要求完成,但是对方又没有违反合同。因此在签订家庭装修合同的时候业主要能够多加注意。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1、头脑要清晰。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往往是业主头脑最为混乱的时候,好像将所有事情都集中在一块,业主很容易因头脑混乱而没看清楚合同里的内容。
2、检查装饰公司的合法性。装饰公司无证经营的有很多,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要请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等必备的证件。
3、检查设计方案。一般在家庭装修合同签订前都会先设计好装修方案,对于装修设计方案内容、具体的工艺、材料、报价等都需要看清楚。
4、具体了解合同内容。对于家庭装修合同内容不了解,就很容易给自己造成隐患,应该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每一条内容做个理解。
5、签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在场。双方共同在场来签订合同,才能够防止对方给合同内容造成修改,影响到个人权益。
6、对合同的关键内容要仔细分析。不如价格、施工日期、工期、材料明细、有无特殊情况、支付方式、违约惩罚等。
7、委托他人签合约,应该要检查对方有无得到授权。如果对方没有得到他人的授权,那么签订的合约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提醒大家,授权应该要是装饰公司法人亲自授权,不能是公司经理或部门主管没有法人资质的人授权。
8、要能够对合同进行验证,即是将家庭装修合同拿到家装市场上的兼管部门进行认证,这样才能让它们对施工进行监督等,确保装饰公司按照合约内容完成装修工程,不搞花样。
家庭装修合同八大注意事项就是这些,希望每一位业主再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都要仔细的看清楚,避免什么都不了解就盲目下笔签名,日后可有得后悔。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三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二、装修合同的作用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三、装修合同签订流程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
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四、装修合同签订应避免的事项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
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
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5、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五、装修合同签订前注意事项
1、装修合同签订不能急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
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
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
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
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
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见装修合同猫腻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
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
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
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
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
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蒙骗过关
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业主不在进劣质材料。
工人进场的时候工头肯定会进一部分材料,并要求业主到场验货。
有一开始就按合同规定来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黑心的工头,先进一些好材,趁业主不在偷换一些劣质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诉业主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
七、装修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业主遇到无良装修公司,出现装修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是打碎牙齿自己咽下去?还是勇敢站出来去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部分人应该都会选后者吧,但是大家知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哪些方法解决么?
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3、解决装修纠纷的流程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四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授权证书复印件(如相对方为代理商时,需想对方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 代理类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类合同应加盖授权方公章)
1.6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1.7签约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相对方为自然人
2.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2 或,护照复印件(签字)
收到相对方上述证明文件后可到相关行政部门网站上查询核对证明文件真实性。如收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可到相对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该企业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核对与营业执照上信息是否相符。
二.合同手工填写具体要求
1.尽量减少手工填写处;
2.手工填写应字体完整、清晰、无错字或别字;
3.所有手工填写的部分不允许有涂改或涂抹;
4.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三.合同条款要求
1.合同条款版面、格式应美观,通篇保持规律一致;
2.合同条款序号应连续,不能重号或断号,各条下属的款、项序号类型应保持一致;
3.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勿留空白待填处;
4. 相对方提供发票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发票的税费由相对方承担。
四.签约日期要求
3.合同倒签的,双方签署日期应保持一致,倒签到合同期限起始日期前。
五.需要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地方
1.合同中手填涂改或涂抹处;
2.合同尾页双方签章处;
3.签约证明文件、授权书;
4.所有合同及附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2. 合同相对方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的不需再报复审;
4.如合同相对方不同意律师初审修改意见或有其他较大修改处的,请在合同中的对应处做批注提示,再报律师复审。
以上为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请各位同仁在合同签署时按本注意事项执行,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沟通。谢谢!
尚伦律师事务所王儒峰
联系方式:13521718719
一、签订合同的原则
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二、合同的主要同内容
1、部首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全称;
2、标的物的名称、地址、编号、面积或数量等;
3、合同有效期限;
4、收、付款项目、金额及收、付款时间和方式;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
7、合同的变更、续签及终止;
8、合同的未尽事宜、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以及合同的份数和生效时间;
9、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姓名、办公地址(或住址)、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字、盖章、按印等(只能使用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附件
1、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等级证、资质证等复印件;
2、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产(商)品的合格、专利证书等;
四、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法性:合同内容和标的物是否合法,当事人有无签订该合同的权利和
资格;
3、可行性: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等。
4、合同的简洁性:签订合同要“简明扼要”,前后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不能重复。除格式合同外当时不写补充条款。
五、合同的审核和批准
2、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上报最好用电子文档传送,且对方不能先盖章,以便更改。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一旦签订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因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合同归档及管理
合同原件及附件由部门财务或财务结算中心留存管理,相关部门留存复印件。
凯信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五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居室规格:
三室一厅、双阳台、一卫生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
1、旧防盗笼改造翻新,破损处重新贴瓷砖、粉刷修复;。
2、卫生间瓷砖、地砖、水电、卫浴设备拆除重装、门窗修复;。
4、房屋整体修复、刮瓷、刷乳胶漆两遍,电路排线及插座开关安装修复;。
5、电路埋线;。
6、门框粉刷修复;。
7、防盗笼、门窗等除锈、打磨、刷漆2遍;。
8、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刷漆、刮瓷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清洗干净。
(四)材料要求:
由乙方购买所有材料要求质量优良。例如乳胶漆要立邦、多乐士环保净味漆。
(一)施工内容第1、2、3项价款为______元。
(二)施工内容第4、5、6项价款为______元。
(三)施工内容第7项价款为______元。
(四)施工内容第8项______。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乙方购买材料质量由乙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全部负责。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卫生间、后阳台完工后甲方先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予乙方,所有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2、工程质量验收,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1、本合同向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3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六
当你把新购买的房屋交给装修公司进行装饰时,一般都会签订房屋装修合同,那你是否有想过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注意哪些事项呢?这对房主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就来为你一一介绍。
房屋装修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你还应注意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房屋装修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房屋装修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房屋装修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房屋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1、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求消协帮助处理此事。
2、如果是在家装市场签订的合同,应要求市场处理此事。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工商部门协调处理。
4、向所在地家装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协助处理。
5、如双方合同中约定仲裁,影响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请仲裁(约定的仲裁机关必须写明全称)。
6、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已约定仲裁且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除外)。
在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述10方面的内容,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你利益受损害。当然,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远远不止这点,要是你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们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七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了解装修合同签订流程,可以让我们在一开始就不至于处于被动的位置。签订装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设计确认——预算提交——总价确认——质量——工期——付款——合同责任确认——签字生效。
1、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定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2、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此外,还应注意签定合同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权利义务不清。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装修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装修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比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施工人员身体状况等等,在合同中应逐一细化,让双方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
4、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装公司承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应在合同中对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效果进行约定。
1、装修合同签订不能急。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当所有的设计和工程预算都谈妥后,签订装修合同是装修开工前必须履行的一道手续。很多消费者在面临签合同时,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在此建议消费者,签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谈好设计和预算等后才签合同,以防止吃亏。
2、必须检查装修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提醒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大家不要以为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实,在装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样也存在一些隐含的漏洞、陷阱,这些都可能让业主成为装修的“受害者”。下面我们就一一为大家罗列出装合同中隐含的5大陷阱及应对方法,各位业主在装修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了。
1、工艺说明模糊不清。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单项面积上做手脚。
一般业主也是关注单项的价格,至于实际的面积一般是大致估计,实际上这一块也是装修公司或工头做手脚的地方,如果每项面积都稍微增加一些,单项价格又高,那么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就出去了。单项价格谈定了以后,一定要和装修公司或工头一起把单项的面积尺寸丈量一下,并记下来落实到纸面上,以免到时就面积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报价单上做手脚。
一些奸诈的装修公司或工头就会在工艺说明或面积上做些手脚,简化一些工艺或者说对某些材质进行偷换。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亲自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是否跟装修公司或工头谈妥的最后条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细节,不给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材料进场时提供劣质产品。
虽然在合同上和报价单上写得很清楚,该用什么材质、什么规格、什么等级的产品,但一些抱有侥幸心态的装修公司或工头总会铤而走险,改头换面来个以假蒙真,如果业主不细心、不关心的话,劣质材料就这样偷偷进场了。材料进场的时候,最好要自己亲自到场,带上合同和报价单,并请懂行的人或监理到场一起验收。
5、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蒙骗过关。
材料陆续进场时先进部分好的材料让你验收以求蒙骗过关,趁业主不在进劣质材料。工人进场的时候工头肯定会进一部分材料,并要求业主到场验货。有一开始就按合同规定来的,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黑心的工头,先进一些好材,趁业主不在偷换一些劣质材料,有的干脆不先告诉业主装修进程,先让劣质材料使用在隐蔽工程里。
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997]9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3、解决装修纠纷的流程。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解决装修纠纷应有的心态:和平协商。
万一出现了纠纷,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可以顺利加以解决。但如果涉及的标的较大或其他对生活影响甚大的纠纷且协商不成,最正规、最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八
(1)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修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修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修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修公司施工期间[3]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2、关于合同文件。
根据经验,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
3、合同签订细节。
一些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比较随意,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对合同条款不明确,含糊的用语不问清楚,以致于产生投诉时难以确定责任。对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将使用的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装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备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
4、关于设计图纸。
根据笔者的统计,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各种图纸准备齐全。
5、装修价格。
很多消费者担心价格会对装修质量有影响,害怕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做手脚,对装修报价不仔细核对。对此,消费者在装修前一定要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收入,对装修的价位心中有数。同时对所使用的材料价格作一些了解,选择比较多家公司的装修报价。还应注意在装修过程慎重对待装修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资的建议,不要轻易更改装修项目、材料的约定等内容。
6、选择好装修原材料。
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的建材,尽量避免到路边小店购买,对装修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要坚持验货查收,同时查看购货明细表,保存好购货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时查询。
7、定期验收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差往往容易出现卫生间渗水、乳胶漆鼓包、管线掩埋不符合行业标准等。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不仅要对装修公司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作详细了解,还要对装修公司的诚信程度进行了解,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应具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
8、售后服务不能忽视。
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九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十
在跟旅游的客人签订旅游合同时,为了规避风险,在填写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者情况 要写清参团人数、客人身体状况(由客人自述并签字),或写“身体均健康,无继往病史”,由客人亲笔签名。为了防范旅游风险,老年人参团时,最好要求客人提供医院体检证明。儿童(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签合同,需在监护人的监督下签订合作),不能单独与未成年人签订旅游合同。
二、旅游内容安排
1、以()人成行为基准(如网上报名,可查公司行程中标明的人数),如不能成行,需在违约到期前通知客人(短信或书面通知,要留底,备查)。
2、如需转到其他旅行社,需告知客人所转至的旅行社名称,并经客人同意。
3、成行团号:见公司网上团号,独立成团的可自编团号。
4、行程时间共计( ),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5、出发(返回)地点及时间:在没有拿到大交通票(火车)之前,在合同中不要约定死车次、卧铺的位臵及时间,可含糊一些。如必须写车次可多选几趟车备选。
6、旅游线路:(注明线路中的主要景点及游览时间,或见行程)。
7、旅游费用可按与客人的约定填写。
8、单房差的解决办法要写清,拼房,住三人间,补单房差及金额。
9、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可写明旅游意外保险团费内是否包含(特殊人群另外增加的费用,不能写在合同里,不得单独提出)。
10、团费支付方式及时间(注明团款金额,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款。团队应约定好收尾款时间)。
11、交通工具:所乘坐的主要交通工具。火车、飞机、旅游大巴。(如为汽车团,注意避免出现豪华车等字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12、住宿标准:不要写相当于几星级标准或准几星标准,如果是挂牌就直接写挂牌几星,如果不挂牌,就直接写双人标准间。
13、餐饮安排:几正餐,几早餐,正餐的标准金额最好注明。(团队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不足十人一桌,菜品数量依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
14、购物安排:要约定好购物次数及购物场所经营的主要品种。实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以出团通知为准。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 旅游者转让合同需明确约定,增加的费用由谁承担(签定合同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
2、 旅行社转让合同需明确约定,由旅游者认可,并需书面同意。
四、不成团安排 国内合同可选择合同中第1种方式解决。出境合同可选择第3种方式解决。
五、争议解决方式:需填写( )人民法院。
六、其他约定:可约定一些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优于格式条款。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其他约定中体现。机票(三不准机票的规定,保险、脱团、小费的.时间段)最后由旅游者亲笔签名,并填齐相关信息。旅行社有签订合同权利的签约代表签字并填齐相关信息。
备注:每签订一份合同,需要给客人提供两份安全提示(可到公司领取),并由客人阅读后亲笔签名,一份交给客人,一份旅行社留档,与合同订在一起。 如客人所去地点为海边,如客人要求下海游泳或参与水上娱乐项目,需有客人书面认可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出境等合同标注内容: 如为出境合同,可以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费细则等在此约定。 1、散客拼团 2、根据资料情况,出团前有可能收取一定数额的现金保证金。 3、拒签及退团处理 4、根据航空公司政策,团队机票不准签转 更改 退票。 5、儿童是否占床 自费项目 小费 税费等必交费用的交纳情况 6 、交纳保险的客人需注明为“人身意外保险”。 7、合同后需附安全告知书(与合同订在一起交回公司)。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十一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的学校、学生要去的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学生报到、学校派遣、单位接收、等内容。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局负责审查。
《服务协议》是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的时候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生要去的单位双方签订,由人事局审查。
(二)、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现象一: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四)、警惕六种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日益增多的问题,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劳动合同中的6种陷阱。一旦劳动合同中出现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签,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劳动合同中的“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这些条款只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却把求职者放在了被动从属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用各种名目向求职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职者主动要求离开用人单位,这些抵押金就很难要回来了。
3、“暗箱合同”: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来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从事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以此来摆脱用人单位应该负的责任。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几年内求职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或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等侵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
6、“双面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可在劳动过程中并不照此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1、关于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核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这个限制的例外是: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工作岗位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试用或试工。根据《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见习期。
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情况。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见习期满,如果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
学徒期。
学徒期实际上类似于见习期,只是针对的人群不一样,主要是指工厂在招收工人时进行岗前培训这个阶段。根据原劳动部年制订的有关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2、关于工资、培训费。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去外企怎样签合同。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十二
国庆、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投诉较多。这些旅行社惯用的主要手段是钻旅游合同的空子,采用文字游戏在旅游-行程、航班、住宿、景点等合同约定内容上打“擦边球”或设置陷阱,诱使游客“服服帖帖上当”。
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应明确和完备,游客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应尽可能细致一些,游客千万不能只看报价就签字,务必仔细核实景点、门票、吃、住、行、娱乐等几大要素,将各项内容逐一细化写入合同中,以免吃亏上当。在与施行社签订合同时,应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所签合同应就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由于旅游商品的特殊性要求消费者预付款,所以,如果没有一份合同来明确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很难获得圆满解决。旅行社销售人员在销售成交后,应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在收取旅游费用后开具发票。举例来说,如果游客报名交款后因自己或旅行社方面的原因不能成行,要求旅行社退款,合同中就会明确约定退款的额度。经过各旅行社之间的线路、价格比较之后,可以决定参加哪家旅行社的哪条旅游线路了。游客在这个阶段是“真金白银”地付出,因此,在报名时一定要办好有关手续,签好合同,买好保险,弄清楚费用所含服务和自费项目,搞清楚旅行社的经营资格以及自己参加的团是自组团还是拼团。
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就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构件包括: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
游客签约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如果在旅途中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游客可拨打各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或全国假日办联系;如因团队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60天内,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管部门投诉。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这些问题应该有明确规定,比如购物来讲,一天去几个店都要在协议上有明确标示,是坐旅游车还是坐空调车还是坐豪华大巴,都要在协议当中写清楚。住宿标准是三星还是两星也要明确,明确之后一旦出现问题从旅游管理部门来讲,在认定方面很快能给大家一个说法,使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如果说没有约定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方面我想对旅游-行程的约定一定要明确。
2、旅游价格。从目前来看,我们往往看到由于旅行社的质量竞争比较激烈,旅游价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实的情况,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北京目前有530余家旅行社,市场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竞争的手段其中有一点就是价格方面。作为消费者往往也是看价格,哪个旅行社价格低就跑哪个旅行社,而不是看旅行社的信誉。这一点请消费者也要注意,我们报名参团的时候不能光直观看一个价格,也要看旅行社的信誉,看旅行社的质量。目前出境游当中存在这个问题,价位确实比较低,实际到旅游目的地以后,存在一个自费问题、购物问题、擅自增加项目问题。在出行前一定要把价格确定好,这些钱款包括什么内容,小孩包括什么内容,成年人包括什么内容,都要问清楚了,包不包括自费项目,包不包括机场建设费都要说清楚,说清楚之后心里有数,旅行社也明白一个道理,一旦出现问题也很好得到处理。
3、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旅游协议和旅游合同是维护我们双方权益的一种表现,既要维护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双方的利益,对权利义务要明确。我旅行社作为企业来讲我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旅游者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什么责任,都要给与明确。把合同签定好,我想在旅游当中一旦出现问题,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我们现在老年人出游比较多,老年人出游不方便,比如做卧铺有的老年人上不去,也存在着问题。要在合同当中约定要中铺还是要下铺,约定了旅行社达不到,那么就是旅行社违约,在行程当中没有约定,出了问题之后造成说不清道不白,处理起来难度比较大,大家一定要把合同认真做好。
个别消费者合同也签了,但是和我们反映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合同就签字了,出了问题以后也给投诉处理带来一些问题,在这里我想提醒广大旅游者一定要认真审视合同,合同是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但是我们现在签订之前有权力有义务体现我们的权力体现我们的义务,有哪些特殊约定要提前提出来,包括我们处理投诉当中也有这个问题,坐飞机不行有的就要求坐火车,而且在合同当中写得很清楚,合同拿过来找当地旅行社,找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谈,合同写得很清楚就是坐火车不是坐飞机,硬要你坐飞机就是违约。不要怕麻烦,另外旅游活动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活动,一些问题容易造成不愉快,我想这也是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对待的问题。合同协议签了之后能够很好保护双方合法权力。
旅游者在出游前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签订时要注意
第一,签订前,应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营业执照》,确定旅行社是否属合法经营。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
第二,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另外,如果由于景区当地接待能力有限,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均未达到与旅行社所签合同中的约定标准,或者旅行社对景区情况预计不足,对可能发生的服务质量事故未能充分预见,造成了旅客在食、宿、行、游等多方面的不便,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应根据实际降低的服务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之间的差价确定。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篇十三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a>返回目录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7610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