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将近临产(本人于××××年××月份怀孕,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
感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6个月,特请求休产假6个月 (从××年××月××日—××年××月××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特请求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
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30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0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
133××××××××。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五
尊敬的领导:
由于本人的产期是××年××月××日开始,由于本人身体比假虚弱,医院要求本人提前休假回家调养身体,本人特此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出提前两个月休产假的申请,申请产假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发放。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六
尊敬的领导:
我因怀孕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产假手续,预产期为: 年 月 日。截止生产时尚未符合24周岁晚育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8天。现特申请产假98天,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正常出勤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七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刻为4个月。另在此十分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陪产假申请书男方篇八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xx年8月休完产假后,又申请了5个月的哺乳假,请假期限从20xx年8月13日——20xx年1月13日,现在假期已结束,特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烦请领导批示为感。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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