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回忆总能让人心生感慨,也使人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情感表达需要我们关注自己和他人的情感需求,并尊重彼此的差异。总结作为一种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文体,在学习和工作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掌握写作技巧吧。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一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二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一)车间3127m2、烟用香精。
(二)车间1312m2、咸味香精车间1691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m2、危险品仓库677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m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物体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材料的吊运;外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楼层临边施工建筑材料堆放等方面的管理。
组长:
组员:
队长:
队员:
1、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为避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物体打击事故的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职责。
3.1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3.2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4.2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和安全通道。
4.3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4.4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4.5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4.6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4.7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4.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1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5.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5.3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5.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电话报救须知。
6.1在就地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打120电话,向医疗单位求救,并准备好车辆随时运送伤员到就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6.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a: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b:讲清楚伤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样特征;。
c: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和电话;。
d: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得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7、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及其电话号码:
7.1公司值班电话:
8、事故后处理工作。
8.1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8.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8.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四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辖区内,冶金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溃坝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应急救援,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2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踪)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省、市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应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财政局、经贸局、商务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人寿镇安公司、镇安电信公司、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灾难的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有关事项的决定,并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
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相应单位组成。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组成。
(2)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电信局和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由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及矿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由县财政局、县发展计划局、县商务办、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员救护。由县卫生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6)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7)信息发布组:负责救援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组成。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组成。
3.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事故发生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乡镇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力量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2)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发布新闻信息;组织、检查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和演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相关地质资料。
(4)县水务局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术支持。
(5)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安排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和医疗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药品;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6)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抢险救护道路畅通;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警力参与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死亡人数、姓名和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亡者和伤员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8)县商务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县交通局、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需要的抢险救助交通运输保障。
(10)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相关事务。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和雨量等气象信息。
(14)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5)县供电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6)县电信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通迅应急处置。
(17)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18)人寿镇安分公司负责对投保事故单位的紧急理赔工作。
县级其他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乡镇级政府及县级各主管部门按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有关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结本地抢险救援力量进行自救;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3.4技术专家组。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大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
4应急救援行动。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抽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积极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4.2紧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救援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装备;深入事故区域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4.3安全防护。
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4信息发布。
(1)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省、市、县属非煤矿山的冶金、采石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类矿山,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按规定时限上报检测检验结果。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事故后期处置。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县总工会和当地政府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必要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6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6.1事故预防。
非煤矿山企业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现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应组织1-2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学习和演练。
6.2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6.3应急救援演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督促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镇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对外发布新闻。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六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在发生事故时的快速处理潜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抓好班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本预案启动。(安全事故是指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救援工作,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到达抢险的目的。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财务部:
内业部:
项目部工会: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应速到达指定岗位,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接到施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状况,率相应部门赶到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会议。指挥组成员负责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内业部:
(1)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
(2)负责将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指挥组成员参加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会议。
(3)负责安全事故基本状况和救援进展状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并通知应急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迅速到达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2)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状况随时报告正副指挥长。
(3)根据上级应急指挥组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或事故现场会的需要,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事发地进行或技术支援。
(4)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财务部: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救援期间有关资金安排工作。
4、工会: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作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状况上报建工集团五公司。
2、事故快报的基本资料。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快报形式报送,紧急状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具体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2、协调或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应急救援;
3、组织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安置受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在公司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事故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救护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二)切实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做好预防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状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个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个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七、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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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七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信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导组:仓储部。
抢救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护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场。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6.2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xx街(路)与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场。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八
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一)液氨: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亿特龙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气厂、(五)氧气:蓝天气体厂、罗盛气体经销处(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东区永盛酒精厂(九)甲酸:册山天纪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气:富茂燃气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厂(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河东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应急救援(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九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站场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站场内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实行安委会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挥部办公室设车站(电话7834656,办公室主任罗晋平或783,办公室主任林**)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沟通与外界的联系,合理安排人员对现场的保护和伤者的抢救工作。
2、事故报告和现场救援处置。
3、对隐瞒、谎报、故意缓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和当事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
1、站场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启动本预案;
2、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汽车站。
20**年1月1日。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一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类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xx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政发[20xx]4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应急救援工作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3)建筑质量事故;(4)爆炸事故;(5)矿山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7)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1、成立街道办事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总支、村、街直各有关部门执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
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政法负责人、街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办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电站、交管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总支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成员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应急处理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上一级指挥机关报告工作。
1、专家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办公室及时联系区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专家组成,按照专家意见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2、伤员抢救和事故抢险专业组。由卫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事故单位以及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安保队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办公室、交管站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系相关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和伤员,交管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并对相关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
4、现场保卫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及事故单位保卫人员组成。其任务是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落实特种物质的保卫。
5、电力供水保障组。由供电所、水厂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现场供电、供水。
6、生活保障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7、家属安置组。由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卫生院、街工会、妇联、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情况,并安排好家属生活。
8、现场监测疏散组。由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保安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有毒有害物的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现场周围人群的疏散。
9、宣传报道组。由文化、广播站负责,统一报道事故及抢险救援情况。
10、事故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街工会、民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配合上级机关对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11、后勤物质保障组。由财政、供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急需的奖金、各类器材、物资。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安办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分管负责人报告。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根据预案要求迅速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理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的抢险救援人员,抢险。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二
总则:
为了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在施工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施工期间一旦施工现场出现暴雨、大风、雷电、高温等险情时,能够及时地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所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防雷电及电气事故措施。
夏季是多雷雨季节,在防雷、防电气事故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经常检查接地线、跨接线等防雷设施,保证不松脱、不严重锈蚀;防雷接地线、跨接线在拆装检修管线、设备后,要即时恢复,确保工作正常。
(2)雷雨天气,易造成电气事故,导致装置晃电或停电,必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发生停电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将影响降至最低。
(3)遇雷雨天气时,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人体遭雷击。
(4)夏季天气高温、潮湿、多雨,电器线路及设施绝缘性能降低,易发生漏电,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带电设施,移动电气设备时要先断开电源。
第二章防汛防台风措施。
通畅的排水设施是防止洪涝发生的唯一途径,要做到小雨无积水,大雨能排走,特大洪水有预案,遇到特大洪水时,能根据预案有条不紊地安排生产或紧急停车。在雨季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检查下水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排水口等,对于不通畅的要进行清理,达到沟见底的标准。
(2)配备必要的铁锨、编织袋、排水泵、防洪沙、通讯设备等应急工具和物品,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对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紧急报警系统的管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必要的救灾物资。
(3)认真组织防汛、防风抗灾抢险演习,搞好宣传教育,使每个员工明确防汛、防风抗灾的重要意义和在防汛、防风抗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4)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报或预警,提前做好防汛准备,人员和物资要到位,必要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天气晴朗酷热,太阳辐射和紫外线强度均达到最高等级,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易发生中暑、慢性热致疾患等疾病。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需做以下工作。
(1)合理安排时间,室外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作业,合理穿戴防护工作服,避免在高温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多饮用含盐的白开水,注意休息,备好防暑降温药物。
(2)夏季因高温天气影响,人容易疲劳,企业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供给必须的营养物质及耐热保健饮料等卫生保健措施,以提高工人的身体素质,控制和消除中暑,并减少高温对健康的.远期作用。
(4)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
(5)加强劳保用品佩戴检查管理,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化纤衣物上岗。
(6)建设施工现场必须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凉茶,开水桶每天要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7)高温时段要适当调整工人作息时间,尤其是午间高温时段(上午11:00-下午3:00),不得露天作业施工。
(8)民工宿舍搭设禁止用模板、编织布围挡搭设,宿舍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温条件,保证工人的正常睡眠休息。
第四章施工用电。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4)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期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第五章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
(2)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预报后,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3)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以最快方式报告项目部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后立即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撤离施工人员。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三
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二)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三)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四)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五)演习模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各自的灵活性。
第七条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条演习后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应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讲评汇总写成综合报告。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综合报告上报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一)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二)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三)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五)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六)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七)对演习指挥机构的意见等。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四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和职业安全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作出响应,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
(4)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5)采剥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遇难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
(6)运输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物资和遇难人员的运输工作。
(7)防排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人员对事故现场防灭火及水源的补给工作。
(8)机电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通讯顺畅工作。
(9)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编制对事故现场的遇难人员和设备的营救方案。
(10)调度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设备和指挥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1)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对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财务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预案的资金启动工作。
露天矿的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成立的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检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力保露天矿各部门人员的安全。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协助各部门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每年由调度室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和实用性。
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二)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三)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四)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五)演习模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各自的灵活性。
第七条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条演习后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应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讲评汇总写成综合报告。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综合报告上报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一)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二)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三)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五)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六)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七)对演习指挥机构的意见等。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五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车间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车间各岗位。
安全事故及预防措施的内容:
1、建立建全联保互保体系,明确安全监护人的责任。
2、开车前仔细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如果发现设备有缺陷要及时处理。
3、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
5、起重物下禁止站人,起重设备停车后要停在可靠的`位置。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停电,并挂上明显的安全标志。
6、检查、检修起重设备要行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登不安全位置。
7、禁止酒后开车。
8、运行中要保证机械设备稳定,禁止开飞车。
成立公司安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1、安全事故在车间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车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主任不在时,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等负责人组成。
1、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措施。
3、在本单位紧急调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
4.、根据事故灾害程度,有危及其它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工作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置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预案进行修定、调整和补充。
(一)班组的职责。
1、负责安全事故的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区域的警戒及人员的疏散和撤离工作。
3、负责确定伤亡人数和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4、负责有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工作。
5、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报告车间,报告内容分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布估计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2、班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班组长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按本预案规定,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必要时通知兄弟单位,请求事故抢险和支援,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求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4、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的痕迹和物证等。
1、事故发生后,车间应急救援应立即投入运做,总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
2、及时联系恢复水、电等有关设施。
3、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肇事者进行监控,防止逃跑。
4、由车间主任指定专人联系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调用紧急物资、人员和设备。
6、事故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六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xxx。
(一)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灾害性质、原因和火灾程度向矿值班室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2、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救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值班领导按《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矿长、总工、各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同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筹建处主任和总工程师配合矿山救护队队长,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5、救灾指挥部应迅速查明并组织通知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6、切断火区电源。
7、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灭火方案。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计划。
执行《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有关规定。
1、井下各工队负责组织本队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入矿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条件允许,矿井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针对演习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应急预案,并保存记录。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七
1.演练目的:
一是检验和评估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检验和验证员工对预案的掌握程度,是否熟练应急行动程序,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提高全体员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综合及各专顶。
2.演练地点及时间:
3.演练步骤:
3.1领导组。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地质灾害事故,由调度室通知领导组成员迅速到位,根据监测组的信息,实施应急专项预案,并向上级反映。成立救灾前线指挥部,并立即奔赴灾区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各专业组的行动,传达上级领导的决策意见,并向上级传递各专业组反馈的信息,必要时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3.2灾害防治保卫组。
区进行救援,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采取有力措施,严惩不法分子。
3.3医疗卫生组。
组织医疗救护队,携带紧急抢救药物和器材,立即奔赴现场。建立灾区医疗站,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置,做好对危险伤员的转运护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瘟疫发生。
3.4通讯组。
组织人员检查受灾地点的通讯线路是否畅通,对毁坏的通讯设施积极组织抢修,保证指挥部与上级部门通讯畅通。
3.5抢险救灾组。
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并发放抢险救灾的机械工具,组织抢险队伍立即奔赴现场,解救受灾人员,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并尽可能撤离设备器材,组织开展灾区群众自救互救。
3.6生命线系统防救组。
组织人员检查灾区水、电、气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组织抢修,根据需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蔓延,根据需要启用备用设施,优先居民供水并确保消防用水。
3.7交通运输组。
组织人员检查通往灾区的通道,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保证救灾车辆能够顺利通行,调集足够车辆供救灾使用,实行交通管制,严禁非救灾车辆通行。
3.8物资保障组。
组织人员保证灾民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对各种物资要做好登记、保管、运输、发放工作,同时做好外援的接收工作。
3.9居民安置组。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八
对于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安全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在落实好国家安全文件做好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同时,要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领导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要坚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与测试,让他们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能力上胜任安全管理工作。二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要害部位承包制度,落实承包责任,通过领导干部承包点的示范作用,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三要强化安全法规和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把安全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和岗位安排挂钩,使领导者能够本着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突出抓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文化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有其内在联系,但安全文化不是纯粹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有投入、有产出、有目标,有实践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背景,是理念和精神支柱。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是相互不可取代的。它们都是为了人的安全和健康,但各自的目标值和广度及深度大不相同。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是有机的统一。安全文化来源于安全管理,指导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又提炼了安全文化,丰富了安全文化的内容和理念。抓安全文化教育,要突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能力的提升,坚持教育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企业职工队伍特点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确立安全文化教育的培训内容,做到为我所用,突出重点。
3、突出抓安全检查。
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就要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做到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多样化。安全管理必须要以预防为主,要把工作的重点从事故后处理变为事故前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为主需要我们了解很多情况,摸清很多问题,包括事故原因、规律、危险源状况、职工的安全素质等,采取多种相应措施。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同时,还要重视抓好重要节日前的检查、恶劣天气的检查、季节转换前的检查等等。在安全检查中要坚持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与岗位提问、考试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相结合,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对边远工作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
4、突出抓班组的安全管理。
对于一个煤矿企业,班组是企业的组织细胞,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安全工作的落脚点。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班组,难点也在班组,班组的安全管理效果怎样,直接影响到企业全局的安全工作状况。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班组安全员队伍建设,要把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安全业务技术精、组织管理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骨干职工选拔到安全员岗位上来,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员培训制度和岗位考试制度,实行优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安全员的工作能力,调动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定期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标准化达标检查,凡是不达标的班组,要制订限期达标计划,督促管理达标,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班组职工的从业行为,不断推进班组安全工作上水平。
5、突出抓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中的严格考核是落实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举措,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考核,就难以分出工作的优劣与差异,就难以实施奖励与惩罚,就难以调动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班组都不得参于任何先进集体的评选,凡是有“三违”行为的个人都不得参于任何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对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员和广大职工各自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岗位安排挂钩。做到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奖罚分明,严格兑现,发挥考核在安全管理中的杠杆作用。当然在安全检查中既需要经济处罚这一手段,也需要思想教育这一方式。事故教训告诫我们,既不能任意夸大思想教育的作用,也不能过分依赖经济处罚的作用,要把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有机结合起来,要在思想教育中合理利用经济处罚手段。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篇十九
制定“制造工段事故”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一、该应急预案适应我公司的下属个分厂的制造工段,该应急预案是由车间的主任任组长,各班长任组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负责该工段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和实施;若主任不在时由班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待上级领导到现场后移交职责。
二、工段涉及到危险品原料有盐酸、液碱、氨水、冰醋酸。上述原料大日常储运过程中存在人员中毒,腐蚀灼伤,火灾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潜在危险。根据工段使用的原料,危险源确定为盐酸,液碱及氨水等应急救援目标。
三、工段危险为使用的液体原料,盐酸,液碱和氨水,贮存在计量槽主要监控是否泄漏。
1、当有少量液体酸、碱、氨水,泄漏时,发现则立即采取堵漏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当大量泄漏时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车间和公司领导报告。
当现场有人受到酸或碱伤害时应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若是机械损伤严重,报告公司迅速送医院抢救。
3、当事故情况得以控制处理好,清除一切隐患后,经领导批准方可生产。
事故情况上报要说明事故发生原因,处置是否得当,经验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通讯情况:
车间主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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