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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一
截止9月1日上午,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全部开学,为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9月2日起,大同市浑源县交警大队将以“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为主题,组织警力分批次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教育宣讲活动。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二
5月以来,桃源县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宣传工作,全县交通秩序持续向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加装伞具等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拖拉机违法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加大整治力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起点。
5月10日,佘家坪镇盛大举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启动仪式,镇政府全体机关干部、站所职工、各村居全体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志愿者、村民代表,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三阳中队等职能部门人员等300余人参加。县交整办主要负责人等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助力该镇整治工作。
5月中旬以来,夷望溪镇组织村居交通劝导员不间断对过往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充分发挥“人熟、地熟、路况熟”的`优势,在交通要道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超员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同时,联合镇社会事务中心道安办、安监站,镇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办、镇派出所、剪市交警中队在集镇主要路段开展交通劝导、道路执法联合行动。
5月19日,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扎实推进“三无”乡镇创建,沙坪镇联合交警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辅警在辖区主要路段开展了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蓬、驾乘人员是否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盘查车辆共200余台,扣留违法摩托车30余辆,拆除摩托车、拆除电动车雨蓬80余顶。
5月25日,剪市镇集中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不留隐患”。重点对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并对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违法载人、超载、脱检、违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现场处罚,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针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的现状,工作人员以整治行动为契机,向驾驶人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据统计,5月以来,全县29个乡镇街道都纷纷组织开展了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和宣传劝导工作,政府工作人员、“两站两员”人员、志愿劝导员走上街头和道路,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呈现出全县上下一心说交通、管交通良好氛围,把交通安全理念植入到每一位群众心里和脑中。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三
为持续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5日,在上级部署和镇委镇政府罗允升镇长、黄一鸣副镇长的组织安排下,港门镇规划办联合港门派出所、执法办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港门镇派出所采取在港门圩市场路口路段、港门各学校路段等重点路口路段错时执勤、路面巡逻、分散设卡等查缉方式,对来往车辆和人员逐一检查,重点检查驾乘摩托车有无佩戴安全头盔、有无非法改装、有无超载等情况,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处罚到位。另外,镇政府及派出所还要求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驾驶人遵规守法,自觉约束驾驶行为,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本次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人员10名,派出警车2辆,查处驾驶摩电不戴头盔23人、超载9起;进行交通安全劝导40多人次。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四
为持续提高苏家店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5月28日,栖霞市苏家店应急办在驻地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监管、全面排查隐患。
活动现场,应急办工作人员给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出行常识,并以典型事故案例,就驾驶电动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危害性进行了以案说法,引导大家文明出行,倡导文明礼让,摒弃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苏家店镇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五
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增强师幼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提高师幼的自我保护能力,xx镇中心幼儿园结合实际于20xx年6月14日开展了以“交通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演练”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二是幼儿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演练,请交警队的同志为幼儿演示交通手势,帮助幼儿认识了解红绿灯等简单的`交通安全知识。
三是通过情境设置,在操场创设“十字路口”、模拟红绿灯、演练自行车等通行十字路口情境,通过看看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孩子们进一步了解了“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知道了怎么安全通过十字路口,知道了斑马线的作用。
通过本次活动,孩子们增长了安全知识,从小萌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六
根据xx市交通局转发的关于《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来总结,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减轻雾害影响。我镇地处山区,主要受影响的有:一是崎岖多弯的山区公路运输,二是清湾综合场的`渡船航运。为此,我镇在公路多弯路段树立警示标识多处,在清湾码头各渡口张贴警示标语,使行人、司机及船主等加强警惕性,同时做好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
二、大力宣传,提高全社会应对大雾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我镇通过广播、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大雾天气的危害和防范措施,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雾害的影响,重点使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掌握航行、运输在不同的环境下做到安全运行,以提高避险和互救能力。
三、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我镇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因大雾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得延误,立即报告,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七
为加强连州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1月9日上午,连州镇联合市交警中队、镇郊派出所、镇、村(居)单位到连州镇石角圩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送安全宣传单张到户、送安全法规到驾驶员手中等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不开“三无”车、不乘“三无”车、举报“三无”车的.浓厚氛围。
在石角圩,工作人员一行向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并派发宣传单张。提醒群众要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同时要求村一级要排查并坚决取缔非法改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证车辆,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凡因报废、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而发生的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坚决依法查处超速、超载、无证驾车、违章停车以及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禁非客运车辆从事营运,一旦发现,对车辆进行没收处罚。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甘德辖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安全,增强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7月9日,甘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夏季交通情况,组织全体民辅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摩托车、动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四轮、电动摩托车)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效遏制该类车辆事故高发态势。
宣传中,强化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八进”、“美丽乡村行”等宣讲让群众充分了解购买电动车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规范骑乘电动车上路行驶,耐心向群众讲解有关知识,阐明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使群众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及时挖掘典型和警示案例,强化与辖区媒体的沟通对接,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打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辖区累计受教育群众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整治效果。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九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平安泥溪”创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泥溪镇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村村通大喇叭、led显示屏、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布交通出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道路协管员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开展交通疏导,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以及酒后驾驶、乘坐超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抓住路面巡逻检查、文明交通劝导、查纠交通违法等时机,对违法的驾驶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向广大驾驶人及乘客宣传交通法规,真正达到惩教结合目的。
各村充分发挥路长制作用,深入排查农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路面、路肩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警示标识缺损的地方做好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重新制作安装警示标牌,保证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针对山区农村道路弯多路窄坡陡等特点,镇公路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各村交通劝导员定期在重要路口进行交通劝导,同时,该镇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重点打击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手扶拖拉机、大型货车等交通主体存在的违规载人、无证驾驶、未投保、未年检、超重超载等情况,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
本次整治立足查处+教育劝导,主要对无牌无证查处、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同时,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劝诫,耐心细致的向违法车辆驾驶人和赶集群众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强调不文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预防在先,切实引导群众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有10余人参与,劝返车辆200余辆,查处三轮车违法载人9起,为我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一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8月21日晚,无棣交警重拳出击,在辖区各重点路口、路段组织开展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大队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特点,科学布勤、严密防控,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涉酒驾驶多发路段为重点,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失驾、查扣隐患车辆、整治扰民害民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乡开展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三
道路交通,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出行,是重要的民生服务工作。11月4日以来,为降低道路安全隐患,筑牢辖区交通安全防线,东西湖区长青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以“管好人行道,守好车行道”为目标,重拳行动,主要围绕占道卸货、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开展综合整治。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长青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对于四明路、高桥五路、台中一路等占道卸货较频繁的点位,执法人员采取“严防盯守”策略,形成严查、严管、严防高压态势,严禁大货车占道卸货,确保车行道畅通无阻;而针对团结生鲜市场周边、团结中心路等占道经营问题较突出的.点位,执法人员则采取早、晚专人值守及其他时段强化巡查的“轻量化”方式,高效保障人行通道安全畅通。
下一步,长青街综合执法中心持续发力开展常态化、长效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确保辖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使居民出行更加安心、放心。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乡镇交通整治的简报篇十五
11月5日下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安工作组联合花溪区交通执法、公安交管、公安治安部门,在花溪大学城区域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打击和营运性车辆检查,保障大学城学生及群众出行安全。
周五下午正是大学城各学院放学高峰时段,学生及教职人员出行需求较大,一些“黑车”驾驶员会乘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同时为规范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为群众和学生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多部门在此开展联合执法。
检查中,一辆由贵阳开往罗甸的客运班线车辆被执法人员拦下,经过现场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将被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在对一辆巡游出租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配备的灭火器已过期,经过现场执法人员的教育批评,驾驶员立即开展现场整改,购置了合格灭火器进行了更换。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一辆网约车上的乘客没有佩戴口罩,经过执法人员的询问,乘客没有随身携带口罩,驾驶员虽然提示乘客应佩戴口罩乘车,但还是在乘客未戴口罩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服务。最后,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执法人员也向乘客说明了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请乘客下车购买口罩以后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名,检查网约车、出租车48辆,现场整改驾、乘人员未戴口罩行为3起,检查客运班线车辆5辆,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行为1起,检查私家车36辆,暂未发现非法营运行为。
行动中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9起,交警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开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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