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活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灵活的应对策略。方案的成功案例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下面是一些经典案例的分享。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青春的信仰》。
什么是信仰?人为什么有信仰。我想每个人的回答都不尽相同。什么是食品药品监管人的信仰?食药监人为什么有信仰?更是我们全体食药监人共同追问自己的职业课题?穿过历史的长河我们不难发现,第一个涌向理想彼岸的无论是潮涌还是浪花,都离不开坚定的理想和信念。遥望广阔的星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照耀人间的是日月而不是短暂的流星,因为片刻的辉煌不代表永恒的理想,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是持之以恒的力量。因为人有了“信仰”人才会有力量、人有了“信仰”人生才会闪耀光芒。人有了信仰人活得才坦荡。人有了信仰,人生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有人说:医生的信仰是医治病痛、救死扶伤。有人说:运动员的信仰是超越自我,超越梦想。还有人说:农民的信仰是播下种子,收获希望。而我说,我的信仰,一个平凡的、普通的食药监人的信仰就是:“沐浴党伟大的光芒,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这不在是印在书上简单的一句话,而是铭刻在我心中的“一种责任、一份担当和一个理想”。
青春有信仰,从此不一样。信仰助青春,人生有方向。岁月匆匆,从工商局的食品监管人员到加入食药监系统的队伍,经历了六个春夏秋冬,六个寒来暑往,到如今也算是食品监管队伍里的一个不算年轻的兵了,这一路走来有欢笑也有眼泪,有阳光也有风雨,但自己无怨无悔,常把一个坚定的信念铭记在心:恪尽职守,勤恳敬业,做一名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食药监管人员。正是有了这种信念,我才逐步的认识到,体会到,也寻找到了食药监人的信仰。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生命护航”是我的信仰,也是我们所有食品药品监管人的共同信仰!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的安全关乎你我他,人民群众的健康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工作需要平凡的食药监管人。是的,我们的工作不如军人保家卫国那样伟大,没有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那么崇高,也没有救死扶伤的医生那样神圣,更不比演员时刻有鲜花和掌声……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干不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留不下永垂不朽的业绩,但是平凡是真,平凡也会显出伟大。我知道安全是一种信誉,安全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就是一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未来的路依旧很长,未来的路布满荆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不畏艰难,不惧流言,坚信心中的信仰,来迎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上半年,我县、乡两级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抓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时下发部署文件;二是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制定了《x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x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的社会氛围。
上半年,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要求,在旅游景区开展了一次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平安景区”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中,我县按照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巡回播放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周活动宣传主题,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氛围。二是于4月17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宣传、卫生、工商、质检、经贸、农委、粮食、盐务等8个相关部门和西递、宏村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共展示展板2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80人次。三是由县卫生局牵头,对西递、宏村景区的餐饮单位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0余家,抽检餐具150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并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单位进行了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是由县工商局牵头,联合卫生、文明委、环保、城建局等部门,对我县各景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负责人人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次达180人次。五是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景区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了一次巡回督查。
(三)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上半年,我县坚持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先后3次组织协调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活动中,全县各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3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品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300余户次,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行为2户,无证照销售行为7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加工户2户,对13户无卫生许可证的酿酒小作坊进行了处罚,对5户卫生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处罚食品经营违法案件5起,查获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货值731元,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糕点食品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2、开展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600余户次,查扣过期食品156袋(盒),“三无”糕点15公斤,假冒侵权饼干44盒,抽检餐具300余份。
3、开展了劣质奶粉专项核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劣质奶粉核查的紧急通知》到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根据部门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与此同时,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4个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于6月9日集中检查了2家大型超市和城区、城乡结合部6家食品批发、零售部。均未发现购进、销售标识为“内蒙古伊穆河乳品有限公司、广饶东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的东方牌“脑白金加锌补钙奶粉”、“高钙中老年奶粉(补钙、补铁、补锌)”和“全脂中老年补钙奶粉”。
五、下年工作重点。
(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进行有效整改。
(二)继续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医疗机构开展用药用械专项检查。计划在上半年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争取年底前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卫生室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市场秩序,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秩序,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邮售假劣药品专项检查,巩固和县邮政部门的确长效协作打假机制。
(四)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步伐。以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三员”的培训,提升乡镇协管办的监管能力,提高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使“两网”建设真正“建的起,立的住,运行好”。
(五)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能力。将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和监测力度,在年底前完成市局年初制定的任务,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六)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下半年,在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七)全面贯彻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xx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确保监管到位,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的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适时开展茶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九)根据我县实际,编制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年纲要(xx-)》。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旅游景区、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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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店年终工作总结。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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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猪肉及猪肉制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重点品种,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对使用瘦肉精猪肉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落实流通和消费环节索证索票和亮证经营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猪养殖环节,实施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监督养殖场病害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添加物等生猪养殖投入品的安全监管监测。在生猪屠宰环节,实施屠宰检疫查证验物;对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监督对病害死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对“瘦肉精”的抽样快速检测。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对定点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审查;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督促屠宰企业建立生猪来源及猪肉产品销售台账;在定点屠宰场,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对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产品作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死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和肉品质量追溯体系。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查验猪肉及猪肉制品证章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合格。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检查鲜猪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在冻猪肉运输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在猪肉冷藏过程中,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等。督促经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
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学校食堂伙食团的猪肉及猪肉制品监管。督促用肉单位,购鲜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购冻猪肉检查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购进猪肉制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有效期,对供货商实施资质审查等;督促用肉单位建立购进和使用猪肉及猪肉制品记录,索证索票,保存票据。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学校食堂采购来自定点生猪屠宰场(点)的猪肉产品。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暴力抗法案件,受理并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事件。
质监部门。负责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在生产加工环节,开展猪肉制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测;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猪肉及猪肉制品购销台账,检查索证索票,保存票据;审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公安局。
负责打击违法收购贩运宰杀加工销售病害死生猪及其猪肉产品注水猪肉等行为。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
生产环节。
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流通环节。
工商局:
市场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执行市场准入制查验各类标示证件。食药监局:
餐饮食堂伙食团饮食消费场所监管。
畜牧局:
屠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畜牧局:
防疫检疫。
质监局:
屠宰加工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商务局:
屠宰加工企业监管定点屠宰监管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教育局: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提高禹王台区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自从成立分局以来,我分局迅速、有序地展开展监管工作。现将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我分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马明智局长为组长的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部署禹王台区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
人员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情况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档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其主体责任制。发放宣传资料20份,检查企业5家,对5家企业建立了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现暂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2.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我区21家食品生产企业召开会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担当起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提高认识,抓好管理,严格原料进厂、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出厂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把安全投入视作生产投入,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良心企业"。
3.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为严格防范“地沟油炼制食用油”进入本辖区,确保我辖区内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我分局执法人员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查阅企业台账、采购验证、入库验证、领取投料等记录制度。经查,在有证的食品加工企业内暂未发现有采购“地沟油”或来源不明的油进行食品加工。二是针对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作为原料的食用油查验三证及相关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场所、杂物间等每一个角落,察看是否藏匿来路不明的原料油。经查,有证的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均能提供堆放在仓库内的原油采购证明及原油方的三证及检验检测报告。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并对4家企业建立了食品监督档案,发放宣传资料15份。
4.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我分局在接到省、市局各项专项整治文件后,认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文件指示,逐步落实相关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禹王台区分局开展了包括瓶(桶)装水;酒类企业;乳制品;调味面制品;沙琪玛等焙烤食品;饮料等农村食品,共7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有无专项整治文件中提到的违规现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核对原材料采购验证、出厂检验及销售落实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确认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标签标识要求,标签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明显,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等)。
我分局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车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家,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4家,立案查处案件4家。
三、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我分局一直把宣传培训工作当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放心的社会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实效,不搞形式。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质量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利用社区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知识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广大群众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全年,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宣传诚信经营单位,及时查处和曝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开展诚信教育。加强食品经营单位职业道德教育,召集禹王台区21家食品生产加工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座谈,组织广大食品经营户积极主动参与食品放心工程。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行业的自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禹王台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分局人员少,执法装备不足;二是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情况;三是食品生产企业整体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比较低。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四是部分食品企业自检能力差,质量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时刻保持高度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警惕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迎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参与率。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分局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圆满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开封市质监局禹王台区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
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
安全
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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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 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
安全
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监管职责,切实履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共*家(其中持证餐饮单位数*家、学校食堂*家、企事业单位食堂*家,持小餐饮备案证经营户*户),食品经营户*家,食品生产企业*家;药品生产企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家。
初审合格后转报市局审批大厅。按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实现了办理事项“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餐饮:1、对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工地食堂,严格审批申报材料,按照许可标准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共计*件。2、为做好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和第九届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和第九届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餐饮服务食品保障工作方案》,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商家提供的饮食一一核查,并做了详细记录,未发现问题食品。3、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店进行食品抽检,共*批次。4、针对市局要求的专项整治,制定并印发了《食用
植物
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到各市场监管所,集中开展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接待宾馆比赛场馆商业售卖”及“小食品摊点”、“超保质期食品”、“ 重大节日食品市场”及“饮料、豆制品等农副产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食品生产:市局下达食品生产环节“大桶水”、“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小作坊”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局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区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施方案》,并下发给各市场监管所。
(六)医疗器械:制定并印发了《**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区目前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专营企业,药店内兼营医疗器械数目、品种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对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严格审批申报材料,按照许可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发放证照后,方可营业。对不在发证范围内又达不到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有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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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谯城区分局自2010年5月成立以来,食品科在市局、分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狠抓专项整治,切实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能。在分局组建初期,食品科全体同志克服诸多困难,出色的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搭台子,建班子,迅速转变角色步入正轨。分局食品科现有3名监管人员,肩负着全区158万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之重任。承担着4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餐饮服务许可的现场核查、2000余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近1000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以及繁重的稽查任务。人员缺乏、设施不足、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这些都是摆在食品科同志面前的诸多挑战。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岗位的调整,食品科3名同志分别是从办公室、稽查科调整充实的,以前都没有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经验。面对诸多困难,食品科全体同志不等不靠,迅速转变职能,进入角色,逐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形势。
1企事业单位食堂96家次,建筑工地食堂37家次,大中小饭店餐馆529家次,小吃店饮品店745家次;接受委托现场核查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共计373家,其中经检查符合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261家,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112家,许可率为70%。区餐饮服务单位点多面广、遍布城乡各个村镇社区街道,有时为了找到地处偏远的乡村或者地址信息不够明确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科监管人员往往是一路走,一路问,整个行程下来往往要半天的时间,加之餐饮服务单位与行政机关单位作息时间的差别,往往餐饮服务日常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加班加点的情况也成了食品监管人员的家常便饭。食品科5-12月份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达1400多人次,车辆400余台次,行程遍及城乡每一个村镇、街道。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由于与市局食品科存在职能交叉,分局食品科自成立以来共办理保健食品许可现场核查仅6件,查处市民举报的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举报2起。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夕,食品科专门组织人员对市区内大型超市、医药连锁店、化妆品专营店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着重检查产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厂家生产许可证资质以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是否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产品等。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经营的品种符合有关规定,由于我国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足,对于一部分存在问题的产品,尚没有处理的法律依据。今后,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还将进一步加强。
(四)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全区广。
2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食品科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今年9月份,区分局与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联合开展中小学食堂预防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共检查学校85家,重点关注的学校10家,出动执法人员340人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区分局联合与区建委共同对谯城区内建筑工地食堂展开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工地22家。三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做好9月9日“药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局食品科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尤其是负责来宾接待的近20家餐饮单位进行反复详细检查,确保来亳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在整个活动期间,共出动人员180人员,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0余家。四是认真做好重要来亳贵宾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科共负责保障包括省委张宝顺书记来亳视察、国家开发行行长来亳考察在内的重要来宾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
(五)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6月份,根据省局、市局安排,食品科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协助下完成了包括熟肉制品、餐饮具、米线、酱油、非发酵豆制品、生活饮用水在内的总计35批次。11月份,完成包括餐饮具、生活饮用水、煎炸油、小麦粉、鸡肉、牛肉、蔬菜、米线在内的共计50批次的抽检任务。
3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问题的举报投诉19起,其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17起,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投诉各一起。均在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置,并及时给予回复。
二、药品药材监管工作圆满完成(一)积极配合市局和分局药品科开展药品药材稽查工作。截至12月8日,食品科配合市局、分局药品科参与药品药材稽查案件11起,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车辆20台次。
(二)认真完成市局、分局交办的药品药材监管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6-9月份,食品科圆满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一是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跟踪检查,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8责令整改11家,立案7起,目前已全部办结,罚没款71978.50元。二是认真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花戏楼、张店、魏岗等乡镇及其相关行政村,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开展药品药材专项整治督查,共完成11个重点乡镇街办及其行政村,14个非重点乡镇街办及其行政村的督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100%。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制售伪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饮片专项行动。在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的大力配合下,共检查乡镇及其行政村15家。
三、强化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经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4头,在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薛阁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食品科组织人员先后5次对市人民医院周边小餐馆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未设置在室内以及食品加工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者给予劝导,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多次监督检查,市人民医院周边的小餐馆违规经营行为得以纠正,周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规范餐饮行业自身发展。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接文明城市验收考评,自9月中旬以来,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食品科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餐饮行业整治监督检查。为达到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持证率100%的要求,通过摸排,对300余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分6个检查组,由分局食品科、市局食品科抽调、汤陵、花戏楼、薛阁等、三个街道办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到各社区、街道进行逐店检查。对规模小、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关门停业处理。对于符合基本条件,无法在短期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检查人员当场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并及时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截至11月初,共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195张。
5生监督所、区卫生防疫站等有关单位交流学习。内塑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学习,队伍自身建设有了显著提高,食品监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10年,食品科有一名同志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共撰写食品监管工作信息17篇,其中被省局网站采纳2篇,被《亳州晚报》采纳3篇,被《中国亳州》网采纳3篇。在重大节假日之前,尤其“药博会”举办之际,食品科积极配合市局食品科在城区重要路段和“药博会”现场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当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播放视听资料近400分钟。通过一系列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有了较深入的了解。
(二)找差距、弥不足,加强学习,促进交流。由于食品科监管人员接手食品监管工作时间不长,经验有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困难。今年8月,食品科安排一名同志随同市局赴淮南、安庆等地参观、学习,通过现场参观示范餐饮服务企业,翻阅有关审批案卷资料,及时的了解、借鉴兄弟市局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10月,又先后派遣两名同志赴省局参加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知识培训。在分局领导的带领下,近一年来,食品科的同志排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克服种种困难,解决了一系列工作中的难题,使得队伍得到了磨练,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树立了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五、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计划。
当前,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言,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食品监管点多面广,遍及城乡,任务艰巨,6监管难度大,监管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还要承担药品药材政治、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全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二是执法装备落后,威慑力不强,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在层次、力度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千头万绪,内容繁杂,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食品科将按照市局、分局的工作部署,本着服务药业经济发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争先进位”的思想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树立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形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分局下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对餐饮服务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等级评分标准,限时办结许可事项,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关切的涉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领域的投诉,做到限时办理及时回复。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市区重要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排解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加强与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对违规从事餐饮服务单位的处罚力度,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牢牢抓住药品安全不放松,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指示,顺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会上认真解读了市、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坚持做到药品安全常抓不懈,继续将“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折不扣地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排安全隐患,助推“平安兰州”、“健康兰州”建设。
二是制定了翔实工作方案。根据市局、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分析了近年来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新动态,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一系列措施整治。
三是成立了组织机构。为了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多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吉贤任组长,副局长印智辉、张晓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科,于段红星办公室主任,其它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案件查处,部门协调,收集材料,信息报送,分析总结等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是营造了良好氛围。以2010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借助gsp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药品抽验,岗前培训和年度岗位培训,“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等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觉坚持做到守法、合法、规范和诚信经营使用药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是抓住了工作重点。在市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分析了当前食品市场,药械市场动态,确定了城区、中心地段、旅游景点、车站超市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经营企业、药械批发企业、食品原料市场、药品超市、区直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假劣药械,从业资质、进货渠道、贮藏条件为重点检查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药品抽验、gsp认证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齐头并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科学监管,严格执法,着力规范和净化药械市场,杜绝伪劣产品,力排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是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我局按照2011年“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同时,亦不放松日常监管,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和帮促工作结合起来,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7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台次,到目前全县尚无一例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是在gsp认证和换证现场检查中,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欠规范的情况均一一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必须到位,否则不予通过gsp认证和不予换证。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广告的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认识,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宣传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药店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邮购、网络采购药品管理,利用年度岗位培训不准经营使用单位通过邮递、网络方式订购药品,同时严查药品购药渠道,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票据。8月以来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或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案6件,当场处罚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不凭处方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案20余件,共收罚没款10万余元。
总之,我局将按照市局和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药监职责,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始终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着力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坚决打击制售垃圾食品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我区餐饮文化、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市局、区政府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全区实际,特制定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建设平安兰州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统筹城区食品监管,药械监管,保障公众就餐,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药械市场强有力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坚决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确保药械质量,杜绝药械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药械经营使用质量水平。
(三)工作任务。
以兰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药品抽验,许可证申领和换发、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今年药械安全监管重点。
1、严查2009年通报的不合格药械。如假药“降糖宁胶囊”,劣药“香丹注射液”,假冒产品“妇炎康胶囊”等。
2、严查特殊药品管理。全面核查我县药品使用单位特殊药品网络数据的购管理数量、使用数量、库存数量是否完全吻合,排查是否存在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和安全隐患。同时检查进货程序、管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防保措施是否可靠等内容。
3、严查药品贮藏条件。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具备所规定的药品贮藏条件,如房屋设施、仓储面积、陈列货架(柜)、温湿度调控设备、人员资质等内容。
4、严查非法渠道进货行为。严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索取的进货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票、帐、物是否相符。
5、严查挂靠行为。实行倒查制,抓住购货单位的付款方式,是否付给发票上的供货单位,是否直接支付给销售人员,是否提取现金等。
6、严查出租行为。严查药品经营、使用门店人员,是否本店工作人员,其负责人是否与发证时一致,严查经营使用品种是否在本店的进货票、帐之中。
7、严查无证经营行为。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充分利用辖区内协管员、联络员的信息和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坚决从重从快打击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不符合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未能换证而继续营业者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而又擅自设立门市从事行医售药者。
8、严查经营使用过期药械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如检验科、五官科、手术室等)和街道卫生站所使用的药械。
9、严查超方式经营行为。坚决查处擅自改变药械经营方式的行为,重点查处零售企业,暗中从事药械批发的行为。
10、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按照许可证中的核准范围进行检查。
11、严查处方药销售行为。在药品经营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的情况下,继续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坚决防止回潮现象,严查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12、严查大型医疗器械。重点检查碎石机、×光机、b超仪、生化分析仪等医疗器械的来源、注册证及其生产或经营资质、使用状况及相关材料。
13、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对经查实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4、严查非法药品广告行为。切实履行对药品广告的监测职能,加大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虚假的违法药械广告,将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15、严把新办企业准入关。新开办药械经营企业在人员资质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不予许可。
16、实行抽验重点药械的方法。充分利用近年来药械抽验经验,重点抽验特殊管理的药品、广告药品、价昂药品、包装异常药品、计生药械、质量可疑的品种等,尽最大努力通过抽验发现假冒伪劣药械线索。
17、强化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继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网络建设;监督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将收集的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药械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及时、正确、科学地予以处理;对出现重大药械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有力、有效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影响。
18、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不断加强对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安全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要求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的村卫生站(点)检查率达100%,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备查。
19、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下,鼓励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规范化的药品零售药房,以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
20、要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尽最大努力让来信来访的群众满意。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扎实工作。对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监督执法中,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者,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并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依照药械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自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二是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同兄弟分局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2、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人员不足。目前,分局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无法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希望市局认真调研,予以配备一些具有专业水平的年轻人到药监岗位。
3、城区委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一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自学药品、器械法律法规和业务常识;二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城区委托执法人员有关工作报酬未得到较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分局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兑现城区委托执法人员待遇以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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