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同,以保证其适用和有效性呢?如果您在合同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一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借款用途:_____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_____时间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起,至_______止。
4、借款利息:_____月息为_______分,一年利息为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
2、抵押物价值:_____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元。
3、抵押期限:_____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甲方的义务:_____。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乙方的义务: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_______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_____。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三
借款方:_____。
保证方: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_____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
2、还款方式: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电话号码:_____。
借款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电话号码:_____。
保证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电话号码: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四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0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2.1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3.1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4.1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条规定办理。
5.1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6.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7.1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8.1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0.(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9.1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独立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仲裁或申请诉讼。仲裁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10.1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五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六
乙方:_____。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债务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执行。
一、本合同所称“债务人”是指以下第_____项的全部债务人:_____。
(一)因购置坐落于项目所属之房产(住房商业用房)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因购置甲方依法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三)因购置以甲方为中介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本合同所称“主合同”是指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它法律文件。
一、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因乙方向债务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保证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范围内做相应扣减。
二、在上诉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乙方对债务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乙方可以连续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甲方在该最高额内对乙方因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亦不论债务人的个数。
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期间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之日起至以下第__项所述之日止。
(一)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抵押人办妥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
(三)质押权利凭证需移交乙方占有的,为权利凭证已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为出质登记已办妥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记载的,为出质记载已办妥之日。
二、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均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保证期间依主合同约定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视为已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内,甲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甲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提供为乙方所能接受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在乙方处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
甲方应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贷款发放金额的__%逐笔分次存入保证金账户,如甲方未能即使存入,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____账户中提取保证金并存入上述保证金专户。
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低于乙方对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的__%。
三、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账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四、甲方承诺,如本合同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应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相关担保措施。
对于甲方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划收。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予以划收。
保证期间,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该提前到期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送达。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乙方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政府的要求,加入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甲方同意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授权的信用联合征信机构。
四、甲方同时为售房人的,应及时协助债务人办理产权过户交易、登记、抵押登记及领证手续。
五、其他约定。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_____。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_____。
(二)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与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图:_______________。
绘图员:_______________绘图日期:_______________
界线叙述:_______________。
叙述人:_______________。
界址签章表。
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指界人姓名。
(签章)。
指界人姓名。
(签章)。
签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八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贷款金额_________。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
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九
借款方:____。
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是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
贷款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签名:
地址:
电话:
日期: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一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仓单提供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2仓单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仓单清单”为准。
1.3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法律规定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_________;利率:_________;到期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务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确认无效,则出质人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仍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仓单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已背书并经仓储保管人签字盖章的仓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3.2质权人应妥善保管仓单。
仓单在质押期间遗失、毁损的,质权人应立即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应按质权人要求申请挂失及补办。
补办的仓单作为出质标的仍交由质权人保管。
3.3质权人对仓单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保险。
4.1仓单项下货物已经投保的,出质人应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随仓单一并移交质权人。
4.2质权人要求将仓单项下货物投保的,出质人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并在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经保险人出具的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单正本移交质权人。
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被担保债权金额。
保险费用由出资人承担。
4.3出质人应按时交纳保费,履行维持保单有效性的其他义务。
4.4出质人未按质权人的要求投保或续保,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维持保单有效的'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4.5如发生保险事故,对保险赔偿金,出质人同意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或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仍用于质押;。
(3)出质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五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5.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仓单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质人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享有所有权或充分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权益等情况。
5.5出质人已按时足额缴纳仓储费用,且不存在任何导致仓储保管人行使留置权的情况。
第六条出质人的义务。
6.1仓单项下货物灭失、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出质人应及时告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仓单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出质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措施。
6.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仓单申请挂失及补办,不得以转让、赠与、质押或其他方式处分仓单及项下货物。
6.4承担对仓单及其项下货物进行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拍卖、变卖而产生的费用。
6.5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6.7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征得出质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仍应依据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
(2)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债权及其质权的其他情形。
7.2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仓单及其项下货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出质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应将所得价款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支取。
主债权到期末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将该账户中的价值直接受偿:
(1)出质人未按第6.1条约定提供新的担保;。
(2)仓单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到期日。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导致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将仓单移交质权人占有;。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
(3)出质人的其他原因。
8.2出质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4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无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出质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构成违约:
(1)仓单项下质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发生其他有损质权的事件;。
(2)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3)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出质人的义务;。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9.2出质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要求出质人支付主债权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4)要求出质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5)依法撤销出质人损害质权人利益的行为;。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质人对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10.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10.3任何通知或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如果是特快专递,则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1)种方式解决。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2.2本合同所附的“质押仓单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于仓单按第3.1条约定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放款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分次提款。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分次还款。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一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三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三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借贷方借款人民币----元。
自支用借贷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借贷逾期不还的.部分,借贷方有权限期追回借贷。
五、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贷方的借贷,借贷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贷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的事宜,签订以下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根据甲方指定,乙方将上述款项转入账号:【】。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月息2%,年息24%】。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违约:
1、乙方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连续5日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或用于非法活动,或甲方提供虚假材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承担不低于借款本金20%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到期的全部本息,并按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交通费)。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汇款凭证。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五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九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担保。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五章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六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间借款合同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将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条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未按时将款交付甲方或者甲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长期个人借款合同篇十七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分次提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分次还款,即。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八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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