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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一)强化监督。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加强执法。
(三)规范检疫。
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xx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 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
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xx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机构建设,提高卫生综合执法水平,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本所党支部建设,促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运行。在所领导班子的通力合作下,在全所职工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在卫生局开展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全县429家医疗机构,我就亲自参与检查300多家。在县城北片应监督的400多家公共场所,我也亲自参与监督检查了300多家。求真务实,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及业务知识,使自己始终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自己驾驭全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程序办理,让班子成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敢于拍板,敢于负责。二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平时深入职工中去,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总之,通过坚持以身作则,加强沟通理解,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向心力都得到了显著增强。三是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坚持党支部集体讨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工作中自我加压、竭诚奉献、辛勤工作,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对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件事都能尽心尽责。
三好一满意。
活动。
根据县卫生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我组织全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
三好一满意。
三好一满意。
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较好完成了。
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圆满完成人大、政协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的'公共卫生安全。
第一窗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能够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遵守财务纪律,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谋私的事,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财务、物资、设备购置等工作;不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自觉规范个人生活行为,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同城吃请。公车一律不准私用,工作之余统一停放在卫生局院内。不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在过去一年里,虽然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本人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党和人民要求还有差距,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修养,认真学习和三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卫生监督业务知识。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要更加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决不辜负领导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与全所同志共同加倍努力,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保持队伍稳定,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贡献,坚决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状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到达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培训率到达了100%。
3、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本年是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深化改革稳步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新的所领导班子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科室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水平,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我科2017年工作总结与2017年工作思路如下:
一、卫生监督工作回顾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所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一年来,先后开展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饮用水卫生,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今年,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公共场所等1500户次。其中进行警告的80户次、责令整改的107户次、行政罚款的36户、金额4000元、取缔非法经营户(无证流动摊点)1户次。
2、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
针对目前学校食堂存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我科加强了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管理,要求各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努力达到食品量化分级c级以上。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对辖区公共场所的美发美容、宾馆旅社和娱乐场所进行了卫生许可及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试点工作,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指南》要求,对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现场审核打分,通过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综合评价,对企业信誉度和风险度确定级别。完成辖区内15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4、化妆品卫生专项检查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要求,开展了化妆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卖店、药店等单位经营的化妆品,尤其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索证情况、标签标示、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没收不合格化妆品400余瓶,价值3000余元。
5、生活饮用水卫生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对自来水公司市政供水进行监督监测,确保了饮用水的安全。对自来水公司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采样3次,每次采样6份,共计采集水样18份,样品检测合格率95%。对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制水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达到100%。
6、重大活动接待及节日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制订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了 “大庆”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58户,食品加工作坊15户,副食品经营单位52户。针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对加工场所、原料贮存场所、餐厅防蝇、防尘设施逐项落实,做到所购进的原料必须索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调味品必须索取同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采购肉类必须有兽医部门的检验证明。每日均按菜单严格审查菜谱,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立即予以更改。
二、存在问题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卫生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1、卫生监督执法点多面广,队伍力量薄弱,影响了执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目前本辖区共有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320家,但卫生监督员仅3人,实际在岗人数只有2人,监督执法顾此失彼,力不从心。
2、卫生许可及卫生行政处罚科室责任不明确,具体工作中出现推违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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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努力做好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 下一年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卫生执法水平;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努力开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新局面。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及时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全乡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我院2017年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公共卫生科的努力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了切实做好全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院根据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制定了《接官乡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结合接官乡工作实际,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同时还对卫生监督协管科室具体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九项制度等涵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览表,实行统一制作并上墙。从乡村医生中聘任了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共26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每个季度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9起,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协管职责及时上报并处理,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全年我们对全乡7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巡查,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7家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我们全年对乡自来水厂、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协助对全乡8家农户水井进行了饮用水水质抽检。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我们定期对全乡四所中小学校进行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所学校进行了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卫生院定期对全乡内非法行医开展巡查,对发现的8起外来人员非法行医摊点,4起村卫生室人员非法行医,及时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报告,并协助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初显成效。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我们开展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全乡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备了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摸清底数,做到一户一档、各项协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监督范筹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特别是偏远山村的卫生监督力不从心。二是卫生监督协管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健全,如缺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是巡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按照《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村、进组。四是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草桥卫生院
2017年6月30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辖区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辖区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第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我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到达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以上。培训率到达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善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到达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透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确保我市中秋月饼生产销售的安全卫生,让市民吃上放心的月饼,过个欢乐的中秋节和国庆节,我所根据《广东省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抽检工作通知》及《江门市20xx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从6月开始,就加强今年度中秋月饼卫生质量监督工作,对我市的月饼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实施产品的抽检。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结合预防夏季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于6月5日,我所召开了全市区饮食卫生工作会议;6-7月期间还相继召开了棠下镇、礼乐镇、外海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江海区政府还专门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各区直属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区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同时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又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在各个饮食卫生工作会议上,我所提出了今年月饼生产的卫生要求和规定,各与会者会议后迅速传达、贯彻、整改。
七月份,我所开展了饮食卫生专项整顿,全所卫生监督员分为3~5个工作小组,检查了饮食店703间次,实施行政处罚42宗罚款15340元。
八月份,我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查处无证经营饮食、糕点加工场行动,取缔了31间无证照的店铺。九月份,我所又取缔了一间卫生许可证过期两年不申请年审复核,而将卫生许可证日期涂改的糕点加工场,没收销毁月饼280公斤。
九月份,在月饼生产旺季,我所派出监督员到月饼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累计共出动130人次,检查生产单位89个。检查结果显示,今年大部分月饼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环境等卫生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流程和布局合理、环境卫生良好,对采购的原料、配料、添加剂、保鲜剂都能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卫生检验合格报告,未发现使用劣质过期、陈年馅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各企业注重落实各项卫生措施,从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个人卫生良好,产品标签符合卫生要求;部分企业还进行了技术改进,采用自动化机械生产,减少人员的污染。
根据省所的统一部署,我所按照《月饼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月饼生产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对辖区内月饼生产企业进行量化试评,试评的28间企业中,5间为“良好”,19间为“一般”,4间为“差”,为月饼的卫生质量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良好的企业是:华苑宾馆、银晶酒店、迎丰饼业有限公司、香兰食品有限公司、明星食品有限公司。
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所根据《广东省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江门市20xx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月饼卫生质量监测工作。
这次月饼卫生质量监测工作分两部份进行,第一部份是由我所对市直、蓬江区、江海区的月饼进行专项抽检,第二部份是由市疾控中心对市区生产的月饼进行卫生检测。
从8月16日至30日我所对市直三区的22家(其中新会区11家)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检,检测了32个品种(其中新会区11个品种)的月饼,检验结果全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检验结果于9月14日汇总上报并上网公布。
截至目前,群众反映今年的月饼质量比往年好,未收到群众对月饼卫生质量的投诉。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201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00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
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
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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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7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罗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上半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工作,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医疗服务监督。
按照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卫生监督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除日常监督外,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整治违法医疗广告、坚决查处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6月1日,已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9户次,针对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改正21户(次),对非医师行医、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10家(一般程序)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10家(结案7家),共处罚金28500元;警告4户(次)。
2、公共场所监督。
结合今年我市“创卫”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争取了具有专业清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到我市开展专业清洗工作,并协调了具有卫生学检测评价资质的贵州省疾控中心、贵阳市疾控中心到我市对公共场所中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和卫生学评价。目前已有2家使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单位开展了专业清洗和卫生学评价。截止5月31日,我所共抽查各类公共场所17户,对存在问题的16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户问题较严重的洗浴场所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元。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行为。今年5月4日至15日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技术报告、档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共检查了15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目前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有12家,开展诊断工作的机构有2家。检查中普遍存在主检医师资质欠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对所有被检查单位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其中1家违法行为较严重的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0元。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校验工作。上半年以来市所共抽查放射诊疗单位15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医院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检查中主要存在问题有: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少数医疗机构的x射线机房面积偏小或没有换气扇,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未规范使用;医院在与放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我所对14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其中9家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3000元。
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现已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2家,其中小学7家,中学9家,托幼机构6家。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6、传染病防治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控制医源性感染)、医疗废物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已检查医疗机构11家,疾病控制机构4家,立案5件,结案4件(1家正在处理中),共处罚金10000元。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责令整改。
7、生活饮用水监督。
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市政供水的监督管理。上半年检查市政水厂2家,重点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等,对出厂水进行了水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合格。
8、扎实推进“创卫”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20xx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所长联席会议。会议对今年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并下发了《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目前,四个县区都按照通知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创卫工作。
(1)各县(特区、区)卫生监督所对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检查指导,有培训考核。
(2)卫生监督工作站能按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能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建立了监督档案。
(1)信息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省卫生监督局报送各类工作信息16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6条。凉都六盘水网站采用发布信息8条,省卫生监督局网站采用发布信息1条。
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今年继续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4月29日,组织各县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和市所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6月4-5日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业务培训班,特邀方正公司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共培训30名卫生监督员;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做好20xx年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96名卫生监督员开展了网络培训平台学习。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8名卫生监督员完成了半年平台学习任务。
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贵州省卫生监督信息化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5家卫生监督机构均完成了系统硬件平台的安装部署及通电建设工作,本月内将完成卫生信息专网接入工作。
在巩固20xx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松劲、不懈怠、不停顿,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8个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执法。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情况如下:立案273件(其中六枝特区43件、盘县133件、水城县14件、钟山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23件);结案263件(其中六枝特区41件、盘县131件、水城县14件、钟山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17件);罚没款总额924442元(其中六枝特区39112元、盘县602900元、水城县38240元、钟山区151690元、市卫生监督所92500元)。
(三)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3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我所选派驻村干部到水城县玉舍镇甘塘村进行为期2年时间的驻村帮扶工作。
2、积极帮助村民解决饮水困难。今年4月份,我所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支两委,在玉舍森林公园处找到一处水质清澈、水量较大的取水点。又积极向本村企业家何希康争取到了96000元引水资金进行饮水工程建设。目前引水工程已到收尾阶段。
3、协助配合县地税局打报告申请扶贫资金支持,以最大限度解决人畜饮水工程的资金缺口。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自觉遵守纪律的观念,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卫生监督行业风正源清。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年初,根据单位工作职能,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重点计划安排,制定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同时,为确保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效开展,对每项监督检查工作,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目标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和保证。
(二)强化责任,任务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抓,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干部职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我所把开展卫生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利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平安凉都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类卫生相关法规和常识等。
(四)多措并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采取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探索出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激发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从而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队伍形象。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对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
三、亮点工作突出情况。
在我所的有力指导和钟山区卫生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上半年钟山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社区、媒体等部门共150余人组成联合行动组,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主要清查红岩社区、明湖社区、杉树林社区、荷泉社区、马鞍社区、场坝菜园路牙科一条街、田湾菜场、公园路等区域。截止目前,钟山区卫生监督所累计查处无证行医110起,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全部进行了取缔,其中涉及牙科11家,没收销毁牙床27张。立案14件,结案12件,共罚款5.34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00万余元。通过多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市中心城区非法行医行为,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面大,监督人员数量少,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尤其县区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二)卫生监督员年龄结构老化,干部流动不畅,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开展滞后的县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学校集中式供水及涉水产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三)结合市卫计委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五)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加大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其放射诊疗行为,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或受检者的身体健康。
(八)结合创卫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处罚力度,重点是加大对“四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认真及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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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透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xx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职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带给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透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带给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1、基本状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群众(校园)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校园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校园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校园(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贴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校园利用暑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校园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校园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
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校园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状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状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用心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资料。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xx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到达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必须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必须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礼貌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用心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必须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透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初,龙港市发布新冠疫情控信息并成立联防联控领导组以来,公共卫生中心执法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和指挥,全体卫生监督员自农历年三十起放弃春节休假,积极参与到疫情联防联控及重点场所整治工作中去,全面开展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及人员聚集区域的巡查防控工作。
疫情发布之初,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和龙港市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工作部署,我中心执法人员联合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场所整治组成员单位共计检查大、中型电影院、足浴、ktv、桑拿、体育场馆、婴幼儿洗浴、住宿以及月子会所等公共场所189家次,劝停关停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就餐经营单位37家次。
20xx年2月,根据《浙江省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空腔诊疗工作的通知》和《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门诊部实行暂停营业的'通告》(第5号)全面暂停龙港市内包括西医、中医、中西医、口腔科中小型医疗机构诊疗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对我市的各级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站等单位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控工作落实、医护人员防护是否到位、应暂停开展诊疗活动单位是否全面停诊等工作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全覆盖巡查龙港市各类医疗机构580余家次、无证行医点31个次,公共场所50余家次。
4月,龙港市逐步开始复工复产工作,我中心执法人员积极投入社会复工复产和疫情常态化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的经营单位给予监督指导,对社会群众反映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20xx年,公共卫生中心执法人员巡回检查龙港市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650余家次,指导检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复学复课360余家次,检查美发美容场所、住宿场所等经营单位280余家次,100%全覆盖检查我市定点疫情集中隔离点及诊疗单位;检查集中式空调使用单位18家次;对龙港市1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二次供水单位开展水质监督检测;对龙港市8家游泳场馆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监测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21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根据国家卫健委双随机工作总体部署,完成国家双随机1163个监督对象的现场检查任务。
对在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及个人已作出行政处罚44起,合计罚没款345706元。接处信访投诉举报29余件,答复率100%。巡回检查非法行医窝点64个次,取缔非法医疗窝点16个;审查并作出放射诊疗许可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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