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状况调查报告(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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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状况调查报告(专业13篇)
时间:2023-12-05 11:06:13     小编:曼珠

报告被广泛应用于学术领域和商业环境中,以汇报重要信息和提供决策依据。在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主题,并确定所需收集的数据和信息。参考下方的报告样本,可以提供给你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一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末总人口为44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747.73万人。云南现有农村劳动力216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930万人,截止6月,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6.68万人。本报告所称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4个月或全年累计6个月以上,留在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是数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趋势。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截止今年8月,我省留守儿童总数已达121.34万人,占全省1247.5万0-17岁儿童的8.98%。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省儿童总数的比例为3.43%,七年来上升了7.76个百分点。

二是分布广,不均衡。从统计分析,我省16个州市均有农村留守儿童,但分布不均衡,人口密度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多的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则低。

三是留守早,时间长。我省有32%的留守儿童不到6岁就留守,有53%的留守儿童在7-12岁时留守。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三年以上的占34%,一年至三年的占31%,四个月至一年的占35%。

四是与父母联系少、见面难。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省外务工的占53%,在省城务工的占17%。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主要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经常保持联系的占46%,偶尔联系的占46%,从不联系的占8%。每年能与父母能见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见一面的占22.2%。

五是家务繁重,自理能力增强。调查中,有45.6%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要承担烧火做饭、洗衣服,割猪草、养猪等家务。也因此,有56.3%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

一是以隔代监护为主,多监护方式并存。我省留守儿童主要有单亲监护(父亲监护、母亲监护)、隔代监护(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儿童自我监护、其它监护等几种,其中又以隔代监护为主,占49%。

二是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管教方法简单。我省留守儿童监护人没上过学的占46.8%,小学及小学未毕业的占37.7%,留守儿童父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8%,母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2%。监护人采用放任自流的管教方法的占85.6%,采用打骂教育方法的占10.3%,采用说服教育、民主教育的仅占4.4%。

三是隔代监护者年龄偏大,生活负担重。绝大部分隔代监护人年龄在60岁以上,有的监护人要监护多个孙辈,十分辛苦,且经济困难,生活负担重。有的年老多病,不能自理,留守儿童还要为他们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甚至出现“逆向监护”。

四是自我监护人年龄偏小,生活困难。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有部份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又无祖辈和亲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儿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艰难,如果没有学校老师和邻居的帮助,他们的生活都存在问题。

近年来,省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范围,初步形成了各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召开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转发了全国妇联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文件,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把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20,我省创建了第一所“云南省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至今,全省创建省级“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50所,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农村家长示范学校”30所。“十一五”期间,我们计划再建200所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四是组织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以及学校教师培训,创建了“云南省家庭教育网站”,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到各地举办讲座146场,累计听讲人数达10万余人次。我省家庭教育讲师团的经验被中宣部列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五大典型经验之一。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各地开展了“代理家长”、“手拉手”、“爱心妈妈”、设置亲情电话和教师挂钩帮扶等活动,部分县、市建立了留守儿童普查、家访制度。曲靖会泽县还组建了由100名巾帼志愿者的队伍,对100名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

但是,由于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视不够和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等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依然严峻;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展不平衡。

综合调研情况,留守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存环境堪忧。

一是自然环境恶劣。云南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全省土地面积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这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要选择外出务工,使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留守儿童不仅难于接触到新鲜事物,而且上学、出行也极不方便。二是家庭环境欠佳。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留守儿童感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家的温暖,生活枯燥;普遍存在缺乏卫生习惯,卫生状况极差;营养不良、生病后不能及时医治,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三是社会环境亟待改善。一方面,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影响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不足,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保障缺失。

(二)教育问题突出。

教育问题是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首要问题,也是监护人感到最棘手的问题。调查显示,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的最大问题是教育问题的占43.3%,其次是生活和安全问题,分别占18.3%和11.7%。教育问题,又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不容乐观。留守儿童相对于非留守儿童,逃学、辍学比例较高,学习成绩下降。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经常迟到的占56.8%,从不迟到的仅有0.8%;每天都能完成作业的占35.5%,有时能完成的占40.3%,偶尔能完成的占4.7%,很少能完成的占19.5%;有14.7%的留守儿童有过辍学经历;有47.1%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降。二是道德品质易滑坡。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管理放任自流,留守儿童很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不良行为比其他儿童更为突出。通过问卷教师对留守儿童行为的评价,75.2%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较非留守儿童更突出。

(三)心理健康受损。

调查显示,有不少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调查显示,有70.4%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比其他学生更自卑,有45.6%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孤僻,有60.8%的认为与留守儿童沟通比较困难。

(四)安全难有保障。

留守儿童意外事故(溺水、触电、被狗咬、火灾等)呈上升趋势。从问卷看,54%的监护人认为留守儿童缺少安全感,43.1%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不在身边的最大问题是“安全问题”。另外,受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影响,留守儿童权益易受侵害。据昭通镇雄县的一个派出所统计,20xx年至20xx年6月,该镇就发生了15起留守儿童杀人或被杀的案件,5起留守女童被强暴案、1起吸毒案。

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体制滞后是制度根源。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伴生的高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使收入低廉的农民工无法负担,只好选择子女留在家乡农村学习生活,促成了留守儿童群体的不断增多。

(二)贫穷落后是经济根源。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带来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的改变。这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政府无力缓解农民外出与子女留守的矛盾;对于农民工家庭来说,同样因为贫困很难改变与子女长期分离的现实。

(三)认识不足是措施障碍。总体看,各级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关注还是不够,有的只关注农民外出务工创收和向城市转移,对留守儿童问题却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民工自己家庭的事情,没把它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看。这种认识和态度,直接导致当地没有对留守儿童采取任何措施。

(四)关爱不够是直接原因。监护人也是家庭留守者之一,他们不仅要负责整个留守家庭的正常运转,还要对留守儿童的生活进行照料。隔代监护人,他们年龄已经较大,身体多有疾病,加上缺少文化知识,思想观念守旧;单亲监护因家庭缺少了劳动力,因此对留守儿童管教普遍缺乏耐心,打骂体罚留守儿童是常事;其它监护方式,对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则更加不利。

(五)教育资源短缺是重要因素。一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足,教学资源严重短缺。二是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缺乏规划,应对措施乏力。三是教师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沟通有限。

(六)责任感缺失是农民工自身原因。对部分年轻的留守儿童父母,他们在经济利益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的偏差,不再安于农村生活现状,对农村的家庭责任感弱化,使得一部分家长忽视或顾不上照料儿童的身心健康。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个艰巨而紧迫的重大社会问题,目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刻不容缓。综合调研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形成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共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面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上来,努力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思想共识。

2.建立健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都要尽快按中央的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机构,积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科学制定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工作内容及目标,循序渐进,推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4.认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得深入扎实。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二

xxxx年5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调查在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等6个劳务输出大省(直辖市)的12个县(市、区)进行,共调查四至九年级农村留守儿童4533人(占61.7%)、非留守儿童2731人(占37.2%)、教师687人、校长42人。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总体上形成了比较积极的价值观,对未来怀有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关系良好。

有92.1%的留守儿童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91.9%对自己生活在中国感到满意;有82.4%的留守儿童对未来抱有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有90.2%的留守儿童与母亲关系很好,89.4%与父亲关系很好,大多数留守儿童将母亲视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

二、成长中的九个突出问题。

1.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凸显。

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

2.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

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上学迟到、逃学的比例;而不想学习和对学习不感兴趣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留守儿童缺乏所需要的学习辅导:有68.7%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有58.1%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

3.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前三位的支持来源依次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而在非留守儿童的支持来源中,父亲第二,同学朋友位列第三。

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是主要的情感支持和实际帮助来源以及价值肯定者。

同学朋友是留守儿童心里话的首位倾诉对象和遇到困难的第一求助人选,但需警惕不良群体的影响。

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

22.6%的留守儿童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

4.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留守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低,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

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

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

5.留守男童问题行为令人担忧。

留守男童问题行为多,学习及校园生活中的障碍也多。

留守男童迟到(41.8%)、逃学(7.4%)、受老师惩罚(73.5%)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5.3、1.9和5.4个百分点;不想学习(40.4%)、对学习不感兴趣(44.8%)、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64.4%)、没完成作业(54.8%)、成绩下降(83.2%)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个百分点,也都高于留守女童。

有51.6%受过同学、高年级学生、社会上的人或帮派团伙欺负,高于非留守男童和留守女童11和7.6个百分点。

6.父母外出对小学中年级儿童影响更大。

感觉父母外出后自己更容易被欺负(23.7%)、被歧视(19.8%)、性格比原来内向(41.7%)、胆小(18.9%)的四年级留守儿童比例在6个年级中最高。

他们经常想念父母、担心见不到父母、担心父母不爱自己的比例最高,比初三学生高21.3、25和11.1个百分点。

四、五年级的留守儿童表示目前自己最需要和父母在一起,而其他年级的学生最需要学习辅导。

7.青春期叠加留守使得初二现象更为显著。

初二留守学生在学习及校园生活方面遇到的障碍更多,上学迟到(49.8%)、逃学(8.7%)、不想学习(62.8%)、对学习不感兴趣(67%)、听不懂老师讲课内容(86.3%)、遇到问题没人帮助(68.4)、没做完老师留的作业(62.7%)以及被老师惩罚(75.2%)比例均高于初二非留守学生,分别相差2.3-14.4个百分点。

初二留守学生与父母的关系更差,经常和妈妈交流(64.3%)、经常和爸爸交流(57.9%),而被父母训斥吓唬(22.8%)的初二留守学生比例最高。

唯有初二留守学生把同学朋友视为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母亲,其中的某些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8.寄宿留守儿童对生活满意度相对较低。

寄宿留守儿童各种需求的未满足程度高:一是学习辅导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学业需求。

二是生活单调,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精神需求。

三是情感支持不足,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

七成多(76%)留守儿童表示在住校期间想家,仅两成多(23.9%)表示生活老师会经常找他们谈心。

四是管理不到位,不能满足寄宿留守儿童的成长需求。

寄宿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较差,生活卫生设施配备与维护状况不容乐观。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三

这么多年,留守儿童总是我们心中最深的痛。近年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关注和重视。

本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nsrc)设计实施的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调查在全国范围内抽取28个区县的112所城乡学校、438个班级、19487名初中学生作为调查样本,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领导。在这19487名被调查的初中阶段儿童中,有8800名为城市儿童,占45.2%。而在农村儿童中,有2227人随父母一起迁移到了城市,占11.4%;有5961人留在农村且父母都在身边,占30.6%,为完全家庭儿童;余下的2499人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为留守儿童,占12.8%;而在这2499名留守儿童中有1294人父母双方都离家外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1.8%。

身高与体重是反映儿童身体发育水平的最直接指标,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这一批14-16岁年龄组的儿童,无论是就身高还是体重而言,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水平都明显低于其他类型的儿童。

从男生的身高看,城市儿童的平均身高最高,为166.1厘米;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63.6厘米;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平均身高与随迁儿童没有差异,同样为163.6厘米;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明显偏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降到了162.1厘米,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更是降到了160.3厘米。从女生的身高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身高仍是最高,为159.7厘米;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58.4厘米;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身高相比稍微偏低,为158.1厘米;而农村留守儿童的身高出现了明显下降,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为156.9厘米,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只有156.5厘米。

从男生的体重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体重最大,为109.2斤;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02.9斤;再次为农村完全家庭儿童,为101.6斤;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则出现了明显的降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降到了97.7斤,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则只有96.1斤。从女生的体重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体重最大,为96.2斤;其次为农村完全家庭儿童,为93.4斤;再次为随迁儿童,为92.8斤;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又呈现明显下降,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与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分别为91.3斤和91.2斤。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无法得到父母的有效照料,再加上农村的物质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要差,所以在身体发育的各方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

需要注意到的是,这种不利的因素在男生身上的影响要比在女生身上明显得多,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男性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差距都要显著大于女性留守儿童。

同样是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照料以及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相对落后,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水平也低于其他类型的儿童。

以一年内因受伤或生病而住院作为考察身体健康水平的指标,数据分析结果显示,随迁儿童的一年内伤病住院率最低,为6.8%。但这并不意味着随迁儿童所处的环境对其健康最有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父母在决定是否带孩子一起外出时,孩子是否足够健康是一个重要条件。城市儿童的一年内伤病住院率次低,为7.7%;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进一步升高,达8.6%;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则要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儿童,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高达10.3%,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也有9.5%。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低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并不一定意味着其平均身体健康水平要好,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由于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照料,即使是生了病也很少被送去医院。即使如此,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年伤病住院率也位居第二。

以5分制对健康自我评价的水平进行打分,1分代表非常不健康,逐步上升至5分代表非常健康。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城市儿童和随迁儿童的健康自我评价水平一样高,平均分都为4.1分;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健康自我评价水平则下降至4.0分;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自我评价水平最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分只有3.8分,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则为3.9分。

数据显示,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时间在外,使得儿童与父母的亲密程度不够。用5分制来计算儿童与父母关系的亲密程度,1分代表不亲密,5分代表非常亲密,可以看出,儿童与母亲关系的亲密程度要高过与父亲关系的亲密程度。无论是与父亲或母亲的关系,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亲密程度都是最高的,居第二位的都是城市儿童,第三位是随迁儿童,而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关系的亲密程度更低,其中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关系的亲密程度最低。在与父母的亲密程度不够的同时,农村留守儿童还存在情感性与工具性支持缺乏程度最高的问题。当儿童有想与人聊天谈心的情感性支持需求时却无人可找比例最高的是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达5.8%;其次为随迁儿童,为5.0%;再次为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只稍低一点,为4.9%;城市儿童又次之,为4.2%;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比例最低,只有3.3%。而在儿童需要向人求助而出现工具性支持需求时,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出现无人可找的比例最高,为4.1%;其次为随迁儿童,为3.7%;再次是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儿童,都为3.5%;而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比例最低,只有2.6%。

正是由于与父母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够,情感性支持与工具性支持严重缺乏,加上其他的相关原因,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最严重。通过对儿童心理抑郁程度进行测量,以100分作为最高分,其中城市儿童的心理抑郁程度得分最低,为47.1分;其次为农村完全家庭儿童,只稍高一点,为47.3分;再次为随迁儿童,为48.3分;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抑郁程度得分最高,都超过了50分,其中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为51.0分,而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抑郁程度得分更是高达53.5分。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以及家庭与学校的配合,从而违反学校的各项纪律的情况最严重。在迟到、旷课、因违纪被老师批评这三项上,除了在上课迟到这一项上城市儿童的发生率最高,达6.3%以外,其余两项都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最高。其中旷课的发生率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和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都为2.9%;而因违纪被老师批评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最高,为9.8%,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次之,为9.3%;而在迟到这一项上,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发生率也只是稍低于城市儿童,为6.2%,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紧随其后,为5.5%。而且城市儿童上课迟到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是由于城市交通的原因,而不是出于主观原因。有意思的是,在各项违纪行为的发生率中,随迁儿童的发生率都是最低的,迟到、旷课、因违纪被老师批评的发生率分别为5.1%、1.8%、7.3%。作为来自农村的学生,随父母迁入城市后在遵守学校纪律上做得最好,这一点应充分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数据显示,在学习成绩上,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的成绩标准化为以100分为满分计算平均分,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得分都要明显低于其他儿童,其中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分数最低,为46.8分;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分数次低,为48.8分;接下来农村完全家庭儿童、随迁儿童、城市儿童分别为50.7、50.8、54.7分。而从语言能力、计算与逻辑能力、空间与图形能力这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儿童的认知能力,以100分为满分计算,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分数最低,为41.7分;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分数次低,为43.4分;接下来农村完全家庭儿童、随迁儿童、城市儿童分别为46.0、47.9、54.9分。无论是从学习成绩和认知能力上看,城市儿童都占据着非常明显的优势,而农村留守儿童则都是表现最差的。

更多。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四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调查在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等6个劳务输出大省(市)的12个县(市、区)进行,共调查四至九年级农村留守儿童4533人(占61.7%)、非留守儿童2731人(占37.2%)、教师687人、校长42人。

本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总体上形成了比较积极的价值观,对未来充满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关系良好。有92.1%的留守儿童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91.9%对自己生活在中国感到满意;有82.4%的留守儿童对未来充满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有90.2%的留守儿童与母亲关系很好,89.4%与父亲关系很好,大多数留守儿童仍将母亲视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

调查研究中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对策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九个突出问题。

在家庭生活中,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别最突出的是意外伤害。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前四项分别高5.3、1.6、3.9和3.1个百分点。意外伤害的发生源于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监护人履责不到位。

(二)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1.4和2.7个百分点,教师反映的差距更大。

2.留守儿童学习态度较差,学习兴趣较弱。

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九成多留守儿童认为学习重要,他们学习态度和状态上的差异,既与学校教育的大背景有关,也与学生自身的情况有关。一方面,客观上存在普通农村学校培养目标单一与留守儿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学习知识一旦脱离自身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因为缺少有效监督,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学习状态也会受到影响。

3.留守儿童缺乏应有的学习辅导。

有68.7%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有58.1%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都高出5.8个百分点。

调查发现,非留守儿童学习的主要帮助和监督者是父母,而留守儿童则是老师。接受访谈的留守小学生认为,父亲外出后对自己最大的影响是遇到难题没人问了。代替父母照顾孩子的祖辈监护人较多,他们学历偏低,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的学习。

(三)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父母和同学朋友是农村儿童社会支持的主要来源。非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是母亲(52.92%)、父亲(43.02%)和同学朋友(34%),留守儿童则是是母亲(41.54%)、同学朋友(34.92%)和父亲(30.38%),留守儿童来自父母的支持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虽然留守儿童获得祖辈的支持(17.02%)高于非留守儿童(10.9%),但远不及同学朋友。

2.留守儿童社会支持朋辈性倾向明显,易受不良团伙影响。

同学朋友是留守儿童心里话的首位倾诉对象和遇到困难的第一求助人选,同辈成为留守儿童情感支持和实际帮助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需警惕不良群体的影响,有30.5%的留守儿童认为在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有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

3.教师的情感支持不明显。

有47.8%的四年级留守儿童遇到困难时主要求助于老师,显著高于第二位的同学朋友(36.6%)。在青少年时期,父母与教师是儿童的两个“重要他人”,尤其是小学中低年级的留守儿童,当父母远离时,教师就成了情感依恋对象。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在你最信任的人是谁、你的心里话主要跟谁说、你和谁最亲近等情况中,老师在留守儿童身边的人群中排位都靠后。

有17.56%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22.6%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国内外诸多研究证明,社会支持状况是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预测变量,本研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留守儿童消极情绪较多,经常感到烦躁(46.0%)、孤独(39.8%)、闷闷不乐(37.7%)、无缘无故发脾气(19.7%)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5.7、5.7、1.5和1.1个百分点。这些消极体验降低了留守儿童对生活的满意度,有23.2%的留守儿童对现在的生活感到不满意,比非留守儿童高6.4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提醒我们在给留守儿童提供各种支持时,应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使其更容易感受到外部支持的存在,而且要帮助留守儿童学会有效地利用这些支持,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维护自身心理健康方面的作用。

(四)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在留守群体中,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显然低于男童,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

在留守群体中,有外显性攻击行为和内隐性攻击性情绪的女童比例都高于男童,经常感到烦躁(47.6%)、闷闷不乐(38%)和无缘无故发脾气(21.5%)的女童比例比男童高3.7、1和3.5个百分点;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留守女童负面情绪多、孤独感强。其原因:一是性别的差异使留守女童更需要父母的爱抚;二是家庭和学校的情感支持不能满足留守女童的心理需求;三是传统的社会角色期待加重了留守女童的心理负担。在留守群体中,36.4%的女童在家经常干活,比男童高9个百分点。有63.2%的留守女童要洗衣,35.2%要照顾弟妹,比留守男童高25.9和14.7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在为家庭转移更多劳动负担的同时,留守女童承受了更多的心理压力,这种心理压力与父母外出带给她们的心理影响叠加在一起,不仅影响了她们的身心健康,也可能会影响到她们未来的发展。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五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2.完全留守儿童高达43.36%,父亲外出留守儿童最多。

从父母外出结构看,有43.36%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达1626人,如果按照严格的留守儿童定义,即父母双方均外出且一年以上不能与子女见面,那么,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的比例为17.21%。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为半留守状态,达2124人,占56.64%。在半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的占82.82%,为1759人;母亲外出的仅有365人,占17.18%。男子作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外出打工比例高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甚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而母亲作为对孩子成长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性人物,留守家中陪伴子女、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家庭较为理性的决策,对缓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

3.留守儿童呈低龄化趋势,年轻外出母亲更倾向子女留守。

尽管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对数量上看4~6年级最多,占50.68%,7~9年级次之,占33.58%,1~3年级最少,仅占15.74%,但是从留守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的相对比例上看,1~3年级最高,达44.05%,4~6年级次之,占40.26%,7~9年级最低,只占37.96%,小学高于初中,小学低年级多于小学高年级,基本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这与范先佐教授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3]农村留守儿童低龄化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有关。一方面,年轻人刚刚组建家庭,经济基础较差,需要通过外出打工来巩固家庭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年轻人有着比其他群体更具优势的打工资本(如知识、体力、健康、适应能力等),而且父辈尚有精力帮忙照料孩子。在三类留守儿童中,母亲外出留守儿童的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小学1~3年级留守儿童在同类型中的占比,母亲外出最多,占22.44%,完全外出次之,占16.27%,父亲外出最少,只占13.88%;小学4~6年级同样是母亲外出最多,占55.11%,父亲外出次之,占53.54%,完全外出最少,仅占46.62%,母亲外出的低龄留守儿童需引起重点关注(见表1)。

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留守儿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达33.53%,同母亲居住的比例达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达22.62%,同爸爸居住的占14.26%,还有2.47%的留守儿童同其他亲属同住。在完全留守儿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完全留守儿童还是总体留守儿童,都有五分之一强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跟成年人一起居住,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这一状况尤其应引起各方关注。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六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县农村普法状况社会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引言

调查目的:对义县农村地区法律建设的现时情况及其特点,和农村人对法律的看法及当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方法以及这种现象所存在的原因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义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程度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报告主要是采用以走访为主,其它调查方式为辅的调查方式。

二、调查内容

通过在义县刘龙台镇走访及调查,我发现,农民关心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征地补偿问题。之所以征地补偿问题会成为义县农村居民首要的法律问题,我通过调查后得知,这是由于义县正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致使政府需要征地,征地必然带来补偿,而补偿当中产生法律纠纷也就不为奇怪了。产生法律纠纷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涉及的当事人无非就是政府和当地村民。可能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是赔偿价款协商不一致,政府所付的补偿款项少,致使村民无法接受,或者是村民要求的太多,导致政府无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积与协商不一致,对于土地征收面积的大小,双方是有矛盾的,因此产生纠纷也就不奇怪;三是被征地的农民的安置与协商不一致,其主动权在政府,村民很少参与到规划中的,只能被动的接受政府的规划方案。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二位,从此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的非常不如意。面对商家时,消费者毕竟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其原因来说主要是商家对消费权益不够重视,没有树立诚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浅。其次,消费者维权的途径不多,消费者协会毕竟属于民间机构,它只能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对于解决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严重的问题便显得苍白无力了。再次,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一般的成本包括,来回的路费,误工费,时间等等。如果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法则成本就更加巨大。因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成了义县农村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了。

(三)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三位,可见义县农民工在就业时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面对就业单位时,农民工同样是弱势群体。出现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劳动的合法权益。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不够,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其维权的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政府保护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力度还是不够大。

此外,在婚姻、邻里等方面涉及法律的问题也比较多。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调查得出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义县农村普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一是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内的一两块宣传栏,试问能有几个村民经常跑到村部来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是个别村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认识不到位。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是硬指标,也很多是软指标。法制宣传,对有些村干部来说,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村民很多越过村委会这一级,直接到乡镇政府上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法制宣传物质条件欠缺。义县有些村的集体经济不是很宽裕,甚至负债不少。要进行法制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了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读本的紧缺、宣传设备的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四、几点建议

对于以上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果。整合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以文字、图片、漫画等进行趣味性、生活化的法制宣传。另外,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起来进行规模性的宣传教育并不实际,但是,我们却可以利用农村学校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开展"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学生来自各村各户,而且人数多,有固定的学习教育场所和丰厚的师资力量,我们可以在农村中小学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再让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这种家长和孩子间的互动能使家长更好的学习到法律。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政府应加强对村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村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学习法律的热情,调动农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增加普法教育经费,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高的效果。对确实无法支持农村普法经费的的村居,镇财政应适当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使农村法制宣传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各村也应考虑到自身经费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工夫,节约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优的成果,务求法制宣传的到位。

当然只有通过个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的法律基础才会越来越提高。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村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幸福、更快乐。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七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县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别古庄镇等劳务输出大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调查。

统计了60户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从调查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

从调查情况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7.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5%;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

在调查中,多数留守妇女在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力军,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农村的各项生产和生活的责任。调查显示:需要赡养老人两人以上、照顾子女两人以上的占67.2%。

调查中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丈夫打工忙等原因很少与自己交心、谈心,除了遇到子女、老人的问题才与丈夫沟通外,而丈夫也很少过问家里事。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主要分布在,江西、湖南、河南、安徽、山东等省份,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修理、加工、服务等行业。由于路远,一般一年回家一趟,有的甚至两年回一次。另外,由于丈夫长时间在外打工,平时交流机会少,造成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有8人,这成为部分留守妇女婚姻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农村留守妇女因劳动、生活负担过重,对老人和孩子关心少。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农闲时忙于做零工和家庭养殖等,非常辛苦。无精力无时间在子女的教育及老人的.赡养上关心,造成老人心理孤独,对子女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大,心理负担重。

大多留守妇女因不能及时和丈夫进行思想沟通,生活缺乏关爱,忍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些丈夫出门时间久,有外心,甚至不给家里寄钱,留守妇女却一方面忍受着精神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劳作。

3、思想观念相对保守。

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受自身的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自信心不足,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勇气,生活仅限于家庭,安于现状。

4、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留守妇女除了种完自己田地外,对养殖、营销等方面也比较感兴趣,但苦于没有资金投入,或因缺技术、对市场营销等方面缺乏了解不敢投入。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于留守妇女的经济发展。

银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减少贷款手续,放宽限制,降低利率,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自主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思想意识。

农业、科技、法律等部门利用农闲时间,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活动,让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参加培训。

3、组织引导,解决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类难题。

通过开展岗村共建、巾帼互动和县直相关单位支农结对等活动解决留守妇女农忙时劳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政、教育等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在住房、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畅通渠道,及时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妇联坚持互通信息,及时收集关注相关留守妇女的权益案件。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妇联干部要经常深入留守妇女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她们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丰富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活动内涵。

鼓励乡村自行组织健康向上的农村自娱自乐文化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展“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不断赋予“五好文明家庭”新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新风尚。

6、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关注留守妇女的身体状况。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妇女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活动,对贫困留守妇女实行医疗减免政策。

7、建立社会关护网络,服务农村留守群体。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群众服务体系,公安政法及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活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指导留守妇女教育好留守儿童,为留守老人创造关爱空间。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八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己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己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己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己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九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衍生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妇女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自身权益最难保障、受到关注最少的群体,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现状,掌握她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县妇联抽样100名农村留守妇女,对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年龄结构看:以中青年居多,主要集中在30—50岁,占70%以上。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居多,占62;小学占31%;高中及以上占7%。

从精神生活看: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和家务活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

从婚姻状况看:由于夫妻长期分居,相当一部分留守妇女家庭出现婚外情,婚姻呈现不稳定状态。

由于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赡养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

绝大多数的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平时极少读书看报或参加培训,大多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缺乏现代生产发展技能。

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独自承担生产生活重担,自身安全感缺乏、心理压力大,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夫妻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情感交流,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导致第三者插足造成留守家庭离婚率上升,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

多数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加之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1)强化政策倾斜。充分认识到农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和。从政策机制和导向方面减少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的扩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业。

2)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现实需求,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灵活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通过送教上门、定向培训等方式,为留守妇女提供创业理念、信息咨询、项目定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培训指导,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有针对性地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建立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创业就业的能力。

3)强化保护力度。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的维护,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留守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由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定期开展心理关爱行动,为婚姻危机下的留守妇女提供心理支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动员法律工作者和女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完善安全措施,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4)强化精神关怀。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性开展妇女儿童互动活动,增加她们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探索建立留守妇女互帮互助组,招募一批协调能力强、热心妇女工作的留守妇女组成巾帼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妇女家庭结成固定的帮扶对子,使她们在生产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安全上互相守望、在精神上互相扶持。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十

俗话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家庭教育因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在我们的大教育系统工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一些家长错误地认为,孩子上学后的思想、学业等方面的责任都已转交给学校的老师,老师是孩子的“成长责任人”,学生的前途、未来与家长的关系不大。其实,孩子从入学以后的部分时间仍然是在家中度过,同家长朝夕相处,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们的思想、学习、性格、兴趣、情操的影响都是很大的。所以,教师们常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学校辛辛苦苦地教育了一周,难以抵挡家庭消极教育一天。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必须密切配合,这已经成为无可辩驳的教育规律之一。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了解我校小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我对我校部分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以此来提高农村家庭教育的实效性。调查的大致情况如下:

在家庭教育中,从访问的50户家庭教育调查问卷(见附页)来看,对家庭教育存在溺爱型的有15户,占30%;放任型的25户,占50%;封闭型的7户,占14%;教育修养型的只有3户,6%。可见,农村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偏向于放任型、溺爱型,约占80%。首先,放任型:有的家长由于工作忙,无暇照顾孩子,或者只顾及自己享受玩乐。对孩子听之任之“随他去”,忘记了家长的义务和社会责任。作为家长对孩子不仅是生了就了事,还得养之,教之,子不教父母之过。其次,溺爱型:过分的娇惯使得孩子唯我独尊,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要什么给什么,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月亮都要摘下来。家长宁可自己吃苦受累,也不让孩子做一丁点分外事,使得这一代孩子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成就了一些高分低能的“中国人”,在吃苦耐劳,意志品质方面反而不如外国发达国家的孩子,使得我国艰苦奋斗,勤劳简朴的优良传统显失流传。

其实家庭教育的过程是精神与物质、教育与照料相结合的过程。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家庭中,教育与培养不够,满足与照料有余。一般的家庭忽视提高子女的思想品德、政治认识水平的问题、忽视对子女的意志品格的培养,家庭的情感优势大于责任意识。家长无视自己与生俱来的对子女的榜样作用,导致家庭气氛、家庭环境、家庭习惯影响了子女的成长。在对子女进行教育时,家长普遍采用反诘、讥讽、用别家孩子优点与自家孩子缺点进行比较的办法来教育孩子,殊不知这样做,非但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还容易损伤孩子的自尊心、破坏“榜样”在孩子心目中的“高大形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有了较大变化。在经济富裕的情况下,家长对子女的未来都寄予了美好的期望,“望子成龙”者大有人在。其中希望孩子今后上大学、当工程师、当翻译、搞科研的人占近35%。愿自己的孩子比自己更好本是人之常情,但作父母的往往注重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思想品质的教育。

限于时间和水平,被调查的家庭中有40%的家长能稍微过问一下孩子的作业是否完成,但是,对于是否会做、是否做对就不细问了,至于为什么这样做、还有无其他方法更是无从过问或无法过问。有60%的家长认为上学念书,就该学校管,家长只是负责供给,孩子要什么给什么。一旦听到孩子的测试不及格、听到孩子有什么过错,便非打即骂,“狂风暴雨”一过便认为尽到责任了。有56%的家长当子女在学习效果、操行表现上出现偏差时采用的是较为极端的方法:责骂、饿饭、关禁闭等等,真可谓五花八门。

家校联系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的途径之一,是使家校教育同步的必要手段。然而,我们发现,不少家长对此缺乏正确的态度。每当有老师上门家访、或老师以电话联系时,他们的第一反映往往是“孩子又犯什么错了”。对老师在联系的过程谈及的情况,一些家长认为“谈优点是为谈缺点作铺垫、孩子没有缺点老师便不会与家长联系”,使教师的家校联系失去意义,因而,在联系之后,他们往往采取抓住孩子的缺点大做文章的作法,无形中造成了师生情感上的对立,由家长亲手把孩子送进了不愿接受教育的死胡同。

1、教育观念比较落后。一些家长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思想认识不到位,家庭教育观念未转变,他们受新“读书无用论”和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所影响,对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政策不了解,特别是对部分普通高中、职校学生,毕业后外出打工与初中毕业外出打工,所得回报与教育程度不成正比,导致他们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漠不关心。

2、苦于教子无方。虽然一些学生家长也觉得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很重要,但因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不知道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在督促子女学习方面,更感到无计可施,教子无方已使他们为之烦恼。

3、家庭教育环境相对较差。一些学生家长由于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对子女的影响,他们在教育方式上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并且个人言行不一致,失信于子女,难以在家庭教育中树立威信。尤其是,当前独生子女较普遍,大多数处于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和庇护,物质的满足和行为的自由放纵,使家庭教育形同虚设。

要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水平,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是全社会的事,其中与教育部门联系尤为密切。教育部门、教育工作者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承担起协调校内外教育力量的重任。当前可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办家长学校,定时定人办好家长培训班,让家长接受当前的先进教育意识、教育动态,这是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是学校开设家长接待日,每月定时专门接待来访家长,与家长们在某些教育问题上进行交流、沟通,达成共识。

三是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以及在家的表现,与家长在教育学生上达成一致,从而因材施教。

四是设“家长联系卡”,定期或不定期地送到家长手中,并请家长反馈信息,使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为祖国培养全能型的一代新人。

我们有理由相信,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学校、家庭、社会诸方面的教育活动整合一体,既有利于家长更好地教育子女,又有利于调动更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又使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得以提高,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一

希望了解某个事件或情况时,我们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调查的结果通常在调查报告上面呈现出来。但是调查报告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状况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县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别古庄镇等劳务输出大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调查。

统计了60户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从调查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从调查情况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7.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5%;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0%。

2、留守妇女负担重、压力大。在调查中,多数留守妇女在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力军,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农村的各项生产和生活的责任。调查显示:需要赡养老人两人以上、照顾子女两人以上的占67.2%。

3、留守妇女生活质量普遍偏低。调查中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丈夫打工忙等原因很少与自己交心、谈心,除了遇到子女、老人的问题才与丈夫沟通外,而丈夫也很少过问家里事。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主要分布在省份,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修理、加工、服务等行业。由于路远,一般一年回家一趟,有的甚至两年回一次。另外,由于丈夫长时间在外打工,平时交流机会少,造成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有8人,这成为部分留守妇女婚姻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农村留守妇女因劳动、生活负担过重,对老人和孩子关心少。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农闲时忙于做零工和家庭养殖等,非常辛苦。无精力无时间在子女的教育及老人的赡养上关心,造成老人心理孤独,对子女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大,心理负担重。大多留守妇女因不能及时和丈夫进行思想沟通,生活缺乏关爱,忍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些丈夫出门时间久,有外心,甚至不给家里寄钱,留守妇女却一方面忍受着精神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劳作。

3、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受自身的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自信心不足,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勇气,生活仅限于家庭,安于现状。

4、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留守妇女除了种完自己田地外,对养殖、营销等方面也比较感兴趣,但苦于没有资金投入,或因缺技术、对市场营销等方面缺乏了解不敢投入。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于留守妇女的经济发展。银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减少贷款手续,放宽限制,降低利率,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自主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思想意识。农业、科技、法律等部门利用农闲时间,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活动,让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参加培训。

3、组织引导,解决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类难题。通过开展岗村共建、巾帼互动和县直相关单位支农结对等活动解决留守妇女农忙时劳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政、教育等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在住房、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畅通渠道,及时维护留守妇女权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妇联坚持互通信息,及时收集关注相关留守妇女的权益案件。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妇联干部要经常深入留守妇女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她们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丰富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活动内涵。鼓励乡村自行组织健康向上的农村自娱自乐文化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展“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不断赋予“五好文明家庭”新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新风尚。

6、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关注留守妇女的身体状况。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妇女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活动,对贫困留守妇女实行医疗减免政策。

7、建立社会关护网络,服务农村留守群体。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群众服务体系,公安政法及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活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指导留守妇女教育好留守儿童,为留守老人创造关爱空间。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二

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与关注,而老年人群体中,“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在研究老龄问题时,常常把无子女或有子女但与父母分开居住,只剩父母单独生活的这类老人喻为“空巢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类老年人已超过老年人总数的50%。伴随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求学的人数愈来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多。“空巢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对于如何更加关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进行了实地落户调研,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屈洞村总人口4310人,常住人口约3000人,留守农村的老人约800人、妇女约100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共约130人。为准确了解屈洞村“空巢老人”的情况,重点调研了这类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研究出“空巢老人”如何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二、调查对象、内容、时间与方法。

在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屈洞村800名老人通过问卷调查,数据收集等方法,分别在年龄、住房情况、经济情况、医疗保障情况、精神生活等方面进行调查。

三、

调查结果:

(一)年龄情况。

屈洞村“空巢老人”总户数519户,总人数802人。按年龄分类:60—69周岁400人,70—79周岁312,80—89周岁65人,90周岁以上25人;按性别分类:男386人,女416人;按有无子女分类:无子女老人3户,子女未住一起514户;按经济状况分类:低保户5户,低保边缘户19户。

(二)经济状况。

总体看来,屈洞村老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耕种养殖收入。有121户(年龄60—75岁之间)自己种了田,还有养了鸡、鸭、鹅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的36.8%,说明农村“空巢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存。

二是子女给付赡养费。有529户子女每年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给付金额每年500—2000元不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中有子女户数的79.2%。尚有40.8%的户数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究其原因,90%为自身经济条件差,无赡养能力,并非不孝顺。数字说明,农村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尽赡养义务。

三是来自政策性收入。屈洞村全部老人都领取了国家发给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占100%,另有24户享受了农村低保低收待遇,占4.6%。

其中,认为家庭总收入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占87.7%。总体看来,除少数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户外,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

(三)医疗保障。

一是身体状况。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体健康的221人,占37%;经常有点病的320人,占35%;体弱多病如身体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261人,占28%。总体看来,老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体状况偏差,其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续性令人担忧。

二是医疗保障。屈洞村全部老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认为就医比较方便的有349户,占67%;认为就医不太方便的有8户,占1%。而认为生病了有人护理的有38户,占7%;生病了无人护理的有19户,占3%。数字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生病就医和护理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关心程度。在514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于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经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现实,一般除传统的年节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对父母的关怀大都通过电话问候。保持一个月内问候一次的有315户,占61.4%;一季度内问候一次的有4户,占0.7%;半年问候一次的有2户,占0.2%;从不问候的有1户,占0.1%。数字说明,绝大多数子女都关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体活动情况。屈洞村设有老年协会,但老年协会开展活动不经常,大都一年开展1-2次活动。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参加活动不积极,组织活动不容易;老年人参加活动情况,调查的57户中,喜欢并参加文体活动的仅12人,占21%。同时,询问57户空巢老人,认为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27户,占47.4%;认为没有孤独、寂寞感觉的有30户,占52.6%。由此可见,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经济收入等因素制约,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较贫乏,感到孤独,寂寞的占比过半,与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相距较远,也表明农村文体娱乐设施亟待加强。

四、调查结果分析。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模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仍然是农村老年人当前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农村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不但需要衣食住行,还需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因此,随着“空巢老人”队伍不断扩大,带来了一系列养老困难和问题,屈洞村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收入低下,生活质量普遍较差。

人过中年后,人的体能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衰退,这是自然规律。在城镇,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退休费或社保金,不需承担重体力劳动。而农村则不同,目前该县农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户、低保户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外,绝大部分没有养老保障,还必须通过承担重体力劳动赚取生活费。部分老人家还种了田,而他们中年龄最大的有75岁。且种田的经济效益偏低,一年下来赚不到几个钱,仅能维持日常低消费。因此,在农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给付赡养费,则老人的生活质量就比较困难。

(二)年老体弱多病,健康与医疗问题还很明显。

从上户调查情况看,虽然屈洞村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就医条件有较大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仍靠体力劳动维持生存的“空巢老人”来说,普遍存在“生不起病,买不起药”的情况,“小病抗、大病拖”已成为这些老人的一种无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数感觉较孤单寂寞。

老年人面对“空巢”会觉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撑和依靠。古有“天伦之乐”一说,所为“天伦之乐”就是儿女常在身边,儿女不在身边就无所谓“乐”。同时,由于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比较欠缺,加上村内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动也确实不易,老年人的孤独寂寞感为此而普遍存在。

(四)饮食起居无人照料,安全隐患比较多。

空巢老人不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边的孤独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问题。我们在该县双峰林场库前村了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残疾,她有时一天就吃两顿饭,还常常是做一顿饭要吃几天。据了解,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特别是老人在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时,更为常有。同时,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差,安全意识淡薄,冬天用火、用电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灾害。

(五)老人处于弱势,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屈洞村各户老人中,大都与子女邻里关系较好,仅一户认为不好。在询问是否发生过子女、邻里的侵权行为时,回答却都是“没有”。但还是有些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原因是子女也没有经济能力,为此我们不能排除这里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如果有,就该属侵权行为。对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通过各级组织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应进行法律援助。

五、改进措施。

一、开拓就业渠道,推广全民创业、当地扶持,加大加强第三产业服务链。

二、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宣传,多种手段共同树立“尊老敬老”的尽孝新风气。一方面,宣传紧跟时代,尽孝更要尽心,自上而下树立典型,形成良好强大的传统道德指向与舆-论风向。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使老人一不受饥寒之苦,二不蒙寒心孝顺;另一方面,对农村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群体进行多种手段养老。补贴不妨加大点,渠道不妨放宽点——养老院、祠堂等场所都可以作为政府养老的试点场所,使老人心有所属,话有可说,人有相伴,老有所依,从而及人之老。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青年扎根基层,提高基层政府行政力与透明度,三农补贴持续加大。所谓“基层不稳,社会不安;基层不力,政权不定”,加强基层政府战斗力,有助于政府良好形象,有助于政权坚固扎实,有助于社会长治久安。针对基层政府、村委会,积极对人才标准,引进制度等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将热心帮扶群众,积极为村办事的热心人吸纳到组织中来,将待业在家的大学生予以帮扶,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制度创新,使民众积极投身于村事村务建设中来,形成“一人有难全村帮,一家有老全村养”的良好局面。充分吸纳当地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人,让其在干中学,服务家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才干,增加自己的经验与阅历。如此,农村养老将不再成为问题。

“空巢老人”现象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与关爱。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这一问题日益凸显。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发现了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扰与问题,我们希望农村“空巢老人”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帮助,能够将尊老爱老的美德传承下去,让农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农村状况调查报告篇十三

自从xx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xx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xx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xx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xx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xx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xx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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