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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二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三
学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学习,有序生活,心要静,神要定。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判断力、抗诱惑能力较差,携带、使用手机给学生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消耗时间、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视力下降等等。学校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基本态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四、欢迎全体学生监督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实行举报制度。举报电话:孙老师:xxxxxxxxxx,徐老师:xxxxxx,王老师:xxxxxxx.
五、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3: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力检查、发现、没收违规携带手机,政教处、安监办负责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部管理人员、门卫、校内保安、宿舍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手机一经发现,交给年级部政教主任做好记录、封存,同时通知班主任并约谈家长,政教处做相应的处分,做好过程性材料留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六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七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八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九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
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查询、计算、录音录像等;
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对于违规携带、受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
5.参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6.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教育管理。
4.学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或者班级公约,统一意见后实施。未经公布的班级班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手表的,请自行下载下图申请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给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制度将在xx月xx日起试运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确实因需要,经家长同意,可以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通学生不建议带手机到校。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和年级组签字同意,交学生科备查。
2、学生于返校当天由班级安全员逐一登记,收齐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班主任将手机上交情况反馈至家长群确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3、不允许因给手机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就寝在教室、寝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手机、电池或充电器由年级组代管。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根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4、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根据《长沙县实验中学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5、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带入或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学校提供公用磁卡电话为学生使用,地点分布如下:启智楼中厅每层2台,尚志楼和睿智楼一楼各1台,男生一栋2台,女生3栋4台,女生4栋2台,北门门岗1台。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其他人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7、学生违规使用手机适应《长沙县实验中学纪律处分条例》,单次违纪进行“警告”处分,由年级组德育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多次违纪,纪律处分累加,由学生科长进行诫勉教育,手机由年级组代为保管,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8、提倡积极健康的课余生活,假期不建议使用手机,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绿色上网,做文明网民,因电子产品使用不当导致纠纷、违纪,同样适应校级校规,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依据《》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一)监管部门
1、课堂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教务科。
2、会议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办公室。
3、培训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会务组。
(二)监管责任
1、教务科组织人员负责巡堂督查,发现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2、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会议督查,发现开会期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3、各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学生及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教师的举报,经查证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4、各监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教职工名单及处理情况,每月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教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消除因手机的滥用对课堂的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咸阳民盟中学手机管理制度。
一、学校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避免因手机的过度使用而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或引起学生视力、听力的损伤。
二、走读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学校。
三、住校生原则上不能带手机,确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携带手机的学生,有非带不可的理由,必须在班主任处领取《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家长签字,该生方可带手机进校。
四、各班主任应对本班住校生《学生在校携带手机申请、登记表》严格控制、认真审查、并和家长及时协商沟通。对审查通过的仔细登记,班级存档,另将本班携带手机学生花名单电子档交政教处,以备随时检查。
五、所有学生严禁带手机进入课堂。全校所有教师都应把手机管理纳入课堂管理范畴,对手机进入课堂进行严格监督,如有学生违反,科任老师将手机一律没收并交给班主任处理。学校给予当事学生纪律警告处分。
六、凡是因违反课堂纪律被扣留的`手机由班主任代为保管,通知家长来校办理领取手续。对于在一学期内已有扣留一次手机记录而再次因手机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住校生上晚自习时,手机统一交班主任老师保管,周末放假时统一发放。如有学生违反即按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处理。
八、家长确有事需与学生联系的,可电话联系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
九、本规定中所指的课堂包括体育课、微机课、音乐课、美术课。
十、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孩子的管理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请家长切实肩负起监护责任,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全体学生健康成长而努力!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景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掉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信息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修改、传播不健康网页、资料,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资料,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职责。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教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团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提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教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经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请多不利,给学校的管理、学生的家庭和心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学校要对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制学校学生睡觉期间等重点时间段的手机管理。要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落实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不一样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职责,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学校定期开展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排查整顿,促进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伤害,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控制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的氛围。要结合不一样年龄段学生实际,经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签名倡议、板报广播、学校网站、案例教学、专家讲座、家教论坛、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集中开展远离网络游戏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学习使用手机的健康知识并养成良好的习惯。要组织学生经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礼貌公约》,树立网络职责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学生增强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登录入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等的自觉性。对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情景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
各学校要将加强中小学生携带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经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引领,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网上不当消费行为。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当好孩子的榜样。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异常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师在校使用手机的行为,做好表率作用,为人师表,更好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各学校加强处理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靠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沉迷手机给青少年儿童带来不利的影响,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力求实效,引导家长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加强陪伴,疏导孩子使用手机。
(二)强化效果,规范管理。各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将严格管控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使得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各学校要经过发文件、实施动员、落实举措、检查督导,促进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使学校将提升学生媒介素养作为长效机制来执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降低青少年儿童近视发生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手机管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拟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机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网、游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产品。
二、全校所有学生非必要不得带手机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坚持“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缘由,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后执行。经学校备案同意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每天进入校园后必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学后领回。禁止学生私自将手机带进教室、带入课堂。
三、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打卡或完成作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特别是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四、学生家长必须承担监管职责,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加强手机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放学后、节假日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的消费行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依据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一)监管部门。
1、课堂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教务科。
2、会议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办公室。
3、培训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会务组。
(二)监管责任。
1、教务科组织人员负责巡堂督查,发现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2、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会议督查,发现开会期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3、各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学生及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教师的举报,经查证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4、各监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教职工名单及处理情况,每月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教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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