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后,对其中的内容、思想、情感等进行反思并表达出来的一种活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提升阅读的效果和收获。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读完作品后要及时记录下自己的初步感受和思考;其次,要仔细思考作品的主题、情感和深层含义,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然后,要用心品味作品中的语言、结构和艺术手法,挖掘出作者的文学魅力和创作巧思;此外,要结合自身的人生经历和社会背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对作品进行个性化的评价和解读;最后,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文采的修饰,使读后感更具韵味和吸引力。总之,写一篇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积极思考、细致观察和丰富情感,才能准确传达自己的内心体验和阅读感悟。阅读不止于消遣,更是一种思考和思维的方式,以下是一些读者和你分享的读后感,愿它们能够启发你的思维和感悟。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一
当一个人对生活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即使是在年幼无知的孩童也会选择奔向天堂吧!
这是今天写这篇读后感最想提的一件事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今天中午才将这本书读完,对最后的阿桑的孩子的一举一动更加揪心的缘故。
当生命对于自己已经没有太大的希望,当世界上没有更多的期望,更多的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甚至一点点的希望也被一个自己以为已经逃脱困境的事情而打破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只有是:死。他,一个孩子,一个仅有几岁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保证”,但是“我保证”却因为没有办法而变成“下不为例”,于是导致了死亡,导致了一个大胆的行动,即使对于一个刚开要开花的花朵。这就是阿桑的儿子,我们的在面对塔利班而敢勇敢的射出弹弓的我们的索拉博。
“孩子终归是孩子,过一会就忘记了”语言大概是这样的,我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我忘记了索拉博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而是一个在战火中长大的孩子,是一个小小的年纪就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太多的人间疾苦的孩子,如果说“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那么,这样的阿富汗,这样的悲惨的世界造就的不是一个天将降大任的人,而是一个人间炼狱下悲惨的孩子的童年和一个更加坚强,更容易获得希望的孩子。但是当一切的希望,那么一丁点都已经没有了,也是更容易丧失希望的孩子。
经历了大苦大难,这样的孩子的成熟度要完全超出他们的实际年龄,这就是我的低估,于是,没有太多的在意,悲剧导致了,满盆的鲜血,满眼的鲜红,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噩梦,一个久久不能抹去的记忆。
上面的这段也算是,我如果作为作者会针对最后的几章节而写的自己的感想吧。
最后只想说一件事,请不要无情的打破别人的希望,请哪怕是在最最没有希望已经逼到绝望的悬崖边,也请留下下一根树藤,哪怕短短的一根,给予一点绝望中的希望,也许树藤的尽头,在悬崖边将会有别有洞天。
“一点点微笑,虽然不是很大但是我觉察到了”,“我知道,有那么一片雪花正在融化,虽然是一片,但是一年复一年,一冬的雪一定会在春天融化”大致书本的最后是这样写的,希望,一个春天足以融化深埋在索拉博内心的一冬的冰雪。
《追风筝的人》围绕一个不爱说话、憨厚老实的少年仆人哈桑与他的少年主人懦弱的阿米尔之间的友情故事展开的。
哈桑肤色如泥巴,鼻子很扁受到了当地其他富少年的欺凌,然而阿米尔与哈桑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我喜欢卡勒徳笔下的喀布尔的冬天,他说:“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暖和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他们有一年一度的冬天风筝比赛,阿米尔想借此机会改变父亲对自己的印象,这不仅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爱,也是作为主人对仆人的尊严。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赢得了比赛哈桑在追回被割掉的风筝时被其他富家少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而出帮助哈桑。阿米尔的懦弱让他不敢直视哈桑,最后他决定栽赃哈桑,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阿米尔就是如此的自私和懦弱。
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内心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他却不顾危险,前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此时的阿米尔是勇敢的。
这让我体会到人总有丑陋的一面,”丑陋总是与美好如影相随,在美的背后,丑正探出半张脸庞。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儒弱无能的地方,面对危险你会视而不见,还会冲当好人。你甚至会看轻和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常会因为徘徊在抉择的两边而憎恶自己,这成为了你的痛苦所在。有时,往事会自行爬上来。于是,被爱、恐惧、愧疚、赎罪……无限地纠缠着。
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痛快地用拳头恨恨地打败另一个自己,以减少负罪感。
你对不起你善良真诚的朋友和兄弟,你无法饶恕你自己。当你走在救赎自己的途中,总有一刻会暴发并浮现出本真的你,那积压了太久,需要释放和喷发。当你真正去面对了,你才会走出困境——你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兄弟的儿子,你帮兄弟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那是你成长的象征。“当罪行导致善行,这便是真正的救赎。”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是善良与邪恶的斗争。你可能不应该把后者说的如此难听,因为它们毕竟在相互博弈,有斗争必有美丽的一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和一切充满光明的词汇的代表。我们必须把它抓住。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它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你的错误。一种抉择有时可以影响到我们一生的命运,也许它会是万丈深渊又或许是一种自我拯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希望我们在看完《追风筝的人》之后,都能够勇敢地追。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延续到下一代的手足情。
故事是由第一人称我开始的。
父亲是阿富汗当地的有钱人,他的佣人阿里是从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儿子哈桑,是和我年龄相仿的老实人,我们经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负哈桑,找机会嘲笑他没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锈钢拳套欺负人,特别是哈桑。在一次风筝大赛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实的哈桑为我去追我的战利品时,被阿塞夫挡住,正在对峙时,我赶到了现场,却又选择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却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无意之间看见了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让我无地自容。在随后的日子里,他试着恢复我们的关系,可并不奏效。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多年以后,我们都已成家,父亲的死让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园,但父亲的朋友又告诉我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父亲做了多么愧对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诉我,哈桑被塔利班分子枪决了,现在只留下他的儿子索拉博。我的内心经过了多大的煎熬,经过了多大的斗争,我还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儿子想方设法的接回来,却没想到控制他的是塔利班而且是儿时蛮横的阿塞夫。我仍然是无力缚鸡,任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宰割,多亏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没被打死,可是全身多处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为你,千千万万遍。”
索拉博给我回到美国,生活就这样平淡下去,直到永远……。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话中表达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老在我耳边萦绕,他出现了两边,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传身教,只是一种特别的品格,如暖风般唤醒我沉睡的心灵,我的思绪飞向辽远,在如梦幻般醒悟,这不是梦。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
开篇随着作者的娓娓道来,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个美好、和谐、虔诚的阿富汗;随着作者对仆人哈桑的描写,我又不禁为他们童年纯洁的友谊而触动;当作者面对他的父亲一种孩子对父亲的爱与崇拜又令人不禁回想起自己童年里一直守护自己的父亲的伟岸的身躯;当作者为了独占父亲的宠爱,自私的将哈桑赶走又不禁感到惋惜。
当俄罗斯的战火燃到阿富汗,那个美好的阿富汗开始褪色。主人公父子二人踏上背井离乡之路,那种父子之间的相依为命,那种身处异乡的漂泊感,那种极大的民族自豪感,又震撼着我。
同时,主人公埃米尔始终被一件事所困扰,就是当年将哈桑赶走,他的懊悔已属不易,当他得知自己有机会赎罪时毫不犹豫的踏上了重返阿富汗之路,他的勇气,不得不叫人钦佩。重回家园不见了以往的美好,只有塔利班统治下看不到边际的恐怖。身陷敌巢,他冒生命之危险就出了自己的侄子,他解救的不只是孩子,更是他自己,他自己多年来从未平静的心。
这个埃米尔自我救赎的故事里,有对于祖国的爱,有对于信仰的虔诚,有对于友情的忠诚,有对于爱情的坚守,有对于亲情的感触,有对于自己心灵的救赎;沉浸其中有一种被深深溶解的感觉,一种灵魂被净化的感觉,读这本书可以让人反思,回忆寻找心灵的一种归属。
对于阿富汗的现状,不敢妄加评论,就像作者一样默默地为这个曾经美好的国度祝福吧!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二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三
格列佛游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书店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格列佛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的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格列佛赞美祖国。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
想想看。两万’慧咽’冲进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船,用后蹄将士兵的脸踢得稀巴烂,因为他们完全担当得起奥古斯都的性格。我希望他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的数量来开化我们,教我们学习关于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谊,仁慈和忠诚等基本原则。在我们的大多数语言中还保留着这一切美德的名词,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还能碰见这些名词。但是,在理性支配下生活着的’慧咽’却不会因自己具有那些特点而感到骄傲,就像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少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而感到骄傲一样:虽说缺胳膊少腿肯定会痛苦,但头脑正常的人也绝不会因为自己四肢齐全就吹嘘起来。为的是想尽一切办法使英国的:”耶胡’们不至于叫人不能忍受。
故事从启蒙主义总的目的出发,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不仅揭示和讽刺了统治集团的黑暗和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同时还形象的描绘出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大人国和慧咽国)这一启蒙主义文学倾向也是符合历史进步潮流的了。
我们的’慧咽’每一处轮廓都有辛同’慧咽’国的’慧咽’一样,可是他们的智力却渐渐的退化了。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四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五
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刚刚踩实一脚,稍一用力,脚底就松松地下滑。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我在浙东山区长大,在幼童时已能欢快地翻越大山。累了,一使蛮劲,还能飞奔峰巅。这儿可万万使不得蛮劲。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要腾腾腾地快步登山,那就不要到这儿来。有的是栈道,有的是石阶,千万人走过了的,还会有千万人走。只是,那儿不给你留下脚印,属于你自己的脚印。来了,那就认了罢,为沙漠行走者的公规,为这些美丽的脚印。
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沙山的顶越看越高,爬多少它就高多少,简直像儿时追月。已经担心今晚的栖宿。狠一狠心,不宿也罢,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它总在的,不看也在。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干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爬,只管爬。
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完全不必担心栖宿,西天的夕阳还十分灿烂。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凤,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上已无路,下又艰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了,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不前摔,也不后仰,一时变作了高加索山头上的普罗米修斯。再稍用力,如入慢镜头,跨步着舞蹈,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那么艰难地爬了几个时辰,下来只是几步!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水面之下,飘动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真不知它们如何飞越万里关山,找到这儿。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树后有一陋屋,正迟疑,步出一位老尼。手持悬项佛珠,满脸皱纹布得细密而宁静。她告诉我,这儿本来有寺,毁于前。我不能想象她的生活来源,讷讷动问,她指了指屋后一路,淡淡说:会有人送来。我想问她的事情自然很多,例如为何孤身一人,长守此地?什么年岁,初来这里?终于觉得对于佛家,这种追问过于钝拙,掩口作罢。眼光又转向这脉静池。答案应该都在这里。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
【赏析一:天籁的回声】。
这是一篇充满哲理的游记散文。主要是写作者在敦煌县境内的鸣沙山、月牙泉的游历过程,从而感悟出“人生、世界、历史的境界,也如那奇景一般,那么曲折变化,跌宕起伏,那么令人感到艰难而又令人欣喜”的哲理。
全文可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自然段为第一部分,主要写沙漠中的脚印。作者没有去着力描写沙漠中的脚印,而是主要写自己对于脚印的思考:“顺着脚印走罢,但不行,被人踩过了的地方,反而松得难走”,“不知这行脚印,能保存多久?”透过这种思考,我们不难发现这其实也是一种对于人生的思考:人不能走别人已走过的路应开辟属于自己的道路,要有一种独创精神。
第二至第五自然段为第二部分,写爬沙山。先总括地说爬沙山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接着具体写这“苦役”,“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但爬沙山又自有乐趣,它能留下属于自己的脚印,“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第五自然段写爬到了山顶,当作者对沙山的美景作全景描写后,便又进入了文化、历史和哲学的思考:“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作者在这里没有明说他所懂的是什么,但从上下文来看,显然是指那些僧人、俗民、艺术家所追求的沙漠沙山的圣洁和崇高。
第六到第十一自然段为全文的第三部分。主要写游历月牙泉。第六、第七自然段是写作者在山脊上发现了一湾清泉横卧山底。此时,作者的惊喜表情是不言而喻的,作者从不同角度运用多种句式来尽情地赞美它,赞美它的圣洁与品貌,并对它的奇特存在作了多方面的思考。第八自然段写下坡前的孤独和惶恐,当发现月牙泉并试图亲近它时,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洽谈室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而到了第九、第十自然段写作者终于到达了月牙泉。下坡是轻声松的,而眼前的月牙泉又是那样的可人,以致老尼能长守此地。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月牙泉的热情赞颂。
第十二自然段至文章结尾为文章的第四部分。作者先是对这次游历中的奇境作形象的概括,然后写由这奇境所感悟到的哲理,进而联想到人生、世界、历史莫不曲折变化,起伏跌宕,相反相成。
综观全文,作者写本文,无意要为鸣沙山、月牙泉作一幅风景画,而是力求向文化、历史的纵深处开掘,以求提示其中所蕴含的哲理,不管是一湾一静,抑或是一景一跌,作者都一一作了深悟。因此作者从不独立地写景,而是融情、景、理于一炉,力求形成一种深邃高远的艺术境界。他不断地启发我们,要以独持的眼光来对待生活中的一切,去思考人生、历史、世界,因为这里有太多的内涵等待我们去挖掘!
【赏析二】。
《沙原隐泉》以旅行的`心情为线索来表现“我”爬沙原观隐泉的旅途感受,写得如诗如画。我行走在敦煌境内,当足迹到达鸣沙山月牙泉的时候,为沙山之壮美泉水之静谧吸引,发出了对人生的感慨。要全面理解、把握作者对人生世相的哲理式领悟,我们必须首先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本文的叙述线索。“我”的心情随着前往之地的不同,发生着一定的变化:攀爬鸣沙山时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用力之大小与前进的距离之间并不是完全的正比,“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也越加厉害”,此时的你必定会恼怒。可是你的恼怒会被细沙的温柔给慢慢抹去,它们温柔得可恨之极,攀爬的你“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直到你的心气平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爬,只管爬”,为自己所留下的那段脚印感叹那“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登上山顶时获得的是一种欣赏天乐般的愉悦,作者与山完全融合一起,“物我为一”,“满眼皆是畅快”,为夕阳下的绵绵沙山那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呼喊,“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远观月牙泉时,这一山顶所发现的“异相”,是一弯横卧山底的清泉,显得安安静静,是清澈和宁谧的,是纤瘦和婉约的,先前的畅快霎时“全化作了悲哀”“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觉得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近观月牙泉时,作者“急急向泉水奔去”,眼中的泉水成了一个“可人的世界”。我们可以循着足迹,上沙山下沙山远望清泉近观清泉,寻觅作者旅行的心情,领略旅行的风景,品味旅行的收获,从整体上把握文章行文清晰脉络,去观照沙山的壮美,去领略泉水的静美。
敦煌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是敦煌诸多自然景观中的姣姣者,古往今来以“沙漠奇观”著称于世,被誉为“塞外风光之一绝”。鸣沙山像一条巨龙,山体由流沙堆积而成,绵延40多公里,南北广布20多公里,峰峦高低起伏,如刀削斧劈,景色奇丽。流沙像金子一样灿黄,绸缎一样柔软,少女一样娴静,凤凰一样美丽。作者写壮美的鸣沙山,不浓墨张彩的写山的总体风貌,而是侧重于对登山艰难情状的细致刻画,对行走轨迹的描写,对沙丘顶端光与影的介入。文章前五段为第一部分,突出描绘的是鸣沙山的壮美。写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既让人恼又让人爱;写攀爬所留下的脚印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既让人感叹又让人震惊,居然还能走这么远;写攀爬所达到的至高点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是圣洁的——“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气韵是崇高的——“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在作者笔下,攀爬沙原所见到温柔的细沙、波动的曲线、大方明净的意境,化成了被赋予了生命的活力“光”、“影”和“线条”,描写完全契合了作者心灵。行走的是与其他散文家写景状物不同的方法,力求从身边写起,从细小的事物写起,从自身的个人体验写起来表现鸣沙山的壮美。六至十自然段为文章第二部分,侧重展示的是月牙泉的静美。现实中的月牙泉,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神奇,令人神醉情驰,泉水清凉澄明、味美甘甜、碧波荡漾、水声潺潺,是当之无愧的沙漠第一泉。先生写月牙泉,分为两个层次,先是沙原顶端远望,觉得是“异相”,后是急急走近,觉得是一个“可人的世界”。写“异相”,认为动用任何的藻饰词汇,都是对清泉的亵渎,流露的是既怜又爱,张扬的是月牙泉永不干涸的生命力,彰显的是月牙泉未受玷污、纯洁无瑕的品节;写月牙泉是“可人的世界”,正面描写了泉的面积,描写了水草、水色、水鸭、水边的苍苍老树,一切是质朴而自然的。远观下的月牙泉既是旅游者圣洁婉约的“女儿”,近观下的月牙泉是敢闯大漠的“独行侠”,在纤瘦的外表下,包蕴着勇敢、坚韧的品质。十一自然段为文章第三部分,先生运用“留空艺术”铺写与陋屋一老尼的对话。从对话中,我们可以想象20年前寺庙的情形,可以想见她们手持佛珠诵读经文的情形,可以想见她们的生活来源,可以想见她们的孤寂和执着。然而,作者知道,所有的答案都包含在老尼那“细密而宁静”满脸皱纹上,包含在老尼淡淡的话语中,包含在那清澈婉约的月牙泉边。总之,静与淡,是老尼孤寂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她的孤守能隔除外界风沙惊心动魄的呼啸,能借助月牙泉的静美水色涤荡外界的喧嚣,能在沙壁与泉水中寻求内心的最大平和。文章第四部分之十二自然段,作者阐发的是在亲自欣赏了沙原壮美领略清泉静美感受老尼淡美后对人生、世界、历史的总体观照。人生的灵动、世界的精致、历史的风韵,来源于宁静与浮嚣、清冽与躁急、平实与高蹈、明丽与粗犷的互补,一切美就在互补中,就在多彩之中,任何单向的选择和夸张,其存在都不足以展示事物本身的美,也不能真正“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反而是大受其累,自然如此,难道人生、世界、历史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文章最后一段,交代了鸣沙山月牙泉的地理位置。看似简单的交代,实则蕴含着深刻的用意。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山既是鸣沙山又不是鸣沙山,是“我”眼中的山,是“我”主观情思中的山;水既是月牙泉又不是月牙泉,是“我”心中的水,已经幻化成“我”主观世界中的水。山与水既是“我”眼中心中的山与水,又不是“我”眼中心中的山与水,而是幻化成老尼眼中心中的山与水,是山与水的完美组合。“我”无论是在攀爬鸣沙山的时候还是在观赏月牙泉的时候,感情或悲或喜,或烦躁或冲动,正是缺少老尼、隐泉的那份坦然与恬然。至此,山与水被赋予了一定的高度,已经完全融合为客体与主体的精致结合,从而也成就了《沙原隐泉》的哲理意蕴。先生正是通过鸣沙山壮美画面、月牙泉静美画面、陋屋老尼淡美三个画面的展示来表达对人生、世界、历史的认识和理解的,在整体结构的安排上可谓精巧有致。
在《文化苦旅自序》中,先生曾明确告诉我们,“我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沙原隐泉》中山、水、人,人生、世界、历史,自然浑浊地交融在一起了,构建了一个理想的人文世界,在艺术手法的选取和运用上具体表现如下:
脉络清晰,构思精巧。《沙原隐泉》以旅行的心情为线索来表现爬沙原观隐泉的旅途感受,紧紧围绕沙原隐泉来写鸣沙山的壮美和月牙泉的静美,又特意描绘了寺庙老尼的淡然的生活,为最后大谈对人生世相的认识打下坚实的基础。整个结构的安排上,各层次之间起承转合自然而无斧凿之痕迹,铺垫蓄势有力而无矫揉之虚情;收尾一段,看似多余,实则神来之笔,一笔导出三世界,境界全出。
写景状物,大气磅礴。作者写夕阳下的绵绵沙山,其壮美是无与伦比的,整个天地在光与影的分割下在金黄和黛赭的筛洗下,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真正意义是个“沙的世界”,留有的只有圣洁和崇高,比喻神奇想象奇特。写沙原之巅的感受仿佛是“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是山与人的完美融合,是一种强烈的原始的征服欲望,并流溢出强烈的发问“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进一步强化了沙原壮美的圣洁和崇高。写远观的月牙泉,它的清澈和宁谧远非一道黄浊的激流可以抵挡的,它的纤瘦和婉约绝非一个湖泊可以媲美的,它的品貌应流荡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然而它却在漫天的飞沙中在夜半的飓风下、在强盗的骚扰下在匪帮马队的践踏下,永葆生命力和纯洁无瑕的品节。写身边的月牙泉,笔墨深入水形、水色、水纹、水树各层面,水形之大如同中等河道,水色绿得浓重,水波是长长两翼之宽,水树是数百高龄、虬根曲绕,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总之,月牙泉在作者笔下,既有少女的温婉又有独行侠的大气。即使是对陋屋老尼的简笔勾勒,但细密而宁静的皱纹下,淡然而平实的语言下,隐寓着老尼巨大的情感波澜,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大气也是无处不在的。
表情道理,意境高远。先生写鸣沙山的壮美、月牙泉的静美,并不单纯的是为了写景,而是意在表达自己在游历鸣沙山、月牙泉时,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和生活感悟,更主要的是要揭示出人文维度上的深邃寓意。《沙原隐泉》隐含的哲理和感悟大体有以下几个层面:
其一,美在身边,美在平实,美在多样化互补。《沙原隐泉》既有沙原峰巅的壮美,又有月牙泉的静美,也有老尼的淡然之美;既有远观月牙泉的奇异之状又有近观月牙泉的可人之象。先生把各式各样的美多元展示在对沙泉的描绘中,其实真正的美就在月牙泉那些水草水波水色之中,就在陋室老尼的一言一语中,美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视线中。美在山巅吗?在,但又不在,因为“向往巅峰,向往高度,结果巅峰只是一道能立足的狭地,不能横行,不能直走,只享一时俯视之乐,怎可长久驻足安坐”给人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与惶恐“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美在大地美在深谷吗?在,但又不在。月牙泉如果只有近观时的可人,没有远观时的奇异之相,也并不能真正体现她的秀美,它的美是远观与近观的结合。那么,美在什么地方?美就在陋室老尼的孤守中,“当她在陋室里听够了一整夜惊心动魄的风沙呼啸,明晨,即可借明静的水色把耳根洗净;当她看够了泉水的湛绿,抬头,即可望望粲然的沙壁”。因此,只有两者结合的美才是真正的美,只有“一湾、一静、一景、一跃”的多姿多彩的美融合互补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美。
其三,认识人生必须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沙原隐泉》所包蕴的美是多层次的,所隐喻的人生也是多层面的。文章末段“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寓含了一定的禅机:山是山,水是水;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山是山,水是水。作者认为,人生的灵动、世界的精致、历史的风韵必须在“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之后,必须“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只有真正参悟了禅机内核的人才会达到这个境界。然而,日常的生活并不理想,更多的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让人世间大受其累。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寻求理想与现实的平衡呢?那就想见一下老尼的生活吧。老尼的年华可能也灿烂过,人生事业可能也轰轰烈烈过,爱情也可能惊心动魄过……可岁月流逝,与她孤守相伴的只有那惊心动魄的风沙,只有那湛绿的泉水,只有那粲然的沙壁,原本的惊心动魄、湛绿、粲然都付诸淡然和平实中。我们的人生正需要的就是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态,不要因为过多的名利过多的欲望迷蒙了双眼迷失了自己。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六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在长大后再次品读才感受到《格列佛游记》的真正灵魂——尖锐而深邃的讽刺。
利立普特(小人国)游记。
小人国游记的主要讽刺对象是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政治和哥哥统治集团间的矛盾。利立普特的宫廷就是具体而微的英国朝廷。小人国的统治阶级业和英国的统治阶级一样扩充军备明争暗斗。高跟党和地跟党,由吃鸡蛋因先打破哪一端而引起的战争等等,都无情的讽刺了英国议会中的党派斗争,体现了英法的缩影。
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
作者在布萝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中,提出了理想中的开明君主。布萝卜丁奈格国王博学多识,性情善良,他用理智和常识、公理和人次来治理他的国家。但同时,第二卷依然是对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败坏和不合理的政治社会制度的批评与抨击。格列夫在与国王谈话时,得意地介绍了祖国,但过往却通过一系列问题借船利英国政治的黑暗和残暴。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强烈的反战思想。
勒皮他(飞岛)游记。
斯威夫特借飞岛上的统治者来讽刺英国的统治集团。他们高高在上,不事生产,脱离实际,靠人民养活,如果人民反抗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镇压。这一段中,林达利诺人民起义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爱尔兰人民的斗争。斯威夫特当时也参加了斗争,从而写出了这样尖锐的讽刺作品,揭穿了英国统治集团色历内茬的真面目。
慧马国游记。
在马国中,统治者是具有理性,共振个仍是的马,而耶胡——指人——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好斗的畜类。当时社会的罪恶都集中在耶胡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格列佛游记》不仅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也在世界文学史上揭开了光辉的一页。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七
最难上的课文就是戏剧,这不,到学期末了,我才来上必修四第一单元。每次读《窦娥冤》,心里涌起的是震撼和钦佩,读《雷雨》,心里涌起的却是惊恐和疑惑。
很多年前,我听说了《雷雨》这部话剧,可由于对小说的偏爱,我没有去看它。后来,我学了这篇话剧。虽然很短,人物关系很复杂,但是却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四凤无疑是不幸的。以她的身份地位,却与主人家的少爷相爱,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而周萍又曾与继母繁漪,而繁漪也不会轻易就放过抛弃了自己的周萍。另外她还要面对来自周冲的追求,而无法做出不伤害到他的决定。最后她更是从自己母亲口中得知了自己与周萍竟然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更何况她的腹中已怀有周萍的孩子。而结局留给她的是触电而死,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是幸还是不幸?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对她来说好的结局,比起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来自各方的各种压力,她的未来定是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更有甚者,无路可走。周萍是大少爷出生,而且是没有毅力的懦弱男人,我并不认为他有能力脱离家庭给四凤幸福。
鲁侍萍是悲惨的。既然她曾为周朴园生下两个儿子,那么她投入的感情应该不会是假的,可是最后只可落得个带着刚出生三天的小儿子被赶出家门的下场。之后的她应该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恨着周朴园的吧。而当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周家帮佣的时候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反而觉得是命运的安排,觉得是自己欠他们周家的,这里有很浓的封建思想,以及下等人一直处于下位的自觉。在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相爱时,真的会很惊讶吧,更多的是后悔吧。当然少不了的是心痛,不能与儿子相认,又被自己的两个孩子苦苦哀求。大儿子周萍与而儿子鲁大海之间的矛盾她也没有办法调和,那是两个阶级的矛盾,而她只是没有地位的穷人。她是那个时代的最下层妇女的典型代表。
周朴园在里面算是一个反面人物吧,很多人说他虚伪,面对三十年没有见的侍萍,第一句就是问她来干什么,更是希望用钱让四凤离开,并要求她保证不会与儿子相认。他还特意对侍萍说屋子里的摆设仍如当年那般,为的是怀念她。但是我觉得怀念应该是真的。因为,若他当年没有对侍萍有真感情的话,他完全能没有必要把一切都维持原样。而且若他爱上自己的妻子的话,那么繁漪便不会与周萍。更何况他还命家里的佣人叫周萍的母亲为大夫人。我觉得这么多年他应该也是没有忘记过侍萍的。尽管当年他的行为很懦弱,但是那是社会当时的大环境决定的,那时的他只是没有权利的少爷,一切自然是全听命于父母的,这也是中国人传统的愚孝,不应该被过分责难。
有很多人喜欢繁漪,说她是“五四以后解放的资产阶级女性”“反封建专制的个性解放色彩”“她照亮了所有的黑暗与罪恶”等等,我觉得这些标签贴得太亮丽了!五四时期的新女性,像冰心、丁玲、林徽因等,那是继往开来以建设一个新时代为己任的,繁漪和她们相比,一颗露珠与一颗星星的差别!就是《氓》中的女子,刘兰芝,繁漪也是不配和她们相比的!繁漪没有思想,只有一个意识——自己是个女性,她依赖周朴园的物质,她奢求周萍的性,对周萍的爱情?那是借口!即使是林黛玉和贾宝玉,那也有共同的志趣和追求,繁漪和周萍仅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已,繁漪至少比周萍大五岁,她十八岁嫁给周朴园时,周萍还是个孩子,犯人伦的事她都敢做,封建女性不敢,资产阶级新女性更不齿。
再说繁漪的反抗:一次喝药,一次周朴园叫看病,这种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家庭小事,只能叫任性瞎胡闹而已,喝药的事,喝与不喝自己能早早处理,怎能被周朴园发现没喝?被人看做有病医生被请到了家里却不看,这是反的那门子抗?何况,连这些事都要周朴园操心,繁漪的低能弱智可见一斑!说句不恭敬的话,站在佛洛依德的角度,繁漪这是在周朴园面前弄性子卖乖。而后两次所谓的反抗那更是类似神经病的做法,加速了周朴园的覆灭而已。
可以说,周朴园的悲剧是婚姻的悲剧,繁漪是个无知无能无德的女人,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儿时代、社会的因素,罪恶和黑暗集于她一身。这种女人迟早会毁灭周朴园。她是作者构筑故事大厦的一根大梁,缺了她故事无法构筑,塑造了她,她却一点儿不具备典型意义。
另外,周朴园的形象过于脸谱化,“叫警察杀了矿上三十个工人”,“故意叫江堤出险,淹死两千二百个小工”。他在周公馆的存在好像跟鲁侍萍差不多,三十年前的故事,三十年后的今天。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具有浓厚封建家长作风的人居然对三十多岁了的周萍婚事不闻不问。
《雷雨》是一场人生的大悲剧,是命运对人的残忍作弄。无疑这个剧本是成功的。人物形象很丰满,故事曲折,在冲突处理上把人物各自的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可以说《雷雨》真的是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故事的结局,正像一个巨大的雷,赤裸裸地打在头上,沉重,却又是意料之中。”
最近又重新把曹禺的著作——《雷雨》读了一遍。对于《雷雨》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让我联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
《雷雨》讲述了一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生在带有浓厚封建性质的资产阶级家庭的悲剧。更是作者对于旧社会制度的无情的批判。
故事出现的人物不算多,实际上故事就是意义上发生在一家人身上。而特别之处就是故事写的是小圈子的故事,表现出来的却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状况。它的本阿身不仅仅是个家庭的伦理悲剧,更是一个引起人深思的话题。情节虽则高潮迭起,但我觉得发生在每个人物身上的故事虽则意外却又那么深藏暗涌,会发觉结局不言而喻。无论从周朴园的无情自大与他念旧习惯的鲜明对比,从繁漪在封建礼教下的挣脱与妥协,从侍萍的命运的崎岖,从周萍和四凤的不幸,还是从鲁大海的鲁莽与强烈反抗,似乎都或虚或有地预示着一场雷雨的大爆发,那么震撼,那么惊慌,那么咄咄逼人。
在《雷雨》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周冲,我欣赏他的纯真,欣赏他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自由的追求,对于爱情的勇敢……如果他生活在当今的社会,我相信,他一定会是一个成功的学者。
但是,我并不很喜欢周萍这个人物,我觉得他不像周冲那样勇敢,他是一个不敢面对现实的人,当他知道四凤是他的妹妹时,他选择了吞枪自尽。当然,也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雷雨》这个故事就发生在了24小时里面,雷雨的天气更加重了故事的氛围。整个故事也在雷雨中结束,同时也象征了一个家庭的崩溃,更预示着封建资产阶级的灭亡!
故事中各个人物都是一部鲜活的剧集。我比较对故事中的三个女人感兴趣。当年很多女人的命运都与当时社会的男女价值观、思想观念息息相关,甚至决定了其一生的命运。在侍萍、繁漪、四凤三个人的身上有三种不一样的体会。四凤,一开始便预示着死亡的结局。本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有着美满的家庭,更预见了自己的爱情,在当时看来,已是一个女孩最圆满的结局。但她偏偏活得那样令人心酸与难过,而最终的死亡又那么可惜与哀怨。而另一方面,四凤又是有活力,勇敢的,正是这样,她深深地吸引着周萍和周冲,更加成为周萍的依赖,与他形成了一个性格上的互补。我愈发觉得四凤真是一个无辜的角色。侍萍,也是一个悲剧的象征。从她被周朴园抛弃带着大海离开的那一瞬开始,命运对她就是如此的不公。正是她与周朴园这段悲剧爱情的发生,牵引出接下来的一连串悲剧。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年轻的她是一个热烈追求幸福的女人,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强地活下来。在她重遇周朴园的一刻,她的内心又会有怎样的迸发呢?她是否预见着一场暗涌的发生?再说说繁漪。听说这是曹禺先生觉得塑造得最好的角色。我也觉得她是一个可怜的角色。首先,她与周朴园就是一个悲剧。其次,与周萍的到最后被抛弃,活在深度的妒忌与仇恨之中,她要反抗,却又被压制着,她一直都在忍受。也许三个女人的命运更多的不是她们故事的本身,而更多的是我对现今女性的思考。对比之下,现代的女性可以不再受传统封建的约束,起码大多不用。故事中的三个女人的命运,是否引起了你我的思考。
我庆幸生活在一个和平,没有等级之分的社会。
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周朴园的富有,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更没有多大的权力。但我们却比周萍,四凤幸运。因为只要我们做的事不违反道德法律,我们就能追求我们自己的梦想。我们不会受到封建制度和礼教的束缚,我们可以尽情燃烧我们的青春,在属于我们的世界中驰骋!
我们不再有封建制度的家庭,但我们现在仍然有那些家长忙着赚钱而忽视子女的家庭。很多的电视中,那些富家子弟虽然表面风光,但内心却缺乏关爱,于是他们总是做一些叛逆的事去吸引别人的目光。虽然这只是电视,但是也反映了现实生活。试想,如果周朴园能多一点对家庭的关爱,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惨。
同样的,如果周朴园当时没有因为富贵而抛弃鲁侍萍,那么也许现在周朴园会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现在的社会也越来越物质化,有些女生便打出了“非豪门不嫁”的口号。在电视节目中,当一位男生问那位女嘉宾愿不愿意和他骑着自行车去兜风?女嘉宾的回答却是“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听到这话,多么令人伤心。自然,这一番话也使人们深思……现在很多年轻人要结婚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家里有没有房子,如果家里没有房子,那么结婚对象就要重新考虑!也许吧,在现实生活中,爱情终究敌不过现实!
不过,生活总是美好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些而否认真爱的存在!
封建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我们要为我们现在的自由而欢呼!
也许故事结局那些如晴天霹雳的死亡令人心寒,但或许那是对他们的一种在时间的解脱。一段令人唏嘘的悲剧就此结束。是死亡,为他们的悲剧画上了句号。或许,死了的从此拥有了,而没有死去的却仿佛失去了一切。
这是一场看得见的暗涌。是这场雷雨,为各自的灵魂带来了释然。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唯一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平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明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中国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三、周萍和周朴园
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
四、鲁贵和鲁大海
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
五、鲁四凤
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
六、鲁侍萍
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
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
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八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九
初识《简爱》,是在高中时代的学校图书馆,记得当时一到课外活动时间,我便一路小跑,快速向阅览室跑去,为的是能占到位置,看到我心仪的书籍,那时候最喜欢的便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当时正和书中主人公差不多的年纪,也有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和憧憬,对于她的童年经历深表同情,痛恨她的舅母和表兄妹,羡慕她虽出身贫苦却不自卑,克服重重困难,勇敢的追求爱情的精神。
再读《简爱》,已到不惑之年,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变成了整日柴米油盐的家庭主妇,生活虽单一,却也不是无趣。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务实的老公和可爱的孩子,生活也算惬意!适逢假期,就拿起了儿子床头的《简爱》,谁料想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读完,大呼过瘾!的确,不同的年龄,对事物的解读是不一样的!我庆幸自己能摆脱家务的束缚,零距离接触简·爱,能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荡涤自己的灵魂,也让我坚定了为教育事业奉献一生的决心!
同样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我也是在一线岗位勤勤恳恳的工作了20年,期间虽然也会有各种想法,但都被养家糊口的重任打压下去!真的佩服简爱,想了,就去做!有着极强的执行力!按说她生活了8年的地方应该会带给她安全感,年龄一到,找个合适的人嫁了,衣食无忧,其实也蛮好。可是她却不满足于现状,太安逸的生活以及闭塞的环境让她感觉索然无味,她想去更广阔的天地闯一闯,于是趁一次外出时间,她投了求职信。历经一段忐忑不安的等待后,简终于盼来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人给她回信了……她兴奋极了,就像已经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一样!接下来的日子虽然不一定会总是晴空万里,但一定是充满着希望的!冒险是值得的,人生在世,不拼搏一回,难免会留遗憾!
冒险精神是前进的动力!简就具备了这种冒险精神。虽然慈善学校衣食无忧,可她厌倦了这种年复一年重复的工作,迫切地想去外面看看,毕竟她才只有18岁,是个做梦和憧憬的年纪。终于她可以离开她生活和工作了8年的地方,去往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小女孩(阿黛尔)当一名家庭教师,她终于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里施展自己的报负,终于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与此同时,她也遇到了一群真心希望她好的人,开始的谭波儿老师,学校的管事也对她不错,听说她要走的消息,没有横加阻拦,而是给她写了封声情并茂的介绍信,使她以后的路更加美好。一个人的生存与成长总离不开贵人相助!同样的事情如果有人推你一把,会变得越来越好,反之肯定越来越糟!所以人要多积善缘,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人的一生会遇到多个贵人,我觉得应该保持感恩之心,才能不断向前!简爱也是,罗切斯特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真爱,也是她其中一个贵人,从最后的情节来看,简也是罗的贵人。他们的初见是那般自然,罗骑着马出现了问题,她正好出现在那里,问他是否需要帮助,从此俩人对彼此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简,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很帅,却有着运动员一般的身躯,健壮无比。初见虽然不是那么深刻,但也有了显著的印象。那时候简还不知道那就是真正雇她的主人罗切斯特。第二次见罗,简才知道那天树林里见到的人就是自己真正的主人,有些紧张,但还是从容不迫的回答了他的问话。从这以后,简更加认真地教着自己的学生,慢慢地给她改掉了好多不好的习惯,学业也有了进步。罗非常满意孩子的成长,时不时地找简交流一下孩子成长。
有了钱之后,她本可以寻个好人家,踏踏实实地过着好日子。可三年后她却选择回到桑菲尔德,回到她的爱人身旁,这时侯的庄园已完全烧毁,她的爱人已面目全非,在不远处的一处庄园里艰难度日,只有两个忠实的仆人在伺候着,罗虽已是自由身,却伤了双眼和一条胳膊。原来,他的妻子点燃了庄园,要跳楼的时候,罗为了救她和庄园里的所有人,最后一个离开火场,却被砸中身体,造成伤残。从此罗一蹶不振,谢绝了外界的所有拜访和活动,孤独度日。
简是个善良的姑娘,为了挚爱,她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没有退缩,虽然所爱的人这时候已变得手臂残疾,双眼失明。试想现在能有几个姑娘能嫁给一个比自己大20岁,还有残疾的人呢?前提是她还很富有。我觉得这里更多的是对爱的坚守,也唯有爱,才会让人做到这一点,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在简无微不至的照顾下,罗渐渐地走出了人生的低谷,迈入了自己的春天!俩人偷偷地去领了证,婚后他们特别尊重和珍惜彼此,互相成为了地方的依靠!
书的最后,两位主人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了可爱的宝贝,罗的其中一个眼睛也恢复了视力!这真是天大的好事,真是上帝保佑。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我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认真的面对生活,坚持自己的梦想,那么梦想就一定会实现!因为生活必会厚待认真对她的人!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打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而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认识了一位坚强、勇敢、独立的女士。
简·爱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独立,坚强,敢于冲破社会的牢笼……她的这些品质,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还影响着我们。
简爱在舅妈家的生活是不幸的,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小小的简爱经受了多少折磨呀!她一度的忍让,一度的服从,但这并没有提高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反而让舅妈更加的肆无忌惮。终于,简爱忍不住了,在一次经受了表哥的毒打后,她开始反抗了,这时的简爱,充分表现了她自尊自爱、不屈不挠的品质。我是多么的敬佩她啊!有时我们也是这样,逆来顺受,总是以为忍忍就过去了,但这样,只会让别人更加猖狂。所以有时我们要拿出勇气,去和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勇敢斗争。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简爱从不因为自己是家庭教师而自卑,而认为,她和罗切斯特是平等的。在他的面前,简爱所表现出的一种独立,理智,自信,吸引了罗切斯特,同时也吸引了我。简爱她没有因为自己身份的卑微而低声下气,反而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对自己的尊重,这种自信,才是女人最美的魅力。我们也应该对自己充满自信,面对人生,我们要鼓起自信之帆,乘风破浪,驶向成功彼岸。
简爱并不美,但她却刻入了千千万万个读者的心中,因为她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告诉我——虽然我并不伟大,但我是全世界仅有的马晶钰。我不是红花,但我是一片独一无二的绿叶;我不是雄鹰,但我是一只独一无二的小鸟。我同样也为世界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他是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他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他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他却从不一样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他的欺负,并且他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他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惩罚。
可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可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向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仅有勇敢应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
法布尔所写的这篇《昆虫记》,我既感受到生物界的生动,也感受到了它作为科学百科的严谨。然而,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本书所体现出的作者不断探索和求实的科学精神。
“思维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而探索精神是其中最美丽的一枝。一直以来,人们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探究人类未知的谜,拓展人类对大自然、科学以及对人类自身的认识。《昆虫记》这部书正是人类对昆虫世界的一次深刻的探索,为我们构筑了一个迷人的,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昆虫生活”的楷模。这都是法布尔不断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
他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习法布尔严谨的科学精神,不断地探索真理,并且做到坚持不懈,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奋斗!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一
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它古色古香,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是《飘》。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用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斯嘉丽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
战争前,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主家的小姐和绅士,谈吐得当,举止优雅,文质彬彬。战争开始的时候,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有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斯嘉丽——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可是战争改变了一切,使本该参加舞会的男人成为了扛枪战斗的士兵,使本该在花园里享受阳光的女人成为了在田地里耕种的农妇。有些庄园主带着钱财乘船远去;有些庄园主精神崩溃;有些则乐观面对现实——斯嘉丽就是第三种人。
有人说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而我却对她十分钦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的向着目标前进,她开木材厂,开酒楼,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她斯嘉丽﹒奥哈拉办不到的。我钦佩她的勇敢,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管他人的看法,甚至不择手段,这是内心多么强大的人才能做到的呀!我更钦佩她的乐观,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故事结尾:瑞特离她而去,而她却无力去挽留,便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二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够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够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够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江门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江门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要江门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污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第二:抓好教育事业。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够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第三:设老人福利院。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江门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虽然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愿望,但是我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的。为了能早日实现这个理想,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三
《爱的教育》是流传世界各国的一本儿童名着,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于1886年,书的原名是《houre》,翻译是“心”。它的英译本是《heart》,译意也是“心”。儿童文学翻译家叶君健在《爱的教育》代序中说:“心”这个字又可以作“感情”解释,在中外文都是如此。五四期间,《爱的教育》就被匡互生、朱光潜、丰子恺、陈望道、黎锦熙、茅盾、夏衍等知名学者作为当时“立达学园”学生们的重点读物,几乎人手一册。当时不少学校教师,也把这本书定为中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
《爱的教育》书中那些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卖炭人、父亲的老师、我的老师、铁匠的儿子、盲童等等,依然浮现在我眼前。《爱的教育》是以最朴实的语言,讲述着100个与孩子有关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等,歌颂了儿童应该具备的纯真感情。同时书中也表露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塑造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从《爱的教育》中,我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论读书读后感参考篇十四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很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很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平了很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大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是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人会这样坚强,高尔基能轻松过去的坎,我们或许费再大力气也过不去吧,凡事,还讲一个毅力。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了吧!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7361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