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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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范文(21篇)
时间:2023-12-05 03:36:36     小编:灵魂曲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并寻找改进的方法。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整理和归纳材料,避免碎片化的描述。请看以下总结参考文献,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写作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一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二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四

我校从实际出发,针对我校留守学生多的特点,不断建立和健全留守学生的管理制度,为建立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奠定基础,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班建立每位留守学生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关爱责任帮扶制度。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学生,班主任及生活老师通过经常与他们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对非寄宿留守学生,班主任应定期家访,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其做好孩子的管护和教育工作。

(三)建立“谈心日”制度。定期召开留守学生会议,帮助他们理解父母外出务工的艰辛,感受老师、同学对他们的关心,增强师生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重点留守学生实行了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五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早餐:8:00-8:25。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六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七

2、作为纪检部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纪检部全体成员要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4、全体纪检部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5、纪检部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纪检部全体成员须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用权谋私、滥用权力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八

1、学生骑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办理入校牌照;保卫科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的路程远近决定是否发放牌照。

2、学生单车牌照一车一牌,凭牌入校,无牌单车一律不得入校。牌照不得转借他人,牌照遗失需及时补办。

3、学生单车存放需按规定缴纳单车存放及管理费用。

4、学生单车在校内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5、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车、溜车,违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6、单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学生单车存放时间:每日6:00—19:00。这段时间内单车在校内存放点丢失,经核实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

8、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取车,特殊情况需取车的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作好登记,凭牌取车。

9、学生单车不得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管理人员可作无主单车处理。

10、单车寄存必须落锁,无锁单车在校内丢失,责任自负。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佳家午托。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值勤必须在7:15到集合点集合,7:20必须到位,7:25开始查迟到,7:30扫地迟到并开始查人数。

2)每周日至周四晚自修分组查迟到,17:50到集合点集合,17:55必须到位,18:00开始查迟到,18:15收队。

3)每周一至周五早上第一节课分组查迟到,8:00到集合点集合,8:05必须到位,8:10开始查迟到,8:15收队。

4)每周进行一次突击检查,主要查厕所吸烟,教室吵闹情况。

第二条:开会要求。

1)召开会议时与会议有关人员须提前5至10分钟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与会议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不能出席或提前离开的,有事先想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10分钟四次以上,取消年终评奖资格,请假3次以上也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3)会议有关人员必须仍真做好会议记录,每周进行一次会议记录检查。

4)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发短信.打电话,非讨论时间须保持安静。

5)每周一晚自修结束后召开部门会议。

第三条:请假制度。

1)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标准请假条。

2)晚自修因公请假,晚自修前必须办完请假手续。

3)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着情扣分,核对如果发现虚报者做严重处理。

4)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5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5)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请假条上须注明请假人姓名,请假事由等内容,时间以不影响学习工作为原则,请假条须一式两份(一份放于班级,一份留档),每日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6)干事请假一律由部长批准。

7)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写请假条,事后补办请假条着情扣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不请假条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四条:平时表现。

1)男生不留长头发、染发、烫发、打耳钉、指甲不能过长、不能奇装异服,女生不能烫发染发,指甲不能过长,不化浓妆,不能奇装异服。

2)工作表现积极,认真负责,酌情扣分。工作表现懒散,不服从上级管理,酌情扣分。

1)每周周日晚至周四晚进行2号楼,3号楼,1楼2楼查铺。

2)20:50之间必须到集合点集合,并进行签到。

3)熄灯后进行查房,清点人数。

4)查房时不能大声说话,手机须调至振动或无声。

5)至21:30查房结束,上交查房工具第六条:扣分加分制度。

3)会议记录少几次就几分(每人次)。

4)平时表现酌情扣1至5分或加1至5分。

5)周汇报没质量,未写每人一次扣1分。

6)各类总结,计划书迟交每人扣1分,未交每人扣5分。

第七条:各类汇报总结制度:

1)每周每人进行一周周汇报。

2)每月每人次一篇月总结。

3)每学期每人次一篇学期总结,学期计划(开学这段时间写)。

4)每月每人次一篇院报。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供应清爽、干净、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坚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职责。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职责。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把握必要的卫生学问。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xxxxxx》。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坚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根据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纳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根据标准追究职责和进行惩罚。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依据情节的严峻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赐予惩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稍微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x—xxx元的惩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x—xxx元的惩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赐予xxx-xxx元的惩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构成卫生死角的,赐予xxx元分惩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赐予职责部门警告或职责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根据酒店相关制度进行惩罚。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午托班生活管理人员是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是午托学生中午吃饭、休息的管理者、组织者,午托班各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扎扎实实做好管理工作。

二、要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三、虚心学习,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五、关心热爱学生,组织学生吃饭、休息时,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防止学生出走,不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

六、要关心调皮生,想方设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转变学生的思想,培养他们良好的午餐、午休习惯。

七、学生午托休息室的'设备都是学校公物,要保护,不准故意损坏。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要注意安全,不准让学生追逐打闹,离开学生午休室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要学会使用消防设备,以应付意外事故。

九、讲究个人卫生,替学生分发食物要洗手,保持午休室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十、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分管好自己班级工作的同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良好的集体观念。

十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午托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考察日以及午托家长会。

附件:

午托班行事表。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不准在寝室内或走廊上玩球等。

5、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晨读和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

3、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学,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6、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寝室,不逗留,及时关好门窗和灯。

7、搞好学习室卫生。

1、室内及包干区保持整洁,一天两扫,一周大扫,半月评一次文明寝室。

2、室内无异味。

3、生活用品、卫生工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垃圾要用袋装。

4、不准在寝室内吃饭。

5、包干区要求:。

(1)寝室无异臭、污垢,地面干燥。

(2)洗嗽池、水池要保持畅通,无堵塞。

(3)楼梯、走廊要潮拖,扶手无尘。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六

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进一步加强疫情溯源和精准防控,提高校园各门岗、卡点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学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试运行基础上,严格实施核验健康码进出校园及校内防控卡点,具体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确需出行的教职工(含聘用人员),须出示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校人事部出具的复工证明,通过微信扫描防控卡点的场所专用二维码并出示健康码通行凭证,同时配合执勤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二、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及其它确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居民及校内租住户,须出示由所在社区开具的出行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三、在校内承担后勤保障等工作任务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出示由校内对口管理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四、因防疫或复工复产需要出行的驻校外单位职工,须出示本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复工证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五、为学校运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资的送货人员及车辆,须出示由采购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送货单以及本人的'“健康码”,经执勤人员核验并测量体温登记后方可出入校门和通过校区之间卡点。

六、出入校园的车辆,仍应严格执行之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人员和车辆流动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门出入。

师生员工和校内居民非必要尽量不出门,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团购的食品和快递频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领取外购物品时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护。

确需出行的师生员工和居民,必须按要求出具相关通行证明,主动扫码或出示“健康码”;出行时要严格遵循出行路线,不得在规定出行地点以外的地方逗留。

学校各门岗、卡点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的要求,若发现持黄码、红码的人员,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现场管控,同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不配合管控的,将报告公安处置。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七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刻画、张贴,不得随意变动床位,不得随意变动室内固定物件。

2.爱护宿舍内电器开关、铝合金门窗,不得在门上、墙壁上定钉挂钩,不得穿鞋上下床铺,不得用脚蹬踩墙壁,如遇天气变化及时关闭门窗。如遇非使用寿命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该宿舍照价赔偿。

3.节约用水,用完后必须关紧水龙头,如遇水龙头损坏应及时通知宿管老师。

4.节约用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

5.不得在宿舍区的空地和走廊、寝室内踢球、打乒乓球,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机等。

6.上下楼梯轻抬慢走,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在楼道内追逐打闹。

7.同宿舍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建设健康的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优秀集体。

8.不得随意翻动别人的被褥、书包,禁止说下流话和无端争执,严禁携带不健康读物进入宿舍,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9.男女宿舍不许彼此串访,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宿管老师。

10.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寝室,除生病持卫生室证明并经教育处宿管科批准的,其余任何住宿生不得在上课期间留在寝室内。

11.发现同学生病应互相照顾,病情危重应即刻报告宿管老师并通知班主任。

12.生活中要虚心向优秀寝室学习,要主动帮扶有困难的宿舍,要勇于与不良现象做斗争。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了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用餐时间有序进入食堂。打饭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

三、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桌碗等。提倡文明用餐,不争、不抢、不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五、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

七、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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