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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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4 11:39:03     小编:QJ墨客

报告的撰写要注意结论的客观性和逻辑性,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评价。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较为完善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收集充分的信息和数据,确保报告内容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其次,要合理组织报告的结构,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以使读者能够清楚地理解报告的核心信息。此外,还要注意语言简练、表达清晰、逻辑严谨,使报告具有较高的可读性和可信度。在以下报告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类型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一

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xx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xx〕27号)、《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系列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批复后,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xx〕5号),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对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同步对20xx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对象为纳入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72家市直单位;监控范围为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专项资金。

本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应报72家,实报52家,占比72.2%;受监整体支出累计预算安排13.09亿元,实际支出15.9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亿元,项目支出5.14亿元,结余0.04亿元(附件3);涉及项目支出应报89个,实报69个,占比77.5%。受监专项预算安排资金4.39亿元,预算到位资金2.42亿元,实际支出2.16亿元,支出实现率89.3%(附件4)。对比财政预算进度统计,前3季度完成年初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为68.3%,项目支出实现率高于预算支出进度21%。1-11月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89.6%,绩效运行进度可控。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但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偏差滞后因素。一是近半数单位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附件5)。二是绩效监控报告质量不达标,填报内容简单,对绩效目标偏差问题缺乏有效分析,无法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监控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响应支出节点实施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将对应扣分。

在预算单位前3季度自行监控基础上,我们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择选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环境监测及监控能力建设及近四年河道采砂实际规划编制”等12个专项,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运行重点跟踪监控。经过近2个月的现场实地勘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监控评价方式,按程序出具第三方绩效运行跟踪重点监控报告。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监控的12个专项涉及14个资金使用(单位)分项。涉及专项资金预算8889万元,1-9月财政实际下拨4701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52.89.%;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956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4.16%,其中经费支出810.54万元,占比20.49%,项目支出3146万元,占比79.51%。其中:12个专项资金进度完成较好的8个;完成进度75%以下4个占比1u0003,如:市疾控中心及一医院艾滋病防治专项、市国土资源局拆迁中心专项、市科协科普专项等资金,支付进度率仅为60%(附件2)。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监控12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匹配,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单个受监项目的个性指标不明确,对应不同的'问题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监控分析。

应用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我们认为第三方绩效监控报告(湘恒兴会字〔20xx〕第090号)所反馈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二

(一)项目名称。

xx实验室建设项目(服务能力提升类)。

(二)项目立项背景、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xx县是“全国食品工业强县”,食品检验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为了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合理分配有限的检验资源,切实解决我县食品药品农产品等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存在的低、小、散、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县产品检验检测水平,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肩负起作为政府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的重任,xx年x月xx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检测机构的实际状况,完善全县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了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xx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xx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原县农业局所属xx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所承担的全部职责和县卫生局所属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畜牧兽医局承担的检验检测职能,新组建xx县检验检测中心,为县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承担全县检验检测任务。

xx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一步到位,把全县所有检验检测职能资源包括食品药品、农业、质检、畜牧兽医、疾控五部门的职能、仪器设备、业务人员全部整合到新组建的县检验检测中心,从目前所了解的其它县(市)整合组建信息,xx县整合的面最广、职能最全,特别是把疾控中心和畜牧兽医局的检验检测职能资源一并整合,这在全市乃至全省是第一家、属首创,更是这次我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的亮点特色,形成了全县由一个政府举办的检验检测部门同时向多个部门提供同等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实现了资源信息共享,彻底解决了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不够完善,检验检测资源浪费、化验室简陋陈旧,设备引进不足,能力单一、技术水平有限的弊端,以及难以胜任新形势下检验检测尤其是食品、农产品等产品的检验检测任务的要求,我县食品农产品等产品检验检测综合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为下步全面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为我县监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全县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县食品等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了真正的县级食品农产品等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利用,食品农产品等产品检验检测数据由县检验检测中心一个部门对外,权威性高、独立性强,数据更可靠、更有说服力。

新组建的县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为县食品药品、农业、质检、畜牧兽医、商务、疾控等部门提供监管的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承担有关应急检验检测任务。为相关产业(企业)提供产(商)品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指导培训,协助解决难题等技术服务。

新组建的县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齐全(共计整合设备xx余万元,xx年新增仪器设备xx万元,现有仪器设备xx余台套xx多万元)、技术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技术人员xx人,其中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初级职称xx人,研究生学历xx人,本科学历xx人,本科以下学历xx人),检测产品种类多、项目全、权威性高、独立性强,为全面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打下坚实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在新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楼划出近1000平方米作为新成立的县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场所。遵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把中心建成国内一流的县级检验检测中心”的指示精神,按照“高点定位、科学布局、规范运作”的总体思路和“比较超前,做成精品”的要求,经过紧张的设计、招标、建设,xx年x月一处集理化、微生物、建材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实验室的.完成建设,xx年x月顺利通过省实验室质认定,现已经全面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县政府xx年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依托县检验检测中心建设xx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结合县情和检验检测中心现状,谋化“xx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建国内一流中心”的规划,争取在xx年建成一处高标准的食品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能力水平。

(三)项目起止日期及实施进度计划

1、项目起止日期:

xx年x月-xx年x月x日;

2、实施进度计划:

xx年x月-x月:组建机构,整合人员、设备;

xx年x月-x月:实验室设计;

xx年x月-x月: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

xx年x月-x月:实验室建设;

xx年x月-x月:实验室布局,整合仪器安置;

xx年x月-x月:政府采购新购置的仪器,相关。

仪器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证准备、提请、验收。

xx年x月: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

(四)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投入安排情况。

1、实验室改造项目资金:xx万元;

2、新购置仪器设备:xx万元。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完成实验室改造;

2、新购置部分仪器设备;

3、完成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

(二)项目绩效目标核对和确定情况。

无调整。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该项目建设,中心成立了该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规划、方案制定、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料收集、项目的总结验收等。同时成立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以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等文件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期控制及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协同监理尽最大努力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项目建设“四制”

项目采取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的四制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项目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委托济宁市晨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与标单位签订了相关施工合同。

2、严格资金管理。

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做到了资金使用规范、透明、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截留建设资金现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报账凭施工单位申请及工程量清单、监理单位审核后出具的支付证书及发票报账,入账手续齐全。

3、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项目档案管理,按照项目申报审批文件、项目开工准备阶段文件、项目施工阶段文件、建设单位管理文件分类搜集整理了项目相关的文字、数据及影像资料,建立了明晰详实的项目档案。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计划安排的差异情况说明。

基本无差异。

1、全面完成了实验室建设任务;

2、新购置部分仪器设备,并安装使用;

3、顺利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资质认证,取得资质证书。

绩效监控结论。

合格。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三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四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保障性住房小区城南幸福庄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城南幸福庄园物业服务即将到期,同意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继续以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由县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进行核实,所需经费从保障性住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xx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xx]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xx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xx)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xx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xx]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xx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xx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无。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五

(一)依托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利用其技术与场地,并在原有设备仪器基础上适当增加该中心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使中心具有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中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的能力。开展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在监测发现安全风险点,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疾病发生,撰写水质监测报告上报政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xx〕30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发生率。

1.项目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中小学视力筛查各项工作。

组长:黄时勇。

副组长:罗宗宾、甘晓琴、马勇锵。

成员:李启新、何作凡、李伟、黄英哲、林加义、何春秀。

2.项目管理。

(1)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视力筛查项目的现场调查、采样、检验等技术指导、培训及质量控制。

组长:罗宗宾。

成员:黄英哲、林加义、黄海燕、黄芝红、彭忠林、

何文峰、廖丽芬。

(2)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采样、视力筛查及质量控制。

一组:黄海燕、曾秋兰、陈威、韦洁、检验科1人。

二组:林加义、黄芝红、陈丽筠、李慧玲、邓赞民、办公室1人。

数据录入和质量控制:罗宗宾、林加义、黄海燕、李慧玲。

(3)检验工作组:负责水质检验及质量控制,成员由检验科人员组成。

(二)项目总目标(中长期目标)预期总目标肠道传染发生率控制在8.0/10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美丽宾阳、清洁乡村,为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有力证据。

(三)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每年安排资金15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支出。

(四)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共152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所要求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场所。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后,需增加的人员与经费计算如下:

(1)人员费用:

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需增加人员6人,其中采样人员2人,专业检测人员2名,分析评价人员2人。按平均3.6万元/人·年,6名工作人员年工资约为21.6万元。

(2)交通费。

按平均取1次水样往返70公里,每公里单价按1元计,全年取水样包括定期检测中的全分析项目、抽检及巡检,共计1251次,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交通费用约为15.75万元。

(3)检测药剂费。

检测药剂和试剂费根据年检测指标项数和单项指标检测费用进行估算。年检测指标项数为46251项,单项指标平均检测费用按32元计,则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检测药剂和试剂费约为50.00万元。

(4)仪器设备及检测车维护费。

仪器设备设施、交通车辆等维护费按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设施投资(122.59万元)的6%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维护费约为7.35万元。

(5)办公费等其他费用。

办公费包括化验室、办公室、资料室等场所的`水、电、暖、通讯、纸张等费用,以及差旅费、检测中心人员培训、财务管理等费用。经测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办公费约为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年初制定资金使用预算,年度结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合法使用。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按任务拨付使用。

(五)目前按预算及执行情况良好。

(一)履职完成情况:到目前为止完成全年任务份(900份)的330份,完成36.67%,水样品采集的水类型、数量、监测项目、采样地点符合方案要求,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点,及时解决,,有效降低水污染,数据及时上报。

(二)履职效果情况:提出饮水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意见,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美丽宾阳、清洁乡村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公共卫生水平逐步提高。

绩效目标是不存在调整,下半年加大力度进行完成总体目标。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资金按时按量到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执行率等有效进行;

二是绩效目标表各指标完成情况、预期实现效果良好和不存在的差异情况。

(二)绩效运行监控其有效健康合法运行。

(一)存在问题。

1、农村单村或联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建成后处于政府、水利、卫计“三不管”状态,都是由自然村自行管理,很多供水工程管理人员都是由没有饮水安全意识的老年人管理,无证上岗。无饮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饮水工程的水质全部没有经过有效的净化处理和消毒,设有净化处理和消毒也形同虚设。有的饮水工程建成后,监管不到位,或者只有几户人使用,出现水源断流,农民就自接其他水源,甚至有些工程从未供过水。

2、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污染农村饮用水源而造成的水质问题日益严重。我县农村水井受到生物性污染比较严重。

(二)改进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及时制订相关工作要求,对水源地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改选水源地,做好水源保护工作,以保证农村饮用水工程安全卫生。

2、政府、水利、卫健、住建部门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保证各给水企业加强消毒设备和净水设备的投入,及时进行消毒,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以保证供水质量。

3、增加水源水监测经费,开展水源水监测,从源头上防止水污。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我县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指导进驻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简政放权和“四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确保政务中心大厅的日常运转,办公支出等,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县政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31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131万元,完成100%,该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政务大厅的日常运转及文明创建等办公支出,截止2020年12月底,政务大厅有序运转,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均通过良好评价。

一是保证政务中心大厅的日常运转,办公支出等;二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县财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的所属单位的县级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次指标体系设立以《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为参考,从中选取最能体现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并针对部门特点,另行设计具体的个性绩效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设定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所有评价指标按权重设定了科学合理的分值,确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并对评价指标的内容做出说明,形成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分值为100分,其中:决策20分,过程20分,产出30分,效益30分。评价计分采取百分制,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综合评价得分80-90分(含8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综合评价得分60-80分(含6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中;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下,绩效级别评定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部门牵头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业务科室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20年度项目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办公室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完成此次评价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县政务中心大厅的运转正常,创优了“四最”营商环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得到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各项指标均评价良好,但还需要持续不断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四)项目效益情况。

政务大厅建设是全县服务窗口的缩影,加强实体大厅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势在必行。在加强县级大厅建设的同时,我局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分厅建设的通知》。一是在各分厅设立服务台,放置急救箱、便民雨伞、充电设备,设置健康驿站、饮水处等便民设施。健全完善窗口首问负责制、全面公示制、一次告知制、“好差评”评价等制度,全面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同时,加强对全县23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30个村级为民服务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构建了标准化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为民服务网格。二是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引导、自助设备指导使用、禁烟劝阻、扶弱救残、失物招领等系列服务。全年,共提供各类志愿服务近2000余人次。尤其是今年的疫情防控,大厅志愿者们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奉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为更好地落实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按照《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皖财绩〔2020〕1603号)的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听取有关汇报,并以财务科为主要牵头部门,按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高质量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是基础。通过绩效评价找出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和使用效率。

三是注重绩效管理是根本。科学合理的编报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及政府采购制度等,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既能满足节约办事的要求,又推进了机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是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评价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不利于后期对项目进行跟踪与考核。主要原因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细,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和标准上针对性不强,特别是效益指标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主观判断的多,具体可衡量的少。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项目年度工作内容和总体目标,合理编制、细化预算,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指标设置能够全面体现工作任务的主要产出和效益。

二是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强化预算执行与监督。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支出计划安排支出,确保执行进度与序时进度相匹配。

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覆盖项目执行、成果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措施,实现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落实,不断完善项目组织管理机制,有效发挥项目效益。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七

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根据《长沙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长财绩〔20xx〕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xx年1-6月份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财政项目资金为320.15万元,其中,办公楼运转经费50万元,公共资产管理专项经费220万元,债股权债务管理费50.15万元。

中心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绩效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沟通配合,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1.中心办公楼运行经费50万元,20xx年1-6月份实际支出13.43万元,完成项目绩效支出27%。

2.中心公共资产管理专项经费220万元,20xx年1-6月份实际支出44.39万元,完成项目绩效支出20%。

1.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知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偏差。

1.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八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事中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芦财办〔20xx〕59号)的工作安排,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开展了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相关工作。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职工32人,内设机构4个。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按照《芦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芦财办〔20xx〕109号),批复给我单位预算拨款收入249.4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245.42万元,项目经费4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

(一)部门预算1-6月执行情况。

1-6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59.26%;人员经费支出111.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62.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5.10%。

(二)部门项目预算1-6月执行情况。

20xx年具体实施的`项目(含20xx年续建项目)主要包括:专项经费(详见县级项目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小水电拆除安置借支款、“十四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费、抚恤金及丧葬费、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目标考核奖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xx年项目预算金额268.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64.23万元),20xx年1-6月预算执行金额264.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执行金额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金额0.1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执行金额264.23万元),至6月预算执行率为100%(全部完成)的项目为5个,有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6月完成情况。

20xx年,我局纳入编制绩效项目共1项,预算资金4万元。

专项经费4万元,(其中:老干部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开展学习、慰问等活动,大口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大口开展活动、大口管理等开支),专项经费的使用,调动了退休老干部及大口广泛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老干部工作和大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1-6月执行预算0.13万元,完成全年项目绩效的3.25%。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249.42万元,截至6月底追加预算264.23万元,1至6月完成支付411.55万元,其中项目经费完成支付264.36万元。全年预计执行513.65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一)存在问题。

(二)整改措施。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全面动态监控财政支出和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长沙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长财绩〔20xx〕2号)《关于对市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xx〕5号),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直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现将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长沙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职责有: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和市场开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数字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工业园区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负责研究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态势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创业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

智能制造专项、政策兑现补贴专项、培育工程机械先进制造业集群、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补资金、中电软件园三期项目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专项、新一代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北斗应用专项等。

(2)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每年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长沙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包含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补助专项和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应用项目。

2.项目立项依据。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

(2)生物医药产业专项。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号)、《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xx〕46号)等。

(3)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号)、《长沙市重点行业低挥发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代替应用项目的若干支持政策》(长工信节资发〔20xx〕56号)等。

我局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涉及资金65,487.71亿元,全部纳入绩效监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绩效监控主要从有效性、及时性和合规性等方面开展。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及时性监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多、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合规性监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

围绕1-6月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电子系统”内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信息,并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原因说明。督促完成全部预算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强化结果应用。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低和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严重不符的及时反馈至处室及时进行整改。监控结果和整改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挂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20xx年年初项目支出年初预算65,487.71万元,截至20xx年6月30日实际执行2,938.54万元,预算执行率4.49%。

20xx年我局年初申报项目支出50个,其中公共项目48个。20xx年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转贷降费补贴、公共服务平台业务补贴、破零倍增标杆企业奖励4个项目,申报了绩效目标,因年初无预算安排,故未纳入本次绩效运行监控范围。按照相关政策(或实施细则),我局项目分为公开申报类、一事一议类、政府采购类三种。我局对公开申报类项目严格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的程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每个项目的申报指南执行)。一事一议类项目是根据相关省、市会议纪要、批文等对特定企业、项目、活动等进行专项补助和其他资助,我局按照申请、审核提交方案材料、党组会议集中审议、呈报市政府审批后拨付。政府采购类主要是为开展工业发展类项目资金申报和组织管理而产生的费用,我局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限额要求,以及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管理。截至20xx年6月30日,各项目按相关进度进行,个别项目进度偏缓,详细见本报告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预算总体执行缓慢。

因我局项目绝大部分属于政策事后奖补类,只能上半年申报,年中评审,下半年拨付,因此上半年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集中于下半年支付。

(二)小部分项目进度较为缓慢。

因个别项目资金缺口大暂缓申报,导致项目未完成;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上级相关项目验收未完成;因政策条件个别专项奖补资金申报企业不足;疫情反复影响导致省外培训学习项目开展延迟等因素制约,导致小部分项目进度缓慢。

(一)建议。

加强与园区、区县市工作沟通配合,加快基层审核和申报;加强与省、国家工信部函接,请求加快拨付相关款项,促进本市及时配套拨付企业资金,促进培育工程机械工作的开展;局处室加快调研进度,摸清情况后组织专家审核,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按政策把资金拨付到位。

(二)工作措施。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进度;重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项目绩效管理,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公开绩效自评报告,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和用途安排各项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科室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1〕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110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市场稽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1名),正科级2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04名,其中部门领导10名,处级干部59名,一般干部35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11名,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9名,其中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2名、一般干部4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人员21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11名、现有人员6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8名,现有98名。

2020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2020年度56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2020年度安排的5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2020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2020年初安排的56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6个交叉评估小组,对2020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70%,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9.59%,安排的56个项目当年完成48个、跨年实施6个、因2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37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89分。

(一)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8,927,396.04元,支出158,062,273.42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71,200.00元、支出404,622.66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300,000元、支出12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4,274,118.02元、支出51,450,4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492,275.35元、支出10,578,671.26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100,000元,支出3,948,414.10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21,247,663.31元、支出7,393,054。62元,信息化建设收入60,010,930.00元、支出12,025,300.00元,质量基础收入7,713,500.00元、支出5,110,193.50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9,959,990.00元、支出94,34,51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16,937,210.00元、支出13,630,389.68元,事业运行收入200,000.00元、支出251,920.2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4,220,539.35元、支出43,714,78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5573930.49元、支出5573930.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928,055.58元、支出1,928,0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7,902.73元、支出637,902.73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882,400.00元、支出3,882,400.00元。

2.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5,242,575.14、支出5,242,45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97,800.00元,支出39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75,200.00元、支出275,200.00元。

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8,651,345.13元、支出8,647,307.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5,700.00元,支705,7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57,200.00元、支出357,2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88,000.00元、支出488,000.00元。

4.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4,769,171.96元、支出4,476,353.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33,900.00元,支出433,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00,400.00元、支出300,400.00元。

5.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1,943,584.26元、支出1,943,584.2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650,000.00、支出62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26,900.00元,支出226,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3,400.00元、支出113,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0.00元、支出3,6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55,724.00元、支出155,724.00元。

(二)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1.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15720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36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5个区直部门、21个地(市)和30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19个部门的294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97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63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9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561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1338户,督促1294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5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00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00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1004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8%。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45%。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20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22万元。

2.社会满意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3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25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11.18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2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企业注册等1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1387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36.74%。

3.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66%,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全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456家。我区质量服务满意度在2019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9名,拉萨市在全国160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第10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37178件、专利2779件,同比分别增长20.9%、37.1%。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44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20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95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2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16840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105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2.88万台,免征费用983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75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4类增至25类,检测产品达130种,检测指标达300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二

国胜乡全乡辖8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农业家庭户1702户,总人口7252人,幅员面积206平方公里;政府机关编制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制18人,20xx年12月末在职实有人数46人,行政在职24人,事业在职22人;国胜乡政府现有部门8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宣文中心、林业站、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武装部;乡财政所负责全乡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全乡年度财政预算、总预算,负责监督全乡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总决算等。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全乡20xx年12月末资产总数1628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国胜乡20xx年基本支出安排资金876.24万元,总支出876.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4万元。

国胜乡20xx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135.07万元,总支出1135.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1.2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使用190.26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44.81万元,主要包括:

(1)20xx年人大会议费1.656万元;

(3)20xx年乡村治理补助3.5048万元;

(16)20xx年敬老院经费62.314746万元;

(17)20xx年五保户经费104.230105万元;

根据盐财资预【20xx】18号下达家鸡沟水毁道路恢复资金11.5994万元;

根据盐财资农【20xx】44号下达脱贫攻坚档案归档专用经费1.4785万元;

(26)20xx年一事一议补助63.7万元;

(27)20xx年村级办公经费37万元;

(28)20xx年村干部报酬233.633万元;

(29)20xx年公共服务运行经费86万元;

二滩库区垃圾清运填埋资金59.923763万元;

根据盐财资预【20xx】1号下达国胜乡新建堰淤泥清除经费1.1648万元;

根据盐财资预【20xx】21号下达河道四乱清理整治资金17.797万元;

2、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90.2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xx年乡村治理补助0.7292万元;

(2)根据盐财资预【20xx】71号下达20xx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水毁道路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及债务化解经费7.0887万元。

(3)20xx年敬老院经费1.51105万元;

(4)20xx年五保户经费1.849475万元;

(5)20xx年一事一议补助150.98万元;

(6)20xx年村级办公经费26.6548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国胜乡20xx年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国胜乡20xx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乡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采取人员经费按照县委组织部审核过的工资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按时完成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和准确无误。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保障了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需要,保证了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按照资金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是按要求和规定给予支付,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有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方面加强管理,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分配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依据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合理安全、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通过项目实施充分保障了工作需求,切实发挥工作职能,维护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一)县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乡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按照全年进度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有效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乡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满意。

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

在项目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按照资金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项目资金分配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依据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合理安全、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申请、管理和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乡项目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满意。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人大会议费3.38万元;根据国胜府﹝20xx﹞205号下达20xx年结余资金58.23万元;20xx年乡村治理补助3.66万元;20xx年财政管理系统软件及金财网维护费2万元;根据盐财资预﹝20xx﹞3号下达20xx年度三州开发专项资金,用于20xx年国胜乡机房村社道硬化项目30万元;20xx年农村党员教育培训费1.16万元;20xx年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助及办公经费67.05万元;20xx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173.7万元;20xx年城卫费7.62万元;20xx年村官补助4.62万元;20xx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42万元;20xx年村社干部报酬保险203.6万元;根据盐财资农﹝20xx﹞95号下达20xx年一事一议专项补助资金29.66万元;20xx年村级办公费4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乡项目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满意。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无特别说明。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深化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2.通过绩效自评建立机关厉行节约制度、节能降耗。我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秉承开源节流的宗旨,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扎实抓好机关节能降耗,一是严格用电管理。倡导在自然光照较好的条件下不使用照明灯具,使用照明工具时保证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等能耗空放现象;尽可能地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不用时关闭电源或置于节能状态;天气炎热使用空调时,尽量在人离开前20分钟关闭空调。二是严格用水管理。人走时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三是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利用网络传输文件,在电脑上修改文稿;打印材料时,提倡双面用纸;公文传阅尽量通过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四是加强车辆燃油管理。建立机关车辆燃油使用、行驶里程管理台账,定期公示燃油使用情况。同时,倡导全体干部职工绿色出行。

3.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严格追授财务管理、财经纪律,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开公示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按盐边财绩〔2022〕3号《盐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本单位的绩效目标制定和实施都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具有较强的目标性和可操作性,绩效自评结果也可以为下一年度的绩效管理提供参考和帮助。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更好地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有限的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一步,我们将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财政信息板块下的“财政绩效评价信息专栏”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一)评价结论。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预算管理意识有待增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更新等。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三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理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合理、节俭、高效地利用资金,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三

xxx项目为xx公司自主研发项目,项目技术依托单位是xx大学,20xx年3月与xx大学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本项目三个系列的相关数控产品已于20xx年度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名称和专利号分别为:

公司按照项目要求,目前设置了计量室、理化实验室、切削实验室和试验车间,随着发展的需求,公司还将设立数控产品测控中心,使所有产品均能在产前、产中、产后得到检测,从而保证产品的综合质量达到较高水准。该项目目前已经达到小批量产品试制阶段,所有工艺规程、工艺装备、大部分检测量仪和生产装备已经完成,产品试制情况符合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状态良好,进展较为顺利。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断提高完善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发挥在数控研究领域的带头作用,针对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如xxxxxxxxxxxxxx等单位提供了高精度定制数控孔加工刀具,数控车铣加工刀具、可调整镗铣刀等产品,相关技术人员多次上门调研其加工状况,分析设备的冷却、转速、径向跳动和夹具的配置情况,根据现场的使用情况提出来解决方案,改变了其主体设备的转速和进给量,重新设计了主要夹具,调整了设备主轴转速,采用定制的高硬度合金刀具,使其加工工序效率提高了20%,质量达到工艺要求,整个加工工序具有非常良好的技术经济性。

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就是要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技术开发体系及其有效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反应能力、协调、运用资源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在数控刀具市场,国内的大部分高精度数控刀具都是采用进口刀具,价格高昂但是性能一流,近几年来xxxx技术研究中心就是围绕这一主题不断研究,从客户现场服务确定加工方案,给予客户最好最及时的技术服务,生产可以替代进口的高品质数控刀具。

中心采用主任负责制,下设1名副主任,其中主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聘任。设四个主要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2-3个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主要研究方向和重大课题的选择由本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心的营销推广工作统一归口营销部门管理实现。中心将实行“市场化、流动化、联合化、竞争化”的开放运行管理方针,充分发挥中心学术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建立健全筹款机制,并与公司、政府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工程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四部分:

1、项目产业化经营收入;

2、公司科技投入;

3、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其中,工程中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项目成果化之后的经营收入。

中心的.运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安全质量环保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损害社会效益的工艺或项目坚决停止,xxxx年中心运行过程中,在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均无重大事故发生,相关主管部门,如安监、质监、环保、经信、科技等部门历次现场检查监督,均能达到相关要求。在20xx年的生产科技活动中中心也必将认真执行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进步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也使得中心的建设在健康规范的环境中不断发展。中心所研发的项目产品主要用于现代机械加工业,生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可以降低对国外产品的依赖,部分替代进口,提升刀具加工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以其发挥高精度生产设备的最大制造能力,使得机械制造业尽快步入先进制造的行列。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良好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并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承担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完成总投资11111万元,新增投资1200万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部分产业化转化工作,项目实施完成达产后,实现年新增产值3678万元,年新增利税480万元,年出口创汇80万美元。

目前中心运行良好,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

2、重点装备和检测量仪、技术服务的购买费用较大,时间较长。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和支持。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xx】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73号),省级下达20xx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xx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xx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xx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五

我院是桂阳县唯一一家集保健、临床、急救、科研、教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郴州市首家县属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湘南地区占地面积最广、业务量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妇幼保健院,是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技术指导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临床指导定点医院,是桂阳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桂阳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主要承担妇女儿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与康复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危重孕产妇急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临床医疗服务职能,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的连续服务与管理。

医院占地面积18亩,建筑总面积3.28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67张,拟增加开放床位至300张,环境舒适,医资雄厚,设备先进,设置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编制人数197人,其中全额编制人数34人,实际在岗345人(其中临时人员167人)。

(一)资金安排落实及总投入情况。

20xx年度总收入750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09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82.85万元,项目支出764.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333.18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36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度支出合计72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9.74万元;项目支出751.5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0.45万元,下降比率为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20xx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同期相比减少2.74万元,下降比率为3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公务接待38批,共计406人),20xx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9万元,增长比率为375%。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我院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

我院20xx年7项民生项目资金共576.2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1.01万元,资金到位率22.74%。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经常配合财政局社保股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明显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随着财务制度的不断完善,资金使用率也不断提高。

1、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9.23万元,20xx年我县结婚登记人数为4044对,实际婚检人数为3923对。婚检率为97.01%,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4%。检出疾病总人数男性659人、女性860人,发病率分别为男性16.79%、女性21.92%。发病率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男性乙肝16.5%、女性内科系统疾病9.17%、女性乙肝10.72%、女性生殖系统疾病1.7%、女性梅毒疾病1.19%。对影响婚育疾病提出指导意见分别是:男性353人,其中不宜结婚的男性人数4人、不宜生育人数4人、暂缓结婚18人、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633人。女性其中不宜结婚人数3人、不宜生育人数15人、暂缓结婚46人、尊重受检者意愿人数796人。婚前医学检查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了新婚夫妇的生活质量。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婚前医学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78.06万元,全年的任务数是2600对,共检查了2602对计划怀孕夫妇,完成市级下达的全年任务指标数,覆盖率为100%,早孕随访率99.9%、妊娠结局随访率99.88%经专家评估有363人为高风险人群,占检查人数的6.98%。从检查评估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县计划怀孕夫妇高风险人群的比例较高,发现高风险的均进行了跟踪随访,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优生建议。对所有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均按规范要求填写了相关卡(表),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追访登记本》,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每个乡镇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基本掌握了全县育龄群众健康状况。同时,对检查结果由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估告知书,由乡镇国免信息员送到检查对象手中,对外出不在家的采用电话告知。项目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了全县的出生人口素质。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3、免费节育手术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104.86万元,全县定期开展查环查孕41442例、落实各项节育措施7319例:其中:结扎59例、上环986例、人工流产3464例、人工引产235例、药物流产1470例、取环1080例、皮下埋植取出22例、输卵管吻合术3例,项目实施效果较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手术,有效降低了我县非意愿妊娠、流引产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保障了育龄群众的生命安全,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对国家计生政策的满意度,融洽了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自我评价为“优”。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6.89万元,本地常住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为100%、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5%;对晚年已经鉴定的216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全部进行了随访其中190例进行诊治;对全县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对象全部进行了跟踪随访服务;全年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实现医疗操作零失误,深受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90.13万元,我县医疗机构分娩活产5065人,新生儿疾病筛查5028人,筛查率99%;其中符合免费筛查4828例,占筛查人数的96%。查出g6pd可疑阳性76人,确诊31人;甲状腺功能低下可疑阳性73人,确诊9人;苯丙酮尿症可疑阳性15人,无确诊病例;肾上腺皮质亢进可疑阳性27人,无确诊病例;msms可疑阳性72人,无确诊病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81%;听力筛查阳性病例50人,确诊病例2人,各助产机构共出生先天缺陷患儿54人,发生率106.61/万,较20xx年同期有所下降1.4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我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早期干预率。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免费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6、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91.07万元,20xx年度共完成产前筛查6900人(其中免费中筛4197人),中筛完成率为102.36%;产前筛查风险人群1007人,接受产前干预诊断人数824人,诊断率达81.83%。对高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都及时进行了追踪随访,风险人群1110人(其中15对双胎),正常活产1092人,出生缺陷儿2人,不良妊娠结局33人,其中治疗性引产11人,治疗性引产当中产前筛查结果存在一定程度风险值,后经羊水诊断、四维彩超确诊,存在有染色体异常、叶状全前脑、唇腭裂、先心病、先天性肺囊腺瘤、心内膜垫缺损,右肾双出口、马蹄内翻足,确诊后11人进行了引产处理,杜绝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大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20xx年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105.92/万,远远低于省控标准。项目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减轻了家庭及社会的负担,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免费产前筛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7、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126万元,全年对辖区内22个乡镇的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收入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共检查9000人,检出宫颈癌前病变49人,宫颈癌13人,检出率为144.4/10万,早诊率为95%,宫颈癌前病变和宫颈癌随访率及治疗率均为100%。检出乳腺癌3人,检出率33.3/10万,乳腺癌早诊率达100%,随访、治疗率100%,通过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有效提高患病妇女的生命质量。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降低了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癌变率,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生活质量。经绩效评价认为,20xx年度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

(一)人员经费不足。据了解,周边其他县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均由当地财政全额保障,而我院实际在编在职人员187人,财政供养人员34人,其他人员经费均由单位自筹解决。人员经费不足加大了医院的运行压力。

(二)专项项目检查经费不足。多项项目检查经费仅限于一次性医疗耗材与检验试剂成本,未按服务单位物价收费标准实际计算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服务检查单位经济负担。

(三)专项项目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多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叶酸增补、免费“两癌”检查、新生儿死亡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病残儿鉴定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等服务项目均无工作经费和督导经费,如项目实施的宣传、组织、交通、人员、设备购置维修等经费完成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实施单位的经济负担,增大了项目工作实施难度。

(四)专项项目县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实施单位的经济负担,增大了项目工作实施难度。

(一)建议根据国家卫生部20xx年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二甲评审相关要求及医院发展需求,重新核定医院人员编制数,增加人员经费财政预算。

(二)科学测算项目资金,制定合理有效的资金收支方案,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六

全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目标任务3000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0%,产前筛查异常(高风险及临界风险)孕产妇干预诊断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分别达80%和95%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应收到湘财社指〔20xx〕38号文件经费59.35万元,县级配套项目经费52.6万元,当年未收到财政下拨项目经费;本项目20xx年使用自有116.89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水、电费0.6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差旅费1.07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2.13万元;专用材料费4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2万元(主要是各医疗机构检测款);其他资本性支出(医疗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其他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单位都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产筛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风险人群干预率103.18%,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104.83%。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县以怀孕妇女为重点,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三级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加强督导、加强培训、加强服务为内容,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手段,结合我县实际,保质量全面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10日共完成3006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目标覆盖率为102%,发现高风险和临界风险人群676人,诊断干预558人,诊断干预率82.54%,阳性随访676人,阳性随访率100%,阳性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7.28%。成功阻断16例畸形儿出生,风险人群干预诊断回补490人,并对风险人群提供规范的优生指导。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领导不够重视。

2、个别采血单位产筛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产筛系统录入不规范,信息录入错误。

3、部分乡镇产筛高风险人群管理不到位,转诊率低,风险人群召回干预率低。

4、部分乡镇卫生院无辖区产筛风险人群召回随访登记,未进行风险人群的召回与随访。

5、所有乡镇卫生院未进行免费产筛项目的相关知识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无宣传资料。

6、发展不平衡。我县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导致大部分乡镇血液标本的采集困难。

4、流动人口较多,难以管理到位。

(二)持续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院长亲自抓,由医务科、妇产科、检验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各采血单位及乡镇卫生院、计生办要把产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去,形成奖惩机制,给产科医生及信息管理员一点劳动报酬。提高大家的积极性。

2、加强产筛项目人员的配备;

(1)各采血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产筛信息的上报,风险人群的召回等工作。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计生办要确定一名产筛信息员,负责辖区目标人群的摸底,督促辖区的孕妇及时到医疗机构采血,督促风险人群的阳性召回及干预诊断。

(3)加强宣传倡导,提高群众认识,一是开展多阵地宣传。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专题讲座。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篇十七

主要职责:全面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保持影剧院日常工作运转,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完成全县238个自然村落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3348场,为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和活动服好务,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负责金子岩侗族苗族乡白市村36户贫困户结对帮扶任务,影剧院维修项目验收结算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和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个,实有在职人数18人,退休人员30人。有车辆一台,实有在职人数与编制数相符。

县本级安排县电影发行放映中心预算收入1601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为1330000元;项目支出10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00元;主要围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进行安排(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项目55000元;其中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项目21000元用于普及全县各行政自然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方面工作;影剧院及门店维护、维修费用30000元)。基本能够保障县电影发行放映中心履行主要工作职责。

20xx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20xx年全年实现收入3567416.83元,实际支出3493350.32元,年末结余74066.51元(主要为基本支出结余74066.51元)。

收入方面:全年实际实现收入3567416.83元。

1.县本级年初预算拨款收入1601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6000元。

2.县本级年中预算调整收入437106.41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入调减30000元(影剧院及门店维护、维修费用调减30000元);基本支出收入467106.41元(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部分467106.41元)。

3.上级补助收入1529310.42元。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影剧院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专项资金1529310.42元。

支出方面:全年实际支出3493350.32元。

(一)基本支出1888039.9元,占收入的52.92%,其中年中预算调整收入支出393039.90元。

1.工资性支出1699061.27元,占收入的47.62%。其中基本工资689795.66元、津贴补贴388557元、奖金343816元、伙食补助费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551.0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298.5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42.94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3548.63元,占收入的4.30%,其中办公费4462元、印刷费1288.8元、水费992元、电费12459.74元、邮电费13元、差旅费9320元、公务接待费1070元、劳务费13446.75元、工会经费60997元、福利费318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5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9935.3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30元,占收入的0.99%。其中抚恤金20070元、奖励金15360元。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20xx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00元,与20xx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3.33%。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年初预算安排2000元、实际支出1070元,公务接待费占年初预算安排数53.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安排0元、实际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年初预算安排数0%。

(二)项目支出为1605310.42元。

1.县本级项目支出76000元,其中年中预算调整收入支出0元。

(1)非税征收成本专项支出55000元,按照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00元。

(2)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项支出21000元,按照部门经济分类为;差旅费21000元。

(3)影剧院及门店维护、维修费用支出0元。

2.上级项目支出1529310.42元。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影剧院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专项资金支出1529310.42元。其中办公费1991元、印刷费2378.61元、差旅费22380元、维修(护)费3044元、专用材料费135240元、劳务费3840元、办公设备购置562718.78元、专用设备购置415374.35元、大型修缮382343.68元。

政府采购方面:全年无政府采购;

财务管理方面:电影发行放映中心认真履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对有关财务方面文件及时掌握。

由于年初预算安排及有目的进行了预算调整,有效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反映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二)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3348场;

(三)构建农村电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各种重大会议及活动的服务;

(六)完成金子岩白石村36户贫困户人口脱贫帮扶任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湖南省公益数字电影放映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的单位内部监督议事决策机制,合理保障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安全使用,保证财务真实完整,提高公共服务和效果;严格管理和使用电影放映专项资金,依据公益电影放映制度及放映监控平台确定放映员放映任务完成情况,按月结算放映补贴,电影放映任务完成情况及场次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全年完成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3402.2场,超额完成国家广电总局下达我县的农村公益电影工作放映任务3348场次的0.7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开展“科技列车怀化行”“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活动,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会同县文化扶贫,按照县委宣传部〔20xx〕6号文件要求,制作宣传横幅,“聚力文化扶贫,共奔小康生活”送电影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放映优秀影片,《十八洞村》《港珠澳大桥》《西红柿首富》《美丽村官》《映山红19》《农村道路交通宣传警示片》194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送到“田间地头”;按照湘组〔20xx〕50号文件精神,中央宣传部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精选优秀国产电影21部,组织党员观看《半条被子》《百团大战》等影片放映714场;全县18个乡镇230个行政村电影普及率达100%,实现“一村一月”电影放映目标,构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经自评,20xx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优”,自查评分为8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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