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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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4 11:36:11     小编:GZ才子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根据自己的思考和触动写下的个人感受和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谈谈作品的优点和不足,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和思考。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一起学习和欣赏。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一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二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三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青蛙佛洛格的成长故事》系列绘本里的《我就是喜欢我》,这本书是马克斯·维尔修思写的,他是一位荷兰人。

这本书讲的是青蛙佛洛格的故事。

青蛙佛洛格看见小鸭会飞,它也想飞,但飞不起来。它又看见小猪会做蛋糕,它也想做,可是蛋糕被烤焦了。它又看见野兔在看书,它也拿去看,可一个字都看不懂,它很伤心。

后来,它想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了。它觉得自己是一只幸运的青蛙,它一跳,感觉自己像在飞。

在我的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学校举行了年级接力赛,开始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后来我真的跑在了最前面。我觉得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成功。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四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五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白茶的插画及风趣的文字注解吸引住了,一张图一个小故事,记录着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很暖心,很有爱,“吾皇”又萌又贱,时而霸气侧漏、时而犯傻卖呆、加之对自己主人的吐槽,使整本书都充满了笑点,让你有一种看完都不过瘾的感觉,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哟。

白茶说:每只猫都是“吾皇”,每只狗都是“巴扎黑”,跟品种毛色没有关系。就像我们人类一样,大同小异,但你一定要善于观察才能感觉到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关于两只萌宠的名字,白茶说,“吾皇”是网友起的,最初在微博上连载的时候,“吾皇”霸气的性格惹得读者笑声连连,故起名为“吾皇”,显得霸气,“巴扎黑”是偶尔听到广场舞大妈在播放《北京的金山上》那首曲子,歌曲结尾的“巴扎黑”有种莫名的喜感,就放在狗狗身上了,看完这段话的时候,一边觉得这俩名字不错的同时,忽然很想知道当初二柔为啥给他儿子起名叫南瓜。

其实整本书“吾皇”占的分量肯定是比较大的,一个人充当了门面、吐槽、搞笑,但是偶真的很喜欢巴扎黑,时不时说出来的一句话,总是能戳中笑点,蠢萌蠢萌的,看似总被“吾皇”欺负,但是那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劲头是闹哪样,白茶说:“我的创作核心是‘走心’,作品是基于生活感受的。历史上多数感动人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绘画作品,仔细品味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感受。总之走了心的作品一定不会太差。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六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题目为《谁不喜欢玩》的文章,看过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深有同感:大人最喜欢骂我们三件事,无疑使吵闹、贪吃、贪玩。而最常骂的肯定就是贪玩了。作者在文中举的例子都很正确,生活中也经常会发生这些事。其实在生活中谁都喜欢玩。不信?你看!妈妈的玩具是厨具,爸爸的玩具是音响设备,爷爷的玩具是玉器,奶奶的玩具是麻雀牌。在看到后面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原来他们的老师也喜欢玩!他的玩具就是没收来的游戏机!谁说老师不喜欢玩?老师也一样喜欢玩!有一次,我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刚想放在老师的桌上,却发现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我从老师的肩头看过去,哈哈!不看不知道,一看笑翻掉!原来,老师也喜欢玩!老师在看没收来的漫画书呢!我把作业悄悄放在桌上,就立刻走了出去,刚走出门,我便大笑起来!我觉得人人都是要玩的,不玩的,我看才不正常。

我也很认同他说的话:爸爸骂我们,妈妈骂我们,爷爷奶奶和老师都骂我们。

记得又一次,我刚回到家,想休息一会儿,妈妈就立刻让我去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时,已经开饭,当我吃完饭后,想去散散步,这时,爸爸却让我赶紧去听英语!

唉,爸爸妈妈,我也知道学习很重要,但玩是我们的天性,您就不能多给一些玩的时间吗?我希望,我呼吁:请多给我们一些玩耍的时间,我们需要玩耍!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七

一本来自fluffy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fluffy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八

周国平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近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平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九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

从教多年的我,依然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样的老师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呢?每个人的答案各有不同。有人觉得为师者应博学多才,又或幽默风趣,更要公平公正,还要和蔼可亲?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教师想让学生喜欢,首先要喜欢学生,只有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才会加倍地喜欢老师。其实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欢。于老师在总结为师之道时,有两点是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他用中药中的甘草来归纳。甘草的特性是:性温、味甘。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首位。温和是好人的首要标志。所谓的温即温和,而且是温中有善。这对老师尤为重要,性温让你在脾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懂得控制,学会要冷处理;还让你知道作为老师一定要与学生为善,对孩子的错误一定要原谅。光温还不行,还要懂得调和。要做到温而厉威而不猛,更要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心理调和。于老师说到,以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优点;以挑剔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缺点。这也让我再次想到,教师的任务首先是先育人,如果一个学生都没有优秀的品质和素养,如何成人。更何谈成才?而这一点也是日常工作中,一线教师最容易失控的部分,也是需要日久去磨练的一项专业素养。

第二,于老师谈到的关键词是:修养。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读书同时读自己。于老师的阅读面之广是我们无比敬佩的,可以牵一发动全身。在信息时代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传统的方法显得犹为可贵。如果我们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翻翻书籍,闻闻书中散发出的墨香,体验不同作家笔下的风格,那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二是以人为镜。也就是以优秀品质的伟人为榜样。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敬佩之人,我们以这些人之豪杰为镜,会让我们更加优秀。三是不断反思。这也是每位老师必须要做到的。每天记录下自己的小小教学感悟、与学生之间的趣事等等,不在于多,只在于写。

他说,没有艺术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科学求真,艺术求新,艺术的表达没有最好,只用更好。身为教师,让我们与书为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化人,这样我们距离学生喜欢的教师就会更近些。

教师亦被称为先生、园丁、春雨、孺子牛……既然我们选择了教师作为职业,那就用我们的方式去做好孩子们灵魂的工程师,用我们的爱心去温暖学生,用我们的知识去改变学生,用我们的魅力去引领学生,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一

z・色――《水仙已乘鲤鱼去》张悦然12月26日,桃李街3号那熊熊烈火烧尽了z对这昔日古宅无尽的思念,带走了z心田中深楚的爱,埋葬了z那个或是单纯或是复杂的童年。z是灰色的。这根究于她灰色的童年。z的出生便注定了一场浩劫,她的妈妈――曼,并不喜欢z,这个她咒骂了整整10个月的小生命。z满怀憧憬地来到人世,可迎接她的却不是喜悦和激动,而是一场捶打和谋杀。曼要将她揉碎,要把她捏烂。好似已经驻扎在她心中,正在萌发着仇恨的种子。随着岁月的消逝,只增不减。这个家庭如同曼小腹上的那条丑陋的伤痕,也早已名存实亡了。z是蓝色的。起初她的世界不到10平米。在她几乎空白的记忆中只有奶奶和善的面容和那命运多舛的脚,它让年幼的z像是一个被丢弃的孩子,正错愕地抬起头来寻找失散的亲人。她恐慌而颤抖,却忘记了哭泣,奶死在了z的记忆里。后来她跟随着曼来到桃李街3号,一位澄澈几乎透明的男子倒映在了z的眼帘。那男子的姓名叫陆逸寒,他喜欢蓝色,z呼他作“爸爸”。z是透明的',像一颗水晶一般那么耀人,那么高高在上。所以她是令人难以捉摸的。与曼的抗争,与小卓的情谊,与陆逸寒那模糊的情感让z出奇般的冷静,亦或是不冷静。她是那么诙谐而又复杂啊!直到冗和的出现让z烦躁不安的生活有了规律,她渐渐褪变成了粉红色。像一朵稚嫩的水仙花沉淀生根在他的心中。z可以感受到他温暖安全的气息。他呵护着z,呵护着他一生的挚爱。于是冗和葬身于那场火灾,似乎与z开了玩笑,将自己藏匿在火光中,让她的视野里从此没了他的身影。而z,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自己身上的那件冗和的夹克,决定“重新开始”。也许这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借口,但这便足以让z光滑而平整地上路了。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二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张晓风的这篇文章,文字优美,文风欢畅,读起来心中有一种暖。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暖的感觉。她所喜欢的东西想必是大多数女人的喜欢的,也难怪,美好的事物有谁不喜欢呢?虽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古人倡导的情怀,但身为小女人的我们不需要那样做吧。我们就要喜欢我们所喜欢的,而且要为我们这些美好的东西付出喜欢之情。,希望能帮助您!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三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四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五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六

书是人类用来记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用来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开展,贡献非常大。

我喜欢历史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历史书中我们感受到了各路枭雄的人生价值,例如项羽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人活着就要作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三国演义这本历史书更是讲述了狡诈的曹操,宽厚爱民的刘备、盘踞江东的孙权如何上演一场举世闻名的争霸。心胸狭窄的周瑜是如何对抗神机妙算的孔明,一场大脑与大脑的激烈碰撞会是如何?历史书让我们能够汲取先人的智慧。

我喜欢课外辅导书,别以为密密麻麻的字就对你没用,辅导书可以让你摆脱“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喜欢医学类书,偶尔用书中的知识救人也不错。我喜欢建筑类书,用一本书创造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书是一种能丰富我们精神财富的物品。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七

听说最近出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喜欢》。编者刘绪源,他以“喜欢”为主题,选编了多位作家的多篇文章。生活是平凡的,但是生命中有很多事物值得我们去喜欢,从而发现生活的绚烂。

喜欢最普通的日常生活。历史的形成极其不易,但主要是靠人民群众的创造。人民怎么创造呢?不是农民起义,不是改朝换代,更不是什么政治动荡,而仅仅就靠人民普通的生产和生活,因为只有普普通通的事件才能形成历史。我们喜欢日常生活,就是喜欢人民所创造的历史,也就是喜欢人民,喜欢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让别人、让国家不断地强大起来。所以我们应该热爱普普通通的生活,更要尊重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一生不寂寞;不喜欢读书的人,早晚还是得寂寞。读书人的世界是广阔的、开放的,多姿多彩、永不枯竭的。所以我毅然拿起老版的《三国演义》(还是文言文的),静下来、沉下去,仿佛打开了封死的窗户,进入了风云复杂的三国时代。

喜欢艺术。艺术被大家普遍理解为唱歌、跳舞,其实不然。所谓的艺术,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多种门类,通常都是用来观赏的,看似没有实用性,但它的凝练、密集、强烈、深远能提高人们的修养。

喜欢科学。众所周知,科学有多重要。如果没有科学会怎么样?世界会怎么样?人类会怎么样?没有科学就没有科技。我们将看不了电视,用不了电脑,开不了汽车,开不了空调……生活顿时回到几百年前。且不说打乱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科学,人的智慧将无处施展,社会又将恢复原始。

喜欢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其实这两者息息相关,就拿汉朝举例。汉高祖刘邦建立了四百年的刘氏江山,这正是他从善如流的结果。当然,忠臣献计未必完全正确,所以他要独立思考,思考行动的得与失,然后再决定怎样行动。

日常生活、读书、艺术、科学、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都是值得我们去喜欢的。让我们先喜欢这些,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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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八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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