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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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4 10:16:21     小编:BW笔侠

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一个好的方案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标准。以下是我们从各个领域收集到的一些优秀方案,供大家学习借鉴。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到20xx年,达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梁皓(副区长)刘宾(副区长)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樊西民(张村镇镇长)荣传伟(羊亭镇镇长)高军(温泉镇镇长)陈刚(桥头镇镇长)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二

二、活动目的。

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彰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示范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确保世博期间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三、宣传主题。

四、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4月份,在我县县城主要街道挂宣传横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至少挂一幅宣传横幅,同时在镇报或村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标语。

(二)4月份,通过农民信箱分四次向我县农民朋友们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语、法规、知识等。

(三)4月初,举办“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仪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4月初,全县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

(五)4月中下旬,举办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送放心农资下乡,将农民朋友们急需的.各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

(六)4月1日-30日,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百姓消费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内容,利用召开现场会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

(三)合理安排,确保效果。这次宣传月活动是县、镇(街道)两级同时进行,相互衔接和互动,要合理安排,通力合作,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助上海世博会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通过介绍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消费者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展示安全生产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意识,确保宣传月取得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手抓农产品质量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我县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年底前100%实现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防御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1、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形成属地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地方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推动落实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农业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落实县农业局与乡(镇)推广站、乡(镇)推广站与相关生产者签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农资管理信用评级、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修订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二)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关。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普查,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加密监测,深入“清洁田园”活动。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治理整顿及产地环境安全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行动。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活动、种子质量执法年活动、化肥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等。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

2、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和在水溶性肥料产品中违规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以水果、蔬菜高毒农药残留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严格遵守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等作物上禁限用的有关管理规定。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主要创建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各项监管和监测措施的落实、标准化的建设等。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备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4、开展农业产地与环境安全监管。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重点摸底排金属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水源状况。加强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当发生农田污染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认真贯彻自治区级制定(修订)的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等为主,让生产者看得懂、学得会、好操作。

2、加快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管理措施。着力抓好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县、水果和“菜篮子”标准园建设。解决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促进长远的产业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登记。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明确具体负责人。“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要严格认证程序,实行数量与质量并存,强化质量。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1、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县级至少设置5-6人以上,每个乡(镇)至少设置2—3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2、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资质认证工作。开展“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培训。对在岗监管、检测人员轮训2次以上,县、乡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40小时以上,提高我县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要严格按自治区农业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例行监测任务。县乡两级检测站重在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和联合执法。充分利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

3、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信息,决不允许擅自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加大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发生重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一)强化职责,确保监管有效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是所在辖区内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并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监管取得实效。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食安、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四)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五)强化督查考核。

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推进工作的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四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六

20xx年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发展理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牧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农牧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区、市、县三级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坚持“管行业即管安全,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扶优、扶强、扶安全”的监管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做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及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明确督查督办措施。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凡因编制、经费、力量配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不力,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于挂牌,并通过以奖代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县农牧业局高度重视,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经费”五到位,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底,力争全县在2016年已创建2个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三)积极推进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年底前县农牧业局要设监管股;乡镇监管站都要进一步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要在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和经费上保障到位;配齐行政村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经费。分层次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人员培训。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xx年底前要通过自治区“双认证”。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力度。按照各级农牧业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况,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农牧业系统内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牧民识假辨假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为农牧民提供“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畅通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指导基层建立监管名录,探索建立生资门店诚信档案,探索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基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多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以我县生产、销售量较大的蔬菜和水产品等为主导产业为主。蔬菜类主要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甘蓝、大白菜、小白菜、生菜、菠菜、芹菜、黄瓜、萝卜、马铃薯等,主要检测农药残留等。水产品类主要包括鲤、鲫、草、鲢鱼等常规养殖品种,主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药物残留。乡镇检测室要配齐检测设备(速测仪)检验检测人员最少3人,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检验检测方案,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县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加快“三品一标”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发展“三品一标”为抓手,推进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全县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争取认证“三品一标”产品五个以上,借助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20xx年我县要确保8家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社)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产地证明管理办法的实施,选择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养殖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开展产地证明管理工作。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兴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督促兴和县察哈尔(原衙门号)水库从事渔业生产和旅游开发的承包方成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到人,严禁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其他小型养殖水面进行监管。

(八)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坚持舆论监督常态化。按照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完善舆情监测体系,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加强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互相配合,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恰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xx周年大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各乡镇监管站把各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绩效管理,为推动我县绿色农产品强县建设和质量兴农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七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xxx,农业部部长。

副组长:xxx,农业部副部长;xxx,农业部副部长。

成员: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市场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监察局、机关服务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与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合署集中办公。

总体目标: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主要开展以下六项行动:

(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确定并公布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登记产品,研究制订高毒农药集中销毁方案。二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三是彻底整顿“一药多名”、农药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业生态环境和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大县的农药残留抽查。五是利用各大媒体和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其科学施用技术,组织各地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种植业产品。重点单位:非法生产、销售5种高毒农药和在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5种高毒农药的企业;替代农药产品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窝点。重点区域: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经销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

1、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和进口宠物饲料;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治违禁物流入饲料和使用环节。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检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口宠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以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添加物的饲料企业、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以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

(三)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

2、主要任务。

一是对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二是对2006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坚决收缴销毁。三是加强疫苗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坚决捣毁,从严查处;加强重大疫苗供应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强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疫苗质量检测、生产供应工作,强化重大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制度。四是组织标签清查活动,从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从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的兽药产品,禁止经营、使用。五是加大兽药使用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制度。六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兽用注射剂品种;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重点单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兽用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有生产假劣兽药记录企业;商品猪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300只以上);乡镇兽医诊疗所/医院。重点区域: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小区统一供药单位;兽药经营集散市场;县、乡、村等基层兽药经营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

(四)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般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处苗种生产企业是否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是否存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养殖单位是否使用限用药物但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三类基地和苗种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二是加强药残抽检。抽查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原料基地和个体小型养殖场禁用兽药残留情况。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四是推进健康养殖行动。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继续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对出口原料基地指导其按进口国标准进行生产。五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基层协会和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鱼类、虾蟹类水产品。重点单位:未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未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生产企业;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企业;药残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一般养殖场。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

1、具体目标。

市场假冒“三品”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2、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农药、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订购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二是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有效性检查。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产地环境变化趋势;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检查获证单位生产记录,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四是检查必须包装的“三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标称“三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三品”产品;产品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产品。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重点区域:主要食用“三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会同有关部门牵头。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和质量监测行动。

1、具体目标。

全国大中城市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监测合格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对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查处批发市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二是对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入市检测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对查出问题的市场,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

尚未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大中城市批发市场;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历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批发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牵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省、地、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要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农产品专项整治具体验收办法,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抽查,依法进行查处。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加大对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令行禁止,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从8月30日开始,每周四中午12点前要向农产品整治组报告上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报送工作小结。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建立投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为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九项重大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1、活动内容。一是组织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健康养殖示范小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有“三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针对蔬菜、水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持监管工作高压态势。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制定监督抽查方案,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农业部将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查。

3、时间安排。分别在9月份和12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抽查活动,在9月底前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准入制度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检查。检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驻场监管、督查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对批发市场没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的地市,挂牌督办,要限期解决;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指导。农业部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交叉检查;组织有关质检机构,选择100家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适时组织100家大型批发市场,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承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确保入市产品放心活动。

3、时间安排。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分别在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杜绝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疫苗等重点农业投入品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节严重的单位集中打击和处理,依法查处并公布大要案。

2、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监督抽查、明察暗访、组织拉网式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部将对重点省份进行督查。

3、时间安排。在9、10月份集中开展,10月底前完成。

(四)“三品”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集中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识与认证情况,打击假冒“三品”行为,统一组织检查各地认证管理工作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维护“三品”品牌形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方式。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3、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至10月份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本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使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方式。部、省、地、县层层组织集中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典型;选择部分省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或批发市场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3、时间安排。在9月份集中开展,9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阶段性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和执法工作。

2、组织方式。在湖北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会议,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

3、时间安排。10月下旬。

1、活动内容。农业部从2004年开始,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郑州等15个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各城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成功地探索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途径、新做法和好经验,值得大力宣传和推广。

2、组织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省市行活动”由农业部统一组织,计划选择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南京、兰州、大连和郑州等城市,组织有关新闻媒体逐一进行宣传报道。

3、时间安排。11月上旬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

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2、组织方式。

结合“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时间安排。

10月至11月。

(九)其他重大活动安排。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六项工作任务及相关活动,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重大活动需要统一部署安排的,由牵头单位提出,农产品整治组统一协调、集中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八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11]133号)和县农业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1]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xx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一是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农产品生产现状,指导重点市场、超市的内检室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每月将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检站备查。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城区五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陈丁村、河坎村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71个,样品合格率达97.3%以上。

6、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参与农药、兽药、种子联合大检查3次。

尽管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与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方面:农业生产单家独户,比较分散,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中盲目使用、超范围使用、超剂量使用、不规范使用农药等农资产品,甚至不注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造成一些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例如有些用于花卉、育苗、园艺、林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却被部分群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上。

2、监管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粮食播种45万亩,油料15万亩,蔬菜复种17万亩,中药材10万亩,茶叶4万亩,柑桔20万亩,生猪饲养量100多万头;全县有大中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26个;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生产周期长,环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3、检测方面:检验检测基础相对薄弱、高层次专业人员匮乏;主要检测设备配套的附属设备不足,配件、试剂、耗材、标准品消耗大,检测费用高。

4、服务方面:尽管目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成立,但还没有通过“双认证”,不能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作用。

1、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快机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测各项制度,提高检测队伍素质,加快“双认证”步伐;按照“**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机构、组建乡镇监管站、落实村级监管员,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力度,熟练操作设备,提高检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采取措施,既要保证产品安全,又要保护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

5、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项目争跑力度,不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克服检测机构运行过程中试剂、标准品、耗材消耗大、费用高等困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九

各县区农委、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一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xx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拟定方案如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明确了抽查省份、重点区域、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参数上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对象上以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为重点。原则上附件1中已指定的重点区域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60%。

(一)种植业产品。

1.蔬菜。重点产品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薹、叶用莴苣、油麦菜、菠菜、芫荽(香菜)、蕹菜(空心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葱、山药、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70%。

2.水果。重点产品为苹果、梨、桃、葡萄、柑橘、甜橙、金柑。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畜禽产品。

1.家畜类产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猪肝。

2.家禽类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鹌鹑蛋、鸡肉(包括乌鸡肉)、鸭肉、鸽肉。禽蛋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50%。

(三)养殖水产品。

重点产品为大黄鱼、鲆类(包括大菱鲆和牙鲆)、鲈鱼、鳜鱼、鳊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草鱼、对虾。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复检,飞行检查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

各任务承担单位请于。

20xx年11月10日前。

完成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

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开展飞行检查。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并探索开展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抽查方案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

20xx年8月21日前。

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

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

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下属执法机构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二

农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做好农村小学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认识到落实,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地切实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史军锋。

副组长:郭现杰。

组员:潘卫国刘书霞高学利肖志华秦旭然马艳霞张晓莉霍军华。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

工作计划。

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

工作方案。

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

工作总结。

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书。

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6、上学路上,要求两人以上必须走成路队,由大同学负责管理小同学,指周老师早期出外巡查。

7、中午、下午放学,全体教师出动,专人护送路队过规定地点。

8、在教室内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画并利用班会、集会、队会等由小组成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小屯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县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师生伤亡事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按县教育局要求,我校将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芝负责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风桐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成员:卜庆雪负责五六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苏振轩负责三四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涛负责一二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了使暑期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制,我们将专门研究制定学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24小时值班,每天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值班时间要认真在学校内和学校周围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在4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学校将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汇报。

2、全体教师在暑期内要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不违法乱纪,不参与、组织、协助收费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全体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教育、监控、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分成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学生出门要告知班主任行踪和联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学校汇报,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进一步强化学校门禁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确有事情的要履行来客登记制度。

根据以上制度,全体教职工同校长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光兴。

副组长:龙默潘正湘。

组员:韦文军莫秀文杨正恩舒华坤。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工作方案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

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三

202-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绿色发展为支撑,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

加强农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履职方式,我局向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年初,局领导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组织机构的建设,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二层机构检测中心、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信息股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制定应急预案。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24号关于印发《xx县20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

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个重大节假日,安排各相关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县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注重对各个种植基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检测工作,保障全县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目前,我县种植业方面农产品检测机构由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组成。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编制3个,到位人员3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给我县的农产品监督检测任务,并对全县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全县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共有14个,人员由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名工作人员兼任,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当前1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联网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能正常上传数据。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抽检果蔬样品1987个,合格1987个,合格率100%;14个乡镇共完成风险监测果蔬样品10080个,合格10076个,合格率99.96%;全县总计完成检测样品12067个,合格12063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为99.97%,提前完成了自治区农业厅下达的全年检测任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指示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为了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202-年6月1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36号关于印发《202-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据统计截至今日种子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83家,完成市农业局下达水稻品种质量监督抽样5个,经送检5个样品全部合格;纠正种子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23起;有效地维护了xx县种子市场秩序。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农业局文件百农办发[202-]11号《百色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2-年百色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切实加强对辖区农药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农药产品集散地、农药仓储单位及分布于各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共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26次,检查了农药品种265个,代表数量70多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高毒、高残留和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违禁农药产品违法行为;其次是检查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存在假冒或无登记证;以及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整个活动共纠正违规销售除草剂原药、原粉等行为19起;完成农药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5个,经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1个样品检验结论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法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起,没收违法农药4.9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000元。

(三)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检查上市肥料是否属于假证、冒证、套证产品;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是否过期、续展;包装袋、标签所标注内容是否与肥料登记证相符,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72家,纠正违规销售未标注肥料产品名称等行为13起,完成肥料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6个,经送检6个样品全部合格。

(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为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提升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积极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5月14至18日,xx县农业局分别在潞城、旧州、八渡三个乡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万村千乡,质量兴农保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资安全使用规定,加强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指导农民辨识假冒伪劣农资与依法维权知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展示真假对比农资产品31个,展销农资产品0.3万公斤,展销农资产品金额0.85万元,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在旧州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的当日邀约xx县广播文体局记者作跟踪报道,当天在xx台上播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各级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在派员参加厅、市里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同时,202-年还独自举办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员培训班四期,参加培训人数148人次,使我县的检测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监管力量薄弱,机制不健全。

我县尚未设立县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站)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安监科对接,暂时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兼职,属于无编无人状态,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乡(镇)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还不健全,同样是无人无编,临时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兼任,亟待落实编制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2、源头监管较为薄弱。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功能弱化,队伍不稳,严重老龄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未能顺应推广、普及,当前农民停留于传统的种养方法,生产过程中缺乏检测的主动性,检测的广度、密度还不完全符合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不强。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继续抓好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加强我县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继续抓好化肥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突出全程监管,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机构职能,安排必要的编制和人员,确保有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初级检测手段,加快形成职能齐全、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种植实用技术,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着力解决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问题。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四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县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县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玛政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在县农委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县农技中心领导的精心策划下,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立工作于20xx年底正式启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自20xx年开始,我检测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20xx年利用科普集县及时印发资料(material)多份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媒体主要通过电视台专题栏目《农事顾问台》专门做了2期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并在《关注》节目中以专题的形式做了一期从抽样到检验结果公示全过程一期节目,目的让全县老百姓都能对认识到蔬菜、瓜果的安全性。尤其今年的3.15日我站检测员在人民市场现场做蔬菜、水果样品,通过《玛纳斯新闻》播报全县蔬菜安全性。另外,我站还通过党办口口群和电台的行风热线节目做大量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取食过程中使用方法。以上工作的开展为了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农残检测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

我国目前农药残留较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蔬菜是一种生长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长旺季,也是病虫害发生的旺季。为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农民需要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但一些农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甚至将不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拿来使用。由此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种植管理和蔬菜现场的监管非常有必要。

1、取样。

根据玛政办发《关于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检测的通知》,我们主要抽检两个蔬菜基地:兰州湾镇一村蔬菜基地、头工乡北园子蔬菜基地;两个批发市场:人民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西光明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二个超市:富贵超市、家和城市。

蔬菜基地的菜农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其实菜农也非常需要农药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在采样的同时,我们向菜农们介绍宣传了安全用药的一此注意事项,鼓励菜农们使用低毒无公害的农药。在农贸县场和蔬菜批发县场,由于我们工作刚刚开展起来,相关立法还不完善,我们没有抽检工作证,采用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证,而少数经营者考虑金钱利益,所以我们有时取样时会被拒绝。

2、检测。

检测所用仪器为福建省农残速测仪。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方法,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3、结果。

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瓜果类68个:疆内39个、疆外27个,合格样本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本年度共出信息简报35期。计划11月再检测3批样,就结束本年度检测工作。

四、仪器配备。

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围绕这个主要目标,经县农技中心领导多次开会研究,我们从厦门绿安仪器公司购买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二套。气相、液相色谱仪一套。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我们在蔬菜基地和农贸现场取样时,由于没有抽检证,有些菜农还会不配合、不理解,工作不方便。

2、缺乏专业检测人员。目前,检测中心化验检测工作由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没有专职的检测人员,这远远不能适应一个县级化验室的工作要求,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开展。

3、缺乏经费。今年以来,我站除人员工资外,没有任何业务工作经费,若再不予以经费支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将难以为继。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五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整改。

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六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我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从蔬菜、猪肉开始,逐步向粮、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从20**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争取到20**年底,全区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二)工作步骤:从20**年7月1日起,首先对蔬菜、猪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20**年1月1日起,对禽类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兼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区、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单位签订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

2.明确部门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抓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抓好种植业及养殖业产品的防疫、检验、检疫检测的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管理,指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对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实施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重大事故。

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场内经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查处及销毁。

区经贸局:负责对牲畜屠宰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监管。

区法制局:负责制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区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集体饭堂等公共领域的农产品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全面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1.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根据全区的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规划,避免工业污染源,同时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专用灌溉渠道,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为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要加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建设,把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成为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认证,争取到20**年底把我区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成为无公害生产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重点做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我区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和指导。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渔药)应尽快淘汰。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对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托,是确保我区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关键。

1.建设配套完善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所需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中心运作经费的到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农产品。

2.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站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检测站应配备3至5名专职专业检测员。镇级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

3.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进行自检;各大型市场、重点市场要建立专门的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也要设立检验室,由区质监部门监督落实;各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立“瘦肉精”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4.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综合防治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验室的运作,加大对生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监控。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销前抽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镇(街道)检测站负责产中和上市前检测;本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要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本区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我区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在加强监测和销前抽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标识制度,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制度,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进货把关查验,建立记录档案,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向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达到质量安全卫生的要求。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户应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情况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逐步推行肉禽的标识管理。

4.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日公布制度,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街道)检测站等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市场、超市的检测结果可在市场或超市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测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区工商局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品种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5.实施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

6.对外地进入南海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施销前检疫、检测制度。通过检疫、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南海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获得产地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南海区域市场,但是经营者必须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今后,凡在本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相关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蔬菜)。

7.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积极开展查证制度,配备速测仪器,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凡通过检测的农产品,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予销毁。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费用由产品所有人承担。

(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农产品市场布局和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同时加快对现有市场的扩建、改造步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中心城区要逐步推进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

2.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各农贸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3.积极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扶持并鼓励农产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的物流中心。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创建专销网点,实行专区销售,推行品牌经营。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等的对接互认,减少中转环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电子统一结算和订单交易、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

4.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向镇村、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延伸。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及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

5.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农业局等执法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或者其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确认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按规定销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所有人收取销毁费用。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批号、销量、销售去向和渠道、生产和经销单位、追回原因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于公告收回或限期追回的不合格农产品,消费者可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换要求,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具有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篇十七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皓(副区长)。

刘宾(副区长)。

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军(温泉镇镇长)。

陈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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