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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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模板17篇)
时间:2023-12-04 09:08:05     小编:笔舞

政治总结对政治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怎样提高写作水平,让文章更具有说服力?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参考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一

因乙方提出辞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二

兹有_________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______号,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三

11月6日,某出版社进行机构调整,撤销采集部将采集部的职工并入编辑部,并出台了[200414号文件,规定:“1.编辑部与采集部所有员工进行竟聘上岗。2.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约定工资”,规定自2012月1日起执行。某出版社提供的《企业职工安置办法》规定:“如果企业职工不同意上述安排,企业将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甲明确表示要求某出版社按原有工资标准支付其月工资,某出版社不同意职工甲的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某出版社于2004年12月8日与职工甲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了职工甲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月1500元,共计支付7个月10500元。但是,职工甲某认为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足,应要求按2000元标准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并加付不足部分的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案件分析。

双方当事人就工资标准虽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但一经约定就应认真履行,该口头约定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其应尽的义务与应享有的权利。

本案中,用人单位在208月后,每月按2000元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了职工甲的工资,应属用人单位与职工甲就工资标准协商重新约定。用人单位进行企业调整,要求劳动者竟聘上岗,职工甲依据企业的规定,明确表示了不同意,用人单位根据规定与职工甲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做法,符合关于解除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其在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对工资构成的认识存在错误。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职工甲自2002年8月后,用人单位在发放其工资时,每月一直是按2000元的标准支付职工甲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计算职工甲的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未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规定的情形,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存在错误与偏差,用人单位的行为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除全额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不足的部分外,还须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四

[案情]王某于开始受聘于某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如辞退王某,应提前3个月通知王某或以相当于3个月的固定工资代替通知期限,如不足3个月,经济补偿视其比例计算。3月,该公司发给王某一分书面通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王某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王某仍不服,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2、支付3个月工资6000元;3、支付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0000元,并以经济补偿金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一审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已无处理的必要。双方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的补偿是对公司违约应如何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责任的约定,合法有效。王某又要求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属重复主张,不予支持。故判决公司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驳回其他诉请。王某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公司支付3个月工资正确,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欠妥,同时判决支付3个月工资并支付5个月经济补偿金10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

[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审、二审法院的三个裁决,究竟哪个正确?

[评析]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公司应支付王某3个月工资、5个月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仲裁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能否直接变更当事人的请求而纠正违约行为。仲裁部门不顾王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各项补偿和赔偿的请求,直接变更王某的请求而裁决继续履行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仲裁部门或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请求只能裁决支持或者驳回,不能直接变更。2、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的要求,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解除行为不存在异议仅对支付补偿存在异议,应当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基于上述两点理由,仲裁部门在本案中直接变更王某的请求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裁决没有法律依据,且违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对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的理解和适用问题。本案一二审判决的主要差别在于对解除合同代通知金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理解和适用。关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法、劳动部规章以及各地方法规规章都有规定,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基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合同未履行完毕而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解除合同代通知金,国家尚无统一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各地方法规规章,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未提前通知义务,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有本质区别。本案中,一审判决支付的3个月工资只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通知期限不足的约定补偿,与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非同一含义,二审据此另按王某工作年限判决支付5个月经济补偿金是正确的。需要说明的是,二审同时判决按照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5000元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_____________元。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六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以下笔者将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中争议较多之处加以归纳,以供所需时参考。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生活补助费”是《劳动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具体化,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解答: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解答: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七、本单位工作年限怎么计发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八、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何上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组织调动、企业分立、合并后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解答: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5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

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十一、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有何下限限制?

解答: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十二、劳动者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三、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征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情况外,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七

劳动法中,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好意思啊,刚刚还是研究,有点不太明白,谢谢解答。学习中。。。。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八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镇。

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1、申诉人于_________年到__________________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

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____________元的补偿金。

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_____,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_____。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_____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

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_____委员会委申请_____,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九

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

订的情形外,因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一般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双倍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一般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工资、年限、是否能与赔偿金同时支付

及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等问题,详见下表:

四、劳动合同跨越新旧法律的经济金补偿的计算方式

1、《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据此规定,对于跨越新旧法律的劳动合同解除,如果其解除方式按照新旧法律都属于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则分别予以计算。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超过12年,但分段计算时则均在12年内,是否按实际年限计算,还是按总的最后12年计算补偿金?从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如果两个阶段的工作年限总和超过12年,仍应按12年计算。

如果按新法需要经济补偿,按旧法不需要经济补偿,则补偿标准从2017年之后开始计算。由于新法的补偿范围完全包含并大于旧法的范围,因此实际中不存在按旧法需补偿,而按新法不需要补偿的情况。

2、北京市的特殊做法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在北京,对于解除跨越新旧法律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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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如下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如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作如下理解: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这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合情合理。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兜底条款,避免遗漏了其它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今后法律法规制定相应规定预留接口。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__________一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乙方工龄换算补偿金计算基数计________个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提出辞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四、乙方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的`内容,若违约则赔偿甲方人民币。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至______年______月。乙方应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本人社保、档案、党工团等关系转出。

第二条。

乙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财务账目和离职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在离职之前,乙方仍应履行其工作职责,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根据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移交、归还借用甲方的财产、清结财务账目和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

根据法律的规定,甲方(是/否)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乙方确认,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元,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为年月。甲方将于乙方工作交接完毕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元,乙方应于年月日到甲方处领取。或写成:双方协商,乙方确认,甲方共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元,乙方应于年月日到甲方处领取。

第五条。

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福利等已结算完毕,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四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可以自己辞职,也可以被单位辞退,一般被辞退需要由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可是试用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毕竟试用期的时间毕竟短,如果有经济补偿金的话,该怎么计算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这样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尤其是被辞退后索要经济补偿金之时,毕竟自己与单位相抗衡的话会略显力量薄弱。

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乙方于年月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年月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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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六

又到了职场人更换工作频繁的季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成了跳槽人群最感兴趣的问题。针对这些有权利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本文通过案例来浅析经济补偿金的构成计算标准。

2017年1月,上海某人力资源公司将小佳派往某多媒体产业公司工作,人力资源公司与小佳合同约定,合同期3年,每月月薪为人民币2500元。至某多媒体产业公司工作后,小佳又与多媒体公司约定,每月工资由合同约定工资2500元,绩效奖金4500元和各类补贴组成。其中工资2500元由人力资源公司直接支付,而绩效奖金4500元和各类补贴等由多媒体产业公司支付。2017年12月,人力资源公司在多媒体产业公司的授意下,单方面与小佳解除了合同。

人力资源公司告诉小佳,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小佳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人力资源公司认为经济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按合同工资2500元计算,小佳觉得自己与人力资源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虽然只约定了工资2500元,但是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不是只能以“合同工资”来衡量呢?小佳于2011年4月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全部收入水平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过仲裁部门审理,最终支持了小佳的仲裁请求。

其实,对于经济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标准,在各项法律法规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笔者想就此文略作介绍:

一、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是指应发的“平均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指出:“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一个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可能会因为出勤率、绩效考核等很多因素影响到实际的收入水平,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考虑的是一个平均水平。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也指出:“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此外,这里的月工资应当是指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数”。工资也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等等。

二、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与“代通金”中“一个月工资”的区别与联系

是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另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即是指依据2017年1月1日以后工作时限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单月计算是具有封顶限制的。

三、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不论支付来源

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收入往往有很多组成项目。本文提到的案例中,更是涉及到工资的支付来源是否影响到计算标准的问题。其实,经济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的内涵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中有着明确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论以何种渠道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报酬。因此在本文之前提到的案例中,不能仅仅以“合同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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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支付协议书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篇十七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未经其许可,对其技术或者系统进行使用(修改),导致甲方的损失,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和解赔款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赔偿货损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赔款方式:现金(_______)汇款(_______),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后,双方关于该赔偿事宜结束。

四、甲方按本协议履行后,乙方不得就此事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第一条填写金额处,需加盖甲方公章方得视为甲方对理赔金额认可;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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